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管理制度通用規范
制度有時會被張貼在或懸掛在工作現場,以隨時提醒和激勵員工遵守規定、積極學習、努力工作。優秀的檔案管理制度通用規范是怎么寫的?小編給大家整理了檔案管理制度通用規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檔案管理制度通用規范篇1
1、外購配件入庫前,應由配件檢驗人員進行質量檢驗,并填寫配件入庫檢驗單,并經檢驗人員簽名。
2、入庫配件主要檢驗出廠合格證、質量保證書、外觀包裝和數量,禁止“三無”配件入庫。
3、不符合質量要求的配件,應由原采購人員負責退貨。
4、配件檢驗人員應及時向廠(公司)領導匯報供貨質量,以便調整供貨渠道。
5、外協加工件裝車前,必須由專職人員進行檢驗,對不符合技術標準的不得裝車,并由相關人員責成加工單位返工。
6、外購基礎件、外協加工件的檢驗資料應歸入車輛維修檔案。
檔案管理制度通用規范篇2
一、檔案制度
1、嚴守黨和國家有關工作規定,杜絕以各種形式泄露檔案材料中有關的內容。
2、各類檔案材料必須指定政治上可靠,工作責任心強的專(兼)職人員進行集中管理。
3、嚴禁私自將檔案資料帶出檔案室,需的檔案資料的借閱,必須履行審批手續。
4、經批準銷毀的檔案材料和不需要歸檔的材料,應指定專人進行銷毀,不得當廢紙處理。
5、檔案工作人員要嚴守工作崗位,堅持下班、外出時認真清理、存放好檔案和關窗、落鎖制度。
6、檔案人員一旦發現檔案材料有丟失情況時,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采取措施進行查找,并追查責任。
二、立卷歸檔制度
1、凡學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門進行收集、整理、立卷、歸檔,并按有關規定向檔案室移交,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占為己有或擅自處理。
2、學校檔案室的歸檔時間:文書、會計檔案材料每年五月份進行立卷歸檔;教學、學籍檔案材料每學年結束后立卷歸檔。科技檔案、基建、科研檔案和設備、儀器檔案材料均在工作結束后和設備、儀器安裝試用后立卷歸檔。
3、學校檔案分為永久、30年、10年三個保管期限。
4、卷內文件應齊全完整。收文應有正文、附件、辦理結果;發文應有定稿、印本、附件;來往文書應有請示、批復;處分材料應有綜合、旁證、個人交待和處分結果。
5、卷內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復在前,請求在后。各類案卷均要填寫卷內目錄。卷內文件要編寫張次號。歸檔的文件材料要字跡清楚,紙質優良、簽署完備。不準用鉛筆、園珠筆和復寫紙書寫,并拆除卷內金屬物。
6、案卷裝訂要整齊美觀。標題一般應有作者、問題、名稱,能反映卷內文件內容,政治上無誤,文詞上簡明確切。封面填寫要字跡工整清潔。
7、文件材料歸檔后,檔案人員應本著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則對案卷進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編目、登記和統記,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編號。
8、歸檔文件目錄分保管期限裝訂并編制目錄。
三、檔案保管制度
1、檔案庫房需保持適宜溫濕度,適時通風降溫。
2、檔案庫房須安裝防盜門,防盜窗和雙保險鎖,庫房照明必須使用白熾燈。
3、嚴禁在庫房吸煙,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用其他物品。對庫內照明線路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搶修,防止短路引起火災。
4、做好防火、防盜、防蟲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5、要堅持定期對檔案資料進行檢查、清理、核對工作,如發現問題,立即向領導報告,對破損或褪變檔案應及時進行搶救處理。
6、檔案庫房要經常打掃,保持清潔,嚴禁將有害物質帶入庫房。7、檔案室管理人員進出檔案室應隨手關門,非檔案管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入內。
四、檔案查閱制度
1、積極開展檔案的利用工作,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滿足各方面的查檔需求,充分發揮檔案在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
2、檔案人員要熟悉家底,了解需求,掌握規律,做到主動、及時、準確提供利用。
3、本單位工作人員查閱其所屬業務檔案,需經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查閱并有責任及時將查閱檔案利用效果反饋給檔案室。
4、凡外單位查檔者必須持有該單位的介紹信,注明查檔內容和用途,履行登記手續,經有關領導同意的方可查閱。
5、檔案一般不許外借,確因工作需要經有關領導同意,辦理借閱手續,方可借出。但必須按期歸還。如超過規定時間還需借用,應辦理續借手續。
6、凡查、借閱者對所查借閱的檔案材料,應確保安全、完整,不得撕毀、拆卷、劃線、打圈、涂改、剪頁、水濕、煙燒,以保證檔案的完好無損。
7、利用者必須遵守規則,所查、借閱的檔案材料,未經有關領導同意,不準復制、拍照和對外公布。凡摘抄的有關檔案材料,用后一律交檔案室保存。
8、借閱歸還檔案時,檔案管理人員必須當面清點。
9、如遇借閱人員將檔案丟失,應及時報告檔案室,寫出書面材料,利于采取補救措施。
五、學校檔案的鑒定、銷毀和移交制度
1、學校檔案室應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檔案管理部門關于檔案鑒定的規定,認真做好檔案的鑒定工作。
2、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可提出銷毀意見,并填寫銷毀清冊,報學校領導和上一級檔案管理部門審批后方可銷毀。
3、銷毀時應指定二人監銷,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字,方可執行銷毀。
4、檔案專(兼)職人員因工作變動,需辦移交手續時,應將全部檔案材料清點后,交予新的負責檔案工作的專(兼)職人員。
5、交接檔案材料必須嚴格履行手續,有關人員簽字,并注明交接時間,案卷數目等,以備查考。
檔案管理制度通用規范篇3
一、設立健康檔案資料室,以個人為單位,一人一檔的原則為學生建立健康檔案。
二、健康檔案要集中檔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編號順序存放,檔案專柜存放,保持整潔、美觀和規范有序,逐漸實行計算機化管理。
三、責任醫生要對健康檔案進行分類專冊登記,檔案盒要目錄和分類信息登記。
四、定期開展隨訪工作,每年免費隨訪4次,體檢和健康隨訪服務等資料內容及時記錄在健康檔案中,對體檢和隨訪發現的健康問題,進行有針對性的以健康教育為重點的健康干預。
五、資料管理人員應及時登記已經獲取的各種信息,并進行分析統計,及時反饋。
六、非衛生服務資料管理人員,不得隨意翻閱已經建檔的各種資料。未經資料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調出、轉借各種檔案資料。
檔案管理制度通用規范篇4
1總則
1.1為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預防和控制職業危害,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結合__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1.2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和集團公司全資、控股子公司及其續延分支機構。
1.3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__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本辦法中的名詞定義
2.1職業病:指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接觸職業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并符合國家《職業病目錄》中公布的疾病。
2.2職業危害因素:指因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危害因素。
