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管理制度規定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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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管理制度規定最新篇1
近日,國家檔案局局長李明華簽署國家檔案局第十三號令,公布《機關檔案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規定》的頒布實施,是國家檔案局在新形勢下推動機關檔案工作的一項重大舉措。《規定》是以中辦、國辦《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檔案工作的意見》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機關檔案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制定的。全文共7章70條,第一章“總則”,明確了《規定》制定的目的和依據,機關檔案定義,機關檔案工作的意義、體制和管理原則;第二章“機構和人員”,明確了機關檔案工作機構、人員的要求,確定了機關檔案工作的基本任務;第三章“基礎設施”,明確了機關應設置的各類檔案用房及基礎設施設備要求;第四章“管理要求”,明確了機關檔案的門類和管理要求,提出了檔案從形成到移交整個管理流程的各項要求;第五章“信息化建設”,明確了機關檔案信息化工作管理要求,對傳統載體檔案數字化和電子檔案的管理做出了詳細規定;第六章“獎勵與處罰”,明確了應予獎懲的各類情形;第七章“附則”,對解釋權、施行日期等加以規定。
《規定》具有3個顯著特點。一是普適性。將適用范圍確定為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可參照執行。《規定》對機關檔案管理工作提出的要求,充分考慮了不同層級機關客觀條件的差異,特別對縣級或檔案形成數量較少的機關明確了基本要求。二是實用性。《規定》梳理借鑒數十個機關檔案工作參照的標準規范,對機關檔案門類劃分,檔案形成收集、整理歸檔、保管保護、鑒定銷毀、開發利用、統計移交等做出詳細規定,具備較強的實用性和操作性。三是創新性。《規定》特別關注近年來機關檔案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了新形勢下機關檔案工作的任務和要求,明確了機關檔案工作監督指導的原則和方式,提出了建立檔案工作協調機制和工作網絡,確定了檔案工作各類業務用房需求,加強了機關檔案信息化工作等,為機關檔案工作轉型升級提供了依據。
國家檔案局希望各地區各部門認真學習,抓好貫徹落實。國家檔案局將繼續組織宣貫活動,不斷加強監督指導,采取有效措施引導提升各地區各部門機關檔案管理水平。
檔案管理制度規定最新篇2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檔案工作的管理,使其達到規范化、標準化、系統化的要求,充分發揮檔案在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及公司各項工作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北京市《檔案法實施辦法》等法律規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檔案是公司自成立以來在各項活動中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以各種載體形式真實記錄的.總和。其構成是:以基建(工程技術)檔案為主體,包括文書、工程、市場、會計、經營、法律、設備、聲像、實物等門類的檔案。
第三條對公司各個門類、各種載體的檔案必須堅持集中統一管理的原則,以確保檔案的真實、完整和安全,利于檔案信息的開發利用。
第四條公司檔案工作由集團辦公室主管。檔案室設專職檔案員一人,負責公司檔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公司各部門配備一名兼職檔案員,負責本部門各類文件材料的收集立卷歸檔工作。
第五條公司檔案室在集團辦公室的指導下獨立開展檔案工作。宣傳、貫徹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建立健全公司檔案工作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和保持公司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主動快捷地提供檔案利用服務,使檔案在公司各項工作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第六條檔案室負責對集團公司各部門和各分公司文件材料的立卷和歸檔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檢查。
第七條檔案工作人員要努力學習檔案業務知識,恪守職業道德、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認真做好檔案管理工作。
第八條借閱檔案,一般以借閱本部門工作形成的檔案為主。借閱非本部門的檔案,須經該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檔案領導批準。
第九條查閱檔案原件一般限在檔案室內。如需借出則借閱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天。到期不能歸還者要及時說明原因,經允許后方可延期歸還。
第十條如需提供檔案復印(制)件,必須由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并由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辦理。重要檔案的復印(制)需經相關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檔案領導批準。
第十一條借閱人員必須負責維護檔案的完整、安全與清潔,不得將檔案材料擅自轉借、復制、拆散、污損、涂改和加注標記。借閱檔案要確保不遺失,不擅自帶出本公司。
第十二條借閱時,檔案人員應填寫《借閱檔案登記簿》,并對歸還的案卷嚴格檢查和清點,然后注銷借閱。
第十三條外單位查閱檔案時,須持單位介紹信,并由集團公司辦公室或相關部門領導批準。各類(載體)檔案不辦理對外借閱。
第十四條對借閱中違反本規定,造成檔案遺失、損壞、泄密的,檔案管理人員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并追查責任,按集團公司《管理人員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罰,若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毀損、丟失或擅自銷毀企業檔案;
(二)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企業檔案;
(三)涂改、偽造檔案;
(四)未及時上報歸檔或管理不善的檔案管理者;
(五)未按手續就借閱、外帶者或越級查閱者(檔案管理者同罰)。
第十五條認真貫徹《檔案法》,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政策、制度,維護國家和企業的機密,確保檔案信息的絕對安全。
第十六條檔案管理人員應忠于職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持高度的保密意識和良好職業道德。不允許擅自提供、抄錄、公布檔案內容。
檔案管理制度規定最新篇3
為加強事業單位登記檔案管理工作,促進檔案管理的規范化和標準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檔案室實行專人、專柜、專室、集中統一管理,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蛀、防鼠咬、防爛、防潮、防塵、防光工作。
2、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人員在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統計、利用及信息開發與管理,應建立檔案數據庫,做到帳目與實物相符。
3、檔案載體與書寫材料應符合耐久性要求和有關技術標準,嚴禁使用純藍墨水、紅墨水、圓珠筆、鉛筆書寫材料、數據填寫一律用阿拉伯數字書寫,字跡工整,不得潦草。
