鑰匙管理實施制度
對制度的敬畏之心,是正常人品質和內涵的體現!敬畏制度方能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提高制度的權威性和生命力。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關于鑰匙管理實施制度,希望會對大家的工作與學習有所幫助。
鑰匙管理實施制度篇1
1、客房ic卡鑰匙分客人鑰匙、樓層總鑰匙和總鑰匙三種
2、客人鑰匙由前臺根據客人預計住店日期制作,供給給住店客人,退房時需回收。
3、樓層鑰匙和總鑰匙由店長制作。客房服務員持有樓層總鑰匙,客房主管持有總鑰匙。不能超范圍制作和發放鑰匙。所有樓層鑰匙和總鑰匙制作出來后必須登記備案,日常收發由前臺管理,并負責登記保管。
4、客人鑰匙遺失:
驗明客人身份和登記相符說明規定,向客人收取或從押金中扣除賠償費重新制作1把新的鑰匙給客人通知值班經理使用管理卡到該房間_一次卡,確保_卡前使用的鑰匙作廢。
5、客人鑰匙斷裂或損壞:
驗卡顯示房號和客人所報相同,且在期限內重新制作1把鑰匙給客人,并向客人致歉。
驗卡卡號不能顯示或不能驗卡驗明客人身份和登記相符重新制作1把鑰匙給客人,并向客人致歉。
6、客人鑰匙留在房間,要求開門。按“開門”制度_作。
1、客人寄存鑰匙:
聽清客人所報房號,請客人稍等驗卡顯示房號和客人所報一致,取房卡填寫房號,鑰匙_入新房卡,放在寄存抽屜內客人來取時,驗明身份后,交還鑰匙,將寫房號的房卡撕毀。
注:如驗卡時,房號不能顯示,應先驗明身份,重新制作鑰匙后,再進行寄存。
如客人寄存時囑咐他人來取填寫留言單,請客人簽字確認鑰匙、留言單放在房卡中存放于收銀抽屜內領取時驗明身份留言單保留在客帳內直至客人退房。
2、續房:
鑰匙過期,客人拿鑰匙續房請客人告之房號驗卡和登記無誤后按客人新的住店日期制作新鑰匙。
注:如卡損壞,必須驗明身份,重新制作鑰匙。
3、退房:
鑰匙必須在退房時回收如客人出示的鑰匙沒有房卡或押金單_其房號,必須驗卡驗_無誤后,方可通知客房服務員查房并辦理退房手續。
4、退房時,客人將鑰匙留在房間:客房服務員查完房交到總臺。
5、凡有折痕、斷裂、明顯污跡、壞的鑰匙,交分管前臺的值班經理保管。
6、前臺服務員每班交接時,必須核對客人鑰匙數量。發現任何缺失必須報當班值班經理并在交接本上作記錄。
7、值班經理每班交接時,必須核對樓層總鑰匙和總鑰匙,發現任何缺失必須報店長。
8、客房機械鑰匙和任何門鎖的備用鑰匙存放在備用鑰匙箱內。由分管保安的值班經理負責編號、整理和每月一次的核對檢查。
9、備用鑰匙箱必須上鎖,鑰匙由前臺保管。
10、任何人使用備用鑰匙或客房機械鑰匙必須得到當班值班經理同意。并在前臺鑰匙領用本上簽名。
11、貴重物品寄存箱鑰匙由前臺保管,總鑰匙存放在收銀抽屜中,前臺服務員交接班時必須清點客用鑰匙和總鑰匙數量,發現缺失必須報當班值班經理查明原因。
12、所有ic卡鑰匙上不能貼房號。所有機械鑰匙上必須貼清用途。
鑰匙管理實施制度篇2
1、酒店鑰匙的種類酒店的鑰匙共應分為:萬能鑰匙、客房總匙、樓層主匙和客房鑰匙及公眾鑰匙等五種。
A、萬能鑰匙(KINGKEY)——可打開酒店內所有客房的門鎖,并且能夠實施客房雙重鎖和能夠打開客房雙重鎖,此匙由總經理(駐店經理)及值班經理(大堂經理)保管,(財務總監保管一條封存備用),便于總經理檢查任何客房及值班經理于緊急情景下使用此萬能鑰匙。
B、客房總匙(ROOMSMASTERKEY)——可打開酒店內所有客房的門鎖,但不能打開雙重鎖及實施雙重鎖,由行政管家(客房經理)保管使用,便于客房部經理人員檢查房間的工作。
C、樓層主匙(FLOORMASTERKEY)只能打開一層樓所有客房的門鎖,由樓層領班保管使用,便于樓層領班檢查房間狀況和清潔衛生,以及樓層各班服務員整理客房、開床或客人丟失、忘帶鑰匙時為客人開門之用。