2.3職業禁忌:指勞動者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于遭受職業病危害和罹患職業病或者可能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從事作業過程中誘發可能導致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的疾病的個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狀態。
2.4職業健康檢查:指對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勞動者所進行的醫學檢查。職業健康檢查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應急健康檢查。
3職責分工
3.1職業衛生(健康)管理部門
3.1.1是集團公司職業衛生工作主管部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和公司有關要求。
3.1.2制訂集團公司職業衛生工作方針、規劃和管理制度。
3.1.3編制集團公司年度職業衛生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3.1.4負責集團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部署、協調、監督、推進和考核等工作。
3.1.5協助行政部門調查處理職業危害事故。
3.2人力資源部門
負責監督、協調子公司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崗位信息和員工信息的維護。
3.3工會
對集團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實施民主監督,并對集團公司與職工之間就職業病防治等有關問題進行協調。
3.4各單位
3.4.1是職業病防治責任單位,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危害負責。負責貫徹落實集團公司有關職業衛生工作的各項要求;建立、健全本單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及相關的操作規程。并對本公司所屬各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實行檢查和考核。
3.4.2負責本單位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落實職業病防護設施及相關職業病防治工作費用預算,確保建設項目符合國家《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要求,并上報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對其進行審核、評價和驗收。
3.4.3負責向供貨商索取職業危害有關的化學材料產品中文安全技術說明書。
3.4.4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負責接害崗位認定工作,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負責開展職業危害因素治理,采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措施,確保職業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并建立本單位職業衛生檔案。
3.4.5負責對從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簡稱接害員工,含協力員工),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離崗后醫學隨訪及應急健康檢查,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3.4.6負責接害員工的危害告知和職業衛生知識培訓,并督促其做好相應防護,為其提供足量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
3.4.7組織并開展對本單位的負責人和接害員工的職業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3.4.8負責安排職業病診斷、治療和報告。按照健康檢查結果,對疑似職業病的員工進行復查、隨訪和診療;對職業禁忌的員工應調離原崗位。
3.4.9對用于預防和治理職業危害、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健康監護和職業衛生培訓等費用,應在生產成本中據實列出。
3.4.10制訂急性職業危害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發生急性職業危害事故時,協助集團公司和安監部門進行事故的現場調查和處理工作。
3.5接害員工
3.5.1學習和遵守集團公司有關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本崗位操作規程;自覺接受培訓,掌握與崗位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
3.5.2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體防護用品;
3.5.3自覺參加職業健康檢查和復查;在職業病診斷、鑒定需要時,應向有關部門如實提供相關的資料。
4職業衛生管理業務流程(流程圖略)。
5職業衛生管理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單位應設置或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為本單位職業衛生工作主管部門,并至少配備1-2名專職或兼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5.1.2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單位應制訂年度職業衛生工作計劃,報集團公司安全保衛監督部備案,并按年度計劃開展職業衛生管理工作。
5.2職業病前期預防
5.2.1對本單位可能涉及職業危害因素建設項目,負責貫徹落實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并向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提交:在可行性論證階段職業危害預評價報告;竣工驗收階段的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職業危害項目申報資料。
5.2.2作業場所的`生產布局、衛生設施及職業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防護設施等應符合國家相關職業衛生要求;使用高毒物品作業項目單位,應符合有關規定并應當設置警示標識與報警設施、現場急救用品、沖淋設備,配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避險區。
5.2.3不得將產生職業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不得承接產生職業危害的作業。
5.3作業過程的職業病預防
5.3.1對本單位生產工藝流程、作業環境和勞動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因素進行辨識、匯總,并進行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崗位認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5.3.2編制本單位(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建立職業衛生檔案和健康監護檔案。
5.3.3定期開展對作業現場職業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其進行檢測、評價。
5.3.4根據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種類和對人體的影響途徑等特點,為接害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并建立使用、維護、管理制度。
5.4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
5.4.1各單位應對職業病防護設施做好日常維護管理,建立臺帳,記錄其運行、使用和維護狀況;已投入使用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設備同步運行、同步維修,并落實專人負責管理。
5.4.2各單位在生產設備檢修完畢后,必須及時使職業病防護設施復位;原有職業病防護設施需改進或調換時,在新的防護設施投入使用前,不得停用或拆除。