4、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設立(備案)、變更、注銷(備案)登記、年檢等文件材料應收集及時、整理、歸檔,不得遺漏、丟失。
5、按照檔案管理規范化要求,資料存放整齊、編排有序、內容數據填寫準確規范。
6、檔案區分全宗,按類別一一登記,分類整理成相對獨立的保管單位,嚴禁將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的登記管理檔案的文件材料合并為一盒。
7、外來人員查閱檔案應嚴格執行《保密法》和有關保密規定,并履行登記手續,嚴禁對檔案勾劃、涂改、標記號、折疊、抽取、污損、添加內容等。
8、檔案因管理不善造成檔案損壞和遺失的,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檔案管理制度規定最新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檔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企業各級部門及員工從事生產、經營、企業管理、公關宣傳等活動中所直接形成的對企業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賬冊、憑證、報表、技術資料、電腦盤片、聲像、膠卷、榮譽實物、證件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重要原始檔案遵循“雙人雙控,共同管理”原則,由總經辦統一管理。
第二章檔案歸檔
第四條歸檔范圍
(一)
(二)通用管理:證書、部門職責、崗位職責、手冊、注冊申報資料等。工程基建:設計文件、圖紙、會議記錄、招投標文件、造價、工程管理(變更、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工程驗收、工程報批資料等。
(三)合同:原輔料采購、設備采購、工程基建、技術轉移、委托合同、設計合同、其他合同。
(四)設備檔案:公用系統、物料、倉庫等輔助設備;生產部設備、工程部設備、QC部設備等。
(五)
(六)員工培訓:培訓計劃、總結、內部培訓記錄、外部培訓報告等。計量:化測類、力質類、溫濕度類、壓力類、熱工類、長度類、計時類、流量類等,設備內部校驗記錄歸于設備檔案中。
(七)產品檔案:產品批件、包裝設計、技術轉移資料、產品工藝規程及空白批記錄、質量標準、留樣觀察和產品穩定性試驗資料、產品質量回顧、變更情況、產品藥檢所檢驗報告(含送檢或抽檢)、產品重大質量事故資料等。
(八)
(九)
(十)檢驗方法:原料、輔料、中間產品、待包裝產品、成品、包裝材料等。(十一)記錄:除批記錄以外的所有記錄。包括輔助記錄、出入庫單、銷毀記錄、盤存表、溫濕度記錄、物料請驗單等;
(十二)批記錄:批生產記錄、批檢驗記錄、批監控記錄、批包裝記錄等。(十三)標準操作規程。
(十四)驗證文件:驗證主計劃、廠房及公用系統、生產設備驗證、QC設備驗證、工程部設備驗證、方法驗證、工藝驗證、清潔驗證等。
(十五)行政類文件:
行政法規性文件。包括上級頒發、需要企業執行的,或由企業發行的各種標準、規章規程等;
各類公文。本企業對外的正式發文與相關機構來往的批復;
各類證照、證書。包括章程、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土地證、房產證、商標注冊證書、企業和產品獲得的各類榮譽牌匾和證書等;人事任命、勞動糾紛等;
各類固定資產資料。包括車輛所有原始證照、辦公設備、儀器設備說明書、保修卡等;
所有加蓋公章的文件復印件;
在企業文化建設和社會活動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聲像光碟等形式的歷史記錄。
第五條歸檔時間
(一)各類證照、批件、商標、合同、協議等原始文件和加蓋公章的文件復印件須于文件產生的24小時(一個工作日)內到檔案室辦理歸檔手續;
(二)設備檔案、產品檔案、質量標準、檢驗方法、標準操作規程隨時產生隨時歸檔;
(三)員工培訓類資料按月歸檔,于每月25日之后次月5日之前到檔案室辦理歸檔手續;
(四)計量類資料按半年歸檔,于每年5月25日之后6月5日之前、11月25日之后12月5日之前到檔案室辦理歸檔手續;
(五)供應商檔案按年度歸檔,于每年1月25日之后2月5日之前將上一年的
資料到檔案室辦理歸檔手續;(六)(七)手續;(八)
驗證文件隨時產生隨時歸檔,驗證主計劃按年度歸檔,于每年1月25記錄文件。輔助記錄半年歸檔一次,其他記錄每年歸檔一次;
批記錄文件按月歸檔,于每月25日之后次月5日之前到檔案室辦理歸檔
日之后2月5日之前到檔案室辦理歸檔手續;(九)(十)
其他文件每周一集中歸檔一次。
未按要求及時歸檔而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并根據情節
輕重予以相應處理。
第六條歸檔份數(一)(二)
原件全部歸檔,并注明份數、出處。
使用頻繁的檔案,各使用部門應復印留存自用。
第七條歸檔要求(一)(二)(三)(四)
由檔案室和各部門指派一名專人負責歸檔事宜。對已經破損或模糊的文件必須先修復再歸檔。文件必須通過系統整理后再歸檔。
文件須經歸檔部門主管或部門以上領導簽字確認后方可歸檔。
第八條歸檔手續
各類文件歸檔時,歸檔部門應填寫《文件歸檔單》一式二份,由歸檔部門負責人和總經辦負責人審批,歸檔部門和檔案室各留存一份,以備查考。由檔案員填寫《文件歸檔登記薄》,歸檔人和檔案員共同簽字確認。
第三章檔案的收集與整理
第九條檔案的收集(一)
由各部門指派專人,每周一對其本部門需要歸檔的文件進行收集,并進行分類、排列、編目后移交檔案室。
(二)由檔案管理人員定期到各部門對零散的文件進行收集,再進行系統的、
全面的整理。(三)
收集時要保證檔案的質量。如不完整,需進行進一步的收集,對收集不全的檔案,要做好記錄。
第十條檔案的整理
(一)(二)
檔案采用按類別分類的方式,做到層次分明,便于保管和利用。檔案嚴格按照分類、排列、組卷、編目的整理步驟進行系統、全面的整理,并做電子目錄方便日后檢索。檔案編號由英文字母及阿拉伯數字組成,具體說明如下:
7、8、9位代表流水號001~999。、6位為檔案柜號。、4位為二級分類的編號。、2位為一級分類的英文縮寫。
第四章檔案建檔
第十一條分類梳理
歸檔的資料,由檔案員分類、編號,于文件歸檔的當天入庫,并建立《檔案明細臺賬》。第十二條檔案專用章
所有歸檔的復印件及歸檔原件產生的復印件,每頁紙加蓋藍色檔案專用章,加蓋檔案專用章的復印件視同原件使用,檔案專用章置于檔案室,由檔案員保管。第十三條檔案編號章
檔案盒中每份檔案右上角加蓋紅色編號章,編號手寫,檔案編號章置于檔案室,由檔案員保管,對已歸檔編號檔案做出的任何調整須登記備查。第十四條檢索目錄
所有歸檔文件,由檔案員建立對應關系的電子版檢索目錄,并定期核對。
第十五條電子備份
重要資料的原件須通過掃描等方式建立電子備份,各歸檔資料如有電子版的也應一并建檔備份。
第五章檔案使用和歸還
第十六條檔案使用(一)
文件復印:由使用人填寫《檔案復印登記薄》,一般性文件經部門負責人批準,重要文件同時報分管副總批準,由檔案員復印、提供。
(二)
借出已加蓋檔案專用章的復印件:由使用人填寫《檔案借出登記薄》,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最長不超過十個工作日,重要文件及特殊情況同時報分管副總批準;十日后仍未歸還的,由檔案員跟催或辦理重新借出手續。
(三)
借閱原始文件:由使用人填寫《檔案借閱登記薄》,經部門負責人批準,于檔案室指定的地點查閱,不得帶離檔案室,重要文件及特殊情況同時報分管副總批準。
(四)
借出原始文件:由使用人填寫《檔案借出登記薄》,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最長不超過五個工作日,重要文件及特殊情況同時報分管副總批準,總經辦會簽;五個工作日后仍未歸還的,由檔案員跟催或辦理重新借出手續;原件借出后不再歸還的,須經分管副總、總經理批準,總經辦會簽,檔案室保留復印件備查;
(五)外單位借出檔案時,由使用人填寫《檔案借出登記薄》,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使用。
(六)
按規定審批,由當事人和檔案員在相應登記薄上登記并簽字確認方可使用檔案;違者一經發現,對檔案員處以200-1000元/人/件的罰款;造成損失的,由檔案員全額承擔,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理。
第十七條檔案歸還(一)
檔案使用者應愛護檔案,確保檔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畫、剪裁、抽取、拆散或損毀。借出的各類檔案文件在歸還時,經檢查無誤后,應在《檔案借出登記薄》登記,并由使用人和檔案員分別簽字確認。