D、客房鑰匙(ROOMKEY)——是住店客人于住宿期間使用的鑰匙,由接待處(問訊處)保管。
E、公眾地方鑰匙(PUBLIOAREASKEY)——是各營業場所每日使用的工作鑰匙,亦是公眾清潔級領班安排非營業時間內清潔營業場所時開門之用。應統一保管於前臺收銀處之專門匙箱內,通常規定指定人員方可領用,并存可領用人之簽名名單於前臺收集處,便於簽領時登記查核之用。
2、客房鑰匙的分發和管理
A、客房鑰匙的分發須嚴格控制,接待員(問訊員)可直接把鑰匙分發給熟悉的貴賓,長住客和酒店的常客,分給鑰匙時,必須期要細心慎重,決不可漫不經心地交客人的鑰匙弄錯,引起客人的反感,同時,正確的分發客房的鑰匙,能夠防止和避免發生意外,如客人拿錯了鑰匙入錯了房間,被該房間的客人投訴丟失物品時便很難處理。
B、住客到來拿取鑰匙時要熱情迎接,向客人問候,若能主動、準確的將客人的鑰匙拿給客人,客人會感到你的業務熟練,記憶力好,感到你對他們的尊重。
C、對于你不認識,不熟悉的客人來拿鑰匙時,應當有禮貌的詢問客人的姓名,然后與住客名單仔細核對,確認準確無誤后,方可給予客人鑰匙,如遇疑問,還應請客人出示房卡,以供核對,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反鑰匙發給真正的客人。
D、非住店客人若要取用客房鑰匙必須要有住客的書面授權或書面證明方可,非住店客人如有特殊情景必須進入客從房間時,必須要有大堂副理及保安人員在場陪伴。
E、注意與前臺收銀、大堂副理、團體領隊及陪同堅持聯系,提醒離店客人歸還鑰匙。
F、鑰匙從客人手中收回時,應以上放入鑰匙格內,以免到處放容易丟失,將鑰匙放入鑰匙格時必須要看清楚房號,不要放錯,避免引起工作不便。
G、前臺柜臺嚴禁外人及無關人員出入及動用客房鑰匙。
H、定期擦拭鑰匙,堅持清潔衛生。
I、如發現鑰匙遺失,當班職員必須在房間控制表上的相應位置注明“鑰匙遺失”(NOKEY)的標記,同時還應填寫鑰匙遺失的報告,報告的資料除證實該客房鑰匙遺失外,還應填寫遺失的原因,以便前廳部管理人員能夠從遺失的客房鑰匙數量及遺的原因中,發現改善管理的必要性,從而決定應當采取何種安全措施。
鑰匙管理實施制度篇3
1、目的
加強公司安全管理,有效落實安全防范措施,保證工作的正常秩序。
2、實施細則
2.1管理范圍
公司內所有門鎖鑰匙及屜柜鎖匙,均列入公司鑰匙管理范圍。
2.2管理原則
公司鑰匙管理本著“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分部門分級負責,職責到人。
2.3公司鑰匙管理的權限和職責
2.3.1總務部
2.3.1.1受公司委托,組織實施公司鑰匙管理制度,制訂或協助部門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并在工作中檢查、監督,指導鑰匙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景。
2.3.1.2負責公司內所有門鎖鑰匙的備存、登記、領發,并建立公司鑰匙管理檔案。
2.3.1.3負責公司內所有鑰匙的配制及管理。
2.3.2公司各部門
2.3.2.1根據公司鑰匙管理原則,負責本部門鑰匙管理。總務人事課負責公司行政辦公區域所有門鎖鑰匙的備存、登記、領發。
2.3.2.2針對所屬各崗位實際情景制定切實可行,安全可靠的部門鑰匙管理制度、做到職責明確,職責到人。
2.3.2.3負責對員工進行必要的安全防范教育、檢查、督促本部門員工嚴格執行鑰匙管理制度和程序,加強鑰匙在使用、交接、保管各環節的管理。
2.3.2.4對本部門違反公司鑰匙管理制度的職責人做出相應的處理,其它部門違反公司鑰匙管理制度時,有權提來源理意見。
2.4公司鑰匙管理的基本要求
