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打卡考勤管理規定
你知道最新公司打卡考勤管理規定怎么寫嗎?看看吧。規章制度可以建立健康而良好管理秩序,同時也因其中所包含員工的行為規范及員工的責權利,對規范企業的管理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以下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最新公司打卡考勤管理規定,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公司打卡考勤管理規定篇1
1. 本公司凡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含部門經理)均需打卡:
2. 員工上下班必須到規定的地點(宿舍門崗)打考勤卡,由門崗保安監督打卡工作;
3. 打卡前,請認真核對卡鐘時間,以免打錯卡位,否則需要簽卡;
4. 員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違者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門崗保安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5. 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過規定的上班時間一分鐘打考勤卡或打卡后沒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即視為遲到;提前一分鐘以上打卡下班,即視為是早退。遲到和早退每次均以十分鐘為限,每增加十分鐘加算遲到或早退一次。
6. 凡超過規定的上班時間三十分鐘尚未到工作崗位,或是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和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曠工一天。
7. 員工打重卡、漏打考勤卡、(指實際已在規定時間內工作的),應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說明情況,并由部門經理在工卡及說明上加上意見,經人事部核實后,在月底連同考勤資料一并報人事部,(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8. 部門經理(主管)和主任級干部漏打考勤卡或打重卡,須在當日寫明原因上交人事部,經核實后由總經理簽卡;
9. 所有打卡人員簽卡次數不可以多于三次,超過三次,員工每次扣罰10分,經理(主管)、主任級干部每次扣罰20分(特殊情況須總經理批準)。
公司打卡考勤管理規定篇2
為規范公司管理,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按以下要求嚴格執行員工打卡考勤管理。
一、考勤打卡管理:
1、全員出勤實行考勤打卡記錄制度;
2、所有工作日人員按上下班作息時間上班前和下班后必須到指定打卡機上進行打卡;
3、打卡機的監督管理:前臺負責監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損壞考勤設備,凡故意破壞考勤設備,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并處以二倍考勤機價格的賠償。
4、打卡其它事項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導致不能按時打卡,由本人提供部門負責人簽名的相關手續證明(如病假單/事假單等申報行政處作為考勤依據);
2)錄不到指紋時,必須有部門主管領導審批過的相關手續交行政處存檔或主動到前臺處登記進公司時間。
3)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不執行打卡考勤。
二、處罰規定
1. 遲到:晚于公司起始上班時間的視為遲到;
第一次:遲到在15分鐘以內,罰款10元;遲到15-30分鐘以內,罰款20元。遲到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并扣除當月全勤獎。
第二次:遲到在15分鐘以內,罰款20元,扣除當月全勤獎。遲到15-30分鐘以內,罰款50元,扣除當月全勤獎。
第三次:遲到在15分鐘以內,罰款50元,扣除當月全勤獎。遲到15-30分鐘以內,罰款100元,扣除當月全勤獎,視為曠工。
2. 早退:早于公司下班時間下班且未經領導審批同意的,視為早退。員工無故早退視為曠工處理。
3. 脫崗:工作時間不在工作崗位工作,視為脫崗。脫崗是嚴重的違紀行為,將視為曠工。
4. 曠工:按日常工資的二倍進行處罰,當月累計曠工3次以上,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5、忘記打卡者由本人申請,主管領導簽名可算有效考勤;代他人打卡,一經發現, 當事人雙方各扣罰100元/次。累計出現3次以上,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從20__年12月1日起開始嚴格執行。
上述規定隨著公司的進一步發展,可能需要對上述規定政策進行修改,因此公司保留根據法律規定隨時修改、增補、廢除上述條款中任何一項的權利,員工將以書面的方式收到條款修改等方面的通知。
核準人: 制作人:行政部
20__年11月20日
公司打卡考勤管理規定篇3
一、為使公司正常運作,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所有員工要執行公司規定的上下班考勤紀錄制度,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無合理解釋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打卡者,本人寫明原因,經領導簽署意見后,報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四、加班
