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員工手冊和規章制度遵守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由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小公司員工手冊和規章制度遵守5篇,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小公司員工手冊和規章制度遵守【篇1】
本公司為健全管理制度和組織功能,特依據企業勞動人事法規和本公司人事政策制定本細則.公司持續健康的經營發展,取決于每一位員工的綜合素質、工作態度和行為符合公司的期望。
基本守則
(1)恪盡職守,勤奮工作,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奉行"奉獻精神、做高做強、持續創新"宗旨。
(3)正確、有效、及時地與同事、與其它部門溝通意見看法。遇到問題不推卸責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團隊合作關系。
(4)嚴格遵守公司的制度規定、辦事程序,絕不泄露公司的機密。
(5)鉆研業務知識的技能,開發自身的潛力,表現出主動參與、積極進取的精神。
(6)愛惜并節約使用公司的一切財資物品。
(7)注意保護自身和周圍人的安全與健康,維持良好的作業、辦公等區域的清潔和秩序。
(8)掌握規范正確的職業禮儀,體現文明禮貌的形象舉止。
(9)在工作時間之內,不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職務及工作。
(10)牢記自已代表公司,在任何時間、地點都注意維護公司的形象聲譽。
紀律規定
員工行為如不符合適當的規范,違反公司制度,一經查實,將受到根據過失程度而執行不同的紀律處分。下面所列舉的過失行為并非包括所有的應采取紀律處分的過失。
(1)擅自不按規定出勤上班,擅離職守、崗位;
(2)工作懈怠,不按規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3)無理拒絕的工作安排、指令;
(4)收受任何種類的賄賂;
(5)利用職權貪污,侵害公司的經濟利益;
(6)偽造和涂改公司的任何報告或記錄;
(7)未經領導允許,擅取公司的任何數據、記錄或物品;
(8)滋事干擾公司的管理和業務活動;
(9)弄虛作假,違反公司的管理規定;
(10)散布謠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不利;
(11)疏忽職守,使公司財務、設備等遭受不利;
(12)違反安全規定,或其行為危害他人安全;
(13)擅自出借公司的場地、物品、設施;
(14)在工作時間內干私活;
(15)擅自從事公司以外的"第二職業";
(16)利用職務營私舞弊,損公利已;
(17)偷盜公司的財款、資源;
(18)遺失經管的財物、重要文件、數據等;
(19)侮辱、恐嚇、毆打同事、主管等;
(20)在公司賭博、酗酒或出現有傷風化德的行為;
(21)其他違反公司政策、程序、規定的不良行為。
小公司員工手冊和規章制度遵守【篇2】
宗旨
立足文化領域,尋求生存空間;放眼各行各業,盡享傳媒服務;
紀律
遵守紀律,忠于職守;保守機密,講究信用,誠信為本;不謀私利,不損人利已,守法經營,不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
股東會決議程序
1、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首次股東會由出資最多的股東負責召集。
2、股東以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即股東表決超過50%的股權比例時就表示通過股東會普通決議,若公司解散、合并、增資、減資、變更股東,修改章程時要形成股東會特別決議,股東以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即股東表決超過65%的股權比例時就表示通過股東會決議。
崗位責任制度
一、總經理經股東會產生,由法定代表人兼任,公司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職責是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制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和基本規章制度,代表公司簽署合同和有關文件,主管公司財務和人事,在緊急情況下,對公司經營事務行使特別裁決和處置權。
二、公司總監、監事由董事長提名,股東會產生,并由本公司股東出任,全面監督、審計公司財務、人事及經營行為,其職責是有權檢查公司財務,對董事長、經理違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必要時可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三、副總經理由總經理提名,經董事長批準聘任,其職責是協助總經理,搞好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按照分工,負責某一項目的實施,作為本公司的股東代表,參與其它公司的管理時,必須維護本公司的合法權益。