5.4.3各單位定期對工作場所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技術控制效果進行檢測,并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
5.5健康監護
5.5.1按國家衛生部門規定,各單位組織接害人員進行職業健康體檢,職業健康檢查必須由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從事職業健康檢查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5.5.2對健康檢查中發現患有與職業危害有關疾患的職工,應及時安排復查;對必須進行離崗后醫學隨訪或需應急健康檢查的接害崗位員工,應根據衛生機構的要求組織安排。
5.5.3應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受檢者本人;對被診斷為職業禁忌的員工,應將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
5.6職業病管理
5.6.1職業病的診斷和治療,除須搶救的患者外,必須到有相應職業病診療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就診。
5.6.2建立健全職業病患者的相關檔案,職業病患者調離本單位,其職業病相關病史檔案應移交新單位。
5.7職業危害事故處置
5.7.1發生職業危害事故,應按集團公司《災害與事故快報管理辦法》及時上報,對發生急性職業病傷害事故的應組織現場急救,必要時啟動應急預案。
5.7.2發生急性中毒事故,按市安全生產監管局、市衛生局《關于受理用人單位發生急性中毒事故事項的通知》(滬安監管監二〔20__〕105號)規定處理。
5.8職業衛生教育
5.8.1職業衛生教育對象系接害單位各級責任者、管理者、接害員工,包括就業(上崗)前、在崗定期和特殊職業衛生教育。
5.8.2就業前(上崗)教育:上崗前培訓可與入廠三級安全教育結合,員工經培訓后,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內容主要為職業衛生法規的一般常識、單位職業衛生管理細則與本崗位操作規程、本崗位職業危害因素的預防知識等。
5.8.3在崗期教育:在崗期間培訓可與班組學習相結合;主要內容為本單位(崗位)職業危害因素種類、理化特性,源點產生原因、環境污染程度,防護設施原理及運用、符合衛生要求的個體防護用品選用,職業病預防知識等內容。
5.8.4特殊教育:特殊(高毒、高危險)崗位和職業病人應視不同情況接受相應的崗位職業衛生知識;崗位衛生保健與應急救援知識等內容。
6考核
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規及本管理辦法的行為,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7附則
7.1本辦法由公司__部門負責解釋。
7.2本辦法自實施之日起生效。
檔案管理制度通用規范篇5
第一章總則
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會計檔案管理部門
1、公司檔案主管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會計檔案的具體管理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由財務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在專門地點保管。保管地點應具備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盜等條件。
2、財務部門及公司內部有關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須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會計檔案歸檔的范圍
1、會計憑證:包括外來的和自制的各種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匯總表,涉及對外對私改造資料,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及余額調節表等。年度終了都必須按照規定歸檔。
2、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各種輔助登記簿等。
3、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制度》規定和主管部門臨時通知編報的主要財務指標快報,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報表附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上級主管部門對報告的批復及社會審計的審計報告。
4、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凡與會計核算緊密相關的,由會計部門負責辦理的有參考價值的數據資料。
5、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
第四章會計檔案的整理
會計年終了后,應將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進行整理立卷。各種會計檔案應按會計檔案材料的關聯性,分門別類地組成幾個類型的案卷,將各卷按順序編號。
1、會計憑證。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案卷目錄,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裝訂:根據憑證的多少,分散裝訂,做到整齊、牢固、美觀。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2、會計賬簿
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他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會計賬簿在辦理完年度結賬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欄填寫“結轉下年”字樣,不填其他內容。
(2)會計賬簿在裝訂前,應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戶賬面是否齊全,是否按順序排列。
(3)活頁賬簿支空白頁后,將本賬面數項填寫齊全,撤去賬尺,用堅固耐磨的紙張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不同規格的活頁賬不得裝訂在一起。
(4)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會計賬簿裝訂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5)裝訂后的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頁現象。
(6)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的印章。
(7)裝訂后,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8)會計賬簿的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借)款日記賬、分戶明細賬、輔助賬。
3、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并按時報送后,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成冊,年度終了統一歸檔保管。
第五章會計檔案的歸檔保管
1、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部門保管一年,期滿后存入檔案并由專人保管。
2、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全部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調閱、銷毀等一系列工作。
3、機構變動或檔案管理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由原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將全部案卷逐一點交,按管人員逐一接收。
第六章會計檔案的借閱使用
1、財務部建立會計檔案清冊和借閱登記清冊。
2、凡需借會計檔案人員,須經財務負責人或單位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調閱手續。
