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用品的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辦公用品的管理制度范本,歡迎大家閱讀。
辦公用品的管理制度【篇1】
為更好的控制辦公消耗成本,規范公司辦公用品的發放、領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一、耐用辦公用品的領用:
1、耐用辦公用品包括:辦公桌,椅子,電話、計算器、訂書機、文件欄、文件夾、筆筒、打孔機、剪刀、戒紙刀、直尺、起釘器,紙簍。
2、耐用辦公用品已于員工入職時按標準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以舊換新。
二、易耗辦公用品的領用:
1、易耗辦公用品分為兩部分:部門所需用品和個人所需用品。
2、部門所需用品包括:傳真紙、復(寫)印紙、打印紙、墨盒、碳粉、硒鼓、光盤、墨水、裝訂夾、白板筆。
3、個人所需用品包括: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筆記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釘書針、回形針、橡皮擦、涂改液、信箋紙。
4、部門常用易耗辦公用品月用量標準見附表。此標準為暫定數,可依據每月平均用量進行合理調整。
5、每月25日前,由各部門將次月《易耗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表》填好(常用易耗辦公用品不得超過每月用量標準),經部門負責人初核,綜合辦復核,總經理批準后,綜合辦公室認可后統一采購。
6、領用方法:由各部門按發放日期統一到綜合辦公室領取,填寫《領料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綜合辦公室按《易耗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表》發放,若部門領用超出需求計劃的,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發放。
7、部分辦公用品(油性筆、水彩筆、簽字筆、白板筆、圓珠筆芯、圓珠筆、涂改液、各種電腦墨盒)實行以舊換新原則,傳真紙領用時須以中間紙交換。
8、電腦耗材品(鼠標、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綜合辦審核方可領用,申領時須依舊換新。
9、本著節約與自愿的原則,可不領用或少領用的應盡量不領用或少領用。公司對于節儉成效突出的員工,公司將予以表揚。
三、未列入耐用及易耗辦公用品的.其它物品的申領,按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四、辦公用品的領取。
1、一般辦公用品可根據工作需要,由科室工作人員填寫《辦公用品請領單》(一式兩份),經本科室主任簽字后,直接到辦公室領取。
2、特殊辦公用品需經主管所長鑒批后,由使用科室填寫《辦公用品使用登記表》,直接辦理領用手續。
五、辦公用品的發放與管理。
1、一般辦公用品的發放,由辦公室負責人員依據經科室主任簽字后的《辦公用品請領單》,直接發放各使用科室。特殊辦公用品的發放,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經使用科室辦理有關領用手續后,交使用科室具體使用和管理。
2、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辦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要做到分類存放,碼放整齊,清潔有序。
3、要認真做好新購物品入庫前的檢查、驗收工作,要建立辦公用品管理臺帳,做到入庫有手續、發放有登記。
辦公用品的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辦公用品的有效使用和妥善保管,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中的辦公用品包括:
公司給員工個人配置的通訊工具(手機、BP機)、辦公桌椅、電話機和員工日常工作所需的辦公文具。
公司給部門配置的文件柜、傳真機、打印機、掃描儀等。
