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在現在社會,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由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7篇,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精選篇1
1、文明施工,規范作業,嚴格按照公司規范及各小區的規范要求進行施工,遵守各小區的規章制度及作息之間。
2、每一工種質量層層驗收,每一工種完工后,工長先行驗收并及時整理后施工現場負責人再行驗收后并出具書面文件,鑒交由施工總監再行驗收簽字 后通知業主一同驗收。
3、施工工期嚴格遵守,每一工種工長必須安排好當天的任務,責任到人,工地上不可無故無人,即使工種完工等下各工種進場,也必須提前通知公司 早人做安排,如有違反進行罰款。
4、安全用電用水,用電一定要帶觸電保護。離開施工現場時,務必關掉水閥,總電源及窗戶。凡每發現一次記過錯。
5、服務態度熱情,對客戶德提問要好言回答,不得惡語中傷,不理不睬,不得隨意向客戶索要任何財物,不得向客戶發生矛盾或發生任何爭執,情節 嚴重勒令停工,一切損失由該工種的負責人付責任。
6、工地及時清理,當天垃圾當天清理并送至小區指定地點,保證工地干凈整潔,材料堆放有序,工地每天檢查。
7、工地上注意維護公司形象,不得講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信息的事,否則罰款300元---1000元,情節嚴重者立即開除并扣除其所有工資。
8、必須佩帶上崗證,嚴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嚴禁穿其它公司工作服。
9、工地上禁止流動吸煙,嚴禁帶小孩及閑雜人員駐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現場酗酒及打架斗毆。
10、公司廣告牌,進度表及考核表貼上墻。
11、對于工地上的成品及半成品,每一工種工長進場必須點清查實。若收工后發現成品及半成品有損害,賠償,更換均由工種承擔。完工時工地必須 移交給下一工種并鑒寫工程移交單,并請客戶簽署驗收單。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精選篇2
工作準則:對自己負責,對客戶負責,對公司負責,為了方便公司統一管理,創造良好的辦公環境,樹立優秀的企業形象,現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第1條、員工行為規范
1、為了保持公司的整體形象及良好的衛生狀況,員工桌面應保持整潔,資料、文具等放置有序,不允許有明顯的廢紙、果皮等,違者一次經濟性懲罰10元。
2、員工應注意個人行為禮儀,不允許有不文明行為。
3、接電話應以“您好!精品網絡”開頭,必須客氣禮貌,微笑作答。
4、同事之間應通力合作、求同存異,以誠相見、取長補短。
5、員工應保持積極的工作狀態。上班時間一律使用普通話交流,不準吵鬧、看報紙雜志、閑聊攀談。不準唱歌、睡覺、串崗閑聊,違者經濟性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6、上班時間盡量不要接打私人電話,如確認有需要,請到會議室處理(打電話一天不得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10分鐘;接電話一天不超過6次,每次不超過10分鐘,超過時間按曠工處理),不得影響其他同事工作,違者一次經濟性懲罰5元。
7、在上班時間不得使用OICQ、進入聊天室、社區、論壇內聊天或玩各種游戲,只能使用公司分配的QQ和MSN。所有私人事件,包括私人信件的回復,QQ等一律在休息時間內進行,工作時間內不得處理一切與工作無關的私人事務(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按曠工處理)。上班時間進入聊天室、玩游戲、看電影電視等一經發現,違者經濟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8、員工上班時間要求注重儀表,衣衫整潔。男員工應及時理發、剃胡須,保持襯衣領帶干凈;女士提倡素雅淡妝,儀容整潔。
9、辦公室內禁止吸煙。
10、接待客人應在指定的接待區域,不得在辦公區內接待非公干人員,未經批準員工不得將非公干人員帶入辦公區,這條規定在下班時間及雙休日同樣有效,如有需要請在接待區接待。違者經濟性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11、軟件安裝:為了公司網絡的安全,不得擅自安裝新軟件(因此產生的后果由安裝人自行承擔),如有需要須向部門領導提出申請,經批準簽字方可安裝。違者一次經濟性懲罰50元。
12、電話、傳真機、打印機、冷氣、燈光、電腦等辦公用品應按照公司規定使用。當日下班離崗后,應作到四關一凈,即關掉顯示器、主機、窗戶及空調,收拾干凈本人桌面。違者經濟性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第2條、服從安排
1、公司員工必須做到互相配合、協同工作、令行禁止。執行“個人服從集體、下級服從上級”的組織原則
2、員工須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如未能按時完成,自行安排時間處理,否則要承擔所造成的損失。工作中如有意見,應采取合理方式向直接領導反映。確有必要時,可向更上一級領導反映。
3、本公司各級員工有違反前條規定,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處,該部門領導知情不報者,亦應負連帶責任而受懲處。
4、員工不服從上司的安排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100元,第三次辭退,表現現象:
(1)言語公然頂撞上司者;
(2)對上司交代任務,故意拒絕執行,或故意拖延,不能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者;
第3條、會議制度
員工有義務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培訓及會議,收到培訓或會議通知后,應準時參加,不得無故遲到、缺席。培訓或會議期間,員工手機需調至無聲或靜音,不得隨意走動。
公司組織的活動,員工應積極參加,不得缺席,違者曠工處理。
第4條、辦公用品管理
1、文具管理
文具用品分為個人使用類和業務使用類兩種。
個人使用類系指個人自己使用保管的用品,如筆類、文件夾等。個人領用時需進行登記,登記冊統一由行政人事部保管。
業務使用類系公司共同使用的用品,如膠水、訂書機等。使用時需從行政人事部領取并及時歸還行政部進行保管。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精選篇3
1.目的
