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規章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紀律規章制度范本5篇,希望大家喜歡!
紀律規章制度篇1
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為強化勞動紀律管理,增強員工勞動紀律性,特制定《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竄崗,不睡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午餐時間未到提前就餐者視同早退。
2、上班必須按公司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違者每次罰50元。
3、禁止員工酒后上班,違者每次罰100元。
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50元。
5、各部門、車間必須在早7:50前組織召開班前會,8:00后所有人員需進入工作狀態,違者每次罰30元。遲到、早退、脫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6、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主管領導同意。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7、嚴禁員工打架斗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5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并直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三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連續曠工7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辭退處理,曠工7天扣罰一月工資并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9、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并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后,視情節給予扣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1、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降職、開除的處分,并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13、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50元處理:
(1)員工出廠,除正常下班時間以外必須持有出門證(出門證需注明出廠時間和返回時間同時門衛室要做好登記)。無出門證出廠門衛值班人員有權拒絕進出廠或報公司管理部處理。
(2)著裝得體,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無跟涼鞋)。不合著裝要求的,車間主管有權拒絕入內,班組不得安排生產作業。
(3)員工車輛(自行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4)上班期間,員工個人來客來訪一律在門衛室接待。工作時間內非業務需要,禁止工作時間用手機上網、玩游戲。
(5)不服從企業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生產混亂的。
(7)未經許可,非對應職能人員進入企業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的。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倉庫、財務部門等。
(8)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30分鐘內的視為遲到。
(9)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嘩干擾他人工作等的。
(10)沒有健康的衛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衛生的。
(11)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
(12)員工不按規定做好日常的機器、設備的保養工作的。
(13)操作機器、設備時,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
(14)設備、工裝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員工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處理,不及時告知班組長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盲目操作的。
(1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不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
(16)在生產、倉庫等禁止吸煙區域吸煙的,造成損失的并根據損失大小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7)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的。
14、存在以下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100元處理:
(1)不經批準,擅自休假造成曠工的(礦工除扣發三日工資外,可視情節根據規定進行處罰)。
(2)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代打卡的,給予雙方處理。
(3)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4)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5)上班時間出廠,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廠的。
