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公司員工制度
制度是為人類設計的、構造了政治、經濟和社會相互關系的一系列約束。好的制定公司員工制度是怎樣的?這里給大家提供制定公司員工制度,供大家參考。
制定公司員工制度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激勵員工工作積極性,科學控制人工成本,維護公司與員工雙方的合法利益,在薪酬總體方案的指導下,結合年終考核結果及上年度人工成本,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入職轉正員工適用本辦法。執行《績效考核方案》的員工也可依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公司人事部負責績效獎金的管理考核工作;財務部負責年度生產利潤的測算并按規定時間提交核算報告;生產部依據本辦法按時完成生產指標。
第四條年度績效獎金支付的原則以考核成績為依據,顧全各方利益,以調動全體員工工作積極性為主要目標,本著工作表現為主均衡、協調、公正、公平的原則。
第二章范圍
月度采購計劃包含根據各部門獎金額度和員工的績效考核情況,管理獎金的分配,包括確定部門獎金分配方案、編制部門獎金分配表等工作(注:將根據未來的薪酬福利計劃作相應調整)
第三章年度績效獎金發放
第五條年度績效獎金是超額完成全年生產任務,為公司贏得額外利潤而產生的報酬。
第六條每年年初,由公司財務部核算出公司全年的年凈利潤,拿出凈利潤的30%-50%%作為員工年終獎的支出預算。
第七條第年年初,銷售部預測全年訂單數量,由生產部根據銷售部提供的數據制定生產量預測。
第八條年度績效獎金的發放條件
(一)公司各部門的年終獎發放前提是,公司全年超額完成生產、銷售任務。辦公室人員年終獎金發放占總獎金的65%;公司有權根據當年生產、銷售情況對比例作出相應調整。
(二)執行《兩班績效考核方案》的一線員工按年度完成的生產
指標分別計提。生產一線員工績效獎金占總獎金額的35%左右
年度績效獎金的支付方式:現金,銀行卡;
公司各辦公室人員年終統一發放;
執行《兩班績效考核方案》的員工根據月度生產量核定績效獎金,但年度總獎金不能超過公司總獎金額的35%。
第四章績效獎金的支付管理
第九條公司辦公室人員獎金分配按崗位職級,以個人工資為計算
基數實行系數分配管理;(具體方案見表2)生產一線員工執行《兩班績效考核方案》。
第十條員工于當年12月31日(含)以前轉正者,均予享受年終獎金,其計算式自入職之日起為計算日期。
第十一條每月15號以前(不含)入司員工,當月按1個月計算,15號以后(含)入司員工,當月不計。
第十二條臨時工、未轉正者及獎金發放前離職的員工不享受年終獎。
第十三條凡轉正后在職者,享受年終獎金,其獎金的計算方法為:員工當年12月份基本工資(不含各種補助)/12*員工在職月數。
第十四條員工缺勤應扣獎金(含事假、病假及遲到、早退;不含法定產假、婚假、喪假等)。
(一)請假3天內(含)不扣獎金;
(二)請假4-10天(含10天)內,扣除獎金總額的1/12;
(三)請假11-20天(含20天)內,扣除獎金總額的1/6;
(四)請假21-30天(含30天)內,扣除獎金總額的1/3;
(五)請假超過30天,無年終獎;
(六)遲到、早退10-15次(含15次),扣除獎金總額的1/12;
(七)遲到、早退16-25次(含25次),扣除獎金總額的1/6;
(八)遲到、早退26-35次(含35次),扣除獎金總額的1/3;
(九)遲到、早退超過35次,無年終獎;
第十五條符合以下情形的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一)無過失單、無重大差錯;
(二)在正常工作時間內能完成工作,全年加班在20小時以內的;
(三)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一)本人辭職或被辭退的;
(二)發生差錯或重大過失的;
(三)發生刑事犯罪或違法行為被處罰的;
(四)曠工超過一日(含一日);
(五)其他違反規章制度的情形。
第十七條年終獎的計算周期為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八條年終獎的發放日期為次年的4-5月份。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2019年1月1日施行。
制定公司員工制度篇2
根據學校發展的實際需要,經校行政會議和校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自__學年第一學期開始實行新的指紋考勤制度,內容如下:
一、關于上、下班考勤時間的規定:
第一次(按指紋)8:00之前
第二次(按指紋)11:20-13:20
第三次(按指紋)16:20以后
二、關于考勤費的`規定:
1、教師(除班主任外)一周考勤次數滿12次算全勤80元,滿13次85元,滿14次90元,滿15次算滿勤100元;班主任一周考勤次數滿10次算全勤80元,滿11次85元,滿12次90元,滿13次算滿勤100元。全體教師考勤次數達不到全勤次數的,每缺一次扣除10元,扣完為止。
2、超過上班規定時間或提前下班規定時間半小時內扣除相應考勤費一半。
3、以周為單位進行考勤費統計,并及時公示。
三、公出人員需及時填寫考勤請假單(須相關校級領導簽字)向校長辦公室請假。
請假單上交時間不得遲于下周一,以便統計;遲于規定時間將作廢處理,后果自負。
制定公司員工制度篇3
辦公室是公司對外聯絡的中心樞紐,是展現公司形象的一個重要窗口,全體員工均須遵守辦公室的有關規定。
第一條按時上下班,上班期間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第二條辦公室內須保持肅靜,辦公時要端正坐姿,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在樓梯處停留會話,辦公時間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三條嚴禁上班期間在辦公室打牌、下棋、賭博,未經他人允許,不準隨意翻閱他人辦公資料,更換臺、凳、電話等,違者視情節輕重作出處理;
第四條文明接聽電話,不得借辦公電話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做好電話記錄,及時做好請示匯報,如私自打國內國際長途或用電話打與工作無關的信息臺等,一經查實,個人除需承擔相關電話費用外,并加罰20元/次;
