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規章制度
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關于試用期規章制度,方便大家學習。
試用期規章制度篇1
第九條 有關試用期管理的文件和表格清單如下。
(1)《試用人員轉正申請表》
(2)《試用期員工轉正通知書》
(3) 《試用期員工辭退通知書》
試用期規章制度篇2
考核主要分為筆試、面試和實操演練三種。
1. 筆試
筆試主要是針對工作的基本常識和專業知識水平的測試。
2. 面試
面試一般由部門經理及以上的領導來考核,除了考察其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外,還有對崗位任職者的綜合素質的考察。
3. 實操演練
實操演練主要是針對技術性強的崗位,采取的方式是讓崗位任職者到現場進行操作。
試用期規章制度篇3
第三條 部門經理(不含)以下新員工的試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驟進行:
(1)外聘新員工入職當日應簽訂勞動合同;
(2) 新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為新入職員工確定試用期培訓計劃和目標;
(3)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后,由人力資源部門和其所在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分別與其談話,評價新員工的工作業績,并給予指導,了解新員工需要的支持;
(4)新員工在轉正日的前一周,應填寫《試用人員轉正申請表》中個人總結部分,部門負責人同新員工做轉正面談,填寫《試用人員轉正申請表》中員工評價、崗位建議、待遇建議部分;
(5)部門負責人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試用人員轉正申請表》,由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審核,人力資源部門可在必要時同相關部門進行溝通;
(6)人力資源部門填寫《試用人員轉正申請表》,呈交新員工所在部門的直接上級審批;
(7)如果轉正申請得到批準,人力資源部門向該員工發轉正通知,抄送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并同轉正員工進行轉正面談;如果轉正申請未得到批準,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辭退手續,對于內部招聘新員工,人力資源部門可建議返回原部門工作。
第四條 經理及經理以上新員工的試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驟進行:
(1)外聘新員工入職當日應簽訂勞動合同;
(2)總經理(或其授權人)為新入職員工確定試用期培訓計劃和目標;
(3)在新員工入職一個月后,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與其談話,評價新員工的工作業績,并給予指導,了解新員工需要的支持;
(4)新員工在轉正日的前一周,應填寫《試用人員轉正申請表》中個人總結部分,交人力資源部門審核,由總經理同新員工進行轉正面談,對新員工進行評價,審批《試用人員轉正申請表》,并確定新員工的崗位和待遇;
(5)如果轉正申請得到批準,人力資源部門向該新員工發轉正通知,抄送總經理;如果轉正申請未得到批準,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延長試用期、調職或辦理辭退手續。
第五條 試用期的員工由人力資源部門及員工聘用部門共同負責培訓、考查。
第六條 在試用期內,公司或員工如需解除勞動合同,應參照勞動合同相關條款規定,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
第七條 試用期員工應提供身份證及相關證件、學歷、職稱及其他應聘時列舉的資格或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原件供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審核并掃描留存電子檔,復印件由人力資源部門存檔。因公司工作需要,員工學歷、職稱及其它相關執業資格證書原件需交總工辦統一保管。如果新員工提供的資料存在虛假、誤導等問題,人力資源部門可向員工聘用部門通報,同時解除同該員工的勞動合同。
第八條 試用期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紀律及勞動紀律,并且接受嚴格的考察措施。
第三章 試用期薪酬福利
第八條 試用期員工工資為所在崗位工資的80%,包括基本工資和績效考核獎金,享受相對應的津貼福利。
試用期規章制度篇4
(1) 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努力完成本職工作,按質按量的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 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當天向上一級負責人陳述理由(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報人力部,否則以曠工論處。
(3) 代人打卡者一經發現,代打卡者和被打卡者每次各扣罰工資100元,員工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一經發現扣罰當天工資。
(4) 員工不得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10分鐘以內罰款20元,10-30分鐘以內罰款50元。30-60分鐘以內罰款100元,遲到早退超過1小時者以曠工半天論處,曠工超過2小時者以曠工1天處理,曠工三倍工資扣罰。
(5) 每月遲到早退累計兩個小時以上者,記過一次。
(6) 員工無故不上班,以曠工論處,因不服從工作安排而影響工作者以曠工論處;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天者做自動辭退處理。
(7) 員工請假
1) 員工因病因事請假一天(含)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并提交請假單報人力部。
2) 員工請病假,必須出具醫保定點醫院開具的診斷單。
3) 員工請事假,未經相關領導批準不得休假,否則視為曠工。
4) 員工請假三天及以上者,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
試用期規章制度篇5
1. 經試用期考核合格的員工,可轉為公司正式員工,其工資水平依據雙方的協議而定,享受正式員工的福利待遇。
2. 未通過試用期考核的新員工,符合其他崗位要求的,可以調到其他缺員崗位,并在新崗位開始新的試用期;不符合其他崗位要求或公司無其他缺員崗位的,直接辭退。
3. 試用期間,新員工若有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的行為或能力明顯不足者,直接上級應將相應事實書面報人力部審核,查實后立即予以辭退。