為加強公司規章制度(即管理標準,包括生產組織標準、管理業務或工作標準)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規章制度體系,規范公司規章制度制定程序,推動公司法制化管理,促進依法治企,確保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有序、高效運行,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規章制度的實施管理。
3.執行規章制度遵循的原則
3.1健全性原則:執行規章制度涵蓋公司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適用于公司每一位員工,每一位員工都要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3.2事實性原則。以事實為根據,以各項制度為標準。
4.制度制定原則和內容
4.1制定原則
4.1.1完整規范原則:制度規定符合現代企業管理要求,責權利明確,工作流程清晰,接口一目了然。
4.1.2可操作性原則:制度規定符合企業實際情況,便于操作,實施后確實能提高工作效率。制度不僅僅是對現存問題的規范和糾正,更應是對將來可能發生的問題的規避和預防。
4.1.3協調一致原則:專業制度必須與基本制度相一致,子公司制度必須與總部制度相一致;制度與制度之間必須一致,不一致的,除非特別說明,以后頒布的為準,防止政出多門、自相矛盾。
4.1.4注重時效原則:制度一經生效,必須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修改。當企業內外部環境發生較大變化時,經原審批部門批準,其他相應制度必須隨之變化,做出說明。
4.2制度內容
本辦法所稱規章制度是指公司依據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規程.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的規范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文件。規章制度的名稱為“制度”、 “規定”、“辦法”等(也包括“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
“制度”是指對公司的宗旨、組織原則和經營管理方法等事項的規定。
“規定”是指對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某一方面作的程序性的規定。
“辦法”是指對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某一方面作的具體規定。
一般包括如下內容:
4.2.1文字性文件:包括目的、適用范圍、管理職責、遵守的規程、程序或方法實施的步驟、接口等。
4.2.2同關鍵控制點對應的工作流程圖,對控制點的考核標準(盡量是量化指標)。
4.2.3相關憑證、質量記錄及其表樣等。
4.2.4解釋、修訂權限及生效時間。
5.制度制定流程
5.1起草
公司各職能部門依據專業分工,承擔有關制度的起草任務,并指定人員具體負責。制度的建立和修訂可以由領導、職能部門根據企業發展需要提出。
5.2征求意見
制度起草完畢后,起草部門須向有關部門征求意見,相關部門須在規定時間(不得超過三天)內做出答復,起草部門結合相關部門意見對草案進行修改;無須征求意見的制度草案直接報交領導審核。
5.3審核及批準
起草部門將修改后的制度報送經部門主管領導、總經理審核,經領導簽字后將底稿與電子檔一并交綜合辦公室,并將發文審批表交綜合辦公室。
如有修改意見,須將草案返回起草部門進行修改,修改完畢后,重新報送部門領導、總經理審核簽字。最終底稿與電子檔及發文審批表交綜合辦公室。
5.4編號與修訂
5.4.1發文編號要注明編號、序號,即正塔x字(部門簡稱)[__](年號)x號(順序號),格式如下:
正塔x字[__]__號—A(B、C)
修訂版本號
發文順序號
年號
部門簡稱
公司及各部門文字簡稱:
公司綜合辦—綜;生產辦—生;技術銷售部—技;供應科—供;制造工藝室—藝;質檢科—質;財務科—財;
5.4.2通知、通報類的公司發文:按正塔通字[__]__號編號;
5.4.3修改需換版時,只對文件編號中的版本進行重新標示,其余的標示沿用。
5.5發文格式
綜合辦公室接簽字后的制度后,按規定編號、發文。
對于公司的正式發文一般用A4紙,文件格式如下:
5.5.1眉首:空格一行
a)第一行用36號、黑體字居中書寫公司全稱;
b)第二行用4號仿宋字書寫公司發文編號、批準;
c)第三行用下劃線標識。
5.5.2正文
a)文件標題用2號仿宋體加粗書寫并居中;
b)書寫字體一般用4號仿宋體;
c)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頂格。數字、年份不能回行。符號一般不單獨占一行;
d)頁邊距:
上白邊(天頭)寬2.5±O.5cm
下白邊(地腳)寬2.5±0.5cm
左白邊(訂口)寬2.8±0.5cm
右白邊(翻口)寬2.5±0.5cm
5.5.3版記
a)主題詞:用4號仿宋體,居左頂格標示,后標全角冒號詞目用4號仿宋體;詞目之間空1字;
b)主送:左側頂格,用4號仿宋體字標識,不同部門之間空1字;
如需上報總部,將報送與主送分行,左頂格標示;
c)起草部門、時間、打印份數三項平均分布于最后一行;
主題詞、主送(報送)部門、起草部門之間用分隔線隔開。
5.發文
由起草部門明確發放范圍,未經批準或未履行正常審批擅自進行發放的制度,視為無效。
6.規章制度的培訓和落實
6.1制度起草部門負責確定制度培訓需求,向綜合辦提出培訓計劃并承擔培訓任務,綜合辦負責培訓的組織工作。培訓工作在制度頒布后半個月內完成。培訓要有時間、地點、培訓人、參加培訓人并做好記錄,作為日后檢查規章制度落實的依據。新員工制度培訓在入職教育和試用期內進行,由綜合辦和試用部門負責,主要培訓內容為公司制度和與崗位密切相關的制度。
6.2由制度落實的責任部門從嚴、從細抓落實,并負責規章制度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6.3對各項規章制度落實要嚴格考核。規章制度下發后,必須落實到工作中去。對于不能落實規章制度的人和事采取果斷的措施,確保規章制度毫不含糊的落實。
6.4集團公司下發的規章制度,綜合辦要認真登記、保管、傳達、貫徹、落實,總經理是第一責任人;我公司發放的規章制度及文件,各部門要登記、保管、貫徹、落實,部門領導是第一責任人。
6.5各部門對重要規章制度落實情況要進行信息反饋,并納入考核內容。各部門要落實好自己的職責,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對規章制度的跟蹤管理必須做到“三快”“四必須”。(三快:對規章制度傳達落實快,對執行決議反映快,對存在的問題解決快;四必須:規章制度的落實必須“嚴”字當頭,規章制度的落實必須長抓不懈,規章制度的落實必須要有科學的態度,規章制度的落實必須與部門、公司實際情況結合,同步落實。)
7.制度執行的監督檢查
