志愿者的規章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志愿者的規章制度5篇,希望大家喜歡!
志愿者的規章制度(篇1)
第一章總則
一、為促進和規范服務中心志愿者(義工)(以下簡稱志愿者)的各項工作,全面推進社區義工事業的健康發展,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促進社會和諧,參照相關法律、法規,結合中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心志愿者服務的宗旨是通過志愿者服務的形式,發揮志愿者的愛心、才能與社會責任感,為中心轄區乃至整個社會創造一種“守望相助”的氛圍。
三、國際社會關于志愿者的定義:“志愿者(VOLUNTEERS)”一般是指基于某種道義、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責任感而從事公益事業的人及人群。本制度所指志愿者指身心健康,不受私人利益或強制外力驅使,在職業之外自愿為社會、社區和他人提供服務和幫助,同時獲得自我提升、自我實現的人。
四、中心為志愿者活動的組織和管理機構,對志愿者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加強志愿者工作的機制建設,不斷完善中心志愿者服務體系。
第二章招募與注冊
五、招募志愿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年齡在10周歲以上;
2、自愿從事志愿者服務,遵紀守法;
3、符合志愿者活動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
5、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六、招募工作應堅持公開招募、志愿報名、實名注冊的基本原則。
七、招募方式:
1、網上下載申請表,通過電子郵件注冊。
2、前往中心現場注冊。
八、注冊:
1、申請人提出注冊申請,填寫書面或電子檔注冊登記表。
2、志愿者服務隊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初步審核后,建立志愿者服務檔案。
志愿者的規章制度(篇2)
一、志愿者必須具備一定的政治素質和文化道德素養,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以“服務居民,奉獻社區”為宗旨,樹立良好的形象。
二、承認志愿者協會章程,遵從志愿者行為操守。 三、傳承中華民族光榮傳統,傳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促進社會和諧,踐行志愿精神。
四、尊重他人尊嚴,尊重他人選擇。以己之長,助人之困,盡力而為,不計報酬,言行自檢,思想自律,積極針對社區存在問題建言獻策。
五、保證提供服務內容合法,不侵害他人利益。主動提升知識水平,提高志愿服務技能。誠實守信,對提供的服務盡職盡責。
六、依托社區活動載體,提供各類志愿服務,貼近社區居民所需,開發志愿服務新領域。促進鄰里和睦,守望相助,加強溝通,增進交往。
七、志愿者之間積極協作配合,提高志愿服務整體成效。為建設團結互助、平等友愛、環境優美、文明祥和的美好社區貢獻力量。
志愿者的規章制度(篇3)
一、目的宗旨
引導文化志愿者自愿參與、義務工作、提升自我、服務社會,在全社會營造“傳遞愛心,傳播文明”的氛圍,共同促進社會和諧與進步.
二、主要原則
1.堅持依法組建、科學管理的原則;
2.堅持自愿參與、義務服務的原則;
3.堅持統一指導協調、分級管理的原則;
4.堅持公益服務、就近服務的原則.
三、主要職責
1.豐富基層群眾文化生活.以文藝輔導為主,深入社區、農村開展“社區文化藝術輔導”工作.
2.展示文化建設成果.以講座、培訓為主,面向基層群眾開展專題知識講座和文藝輔導.
3.協助組織大型文化活動.
4、協助展廳等公共場所的引導與講解.
四、招募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職業道德和良好的敬業精神;
2.熱愛公益事業,自覺踐行志愿服務精神;
3.具有較強的團隊意識,有集體榮譽感;
4.具備一定的文化專業知識或文藝專長;
5.身體健康,每年自愿參加一定時間的文化志愿服務.
五、權利與義務
(一)文化志愿者的權利
1.以文化志愿者的身份參與志愿服務活動.
2.參加文化志愿者組織提供的與服務活動相關的培訓;
3.獲得從事文化志愿服務的必需條件和必要保障;
4.優先獲得志愿者組織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務;
5.就志愿服務工作對各級文化志愿者組織提出意見和建議;
6.要求志愿者組織出具參加志愿服務的證明.
7.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賦予的其它權利.
(二)文化志愿者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文化志愿者組織的相關規定;
2.履行志愿服務承諾,服從管理,按照管理部門的安排積極參加服務活動;
3.不得以文化志愿者身份從事任何以贏利為目的或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
4.自覺維護文化志愿組織和文化志愿者的形象和聲譽;
5.保守在參與志愿服務活動過程中獲悉的個人隱私、商業秘密或者其他依法受保護的信息.
6.承擔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規章制度規定的其它義務.