1、確因工作需要,晚上下班后超時工作2小時以上的,視為加班半天(中午超時工作的不視為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實際工作天數計加班天數。加班人員需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準后,送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2、加班可以補假。不能用補假抵銷病假、事假和曠工,因公差占用休息時間的不安排補休。不提出補休的,又不安排工作餐的給予發加班誤餐費,標準暫定為35元/人/天。
五、請假
1、員工不能正常出勤時,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提前填寫請假條,請假條需清晰填寫請假事由、時間,經領導批準后,報考勤管理人員備查。確因實際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電話向領導請假,再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全年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或事假累計超過20天或曠工累計超過5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20次的,年終考核不能定為優秀。
3、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51次的,年終考核為不稱職。
4、曠工或者假期滿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參照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5、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一年中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其超過的時間崗位津貼按60%發給;一個月,事假累計超過7天不足10天的,當月崗位津貼按50%發給,超過10天或曠工超過2天的,當月崗位津貼停發。
六、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打卡考勤管理規定篇4
根據集團總公司人力部要求,對員工上、下班的打卡制度必須嚴格執行,在核算工資時,嚴格按實際考勤計算當月工資。相關的打卡制度要求如下:
1、全體員工一律按工廠規定時間打上、下班卡,打卡時間超出上、下班時間范圍,按遲到或早退計算。
2、遲到或早退時間扣除工資規定
遲到或早退時間扣除工資額
5分鐘及5分鐘以內5元
5分鐘以上~10分鐘10元
10分鐘以上~15分鐘15元
15分鐘以上~20分鐘20元
20分鐘以上~25分鐘25元
25分鐘以上~30分鐘30元
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上班時間請假外出,按其本人當月工資計算扣除請假時間段的工資額。
4、總公司按實際考勤計算相關統籌福利等。
5、其它上、下班紀律按《員工勞動紀律制度》執行。
公司打卡考勤管理規定篇5
第一章總則
為了嚴肅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工作秩序,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規定第一條上班時間及指紋管理規定
1、上班實行六天工作制,具體上班時間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體員工一律實行每一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體打卡時間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時間8:30和14:30前,下班時間11:30和17:30后打卡;3、上班時間因個人原因外出,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進行處理。
第二條公出:指因公司相關業務及事務外出。如客戶拜訪、會議、培訓、出差等。公出視為出勤狀態。如因公出原因無法準時到達公司,須告知部門負責人,使用釘釘軟件異地打卡并備注外出事項.
1、員工公出應至部門經理處據實填寫紙質版的《員工外出登記表》,方可外出。
2、各部門經理/主管應于每周一將《員工外出登記表》交至綜合事務部,以備考勤之用。若每周內綜合事務部未收到相關材料,上述狀況視為遲到/早退,曠工等按相關規定處理。若虛造外出理由,一經發現,按曠工進行處理。
第三條漏考勤:指員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進行指紋考勤。也未告知綜合事務部。
1、員工上班或者下班無打卡記錄的,但依據人員證明能證明有在司狀況的,應及時告知綜合事務部。若不能證明有在司狀況,則計為曠工。
第四條遲到、早退
1、遲到:在工作時間后打卡的視為遲到。
A、在上班時間后半個小時內打卡,視為遲到。遲到次數每到達三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B、在上班時間超過一個小時打卡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C、注意事項:員工遲到,入司的時候也務必打卡,否則找不到記錄,按曠工處理。
2、早退:在下班時間前打卡的視為遲到。
注:每人每月能夠有三次遲到的機會不予計算。
第五條曠工
1、指員工未辦理任何請假、續假手續、未出勤或遲到、早退、無故離崗到達一小時以上。
2、本制度規定其他視為曠工的狀況(例如,遲到一個小時以上、漏打卡未證明在司狀況)。
3、曠工處理:按曠工天數處罰薪資。月累積曠工超過六天,視為自動離職,予以辭退。
第六條考勤核對
1、綜合事務部每月1日統計考勤狀況。各部門在每周一上午11:00前將完整的《員工外出登記表》交給綜合事務部以便統計,如外出信息有遺漏或錯誤請在每周一下班前,進行補充,未按時補充,按截止時間前的信息進行統計。
2、每月2日,人事專員匯總上月整月的考勤結果,發給各部門進行核對,并在2日時間內反饋問題,以便及時調整。如未反饋則按統計的結果進行處理。
第七條
1、遲到與曠工的處罰金,納入公司公益經費中。(公司公益經費主要用在獎勵滿勤的員工,由綜合事務部統計并通告)
2、每月曠工處罰金原則上不超過薪資的10%。
第三章請假管理規定