(二)
發生損壞、丟失的,對使用人處以200-1000元/人/件的罰款;造成損失
的,由使用人全部承擔,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理。
(三)檔案歸還時內容發生變更的,使用人應及時知會檔案員進行更新,以保持檔案的準確性。
第十八條檔案保管與檢查
(一)
公司各類應歸檔文件應集中于檔案室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保存,更不得擅自銷毀或據為己有,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全額承擔,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理。
(二)
每月底,總經辦負責人將對檔案室的資料進行抽查;每三個月與檔案員共同對檔案室的所有資料進行一次徹查,并填寫《檔案清查記錄》。
(三)
檔案管理應賬實相符。檔案損毀或丟失的,由檔案員全額承擔,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理。
第六章檔案保管期限和銷毀
第二十條檔案的銷毀(一)
對需要進行銷毀處理的檔案,由檔案室填寫《檔案銷毀申請表》,并制作
《檔案銷毀清冊》,包括:本單位和卷宗的簡短的歷史情況、銷毀檔案所屬年代、保管期限及其數量和詳細內容、鑒定的情況和銷毀的理由等內容的書面報告,經相關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核簽字同意后,方可銷毀。
(二)
由檔案員進行檔案銷毀,QA和檔案歸檔部門各指派一人進行監銷,檔案
銷毀須協同保衛部門共同處理。
(三)
檔案銷毀時檔案員要在銷毀清冊上“銷毀情況”一欄注明“已銷毀”字
樣和日期,監銷人員要在銷毀清冊上簽字確認。
檔案管理制度規定最新篇5
安全檔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安全工作計劃部署檔案、消防檔案、重點部位檔案、易燃易爆危險品檔案等。安全檔案的管理工作,由保衛部門負責。安全檔案應包括安全基本情況和安全管理情況。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部署,各種安全文件資料。
(二)單位基本概況,重點部位情況。
(三)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安全員崗位職責。
(四)各種安全制度。
(五)各種安全設施、器材情況。
(六)其他與安全有關的情況。
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設施、器材定期檢查記錄,維修保養的記錄。
(二)安全隱患及其整改情況的記錄。
(三)安全檢查、巡查記錄。
(四)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記錄。
(五)安全情況、事件、事故及處理記錄。
(六)獎懲情況記錄。
(七)其他有關安全管理的情況。
檔案管理制度規定最新篇6
1.健康檔案包括家庭健康檔案、個人健康檔案。家庭健康檔案每戶一份,個人健康檔案每人一份,以家庭為單位成冊。實施電子健康檔案后,應將健康檔案信息及時錄入電子檔案。
2.健康檔案由責任醫生填寫,應內容真實、準確、齊全,字跡清晰、不得隨意涂改。健康檔案的內容包括基本人口信息,主要慢病患病現況、治療、康復情況,慢病相關生活行為因素、家庭社會經濟狀況等。對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腦卒中、腫瘤的病人,應在健康檔案袋(盒)上用紅、綠、橙、藍、黑色標識區分。
3.健康檔案實行動態管理,健康體檢、門診就診、參合住院病人出院隨訪、健康隨訪、慢性病隨訪等資料內容及時記錄并歸入健康檔案。婦女病檢查、宮頸癌檢查、孕產婦系統管理、兒童系統管理、預防接種、精神病康復管理、肺結核治療管理等專案(冊)管理內容,仍按專線管理要求,做好資料存檔,暫不歸入健康檔案,但有關信息特別是異常情況及治療情況應簡要記入。
4.社區責任醫生應及時登記已經獲取的各種信息,并進行分析統計,及時反饋。臨床保健醫生、責任醫生應將非本人責任轄區居民的診療情況及時反饋給轄區責任醫生,以便納入該居民本人的健康檔案。
5.中心站、村衛生室應設立健康檔案資料室(柜),健康檔案按行政村(居委會)名和編號順序,專柜分冊存放,保持整潔、美觀和規范有序,無污損,無丟失。檔案盒要有索引目錄和分類信息登記。
6.健康檔案主要由轄區責任醫生保管、閱覽或利用,不得轉借、涂改和丟失,并確保個人隱私不向外泄露,嚴格保密。
7.凡居民因大病轉上級醫院住院時,可以把病人原始檔案里的資料借給轉診醫生,但須辦理借閱登記手續;出院后及時歸還,并及時將本次住院概況記入檔案。
8.非社區衛生服務資料管理人員,不得隨意翻閱已經建檔的各種資料。除轄區責任醫生外的本中心(站)人員調出、轉借各種檔案資料,須經檔案管理人員同意;非本中心(站)工作人員,調出、轉借各種檔案資料,須經中心分管領導同意。
9.設立健康檔案管理人員,建立健康檔案質量控制小組,開展健康檔案質量檢查和評價,不斷提高健康檔案質量。
檔案管理制度規定最新篇7
為了將公司檔案納入規范化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1、檔案管理內容:公司將規劃、方案、各級文件、內部規章制度、董事會、股東會及重要會議材料、人事資料、信用材料、合同、工資檔案、學習材料、發言材料、技術資料、設備資料、各級報告、榮譽證書、土地、房產資料等具有可查性或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歸檔管理。各部門內部形成的文件、規定、資料等應主動整理好提交公司檔案室存檔,以便備查,整理事記等。
2、檔案登記:檔案室建立檔案登記簿,將所有檔案詳細分類登記,分類管理。存檔者須在登記簿上簽名,方可將資料入檔,否則檔案管理員不予接受。
3、檔案的查閱:
(1)任何人查閱檔案,如需在檔案室內短時間查閱可不打借條;如需在檔案室之外查閱使用,必須打借條方可借給。每次最長時間不得超過五天。
(2)公司各部門經理及相當于此級別以上管理人員查閱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員直接辦理查閱手續。其他人員需查閱檔案時,必須有本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書面證明,方可到檔案管理員處辦理查閱手續。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由綜合管理部經理批準證明方可查閱。
4、檔案的保護:
(1)查閱者必須愛護檔案,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
(2)嚴禁擅自翻印、抄錄、拷貝、轉借,更不得遺失。如確實需要抄錄和復制,必須由總經理簽字的批準申請方可抄錄或復制。
(3)微機室及有電腦的部門嚴禁為無總經理簽名(復印簽名視為無簽名)的檔案資料(特別是技術、設備、標準資料)打印、拷貝或復印。否則,對責任人每次罰款200元。
(4)任何檔案嚴禁帶出公司大門。如確因外出加工配件等須攜帶有關技術資料或圖紙,必須由分管經理簽字批準,保衛方可放行。否則,如被保衛查出未經分管經理批準蓄意帶出者,須查明原因報綜合管理部,并每次對當事人罰款200元-__元。如保衛未查出,被帶出公司以外而造成損失的,除對當事人罰款外,由當事人承擔一切損失,同時對責任保衛失職罰款100元。未造成損失的,除對當事人罰款外,對責任保衛失職罰款50元。
5、公司購買設備時的隨機技術資料、說明書、裝箱單等,員工外出學習時發放的學習資料,聘請師傅提供的技術資料、設備資料等,申請購買的技術資料等,必須在到達公司24小時到檔案管理員處辦理登記存檔手續,否則每拖延24小時對責任人罰款50元。
6、需長期借出專人使用的,必須由專用人員寫出書面借條,報總經理簽名批準后借出,并由檔案員辦理登記手續。專用人員必須妥善保存,嚴禁外傳、泄露秘密。否則,視情節輕重罰款1000-10000元,并承擔公司一切損失。
7、人力資源科將公司人事資料、員工罰款資料建立微機檔案,進行微機管理,并確保查詢打印的資料完整準確無誤。
8、檔案管理員每年1-2月份對公司上年度在微機內存貯的規劃、規章制度、人事資料、合同、協議、工資檔案、學習材料、發言材料、技術資料、報告等具有可查考價值的文件資料分類整理拷貝,標明名目后,存檔備查。
檔案管理制度規定最新篇8
一、總則
