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管理辦法規章制度
相信大家對于員工手冊并不陌生吧,一般來說新員工入職后最先接觸的就是員工手冊,員工手冊不僅是公司文化的突顯,也是員工行為規范的管理。下面是由小編給大家帶來的人員管理辦法規章制度模板7篇,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人員管理辦法規章制度【篇1】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為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更好地服務于每一位客戶,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定,望每一位員工都自覺遵守:
一、8:50,準時到辦公室,10分鐘搞完衛生,9點正常上班,遲到一次50元罰款,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一、工作期間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二、員工應在每天,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清潔。
三、上班時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嬉戲打鬧做個人私事而影響公司的形象,確保辦公安靜有序。
四、公司餐補,按實際上班天數為準,每個月會算到工資表里面。
五、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與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復。
六、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壞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機密。
七、認真耐心聽取每一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
八、員工服務態度:使用標準的專業文明用語,做好積極、主動、熱情、微笑及訓練有素的語音、語速和語調的服務。
九、電話接聽:遵守電話使用規范,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做好接聽記錄,嚴禁占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嚴禁使用公司電話打工作以外的電話。
十、辭職條件: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提辭呈報告,書寫詳細理由充分經批準方可離職。
人員管理辦法規章制度【篇2】
為加強和提升員工績效和本公司績效,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強企業活力,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使公司獎懲有所依循,需要制定并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
1.總則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負責,各部的考勤管理應指派專人負責,并報人事部備案。
1.3各部、處(班組)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
2.考勤員職責
2.1按規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2.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2.4及時匯總考勤結果,并做出報告;
3.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 事假:×
病假:○ 曠工:◎
婚假:+ 喪假:±
產假、探親假:□
工傷假、夜班、計劃生育假、看病、倒休:△。
4.事假
5.1員工遇事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報、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請假。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5.2一般員工請假4日內,由其直接主管審批,5日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一般主管請假,由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3員工每季度累計事假不足4日者照發工資,同時帶薪事假日數可累計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帶薪事假的日數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帶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數不足應享受帶薪事假日數者,不足的日數按加班處理。
5.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準,也可給予病假。
6.2年累計病假超過半年,其工齡滿9年的員工按75%計發工資;工齡滿4年(合4年)的員工按70%計發工資;工齡不滿4年的員工按65%計發工資。6.3到醫院看病,給假半日,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超過半日記事假考勤。
6.工傷
7.1因公負傷、因工致殘,持醫院診斷證明并經人事部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假期間工資照發。7.2因公負傷的職員,傷愈復發,經鑒定后,以工傷處理。
7.婚假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4日。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6周歲、女24周歲)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人員管理辦法規章制度【篇3】
為使公司的管理制度與人事考核制度有機的結合起來,特制定如下的行為標準:
1、三不進賣場:
不穿工作服不進賣場;不佩戴工號牌不進賣場;儀表不注重,衣帽不整潔不進賣場。
2、三條鐵規矩:
商品必須上齊、豐滿、衛生;顧客罵不還口,打不還手,以理服人,理直氣和;定位定崗,不集扎堆閑聊,不說笑打鬧,不搶購快訊商品。
3、三個必須這樣做:
待客必須有禮貌,有敬語,有五聲;說話誠實,幫助挑選,當好顧客參謀;認真執行便民措施,保證顧客滿意。
4、衣著要求
A、個人衛生:外表樸實、干凈、整潔,發式要求樸素大方,并保持頭發清潔。
B、制服:公司為所有員工統一配備制服,全體員工必須保持制服的干凈、整潔。
C、工號牌:公司將發給每位員工工號牌,它是每日著裝的重要組成部分,若您上班時未佩戴工號牌,將會受到公司的警告處罰,若遺失,則必須重新補辦,并繳納工本費五元。
5、員工購物/包裝
公司鼓勵所有員工成為風采超市有限公司的會員,并享受購物樂趣,故有如下規定:
A、員工只可在非工作時間購物,也不可在用餐時間內選購。
B、所有員工的包袋在進入和離開賣場時間均接受檢查(購物需在營業時間內進行)。
C、所有員工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不得購買損壞的商品。
D、當快訊商品緊缺時,所有員工必須把利益讓給廣大顧客,而不得私占、多占緊銷商品。
人員管理辦法規章制度【篇4】
第一章:勞動條例
一、招聘
餐廳以任人唯賢為基本原則,凡有志于餐廳服務工作的各界人士,都可對照餐廳招工簡章,報名參與。餐廳將通過考核面試體檢等必要的程序擇優招聘員工。被錄用者需按不同工種交納相應的工作及生活用品保證金。
二、試用期
員工需經過三至六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符合錄用條件者將終止試用。
三、勞動合同
凡被正式錄用者,餐廳將簽訂聘用合同,通常為一年。
四、個人檔案
1、所有職工在應聘前及時提交有關簡歷、學歷證明等。填寫包括個人簡歷、家庭成員情況等在內的登記表。
2、對于家庭住址、婚姻狀況等情況的變更應在五天內告知辦公室門。
五、工作時間
1、參照有關法規,結合本地情況和餐廳工作特點編排工作日和工作時間。
2、對加班超時的員工給予合理的補償。
六、發薪方式
每月未發放工資。如遇周未或法定假期,工資將提前一天發放。
七、崗位變更
根據工作需要,餐廳有權在內部調整員工崗位。
八、員工辭職
員工辭職必須(試用期提前7天,正式聘任后提前30天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餐廳批準方可離崗。
九、解聘
1、員工無任何過失而自動辭職,符合餐廳規定程序,獲準后,餐廳將退還保證金并發給當月工資。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餐廳有權解除合同,不再退還受聘員工保證金。
(1)不遵守勞動紀律,玩忽職守,嚴重違反餐廳規章制度。
(2)曠工3天以上,偽造病假、事假。
(3)服務態度惡劣,責任心不強,營私舞弊,給餐廳信譽帶來嚴重影響者。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違反計劃生育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