四、公司總部會計、出納員由董事長直接決定聘任。其職責是按照公司章程和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分別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現金收付、銀行匯兌業務,兼職負責公司的接待和辦公室文秘檔案等工作。各分支機構及公司內部立核算部門的財務人員由其負責人直接聘任,但必須報公司總部備案和核準后方可上崗。駕駛員由副總經理提名考察,董事長批準聘任,其職責是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負責保管和駕駛車輛。公司總部員工、各分支機構和內部立核算部門員工應一視同仁,為公司家庭中的一分子,都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各司其職,忠實履行自己的職責,自覺維護公司的利益,不得利用職權為自己謀利,如有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應承擔賠償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公司法》、《會計準則》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標準的財務管理制度。實行票印分離、帳物分離。
一、出納員:負責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發生的現金收、付業務和支票、匯票等銀行匯總業務;做好收款、付款的記帳憑證;分管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管公司財務專用章。公司的所有收入必須上繳公司財務部門,業務經辦人員在辦理業務時發票內容與合同款額必須相符,同時所有款項一律進入公司基本帳戶,公司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元。
二、會計員: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分管現金總帳和銀行存款總帳;擔負各種往來帳戶及各種年、月、季度報表、財務分析以及成本、盈虧核算業務;核實出納員收款、付款憑證;管理收款、付款原始發票的領用以及支票、匯票的領用保管工作。
三、出納與會計之間的業務關系:出納員每月月末將記入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的收、付款記帳憑證統一交會計處,由會計分類記帳、結帳和做報表,報表一式兩份,報稅務機關一份,送股東傳閱審核一份。出納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的余額必須與會計的總帳金額以及實際現金、銀行存款額三者之間必須相符,做到帳帳相符,帳表相符,帳物相符。
四、公司董事長和總監、監事有權查閱財務會計帳。政府審計機關或稅務部門需要查閱財務會計帳時,事先需得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同意,除此而外,任何人不準查閱公司帳務。公司各分支機構和內部立核算部門同時必須按本規章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帳務,每季度或每年年終必須接受公司或政府相關部門的審計。
五、公司總部或公司各分支機構、各內部立核算部門的所有支出條據要有經手人簽字,注明用途,經公司董事長、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立核算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方可支出。否則,一律不得報帳和入帳,已報帳或已入帳的,由經管人承擔。公司總部每筆5000元以下的開支,由董事長批準,每筆5000元以上的開支,經股東會同意后董事長簽字批準支出,除此而外,任何人均無權擅自調動資金。公司內部立核算部門每筆15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經公司核準,并經董事長簽批后方可支付。
公司各分支機構每筆元(dm及書刊印制費除外)以上的開支須報公司備案核準后方可開支,其負責運營的dm及書刊的印制費開支應控制在該項目的廣告收入及發行收入之內,并可憑印制合同、印制單位發票和印制數量支出,但最多每筆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須報公司總部核準后再支出。上述標準以下的開支由各分支機構或內部立核算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后即可支付。另外,公司各分支機構或內部立核算部門必須在房租、水電費、dm印刷費和投遞費、書刊印刷編輯費、員工工資、招待費、辦公費項目內開支,除此之外,各部門或各分支機構不得巧立名目,胡支亂花。一切未經按上述權限和支出范圍核準簽字審批的支出,公司在審計其財務時不予認可其該筆支出帳務。
六、公司總部及公司各分支機構、各內部立核算部門的一切開支應遵循厲行節約的原則,對鋪張浪費,開支要有計劃,末經股東會、董事長及各授權負責人按權限審批同意,一律不準提前擅自支出。公司總部高層管理人員出差必須遵循事先商定的路線和公司規定的標準,辦事招待,必須征得董事長的同意,否則一律不予報銷。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機構、各內部立核算部門的所有開支必須要有發票,白頭條據不得入帳。如確實沒有正式發票,必須要有經辦人證明簽字,說明用途,經公司董事長及公司各授權負責人同意并換取正式發票后方可入帳。
七、房費按租房協議和租房單位開據的發票報帳處理,人員工資待遇按公司員工工資標準執行,如需調整,經董事長批準后方可執行。
八、公司收付款時元以上的現金一律實行轉帳。
