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管理管理制度條例
一個商場的人很多,商品購銷存業務繁雜,客觀上要求集中領導,統一指揮,不能各行其是,因此,商店的管理必須實行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商場管理管理制度條例,歡迎大家來閱讀。
商場管理管理制度條例【篇1】
一、公共位置管理
1、未經批準,不準在露天廣場、廣場入口、場內任何位置(除商鋪以內,派發任何宣傳品,贈品)。
2、嚴禁在商鋪門口或廣場的任何位置吶喊拉客。
3、未經批準,不得把自制廣告牌或其他形式之廣告物品放置在任何公共位置,包括店鋪門口(以門檻直線為界)。
4、未經同意,商鋪不得擅自舉辦任何形式的對外活動,包括邀請名人蒞臨等。
二、商鋪內部管理
1、商鋪任何宣傳不能有誤導消費者、抵毀其他同類商鋪的內容,不允許任何惡性競爭之針對性的宣傳。
2、對于商鋪內任何圖案文字,管理公司保留否決權,如確實設計制作低劣有礙觀瞻,商場商管部有權更改或折除。
3、不準在商鋪面對公眾的玻璃部分任何位置張貼、懸掛任何物件(嚴禁使用雙面膠、玻璃膠)。
4、商鋪內的海報、吊旗等宣傳用品需報商管部備案,嚴禁在減價或促銷期間出現“跳樓價”、
“出血狂減”、“傾銷”、“清倉”、“轉手賤買”等文字。
5、在商鋪內自行播放音樂等聲響以不影響鄰舍及公共環境為原則。商場內不能使用音響方式進行廣告宣傳,特殊情況須報管理公司審批。
三、廣告位的管理
1、商戶可自行使用各自門中燈箱,不得隨意改裝破壞。
2、商戶不能擅自使用面對公共的玻璃部分做廣告,在管理公司同意的前提下,可做宣傳自行生產、主要經銷產品的廣告或本鋪位形象廣告
商場管理管理制度條例【篇2】
為適應公司整體經營發展的需要,完善品牌制約機制,特對品牌清退工作作如下規定:
一、退場審批
1、廠商申請退場品牌
⑴、廠商因品牌銷售業績不佳或品牌結構調整以及其它不能避免的特殊原因而申請撤場,必須由廠商提前兩個月寫出退場書面申請,加蓋公章或由本人簽字認可,由樓層負責填寫《樓層意見表》(調整或清退),寫明退場原因,經樓層經理簽字,報業務評審小組。
⑵、業務評審小組根據相關依據進行評審打分。
⑶、樓層業務人員填寫《品牌退場審批表》報財務部、綜合業務部、工程部保安部審核,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
⑷、總經理簽批意見。
⑸、柜組或廠商據審核通過的《品牌退場審批表》填寫紅《非自營商品進店登記表》辦理該品牌的全部商品退場。
⑹、由樓層經理、綜合業務部部長對紅《非自營進店登記表》認真審核并簽字認可。
⑺、廠商持簽字后的《非自營進店登記表》與退場商品到商檢口岸辦理退場手續。
2、公司決定清退的品牌
(1)、樓層根據和廠商的雙向合作條件,品牌在合同期限內總體銷售排名,或品牌在同類區域、同類商品銷售排名情況,提出品牌清退方案,寫出書面分析報至綜合業務部,綜合業務部組織召開業務評審小組會議,集體決定清退品牌。
(2)、樓層根據業務評審小組決定,通知廠商限期退場。
(3)、廠商和樓層業務人員根據公司要求辦理退場的相關手續,程序同上。
二、注意事項
1、廠商如連續兩個月不能達到和公司約定的銷售目標或連續兩個月在同類區域、同類商品銷售中排名靠后,公司有權及時終止合同履行并通知廠商撤場。
2、廠商未經公司批準,中途擅自撤貨退場,公司有權自撤貨之日起至合同期滿之日止,依以前單日最高營業額為準至合同終止期計算公司應得銷售分成。
3、財務部負責審核廠商和公司雙方往來款項,凡雙方約定費用尚未清償的,應清償后再結算,不足清償的公司有權留置廠商商品并變賣追索。
4、退貨運費由廠商承擔,屬廠商提供的柜臺、模特、道具等器具需退場時經樓層經理簽字認可方可帶出。
5、對于廠商退場后發生的商品售后問題,公司將依據合同留置售后服務保證金,該保證金由財務部負責人在《品牌退場審批表》中注明,并在貨款結算時扣留。(售后保證金在退場后半年退還;合同變更過的品牌,售后保證金則在退場后十個月退還。)
6、《品牌退場審批表》批準后,廠商應及時完成全部商品、區域內所有廠方道具退場,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批準。
商場管理管理制度條例【篇3】
一、處理職責
各部門客戶投訴案件的處理職責。
1、商管部
①客戶投訴案件的調查、提報與責任人員的擬定。
②詳查客戶投訴投訴要求及客戶投訴理由。
③協助客戶解決疑難或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
④發生原因及處理、改善對策的檢查、執行、督辦、提報。
⑤客戶投訴質量的檢驗確認。
⑥迅速傳達處理結果。
2、客服部
①客戶投訴案件的登記,處理時效管理及逾期反應。
②客戶投訴內容的審核、調查、提報。
③客戶投訴改善案的提出、洽辦、執行成果的督促及效果確認。
④協助有關部門與客戶接洽客戶投訴的調查及妥善處理。
⑤客戶投訴處理中客戶投訴反應意見提報有關部門追蹤改善。
二、客戶投訴處理流程
1、服務中心接到客戶投訴將情況反饋到商管部。
2、客戶投訴的調查。將投訴的原因、責任,確定處理決定告知客戶。
3、上門維修或退回處理。
4、客戶投訴的改善。
5、客戶服務跟蹤、記錄。
三、客戶投訴案件處理期限
1、原則上客戶抱怨處理期限自商管部受理起24小時內給客戶以回復。
