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管理制度標準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由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崗位管理制度標準5篇,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崗位管理制度標準(篇1)
第一條
為了嚴格執行施工合同,提高建設工程管理水平,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山東科技大學校內建設施工管理。
第三條
聘請監理單位實施監理的工程,學校基建部門與承包單位之間進行建設工程合同有關的聯系活動,通過監理單位進行;沒聘請監理單位的工程,本辦法所列條例由學校基建部門實施管理職責。
第四條工程管理人員的工作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與執行國家基本建設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規和要求,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
2、編制選址報告;
3、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工作;
4、認真搜集有關資料,參與調研與技術論證,為編審工作提供依據;
5、根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向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征地手續;
6、負責提供設計資料,進行勘察與設計的招標與委托工作,并經常了解設計文件的編制情況;
7、做好基本建設的計劃管理。根據批準的建設計劃,合理安排分年度建設的內容和投資;
8、組織設計、施工及有關單位進行施工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9、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為工程及時開工和順利施工創造必要的條件,及時辦理建設用地的征購、拆遷和清除障礙物;
10、申請報建手續、規劃許可證、投資許可證和開工許可證;
11、辦妥水、電源接通,通訊線接通,保證施工道路暢通,做到“三通一平”,場地的地上地下情況清楚,場地動遷情況清楚;
12、做好施工現場管理,主要是施工技術管理,工程質量的檢查與監督工作;
13、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整體施工方案:主要審查是否有工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工程質量;是否能達到科學管理,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是否實際;是否采用了先進技術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施工總平面圖、場地對學校是否影響等;
14、收集了解并及時督促與審查施工單位的工程進度和統計資料,為施工順利進行創造條件,確保按期交工。按期編制各種定期統計、會計報表,上報主管部門;
15、寫好現場施工日志,做好基本建設技術檔案的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及時做好竣工圖的繪制和有關施工技術資料的歸檔與移交;
16、做好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與監督工作,審查施工圖預算,施工中控制工程預算,審批工程進度款的撥付與工程的決算。千方百計降低工程造價,正確編制和執行財務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17、組織落實應由學校基建部門供應的材料、設備等物資的供應,復核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零部件的出廠合格證及督促現場及時化驗,查看化驗報告;
18、嚴格執行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并及時檢查監督合同的履行;
19、辦理與做好單位工程的交工驗收。正式驗收前應做好初驗與預驗工作,參加質量評定,辦理工程移交。
第五條學校基建部門施工管理的重點工作:
1、保證工程質量,施工管理應當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的方針政策和施工驗收規范;
2、組織施工單位認真貫徹保證質量的各項措施與管理辦法;
3、制定學校基建部門確保工程質量的措施;
4、貫徹預防為主,加強質量檢查;
5、積極主動配合施工單位,為施工單位按期交工創造條件;
6、隨時掌握施工進度,參加各種調度會,發現問題及時與施工單位交換意見,求得解決辦法;
7、節約投資、降低工程造價。
第六條施工管理的主要內容:
1、圖紙會審與技術交底。學校基建部門要組織設計單位對圖紙的設計意圖、工程質量要求向施工單位作出明確的說明。在正式施工前,施工圖紙會審要把圖紙上的差錯和缺陷進行全面的糾正和補充。
2、施工圖紙會審應當由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工程監理部門、學校基建部門施工現場技術管理及監督人員、物資供應人員、財務人員、預決算人員參加。圖紙會審首先由設計單位的設計人員進行技術交底,詳細說明設計意圖,建筑結構類型及水、暖、電的設計方案,標準構件的選用,建筑材料的性能質量和選用要求,對施工單位在施工步驟、施工方法方面的建議和要求詳細交待,以達到了解設計圖紙的意圖;
3、圖紙會審的要點:
⑴設計圖本身各部尺寸、標高是否統一,是否準確無誤;
⑵建筑圖、結構圖、設備安裝圖之間是否碰撞有矛盾;
⑶設計圖功能是否滿足使用要求,結構選型及水暖電設計方案是否符合經濟合理的原則,有哪些改進與建議;
⑷根據設計圖紙的要求,施工單位的施工條件是否具備;
⑸新工藝、新材料的使用,施工單位能否達到設計要求;
⑹施工現場條件是否能按設計要求滿足施工需要;
⑺室外各種管線布置(供暖、供水、排水、煤氣、供電)是否合理,與總體規劃是否一致,與建筑物或地下設施是否有矛盾。
4、圖紙會審時應注意的問題:
⑴會審時,學校基建部門要做好會審記錄;
⑵會審時,提出的問題和建議,屬于設計單位的,由設計單位負責解答與處理;屬于其他方面的由學校基建部門負責處理解答;
⑶會審后,由學校基建部門整理會審紀要,參加會審的單位同意后,由設計、施工、學校基建部門蓋章、簽字,以此做為施工依據;