集團的各項檔案資料是集團行政辦公和經營活動中不可缺少的要素。為規范集團檔案管理工作并保證檔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順工作程序,明確工作職責,杜絕資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凡集團總部各部門、各分子公司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必須按規定定期向集團行政人事部提交備份,從而保證集團行政部作為集團檔案管理對口部門檔案資料的完整性、延續性、真實性。
2、集團總部行政人事部負責集團檔案管理、文書立卷的工作,并對各分子公司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各分子公司負責人應重視本單位文件資料的管理和文書立卷工作,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二、歸檔范圍
1、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公文、電報、傳真、圖表、電子版資料、書信、報刊、錄音、錄像等)均屬歸檔范圍。
2、公司設立、變更的申請、審批、登記以及終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3、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形成的文件材料;
4、資金借貸、業務往來方面的文件材料(含合同、重要報表、銀企聯系函件等)
5、政府、項目批文、合同;
6、公司制度體系、會議紀要、內部發文(包含總經理批示后的各項工作流程、公司決定等);
7、工程進度計劃控制文件(含各業務單位往來函件等)、工程初設、修改、竣工圖紙;
8、各分子公司及集團總部各部門年度工作計劃及資金計劃;
9、公司簽定的各類合同(含商品房買賣合同);
10、公司有效證照、證件、印章;
11、具有法律效力及保存價值的文件;
12、公司重要的會議材料,包括會議的通知、報告、決議、總結、領導人講話、典型發言、會議簡報、會議記錄等;
13、員工電腦中與公司有關的電子版資料、文件等;
14、集團、各分子公司獲得的社會榮譽資料;
15、其他有必要歸檔管理的資料。包括聲像形式記錄下來的對公司經營活動產生作用的各種資料,上級領導、名人、友人、協作單位提供和贈送的題詞、書畫、文獻資料、有紀念意義的各種工藝制品等。
三、立卷歸檔要求
1、集團行政人事部應即時做好檔案歸檔分類保管;各分子公司應在每季度最后一天以前將上季度辦理完畢、需歸檔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集團行政人事部提交備份。
2、集團各部門應及時向行政人事部移交發生的檔案材料,如有些材料還需使用,也應先按立卷歸檔后再辦理借閱手續;各分子必須嚴格遵守歸檔制度,不得無故延期或不交應歸檔的備份文件材料。
3、各分子公司向集團行政人事部提交備份檔案時,要嚴格履行移交手續,按文件材料分類造冊,隨移交備份檔案提供兩聯清單,注明移交人,待總部行政人事部專人簽收后各留存一聯清單備查。
4、歸檔案卷的總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系,區別不同價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體應做到下述幾點:
(1)歸檔的文件材料種類、份數以及每份文件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
(2)在歸檔的文件材料中,應將每份文件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復、轉發文件與原件、多種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開;文電應全在一立卷。
(3)卷內文件材料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應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復在前,請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4)卷內文件材料應按排列順序依次編寫頁號或件號。裝訂的案卷,應統一在有文字的每頁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寫頁號;不裝訂的案卷,應在卷內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編號,圖表和聲像材料等也應在圖表上或聲像材料的背面編號。
(5)按各類檔案資料的保密級別、保存期限,案卷必須以規定的格式逐件填寫卷內文件目錄,對文件材料的題名不要隨意更改和簡化;沒有題名應擬寫題名,有的雖有題名無實質內容的也應重新擬寫:沒有責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證清楚,填入有關項內;卷內文件目錄放在卷目。
(6)聲像材料應用文字標出攝像或錄音的對象、時間、地點、中心內容和責任者。
四、檔案保管期限
1、文書檔案的保管期限定為永久、長期和短期三種。長期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2、確定集團檔案保管期限的原則
(1)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職能活動和基本歷史面貌的,對本公司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列為永久保管。
(2)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動,在較長期時間內對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列為長期保管。
(3)凡是在較短時間內對公司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列為短期保管。
五、檔案保密級別
1、檔案分一般檔案和有密級檔案兩類。檔案密級分為絕密、機密二級。檔案的密級由檔案提交人提議,行政人事部經理核定密級。
2、有密級檔案只許在檔案室翻閱,不許帶離本室;有密級檔案復制時,需經辦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經理)及副總以上領導批準。
3、有密級檔案只限歸檔人使用,其他人員使用需經辦公室主任(集團行政人事部經理)及副總以上級領導批準。
4、對已到保密期限的檔案要請相關部門領導和辦公室主任(集團行政人事部經理)鑒定解密,對解密檔案作一般檔案管理,及時提供利用。
六、檔案的借閱
1、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借閱本部門的業務檔案需經本部門領導批準,然后到檔案管理員處填寫檔案調閱登記簿,方可借閱。
2、公司各部門借閱非本部門的業務檔案須經檔案所屬部門同意或辦公室主任(集團行政人事部經理)批準。
3、借閱檔案必須嚴格履行登記手續,歸還的檔案要進行檢查、清點,并在登記薄上注銷。
4、借閱檔案的人員,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轉借復印和攜帶檔案外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轉借或攜帶檔案外出時,須經辦公室主任(集團行政人事部經理)批準。
5、有密級的檔案調閱、復制時均需辦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經理)及副總以上領導批準。
6、借閱的檔案用完后,應及時歸還,借用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十天。
7、借閱人對檔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8、凡借閱的檔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復印,如工作需要,應按公司有關保密規定辦理。
七、電腦檔案的管理
1、所有員工使用的電腦必須指定專門的區域存放公司相關的文件、資料,在指定存放區域里設定工作人員專用文件夾,使用電腦工作人員將各類文件、資料在該文件夾中設定子文件夾分類存放。
2、各分子公司辦公室主任(集團行政人事部經理)即為電腦檔案管理責任人。公司所有員工須到電腦管理責任人處對存檔電腦區域、文件夾名稱進行如實登記;各電腦檔案管理責任人須定時對本單位的電腦按照登記存放區域進行檢查。
八、檔案的鑒定與銷毀
1、集團行政人事部定期對所保存的檔案進行鑒定,對于保存期限已滿的檔案材料,按規定進行銷毀。
2、檔案鑒定工作由集團行政人事部經理主持,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檔案鑒定小組,對被鑒定的檔案進行逐件審查,提出存毀意見。