7.1制度起草部門負責制度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并撰寫制度運行報告,定期報上級主管領導(正式文件一般半年報兩次,試行文件隨時根據執行情況修訂)。作到誰制定的規章制度誰負責,誰主管的部門誰負責,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7.2綜合辦監督、檢查制度制訂部門的職責履行情況,并每月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抽查、檢查,形成記錄,進行評價,并在月報里進行通報,對問題責令責任部門進行限期整改。經理層對各部門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情況,提出具體整改意見或要求。
8.制度落實的獎懲措施
8.1制度起草部門在制度運行中沒有監督、檢查和進行培訓的,扣罰部門負責人。
8.2在規章制度頒布實施中沒有反饋落實情況,使信息逐級衰減,追查起草制度部門負責人和主管領導責任,扣罰部門負責人。
8.3對規章制度運行中,領導不能帶頭貫徹落實,使制度在各部門不能有效開展,處罰部門領導。
8.4各部門對規章制度貫徹落實好的,并在實際工作中發揮出效能的予以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8.5各部門要加強對內部管理工作的持續改進,對規章制度的落實要納入生產經營管理考核之中與工資掛鉤。每月要對制度執行情況給予統計、考核。
9.本辦法自發下之日起執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精選篇4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公司所有入職人員須滿18周歲,無刑事記錄,身體健康且作風正派。
二、本公司所聘任各級員工以思想、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所任職務或工作原則。
三、入職時需按本公司《入職申請表》要求如實填寫個人資料,憑有效身份證,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原件及復印件,免冠1寸彩照2張。所有資料如有虛假將被公司無條件辭退,如因提供假資料造成公司損失的,當事人要負賠償責任。
四、所有職員在入職時須與公司訂《勞動合同》,被正式錄用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各有關的規章制度,并解除勞動合同。
五、入職及離職規定
(1) 員工入職時,必須經過公司組織的廠紀廠規培訓及基本工作技能知識培訓,相關人員確認其勝任工作的,即可正式上崗。
(2) 試用期滿經各級考核合格方可填寫轉正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不予錄用。
(3) 試用期內要求離職者,按未結工資余額發放,試用期滿后,個人原因要求離職者,必須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申請書。經批準后方可生效。
(4) 凡曠工或無故超假3天,或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者,一律當自動離職處理。從自動離職之日起,公司與當事人不再發生任何勞資關系,解除勞動合同。
(5) 員工在聘任期間如有違反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或工作上無法勝任的情形者,經公司進行崗位調配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調整工作崗位的薪隨崗走)解除勞工合同。
(6) 所有離職(開除、辭退、辭工)人員應在審批的離職日期于當天內到各級主管部門辦理離職手續,過期未辦理者,當自動離職處理。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后不得再進入公司任何地方。
六、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解除勞動合同。對公司財務造成重大損失的,當事人負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 損害公司形象者;
(2) 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x賂、傭金情節嚴重者;
(3) 辦事不力、玩忽職守有具體事實且情節嚴重者;
(4) 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5) 聚眾罷工怠工、造謠生事,散步謠言、挑撥離間,擾亂工作、生產秩序,影響公司正常生產和運作之行為者;
(6) 仿效上級主管簽字,盜用印信或涂改文件者;
(7) 因破壞盜取、毀棄、隱匿公司之設施、機器設備、資料制品及文書等行為,致使公司業務遭受損失者;
(8) 擅自兼職為其他公司服務者;
(9) 違背國家法令或違反公司規章和安全條例情節嚴重者;
(10) 在禁煙區吸煙屢教屢犯,隨時吐痰屢教屢犯者;
第二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一、公司反對崗位歧視、每位員工都享有平等就業權利。
二、所有員工都有按勞取酬的權利,所有員工按公司的工作崗位勞動制度,工作績效等領取相應的薪酬。
三、每位員工都有參與公司管理的權利,有好的建議方案都可提出書面報告。對于公司的各種不良現象均可提出口頭或書面投訴。
四、每位員工都有保護本公司人、財、物安全,提高生產效益,共同維護企業形象的權利和義務。
五、每位員工都有揭發違規人員、反對有損公司形象、利益等活動(例如蓄意罷工,破壞竊取公司財務等)的權利和義務。
六、每位員工都有遵守一切規章制度、互助友愛和諧相處,確保本職工作按時按質量完成的義務。
七、每位員工都有做好義務消防工作的權利和義務。
八、每位員工都有遵守部門及車間制定的規章制度的權利和義務。
九、員工在工作時確保安全生產的情況下,可進行工作。對違反制度操作規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負責并追究違反者的責任。
十、員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規定而造成意外由當事人自己負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第三章:員工福利
一、特殊工作員工入職一個月內由公司為其購買相應保險。
二、特殊工作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的工種補貼,發給相應的勞保用品。
三、工傷事故及其意外事故均可在24小時內報公司行政部給予協助或向保險公司索賠的手續辦理。
四、公司員工均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公司制度規定的假期。