3、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標畫,不得拆散原卷冊,更不得抽換。
4、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出外,特殊情況,須經單位領導批準需要復制會計檔案的,須經財務負責人或單位領導批準后方可復制。
第七章各種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保管15年。
2、會計賬簿保存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25年。
3、會計報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決算表永久保存。
4、發貨票保管5年。
第八章會計檔案的銷毀
1、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清單,匯同財務部門共同鑒定后,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經主管經理和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銷毀。對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
2、按規定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部門和財會部門、審計部門共同派人監銷,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以前要認真清點、核對,銷毀后,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有關領導。
第九章附則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未涉及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檔案管理制度通用規范篇6
檔案管理制度包含哪些基本內容呢?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下:
為加強檔案管理工作,提高檔案工作質量,更好地為單位工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結合本局檔案工作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檔案立卷歸檔制度
為了使本局的立卷歸檔工作順利進行,完整地保存本單位在各項活動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供領導工作決策和各項工作服務,特制訂本制度。
1、凡是在本局日常工作及重大招商活動中直接形成的應當歸檔并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真實記載。
2、本局領導和各科室承辦人員應將辦理完畢或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時主動地交檔案管理員立卷歸檔,集中管理,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據為已有。
3、文件歸檔范圍,按余姚市檔案局的有關規定收集。
4、局各科室按指定的兼職檔案人員,負責本科室在工作中形成的檔案,做好收集、整理工作,并按規定時間造好移交清冊,簽字驗收,移交局辦公室。
5、局辦公室檔案管理員按照檔案歸檔范圍要求,負責收集全部應歸檔文件、基建、聲像等材料。
6、局辦公室財務人員應在次年的六月底前,按規定立卷歸檔,暫由財務人員保存一年后,移交檔案管理人員。
7、電子文件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歸檔方式主要包括邏輯歸檔和物理歸檔,邏輯歸檔可實時進行,物理歸檔按照同類紙質文件的規定定期完成。
8、各科室根據歸檔要求,在應歸檔電子文件產生時打上相應的標記;把經辦過程中的情況隨時記錄在相應的文件中;辦理完畢的電子文件應在規定期限內進行物理歸檔,把帶有歸檔標識的電子文件進行分類集中拷貝,編制機讀目錄和《歸檔電子文件登記表》。
9、歸檔電子文件的著錄應符合國家檔案著錄規則基本要求。入庫的電子檔案,每兩年要機讀抽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補救。
10、各科室一般應及時將上年度應歸檔的電子文件向辦公室歸檔,移交時做到數據完整、內容準確、利用安全、編目規范、帳目一致、手續清楚,移交清單一式二份,交接雙方簽字后各執一份。
11、檔案管理員負責電子文件歸檔前的監督、指導工作,以及歸檔檢查驗收和接收后的統一編目、保管、開發利用,做到外觀完好、整潔無損、記錄的字節數、檢索條目等著錄項目與登記一致,確保上機測試無病毒和百分之百的準確率。
12、隨著計算機技術和設備的更新、發展,對庫存電子檔案應進行同步更新復制或補救新版本,歸版或有問題的載體仍需保存三年。
二、檔案庫房管理制度
1、檔案庫房是存入各類檔案的重地,庫房鑰匙由專人保管,非檔案室人員不得入內。
2、庫房要堅固,有防火、防盜、防高溫、防潮濕、防光、防塵、防鼠、防蟲等設施,并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和設置必要設備,確保檔案的安全。
3、庫房內要保持適應的溫度和濕度。根據季節不同氣候變化加強管理,做好每日的溫、濕度記錄。
4、庫房內經常保持整齊、整潔,每天下班前要認真檢查庫房,關好門窗,注意電源,清理廢紙等易燃物品。在庫房內嚴禁吸煙,確保庫房安全。
5、庫房內檔案分類存放,排列要整齊有序,編制櫥箱號碼和存放案卷示意圖,便于查找。不得在庫房內存放個人物品或堆放雜物。
6、要定期進行庫藏檔案的清理校對工作,做到帳、物相符。對破損、變質的檔案要及時進行修補復制。庫藏檔案因移交、遺失等注銷帳卡時,要查明原因,保存依據。
7、電子檔案應配備專用的電子文件柜,每年定期備份,規范存放歸檔電子文件和數字檔案。保管電子檔案的裝具要求有防光、防塵、防磁、防有害氣體的設備;環境溫度選定在17℃―20℃,相對濕度選定在35%―45%。
8、檔案管理員調動工作時,應在離職前辦好檔案庫房的交接手續。
檔案管理制度通用規范篇7
第一條要建立工作業績檔案,對各段時期的工作要有評價和考核,對其主要表現記入檔案。考核標準是依據崗位責任制中的職責范圍等內容,考核工作可分配到各部門進行,最后由人事部匯總。
第二條建立員工工作業績檔案的目的是便于對員工正確全面地評價,對工作突出、成績和貢獻較大者要給予表揚、獎勵、晉級等。對工作不踏實、消極怠工、屢屢出現差錯者要進行批評、處罰、降級或撤職。
第三條員工工作業績檔案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個部分:
1.文件材料。主要文件包括“員工人事調動表”、“勞動合同書”、員工身份證、專業文憑、證書、待業證明等文件的復印件等;
2.考評記錄。主要是“員工工作表現評估表”。公司實行制度化的評估工作,對員工工作表現定期定時進行考評。考評記錄可比較全面地反映出員工的工作概況,具有重要的查考作用;
3.出勤記錄。員工每月的考勤統計按年度匯總歸納,以專設的統計表格形式存入員工工作檔案。員工出勤情況記錄是員工工作態度的反映側面,體現了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和對工作的責任感;
4.獎懲記錄。員工在日常工作中表現突出或違反紀律而受到各種獎勵或處罰的記錄是對其工作能力、可信賴程度、工作責任心及工作態度的一種檢驗尺度,也是考察員工表現,使用與提拔員工的重要依據;
5.職位變更。員工在工作中,由于工作表現及服務年限因素,其職務、級別與工資待遇等內容會有變化,這種變動也體現了員工工作能力、工作表現、貢獻大小。因此,員工工作檔案對員工職位的變動記錄是考查員工工作表現的客觀依據。
第四條在員工工作檔案中,還要搜集員工工傷情況記錄、客人表揚或投訴員工的信件(復印件)等資料。這對于全面、有效地考查員工表現都有重要作用。
檔案管理制度通用規范篇8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力營造全社會關注安全的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必須堅持以正面宣傳教育為主,結合實際,突出重點,突出主題,普及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推動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促進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上臺階。