3、檔案材料鑒定小組審定,并經集團總裁批準后,方可銷毀。
4、銷毀檔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點進行監銷,監銷人要在銷毀清冊上簽字。
九、罰則
1、集團各分子公司凡違反本制度,無故延期或不交應歸檔的備份文件材料的,一經發現,限期上交,經催交仍拖延不交的,除責令其文件部門負責人和單位領導寫出書面檢查外,各罰款100元~500元,并予以集團內通報批評。
2、集團所有員工凡違反制度第六條第4項,泄露公司檔案秘密的,涂改、拆散或未經辦公室主任(集團行政部經理)批準轉借、復印或攜帶檔案外出的,視具體情況,對其部門領導和當事人各罰款500元~1000元,并予以通報批評;如造成惡劣后果者,視情況嚴重程度追究其法律責任。
3、集團所有員工凡違反本制度第六條第6項,不按借閱期限歸還的,限期歸還并責令其當事人寫出書面檢查。
4、集團所有員工凡違反本制度第六條第7項,遺失檔案的,應立即報告,如因遺失檔案,泄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惡劣后果者,視情況嚴重程度追究其相關責任。
5、檔案管理員丟失、規范檔案調閱流程或擅自提供泄漏檔案機密,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及相應罰款,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6、集團所有員工凡違反本制度第七條,不按規定存放電腦檔案,不按規定接受檢查者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及罰款。
十、附則
1、本制度自20__年9月1日生效。
2、本制度由集團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3、各子公司應根據本制度,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4、以往的相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檔案管理制度規定最新篇9
安全檔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安全工作計劃部署檔案、消防檔案、重點部位檔案、易燃易爆危險品檔案等。安全檔案的管理工作,由保衛部門負責。安全檔案應包括安全基本情況和安全管理情況。
校本培訓檔案建設包括兩個部類:
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校本培訓綜合檔案:
1、國家、省、市、縣教師繼續教育文件;
2、學校校本培訓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
3、學校校本培訓的文件、師資庫、外聘專家等相關資料;
4、校本培訓各項管理制度;
5、校本培訓實施情況記載(包括集中培訓、專題培訓、學術交流、教師論壇、課題研究、聽課評課、教師問卷、外出培訓、考核考試成績);
6、校本培訓資源(文本、音像、網絡);
7、校本培訓的科研成果(承擔國家、省、市課題情況、教師獲獎情況等);
8、校本培訓估材料(包括過程評估材料、年度評估材料、經驗材料和總結等)。
(二)校本培訓教師個人檔案(或教師素質提高評估手冊)
應包括下列內容:
1、教師個人校本培訓申報計劃及所選課程菜單;
2、培訓的過程記錄(教師參加培訓的內容、聽評課、主講研究課等情況記載);
檔案管理制度規定最新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以下統稱機關)檔案工作,推進機關檔案科學、規范管理,豐富國家檔案資源,為各項工作提供有效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機關檔案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機關檔案,是指機關在公務活動中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有查考、利用和保存價值的各種形式、各種載體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機關檔案工作是檔案工作開展的基礎,是國家檔案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機關檔案工作是機關不可缺少的基礎性工作,是推進依法行政、促進科學決策、提高治理水平的必要條件,是保護單位和個人合法權益、維護機關歷史真實面貌的一項重要工作。
第四條機關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機關檔案工作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統一制度,負責中央和國家機關檔案工作的監督、指導和檢查。地方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在上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指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機關檔案工作的統籌協調、制度建設,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機關檔案工作的監督、指導和檢查。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履行檢查職責時,以進入相關場所檢查,詢問有關人員,查閱、復制有關檔案資料等方式開展。中央、地方專業主管機關應當根據本專業的管理體制,在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指導下對本系統和直屬單位的檔案工作進行監督、指導。中央、地方專業主管機關進行監督、指導時,應當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原則。
第五條機關的全部檔案應當集中、統一管理。機關檔案管理應當維護檔案的真實、完整、可用和安全,便于檢索、利用和開發。
第六條機關應當加強對檔案工作的組織領導,將檔案工作納入整體規劃、和考核體系,與業務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發展。檔案工作所需的基礎設施配備和維護經費,檔案日常管理工作經費,檔案信息化建設經費,檔案宣傳、培訓等其他經費應當列入機關年度財政預算。
第二章機構和人員
第七條機關應當建立由分管檔案工作的單位負責人、辦公廳(室)(或承擔該職能的其他綜合辦事機構,下同)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檔案工作協調機制,協調處理本機關、本系統檔案工作重大事務和重要事項。
第八條機關應當按規定設立檔案工作機構。不具備檔案工作機構設立條件的機關,應當指定檔案工作負責部門。檔案工作負責部門的名稱應當反映檔案工作屬性。經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同意,辦公地點相對集中且條件成熟的縣級或形成檔案數量較少的多個機關可以成立聯合檔案工作機構,對相應機關的檔案進行集中管理。
第九條機關檔案工作機構或檔案工作負責部門(以下簡稱機關檔案部門)應當配備與工作量相匹配的專職檔案工作人員,具體承擔機關檔案業務工作。機關文書或業務部門應當指定人員,承擔相應部門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機關應當建立以機關檔案部門為中心,由相關人員組成的機關檔案工作網絡。縣級或形成檔案數量較少的機關可以綜合考慮工作量等情況,配備適當數量的專(兼)職檔案工作人員。
第十條機關檔案工作的基本任務是:
(一)貫徹執行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建立健全檔案工作,并將規范本單位、本系統檔案管理的基本制度報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二)制定并組織實施檔案工作發展規劃或計劃;
(三)對機關各種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和歸檔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對所屬機構的檔案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四)負責管理機關的全部檔案并提供利用,協助做好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五)負責機關檔案信息化工作并統籌機關及所屬機構檔案信息一體化工作,推動傳統載體檔案數字化和電子文件、電子檔案規范管理;