第五條嚴禁串崗或群聚聊天,影響他人工作;
第六條注意保持辦公室的環境衛生,保持辦公室墻面及隔板玻璃的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辦公用品、文件資料、器具等須擺放整齊,衣物、箱架、雨衣(傘)、頭盔等私人物品必須放到更衣室,下班后應整理好桌面物品,嚴禁亂擺亂放;
第七條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嚴禁將煙頭扔進紙簍,違者罰款10元/次;
第八條辦公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空調、排氣扇、水龍頭、燈管、電話、電腦等)未經同意不準隨意拆裝,如出現故障須及時通知維修人員維修,凡擅自拆裝或者人為損壞的,須照價賠償;
第九條熱情接待來訪客戶等外來人員,言行大方,注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十條下班后要關好門窗,關閉空調、燈管、電腦等電源,最后離開辦公室的人員,要檢查電源關閉情況等;
第十一條嚴格按照夜班值班表值班,如需調換,應提前一天向分管副總、總經理申請,同意后,方可調換,不得無故不值夜班;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制定公司員工制度篇4
一、為提高員工素質,公司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參加社會舉辦的與本職工作有關的進修與業務知識培訓。
二、員工外出進修與培訓原則上一律自費,除公司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由公司辦理進修及培訓手續,并按公司有關精神實施的進修與培訓,公司將給予報銷部分費用。
三、凡公司安排的外出進修與培訓,取得畢業或結業證明后,學費由公司承擔。
四、經部門經理同意,總經理核準的,由員工自行聯系的外出進修與培訓所支出的學費原則上由員工自己支付,特例情況由總經理特批。
五、除公司安排的外出進修與培訓外,員工自行聯系的外出進修與培訓所占用的工作時間作缺勤處理,并需辦理事前請假手續,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
六、如外出進修、培訓時遇到例假日一律不按加班處理,亦不辦理被休手續。
七、接受進修、培訓人員應于學習結束后一周內書寫《員工培訓匯報》,呈報上級主管審查后,轉交行政部備案。
八、公司員工在下列情況下離職時,應按規定返還受訓費用:員工受公司安排外出進修與培訓的,畢業或結業后二年內自動離職者,應無條件返還培訓期間公司所支出的一切費用,三年內自動離職者,應返還受訓期間50%的費用,四年(含四年)后自動離職者,應返還受訓期25%的費用。
九、凡公司安排出國進修與考查的員工,必須由公司與員工在出國前簽訂相關協議,回國后如員工提出要求辭職,按協議規定條款執行。
制定公司員工制度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完善集團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系統、長效的管理機制,使企業內部管理實現科學化、規范化,同時督促和指導全體員工遵章守紀,保障集團公司各項工作有序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集團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本公司員工都必須遵守和執行本制度中的相關條款,同時享有本制度所規定的權益。
第三條各單位、部門可依據本制度有關指導原則,結合本單位、部門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管理細則,報集團公司審核批準后生效。
第二章人力資源管理
(一)人力資源規劃、編制與定員制度
(二)招聘制度
(三)勞動合同與勞務派遣制度
(四)培訓制度
(五)勞動紀律、休假與考勤管理制度
(六)績效考核制度
(七)薪酬分配制度
(八)保險、福利與保護制度
(九)人員流動制度
(十)其它管理制度(職稱與職業資格技能等級、人事檔案、工作證等)
人力資源規劃、編制與定員制度第一條根據公司整體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預測、分析人力資源供給和需求狀況,制訂科學合理的人力資源規劃。
第二條人力資源部每年年末編制下一年度人力資源規劃,內容應包括:人員需求預測及配置計劃、員工培訓計劃、工資總額及工資水平計劃、保險福利計劃等,報公司批準后實施。
第三條各部門、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用工實行定崗、定員、定編管理,在保證生產經營正常運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四條機構設置、調整或撤銷,由人力資源部提出方案,報經理層審核,經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第五條員工定崗定位信息實行月報制度,各單位于每月月底前將次月員工定崗定位調整計劃報人力資源部批準后實施。人力資源部三個工作日內將《員工定位數據信息月報表》報送董事長和總經理。
制定公司員工制度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有限公司(下稱公司)分公司的規范運作,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下稱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分公司是指根據公司發展和規劃,為提升公司競爭力的需要而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主體的公司,包括全資分公司。