2、公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如“安全生產月”活動,由綜合科統一布署,安全科牽頭協調,組織實施。日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由各科室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組織、安排。
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要重點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各個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及各級領導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方面的講話、批示精神;同時要力宣傳有關安全生產管理、事故預防、安全自救、事故救援、現場應急的知識;組織從業人員認真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
4、各部門要結合自身的實際,利用各種形式,通過各種渠道,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如發放安全宣傳資料;舉辦安全生產知識咨詢;安全逃生與急救技能現場表演、圖片展覽等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教育活動要有自己的特色,并能吸引廣干部、職工自覺參與。
5、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要講求實效。要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與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特別是認真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實情況,找出不安全隱患,提出改進和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措施,以取得更廣泛的社會影響和良好的效果。
6、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加強領導,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并在人、財、物等方面給予支持。做到工作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通過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各級領導、職工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最限度地減少身邊的事故隱患,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
檔案管理制度通用規范篇9
環境保護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環境保護檔案的形成、管理和保護工作,開發利用環境保護檔案信息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環境保護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環境保護檔案,是指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直屬單位(以下簡稱環境保護部門),在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和活動中形成的,對國家、社會和單位具有利用價值、應當歸檔保存的各種形式和載體的歷史記錄,主要包括文書檔案、音像(照片、錄音、錄像)檔案、科技檔案、會計檔案、人事檔案、基建檔案及電子檔案等。
第三條環境保護檔案工作是環境保護部門的重要職責,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第四條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環境保護檔案管理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在業務上接受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地方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環境保護檔案管理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在業務上接受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第二章環境保護部門檔案工作職責
第五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完善檔案工作管理體制,建立檔案管理機構,配備政治可靠、責任心強、具備檔案管理及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的正式專職檔案管理人員。環境保護部門辦公廳(室)檔案管理機構歸口負責本部門檔案管理工作。
第六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將檔案工作納入本部門發展規劃和,列入工作考核檢查內容,及時研究并協調解決檔案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保檔案工作與本部門整體工作同步協調發展。
第七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按照部門預算編制和管理的有關規定,科學合理核定檔案工作經費,并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加強對檔案工作經費的審計和績效考核,確保科學使用、專款專用。
第八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確定文件材料的具體接收范圍,包括本部門在各項工作和活動中形成的具有利用價值、應當歸檔保存的各種形式和載體的歷史記錄,以及與本部門有關的撤銷或者合并部門的全部檔案。
第九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將檔案信息化建設納入本部門信息化建設同步實施,推進文檔一體化管理,實現資源數字化、利用網絡化、管理智能化。
第十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為開展檔案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條件。檔案管理人員辦公室、檔案庫房、閱檔室和檔案整理間應當分開。
第十一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加強檔案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檔案安全管理條件,提供符合設計規范的專用庫房,配備防盜、防火、防潮、防水、防塵、防光、防鼠、防蟲等安全設施,以及計算機、復印機、打印機、掃描儀、照相機、攝像機、防磁柜等工作設備。
第十二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將檔案管理人員培訓、交流、使用列入干部培養和選拔任用統一規劃,統籌安排,為檔案管理人員學習培訓、掛職鍛煉、交流任職等創造條件。檔案管理人員的職務晉升或者職稱評定、業務能力考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享有專業人員的同等待遇。
第十三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確保環境保護檔案安全保密和有效利用。
第三章檔案管理機構、文件(項目)承辦單位職責
第十四條環境保護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檔案法律法規和工作方針、政策。經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研究制定環境保護檔案管理規章制度、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并組織實施。地方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依據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相關制度要求,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環境保護檔案管理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本部門檔案的統一管理,地方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對本行政區域內環境保護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三)負責編制本部門檔案管理經費年度預算,將檔案資料收集整理、保管保護、開發利用,設備購置和運行維護,信息化建設,以及檔案宣傳培訓等項目經費列入預算。
