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質量的規章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幫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質量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筑工程質量的規章制度【篇1】
1、對定位軸線、軸線樁、標準水準點、龍門樁等加以保護,并經常測量觀察。
2、土方開挖時,應觀測鄰近的建筑物、道路、管線等發生下沉或變形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3、施工中如發現古物或墓等,應妥善保護,并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4、基礎或管溝的現澆砼應達到一定強度方可回填土。
5、砌磚基礎時,應加強對抗震構造柱鋼筋和拉結筋的保護,不得踩倒彎折;基礎墻兩測回填土,應同時進行,防止回填土擠歪擠裂,回填土嚴禁不分層夯實和向槽內灌水的所謂“水夯法”。
6、預制樁達到設計強度的70%方可起吊,達到100%方可運輸,吊點應符合設計要求。
7、在安裝模板和澆筑砼時,應注意保護鋼筋,不得攀踩鋼筋。
8、冬期施工應覆蓋保溫材料,防止砼受凍。
9、拆模時應避免重撬、硬砸,以免損傷砼或模板。
10、尚未安裝模板或屋面板的墻和柱,當可能遇到大風時,應采取臨時支撐等措施。
11、墻、柱拉結筋,構造柱鋼筋,大模板砼墻體鋼筋及各種預埋件,暖衛、電氣管等均應保護,并應保持墻面潔凈。
12、鋼模在使用過程中應加強管理,分規格堆放,及時補涂刷防銹劑。
13、不得踩踏綁扎好的鋼筋,綁扎圈梁鋼筋時不得將梁底磚碰松動。
14、往樓上吊鋼筋時,應清理好存放點,以免鋼筋變形。
15、柱子、鋼筋、樓板的彎起鋼筋,負彎鋼筋綁扎后,不準踩在上面行走;在澆砼前保持鋼筋的原有形狀,澆灌中派鋼筋工專門負責修整;鋼模板內面涂隔離劑,不得污染鋼筋。
16、安裝電線管、暖衛管線或其他設施時不得任意切斷和移動鋼筋。
17、澆注砼時,不得污染清水磚墻面。
18、澆搗砼時,不得振動鋼筋、模板及預埋件,以免鋼筋移位,模板變形或預埋件脫落。
19、散落在模板上的砼應及時清理干凈。
20、不用重物沖擊樓板,不在梁或樓梯模板上蹬踩,應搭設跳板,保護模板的牢固和嚴密。
建筑工程質量的規章制度【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切實落實“以質量求效益,以品牌求發展”的管理工作方針,建立質量管理網絡,明確職責,使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活動做到標準化、規范化、科學化,確保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特制定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投資開發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園林工程、市政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等的質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質量管理組織體系
第三條公司實行工程項目總經理領導下的總工程師、工程技術部的三級質量管理組織體系,以保證質量管理工作協調有效地進行。
第四條公司工程項目總經理負責,對公司的工程質量、技術負責直接的主管領導責任。
第五條總工程師協助工程項目總經理工程質量、技術,協調工程各專業之間技術矛盾,處理和解決重大技術問題和關鍵問題。
第六條工程技術部在工程項目總經理領導下開展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現場代表和各專業技術工程師在現場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現場代表和各專業技術工程師在現場對質量進行控制,組織質量評價,研究和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控制方法,對工程質量負監督管理責任。
第七條甲方現場代表是工程質量管理的現場責任人,由土建結構工程師擔任,在工程技術部領導下負責協調現場各專業技術工程師,監督參建單位包括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和材料供應商的質量責任行為是否符合合同和規范要求,檢查設計圖紙質量、材料設備質量、隱蔽工程質量、工藝工序質量,輸現場設計、技術變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項。建立分部分項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記錄臺帳,對工程質量負直接責任。
第三章
第八條工程質量管理實行“質量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九條工程質量管理實行“計劃、執行、檢查、處理”(pdca)循環工作方法,不斷改進過程控制。
第十條工程質量管理標準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項目質量目標和《工程質量管理計劃書》的要求。
2、符合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供應商簽定的合同及補充協議的約定俗成和要求。
3、符合經批準的設計施工圖和技術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設各項規范和技術標準及政府部門有關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
5、保證按項目任務書、設計圖、合同規定的數量、質量完成工程,順利通過驗收,交付使用,實現使用功能
第十一條工程質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實施:
一、確定工程項目質量目標。