第一條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請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應在休假前申請,經部門經理批準同意后,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2、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兩天申請,經部門經理以及總經理批準后,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4、員工請事假,按相應時數的100%扣除薪資。
5、連續的事假時間試用期員工不得超過5天,正式員工不得超過15天。
第二條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療或休養而申請的假期。
1、若無法提前請假,須在當天上班10分鐘前通知部門經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個工作日內補齊《請假單》及相關資料至綜合事務部。
2、一天(含)以內的病假,可不帶給病假證明;連續請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帶給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或正規發票;病假時間以證明或發票上是日期為準。否則按事假計。
4、員工請病假按相應時數扣除基本工資的60%。
5、連續請病假時間15天以上的另行處理。
第三條婚假
1、因本人結婚且到達法定年齡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歷日),最遲應在休假后上崗的第一個工作日內出示結婚證,否則按事假計。
2、結婚證在員工入職后登記領取的,方可申請婚假;婚假應在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使用,逾期無效。
3、婚假應為連續的假期,不可分開請。
第四條喪假
因員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贍養關系親屬身亡而享受的假期。喪假假期為1-3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根據員工實際狀況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能夠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五條產假及計劃生育假
1、產假&陪產假
A、貼合國家計劃的規定女員工可享有產假158天(日歷日);申請產假需帶給醫院的相關證明,且不得分開使用。
B、女員工懷孕第1—8個月,可享受1天產檢假;懷孕第8個月以上,可享受2天產檢假;天數能夠是當月累積的'1天或者2天;申請產檢假需帶給醫院的相關證明,未帶給者按事假進行處理。
D、男員工給予10天陪產假,陪產假不得分段享受;最遲應在休假后一個工作日內出示子女出生證明,否則按事假計。
2、產假薪資
A、按生育保險相關規定,產假期間工資發放改為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基本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公司補足;生育津貼標準為上年度本企業職工月人均繳費工資。
B、生育的津貼月數:順產補三個月津貼,難產可再補半個月津貼。
C、女員工因晚育與領取獨生子女證延長的產假,生育保險未支付生育津貼的部分,按女職工產假前基本工資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貼由員工個人向社保中心進行申請。
3、產假續假
A、女員工休完產假后,因個人原因要延長假期的,按事假進行處理,續假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按停薪留職進行處理。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公司審批后執行。
B、停薪留職期間,公司不終止社保關系,但公司與個人繳交部分,由員工個人承擔。
C、產假與停薪留職期間應繳交的社保費用,應在產假前一次性繳足。
4、女員工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5、女員工產假復職后,需要補差工資的,應帶給“生育保險待遇支付核對單”復印件,人事部按相關規定進行補差處理。
第六條帶薪年休假
1、凡在公司連續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享受帶薪年假。
2、員工連續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年休假5天;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經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員工享受的年休假能夠根據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由公司統一統籌安排。原則上不理解直接申請。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當年未休完的,不累積到次年假期內。
年假使用周期:從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新歷年)第一天(1月1日)開始起算,至自然年(新歷年)年末最后一天(12月31日)定義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
第七條如公司發現假期證明不合格的將視為事假并扣除該員工當天相應工資;如情節嚴重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第八條假期較長的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假滿回公司后需到綜合事務部報到并銷假。
第九條請假打卡:請假離崗前應打下班卡,請假到崗后應打上班卡。打卡時間應與請假條的時間一致,如出現考勤空白,按制度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條如需續假者續假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星期;對無限期續假者按自動離職進行處理。第十一條出差