第二章:有關權益
一、假期
1、國定假:
按國務院規定,員工享有十天法定有薪假期(元旦一天、春節三天、五一三天、國慶節三天)。如法定定假日需要員工加班,餐廳將按《勞動法》規定給予假期或薪金補償。
2、病假:
員工生病必須在市級以上的醫院就診,憑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請假,并于當日通知所在部門主管(病情嚴重者,可由家屬代請)方屬有效。病假期間的工資將工資考勤制度執行。
3、事假:
無充分理由,員工不得請事假。事假不發薪。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無薪請假,必須提前二天申請,經部門主管、辦公室、總經理批準。
4、店內培訓:
店內培訓主要有:業務技巧、工作態度、語言訓練等。員工必須根據安排參加培訓,課程結束時要進行考試,成績合格,將發給結業證書,成績在分數線以下要扣浮動工資或獎金,無故缺課,按失職處分。
二、員工餐
1、每個工作日餐廳負責免責供應員工一餐工作餐,只準員工本人用膳。
2、未經部門經理許可,員工不得把工作餐食口和餐具帶出員餐廳。
3、工作餐時間為半小時,用膳時間表由辦公室門經理統籌制訂。
4、員工憑餐券用膳,加班加點員工將由辦公室另外發給餐券。
5、不準在員工餐廳內喝酒和浪費飯菜。
人員管理辦法規章制度【篇5】
一、銷售員崗位職責
1、在銷售主管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
2、熟練掌握業務知識。
3、積極進行銷售工作,按時完成銷售指標。
4、負責客戶的資料登記、聯系、追蹤、看房,簽約直至售后服務等的一條龍服務。
5、如有疑問應及時向主管反映,并在工作記錄本做記錄,以便在會議上提出讓每個銷售人員分享。
6、每日認真填寫客戶登記表,工作日報表,每周認真填寫周報表,每周一前上交周報表,每月的最后一周內遞交下月《工作計劃》。
7、在業余的時間充分學習銷售理論和有關知識,接受公司的定期考核。
8、隨時收集相應的信息,向公司提供有益的信息,以利于公司開拓新業務。
9、定期的去周邊項目進行市場調查并總結本項目與其他項目的優勢和劣勢,在會議上與其他銷售人員進行討論。
10、銷售員的日報表要在當天晚上或第二天早上9:00之前交,過時不候,也不能補交。如出現該種情況由主管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罰。
11、填寫認購書時,除財務外,銷售員也要寫清購房總價款、單價。
12、當日值班的銷售員負責電話的接聽。辦公區域不得沒有銷售員,三聲以內必須接電話。接電話一律應答為“您好!____”。要讓客戶聽清楚,然后為客戶在最短的時間內介紹本項目并充分了解客戶的意圖可能的情況下要將客戶約訪來到現場。
二、銷售員行為準則
1、對外工作必須堅持以維護本銷售體利益,盡可能使客戶滿意的原則。
2、在業務交往中,不得泄露銷售部內部機密,不得與客戶進行私下交易牟取個人利益,如有此種情況發生公司將有權解聘該銷售人員并扣發其剩余傭金與工資。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3、一切按財務制度辦事,客戶交款應到公司辦理,個人不得收取客戶定金及房款。因業務需要用款時,需事先向經理請示。
4、在業務洽談過程中,應尊重同事,接聽電話和接待客戶時,盡量不把矛盾暴露給客戶,有問題及時、低聲詢問、協調。
5、在業務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公司及銷售部形象違者予以處分。
6、忠誠老實,辦事認真,任何人不得從事第二職業或兼職工作。
7、不準在工作區聊天,不準在工作時間作與工作無關的事。
8、銷售員不許拿答客問接待客戶,更不許給客戶看。
9、上班時間不許打私人電話,復機通話時間不得超過三分鐘。
10、銷售員接聽電話時,確認與對方通話完畢后再掛電話。
人員管理辦法規章制度【篇6】
一、成立員工行為規范考核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
物流控股公司員工行為規范考核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行政事務部。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在職職工。
三、檢查內容
根據員工行為規范內容檢查相關事項。(附:員工行為規范)
四、處罰標準
員工行為規范考核工作小組實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不符合員工行為規范的現象考核如下:
1、職工工作時間遲到早退30分鐘內的1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50元,遲到早退30分鐘至60分鐘內的1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100元。曠工1天(不足1天的按1天計算)不予支付半月效益工資,2天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3天不予支付季效益工資,3天以上不予支付年效益工資。
2、上班脫崗、竄崗、睡崗、私自外出、玩游戲、上網炒股、因私網購、觀看與工作無關娛樂視頻、干私活,首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200元。1年中有2次違反同類規定的,不予支付當事人季度效益工資。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級機關查處有以上違規行為的`,給予待崗處理。
3、上班期間飲酒、打架斗毆,首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400元。1年中有2次違反同類規定的,不予支付當事人當季效益工資。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級機關查處有以上違規行為的,給予待崗處理。
4、因未關好門窗、未關掉電源、辦公室未鎖門等,但未造成損失的,發現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若無法確認當事人的由部門承擔相應責任)當月效益工資100元;造成損失的,根據損失情況予以賠償。
5、因公外出時,無故造成通訊不暢,未造成損失但影響工作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100元;造成損失的,還應根據情況酌情賠償。
6、因接待來客、電話禮儀、語言交流、名片遞接不規范,被客戶投訴,經查實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200元;對公司產生損失、造成不良影響,視情節嚴重程度研究決定。
7、因電腦使用不當,電子郵件使用不當,文件管理不當,記錄、證據等保存不當,造成公司文件時間延誤、信息泄密等,發現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200元;造成損失的,視情節嚴重程度研究決定。
8、不按規定時間就餐,不文明就餐,影響公司形象的,發現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100元,并進行嚴肅處理,在公司范圍內通報批評。
9、在上班時間、公司開展集體活動等場合,職工未按公司要求著裝的,一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50元。
10、無故不參加會議或者培訓,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200元;讓他人代簽到,或者遲到早退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100元;手機鈴聲未關閉、會場接聽電話、隨意進出會場、會議中喧嘩影響他人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50元。
11、在禁煙場所抽煙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50元。
12、職工如有以下行為,進行待崗處理:
(1)在公司范圍內競爭未能上崗、不參加競爭上崗或參加競爭上崗后評比不合格的職工,按待崗處理,待崗時間直到競爭上崗為止。
(2)在公司管理中不服從工作分配,無理取鬧,影響公司或部門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待崗1-3個月。
(3)經有關部門查實,有其它違法亂紀行為不夠刑事處理的或被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的,待崗6-9個月。
(4)不按組織程序反映問題或違反《江蘇省信訪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組織群眾上訪的,待崗1-3個月。
(5)當班期間違反勞動紀律,竄崗、睡崗、遲到、早退、干私活、打牌、喝酒、玩游戲,被上級單位查處的待崗1-3個月。
(6)經查實發現有敲詐勒索客戶行為的,待崗3-6個月。如造成經濟損失,嚴重影響公司形象的,另行處理。
(7)不履行工作職責,給公司正常生產經營造成經濟損失或造成嚴重影響的,待崗3-6個月。
(8)曠工1-3天的,待崗1-3個月;曠工3-6天的,待崗3-6個月;曠工6天以上的待崗1年。
(9)經查實弄虛作假、無故請病假的,待崗1-3個月。
(10)不服從行為規范考核的待崗1-3個月。
職工待崗視情節輕重設定待崗時間,待崗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待崗期間完成單位安排正常工作,按連云港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薪酬。職工待崗結束后不服從公司安排或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的,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五、分級負責制