第三條:公司與分公司之間是平等的法人關系。公司依法對公司享有資產受益,重大決策,選取管理者權利。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分公司及公司分公司。公司委派至各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就應嚴格執行本制度,并應依照本制度及時、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導、監督等工作。
第五條:遵守公司關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財務管理等方面的&39;各項管理制度,做到誠信、公開、透明。
第二章:規范管理
第六條:公司透過股東決定股東大會行使股東權利。公司依據對公司規范化運作以及行使對分公司的重大事項監督管理權,對被投資企業依法享有投資收益、重大事項決策的權利。同時,負有對分公司指導、監督和相關服務的義務。
第七條:公司向分公司推薦高級管理人員候選人員由分公司董事會確定或提名。
第八條:份公司須及時向公司報告重大業務事項、重大財務事項以及其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并嚴格按照授權規定將重大事項報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分公司須及時在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會議結束后當日向公司董事會秘書報送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決議等重要文件,通報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
第九條:分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嚴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對公司和任何分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利用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任職分公司的財產,未經公司同意,不得與任職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上述人員若違反本條規定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職責,涉嫌犯罪的,依法追求法律職責。
第十條:分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應于每年度結束后30日內,向公司總經理提交年度述職報告,在此基礎上按公司考核制度進行年度考核,連續兩年考核部貼合公司要求者,公司將提請分公司董事會、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按其章程規定予以更換。
第十一條:分公司應建立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分公司管理層的人事變動應向公司匯報并備案。
第三章:財務風險管理
第十二條:分公司與公司實行統一的會計制度。分公司財務管理實行統一協調、分級管理,由公司財務部對分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等方面實施指導、監督。分公司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完善內部組織機構及管理制度,并參照公司的有關規定,建立和健全分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內控制度,并報公司財務部備案。
第十三條:分公司需每月向公司遞交月度財務報告或報表(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向他人帶給資金及對外擔保報表),每一季度向公司遞交季度財務報表。分公司應在會計年度結束后一個月之內向公司遞交年度報告,年度報告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向他人帶給資金及對外擔保報表。
第十四條:未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準,分公司不得帶給對外擔保,也不得進行相互擔保。
第十五條:因經營發展和資金統籌安排的需要,分公司需對外借款時,應充分思考對貸款利息的承受潛力和償債潛力,在征得公司同意,并按照分公司相關制度的規定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后方可實施。
第四章:內審管理
第十六條:公司可定期或不定期實施對分公司的審計監督。資料主要包括:經濟效益審計,工程項目審計,重大經濟合同審計,制度審計及單位負責人任期經濟職責審計和離任經濟職責審計等。分公司應當做好理解審計的準備,并在審計過程中應當給予主動配合。
第十七條:公司內部審計制度適用于分公司內部審計。
第五章:運營管理
第十八條:分公司的運營及發展規劃須服務于公司的發展總體戰略規劃。
第十九條:分公司應完善投資項目的決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強投資項目的管理和風險控制,分公司進行投資前,需經分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批準,未經批準分公司不得從事此類投資活動。在報批投資項目之前,應當對項目進行前期考察調查、可行性研究、組織論證、進行項目評估,做到論證科學、決策規范、全程管理,實現投資效益最大化。
第二十條:在經營投資活動中由于越權行事給夠公司和分公司造成損失的,應對主要職責人員給予批評、警告、直至解除其職務的處分,并且能夠要求其承擔賠償職責。
第六章:信息披露及檔案管理
第二十一條:分公司應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的有關規定,帶給真實、準確、完整信息匯報給公司。分公司應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明確審議程序,及時向分管負責人報告重大業務事項、重大財務事項以及其他可能對公司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并嚴格按照授權規定將重大事項報公司董事會審議或股東大會審議。