出差:因公司公務需要派遣到外地辦理事務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學習,以上兩種狀況計為出差。第十二條請假辦理程序及審批權限
請假按曠工處理的規定:無法提前請假的,在事后到崗一天內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第十三條全勤獎勵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勵100元。
第十四條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各部門應用心落實執行。
公司打卡考勤管理規定篇6
一、為規范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給大家培養一個良好的工作習慣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上午8:30 —— 12:00下午13:30 —— 18:00
三、考勤規定
1、指紋簽到記錄是核算基本工資的唯一依據,無記錄者不計算工資。
2、所有在職人員實行指紋機簽到考勤,時間以指紋機時間為準。
3、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后打卡均屬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離開均屬早退。遲到早退處罰標準:在5分鐘之內(含5分鐘)每次處罰5元,在6分鐘----10分鐘之間(含10分鐘)每次處罰10元,在11分鐘----30分鐘之間(含30分鐘)每次處罰20元,30分鐘以上者處罰50元。一月內遲到早退合計超過2次者(含2次)除相應的處罰外并取消當月全勤獎。
4、除正常休假外,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兩次指紋簽到,缺一不可。
5、關于在本單位內部工作性質流動的人員遵循你去那上班你的簽到考勤就在那,有指紋機的進行指紋簽到無指紋機的進行書面簽到,月底由各部門匯總到財務作為工資核算的唯一依據。
6、除正常休假外,因故未能進行指紋簽到按此程序執行:當事人簽寫書面說明→部門負責人簽字→項目總監簽字→當事人保存→月未交財務。店長、經理、部長、項目總監本人的未簽到說明在上級簽字后必須要有總經理的簽字,方可有效。
公司打卡考勤管理規定篇7
一、作息時間
員工每周工作時間為六天。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夏季(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二、管理規定
1、打卡規定:公司員工考勤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制度,每日打卡四次,即每天上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全體員工從董事長以下,全部按時自覺打卡,嚴禁不打卡和代打卡現象。
2、打卡時間:每天上班前30分鐘內,下班后30分鐘內的打卡視為有效打卡。超出30分鐘的打卡為無效打卡。每日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后到崗及每日工作時間結束前30分鐘以上離崗者視為曠工半日。
3、員工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方為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情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忘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凡是出現下列情況之一:(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3)上下班都不打卡的;均按照曠工處理。
4、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本班次內及時通知行政部重新錄入指紋,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本班次內向行政部辦理缺勤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行政部打招呼重新錄入指紋或辦理核銷登記手續的,造成的遲到早退或曠工責任由本人承擔。員工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行政部負責人工考勤和在本月《員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中登記,統一辦理缺勤核銷手續。行政部專人負責整理員工考勤情況并做好記錄。
5、員工因公短時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原則上要求員工須先到人事部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因公外出未能按時打卡的,應于當天由本人填寫“出勤單”,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經部門經理﹑行政副總審批后,方可按出勤處理,即視為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出勤單應在出勤發生一日內送交行政部。
6、員工因公長時間出差或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應由本人于當月考勤期內(1-30日)持部門負責人和行政副總簽批的《員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向行政部辦理缺勤核銷登記。未及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7、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忘記打卡的,經部門負責人﹑行政副總審批后以《員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辦理更正。