員工行為規范考核管理實行分級負責制:
1、職工被上級單位查處違反紀律行為造成公司不良影響的,追究控股公司主管領導、分管領導、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及所屬分(子)公司負責人、副職、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具體處罰:控股公司主管領導不予支付1000元當年效益工資、分管領導800元、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800元、所屬分(子)公司負責人1000元、副職800元、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800元、部門負責人1000元。同類事項被上級單位再次查處的,當事人處罰翻倍。
2、職工被公司查處違反紀律行為的(行為范圍為第四章第1-3條規定),追究當事人所屬控股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或分(子)公司負責人、副職、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具體處罰:所屬控股公司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或分(子)公司負責人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200元、分(子)公司副職100元、分(子)公司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100元、部門負責人200元。
六、其它事項
1.原管理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按本規定執行。
2.本規定未盡事宜,按上級文件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或辦法執行。無管理制度和辦法參考的,經公司研究確定。
3.行為規范被考核違規的人員不得參加當年度評優。
4.各分子公司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5.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員工行為規范考核工作小組。
6.本規定經民主程序審議通過后,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人員管理辦法規章制度【篇7】
一、遵紀守法,忠于職守,愛崗敬業。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于開拓,求實創新。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總則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5、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獎勵。
6、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7、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二、辦公室管理制度
1、文件收發規定
1)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擬稿。文件形成后,由總經理簽發。
2)業務文件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副總經理審核、簽發。
3)屬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應該注“秘密”字樣,并確定報送范圍。秘密文件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制、報送。
4)已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并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按文印規定處理。
5)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并報告報送結果。
6)經簽發的文件原稿送辦公室存檔。
7)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并于接件當日填寫閱辦單,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文件閱辦;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后即時報送。
8)文件閱辦部門或個人,對有閱辦要求的文件,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并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三日內不能辦理完畢的,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
2、文印管理規定
1)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2)打印正式文件,必須按文件簽發規定由總經理簽署意見,送辦公室打印。各部門草擬的文件、合同、資料等,也由辦公室各統一打印。打印文件、發傳真均需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3)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復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4)文件、傳真等應及時發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復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3、辦公用品購置、領用規定
1)公司領導及未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后購置。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的部門所需購置辦公用品,到辦公室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明確金額。需購置的,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辦公室購置。大額資金的使用,由經理審核并總經理批準后辦理。
2)辦公用品購置后,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和購貨發票、清單,到辦理出入庫手續。未辦理出入庫手續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3)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4)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5)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三、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2、工作時間按照國家規定為為雙休制。假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3、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4、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上下班時間)
5、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6、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7、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8、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關條款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9、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10、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四、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2、公司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各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3、公司各職能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其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局批準后實施。