第二十二條:分公司應及時向公司董事會秘書報備該公司的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決議等重要文件,通報可能對公司產生較大影響的事項。
第二十三條:分公司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規定的屬于分公司的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公司董事會秘書。
第二十四條:分公司總經理或執行董事是其信息披露第一職責人,負責分公司信息披露匯報工作,對于依法應披露的信息應及時向公司董事會秘書匯報。分公司應當向公司有關部門報送其企業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出資協議書、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和公司章程(復印件)等內控制度的文件資料。分公司變更企業營業執照、修改章程或其他內部控制制度后,應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報送修改后的文件資料,保證其相關資料的及時更新。
第七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五條:分公司根據自身狀況,結合公司的考核獎懲及薪酬管理制度,建立適合分公司實際的考核獎懲及薪酬管理制度,經分公司總經理或執行董事核準后報備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第二十六條:分公司應于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根據年度經營指標及審計確認的經營成果對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實施獎懲。
第二十七條:分公司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不能履行其相應的職責和義務,給公司或分公司經營活動和經濟利益造成不良影響或重大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分公司董事會給當事人相應的處罰,同時當事人應當承擔賠償職責和法律職責。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未作規定的,適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制度與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觸時,以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為準。
第三十條: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實施,解釋權屬于公司董事會。
制定公司員工制度篇7
1、安全生產是公司生存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只有充分重視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營運和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廣大消費者和全體公司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能夠權責分明,建立健全激勵和懲罰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__市安全生產條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本公司《安全生產職責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
2、財務部按考核結果和年度獎勵、處罰方案帶給專項經費保證。
3、與各部門經理簽定安全生產職責書。
4、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制、消除事故隱患,成績顯著的給予獎勵。
5、對員工個人獎勵、凡貼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由工會和技術部提出獎勵方案,報主管領導審批,給予一次性100—1000元獎勵;
⑴職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⑵事故發生后用心進行搶救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國家和群眾利益減輕損失;
⑶在安全生產、食品衛生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或技術革新,有明顯效果的;
⑷在安全管理、安全技術、食品衛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推薦并取得顯著成績者;
⑸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進行舉報者。
6、處罰
按照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規定進行檢查,并依據檢查結果下發罰款通知,對違章個人進行罰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上交到財務部。如果未按時交納則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7、處罰標準
⑴違章指揮每出現一次罰指揮者200元;