1、每個項目在可研階段完成后,由工程技術部經理負責組織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根據公司的項目任務書和投資收益計劃,針對工程技術標準材料設備的規格檔次、使用年限、工程規模、達到的使用功能等質量標準,協調工期、成本、質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內制定出符合實際情況的項目質量目標。
2、質量目標報經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主持的專門會議進行研究討論,定稿后報總經理批準下發給每個參與工程管理的人員,作為工程質量管理的標準。
二、編制項目質量管理計劃
1、在確定項目質量目標并經批準后,由工程技術部經理負責組織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根據項目質量目標的要求在兩周內編制出《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
2《工程項目管理計劃書》要體現從設計質量、材料設備質量、工藝工序質量、分項分部工程質量到單位工程質量的全部管理控制。其內容應包括:
編制依據
項目概況
質量管理任務細分
組織機構及責任人員
質量控制及管理組織協調的系統描述
設計質量管理控制
材料設備質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藝質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序質量管理控制
隱蔽工程驗收管理控制
各分部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交付管理控制
建立質量檔案
必要的質量管理控制手段
事前預控措施(各階段設計審查、施工圖會審、施工組織設計審查、質量通病防范)
關鍵和重要節點的確定及控制程序
與施工階段相適應的檢查、試驗、測量、驗收要求
更改和完善質量計劃的程序
完成質量計劃的標準和時間要求等
3、《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報經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主持的專門會議進行研究討論,定稿后報總經理批準下發給每個參與工程管理的人員,作為工程質量管理具體實施的依據。
三、執行計劃
1、工程技術部負責組織落實和實施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每個管理人員應按照分工控制質量計劃的實施,并按照規定保存控制記錄,當發生質量缺陷或事故時,必須由工程技術部負責分清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整改、體現pdca循環控制方法。
2、在實行計劃過程中,切實做好國家建筑法律、法規文明規定的屬建設單位質量責任的以下工作:(1——公司領導層負責將工程以招投標的方式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材料供應單位,并不得肢解發包。
(2)公司領導層負責不得迫使承包者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竟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3)工程技術部負責向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提供真實準確、齊全的原始資料。
(4)工程技術部負責不得明示或暗示設計和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
(5)工程技術部負責輸政府強制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
(6)工程技術部負責辦理政府質量監督登記注冊。
四、對內檢查監督
1、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技術部經理地對內檢查監督的責任人,檢查監督的對象是公司內部分工迥然不同的現場代表、各專業技術人工程師、造價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等。
2、工程部經理應在日常工作中組織每個管理人員按照分工負責制原則,對照《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的內容檢查驗證質量計劃實施的情況和效果。
3、每周召開有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參加的工作例會,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研究,提出來解決措施并安排責任人進行落實,事后由工程部經理負責復查并向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匯報結果。
4對重復出現問題的人和事或發生質量缺陷和事故進,必須分析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專門調查和研究,對相關責任人依照公司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五、對外檢查監督
1、工程部經理、公司內部分工迥然不同的現場代表、務專業技術人工程師、造價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等是對外檢查監督的責任人。檢查監督的對象是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材料供應單位。
2、工程部經理應在日常工作中組織每個管理人員按照分工負責制原則,對照與上述單位簽定的合同書和《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的內容,檢查驗證其質量責任行為和效果。