五、公司按期發放員工工資。
第四章:日常及工作行為規范
一、工作認真負責,不得擅離職守,一切服從上級安排。
二、保持工作及公司內壞境整潔衛生,嚴禁隨地吐痰,要愛護公司內所有花草綠化及一切公共設施,為全體員工提供良好的生活及工作環境。
三、所有辦公室人員不準穿拖鞋上班,盡量做到儀表大方得體,服裝整潔干凈,精力充沛。
四、上班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一切事務。
五、不得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及其妨礙他人工作的行為。
六、不得擅自帶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公司。
七、不得損壞、占有或偷竊公司及他人財物。
八、不得故意挑撥勞資雙方感情或煽動及參與罷工。
九、不得參與非法組織及違法亂紀活動。
十、不得經營或出售與公司類似產品在公司以外兼職。
十一、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及公告。
十二、嚴禁在公司內干私活。對工作失職造成質量或經濟損失的,追究當事人責任,按物品價值賠償。
第五章:過失種類及處罰
一、 擅離工作崗位玩忽職守,造成損失者給予50-500元罰款,嚴重者送司法機關 處理。
二、 故意破壞安全、消防、生產用品等一切公司財產者,除按原價賠償,另外給予當事人500元以內罰款,并立即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三、 泄露公司各種機密造成公司重大損失者,追究當事人經濟賠償損失和法律責任。
四、 違反公司消防電力規定造成損失,輕者罰款500元以內,并追究經濟責任,重者解除勞動合同并送公安機關處理。
五、 偷竊公司及他人財物者,立即開除,情節嚴重者并送公安機關處理。
以上規章制度必須嚴格執行實施,解釋權屬人事行政管理負責。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精選篇5
一、總則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為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定:
1、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2、工作期間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3、員工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和工作結束后做好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清潔。
4、上班時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嬉戲打鬧、賭博喝酒、睡覺、做個人私事而影響公司的形象,確保辦公環境和車間環境的安靜有序。
5、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與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復。
6、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壞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機密。
7、認真耐心聽取每一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
8、員工服務態度:使用標準的專業文明用語,做好積極、主動、熱情、微笑及訓練有素的語音、語速和語調的服務。
二、服務規范
1、儀表:公司職員工應儀表整潔、大方。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
2、微笑服務: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釋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用語: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4、現場接待: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電話接聽: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占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嚴禁使用公司電話打工作以外電話。
三、業務管理制度
1、業務文件由業務本人擬稿,由經理審核、簽發。屬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應該注“秘密”字樣,并確定報送范圍。秘密文件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制、報送。
2、已審核、簽發的文件由業務員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歸檔。
3、外來的文件由接件人負責簽收,并于接件當日報送經理;屬急件的,由公司其他員工在接件后即時報送。
4、外發的文件經經理審核、簽發后再安排發送,傳真等文件在審核后可立即發送,并由業務本人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歸檔。
5、所有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6、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復印除業務以外的文本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7、各業務所用的專用表格,由公司制定格式,所有業務按統一格式使用表格。
8、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9、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10、每周一中午開例會,11點開始;例會主要是對上周工作內容的總結、下周工作的計劃;工作相關內容的培訓。
11、每周五上交本周工作總結及下周工作計劃表。
12、每個季度進行季度考評(方式待定)。注:業務文件統一一式兩份、正本文件應交經理保管。
四、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經理同意。
2、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為休息日。