(6)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7)對主管人員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爭吵并有威脅、侮辱,甚至產生身體沖突者。情節嚴重的,認定為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15、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可以認定嚴重違紀,造成損失的,可以認定重大過失予以辭退并處罰款200元:
(1)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曠工除按規定扣發工資以外可視情節按本規定給予加罰)。
(2)工作期間打架鬧事,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
(3)嚴禁酒后進廠返工,對于有明顯飲酒跡象的,值班保安有權拒絕入內。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范,令企業蒙受聲譽或利益的損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依法實施勞動教養的。
(6)盜竊、貪污或用職權營私舞弊,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應記重大過失。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金額達到500元人民幣或以上的。
(7)經認定煽動員工怠工的指使者。
(8)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企業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企業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業的技術、商業機密,對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
1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考慮進行獎勵,其中嘉獎,每次獎勵30-50元。立功,每次獎勵100元以上。突出表現的,由企業另行研究給予獎勵。
(1)弘揚正氣,見義勇為,救死扶傷,立功者。
(2)助人為樂,拾金(物)不昧者,行為足以嘉獎或立功者。
(3)及時發現并揭發徇私、舞弊,避免企業的損失。嘉獎或立功。
(4)根據企業的狀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嘉獎或立功。
(5)企業出現臨時突擊任務,如因交貨而臨時增加生產任務、搶修、搶險等任務,能擔負責任,以身作則,出色完成任務者,嘉獎或立功。
(6)連續長期對使用的設備進行良好的保養,使設備長期處于良好的運作狀況,得到設備管理人員或車間主任的確認。嘉獎或立功。
(7)非本屬職能者,能發現產品的質量問題、生產過程問題,及時反映,消除產品隱患,避免企業出現損失者,嘉獎或立功。
(8)工作崗位中能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并得以認定,嘉獎或立功。
(9)無論從事生產或管理工作,發現或改進工藝、方法、流程,提高生產效率或者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費用。堅守企業利益,積極為客戶、商戶服務,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評。給予嘉獎或立功。
16、員工因違紀受到經濟處罰、行政處分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17、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18、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紀律規章制度篇2
一、班主任跟班:
1.每天固定檢查時間:早上7:10,中午2:10及上午課間操期間,每天三次。
2.以上三個時間段班主任應在教室,政教處每天檢查并公布班主任跟班情況,班主任在班加10分,否則扣10分。
3.班主任在班期間,組織好班級紀律,檢查學生出勤情況,督促學生搞好室內外衛生,督促學生課前自學,督促學生做眼保健操,做學生思想工作。
二、課堂日志:
1.課堂日志每周滿分450分,若班級無扣分情況,則加10分
2.課堂日志、班會記錄表周一早上發到各班,周五下午第三節課后上交政教處,不及時上交扣5分;班會沒有按要求正常開展扣10分。
3.每天九節課(早讀、上午四節課、下午三節課)由任課老師把班級情況記錄在課堂日志上,下午第四節自習、晚自習由教務值班人員檢查,每天將考核結果及時上報政教處,晚自習單獨考核。
4.任課老師詳細記錄每節課學生表現,要求根據遲到人數扣3—5分,曠課扣10分,吃東西、看雜書、睡覺等扣2分,不按要求填寫扣10分。
5.每周五下午政教員根據課堂日志算出課堂分數,無特殊情況星期一及時公布。
三、常規紀律檢查
1.每周紀律基數分為400分,算分時,根據各項檢查情況算出每班紀律總分,進行評比。
2.每天三次固定檢查時間:早讀課前、下午第一節課前、晚自習前的紀律情況。
3.政教處及學生會紀檢部分組檢查各班課前自習情況,凡聊天、亂走動、不安心學習者,每人次扣5分;發現不讀書玩耍、聽音樂、玩手機等等,一概每人扣10分,插座上有充電器,充電器沒收,并扣班級10分;看不正當書籍每人次扣5分,課前10分鐘自學檢查班級人員齊,學習認真加10分。
4.上課鈴響后未進教室者視為遲到,遲到、早退者每人扣班級10分,課間遲到者每人次扣10分。
5.課間在教室內玩牌、下棋、追逐打鬧、拍球等等發現后每人次扣班級10分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6.曠操(包括早操)、不參加升旗、不帶校卡等情況,每人次扣10分。
7.吸煙、喝酒每人次扣40分,打架每人扣50分,視情況做出相應的停課反省和處分。
8.頂撞老師影響課堂秩序視情節輕重扣班級20分,并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9.考試作弊根據《三高考場紀律要求》的規定進行考核。
10.談情說愛或在公共場合有親昵行為者扣班級30—50分,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11.上課開手機的,每人次扣班20分,態度惡劣者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12.擅自將外校學生(社會閑散人員)帶入學校,每發現一人次扣班級20分,并給予警告處分。