⑷會審紀要要有正式格式,要寫明會審時間、地點、主持人、參加單位和參加人,明確處理問題完成時間與完成單位,會審紀要作為該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存檔。
5、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定位放線:
⑴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如下:
①工程施工準備;
②組織施工領導機構;
③制定工期保證體系;
④制定工程質量保證體系;
⑤制定施工方案與施工辦法;
⑥繪制施工總平面圖;
⑦制定工程材料與勞動力計劃;
⑧制定安全施工、工地文明施工措施;
⑨制定節約措施和冬雨季施工措施。
⑵復核施工放線與定位:
主要是按總平面圖位置進行平面控制與高程控制的核測。
6、工程質量檢查的依據如下:
⑴國家頒布的施工及驗收規范、技術操作規程、技術標準、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⑵施工圖紙及說明、設計變更通知單、技術核定單、會審紀要、會議決定等;
⑶當地政府質檢部門規定的細節要求。
7、工程質量檢查與監督,確保工程質量的措施。
為了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學校基建部門對工程建設應進行宏觀控制與微觀監督檢查相結合。
⑴宏觀控制。就是選好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嚴把材料質量關。
⑵對工程進行微觀監督。要求甲方代表切實地深入工程施工的各個環節中去進行監督檢查工作。突出以預防為主,把管理工作的重點從事后把關轉移到事先預防上來,從管理結果到管理因素,從依次檢查算總賬改為抓施工過程的管理上來。主要控制好兩個方面:一是施工隊的工作質量;二是工人操作工序質量。
⑶把好材料質量關。嚴格材料采購、進貨、質量檢驗程序,實行一票否決制。實行“三參與”,即采購材料選貨源時,參與看樣、取樣;參與檢查產品出廠合格證;參與確定進貨前、后,取樣作出試驗報告。
8、對建筑物、構筑物地基要組織設計、施工單位、質量監督部門進行驗槽,并對地基檢查處理。9、對隱蔽工程進行檢查驗收。經檢查合格后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隱蔽工程未達到驗收條件,施工單位應采取措施進行返修,合格后,通知學校基建部門重新檢查驗收。如果施工單位未通知隱蔽工程驗收自行隱蔽的,學校基建部門有權提出檢查,其造成的費用及后果由施工單位負責。
10、對于給排水、采暖、通風、電氣安裝、設備安裝的試壓、試水、試運轉與調試,甲方代表必須參加全過程,并簽證試驗記錄。
11、對于建筑質量通病要采取防止措施,該漏的就讓它暢通,不該漏的決不能漏水。
12、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工程施工時,必須按照規范的規定施工。施工過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必須按標準的規定驗評分項、分部及單位工程的質量等級。
第七條施工現場及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1、現場管理。施工現場“三通一平”,拆遷、清理障礙、道路修建等這些為正式開工創造條件的工作均應由學校基建部門負責,可以委托施工單位施工。
2、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涉及的方面較多,院內交通、防火、防盜、材料堆放、電線使用與維護;閑雜人員及小孩不能進入施工現場,施工單位的工人不能到院內閑走亂串等等。施工安全管理,主要由施工單位負責,學校基建部門可以配合督促檢查,對于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的現象須協助及時處理。
3、綜合協調各有關單位互相配合搞好工作。工程建設還與很多單位有密切的聯系,如設計單位、材料設備的供應單位、水電部門、政府規劃部門、施工管理部門、質檢部門等。學校基建部門代表,要將工作做到前頭,不至于影響工程和造成損失。
第八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學校基建部門負責解釋。
崗位管理制度標準(篇2)
辦公室是公司對外聯絡的中心樞紐,是展現公司形象的一個重要窗口,全體員工均須遵守辦公室的有關規定。
第一條 按時上下班,上班期間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第二條 辦公室內須保持肅靜,辦公時要端正坐姿,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在樓梯處停留會話,辦公時間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三條 嚴禁上班期間在辦公室打牌、下棋、賭博,未經他人允許,不準隨意翻閱他人辦公資料,更換臺、凳、電話等,違者視情節輕重作出處理;
第四條 文明接聽電話,不得借辦公電話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做好電話記錄,及時做好請示匯報,如私自打國內國際長途或用電話打與工作無關的信息臺等,一經查實,個人除需承擔相關電話費用外,并加罰20元/次;
第五條 嚴禁串崗或群聚聊天,影響他人工作;
第六條 注意保持辦公室的環境衛生,保持辦公室墻面及隔板玻璃的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辦公用品、文件資料、器具等須擺放整齊,衣物、箱架、雨衣(傘)、頭盔等私人物品必須放到更衣室,下班后應整理好桌面物品,嚴禁亂擺亂放;
第七條 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嚴禁將煙頭扔進紙簍,違者罰款10元/次;
第八條 辦公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空調、排氣扇、水龍頭、燈管、電話、電腦等)未經同意不準隨意拆裝,如出現故障須及時通知維修人員維修,凡擅自拆裝或者人為損壞的,須照價賠償;
第九條 熱情接待來訪客戶等外來人員,言行大方,注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十條 下班后要關好門窗,關閉空調、燈管、電腦等電源,最后離開辦公室的人員,要檢查電源關閉情況等;
第十一條 嚴格按照夜班值班表值班,如需調換,應提前一天向分管副總、總經理申請,同意后,方可調換,不得無故不值夜班;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崗位管理制度標準(篇3)
1、同行同業,借鑒學習。