(六)接受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監督、指導和檢查,執行年度報告制度,定期向同級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檔案;
(七)負責組織檔案業務交流和檔案工作人員培訓,開展檔案宣傳、教育活動;
(八)對檔案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部門或個人,向機關提出表彰獎勵建議;對違反檔案管理要求的部門或個人,向機關提出處理建議。
第十一條機關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輔助實現檔案工作基本任務的,應當嚴格限定社會化服務范圍,嚴格審核服務供方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業務資質,并接受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監督、指導和檢查。機關檔案業務社會化服務限于檔案整理、傳統載體檔案數字化、紙質檔案數字復制件全文識別、電子檔案管理技術支持等輔助性工作。社會化服務應當符合《檔案服務外包工作規范》(DA/T68)規定。
第十二條檔案工作人員應當為機關正式在編人員,且政治可靠、遵紀守法、忠于職守,具備勝任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檔案工作人員應當熟悉機關工作,具備檔案管理、信息管理等相關知識背景,并定期參加業務培訓。不具備前述知識背景的檔案工作人員,應當經過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
第十三條檔案工作人員調離崗位或退休的,應當在離崗前辦好交接手續。涉密檔案工作人員的調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章基礎設施
第十四條機關應當分別設置檔案辦公用房、整理用房、閱覽用房和檔案庫房,并根據工作需要設置展覽用房、檔案數字化用房、服務器機房等。檔案庫房應當根據載體類型分別設置,不具備條件的應當根據載體類型分區設置。縣級或形成檔案數量較少的機關設置庫房以外其他檔案用房時,可以按照辦公、整理、閱覽等基本功能分區設置。
第十五條檔案辦公用房面積按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執行。閱覽用房面積應當滿足不同類型檔案閱覽需求,適應涉密檔案與非涉密檔案分區閱覽的需要。檔案庫房面積應當滿足機關檔案法定存放年限需要,使用面積按(檔案存量年增長量×存放年限)×60m²/萬卷(或10萬件)測算。檔案數量少于2500卷(或25000件)的,檔案庫房面積按15m²測算。整理用房、展覽用房、檔案數字化用房、服務器機房等用房面積應當滿足業務開展需要。
第十六條檔案用房宜集中布置,自成一區。檔案辦公用房選址應當便于檔案庫房管理。檔案庫房選址應當防潮、防火、避免陽光直射,利于檔案保護。檔案庫房不應設置在地下或頂層,地處濕潤地區的還不宜設置在首層。檔案庫房不得毗鄰水房、衛生間、食堂(廚房)、變配電室、車庫等可能危及檔案安全的用房。
第十七條檔案辦公用房建筑設計應當符合《辦公建筑設計規范》(JGJ67)規定,整理用房、閱覽用房建筑設計應當符合《檔案館建筑設計規范》(JGJ25)規定。檔案庫房內不得設置其他用房和明火設施,不應設置除消防以外的給水點,其他給水排水管道不應穿越庫房。檔案庫房的裝具布置、門窗設置應當符合《檔案館建筑設計規范》(JGJ25)規定。
第十八條檔案庫房應當根據需要配備符合國家規定的密閉五節柜、密集架、光盤柜、底圖柜等檔案裝具,不得采用木質柜、玻璃門柜等裝具。檔案整理臺、檔案梯、移動置物架、檔案盒、裝訂用品等配備應當滿足工作需要。檔案庫房配備的檔案裝具應當與檔案庫房樓面均布活荷載標準值相匹配。庫房采用密集架的,樓面均布活荷載標準值不應小于8kN/m²或按檔案裝載情況相應增加。
第十九條檔案庫房應當配備溫濕度監測調控系統,安裝漏水報警設備。檔案庫房不得使用電阻絲加熱、電熱油汀及以水、汽為熱媒的采暖系統。保存重要檔案或具備條件的,應當安裝恒溫恒濕設備,必要時可配備通風換氣、空氣凈化設備。
第二十條檔案庫房應當配備消防系統。根據檔案重要程度和載體類型的不同,可以選擇采用潔凈氣體、惰性氣體或高壓細水霧滅火設備。檔案庫房應當安裝甲級防火門,配備火災自動報警設備。
第二十一條檔案庫房應當安裝全封閉防盜門窗、遮光阻燃窗簾、防護欄等防護設施,可以選擇設置智能門禁識別、紅外報警、視頻監控、出入口控制、電子巡查等安全防范系統。整理用房、閱覽用房、檔案數字化用房應當設置視頻監控設備。
第二十二條機關應當按照檔案信息化要求,建設或配備能夠滿足庫房現代化管理、檔案數字化、電子文件及電子檔案管理需求的基礎設施設備。智能庫房管理基礎設施設備應當滿足溫濕度調控、漏水監測、消防報警、安全防范、視頻監控等系統集成管理以及其他智能管理需要。檔案數字化、電子文件及電子檔案管理基礎設施設備應當符合本規定第五章要求。縣級或形成檔案數量較少的機關按照本規定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二條配備基礎設施設備的,應當滿足溫濕度調控、消防、安防和信息化工作的基本需求。
檔案管理制度規定最新篇11
第一條人事檔案的內容。
員工人事檔案是關于員工個人及有關方面歷史情況的材料。其內容主要包括:
1、記載和敘述員工本人經歷、基本情況、成長歷史及思想發展變化進程的履歷,自傳材料;
2、員工以往工作或學習單位對員工本人優缺點進行的鑒別和評價,對其學歷、專長、業務及有關能力的評定和考核材料;
3、對員工的有關歷史問題進行審查、甄別與復查的人事材料;
4、記錄關于員工在所工作或學習單位內加入黨派組織的材料;
5、記載員工違反組織紀律或觸犯國家法律而受到處分及受到各級各類表彰、獎勵的人事材料。
第二條人事檔案保密規定。
公司人事部對接收員工原單位轉遞而來的人事檔案材料內容,一概不得加以刪除或銷毀,并且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擴散。
第三條員工個人情況變更規定。
1、員工進入公司后,由員工本人填寫《員工登記表》,其內容包括員工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政治面目、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家庭住址、聯系電話、家庭情況、個人興趣愛好、學歷、工作經歷、特長及專業技能、獎懲記錄等項目。
2、項目內容如有變化,員工應以書面方式及時準確地向人事部報告,以便使員工個人檔案內有關記錄得以相應更正,確保人事部掌握正確無誤的資料。
第四條員工人事檔案的使用。
員工人事檔案為公司管理的決策部門提供各種人事方面的基本數據,并為人事統計分析提供資料。公司人事決策人員可以通過對有效數據的分析,了解公司人員結構的變動情況,為制定公司人力資源發展規劃提供依據。公司要認真做好員工檔案材料的收集、鑒別、整理、保管和利用,充分發揮員工檔案材料的作用,為公司人力資源的規范化管理奠定扎實的基礎。
檔案管理制度規定最新篇12
一、居民健康檔案(及電子健康檔案)是記錄居民健康信息的系統資料,是對居民進行衛生服務和健康管理的重要依據,應設健康檔案室和檔案柜專門存放。有專(兼)職人員管理、維護,檔案放置有序,取用方便。
二、居民健康檔案實行動態管理,居民接受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的信息,以及其他信息變動情況,都應在健康檔案(含電子檔案)中及時記錄。
三、使用健康檔案要細心、愛護,用后及時放歸原處,防止丟失。輔助檢查報告單據和轉、會診的相關記錄應粘貼留存歸檔,保持健康檔案完整無損。
四、居民健康檔案不可外借,也不準其他人員查閱。管理和使用健康檔案的人員,應保護居民個人隱私,不得隨意泄露檔案中的信息。
五、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的數據存放在區級健康檔案數據中心,查閱居民電子檔案應設置分級權限和密碼,保證信息系統的數據安全。
六、應定期分析、利用居民健康檔案記錄的信息,評估居民健康狀況,及時發現健康問題,針對危險因素和健康問題,制定、實施并調整干預計劃或治療措施,管理、維護居民健康。
七、健康檔案室及檔案柜應具備適當的防塵、防曬、防潮、防火、防蛀、防鼠等防護設施。健康檔案室或檔案柜中,不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八、建檔居民住址變更的,遷出與遷入地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之間,應做好居民健康檔案(或電子檔案)的轉出與接收,保證居民健康管理的連續性。