⑵安全職責制不落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生產班組不按規定開展活動及安全活動記錄不完整的,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⑶違反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未造成事故,罰違章者50元;
⑷不組織或不參加各類人員的安全檢查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的,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100元;
⑸無“操作證”獨立上崗操作的,每發現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⑹拆卸或不用安全防護設施的,每發現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⑺發生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每發現一次罰該部門負責人及辦事人各200元;
⑻對認真執行勞動安全法規和維護安全生產的人員故意刁難、打罵或實行打擊報復的,每發現一次罰200元;
⑼破壞事故現場,阻撓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或帶給假證的,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200元;
⑽接到“事故隱患通知單“后不及時采取措施的,每發現一次罰部門負責人300元;
⑾發生輕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00元以上1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二次工資,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加倍處罰;
⑿重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崗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扣發全年崗帖并處通報批評;
⒀死亡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報上級部門處理;
⒁發生一齊多人傷亡事故,視傷亡等級其處罰按上述條款疊加;
⒂對各部門行政正職的處罰還將并處安全生產職責書的處罰規定。
8、個人行為的處罰
違反以下紀律者,給予50元——1000元經濟處罰:
⑴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者;
⑵在餐飲業內非規定地點吸煙者;
⑶工作場地(如辦公室、值班室、倉庫、工作間等)停放自行車、摩托車者;
⑷超范圍使用設備者;
⑸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者;
⑹開動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設備者;
⑺未經允許使用電爐、電褥等或在非指定場所私自焚燒物品者。
制定公司員工制度篇8
一、概述
特種作業包括:電工作業、鍋爐、司爐、壓力容器操作、起重機械作業、爆破作業、金屬焊接(氣割)作業、機動車輛駕駛、機動船舶駕駛、輪機操作、建筑登高架設作業、煤礦井下瓦斯檢測等。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工作認真負責,遵章守紀。
2、年滿18周歲。
3、按上崗要求的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成績合格。
4、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培訓
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應實行理論教學與實際操作技能訓練相結合的原則,重點是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預防事故的.實際能力,特種作業人員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工作。
三、日常管理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2.本部門應加強對特種作業的管理,做好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的檢查工作。
3.本部門應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檔案。
4.特種作業人員變動工作部門,由所到部門憑其原操作證和檔案到發證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5.離開特種作業崗位1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原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不得偽造、涂改、轉借。
7.特種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應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吊扣、吊銷其操作證,造成嚴重后果者,應按有關法規進行處罰。
8.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一般采取專業、分批集中脫產、集體培訓教育方式。
四、附件
《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檔案》
制定公司員工制度篇9
⑴嚴禁在宿舍各出口堆放雜物,保障通道暢通.
⑵人人知道消防滅火器的位置,嚴禁隨意挪放.
⑶人人知道公司疏散流程,最低限度可做到自救.
⑷嚴禁宿舍員工私拉電線插座及使用電飯鍋、電炒鍋、電熱水等電器,一面引起電線短路失火.
⑸嚴禁宿舍員工做飯,并使用明火照明.
⑹人人做到人走燈關.
⑺工程部定期維修、保養宿舍電源開關設備.
⑻宿舍管理人員每隔3小時,查看一次宿舍情況.