公司公用的辦公設備,如公共區域的傳真機、打印機、復印機等。
公司為部門購置的書籍、雜志和報刊。
第二章個人辦公用品的管理
第三條公司行政須在新員工到崗之前為其配置一套桌椅及一套辦公用品。
第四條員工日常辦公用品的領用:
公司員工領用辦公用品須至行政部填寫“辦公用品領用登記”。
公司員工應當自覺愛護公司財產;節約使用辦公用品。
第三章部門辦公用品的管理
第五條除辦公文具以外的所有辦公用品皆以部門為最小申請單位。
第六條部門申請購買辦公用品的程序:
第一步:部門經理填寫《辦公用品申請表》。
第二步:交于公司行政部(分公司則交于分公司行政,由其統一傳真至上海行政部)。
第三步:上海行政部查對庫存或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統一核準,上報董事長。
第四步:董事長簽核;
第五步:上海行政部將申請結果及購買方式或地點反饋給各部門經理(分公司則反饋給分公司行政)。
第七條部門辦公用品領用之后,由部門經理分發辦公用品給指定使用人,如使用人更改,則部門經理須至行政部變更記錄。
第四章公共辦公用品的管理
第八條公司公共辦公用品由行政部統一管理和維護。
第九條公司所有員工應當愛護公共辦公用品,打英復印避免浪費。對于公司內部文件資料,提倡使用二手紙。
第十條員工在使用公共辦公用品時,如發現機器故障應及時向行政部或公司網管報修。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一條公司根據辦公用品使用人追究損壞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本規定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辦公用品的管理制度【篇3】
一、管理范圍
(一)本規范所指用品是指消耗性和非消耗性兩類辦公用品:
1、消耗性辦公用品:指公司購置、訂做的辦公用家具、電器、器具等設備,主要包括:車輛、辦公桌、椅、沙發、茶幾、文件柜、書柜(架)、電腦及配置、調制解調器、功放機、音響設備、電視機、打印機、掃描儀、投影儀、攝象機、照相機、采訪機、復印機、傳真機、裝訂機、訂書機、計算器、碎紙機、驗鈔機、交換機、電話機、手機、傳呼機、飲水機、打卡機、微波爐、電飯煲、話筒、電鉆、時鐘等。
2、非消耗性辦公用品:指公司購置、訂做的各類辦公用低值易耗品,主要包括:書寫用品、裝訂用品、文檔用品、文印用品、財務用品、工程用品、設計用品、學習用品、宣傳用品、電器用品、通訊用品、維修用品、接待用品、活動用品、餐飲用品、清潔用品等。
(二)本規范所指管理是指:對上述辦公用品的預算、審批、購置、檢驗、入庫、登記、編號、報帳、配置、
領用、臺帳、統計、報表、借調、保修、維護、修理、盤點、報廢、檔案管理等工作。
二、管理原則
(一)歸口負責,統一管理: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由總經辦統一負責預算、購買、配置、發放和管理。
(二)預算統計,規范表單:各領導、部門應在每月20日前將次月所需辦公用品報總經辦,由總經辦統計品種、數量,編制預算并報批。月底需進行購、發、存盤點統計。管理中的臺帳和統計均使用公司統一制作的表單。
(三)一人一表,配額領用:辦公用品的配發、領用登記實行一人一表。由總經辦負責配發及領用手續的辦理,按實數填寫有關登記表,離職時清退。根據員工所在部門、崗位的不同,公司確定所領用辦公用品的種類、數量和金額定額。
(四)節約使用,誰用誰責:公司員工應節約使用辦公用品,凡超過配領定額的領用,原則上應經總經辦主任同意。辦公用品一經配發領用,領用人即對所領辦公用品負有保管維護的責任,不得遺失和損壞。
三、管理程序
公司辦公用品按下述程序進行管理:預算申報-審核審批-領款采購-驗收入庫-編號登記-配發領用-使用管理-統計報表。
(一)預算申報:每月底由行政人事部行政助理根據上月盤點和本月申請預計,填制辦公用品購置預算明細表和上月預算執行情況統計表。
(二)審核審批:對上表由總經辦主任初審后報財務經理審核、再報總經理審批。
(三)領款采購:購置預算審批后,憑此填寫借款單并再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負責采購。
(四)驗收入庫:購置的辦公用品,應有行政人事部驗收人員核查驗收后,方能入庫。購買經辦人不能驗收。