8、有關請假規定:
(1)請假批準權限:
1).請假半天以內者,部門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
2).請假2天(含)以內者,報請公司行政副總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
3).請假2天以上,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
4).各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請假,報請總經理批準。
(2)員工因事或因病請假,均應提前向其上級領導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單”,待安排
好替崗人員,并按權限得到批準后方可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如因工作需要或請假理由不充分時,主管領導可以不批或少批請假天數,不服從審批擅自不到崗或延長休假者,按曠工處理。如遇突發情況不能提前請假者,應于當日上班時間半個小時內,迅速用電話向其上級領導說明情況,經同意后方可生效,上班后再補辦請假手續。
(3)請假批準后,請假單一律當日由本人送行政部留存。上班后必須立即到行政部銷假。如行政部崗位抽查發現員工不在工作崗位,又沒有請假單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4)請假期間扣發日平均工資;沒有正當理由,當月請假累計超過七天者予以解聘。
9、工作人員在休息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不計考勤。經單位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公司承諾兌現加班工資的,應按規定打卡,并以打卡記錄兌現加班費。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兌現加班費。加班期間的工作內容.工作范圍.工作量應經分管副總核準后才認可為加班。
10、處罰規定:遲到、早退一次扣績效考核工資10元。曠工半天扣一天日工資,曠工半天以上扣發三倍日平均工資,并給警告處分;當月累計曠工二天以上扣發全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當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計曠工達七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勞動關系。凡被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一律沒有年終獎。
三、管理部門
本考勤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監督實施,解釋權歸行政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工資和績效考核工資.員工考核、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四、本考勤制度從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公司打卡考勤管理規定篇8
一、目的
為提高工作效率,規范員工的日常用餐,實行食堂就餐打卡管理制度。現將就餐打卡使用辦法及相關事項規定如下,望就餐人員遵照執行。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就餐時間:
午:12:00——12:30
晚:17:00——17:30(冬季)
17:30——18:00(夏季)
四、刷卡要求:
1、就餐人員,須先打卡再用餐。
2、實行“一人一卡一餐”制度。
五、注意事項
1、此卡只限于本公司職工在本公司食堂使用。
2、禁止此卡轉借他人使用。嚴禁無卡或不刷卡就餐現象。
3、員工應自覺按順序排隊就餐,做到注意禮讓、有序,嚴禁插隊。
4、員工在中午或晚上下班后,到食堂打卡就餐,就餐卡僅限本人使用,若發現不打卡或冒打卡,1個月內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30元,第三次罰款40元并通報批評,五次及以上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5、行政人事部月底根據就餐卡的打卡記錄,核算餐費。
備注:員工考勤卡充當就餐卡,此卡是公司員工就餐刷卡憑證。
2工廠食堂打卡管理規章制度
1、食堂就餐須一律采取用餐打卡制度,員工持就餐卡(即員工磁卡)在食堂售飯機上刷卡,售飯機上顯示——本次就餐消費金額、餐卡中剩余金額;
2、餐卡消費方式:一人一卡,每餐限刷一次;
3、無卡就餐者,食堂一律不以理會;
4、食堂餐費:早餐2元,午餐4元,晚餐2元,
共計每月餐費約176元(辦公樓人員),工廠補助88元;
共計每月餐費約208元(車間人員),工廠補助104元;
5、食堂餐卡一律采用現金充值的方式:
1)充值金額:每次充值金額為10元或10元的倍數(依員工當月實際用餐次數而定);
2)充值方式:
A、由部門負責人(或部門指定人員)統一收取所轄員工欲充值的磁卡,及填好的《用餐充值金額一覽表》后,統一交到人力資源部進行充值;
B、上月底充值,當月刷卡享受用餐,次月25日由工資中扣除員工個人應充值的現金部分,(例:11月底充值,12月刷卡享受用餐,次年1月份工資中扣除12月的用餐消費金額);
3)剩余金額:當月卡內若有剩余金額,可順延使用;
3工廠食堂打卡管理規章制度
為了讓工人們能夠在放學后快捷衛生的就餐,也為了使工人們不至于因現金難于保管而容易丟失,工廠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工人每次最少充值50元。
二、不允許任何工人使用現金購買飯菜,必須刷卡就餐。
三、不允許任何工人在購買飯菜時進入操作間,必須在窗口排隊。
三、如發現用現金購買飯菜者,取消其所買飯菜并扣除其班級一分。
四、如發現食堂收取工人現金者,每發現一次扣其現金50元。
希望食堂和就餐的各位工人能夠自覺遵守以上制度,積極配合工廠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