制定公司員工制度篇10
一、目的
為了做好公司的環境衛生工作,
確保安全生產,
保證產品質量,
保障員工身
體健康,減少吸煙造成的危害,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公司所轄區域范圍。
三、適用對象
公司全體員工、臨時工及外來人員。
四、原則
公司禁止吸煙工作采用“限定場所、部門負責、加強引導、嚴格管理、群眾監督”的原則進行管理。
五、管理規定
1.可吸煙區域的`設定
公司劃分可吸煙區域與禁止吸煙區域,可吸煙區域包括廠區中門衛、前門衛。
職工宿舍、及廠區指定吸煙室、吸煙點,廠區內其它場所禁止吸煙、游煙。
符合消防防火要求,設置滅火器材;
設置明顯的標識;
與非吸煙室、非吸煙點隔離;
遠離人員密集和行人必經的通道;
有專門存放煙頭的容器,不隨地亂扔煙頭與煙灰;
有專人管理,負責清掃。
公司根據以確定吸煙室、吸煙點并制作統一醒目的可吸煙標識。
2.遵守事項
應在吸煙室、吸煙點吸煙,不得在禁止區域吸煙。
吸煙時應使用煙灰缸,禁止多人同時在吸煙室、吸煙點吸煙,吸煙時不得大聲喧嘩吵鬧。
點火的火柴及吸剩的煙頭應確保熄滅后放入煙灰缸,
煙灰缸中應隨時保
持有水。清理煙灰缸時應徹底確認煙灰缸內物質已完全熄滅。
廢棄的打火機不得扔在煙灰缸內,各部門收集后統一處理。
吸煙完畢后,應清理吸煙場所。
3.禁止吸煙區域
公司確定的吸煙區域以外的區域均為禁止吸煙區域。
六、處罰規定
辦公室負責公司禁止吸煙管理工作,對各部門和公共場所禁煙工作實施監督、檢查、考核,對違反規定的人員進行處罰。具體處罰細則如下:
1.在吸煙室、吸煙點以外的禁煙區域內吸煙的,發現一次罰款
20元,同時扣其直接主管人10元。
2.在吸煙室、吸煙點內亂扔煙頭、煙灰的,發現一次罰款50元。
3.對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的罰款200元。
4.對因違反此管理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造成重大損失的報上級司法部門處理。
七、其他
1.員工有監督的權利,對檢查人員在檢查中有舞弊行為、包庇行為、執法不規范行為者,任何人均可舉報,舉報人可采用電話、郵件或書面等一切形式進行舉報,監督組由公司領導班子全體成員,接到舉報后嚴肅處理。
2.外來人員應遵守本管理規定,警衛、被訪部門負責宣傳本管理規定。
3.吸煙有害身體健康,應少量吸煙或不吸煙,公司鼓勵不吸煙。各部門應積極開展吸煙有害健康等宣傳活動,提倡大家今早戒煙。
八、本管理規定從批準下發之日起生效
制定公司員工制度篇11
歡迎你加入本公司,公司將為你提供一個就業的機會,一個展現自我的空間環境,誠望你能愛崗敬業,有主人翁精神,服從管理,盡心盡責做好本職工作,為促進公司發展、提高公司效率,增加員工收益,特制定以下制度,希望大家遵照執行。
一、基本素質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團結互助,忠誠和藹,愛崗敬業,樂于奉獻,虛心學習,不斷進取,努力提高自素質和業務技能,富有積極的上進心和職業自豪感及奉獻精神。
二、考勤制度
(一)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否則將每次至少處50元以上的罰款。如有:
1、遲到10分鐘內按每分鐘1元計算,如超過10分鐘,視情節進行處理;
2、如早退5分鐘內按每分鐘5元計算,如超過5分鐘,視情節論處。
(二)員工因事請假4小時內由組長簽名,主管審批方可生效,如超過4小時需經廠長簽名生效。管理請假在2小時以內由主管簽名生效,超過2小時由廠長簽名生效。管理請假如超過3天者需總經理審批生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三)禁止電話請假或代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四)員工請病假超過8小時,則需要醫務機構出具建議休息和持有醫院電腦收費單方可獲得生效;
(五)員工若因病及特殊情況未來得及請假,需在二天內通知廠方并填寫請假單,如超過3天未通知者則按自動離廠及無薪處理。
三、工資待遇
(一)新員工經初步審定工資后試用期為1個月,1個月內廠方有權隨時解雇,工資視其技術水平及工作表現確定,一個月后屬合格員工,工資按初定工資給予;
(二)所有新進員工需連續在公司工作滿2個月后,在公司統一發放工資時方可領取第一個月工資(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1―5號)。員工若中途請假5天以上者,公司將順延本人的工資發放時間;