(五)編號登記:對公司購置的消耗性辦公用品均須進行統一分類、編號,并同時對其隨配鑰匙進行統一編號。編號后用口曲紙和透明膠紙張貼在用品及其鑰匙上。
(六)配發領用:凡配發、領用的辦公用品,均需由總經辦填寫辦公用品配發領用登記表,并由使用、領用人在登記表上簽字。低值易耗辦公用品的領用,按《費用管理規定》中配領定額執行。
(七)使用管理:
1、屬個人使用的辦公用品(包括個人辦公桌/椅/柜/機等的相關鑰匙),由使用人負責管理。
2、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有損壞遺失,總經辦可要求領用人予以適當賠償;已經損壞嚴重、不能再使用的,必須交回總經辦,由集團綜合管理部匯同總經辦共同核實后作出報損處理意見,不允許使用人私自遺棄。
3、員工離職、離崗時,應將所配領辦公用品(包括鑰匙)交回總經辦并辦理交接手續。
4、公用辦公用品由部門員工共同使用、部門負責人管理,如有遺失或損壞,應及時通知總經辦,以便清查、修理、備案。
(八)統計報表:每月末總經辦應對庫存辦公用品進行盤點,對當月辦公用品購置、配領、庫存情況進行統
計分析,并填制相關表單和統計表。
辦公用品的管理制度【篇4】
為規范我所辦公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工作,根據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采購、保管和發放辦公用品應堅持工作需要、勤儉節約、多店詢價、購前審批、公開透明、記錄完整、定期審核的原則。
二、辦公用品采購的審批程序:由需用辦公用品的人員向辦公室主任提出書面購物申請。辦公室主任根據工作需要,及時制定采購計劃,按以下程序辦理:
1、一次性開支在500元以下的,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后,指定2人辦理。
2、一次性開支500—5000元的,由辦公室主任提出意見,報分管領導同意后,指定2人以上辦理。
3、一次性開支在5000—10000元的,由辦公室主任提出意見,報分管領導審核,由主要領導審批后,指定2人以上辦理。
4、一次性開支在10000元以上的,由辦公室主任提出意見,經有關領導審核后,提交領導會議集體研究決定。
三、辦公用品的保管和發放按以下程序進行:
1、保管人員核對購物清單后,對購回的物品登記,按照保證質量和方便取用的原則,分類存放。
2、保管員憑辦公室主任審批簽字同意的領用單發放物品,領用單留存備查,并做好詳細記錄,領用人員要簽字認可。
3、保管人員要定期對庫存物品進行盤點,隨時掌握庫存物品的數量、質量和需求情況,向主任匯報,及時編制采購計劃,按規定采購,保障供給。
四、分管領導隨時組織辦公室主任對保管和發放工作進行檢查,并征求各單位的意見和建議,增強責任意識、服務意識,改進辦公用品的保管和發放工作。
五、在辦公用品采購過程中,如有違法行為,要依紀依法予以追究。對于賬物不符,記錄混亂,服務不到位的保管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辦公用品的管理制度【篇5】
一、辦公用品管理條例
1、辦公用品應登記造冊,并由秘書處統一發放和管理。
2、各部門應根據工作需要,按規定程序領取相關物品。
3、各部門領取辦公用品時,應由該部門負責人打申請報告并簽字,經秘書處同意方可領取,并備錄在案。若領取物品數量較多或大件物品,需報上級組織。
4、各部門領取的辦公用品由部門自身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借出。
5、各部門應有節制的使用辦公用品,避免鋪張浪費。各部門領取的物品應按規定數量領取,超出、破損部分均由部門自行解決。
6、辦公用品為公有財產,不得損壞、遺失、據為已有。
二、辦公用品借支條例
1、各部門向辦公室借出物品,需經秘書處負責人登記在冊,并注明所借物品名稱、數量、借出日期和歸還日期。
2、辦公用品不得擅自向外借用,特殊情況急需外借時,須由使用方向秘書處打借條,經同意后方能借出。
3、借出物品應及時歸還,經檢查完好后,方能注銷借條,并由秘書處保管。
4、借出物品未及時歸還者,由借出人員負責追回,并停止借物者借取資格。
5、辦公用品支出應由秘書處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需求,按規定程序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