4、因工作及生產、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需要增加用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5、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6、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局主席提名董事局聘任;
2)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主任等高級職員,由總經理提請董事局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及其他員工,由總經理聘任;
7、公司內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職時,可能由內部晉升或調職,出現下列情形進行對外招聘。
1)公司內部無合適人選時;
2)需求量大,內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術或專業知識須對外招募人才時。
8、甄選員工任用之主要原則是應聘者對該申請職位是否合適而定,并以該職位所需的實際知識及應聘者所具備的素質工作態度、工作技能及潛質和工作經驗等為準則,經所屬部門考核合格任用。
9、新聘(雇)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雇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后試用3個月。
10、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培訓由人事部和培訓部負責。員工試用期間,由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試用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給。
11、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批準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
12、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在上級核準的指標內雇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
13、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14、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定確定,由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放。
15、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16、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17、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假10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
18、產育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9、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20、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21、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人事部門辦理辭職手續。
22、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23、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用的領導批準后,由人事部給予辦理辭職手續。
24、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25、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26、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合同規定的辭退條件的,報原批準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27、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28、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到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9、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30、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五、差旅費管理制度
1、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2、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系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系指膳食費及宿費。
3)特別費系指因公支付郵電或招待費等。
3、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并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后,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2)出差人憑核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注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訖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4、差旅費按業務需要按崗位職務分成如下幾個包干:
1)享受總經理以上待遇的.人員,差旅費實報實銷。
2)享受副總經理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門負責人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員宿費上限80元/日,另伙食補助30元/天。交通費以經主管領導核準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
4)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主管領導核準,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食補助。
5)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5、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后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六、合同管理制度
1、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2、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3、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4、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5、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6、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7、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8、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9、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10、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11、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12、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13、合同管理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辦公室。
14、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后,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