3、每周由工程部經理主持召開有施工、監理、材料供應(必要時設計、勘察、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參加的工作協調例會,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研究,提出解決措施并安排責任單位進行落實,事后由工程部經理安排公司人員負責復查并向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匯報結果。
4、對重復出現問題或發生質量缺陷和事故時,必須分析原因、分清責任、進行了整改,由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專門調查和研究,對相關責任單位依照合同約定進行處罰。
第四章對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管理
第十二條從大的、著名的設計院中考察選擇勘察、設計單位,不僅考察其資質等級、業務范圍、質量能力及信譽,還要考察其過去工程的質量水平、技術水平和設備水平以及同類工程經驗。
第十三條采用招標方法選擇勘察、設計單位,多角度審查比選方案,鼓勵設計單位進行設計方案優化并采取獎勵措施。聘請專門研究單位和專家對方案進行咨詢研究,進行全面技術經濟分析,最后選擇優化的方案。
第十四條由工程技術部組織對設計工作進行評價,勘察、設計的質量標準須達到設計任務書要求和合同要求,設計文件清晰、直觀明了、易于理解,各專業協調無矛盾,設計成果正確,深度符合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由工程技術部組織施工圖會審和設計技術咨詢,甲方、勘察、設計方、監理方、施工單位、分包商、材料設備供應商均應參加,解決好他們之間的協調問題,充分考慮施工的可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對容易產生質量通病的部位和環節,盡量優化細化設計作法。確保施工前所有設計文件都應是確定的、正確的、不能有任何疑問。
第五章對監理單位的質量管理
第十六條依據監理委托合同將施工工藝、施工工序質量、建筑材料與設備質量的確認權與否決權,工程量與工程價款支付的確認權與否決權,工程建設進度和建設工期的確認權與否決權等管理權力授予監理單位。并對施工的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七條監督監理單位切實改行如下質量責任行為:
(1)監理單位資質、人員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
(2)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的審批和執行情況。
(3)對材料、構件、設備用于工程前進行復檢審查的情況。
(4)見證取樣的實施情況。
(5)對重點部位、重要節點、關鍵工序實施旁站并執行建設部關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監理管理辦法》的情況。
(6)質量問題通知單簽發及質量問題整改結果的復查情況。
(7)組織分項、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情況
(8)監理資料收集整理和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情況。
第六章
第十八條在公司領導層的具體指導下,由工程技術部負責認真選擇施工承包商,在委托任務、商討價格、簽訂合同時應注意考察其質量能力、信譽、技術水平、裝備水平、管理能力、特別是項目經理、技術總工的經歷、經驗,企業質量管理體系,以往工程的質量標準,企業等級,資信及企業形象等。
第十九條嚴格執行公司招標管理制度,要求各投標單位在投標文件中清楚說明質量保證體系、質量合格證的措施和方法,由工程技術部負責對這些措施和方法的適用性、科學性、安全性進行審查,作為選擇承包商的依據。
第二十條由合同管理人員負責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方對施工質量絕對的檢查和監督權力,并將工程施工質量責任落實到具體的施工單位,通過合同、委托書或任務單明確質量的要求,確定質量的標準檢查和評價方法獎懲辦法。
第二十一條由工程技術部負責監督施工單位切實履行如下質量責任行為:
(1)施工單位、分包單位的資質、項目經理部管理人員資格、配備及到們情況,主要專業工種操作工人上崗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
(2)施工組織設計審批和執行情況。
(3)現場施工操作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的配置和執行情況。
(4)按審查批準的施工圖等設計文件及工程技術標準的實施情況。
(5)分部、分項、單位工程質量的試驗檢驗評定情況。
(6)質量問題整改、質量事故的處理情況。
(7)對容易產生質量通病的部位和環節按作業指導書施工的情況。
(8)對分包單位的管理情況。
(9)施工技術資料的收集和整理情況。
第二十二條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現工期拖延、費用超支進,由工程技術部負責首先考慮修改或制定周密的計劃,防止施工單位以犧牲質量為代價趕工和降低成本。
第二十三條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工序交接“三檢”制度。執行上道工序不經檢查驗收不準進行下道工序的原則,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單位自檢、互檢、專職檢并簽字送監理,會同甲方、設計、勘察經過現場檢查或獲取試驗報告后簽署認可意見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第二十四條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控制執行隱蔽工程檢查驗收會簽制度,鋼筋工程、挑工程、防水工程、上下水管、暗配電氣線路等必須先由施工單位自檢、互檢、專職檢并簽字送監理,會同甲方、設計勘察經過現場檢查或獲取試驗報告后簽署認可意見方可覆蓋。