3、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須寫請假條報經理批準,并扣除請假期間基本工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事情緊急的需電話聯系經理批準,事畢回公司補寫請假條。
4、上班時間開始后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5、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上網聊天、玩游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風險提示: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于商業秘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秘密采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便于舉證,有利于企業借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五、保密制度
1、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注意崗位職責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A、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B、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C、專有技術。
D、客戶信息、合作渠道和重要的合同、單據。
E、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賬戶賬號。
F、產品的具體材料成分,特殊制作工藝,產品的生產成本。
G、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項。
3、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保密”字樣,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
4、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員工接觸。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公司秘密。
5、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原則上不準帶出公司。如外出需攜帶須經理同意,并妥善保管。
6、對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后果予以處罰,直至予以除名,公司保留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力。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精選篇6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對本公司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制訂本制度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質、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其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和員工奮斗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本制度可根據公司各階段實際情況作修改、調整。
第五條、凡進入本公司人員均應認真學習、自覺遵守。
第二節、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員工必須樹立集體主義精神,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于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二條、員工必須遵守本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在執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公司總經理提出。
第三條、員工對公司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檢舉的權利。
第三節、勞動合同
第一條、公司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公司員工均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二條、勞動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閱讀并了解勞動合同文件內容,同意后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產生法律效力。
第三條、員工入職前必須對員工家庭住址、通訊方式、健康情況等進行登記,并出具身份證原件、外來人員務工等證明,并保留員工身份證復印件以備入檔;員工有病史或不適于高空作業、重體力活作業、特殊工種作業的,員工必須說明,員工不得謊報或隱瞞個人情況。
第四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并執行1至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公司有權即時辭退。
第五條、勞動合同期滿,如企業生產經營需要,且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四節、紀律
第一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無故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自離崗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二條、員工應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
第三條、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做到當日工作當日畢。