(三)員工無請假、遲到、曠工及早退,可享受公司每月20―30元的全勤獎(未滿一個月的員工無全勤獎);
(四)如在公司連續服務3年以上的老員工,公司則根據其工作表現,參照工作業績,可考慮往后每年調整一次工資;
(五)所有管理及員工若在公司連續服務滿1年,無曠工、遲到、早退及違反廠規制度,以后每月或獲得工齡獎20元;凡連續在公司服務滿2年以上的,同樣無曠工、遲到、早退及違反廠規制度,每月可獲得工齡獎30元;
(六)生手、半生手員工工資在三個月以后可獲得晉升,晉升條件則根據其工作表現、技術水平等綜合評定,由組長、主管、廠長評定后交總經理簽名方可獲得晉升工資;
(七)員工若對工資發放額有疑問的,應在工資發放后二天內向財務部查詢,逾期者廠方可以不予受理。
四、辭職規定
(一)若需提出辭職申請的員工,經組長、主管簽名,廠長審批方可生效;
(二)若已得到批準辭職的員工,廠方在一個月內招聘替補人員,如提前招到公司可安排提前離職,工資按正常發放領取;如在一個月內沒招到合適人員,公司則有權推遲離職期限,工資可考慮離職就領取;
(三)凡新進員工從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可在做滿一年后隨時提出辭職申請;(具體程序按第一條、第二條執行);
(四)所有管理人員、生手員工進入公司后需做滿2年方可提出辭職申請,未滿2年時間提出辭職公司一律不予受理,若需離職,則視無薪離職。
五、處罰條例
(一)甲類過失(屬于重大過失,每次至少處50元以上罰款)
1、未經允許在廠區車間內拍照;
2、飲酒或酗酒后回工廠上班,有粗暴語言及侮辱其他員工;
3、威脅或散布謠言損害他人或公司聲譽的;
4、消極怠工,不服從管理及領導安排;
5、辱罵管理人員及威脅管理人員的
6、有意破壞公司財物,機械設備,消防設備的(除罰款外還需照價賠償);
7、管理人員濫用職權或私泄報復者;
8、除正常休息在廠內聚眾賭博;
9、在廠區禁煙區吸煙,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工廠的;
10、公司組織統一加班,私自下班者;
11、公司在趕貨期間無故曠工者(除罰款外還需按曠一扣六處罰)。
(二)乙類過失(屬于輕微過失,每次至少處10元以上罰款)
1、不注意節約水電,不愛護機械設備、工具器材等公物;
2、上班時間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辦其他事情的;
3、工作時間吃零食的;
4、未經批準打聽私人電話的;
5、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輕微損失的;
6、挑撥是非,亂傳閑話,影響團結,擾亂秩序的。
注:本處罰條例,如一旦有人被處罰,所有處罰金將在上月發工資時一并扣除,包括曠工處罰及觸犯廠規條例的各項處罰,任何人不得人任何異議。
六、獎勵條件(凡符合以下條件,可獲得50―1000元獎金)
1、對改進企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工作態度好,為企業創造良好聲譽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評選);
3、如有重大事故發生,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議提出,經采納實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節約,有明顯成績者;
6、敢于抵制不正之風,事跡突出者。
注:獎勵審批權限,如一旦有人夠獎勵條件,由部門負責人提名,經主管廠長審核,呈報總經理批準方可獲得獎勵。
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生效,其解釋和修正權由廠辦負責,總經理審批方可獲得更改。
制定公司員工制度篇12
1、晾曬衣物應在指定地點,嚴禁在樓梯走廊內上搭下掛,違者處10元罰款/次。
2、講究集體公德,不準在宿舍及樓道內跺腳、嬉戲、大聲喧嘩、打鬧追跑,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處20元罰款/次。
3、厲行節約,杜絕長明燈、長流水、風扇無人空轉等浪費現象,違者處20元罰款/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