志愿者的規章制度(篇4)
總則
第一條、服務站本著自愿參加的原則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齡在14周歲以上,有熱心公益事業的人士均可報名成為志愿者。
第二條、招募方式采取組織招募和社會招募兩種方式進行。組織招募是通過團的組織系統動員、發動青年,以個人或集體名義報名應招;社會招募是通過電視、廣播、海報、報刊以及公布熱線電話等方式動員、發動青年報名應招。
第三條、組織原則:活動組織者要協調好組織內部關系,為活動實施創造條件,提供必要的服務。
第四條、服務宗旨:通過青年志愿者活動,為社會提供志愿服務,弘揚扶弱助殘的社會風尚和舍己為人的傳統美德,奉獻愛心,服務社會。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第五條、服務口號:啟愛心之泉涌,明奉獻之真諦。
第六條、服務原則:盡己所能,不計報酬,幫助他人,服務社會,無私奉獻。
第一章、青年志愿者守則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長才干、做貢獻,樹立和宣傳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對青年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條、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祖國,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
第二條、模范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組織開展各種志愿服務。
第三條、以自身的行動倡導奉獻精神,把愛心獻給社會和急需幫助的人,實踐友愛、互助、奉獻!
第四條、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服務章程,高質量完成服務任務。
第五條、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服務技能。
第六條、顧全大局,維護志愿者形象和集體榮譽,樹立青年志愿者良好的社會形象。
第七條、熱情為服務對象服務,態度謙和,耐心細致。
第八條、廉潔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務對象的錢物。
第二章、志愿者紀律志愿者須自覺遵守以上規定和服務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組織安排,認真完成任務。
1、上崗服務期間,志愿者必須佩帶“青年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關標志。儀表端莊、舉止穩重。
2、上崗服務期間,志愿者必須準時上崗,不能遲到、早退,還必須講信用。
第三章、經費
第一條:本志愿者隊伍屬于非盈利性團體。
第二條:本志愿者隊伍經費來源主要為:社會的贊助和捐贈及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四章、登記制度服務站負責對求助的群眾和報名參加志愿服務的志愿者實行書面登記制度。
第五章、檔案管理制度
1、建立青年志愿者檔案,掌握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情況、服務特長及志愿服務意向。
2、建立服務對象檔案,主要是五保戶、烈軍屬、孤寡老人、殘疾人、困難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況,掌握服務要求。
3、根據服務對象的需求及青年志愿者的服務意向,建立青年志愿者和服務對象的聯系網絡,使每一項活動做到服務對象明確,服務人員穩定,服務項目具體,任務量化,責任到人。
4、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務檔案,對青年志愿者開展服務的具體情況進行記錄。
第六章、培訓制度
1、服務站定期組織青年志愿者開展各項理論和技能培訓,包括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概念、青年志愿者活動的發展情況、志愿服務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務的有關規定等,不斷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服務水平。
2、服務站定期邀請黨政領導、青年志愿者、服務對象召開座談會、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
第七章、監督檢查制度
1、組織指導和協調各青年志愿者服務隊及青年志愿者完成團組織和上級青年志愿者協會統一部署的任務。
2、通過跟蹤服務、信息反饋等形式,監督檢查青年志愿者服務情況并記入服務檔案。
志愿者的規章制度(篇5)
為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者精神,規范和促進社區志愿服務活動,加快推進和諧社區建設,健全和完善社區保障體系,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社區志愿服務是指在社區黨委的倡導和扶持下,從社區成員多種需求出發,組建以社區居民為主體的組織網絡,開展各種無償公益服務,協助解決社區問題,倡導社區居民互助,共同推動和諧社區建設的公益服務活動。社區志愿服務的主體是社區志愿者各社區志愿者組織。
二、社區志愿者經過社區志愿者服務中心登記并獲得其同意,自愿為他人和社會提供無償服務的人員。
三、注冊志愿者的基本條件:熱心于公益事業,不怕困難,具有奉獻精神;具備與所參加的志愿服務項目及活動相適應的基本素質;根據自身愿望和條件選擇一個志愿服務項目,從事一定時間的志愿服務工作;思想品質優良,無不良嗜好,無違法亂紀行為,遵紀守法;能遵守《志愿服務條例》的相關規定,服從各級志愿者組織地管理;年齡16周歲以上(16周歲以下的可以跟隨監護人或在有組織情況下參加志愿服務)均可到社區志愿者組織申請。
四、社區志愿者要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志愿服務;完成志愿者組織安排的服務工作等;維護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的聲譽和形象,保證服務質量;開展志愿服務時應當統一著裝或佩戴統一的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