九、公司總部或各分支機構的所有收入必須按時存入公司或各分支機構的基本帳戶,任何人不得挪用,若發現現金挪用現象,按挪用金額的20%予以罰款處理,重挪用公款事件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公司原則上不得給外單位和公司員工借款,如員工確實需要借款,最高不得超過1000元,但必須經公司董事長同意,并在一個月之內必須還清。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立核算部門的員工借款不得超過500元,并須經其負責人同意方可。
十一、公司總部或各分支機構在各個項目運做時,涉及到收付帳業務的,業務經辦或財務人員自開發票之日起,一般在當月收回現金,最遲不能超過項目結束時間。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公司總部分管經理或各分支機構負責人承擔。
十二、公司必須設立基本帳戶,銀行存留印鑒為公司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行財部主任私章。各分支機構亦同樣須設立基本帳戶,銀行存留印鑒為分公司財務專用章,分公司負責人私章、會計私章。
十三、公司總部內部立核算部門或公司各分支機構的財務管理必須按照此制度進行管理,若出現不遵從此財務管理制度行為,可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或改正后在后續經營中仍出現違規現象,公司有權停止其一切經營活動,造成的全部損失由其負責人承擔。
十四、公司總部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印章存放于公司為其所配備的專柜,不得私自帶出或存放于家中。所有發票、支票、匯票由會計負責領取,存放于公司為其配備的專柜,專門由其保管,并將發票、支票、匯票編號后統一造冊登記,同時將登記冊交行財部主任保管存檔。
項目管理制度
一、可靠的信息情報是投資的前提條件。在投資前,必須進行市場調查,掌握對方的身份、實際財務、物力、信譽以及實實在在的能夠實際得到利潤的第一手資料。特別是重投資項目,必須慎重并熟知市場運作手段。
二、投資項目,必須先經公司董事長同意后,才能指定專人進行市場調查和考察,考察人必須提出可行性方案,明確表示考察的意見,然后報公司確定,重投資項目由董事長提交公司股東會討論決定。
三、未經考察和市場調查的項目不得進行投資;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的考察和立項,其費用由本人承擔。
四、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立核算部門必須在公司授權托的經營范圍與期限內經營,未經公司授權和核準,不得以公司名義開展其它業務,一經發現公司有權終止其運營合同,撤銷授權托,造成的一切損失及法律責任由分公司或內部立核算部門負責人承擔。
用工及薪酬管理制度
一、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除董事長、總經理由股東會產生以外,其余人員一律實行聘任制。公司監事由董事長提名,股東會產生。
二、公司的中層人員是否聘任,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提名,總經理批準聘任,其它任何人均無權擅自聘任,各分支機構員工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考察并直接批準聘任。
三、公司員工在聘任前經過提名-考察-試用三個階段才能正式確定是否聘用。試用期一般為兩個月。
四、公司員工及管理人員(專門設計制作人員及編輯人員除外)的工資分為三部分,底薪傭金獎金,底薪根據本人的業績進行確定,提成工資(傭金)按本人的業績比例進行傭金提成,獎金按業績任務完成情況發放,除管理人員外,其他員工一律實行無業績無底薪的績效工資考核辦法(具體員工工資標準和差旅費報銷標準詳見公司員工工資標準)。
五、公司被聘用人員一經聘用,必須簽訂公司統一印制的員工聘用勞動合同。
六、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立核算部門的用工及薪酬管理制度同上。
合同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對外簽訂合同,一律以法定代表人的名義簽訂,其它任何人均無權擅自代表公司簽約。
二、法定代表人不能親自前往或者到場,可以授權公司管理人員對外簽約,對外簽約的被授權人必須持有"企業法人授權托書"。
三、不屬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定的各類合同,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法律后果。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立核算部門對外簽約,必須在公司授權托簽約的范圍和期限內進行簽約,否則,造成的'損失一律由其負責人承擔。
四、簽訂重合同必須經過詳細認真考察,并提交股東會研究,未經股東會研究批準的合同,不得對外簽約。
五、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機構在運作項目時與所有業務單位必須簽訂合同,合同款額與發票款額必須相符,嚴禁票據不符,否則公司終止該筆業務,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各負責人和當事人承擔。
六、公司的《廣告業發布合同》、便函、文件等重要法律文書一律由行財管理中心專人專柜保管,統一編號,并予以造冊登記,領用時必須經法定代表人同意方可使用,各分支機構員工領用時須經其負責人同意方可使用,空白文書和合同一律不準事先蓋章。