2.4.1公司鑰匙所有權屬公司,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另行配制。
2.4.2員工領用鑰匙后必須隨身攜帶或妥善鎖在屜柜內,不可將鑰匙隨意放置或交給他人保管,未經授權不得隨意轉借。
2.4.3鑰匙登記簿是各部門、各崗位日常工作中鑰匙領用、交接、保管情景的原始記錄,鑰匙使用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在登記簿上簽名,不得找人代簽。
2.4.4各部門、各崗位鑰匙登記簿應始終堅持最新記錄,必須保證最終一個鑰匙領用人即為鑰匙持有人。
2.4.5員工不得隨意開啟任何門,讓無關人員進入。
2.4.6任何員工發現門鎖及鑰匙損壞或遺失,必須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并向總務部備案、報修。
2.4.7各類總鑰匙有專人負責保管,不得轉借,因公外出或確因工作需要委托下屬保管的,必須簽屬書面委托單,并報總務部備案。
2.4.8如果因為特殊原因,公司內所有門鎖及鑰匙發生變更的,須由相關職責人填寫《公司鑰匙變更登記表》,由部門課長簽字,總務部簽字確認后方可有效。
2.5列入集中保管的鑰匙管理如下:
2.5.1公司建筑物內部各場所門鎖鑰匙。
2.5.2員工更衣箱門鎖鑰匙。
2.5.3員工鞋箱門鎖鑰匙
2.5.4員工辦公桌鎖鑰匙
2.5.5其它各部門認為有必要列入集中保管的鑰匙。
2.6凡列入集中保管的鑰匙,各部門必須專人負責保管,每一天至指定地方辦理移交手續。
2.7交接時如有問題,應當面問清楚或報告部門課長。
2.8緊急情景下,非規定的領用人或非工作時間領用鑰匙者,須經鑰匙所屬部門課長、總務人事課課長批準簽字后方可領取。
2.9列入部門內部交接的鑰匙,由各部門制定相應的鑰匙交接程序進行管理。
2.10屬員工個人保管的鑰匙,在工作調動或辭職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總務人事課負責人必須在調動、離職表上簽字確認,否則不予辦理手續。
2.11公司備用鑰匙的管理
2.11.1公司內所有門鎖均配備一套備用鑰匙。
2.11.2備用鑰匙存放在總務部。動用備用鑰匙必須由總務人事課課長和所在部門課長簽字同意后,方可領用。
2.12公司內門鎖、鑰匙的報失,報廢以及修配的規定。
2.12.1公司內各分管部門在發現本部門區域內門鎖、鑰匙損壞或遺失,必須立即向部門課長和總務人事課報告,并及時采取防范措施。
2.12.2各部門因工作需要修配門鎖、鑰匙時,須填寫《鑰匙配制申請單》,經部門課長審核,送交總務人事課進行配置。
2.12.3總務人事課必須落實專人,負責公司門鎖及其他鎖匙的修理、更換安裝。
2.12.4對重要的門鎖修理、更換、安裝時,總務人事課應派員到場見證。
2.13公司員工有下列情節之一者,將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2.13.1未經允許擅自將公司集中保管的鑰匙或公司部門列入移交的鑰匙帶出公司的。
2.13.2因工作需要,但未經批準擅自改裝、更換門鎖的。
2.13.3員工擅自另配公司門鎖鑰匙的。
2.13.4因保管不當遺失列入公司集中保管或公司部門列入移交的鑰匙。
2.13.5因保管不當遺失公司各類總鑰匙的。
2.13.6對擾亂公司鑰匙管理秩序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行為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除按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