九、建檔居民發生死亡的,應在其檔案(或電子檔案)做好相關記錄,整理裝訂后,按死亡年度分卷另行存放(電子檔案也要妥當保存)。
檔案管理制度規定最新篇13
一、收集制度。
1、按照黨員檔案材料收集目錄的收集范圍,收集黨員檔
2、了解和掌握形成黨員檔案材料的信息及規律,并與其建立聯系制度和收集網絡。
3、歸檔材料應真實規范,完善齊全,文字清楚,對象明確,手續完備。由組織形成的材料有形成時間和組織印章,個人撰寫的材料有形成時間和本人簽字。
4、對符合歸檔要求的材料,應按時間順序,登記在黨員檔案材料收集目錄上,并在當月內歸入檔案袋(盒)。
二、查(借)閱制度。
1、查借閱黨員檔案必須由單位組織人事干部在填寫好《申請查閱黨員檔案報告表》后,經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后方可登記查閱;紀檢、監察、檢法部門因工作業務需要,了解干部人事檔案情況時,可提供有關部分內容。
2、任何人不得查閱本人及其親屬檔案。
3、需摘錄或復制檔案有關內容和材料的,應征得管檔人員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除代作直接證明的材料外,摘錄或復制的檔案材料,均不予蓋章。
4、查閱檔案人員應按要求認真填寫閱檔情況登記。閱檔時,不得隨意圈劃、涂改、拆散、抽換、污損檔案。
5、檔案一般不得外借,單位黨組織確因特殊情況必須借用的,應在《申報表》中填明借閱理由,報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借出。借出檔案一般不超過15天,若不能按期歸還,應辦理續借手續,續借不得超過一周。
1案材料。做到:主動及時、全面準確、保質保量、安全保密。
三、傳遞制度。
1、轉遞黨員檔案和檔案材料,必須做到及時、完整、準確、安全、保密。
2、黨員流動或變換單位后,應在15天內將檔案轉至新的所在黨組織。
3、轉出的檔案應完整齊全,并按規定經過認真整理裝訂,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
4、收到的檔案經核對無誤后,應在回執上簽名蓋章,立即退回回執,轉出的檔案,逾期1個月未退回執,應及時催收。
四、保密制度。
1、黨員檔案是反映黨員政治生活的重要材料,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保密法》的規定,確保檔案的安全和保密。做到:保守機密,慎之又慎。
2、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守黨和國家機密,不隨意向無關人員提供檔案或泄露檔案內容,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必要處分。
3、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和查閱黨員檔案。
4、不準帶黨員檔案出入公共場所,不準用普通電話索要或提供檔案內容。
5、檔案管理人員不得保管本人及親屬檔案。
6、查閱檔案前,必須弄清查閱檔案的用途或理由,查閱者與被查閱人員的關系。對符合查閱檔案條件要求的,給予接待,并對其查閱的有關用途,予以保密,不得隨意泄露。
X社區
X年__月
檔案管理制度規定最新篇14
1、加強檔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健康檔案要采用統一表格,在內容上要具備完整性、邏輯性、正確性、嚴厲性和規范化。
2、建立專人、專室、專柜保存居民健康檔案,居民健康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紀律,確保居民健康檔案安全。居民健康檔案要按編號順序擺放,指定專人保管,轉診、借用必須登記,用后及時收回放于原處,逐步實現檔案微機化管理。
3、為保證居民的隱私權,未經準許不得隨意查閱和外借。在病人轉診時,只寫轉診單,提供有關數據資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時,才把原始的健康檔案轉交給會診醫生。
4、健康檔案要求定期整理,動態管理,不得有死檔、空檔出現,要科學地運用健康檔案,每月進行一次更新、增補內容及檔案分析,對轄區衛生狀況進行全面評估,并總結報告保存。
5、居民健康檔案存放處要做到
6、達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檔案,銷毀時應嚴格執行相關程序和辦法,禁止擅自銷毀。
居民健康檔案建檔制度
一、居民建檔率要符合衛生局的要求。設立健康檔案資料室,以戶為單位,一人一檔的準則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檔案。
二、健康檔案要集中檔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編號順序存放,檔案專柜存放,保持整齊、美觀和規范有序,逐漸實行計算機化管理。
三、居民健康檔案應由全科醫師負責填寫,責任醫生要對健康檔案進行按照65歲以老人、兒童、孕產婦、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進行分類專冊登記,檔案盒要設目錄和分類信息登記。
四、定期開展隨訪工作,按疾病分期隨訪病人,結合參加合作醫療農村居民和育齡已婚婦女每年一次的健康體檢,以及兒童防備接種和體檢、孕產婦系統管理和常見婦女病檢查、臨床診斷治療、職業體檢和健康隨訪服務等資料內容,及時記錄在健康檔案中,對體檢和隨訪發現的健康問題,進行有針對性的以健康教育為重點的健康干預。
五、資料管理人員及責任醫師,應及時登記已經獲取的各種信息,并進行分析統計,及時反饋。
居民健康檔案信息管理制度
一、加強信息化建設。及時準確收集、整理、統計、分析管理相關信息,鼓勵利用計算機管理健康檔案。
二、公共衛生科信息員每個月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新增建檔花名冊、報表及其他相關資料。按要求上報的各種統計數據和信息,不得拒報、遲報、虛報、瞞報、偽造或篡改。
三、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檔案信息登記、統計制度,做好統計匯編,遵守各種信息資料的保密制度。計算機化健康檔案,要在技術上加強用戶權限和密碼管理設計,使所有操作和使用者在獲得認可后,才能登陸。
四、根據統計指標,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質量,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改進工作。
五、逐步健全網絡信息系統,做好數據錄入及整理工作。
六、嚴格執行計算機操作規范,定期對計算機進行保養、維護及數據備份。
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崗位責任制度
一、負責健康檔案文本保管,資料微機輸入,保持微機內的記錄與文本記錄一致,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動態變更,管理有序。
二、居民健康檔案由醫院保管,應保證居民信息資料的完整性與可利用性。三、非檔案資料管理人員,不得隨意翻閱已經建好的各種檔案資料。未經檔案資料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調出、轉借各種檔案資料。凡非本人管轄區居民的診療情況應及時反饋給轄區責任醫生,以便納入該居民本人的健康檔案;凡居民因大病轉上級醫院住院時應隨帶健康檔案,出院后繼承交由社區責任醫生保管并及時將本次住院概況記入檔案。
四、責任醫生是轄區內居民健康檔案建檔的第一責任人。對填寫健康檔案的責任醫生應進行培訓。按統一的規范來描述記錄,內容要真實可靠;符合邏輯,不得隨意涂改。如有改動,責任醫生必須簽字,以示負責。做到字跡清晰,格式規范統一。
五、對各科室(站)查閱、使用電子版健康檔案設置不同層級的使用權限,保證信息安全。調閱或更新檔案必須有登記。
六、純熟運用各種衛生服務管理軟件,保證信息渠道通暢,每月有資料匯總、統計、分析,主要數據上墻。做好信息的開發利用工作。
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1、.設專(兼)職人員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轄區慢性病防治網絡,制定工作計劃。2、.對轄區高危人群和重點慢性病定期篩查,把握慢性病的患病情況,建立信息檔案庫。
3、.對人群重點慢性病分類監測、登記、建檔、定期抽樣調查,了解慢性病發生發展趨勢。
