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范本,歡迎大家閱讀!
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精選篇1
一、總則
1、為了加強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衛生管理,創建文明、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衛生設施的設置、建設、管理、維護和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廢棄物收運處理以及食堂的衛生管理。
3、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和外來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4、行政部為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所有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本公司的有關室(窗口)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
5、環境衛生設施的開支經費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審批。
二、公共區域的清掃與保潔
1、公共區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綠地、職工宿舍外環境等)的清掃與保潔,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本公司人員進行。
2、統一使用的建筑物、會議室、宣傳設施、公告欄、廁所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本公司人員進行清掃與保潔。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筑物、辦公室等,應當由室(窗口)自行負責保持清潔。
3、禁止在中心所隨地傾倒、堆放垃圾,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煙頭及各種廢棄物。
4、公共走道及階梯,至少每日清掃一次,并須采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偏僻地段,每周清掃一次,做到無垃圾、無積水、無死角。
5、排水溝應經常清除污穢,保持清潔暢通。
6、廁所及其他公共衛生設施,必須特別保持清潔,做到無異味、無污穢。
7、辦公、生活區內的樹木、花草須加強養護和整修,保持鮮活完好,不準損毀、攀摘或向綠化帶拋棄垃圾,不準在辦公區晾曬衣物。
三、室內衛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輪流清掃衛生的制度。
2、室內應保持整潔,做到地面無污垢、痰跡、煙蒂、紙屑;桌面、柜上、窗臺上無灰塵、污跡,清潔、整齊,窗明幾凈。
3、室內不準許隨便存放垃圾,應及時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內。
4、辦公室內辦公用品、報紙等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車間個人生活用品應放在固定區域內。
5、室內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四、食堂的衛生管理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
2、食堂的環境衛生、個人衛生,由行政部督導,炊事員包干負責,明確責任。
3、炊事員必須每年體檢一次,并進行衛生知識培訓。新上崗的炊事員必須先體檢后上崗,取得體檢合格證后,進行衛生知識教育,并經簡單考核后才能上崗。
4、食堂操作間和設施的布局應科學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5、操作間及其環境必須干凈、整潔,每餐清掃,保持整潔,每周徹底大掃除一次。
6、食堂門窗、沙窗無灰塵、油垢,玻璃明亮;墻壁、屋頂經常打掃,保持無蜘蛛網、無黑垢油污。
7、食堂的灶臺、抽油煙機、工作臺、放物架等應潔凈,無油垢和污垢、異味。室內的燈具、電扇見本色。
8、各種飲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簾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清潔衛生,呈現本色。
9、炒菜、做飯的鍋鏟、鐵瓢等工具一律不許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10、各種蔬菜加工時,必須嚴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進行。
11、凡洗完的各種蔬菜,不得有泥沙、雜物,用干凈菜筐裝好,存放架上,不允許中途落地。
12、待食用的菜肴、米飯,加蓋防蠅、防塵罩。
13、炊事人員上崗工作時必須穿戴工作服、帽,上崗前必須先洗手和消毒。
14、炊事員上班不準帶戒子、手鐲,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時不許吸煙,不得隨地吐痰。
15、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6、食堂要配備消毒柜,使用的盆、碗、盤、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實行嚴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須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須堅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7、炊事工用具必須生熟分開,生、熟菜板應有文字標識。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須生、熟分開,有條件應將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開購置。冰箱要求清潔、無血水、無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8、遵照各級愛委會有關滅鼠、滅蠅、滅蟑螂的安排和實際情況,按照技術要求在食堂內投放鼠藥,噴灑藥水,擺放夾鼠板,做到無蠅、無鼠、無蟑螂。
五、獎罰
1、行政部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訂具體的衛生標準和衛生獎懲制度,定期進行檢查。對衛生做得好的室(窗口)和職工要表揚、獎勵。尤其是食堂的衛生檢查結果要與炊事員的工資掛鉤,以促進食堂的食品衛生質量不斷提高。
2、同時,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行政部責令其糾正違規行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經濟處罰。
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精選篇2
目的:為了加強本車間的勞動紀律管理工作,以明確各小組、各崗位的職責范圍,做到有章可循,使車間的管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各項制度。