(四)負責本部門檔案信息化工作,參與本部門電子文件全過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本部門檔案數字化加工、電子文件歸檔和電子檔案管理以及重要檔案異地、異質備份工作。
(五)負責對本部門重點工作、重大會議和活動、重大建設項目、重大科研項目、重大生態保護項目等歸檔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參與重大科研項目成果驗收、重大建設項目工程竣工和重要設備儀器開箱的文件材料驗收工作。
(六)負責制定本部門文件(項目)材料的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指導本部門的文件收集、整理、歸檔工作,組織檔案信息資源的編研,科學合理開發利用,安全保管檔案并按照有關規定向檔案館移交檔案。
(七)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負責匯總統計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本部門及其派出機構、直屬單位檔案工作基本情況的數據,并報送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地方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負責匯總統計本行政區域內環境保護檔案工作基本情況數據,并報送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八)負責開展環境保護部門檔案工作業務交流,組織檔案管理人員專業培訓。
(九)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布置的相關工作,并協調環境保護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與其他部門檔案管理機構之間的檔案工作。
第十五條環境保護部門的文件(項目)承辦單位在本部門檔案管理機構的指導下,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本單位文件(項目)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
(二)負責督促指導文件(項目)承辦人分類整理文件材料,做到齊全完整、分類清楚、排列有序,并按照規定向本部門檔案管理機構移交。
(三)重大建設項目、重大科研項目、重大生態保護項目承辦單位負責制定專項檔案管理規定、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報環境保護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同意后,由項目承辦單位組織實施。
第四章文件材料的歸檔
第十六條環境保護文件材料歸檔范圍應當全面、系統地反映綜合管理和政策法規、科學技術、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測、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環境監察執法等業務活動。
第十七條環境保護部門在部署污染源普查、環境質量調查等專項工作時,應當明確文件材料的歸檔要求;在檢查專項工作進度時,應當檢查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情況;重大建設項目、重大科研項目和重大生態保護項目文件材料不符合歸檔要求的,不得進行項目鑒定、驗收和申報獎項。
第十八條環境保護文件材料歸檔工作一般應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文件(項目)承辦單位根據下列情形,按要求將應歸檔文件及電子文件同步移交本部門檔案管理機構進行歸檔,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或者拒絕歸檔:
(一)文書材料應當在文件辦理完畢后及時歸檔;
(二)重大會議和活動等文件材料,應當在會議和活動結束后一個月內歸檔;
(三)科研項目、建設項目文件材料應當在成果鑒定和項目驗收后兩個月內歸檔,周期較長的科研項目、建設項目可以按完成階段分期歸檔;
(四)一般儀器設備隨機文件材料,應當在開箱驗收或者安裝調試后七日內歸檔,重要儀器設備開箱驗收應當由檔案管理人員現場監督隨機文件材料歸檔。
第五章檔案的管理
第十九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加強對不同門類、各種形式和載體檔案的管理,確保環境保護檔案真實、齊全、完整。
第二十條環境保護檔案的分類、著錄、標引,依照《中國檔案分類法環境保護檔案分類表》《環境保護檔案著錄細則》《環境保護檔案管理規范》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其相應的電子文件材料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同步歸檔。
文書材料的整理歸檔,依照《歸檔文件整理規則》(DA/T22-20__)的有關規定執行。
照片資料的整理歸檔,依照《照片檔案管理規范》(GB/T11821-20__)的有關規定執行。
錄音、錄像資料的整理歸檔,依照錄音、錄像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科技文件的整理歸檔,依照《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__)的有關規定執行。
會計資料的整理歸檔,依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政部、國家檔案局令第7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人事文件材料的整理歸檔,依照《干部檔案工作條例》(組通字〔1991〕13號)、《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組通字〔1991〕11號)、《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中組發〔20__〕12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電子文件的整理歸檔,依照《電子文件歸檔與電子檔案管理規范》(GB/T18894-20__)、《CAD電子文件光盤存儲、歸檔與檔案管理要求》(GB/T17678.1-1999)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重要電子文件應當與紙質文件材料一并歸檔。
第二十一條環境保護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應當定期檢查檔案保管狀態,調試庫房溫度、濕度,及時對破損或者變質的檔案進行修復。
第二十二條環境保護檔案的鑒定應當定期進行。
環境保護部門成立環境保護檔案鑒定小組進行鑒定工作,鑒定小組由環境保護部門分管檔案工作的負責人、辦公廳(室)負責人,以及檔案管理機構、保密部門和文件(項目)承辦單位有關人員組成。
對保管期限變動、密級調整和需要銷毀的檔案,應當提請本部門環境保護檔案鑒定小組鑒定。鑒定工作結束后,環境保護檔案鑒定小組應當形成鑒定報告,提出鑒定意見。
第二十三條環境保護檔案的銷毀應當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并履行銷毀批準手續。未經鑒定、未履行批準銷毀手續的檔案,嚴禁銷毀。
對經過環境保護檔案鑒定小組鑒定確認無保存價值需要銷毀的檔案,應當進行登記造冊,報本部門分管檔案工作負責人批準后銷毀。檔案銷毀清冊永久保存。
環境保護檔案的銷毀由檔案管理機構組織實施。銷毀檔案時,檔案管理機構與保密部門應當分別指派人員共同進行現場監督,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字確認。檔案銷毀后,應當及時調整檔案柜(架),并在目錄及檢索工具中注明。
第二十四條環境保護部門撤銷或者變動時,應當妥善保管環境保護檔案,向相關接收部門或者同級檔案管理部門移交,并向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五條文件(項目)承辦單位的工作人員退休或者工作崗位變動時,應當及時對屬于歸檔范圍的文件材料進行整理、歸檔,并辦理移交手續,不得帶走或者毀棄。