作為新建企業在借鑒學習其他企業先進的管理制度時,要巧學活用,但絕不等同于生搬硬套的拿來主義。我們要圍繞自身企業的實際,學習同行同業先進企業的管理新理念
2、結合自身,不斷總結。
我們在新建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初期,就應當結合自身實際和需要,在管理工作實踐中,不怕困難,不怕挫折,認真審視自己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和問題,并不斷總結、完善、修正和提升管理工作水平,以建立健全真正意義上的科學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
3、循序漸進,不能急于求成
新建企業的管理制度在管理工作過程中一般是沿著從無到有,從簡單到復雜,從困難到容易的順序進行的,所以循序漸進原則也是管理規律的反映。
4、正確評估,審視自身
要形成自我特色的企業管理制度,一是要對制度有效宣傳,得到員工的普遍認同,才不致于成為空中樓閣,才有可能得到貫徹和執行;二是對制度執行過程中不斷出現的問題和困難,應當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和評估,既不附合,也不盲從;既不驕傲自大,也不悲觀消極,以科學的客觀公正的態度對待它;三是對制度進行適時修改和完善。舊的管理觀念一旦進入管理者的潛意識,就容易根深蒂固,一時無法清理干凈
5.強調針對性和實效性,注重責、權、利明晰
作為新建企業管理制度一旦形成后面臨的最大困難是什么?歸根到底是執行力問題
公司管理制度建立著重考慮的方面
多數中小企業在建立公司管理制度時,多是參照樣本文檔稍加修改來作為自己的管理制度,
不少企業設定了管理制度也只是當做廢紙一般放在資料柜的角落,在需要時拿出來讀一下,而很多員工根本不清楚自己公司的管理制度。這種情況使公司的管理制度失去了其存在的實際意義,并形同虛設。
首先,并不排斥參照樣本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因為有了參照才能讓我們取長補短,且不可全部照抄,在制定管理制度時,首先應確認以下幾方面,企業的行業性質、企業的工作性質、員工類別等等。 比如,廣告公司由于行業性質決定了他們多數采用彈性工作制,所謂彈性工作制是指每周達到一定工作時間,但這些時間是可以由實際情況而安排的,并非嚴格的朝九晚五工時制。目前新的一些網絡游戲開發公司也實施這種工作制。
另一方面,公司的管理制度會對員工的著裝及發型等都會做明文規定,但由于行業性質的不同,比如廣告、公關等等相關設計宣傳類的公司就比較注重形象的前衛時尚,不會對員工的打扮做要求,而像金融業、服務業等等就會對員工的儀表做嚴格統一要求。
以上,只是就兩方面舉例談了一下在制定公司管理制度時須考慮的方面,所以,以后大家在制定企業管理制度時,一定要結合企業實際來制定企業的管理制度,讓管理制度真正起到管理作用,就像定做衣服一樣,合身并且適合。才能在企業內部真正實施,而不是形同虛設。
崗位管理制度標準(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章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制定。
第二條本章程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本公司是由一個自然人/法人股東出資設立,為自然人/法人。
獨資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注:公司股東為自然人獨資的,增加下款:
本公司股東承諾:⑴在申請設立本公司前,未曾設立登記自然人獨資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⑵只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公司。⑶本公司不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四條公司名稱:市和平鋼材有限公司。
第五條公司住所:市東道主路325號;
郵政編碼:529500。
第三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六條公司經營范圍:鋼材。
公司經營范圍用語不規范的,以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范、核準登記的為準。
公司經營范圍變更時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七條公司注冊資本:20萬元人民幣。
第五章股東姓名(或名稱)
第八條股東姓名(名稱)莫金,
住所(址):__,證件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__
第六章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九條股東以貨幣出資20萬元,總認繳出資2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100%;全部認繳出資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前一次足額繳納。
第七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資產收益、重大事項的決策和選擇公司管理者等權利;
(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轉讓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權;
(三)對公司的業務、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質詢;
(四)查閱、復制公司章程、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
(五)在公司辦理清算完畢后,享有剩余資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股東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前一次足額繳納出資額;
(二)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轉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續;
(三)在公司辦理清算時,以出資額對公司承擔債務;
(四)公司注冊登記后,不得抽逃出資;
(五)遵守公司章程;
(六)支持公司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公司業務發展。)