1、早上上班必須提前十分鐘到車間全體集合。由組長列隊、清點人員,然后開早會(周六、周日除外),宣導勞動紀律和生產事項。
2、上班時間有廠服者必須穿廠服上班,配帶好廠牌;上班時間嚴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短褲等;嚴禁在車間禁煙區吸煙。
3、上下班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準遲到、早退、曠工等。上班期間嚴禁吃零食;不準消極怠工、睡覺、打鬧、妨礙生產、無故離崗、串崗等違章事宜。一經發現按廠規廠紀處罰,根據事態的嚴重性,相關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4、各小組師傅負責本小組一切生產按排、產品品質與勞動紀律,做好區域的環境衛生,生產現場要規范的排放整齊,半成品及成品按指定位置擺放,并加以標識;認真督導員工填寫流程卡,并卻保流程卡的正常流通。
5、下班前依據自己所加工的工件大小、交貨的'難易度,提前相應時間停機,對自己工作范圍內的區域清理干凈,廢料和有用料放到指定位置,嚴禁混放,并且關閉好相關電源、門窗,有秩序的排隊下班。
6、愛護公司財物、生產工具和生產設備,因生產而領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歸還,如有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嚴禁亂涂、亂貼等不良現象。
7、所有人員對車間物料控制負責,確保材料充分利用,減少浪費;嚴禁工作臺下隨處可見物料,每位人員對交期負責,對師傅交待的任務按期定量完成,制程中所用到的棧板必須擺放整齊。
8、所有人員必須對產品的品質負責。生產前簽核相應樣板,生產中按樣板隨時自檢,確保工序半成品、成品品質合格率在99%以上。
9、員工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保持安全通道暢通,嚴禁堵塞。所有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
10、所有員工必須對自己負責,心中時刻擁有我要安全之理念。盡全心做好防范措施,絕不可抱有僥幸心理,加強自衛意識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安全生產警鐘刻不容緩、長鳴不息。
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精選篇3
第一章、總則
為規范公司的管理工作,維護正常的工作環境和工作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以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勞動紀律是職工從事集體生產勞動共同遵守的規則和秩序。它要求每個職工按照規定的時間、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應承擔的工作任務。
第二條、職工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共財產,學習和掌握業務知識和技能,團結協作,勤奮工作,全面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第三條、加強勞動紀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對違反勞動紀律的職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維護和鞏固紀律,主要依靠經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紀律教育,依靠經常性的嚴格管理,依靠各級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職工之間的監督,使廣大職工養成高度的組織性、紀律性。
第五條、強化勞動紀律管理,是保證公司有序進行運作的基礎。各級各部門要做好對職工遵守勞動紀律的宣傳教育和日常檢查,把嚴格貫徹執行勞動紀律納入崗位職責中。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工。
第二章、職責范圍
第七條、勞動紀律管理實行公司、部門管理體系,逐級負責。公司辦公室是勞動紀律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各部門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并做好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考核和通報。行政部做好公司各個部門勞動紀律的監管工作。
第八條、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九條、公司行政部對崗位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并制定出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
第三章、勞動紀律的內容
第十條、職工在工作時間應當做到:
一、不妨礙正常的組織、指揮。
二、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三、不睡崗、不串崗、不脫崗。
四、不酒后上崗。
五、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六、不打架斗毆,不無理取鬧影響正常工作。
七、不聚眾賭博。
八、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九、不起哄滋事。
十、不準在員工中散布自由主義或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
十一、不準對公司的一些臨時規定存在某種抗議的情況。
第十一條、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視情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
(二)無不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三)玩忽職守,違反公司規定,或者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員工生命和身體健康受到傷害和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工作不負責任,損壞公司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財資,損公肥私,使公司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六)有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
(七)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八)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特別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第十二條、處分的目的:嚴明紀律,規范管理。
第十三條、處分的原則:依據事實,懲責相當。
第十四條、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行政警告,記過,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依據懲責相當的原則給予一次性罰款。