七、公司各分支機構使用公司統一印制的各類合同,并由其負責人統一保管,并以分支機構及其負責人的名義在公司授權的范圍內對外簽約。公司證章管理制度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文化經營許可證、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登記證、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一律由董事長保管,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使用公司證件、公章、財務專用章必須事先征得公司董事長同意。公司各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公章、財務專用章一律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保管,若使用不當,造成法律后果或經濟損失,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自行承擔。
小公司員工手冊和規章制度遵守【篇3】
一、就餐人員范圍
1、公司所有正式員工、試用期員工、臨時安排人員。
2、經領導批準在本企業工作的臨時人員。
二、就餐地點的劃分
1、煉鐵廠的員工在廠內售飯點用餐。
2、鐵廠主任級以上領導在指定小餐廳就餐。
3、辦公樓機關人員在公司二樓餐廳就餐。
4、機關主任級以上領導在指定小餐廳就餐。
5、總經理、行政副總隨時抽檢員工用餐情況。
三、就餐次數限定
1、公司食堂售餐實行每日三餐制即:早、中、晚餐。
2、經公司領導批準人員可享受免費用餐或有償就餐。
3、臨時加班、開會、臨時外來事務接待,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行政部統一安排。
四、就餐時間安排
1、早餐:06:40——08:30
2、午餐:12:00——13:00
3、晚餐:17:40——18:40
4、招待用餐時間不限定。
五、就餐手續辦理
1、公司員工憑本人IC卡刷卡就餐。
2、臨時安裝人員、應聘人員等非公司正式員工就餐,須本部門領導開具證明,到行政部辦公室,由行政部經理統一開具紙質餐劵。
六、就餐管理制度
1、患有傳染病人員,禁止在員工餐廳就餐。
2、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到餐廳就餐,不得提前。
3、必須遵守就餐秩序,依次排隊刷卡打飯,不得插隊、擁擠、大聲喧嘩。
4、講文明,講禮貌,互相尊重。如對食堂飯菜質量和食堂員工服務態度持有異議,應按正確渠道逐級反映,不得與食堂員工隨意爭吵。
5、員工應在員工餐廳用餐,不得將飯菜帶出餐廳。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來餐廳用餐,可報請相關領導審批后,由行政管理部統一安排。
6、就餐人員應將剩飯菜、剩湯倒入回收桶,不得隨意亂倒。
7、文明用餐,餐廳內不準隨地吐痰,不準吸煙,不準吵鬧,不準飲酒。
8、IC卡片內有集成電路,嚴禁彎曲、刻劃、摔打或接近強電磁場。員工的IC卡如有損壞、遺失,請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9、就餐人員需持本人的IC卡進行消費用餐。在打飯過程中,如發現人卡不符、持有已自動離職人員IC卡或者消費機自動報警的IC卡,炊事人員有權沒收。并報送相關領導,對持卡人給與相應的處罰。
10、自覺愛護餐廳財產,嚴禁損壞餐廳設施,違者除作相應的賠償外還將受到紀律處罰。
七、外來人員招待及公司內部員工加班用餐規定
1、確需招待用餐,按照上級領導的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批準后,辦公室承辦,到指定地點用餐。
2、堅持總經理指定陪餐人員或誰分管誰陪餐的原則。
3、鄉鎮業務及其它人員來公司因公辦事,確需就餐的,經總經理批準安排工作餐,開具派餐單,按照公司相應招待標準,由辦公室負責安排接待,陪人不超過兩人,到指定地點就餐。凡自行安排就餐的由本人負責解決。
4、公司內部人員確需加班的,按照規定到行政管理部領取加班用餐報批單,分管領導簽字,報送總經理批準。
八、違規處罰
1、凡未經批準私自在食堂用餐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
2、違反本制度中任意一條者,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處罰5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給予一千元不等的罰款,并予以行政處理。
3、本管理制度與公司其它管理規定同時執行。
九、就餐管理方式
1、行政管理部是企業員工就餐的職能服務部門,員工就餐管理工作均由行政部負責制定。行政部經理對員工就餐管理事項負全責,就餐人員應積極配合,遵守食堂的各項管理制度,保持就餐的良好秩序。
2、公司行政管理部負責對本規定進行解釋。
小公司員工手冊和規章制度遵守【篇4】
為規范公司管理制度、調動設計部工作積極性,針對設計部組織架構、設計部日常工作、設計師提成等方面,特制定設計部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章、設計部組織架構圖:
第二章、設計師職級考核:
一、設計任務分解:
1、量房——5%。
2、主持方案設計(設計、談判、簽合同)——50%。
3、工程施工圖——10%。
4、設計效果圖——15%。
5、工程預算——10%。
6、交底與跟進——10%。
二、設計師的職級:
1、設計師助理、繪圖員:為設計師提供繪圖支持。
2、普通設計師:立完成全套設計方案。
3、專家設計師:立主持全套設計方案。
4、設計總監:專家設計師中的出色者。
三、各職級設計師的能力要求:
1、設計師助理(繪圖員):
①、能根據方案草圖立繪制完整的工程圖(效果圖、施工圖),符合制圖規范.