第八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二條公司不設股東會。
第十三條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擇和更換公司管理者,決定有關公司管理者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工作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的工作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定;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定;
(九)對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對股權轉讓事項作出決定;
(二)其他職權:股東作出前款決定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字后置備于公司。
第十四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由股東任命產生。
第十五條執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股東的決定,并向股東報告工作;
(二)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六)擬訂公司合并、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其他職權:。第十六條(執行)董事任期三年(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七條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一)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通知全體董事;
(二)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四)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五)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百分之八十以上通過。
第十八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
董事長由股東(任命)產生,任期三年(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十九條公司設經理一人,由股東(任命)產生。
經理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決定;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人(注:須少于三人),由股東任命產生,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連任。(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一條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決定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向股東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六)其他職權:
第九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條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執行董事擔任。
第二十三條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權:
第十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公司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決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六)其他解散事由:
第二十五條公司清算辦法。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而解散的,應按《公司法》規定進行清算。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第二十六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公司的營業期限為十年,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于20__年二月二十八日訂立,自公司登記機關核準公司設立登記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未規定的事項,按《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崗位管理制度標準(篇5)
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一旦投資者繳清其對公司注冊資本認繳的出資后,投資者無須再以出資、貸款、墊款、擔保或其它方式向公司或代表公司提供任何資金。公司的債權人僅對公司的資產擁有追索權,而不得要求投資者償付公司的債款。
所投資企業是指:公司單獨投資或與其他外國投資者和/或中國投資者共同投資的企業,公司或與其他外國投資者的外匯出資占所投資設立企業注冊資本25%以上的企業,同時公司的出資占所投資企業總注冊資本不少于10%,此等所投資企業應被視為外商投資企業,并享有外商投資企業所有優惠待遇。
受其所投資企業的書面委托(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向其提供下列服務:
(1)協助或代理其所投資的企業從國內外采購該企業自用的機器設備、辦公設備、房地產開發及與此相關的業務所需材料、設備、用品和在國內外經營、銷售所投資企業開發的房產或其他相關產品,并提供售后服務;
(2)在外匯管理部門的同意和監督下,在其所投資企業之間平衡外匯;
(3)為其所投資企業提供產品生產、銷售和市場開發過程中的技術支持、員工培訓、企業內部人事管理等服務;
(4) 協助其所投資企業尋求貸款并提供擔保和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