第十五條、處分條件
(一)不執行上級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二)消極怠工,無故不參加學習、工作等。
(三)經常遲到、早退、無故曠工或者逾假不歸的。
(四)弄虛作假,欺上瞞下,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
(五)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起哄滋事、聚眾賭博等妨礙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打架斗毆或者聚眾鬧事的。
(七)在員工中散布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的。
(八)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造成責任事故或者其他損失的。
(九)違反公司保密規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的。
(十)工作失職,造成公司財物丟失的。
(十一)盜竊、詐騙公私財物的。
(十二)挪用、隱瞞、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違反財經紀律的。
(十三)其他方面違反紀律,其性質、情節同上列違紀行為相當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行政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情節嚴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降職(級)或開除處分。
第十六條、對職工給予辭退和開除處分,須經部門經理提出,由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給予職工降級的處分,降級的幅度一般為一級,普通員工降為試用期員工,薪酬按照試用員工薪酬計算,試用期不超三個月。
第十七條、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會議充分討論,允許受處分者本人進行申辯,慎重決定。
第十八條、實施處分的程序
(一)由行政部組織或者承辦部門負責,對違紀者的違紀事實進行查證,并寫出書面材料。
(二)召開會議,研究決定對違紀者的處分,會議必須有公司總經理參與。
(三)根據會議決定,由行政部實施處分。
第十九條、處分決定宣布前,應當聽取受處分者本人意見。在批準職工的處分以后,如果受處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處分以后一周內,向行政部提出書面申訴。但在未作出改變原處分的決定以前,仍然按照原處分決定執行。
第四章、考勤管理和請假管理
第二十條、考勤管理:公司所有員工每日均需打卡上下班,不能按時打卡的,應事先向考勤員說明原因。上下班時間按公司通知執行。
第二十一條、考勤獎懲:公司所有員工考勤按月計算出勤率,每月未發生任何缺勤現象的,計全勤獎,每月獎勵、50、元。
第二十二條、請假管理:公司所有員工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請假的,應先向本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并到人事部領取假條填寫。凡未請假或請假不準未到者,以曠工論處,曠工一日扣發、100元、工資。
第二十三條、公司實行國家統一的法定節假日。
第二十四條、具體實施辦法參照“考勤管理制度”。
第五章、領導責任和紀律監察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領導負有維護紀律的直接責任。
行政部和財務部作為公司的職能部門,應當以身作則,嚴于律己,嚴格遵守和執行紀律。、各部門領導對發現違紀行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對帶頭違反紀律的,應當從重給予處分。
第二十六條、各部門領導必須按照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嚴明紀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屬嚴重違紀的,負領導責任,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
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精選篇4
勞動紀律是企業組織有效勞動,保持正常生產經營,確保生產安全、順利、持續、高效的基本保證,遵守勞動紀律是每個員工應具備的職業道德和行為準則。為維持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員工須自覺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勞動合同,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團結協作,完成工作任務。
第二條、項目責任者必須履行職責,負起帶領員工遵章守紀,完成工作任務的責任。
第三條、員工都有休息休假的權利,但屬于連續生產的崗位必須服從領導安排。
第四條、員工上班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嚴禁串崗離哨,擅離職守。
第五條、員工上班不準遲到早退、不準打瞌睡、不準喝酒、不準干私活、不準賭博。工作日中,中午任何地點不準喝酒。
第六條、員工上班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全心工作,避免事故發生。凡因自身責任發生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的,應按有關規定給予賠償,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第七條、新招聘錄用的員工及員工內部調動,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內到單位報到并辦理相關手續,否則給予辭退、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條、員工遵守勞動紀律的情況和管理責任者管理的好壞應與勞動分配相結合。
第十一條、員工違反勞動紀律應受到相應的處理,處理分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處罰:扣減工資。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留用察看。員工違反勞動紀律,直接管理責任者失職的也應受到相應處理。利用職權打擊報復者,應加重處理。
第十二條、對員工的處理,必須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理恰當,手續完備。
第十四條、員工受行政處分的,用人單位應書面通知本人,并且記入個人檔案。
第十五條、員工受警告以上處分的,還應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1、警告處分,扣減3個月績效薪酬。
2、記過處分,扣減6個月績效薪酬。
3、記大過處分,扣減12個月績效薪酬。