試用期員工的管理方法
1、目的
為規范試用期員工的薪酬、福利待遇,以及考核與轉正,為經理人員加強對試用期員工的管理提供指南,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試用期員工,各子公司參照執行。
公司試用期員工指入職之后,轉為正式員工之前,處于試用階段的員工
3、薪酬
試用期員工月薪由一級部門主管參照公司薪酬政策,根據所任職位對應的薪酬級別,原則上定位于薪酬幅度的低位區間,并不得超過中位線。
試用期員工不發放季度和年終獎金。
試用期員工薪酬的支付形式與正式員工薪酬的支付形式相同。
4、福利
試用期員工可享有公司提供的年貨、中秋節禮品、工作日免費午餐、免費加班餐、上下班交通車、工會健身活動、過渡性宿舍(限廣州市)七項福利。
公司為試用期員工購買社會保險,購買辦法同正式員工。
5、特殊情況下的工資
試用期員工特殊情況下的工資計算辦法(如加班、假期的計算辦法),同正式員工的計算辦法一樣,具體見《考勤管理制度》中的相關規定。
6、績效考評
試用期員工的績效考評參照《中基層員工績效管理制度》和《績效管理實施指南》對試用期員工進行績效考評,考評結果分為六級。
直接主管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試用期員工的績效考評周期,實行月度考核,并做好各績效考評期的績效記錄。
試用期員工的績效考評結果,決定試用期員工的轉正,并與轉正時薪酬調整掛鉤。
試用期規章制度篇6
(1) 員工衣著要得體、大方
(2) 上班時間禁止在辦公區域抽煙,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3) 對待上司及同事要尊重
(4) 愛護企業的公共財產,保持辦公室內的整潔
(5) 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高質高效的完成工作
試用期規章制度篇7
1. 目的:為保證錄用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員工在試用期內的工作及行為規范,特制定公司員工試用期管理細則。
2. 適用范圍:公司新招聘進來的員工
3. 錄用標準
(1) 身體健康,工作態度端正。
(2) (續致信網上一頁內容) 德才兼備,任人唯賢;
(3) 學歷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者,占()%,大專學歷者,占()%,職業高中、中專及同等學歷者,占() %。
(4) 具體標準依據各招聘崗位的崗位任職條件而定。
4. 錄用時間
錄用員工原則上于每年4月和11月進行定期的大規模招聘,對于不定期的招聘,用人部門可以填寫《部門人員需求表》報人力部批準,經總經理批準后進行招聘;對臨時需求人員,用人部門可以填寫《臨時人員需求申請表》,報人力部批準后即可進行招聘。
試用期規章制度篇8
1.試用期的界定
試用期是指員工經公司考核或面試合格后被錄用,已與公司簽訂相關勞動合同但處于試用階段、尚未正式轉正的期間。
2.試用期的界定
試用期:普通員工的試用期限一般為1-6個月不等,如表1所示。員工具體試用期間因具體工作崗位的需要和員工工作表現而定。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準。
表1:不同職位試用期一覽表
崗位 試用期限
高級技術人員、中高層管理崗位 3-6個月
基層管理崗位 2-3個月
經理助理及以上的助理崗位 3-6個月
職能部門一般辦公人員 2-3個月
后勤工作人員、流水線生產崗位 1-3個月
三、應聘資料
應聘者來本公司應聘需提交的資料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 個人簡歷
(2) 求職申請表
(3) 學歷證、職稱證、資格證的復印件
(4) 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兩張
四、試用期人員的工資標準及相關待遇
(1)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試用期工資( )元/月,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2)假期。按國家規定有薪法定節假日共計11天。其中:
元旦:1月1日
清明:1天
五一勞動節:5月1日
端午節:1天
中秋:1天
國慶節:10月1、2、3日
春節:3天
五、員工試用期管理制度
試用期規章制度篇9
(1) 保密的內容
1) 集團公司重大決策的前期工作,主要是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項目、經營決策以及合同、協議等。
2) 企業的財務信息。
3) 公司重要人事資料信息。
4) 商業秘密。
5) 重要公文。
6) 企業秘密核心技術。
7) 集團公司領導確定的應當保守的其他集團秘密。
(2) 保密制度規定
1) 任何員工都不得泄露公司秘密,如有違反者,根據勞動合同的規定執行。
2) 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除了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追究一定的`法律責任。
3) 對做得好的部門或個人,企業視情況給予不同程度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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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使新員工盡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屬團隊和理解公司文化,明確在新員工試用期間人力資源部門、新員工所在部門和新員工本人的職責,加強試用期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所有通過外部招聘加入公司和通過內部招聘轉入新崗位的員工都要經過新崗位試用期考察。外聘員工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其中應屆本科及以下學歷畢業生一般為6個月,碩士及以上一般為3個月,有相關工作經驗員工一般為3個月,內聘員工的試用期為1個月。
試用期規章制度篇11
(1) 新員工入職要接受公司企業文化和企業基本規章制度兩項基本培訓,由人力部負責。
(2) 新員工在培訓時,應按時到達培訓地點,遵守紀律。
(3) 新員工在試用期間,其直接上級與人力部門要做好以下兩項工作。
1) 引導新員工熟悉工作環境、本部門員工及業務流程。
2) 試用期間對新員工進行工作指導、培訓,并對其工作表現持續跟蹤。
(4) 企管部對所有培訓做好簽到記錄,人力部還要做好培訓考核成績記錄,作為員工升遷、培訓等的參考依據。
試用期規章制度篇12
1. 考勤情況
2. 工作態度
3. 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主要包括工作任務完成的質量和效率
4. 責任感
5. 團隊合作精神和學習能力
6. 發展潛力
7. 工作能力,這是考核的核心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