第二十五條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施工設計變更和工程變更審批管理程序施工單位提出變更必須以書面申請方式,經監理會同甲方、設計審核并就變更造價、工期達成協議后方批準實施。由甲方、設計院、監理等提出設計變更經與設計院、監理協商并與施工單位就變更造價、工期達成協議后通知施工單位執行。
第二十六條工程質量事故嚴格按程序處理,出現工程質量事故后,甲方、監理、設計院、施工單位按照原因分析、責任分析、商定處理措施或方案、處理實施、效果檢查的程序進行。并對責任單位或個人按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十七條嚴格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度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由監理單位立即下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拒付工程款:
(1)未經檢驗即進行下道工序作業。
(2)隱藏工程未經驗收簽字即覆蓋。
(3)質量下降經指出不改或改正效果不好。
(4)采用未經認可或批準的材料。
(5)將工程轉包。
(6)自行變更設計圖紙要求。
第二十八條嚴格竣工驗收程序、單位、單項和項目竣工驗收在審核工程技術文件和整理建檔的基礎上嚴格按照政府質量監督程序實施。
第七章獎罰管理
第二十九條工程質量管理實行“獎優罰劣,違規必罰“原則。
第三十條對公司內部工作人員依照本制度由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每月進行一次集中考核檢查,評價各責任人員的質量管理工作成績,依據評價結果進行獎罰。考核檢查采取各責任人員先行自查,工程技術部經理作出初步評價,總工程師考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審查認定的程序進行。對考核檢查結果在工程例會上進行講評,對嚴格執行制度和取得顯著成績的人員進行表揚、表彰或獎金獎勵。對違反制度、工作失職、發生質量缺陷和事故時的責任人員進行處罰。處罰分為批評、書面檢查、罰款處理、辭退等,具體內容另行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對于設計、監理、施工、材料供應單位的獎罰同樣實行“獎優罰劣,違規必罰“原則。其程序是:
1、在合同中依照國家(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明確獎罰實施細則和條款,并約定上述單位執行本公司質量管理制度。
2、由工程技術部負責組織檢查上述單位日常質量工作情況,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每月進行一次集中考核檢查,并召開專門會議評價各單位的質量管理工作成績。
3、依據評價結果和合同的約定對上述單位進行獎罰。第三十二條該制度經公司批準后施行。
建筑工程質量的規章制度【篇3】
(1)、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實行全過程、全方位管理,一切管理都要以搞好工程質量為中心。堅持自檢、專職檢、交接檢,并做好記錄,定期進行評定、評比。
(2)、實行定人定崗,質量掛牌管理制度,質量責任落實到人,掛牌上崗,嚴格執行獎優罰劣。
(3)、對于施工中遇到的質量疑難問題,設定專題,成立有技術人員參加的qc小組,進行攻關研究,使質量難題消除在施工過程中。
(4)、認真貫徹工程質量保證體系的落實,做到工程質量分級管理,把好質量關,在竣工驗收時達到一次交驗。配備專職質量檢查員,加強施工現場質量檢查。
(5)、加強原材料和設備的質量檢查工作,做好記錄,不論任何人進的設備、材料,堅持不合格品不施工的原則。
(6)、有施工方案的項目,必須按方案進行施工,所有工程都必須達到有關規范要求及檢驗評定標準的規定。
(7)、水、暖、等安裝工程的隱蔽和試水、試運行、必須經質量技術環境部專職質檢員檢查簽認。
(8)、公司質量技術環境部重點檢查項目部質量自檢、專職檢、交接檢制、掛牌制的落實,督促檢查樣板間制的執行;檢查項目部質安員的工作質量及檢查項目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
(9)、質量技術環境部協助并督促項目部,對公司質量技術環境部發出的《質量問題整改通知單》認真進行整改,并將整改的核查意見上報質量技術環境部。
(10)、項目經理對本項目的工程質量全面負責,應經常親臨操作面檢查工程質量,督促和檢查項目部管理人員質量責任的落實,保證各項質量檢查管理辦法特別是自檢、專職檢、交接檢制得以貫徹。
(11)、技術負責人負責進場材料和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檢查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技術措施執行情況;負責并參與技術復核和結構工程的隱蔽檢查工作。
(12)、施工員應堅守在操作面上,加強對班組操作質量的過程控制,督促班組進行質量自檢。分項工程完成后,會同班組長、質量員及時進行檢驗,負責工序自檢、專職檢、交接檢表格的填簽。
(13)、由施工員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隱蔽工程驗收,辦理《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的簽證手續,組織樣板間工程實施并會同有關人員進行檢驗。
(14)、質量員應督促和幫助班組做好自檢,在班組自檢合格基礎上,進行專職檢和交接檢,協助施工員做好工序自檢、專職檢、交接檢表的簽填工作,按質量標準評定分項工程質量。
(15)、內業資料員負責收集和填寫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各種技術資料和紀錄,做到真實、及時,參加工程技術復核工作并做好記錄。
(16)、材料員要嚴把原材料和成品的質量驗收,提供材料合格證及質量保證書,及時進行材質復試檢驗,做好物資、材料的標識。
(17)、班組操作者嚴格按施工員交底的質量技術環境要求或質量樣板操作和自控,對已完成的工作進行自我檢查,達不到質量標準的立即糾正。
(18)、班組兼職質檢員和班組長對本班組完成的工作進行檢查,起到班組自檢、自控和監督作用,確保班組完成的分項工程達到質量標準。