4、留用察看處分,留用察看期間,勞動報酬按重慶市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6、行政拘留、逮捕,在員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用人單位暫時終止勞動合同的履行,不承擔勞動合同規定的相應義務,停發一切工資待遇,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判刑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考勤
1、公司實行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40小時的工時制度,年考勤工作日250天,月平均20.83工日。
2、對于駐外項目部:各項目應安排專人負責登記考勤。考勤內容有:出勤、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喪假、公假、年休假、探親假、曠工等。每年的考勤資料應存入單位勞資檔案備查。
3、員工出勤率作為勞動報酬、勞動評價、年終獎的依據之一。
4、公司員工須按規定時間上下班,員工上班以到達工作地點的時間為準,不得遲到及早退,一個月內遲到早退時間累計達兩小時以上四小時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論處,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內的,按曠工1天論處。
5、員工考勤出勤率計算
出勤率=__×100%
第十七條、事假
1、員工因故需請事假應事先書面提出申請,半天以內由項目組長批準。1天及1天以上3天內由所長批準。員工的請假單及單位的準假單交考勤員登記并附在本人考勤登記卡上。
2、事假的最小計算單位為半天。半天以上不滿1天的,按一天計算。
3、請事假期間扣發員工的基本薪酬和福利。
4、員工請事假期滿應如期上班,不上班者按曠工論處。
第十八條、病假
1、員工去門診看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方可離開工作崗位,一般疾病準假半天。
2、員工若遇急病、重病或疑難雜癥來不及請假者,可在第二天補辦請假手續。
3、員工看病請病假,應有醫生簽發的病假條并加蓋醫院的公章。門診看病需要休病假1-3天的,以門診醫生開的病假條為準。員工住院出院后需要休病假15-30天的,需會診并經科主任批準加蓋疾病證明專用章。員工住院期間的病假條以科室開的病假條為準。病假條應及時交給組長或考勤員,超過月考勤截止日期三天遞交無效,并按曠工論處。
4、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醫院證明,需要停止工作治療時,可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醫療期,最長不超過1個月的。
(2)醫療期間內,累計病休時間已滿時,單位應書面通知員工。因特殊疾病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經公司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后,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醫療期滿,沒有特殊情況,不到原單位報到、原單位已安排適當工作崗位而不服從者或不能從事工作者,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非因工致殘,或經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愈的疾病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止或醫療期滿者,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4)員工醫療期滿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勞動合同后的經濟補償問題按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
(6)員工出差、探親因病醫療,必須有鄉鎮以上衛生院開的病假條才有效。
第十九條、工傷假
1、員工因工傷治療期間,基本薪酬全額發放。
第二十條、婚假
員工結婚可享受10天婚假。
第二十一條、產假
員工產假按《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執行。
1、女員工產后休滿產假,嬰兒未滿一周歲者,哺乳時間按《女工勞動保護規定》辦理。
2、產假期滿,如因病需要繼續治療,按病假處理。
第二十二條、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給予3天喪假。喪假只限喪時使用,不能提前或事后使用。
2、員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需員工本人去料理喪事的,根據路途遠近,經單位領導批準給予路途假。路途假最多不超過5天。
3、在批準的喪假和路途假期間,員工的基本薪酬照發,途中的交通費、住宿費等由員工自理。
第二十三條、公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公假處理:
1、公事出差。
2、外出開會、學習、培訓、參觀、考察、療養等。
3、派出支援參加抗洪救災等。
第二十四條、法定節假日
員工每年享有共十一個工作日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清明節一天
勞動節一天
端午節一天
中秋節一天
國慶節三天
第二十五條、因生產工作需要,公司可要求員工于法定節假日工作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報酬。
第二十六條、年休假
1、員工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2、員工年休假按照《公司員工年休假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曠工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
(1)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而不上班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兩個小時及以上者。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時間超過兩小時以上者。
(3)假期已滿,不續假或續假未被批準而不上班者。
(4)沒有醫院證明,又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托病不上班者。
(5)不服從工作分配,不上班者。
(6)以辦公事為借口,離開崗位而實際辦私事者。
(7)涂改病假條、拿假病假條欺騙組織者。
2、曠工兩小時以上四小時以下(含四小時)算半天,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算一天。
第二十九條、對員工違反勞動紀律的處理,按《公司員工違反勞動紀律處理辦法》(見附件)辦理。
第三十條、員工因違紀受到經濟處罰、行政處分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十二條、本單位使用的勞務派遣工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實行。(暫試行)