第六章檔案的利用
第二十六條環境保護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應當積極開發環境保護檔案信息資源,并根據環境保護工作實際需要,對現有檔案信息資源進行綜合加工和深度開發,為環境保護工作提供服務。
第二十七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積極開展環境保護檔案的利用工作,建立健全檔案利用制度,明確相應的利用范圍和審批程序,確保檔案合理利用。
第二十八條環境保護檔案一般以數字副本代替檔案原件提供利用。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帶出檔案室。
利用環境保護檔案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負責所利用檔案的安全和保密,不得擅自轉借,不得對檔案原件進行折疊、剪貼、抽取、拆散,嚴禁在檔案原件上勾畫、涂抹、填注、加字、改字,或者以其他方式損毀檔案。
第七章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事跡之一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揚、表彰或者獎勵:
(一)在環境保護檔案的收集、整理或者開發利用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二)對環境保護檔案的保護和現代化管理做出顯著成績的;
(三)將個人所有的具有重要或者珍貴價值的環境保護檔案捐贈給國家的;
(四)執行檔案法律法規表現突出的。
第三十條在環境保護檔案工作中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法依規給予處分;情節嚴重,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地方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聯合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實施細則,并報上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20__年3月1日起施行。1994年10月6日公布的《環境保護檔案管理辦法》(原國家環境保護局國家檔案局令第13號)同時廢止。
檔案管理制度通用規范篇10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系,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文承辦部門或承辦人員應保證經辦文件的系統完整(公文上的各種附件一律不準抽存)。結案后及時交專(兼)職文書人員歸檔。工作變動或因故離職時應將經辦的文件材料向接辦人員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帶走或銷毀。
第三條凡本公司繕印發出的公文(含定稿和兩份打印的正件與附件、批復請示、轉發文件含被轉發的原件)一律由辦公室統一收集管理。
第四條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第五條歸檔范圍:
1、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包括會議的通知、報告、決議、總結、領導人講話、典型發言、會議簡報、會議記錄等)、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2、本公司的請示與上級機關的批復以及對外的正式發文與有關單位來往的文書。
3、本公司的歷史沿革、大事記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動的剪報、照片、錄音、錄像等。
第六條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借閱檔案要認真填寫《借閱檔案登記薄》。
2、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復制,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一般內部檔原因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
3、歸還檔案時,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檢查,如發現遺失、污損、或隨意涂改情況的,要追究借閱者責任,并及時報告公司主管領導。
第七條檔案的銷毀: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必須編制《檔案銷毀清冊》,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銷毀,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準核對清楚后方可銷毀。
3、經批準銷毀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毀清單,由專人監督銷毀。
檔案管理制度通用規范篇11
(一)、要明確一位副校長分管檔案工作,應建立綜合檔案室合和建綜合室檔案專柜。配備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熱愛檔案工作的專(兼)職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
(二)、要將檔案工作和檔案上等級工作納入學校工作的議事日程;納入分管領導和檔案員工作職責;納入教職工范圍和考核獎懲制度。
(三)、檔案人員的主要任務:
1、負責單位文書、教學、教育、會計、后勤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統計、利用和鑒定銷毀工作。
文書檔案:是指學校黨、政、工、團(隊)在實際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學檔案:是指學校及教師個人在全部教學活動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育檔案:是指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會計檔案:是指學校的財務工作中形成的帳、表、憑證等材料。
后勤檔案:是指學校的基礎建設、生產、科研等方面形成的材料。
2、凡學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門進行收集、整理、立卷、歸檔。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3、學校綜合檔案的歸檔時間:文書、會計檔案材料每年四月份進行立卷歸檔;教學、教育檔案材料每學年結束后立卷歸檔。后勤檔案和設備、儀器檔案材料均在工作結束后和設備、儀器安裝試用后立卷歸檔。
4、學校檔案分為永久、長期、短期三個保管期限。
5、卷內文件應齊全完整。收文應有正文、附件、辦理結果;發文應有定稿、印本、附件;來往文書應有請示、批復;處分材料應有綜合、旁證、個人交待和處理結果。
6、卷內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復在前,請求在后。各類案卷均要填寫卷內目錄。卷內文件要編寫張次號。歸檔的文件材料字跡清楚,紙質優良、簽署完備。不準用鉛筆、圓珠筆和復寫紙書寫,并拆除卷內金屬物。
7、案卷裝訂要整齊美觀。標題一般應有作者、問題、名稱,能反映卷內文件內容,政治上無誤,文詞上簡明確切。封面要用毛筆正楷字填寫,字跡要工整清潔。
8、文件材料歸檔后,檔案人員應本著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則對案卷進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編目、登記和統記,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編號。
(四)、綜合檔案室要做到有專室、專柜、專(兼)職人員負責,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蟲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五)、借閱制度
1、外單位人員查閱本校檔案必須持組織介紹信。
2、嚴守檔案材料機密,不準隨便轉借檔案。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摘錄和復制。
3、愛護檔案,不得拆卷、涂改、撕毀、圈點、劃道、拆疊等。
4、經批準摘錄的材料,要經檔案室工作人員審查。證明性材料,必須校對無誤后蓋章。