②、有較強的協作能力。
③、有較高工作效率。
2、普通設計師:
①、能立完成設計方案。
②、能立繪制工程圖(效果圖、施工圖)、預算、量房。
③、有較強的協作能力。
④、簽單成功率30%以上。
3、專家設計師:
①、能夠準確把握客戶要求,做出符合客戶要求的設計方案。
②、具有主持完成整套案的設計能力。能立完成方案的構思、設計、預算、制圖(效果圖、施工圖)。
③、能立談判,簽訂合同。
④、有較高工作效率,簽單成功率50%以上。
4、設計總監:
①、具有較型設計方案的組織能力。
②、能夠充分理解客戶意圖,準確把握客戶要求,做出符合客戶要求的設計。
③、有明確、清晰的設計理念,設計具備完整性,創意性,特性;功能完備,性能到位。
④、有較高工作效率,簽單成功率達到65%以上。
四、各職級設計師的考核指標:
1、設計師助理(繪圖員):
①、立繪制全套設計方案的圖紙、預算及相關施工文件。
②、圖紙:完整性90%以上;規范度90%以上;審核合格率90%以上。
③、預算:誤差5%以下。
④、效果圖熟練度:五天內完成一張效果圖。
⑤、施工圖熟練度:五天內完成一套方案的施工圖。
⑥、效果圖表現力中專以上水準,施工圖符合工程制圖規范。
2、普通設計師:
①、立完成部分方案的設計,立預算,簽合同。
②、簽單率:30%以上。
③、圖紙:完整性90%以上;規范度90%以上;審核合格率90%以上。
④、預算:誤差3%以下。
⑤、效果圖表現力中專以上水水準(手繪、電腦均可)。
⑥、熟知常用裝飾材料的用途,工藝做法。
3、專家設計師:
①、立完成全套方案的設計,預算,談判,簽合同。
②、簽單率:50%以上。
③、圖紙:完整性95%以上;規范度95%以上;審核合格率100%。
④、預算:誤差3%以下。
⑤、效果圖表現力專科以上水準(手繪、電腦均可)。
⑥、精通裝飾材料的用途;熟知工藝結構;熟悉工藝做法。
4、設計總監:
①、立完成全套方案的構思,設計,預算,談判,簽合同。
②、簽單率:65%以上。
③、圖紙:完整性95%以上;規范度95%以上;審核合格率100%。
④、預算:誤差3%以下。
⑤、效果圖表現力:本科以上水準(手繪、電腦均可)。
⑥、精通裝飾材料的性能,用途;精通工藝結構;熟知工藝做法。
五、考核周期:
職級考核每三個月考核一次,時間在每年的5,8,11,2月末,考核依據數去三個月的業績和工作質量。根據考核結果重新確定設計師未來三個月的職級。
第三章:責任制度:
公司與設計部采取設計師責任制。設計師提成,公司與設計師單結算,設計、報價責任由設計師全部承擔。
設計師報價折扣公司認可的,報價單價虧損公司概括承受。
設計師報價非技術性漏報以及少報在5%以上的,公司要求設計師需向業主要求簽證變更,簽證變更不回來的,設計師承擔責任。
解釋:技術性漏報指的的為了爭取簽單,在向公司報備情況下故意漏報或者少報,以達到業務簽單的目的。
第四章:設計師薪酬體系:
設計師薪資=底薪提成獎金工齡工資
一、提成
1、設計師提成結算方式=工程總造價x3.7%(設計、施工圖紙、效果圖、報價)
2、設計圖紙合格標準:
①、平面圖上清楚、準確標注有每個空間的尺寸及結構尺寸,重點部分畫出透視效果圖,拆改部分有標注,并畫出墻體改動圖。
②、頂面天花圖標注清楚每個房間標高,頂面造型尺寸、斷面造型尺寸和所用材料說明。
③、所做項目在圖紙上標注清楚尺寸,材質說明,所在房間名稱和裝飾線斷面圖。
④、在原結構平面圖上標注清楚所改動電路的照明電路、開關電路。
小公司員工手冊和規章制度遵守【篇5】
一、目的
為進一步提升企業的整體形象,加強員工規范管理,提高企業美譽度,對工裝的制作、領用、發放、著裝實施統一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1、行政部負責工裝的制作、發放、登記、檢查、折舊等手續辦理。安排專人對工裝制作、領用、折舊扣款、庫存等情況進行匯總,建立臺賬,并于每年年底對當年工裝情況進行匯總分析。
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監督、檢查、糾正本部門員工著裝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并配合行政部進行著裝規范的檢查。
四、工裝種類及配發數量
工裝分為:夏裝和秋冬裝兩種,每種工裝配發一套。
五、工裝制作
1、工裝的面料、顏色、款式由公司統一標準,后期延續性制作時按標準進行,如更換款式布料時,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2、工裝每兩年更換一次,由行政部負責統計使用工裝兩年的人員名單,在換季時按公司規定款式面料進行制作。
3、員工配發的工裝發生丟失、損壞的,在交納工裝成本后按上述要求制作。
六、工裝領用