2、根據具體情況確定處理期限。
四、客戶投訴責任人員處分及獎金罰扣
1、客戶投訴人責任人處分
客戶部每月10日前應審視上月份結案的客戶投訴案件,凡經批示為行政處分者,經整理后送人事部門處罰并公布。
2、客戶投訴獎金扣罰
責任歸屬商戶或個人同投訴案件發生的原因決定責任歸屬商戶,并開立“獎罰通知單”呈總經理核準后復印三份,一份自存,一份會計商戶查核,一份送罰扣部門罰扣獎金。
五、處理時效逾期的反應
客服部于客戶投訴案件過程中,對于逾期案件應開立“催辦單”催促商管部處理,對于已結案的案件,應查核處理時效,對于處理時效逾期案件,得開立“洽辦單”送商管部追查逾期原因。
商場管理管理制度條例【篇4】
一、關于收銀員考勤管理規定。
1、收銀員(正常班)須每天早上8:00之前進行考勤,否則記為遲到,除休班、請假人員,全員參加晨會,下班考勤時間為周一至周五17:40之后,周六至周日18:10之后(冬季提前半小時),否則記為早退。員工每月無故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遲到、早退二次,罰款20元;遲到、早退三次,罰款100元;超過三次的根據情況進行嚴重處理。
2、收銀員休假、請假必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審批單,按部門領導審批順序簽字,遞交辦公室。對沒有請假申請單請假、休假的員工,一律記為曠工(特殊情況需開具證明)。
3、休假半天考勤時間:上午休假:簽到13:00;下午休假:簽退:11:30
二、關于收銀員儀容儀表的相關規定。
1、上班期間必須統一著工裝,統一佩戴工牌,杜絕穿休閑褲、緊身褲及帶有裝飾物的褲子。
2、上班期間統一穿黑色布鞋或皮鞋,禁止穿涼鞋、涼拖、運動鞋及露腳趾的鞋。
3、員工需淡妝上崗,長發需扎起來,禁止披肩散發、化怪異妝、梳怪異發型及頭發染怪異顏色。
4、收銀員禁止趴在辦公桌上或躺在展廳內床及沙發上。
三、關于收銀員崗位職責的規定。
1、收銀臺內衛生要干凈、整潔,無關物品不放臵收銀臺。
2、接待顧客要做到四點:主動、熱情、耐心和周到,熟知商場平面分布圖、各展廳位臵及銷售品牌,以便于更好的為顧客服務,回答顧客咨詢,收銀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與顧客發生爭執。
3、工作認真細致,具有良好的計算、辨別假幣、點鈔能力,收款時要唱收唱付,快速、準確收取貨款、錄入展廳及顧客信息,規范操作,當顧客刷卡支付貨款時,刷卡成功后必須親自把卡交至顧客手中。
4、工作中暫離崗位時,要注意貨款安全,鎖好抽屜,收銀臺上放臵“暫停服務,敬請見諒”的告示牌。
5、不得向無關人員和外界泄露公司營業收入情況及有關數據,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收銀臺。
6、下班做好結賬工作,記錄貨款明細,收好備用金、公章及pos機,關閉電源后離開收銀臺。
四、關于收銀員休班、樓層定崗的規定。
1、一期收銀員休息兩人(中廳三樓除外)。定崗樓層:一樓、三樓、四樓或一樓、三樓、五樓
2、二期收銀員休息一人。定崗樓層:一樓、三樓3、如遇特殊情況,再臨時調動收銀員替班到崗。
五、關于收銀員到崗交接班的規定。
1、收銀員交接班時,當班遺留問題相互轉達,貨款和周轉備用金要當面盤點清楚,做到賬實相符,不得以任何借口借給任何人或私自挪用。
2、收銀員中午替崗期間所收貨款進賬后需在打印的收銀單上簽字,至少一式兩聯(第一聯、每三聯),為必免出現展廳錯進、貨款金額漏收等情況,明確收銀員責任。
3、收銀員休班期間的早會內容,由替班人員傳遞。
六、屬于收銀員違紀行為的相關規定。
1、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2、對顧客不禮貌,接待顧客生硬、頂撞、推卸責任;
3、未履行崗位職責,給公司造成輕微損失;
4、未經公司領導批準終止工作、擅自脫離崗位;
5、工作期間睡覺、上網、看電影等;
6、工作態度惡劣、侮辱他人;
7、因服務態度不好導致顧客向公司投訴;
8、私自索取他人禮物或回扣;
9、泄露營業收入及財務機密。
商場管理管理制度條例【篇5】
1、門店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防火責任書》。
3、安全部設立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劃、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報告、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超市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營運部門則須具備完整的防火檢查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超市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巡邏、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制度化。