5、外借檔案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并向檔案人員辦理借閱登記手續。借出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七天,超過時間另行辦理手續。
(六)、檔案工作人員要熟悉檔案,了解需求,積極主動地做好檔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檔案室應根據工作編制大事記、組織沿革、基本情況、數字匯集、專題概要及綜合檔案室簡介等有效的檢索工作和參考資料,為提供利用檔案創造條件。
(七)、學校檔案的鑒定與銷毀。
學校綜合檔案室應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檔案管理部門有關檔案鑒定的規定。認真做好檔案的鑒定工作。對超過保管期限,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可提出銷毀意見,并填寫銷毀清冊,報本單位領導和上一級檔案管理部門審批后方可銷毀。銷毀時應指定二人監銷,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字,防止失密。
檔案管理制度通用規范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企業境外檔案管理,維護國家利益和企業合法杈益,滿足境外資產監管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作為投資主體或母公司在境外設立的全資企業、控股企業、項目部、辦事機構等(以下統稱境外單位)的檔案工作。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境外檔案是指境外單位在研發、生產、經營、管理或項目合作等活動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四條境外檔案工作應當在遵循所在國家或地區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本著有利于維護國家利益和企業合法權益、有利于工作、有利于、有利于應對突發事件的原則,以企業資產關系為紐帶,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確保境外檔案完整、準確、有效、系統和安全。
第五條投資主體或母公司在設立境外單位時應當在公司章程或協議中明確檔案歸屬、流向、使用、移交等事項,確保中方權益。
第二章管理職責與人員
第六條各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根據職責負責境外檔案工作的監督、指導;外交部和我駐外使領館按照工作職責,結合實際情況,為境外檔案的應急管理提供必要協助;國家商務主管部門、發展改革部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境外檔案工作納入境外投資、資產、合作項目管理內容;海關為境外檔案出入境提供通關便利,境外檔案出入境制度由國家檔案局會同海關總署共同制定并實施。
第七條投資主體或母公司負責本企業境外單位檔案工作監督、指導。
第八條境外檔案工作應當有明確的分管領導、歸口管理部門、專職檔案人員。
第九條境外檔案工作主要內容:
(一)編制檔案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制定文件材料歸檔和檔案管理工作制度;
(三)指導文件材料形成、積累、整理和歸檔工作;
(四)負責檔案收集、整理、保管、鑒定、統計、利用和信息化等工作;
(五)組織檔案宣傳、培訓、研究和業務交流工作;
(六)負責境外檔案移交工作。
第十條境外檔案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檔案專業知識和技能,定期接受檔案業務培訓;一般選用中方員工。
第十一條境外單位工作人員有保護境外檔案的責任和義務。崗位變動時,應當及時辦理文件材料移交手續,并清退借閱未還的檔案。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形成與歸檔
第十二條境外單位文件材料形成、積累、整理和移交工作應當納入業務工作流程,納入業務工作或項目計劃,納入業務部門職責范圍和業務人員崗位責任制,納入考核體系和獎懲制度。
第十三條境外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表依據所在國家、地區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結合境外業務實際制定,并報投資主體或母公司審批。資本結構或主營業務發生較大變化的,應當及時修訂完善。
第十四條境外文件材料應當按照歸檔范圍及時收集整理,按規定期限向檔案部門移交進行集中管理。任何個人不得將應歸檔的文件材料據為己有或拒絕歸檔。
第十五條歸檔文件材料應當符合如下要求:
(一)歸檔文件材料形成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完整、準確、系統,使用耐久、可靠的記錄載體和記錄方式
(二)歸檔文件材料為原件;因故無原件的,將具有憑證作用的復制件歸檔并作出說明。
(三)電子文件與其元數據一并歸檔,文件格式符合電子文件歸檔和電子檔案管理有關要求。
(四)非紙質文件與其文字說明一并歸檔;外文文件材料若有中文譯文的,應當一并歸檔;沒有中文譯文的,譯出標題和目錄后歸檔。
(五)歸檔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頻繁的和有專門需要的可適當增加份數。
第十六條管理、建設項目、設備儀器、科研開發、產品及業務、會計、人事等各類文件材料,參照國內同類文件材料的歸檔時間并結合境外業務實際定期歸擋。
歸檔文件目錄在歸檔完成后1個月內報投資主體或母公司備案。
第十七條境外單位業務信息系統應當具備電子文件歸檔管理功能,符合電子檔案管理要求。
檔案管理制度通用規范篇13
一、收集制度。
1、按照黨員檔案材料收集目錄的收集范圍,收集黨員檔
2、了解和掌握形成黨員檔案材料的信息及規律,并與其建立聯系制度和收集網絡。
3、歸檔材料應真實規范,完善齊全,文字清楚,對象明確,手續完備。由組織形成的材料有形成時間和組織印章,個人撰寫的材料有形成時間和本人簽字。
4、對符合歸檔要求的材料,應按時間順序,登記在黨員檔案材料收集目錄上,并在當月內歸入檔案袋(盒)。
二、查(借)閱制度。
1、查借閱黨員檔案必須由單位組織人事干部在填寫好《申請查閱黨員檔案報告表》后,經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后方可登記查閱;紀檢、監察、檢法部門因工作業務需要,了解干部人事檔案情況時,可提供有關部分內容。
2、任何人不得查閱本人及其親屬檔案。
3、需摘錄或復制檔案有關內容和材料的,應征得管檔人員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除代作直接證明的材料外,摘錄或復制的檔案材料,均不予蓋章。
4、查閱檔案人員應按要求認真填寫閱檔情況登記。閱檔時,不得隨意圈劃、涂改、拆散、抽換、污損檔案。
5、檔案一般不得外借,單位黨組織確因特殊情況必須借用的,應在《申報表》中填明借閱理由,報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借出。借出檔案一般不超過15天,若不能按期歸還,應辦理續借手續,續借不得超過一周。
1案材料。做到:主動及時、全面準確、保質保量、安全保密。
三、傳遞制度。
1、轉遞黨員檔案和檔案材料,必須做到及時、完整、準確、安全、保密。
2、黨員流動或變換單位后,應在15天內將檔案轉至新的所在黨組織。
3、轉出的檔案應完整齊全,并按規定經過認真整理裝訂,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
4、收到的檔案經核對無誤后,應在回執上簽名蓋章,立即退回回執,轉出的檔案,逾期1個月未退回執,應及時催收。
四、保密制度。
1、黨員檔案是反映黨員政治生活的重要材料,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保密法》的規定,確保檔案的安全和保密。做到:保守機密,慎之又慎。
2、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守黨和國家機密,不隨意向無關人員提供檔案或泄露檔案內容,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必要處分。
3、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和查閱黨員檔案。
4、不準帶黨員檔案出入公共場所,不準用普通電話索要或提供檔案內容。
5、檔案管理人員不得保管本人及親屬檔案。
6、查閱檔案前,必須弄清查閱檔案的用途或理由,查閱者與被查閱人員的關系。對符合查閱檔案條件要求的,給予接待,并對其查閱的有關用途,予以保密,不得隨意泄露。
X社區
X年__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