4.、針對不同人群開展健康咨詢及危險因素干預活動,舉辦慢性病防治知識講座,發放宣傳資料。
5、.對本轄區已確診的二種慢性病(高血壓、糖尿病)患者進行控制管理。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實行規范管理,跟蹤隨訪,具體記錄。
6、.建立相對穩定的醫患關系和責任,以保證對慢性病患者的連續性服務。
慢性病監測制度
一、.公共衛生辦公室全面負責慢性病監測管理工作。科主任為本轄區相關業務的管理者和監督者,各經管醫生是慢性病的報告責任人。二、.報告范圍:高血壓、糖尿病。
三、.接診醫生發現確診的上述二種需要報告的病例,定期內向公共衛生辦公室報告,公共衛生辦公室收到報告卡,審核合格登記后,及時向疾控中心報出卡片。四、.各種表卡填寫要完整,字跡要清楚,不漏項。
五、.凡未按要求上報者,按年度考核細則的規定與考核掛鉤,若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實加倍處罰,管理制度《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35歲以上病人首診測血壓工作制度
1、免費為35歲以上首診病人測量血壓,以提高高血壓病人的檢出率。2、全科診室(內、外、婦科)、慢性病管理室、中醫門診等科室,把35歲以上病人首診測血壓做為常規檢查內容,并在門診日志和病歷中記錄血壓值。3、發現高血壓病人,門診醫生應填寫慢性病患者報告卡,交給該公共衛生管理科醫生,并向患者進行面對面的健康指導,發放健康教育處方,指導正規治療,宣傳高血壓防治知識。4、責任醫生掌握的高血壓病人按照高血壓病管理的要求,納入規范管理。
5、疾控中心慢病科定期對各單位各科室35歲以上病人首診測量血壓的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并列入考核范圍。
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例會,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2.建立健康教育宣傳板報、櫥窗,定期推出新的有關各種疾病的科普知識,倡導健康的生活方式。
3.開通轄區健康服務咨詢熱線(專線),提供健康心理和醫療咨詢等服務。4.針對不同人群的常見病、多發病開展健康知識講座,解答居民最關心的健康問題。
5.發放各種健康教育手冊、書籍,宣傳普及防病知識。
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計劃、宣傳板小樣、工作過程記錄及效果評估等資料。
資料管理制度
一、各種文件、計劃、宣傳資料等是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嚴格管理好,由專人負責管理,專室存放。
二、資料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即計算機資料、網絡技術資料、多媒體、音像資料和文字資料等,應分類存放分類管理。
三、文字資料中的教材、參考書、工具書等應按圖書分類統一編目注冊登記,期刊雜志、報紙、合訂本、宣傳折頁、海報等均須統一登記編目。
四、音像資料中的錄音帶、錄象帶、軟盤、光盤等必須分類登記編目,分類存放,并定期檢查其質量變化情況。
五、計算機資料、網絡技術資料等應按操作系統、應用軟件、工具軟件等分類管理,注重用時升級、更新等,并配備相應的殺毒軟件。
六、資料必須始終為衛生工作服務,其他人員均可借閱有關資料,但必須履行以下手續:
1、每借閱一次登記一次,每次限借5盤或5本或5盒,如遇多集多本連續資料也只能依次歸還后再續借。
2、每次借閱期限不得超過一星期,如因工作需要繼續借閱者必須辦理續借手續。
3、孤本資料或數量較少的資料均不外借,可臨時使用。
4、借出資料歸還時,資料人員必須認真檢查,如發現有損壞者必須照價賠償,如資料丟失,應借閱人重新購買完全相同的資料進行賠償,或處以原資料價值的3―5倍罰款。
七、所有人員不得以任何借口為別人借閱本單位的資料。
八、聲像資料其版權所有,借閱人不得翻版,如有未經許可私自翻錄的,責任自負。
九、外的部門或人,如因工作需要借閱資料的,必須經領導批準,并辦理正常的借閱手續。十、宣傳資料收發做到每張(份)出入庫有登記有簽字。
服務接待制度
一)、端正接待工作態度,重視文明接待工作。本著:熱情、耐心、負責的精神,禁止
二)、對接待外來咨詢的人員,都必須首先認真了解病情,做到:無論何時來訪,隨時給予接待;來訪無論干部、群眾,態度好壞一個樣;堅持誰接待誰負責落實;(三)、堅持自辦、轉辦、聯辦、指導辦相結合的準則。對咨詢者出的問題和要求,能立刻解答的就當即答復;對不了解的問題,既要堅持醫學理論準則,又要說明原因,做好解釋工作;
四)、絕不答應對群眾來訪互相推諉或置之不理。要嚴格落實接待工作
五)、嚴厲接待工作紀律。對接待工作不負責任、無端拖延時間、影響較壞的人員要追究責任;
六)、對接待工作中反映出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局領導匯報。
老年人保健工作制度
1.、設專(兼)職人員負責老年人保健工作,建立網絡,制定工作計劃。
2.、對轄區內老年人的基本情況和健康狀況,進行調查、登記、建立健康檔案。3.、對以鄉鎮(社區)居家養老形式為主的老年人進行服務需求評估,提供醫療護理、康復、保健服務及精神慰籍、舒緩治療服務。
4.、對患有慢性病的老人進行管理進行飲食、運動、合理用藥、合理就醫指導。5.、對于高危行為老人,進行健康指導、進行行為危險因素干預。
6.、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對老年人進行疾病的預防、自我保健、常見傷害預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導。
服務隨訪制度
1、.要定期走訪村委會老年人,至少每3個入戶走訪一次轄區登記在卡的老年人,及時掌握老年人變化情況,見面率達90%以上。
2、.對新出院老年患者的第一次隨訪,根據疾病的分期,對患者及家屬進行康復治療指導,完整填寫相關隨訪記錄。
3、.對疾病期、波動期、人在戶不在、戶在人不在的老年病人進行隨訪,了解病人的病情變化、治療情況、去向,填寫隨訪記錄。
4、.指導老年患者按時服藥,觀察患者可能出現的藥物副反應,動員老年人參加村(社區)組織的健康活動。
5、.隨訪期間發現生活困難,符合免費服藥治療標準的老年患者,與有關部門協商,使患者享受免費藥物治療。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
1、.成立本轄區重性精神疾病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精神衛生三級管理網絡(街道、居委會、監護人),制定工作計劃,定期召開例會。
2、.開展重性精神疾病流行病學調查,準確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況,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準確將相關報表上報至市重性精神疾病領導小組工作辦公室。3、.開展重點人群的心理衛生咨詢、心理行為干預、精神疾病預防等服務,早期發現精神疾患病人。
4、.開展對慢性或服用維持劑量藥物的精神病人診治,對新發現或疑似病人應及時轉診至上級專業機構確診。
5、.建立隨訪制度。定期走訪居委會,按疾病分期隨訪精神病人,及時掌握病情變化、治療情況、去向,填寫隨訪記錄,進行康復治療指導。
6、.指導監護人督促病人按時服藥.觀察可能出現的藥物副反應和精神癥狀,動員病人參加社區組織的康復活動。
7、.病人就診或醫務人員到病人家中診療時,應有家屬或監護人陪同。8、.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禍事件的發生。
9、.對
服務隨訪制度
1、.要定期走訪村委會病人,至少每3個入戶走訪一次轄區登記在卡的精神病人,按要求填寫
2、.對新出院患者的第一次隨訪,確定疾病的分期,對患者及家屬進行康復治療指導,完整填寫隨訪記錄。
3、.對疾病期、波動期、人在戶不在、戶在人不在的精神病人進行隨訪,了解病人的病情變化、治療情況、去向,填寫隨訪記錄。
4、.指導監護人督促患者按時服藥,觀察患者可能出現的藥物副反應和精神癥狀,動員患者參加村組織的康復活動。
5、.隨訪期間發現生活困難,符合免費服藥治療標準的患者,與有關部門協商,使患者享受免費藥物治療。
6、.入戶隨訪前應了解患者家庭的基本情況,提前與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干部聯系,并通知患者家屬,尤其對病情不穩定患者的隨訪要做好安全防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