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精選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管理,嚴肅企業勞動紀律,規范職工自律行為,保障企業正常工作環境,樹立企業內外形象。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企業未來發展的需要,特制定企業勞動紀律。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勞動紀律
第三條、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企業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企業管理。
第四條、嚴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須向主管領導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第五條、公司員工在工作時應盡職盡責,不準消極怠工。嚴禁脫崗、串崗,嚴禁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凡無故離崗達半天者,均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公司員工在工作時要忠于職守,熟練掌握自己的工作業務,高效率、高質量地完成自己所擔負的和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第七條、員工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服從領導的指揮和分配、不服從調動、不按期到新崗位報道或無理取鬧、謾罵頂撞或糾纏領導。凡有上述情節者,均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嚴禁喝酒上崗(工作接待除外)如發現必須勸其離崗,并按曠工處理。酗酒鬧事給公司和他人造成經濟損失者,除照價賠償外,還要給予不定額的經濟處罰。
第九條、公司員工要嚴守公司的機密,維護公司的利益,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的機密和公司的經營情況。違者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條、公司員工應相互尊重、友善團結。嚴禁拉幫結派、搬弄是非、造謠中傷、損人利己、打架斗毆、目無法紀,凡有上述情節者,無論何人,公司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一條、公司員工要公私分明,不得利用公司資源謀取個人私利。違者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二條、愛惜公司財產,維護好公司設施、物品。如發現有人盜竊、侵占或者故意損毀公司財產,公司將嚴懲不怠。
第十三條、員工要時刻維護企業、個人的形象,行為禮貌、語言文明、工作場所嚴禁大聲喧嘩、吵鬧、爭執。要以公司大局為重,努力提高個人行為素質,加強個人文化修養。
第十四條、注意保持清潔、良好的.辦公環境,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煙頭及雜物,保持、維護好公司的環境衛生,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條、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要節約辦公用品、節約用水、用電,嚴禁浪費公物或公物私用。
第十六條、公司員工在使用電話時應注意禮儀、語言簡明,接打電話時聲音要溫和、禮貌。
第十七條、公司員工在工作時間應保持儀表整潔,著裝得體、整齊干凈,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
第十八條、公司員工要提高安全意識,做好公司的“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公司安全。下班后要關閉電源開關,確保門窗鎖好。外出時要注意交通安全,做守法的好公民。
第三章、懲罰
第十九條、為了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嚴肅勞動紀律。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懲罰分為:通報批評或警告、解除勞動合同二種。
第二十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證屬實,對其通報批評或警告。
1、上班遲到、早退,有事、有病不請假,無故曠工半天的。
2、工作不能盡職盡責,消極怠工,經常脫崗、串崗或從事與工作無關事情的。
3、工作中不服從領導的指揮和分配,不服從調動,不按期到新崗位報道的。
4、醉酒上崗不聽從領導和同事勸阻的。
5、無意泄露公司的機密,未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6、員工之間不能相互尊重、拉幫結派、搬弄是非、造謠中傷、損人利己、破壞團結,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7、因個人原因造成公司財產損壞,但未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8、不以公司大局為重,不注重個人的形象、行為,工作場所大聲喧嘩、吵鬧、爭執,造成惡劣影響的。
9、隨地吐痰、亂扔煙頭及雜物,污染環境衛生且屢教不改的。
10、浪費公物或公物私用,經查證屬實的。
11、經常穿短褲、拖鞋上班,工作期間不注意個人的儀表、著裝整齊干凈,領導和同事多次勸阻無效的。
12、因安全意識淡漠,給公司造成輕微損失的。
13、其他與上述情形相似的。
第二十一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證屬實,予其解除勞動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連續曠工5日的。一個月內累計曠工10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15日的。
3、不服從領導的管理,無理取鬧,目無法紀、打架斗毆,影響公司正常的辦公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
4、工作不盡職盡責、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
5、在別處兼職,從事競業或其他參與有損公司利益的經濟活動,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6、酗酒鬧事給公司或他人造成經濟損失,情節惡劣的。
7、違反公司的保密制度,故意泄露公司的機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8、明知不可為確又利用公司的資源謀取個人私利的或收受他人賄賂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9、為泄私憤,盜竊、侵占或者故意損毀公司財產,情節惡劣的。
10、不遵守交通法規,不聽領導和同事的勸阻,酒后駕駛公司的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11、其他與上述情形相似,情節惡劣的。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如本規定與國家法律法規有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修改及解釋權歸__公司。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