第四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規定生產,保持施工環境整潔有序,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第五條、員工應忠誠企業,嚴禁無中生有、謠言惑眾、搬弄是非。
第六條、同事間團結友善、互尊互重,發生矛盾找工地負責人協助解決;嚴禁相互謾罵、打架斗毆。
第五節、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一條、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公司作出決定,并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二條、考勤由各班組長統一負責,員工必需當日和班組長核對好工日,每月做一次總核對,并簽字認可。
第三條、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班組負責人審核批準(急病、急事可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后方可離崗。
第四條、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公司辦公室審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公司總經理同意簽字后,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條、凡未按以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或中途離崗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六節、工資福利
第一條、公司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政府勞動部門規定執行。
第二條、員工工資由公司管理人員按員工職務、職稱、勞動技能、工作態度、貢獻大小綜合評定。
第三條、公司免費為員工提供宿舍。
第七節、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解釋權屬本勞務公司。
第二條、凡進入本公司人員必須認真閱讀以上條款,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貫徹執行各項規定,凡因違反以上條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因此造成的重大經濟損失,公司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精選篇7
一、公司規章制度的重要性
(一)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可以保障企業合法有序地運作,將糾紛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好的企業規章制度可以保障企業的運作有序化、規范化,降低企業經營運作成本;
(三)規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職工來講服從規章制度,比服從主管任意性的指揮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實施合理的規章制度能滿足職工公平感的需要;
(四)優秀的規章制度通過合理的設置權利義務責任,使職工能預測到自己的行為和努力的后果,激勵員工為企業的目標和使命努力奮斗。
(五)良好的規則制度為企業節約大量的人力物力為企業的正常運行提供保障。
二、單位應如何制定規章制度
在企業的人事行政管理中,規章制度起著重要的作用。規章制度是企業進行員工管理的重要依據。企業的規章制度的制定,目前的認識比較混亂,導致了部分企業在操作過程中無所適從。如果企業在規章制度制定中存在瑕疵,隨著時間的推移,將會被逐漸放大,對以后的企業行政管理留下嚴重隱患。為了增強企業對規章制度制定的認識,特撰此文,僅供交流探討與參考。
(一)《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的法律規定及實務操作狀況。
《勞動法》的相關內容對規章制度制定作出了規定,但是很不明確,具體條文如下:“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但是究竟應怎樣“依法建立”規章制度,卻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這導致了在企業的行政運作過程中,規章制度完全由企業單方面制定,進行簡單宣傳后馬上實施。
為了彌補《勞動法》的相關內容規定的不足,《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14號)》的相關內容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的相關內容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度的規定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依據這條規定,企業制定有效的規章制度,必須滿足三個條件:民主制定、不違法、向勞動者公示。“民主程序”是什么程序?對此還是沒有一種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解釋。
在審判實踐中,只要企業的規章制度只要不違法,并向勞動者公示,其效力都會得到認可。
(二)《勞動合同法》對規章制度的規定及解釋
《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原文如下: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解釋:我們可以比較《勞動合同法》與《勞動法》的相關內容規定,可以發現除了個別標點外,是完全一致的。《勞動合同法》的相關內容規定的解釋,補充了規章制度通過和修改的程序,并強調了用人單位要將規章制度進行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是對《勞動法》的補充和完善。該條規定很明確,但是“職工代表”應如何產生,仍然沒有相關規定。
(三)規章制度通過實務操作指引
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應經過以下兩個程序才能通過:
1、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工會討論不予認可);
2、公司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制度最終方案(即需要公司代表、工會或職工代表雙方均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