1、工裝制作完畢后,行政部工裝管理人員負責辦理入庫手續后通知各部門相關人員領用。對不合體的應及時讓廠家登記整改,并做好記錄,整改周期為接整改員工通知后三十個工作日完成。
2、領用時需填寫《工裝領用登記表》,表上應注明日期、領用人、領用工裝類別(秋冬裝、夏裝)、款式、數量等。,
3、新入職不滿一個月的員工不予領用工裝,可根據公司工裝的顏色、款式等自行解決。
七、備用工裝管理
1、行政部做好備用工裝的管理工作。
2、行政部應做好備用服裝的補充工作,在當季工裝少于4套時應及時制作,以備使用。
3、備用工裝應入庫妥善保管,注意防蟲防潮污染,保證能隨時使用。
八、著工裝要求
1、所有員工上班時間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著裝要求:
3、著工裝時,應搭配與工裝顏色、款式得當的襪子和鞋類,鞋應保持清潔光亮,無破損并符合工作要求,不得穿拖鞋、涼拖和旅游鞋,或不穿襪子。
4、著工裝時員工必須正確佩戴工作牌,工作牌的佩帶位置為胸前正中。
5、工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等現象。
6、著工裝嚴禁挽袖及卷褲腿,著西裝時應系上兩個扣,夏季工裝著上衣時,男員工襯衣下擺應扎于腰帶內,女員工不宜化濃妝,佩戴過多的首飾,裙裝最好配過膝長襪,男員工應勤理發、勤剃胡須。
7、著工裝時,上衣外兜不得放多余物品,特別是襯衣外兜不得放物品,以保持良好著裝形象。
8、除休息員工上班期間必須統一著工裝,在下班期間或娛樂場所員工不得著公司工裝。
9、員工在參加體力勞動時,可視情況不穿工裝或穿生產工裝。
九、員工著裝檢查
1、檢查分為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日常檢查由行政部隨時檢查,定期檢查為隔周檢查一次。
2、檢查時,檢查人當時記錄檢查出現的問題,并由當事人在《員工著裝規范檢查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3、檢查完畢后,檢查人對檢查記錄做出匯總(定期和平時檢查的綜合),于周一公布檢查結果。
4、檢查標準如下:
(1)工作期間未穿工裝者扣20元。
(2)公司正式場合(會議、發布會等)未穿工裝者扣50元。
(3)衣服破損、有污漬、掉扣者扣10元。
(4)卷袖、挽褲腿者扣10元。
(5)沒系領帶者扣5元。
(6)襯衣未扎進褲腰者扣5元。
(7)衣服不系扣子敞懷者扣5元。
(8)未佩戴工作牌者扣10元。
(9)扣款由行政部每月匯總于每月5日前報人力資源,由人力資源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十、工裝折舊
1、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員工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2、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一年以上不滿兩年者,員工辭職(辭退)時,收取服裝費用標準為:實際費用/規定使用年限(月)×使用年限。
3、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半年以上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50%費用。
4、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丟失、失竊的,應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工作服成本價/套,工作牌20元/個)。
十一、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工作牌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4、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
5、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員工應自行進行清洗或修補;
6、行政部負責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計入當月績效考核成績;
十二、附則
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實施,由行政部負責解釋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