7、超市內所有區域,包括銷售區域、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須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志。
8、賣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期內改裝。
10、商場內所有開關必須統一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電梯統一由安全員關開,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營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12、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實行上崗證作業。
13、柜臺、陳列柜的射燈、廣告燈,工作結束后必須關閉,以防溫度過高引起火災。
14、貨架商品存放要與照明燈、整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于50cm)。
15、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發膠、賽璐珞等,只能適量存放,便于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超市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商場管理管理制度條例【篇6】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對員工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讓全體員工熟知消防常識,做到人人對商場消防工作負責。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除每月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要有專人開展消防安全巡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時上報。
4、每年組織員工滅火疏散演練不低于二次。
5、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除火險隱患。
6、建立商場消防檔案,組建志愿消防隊,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商場內禁止吸煙。
7、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檢查工作,對發生火災或火災隱患整改不及時,將加倍處罰相關責任人。
8、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并落實維護人員。
商場管理管理制度條例【篇7】
為加強商場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商場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加強商場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努力控制經營過程中的安全事故隱患發生,結合本商場實際情況,制訂商場安全經營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崗位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商場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填寫檢查記錄。
4、檢查部門負責人將定期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匯總并及時整改,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并定期檢測。
(2)相關消防設備定期對其進行測試。
4、消防器材管理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1)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2)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3)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如需拉線必須由值班電工負責。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有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嚴禁在商場內使用明火,一旦發現將給予責任人嚴厲考核。
(七)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