13.有著奇裝異服、帶首飾、怪發、染發、披肩發者,一經發現政教人員、班主任、學生會檢查人員應責令其改正,每人次扣10分,如不服從管理,視情節輕重對當事人嚴肅處理。
14.早自習、課間操及午自習前檢查燈,不關燈的班級扣10分(天陰除外)。
15.政教處檢查班級的學風,表揚一次加20分。
16、各班教室后門沒有敞開,每次扣10分。
17、課堂上睡覺、玩手機等違紀的學生,每檢查一人次扣1分(等通知執行)。
18、每學期召開的家長會,根據家長到會率第一名加100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0分,第四名70分,第五名以后都累計加60分。
19、學分每學期請假達到或超過5次,綜合素質評價手冊師評一欄將為B等級。
20、學校執行每周班級值周的檢查方式,針對校園和教室內衛生保持情況進行檢查,值周同學一次不到位扣班級10分,地面衛生保潔不好一次扣班級10分。值周沒有出現問題的班級一次給班級加50分。
紀律規章制度篇3
第一條為了保證我院各種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的有效落實,進一步加強稽查隊伍建設,調動稽查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稽查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充分發揮稽查的職能作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休養院綜合辦公室為稽查考核的主管部門。履行稽查考核職責的人員有:值班經理、公司部門以上管理人員、綜合辦公室人事主管及指定人員。
第二章考核內容
第三條員工的儀容儀表、出勤、履職情況
第四條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
第三章稽查考核實施辦法
第五條由稽查人員對各部門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定時或不定時的進行檢查、監督、考核。各部門要積極支持稽查考核人員的工作,各部門領導應高度重視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落實等管理工作,認真及時查處本部門員工中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現象以維護其嚴肅性。因失察、拖延、推諉致使本部門違反勞動紀律的問題得不到及時糾正和處理,并被其他稽查人員查處或員工舉報的,將追究主管經理的責任(每次扣0.05分)。
第六條凡值班經理稽查、考核出員工違紀、違規事實,而部門經理未發現的,部門經理承擔連帶責任(每次0.05分)。
第七條凡稽查主管部門稽查人員稽查、考核出的違紀、違規問題,而值班經理未發現的,值班經理要承擔瀆職責任(每次扣0.05分)。
第八條凡院領導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稽查主管部門人員未發現的,稽查主管部門人員承擔瀆職責任(每次扣0.05分)。
第九條由其他員工舉報,部門未發現和處理,對于相應領導也要承擔連帶責任(每次扣0.05分)。
第十條在稽查、考核過程中,必須堅持嚴肅認真、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允許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否則應嚴肅處理(每發現一次,責任人扣0.15分)。
第十一條考核結果具有的效力:
1、與稽查人員的績效工資掛鉤;
2、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第四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二條對于稽查人員失職,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嚴重警告,第三次給予50—100元罰款,同時每次扣除考核成績0.1分。
第十三條年終考核,稽查人員綜合考核成績優秀者,按績效管理辦法,給予其一定的獎勵。
紀律規章制度篇4
隨著高考的臨近和氣溫的逐步升高,為了讓同學們的身心在緊張的學習競爭中得到放松和愉悅。我們正積極采取一系列措施進一步加強女宿的紀律管理,特作如下規定:
1、嚴格遵守女生宿舍開關門時間,未到開門時間不準進入宿舍,因病不能上課的學生,須有班主任的請假條,并在管理處登記,方可進入宿舍。
2、就寢時間不要晚歸,也不要在午休時間到教室學習,張弛有度勞逸結合。
3、按時就寢,午休12:40晚寢10:30以后,不能講閑話,吵鬧,放音響,不要再隨意走動、洗頭、洗衣服等。更不能在宿舍里高聲大叫或故意起哄。
4、午休和晚寢全體女生均不能私自離開宿舍,如有特殊情況,不在宿舍按時就寢的學生,須讓班主任開請假條并加蓋教學部章,由學生本人或室長將請假條交給所在樓層的宿管員手中。
5、所有宿舍的室長如實填寫本室缺寢人員,并及時向宿管員反應,否則隱瞞虛報,將給予通報批評,并取消當月文明宿舍的評選資格。
6、按時起床,整理自己床鋪,迅速洗涮,做好值日衛生。離開宿舍隨手關燈,鎖好室門。
7、從管理和安全方面,要求同學們不要在走廊、大廳、樓梯、洗漱間、樓層拐角處亂放水壺和餐具。
8、從管理和安全方面,要求同學們不要在陽臺外面亂掛衣服,晾曬被子、鞋、拖把等。
9、在就寢時間,同學們不要在陽臺閑聊、打手機、晾頭發等,以免影響她人休息。
10、每晚熄燈后,同學們抓緊安靜入睡,不要使用熒光燈繼續學習,也不要坐在樓梯臺階上看書,以免影響精力和健康。
紀律規章制度篇5
一、進入考場時,只能帶必需的筆、尺、橡皮等。課本、資料、書包等,應統一放在規定的地方。
二、在試卷規定的地方填寫自己的姓名、考號,不可在試卷上作其它標記。
三、考試開始才能開始答卷。
四、按規定用鉛筆、圓珠筆或鋼筆答題字跡要端正、清楚。
五、答題要寫在試卷規定處,書寫格式正確。
六、提前十五分鐘進場靜休,遲到者不得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后才可交卷出考場。
七、保持考場安靜,不可說話,不可喧嘩,不可在考場外逗留或談論。
八、不交頭接耳,不左顧右盼,不可夾帶偷看,抄襲或者有意讓人抄襲,不可接傳答案或交換答案。
九、考試終了,立即停筆,等監考老師點清試卷,無差錯方可依次退出考場,不可帶走試卷。
十、違反以上紀律者,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批評、扣分、取消本次考分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