(19)、在班組自檢合格基礎上,班組長提請施工員、專職質安員驗收,并在工序自檢、專職檢、交接檢表上簽字。
(20)、要嚴格按圖紙施工,特別是對一些不常見的設備,要詳細閱讀說明書和有關資料,要掌握設備的有關規范和有關技術要求,各項安裝工程要做出施工方案或施工技術措施才能進行施工。
(21)、對各管道實行統一作法,要首先作好樣板間 樣板層,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再統一進行安裝施工。管道在安裝前應先刷漆防腐,不準在鋼模板上開洞。
建筑工程質量的規章制度【篇4】
第一章總則
一、為加強集團公司所屬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管理工作,強化監管措施,理順監管職責,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質量、不斷提高公司開發房屋的質量,從而促進我公司建設事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本管理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各項目部(項目公司)。
三、集團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為各項目部(項目公司)管理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執行本制度。
第二章職責
四、集團公司總經理為集團公司工程質量第一責任人,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公司技術總監為集團公司工程質量直接責任人,保證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及規程在公司傳達、貫徹、落實、執行;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工作特點,制定公司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為公司質量管理制度具體監管執行部門,負責對公司所屬建筑工程日常工程質量的監管;落實公司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及時發現問題處理問題;按時向公司技術總監匯報工作情況;及時收集國家、省、市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工程質量管理的技術規范及規程,以及社會上先進的施工管理經驗、先進的施工工藝等,經過消化,引入公司內部推廣使用。
五、項目部(項目公司)經理作為項目部(項目公司)質量的第一責任人,根據本項目部(項目公司)實際情況和工程特點,在公司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制度框架下,編制和實施本項目部(項目公司)工程質量管理規定,組織對本項目部(項目公司)所屬工程質量的檢查。具體工程項目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以下簡稱甲方代表)為自己所分管工程的工程質量直接責任人,對自己所分管的工程質量負全面責任,負責監管自己所分管工程施工管理,監督管理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搞好工程施工的質量管理工作。
六、監理單位按工程項目建立監理機構,任命總監理工程師全面負責所監理工程的質量管理;監理機構應由專業配套的監理人員組成,分工負責,進行日常工程質量管理。施工單位根據施工合同組成項目部,由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所承建工程的質量管理。項目經理根據工程特點聘施工員、技術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進行日常工程質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七、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的依據是國家、省、市有關部門頒布的有關建筑工程質量的技術規范及規程,經過審批的設計文件,雙方工作合同等。
八、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實行質量管理一票否決制,即如果存在影響結構安全、使用功能的質量隱患,甲方代表、項目經理、安全質量監督中心檢查人員有權命令施工企業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消除質量隱患。
九、項目部(項目公司)經理負責施工現場的一切質量管理工作。每天早晨召開班前工作會議,聽取甲方代表的工作匯報,布置當天的質量管理要務,巡視施工現場的質量管理工作,并將當天工作情況記錄在《施工日志》中。組織對本項目部(項目公司)所屬工地工程質量管理的檢查、評比,獎優罰劣。
十、甲方代表負責施工現場的日常質量管理監管工作。每天早晨參加班前會,向項目經理匯報前一天工作情況,聽取項目經理對當天工作重點的布置,巡查現場的施工質量管理情況,監督監理企業對施工單位的質量監督、隱蔽工程檢查、以及施工單位內部的質量管理情況,根據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重要環節有針對性地加強監管力度。總結當天的施工質量管理情況,記錄在自己的《施工日志》中;每周總結現場的質量管理情況形成報告,報工程部主任,由工程部主任進行匯總,形成本項目部(項目公司)質量周報,送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備案。
十一、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根據項目部(項目公司)的總結報告與現場的施工進度,定期、不定期的到公司所屬各工地進行巡查,落實質量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參加各項目部(項目公司)工程竣前檢查。核查工程質量,核實項目部(項目公司)管理力度,查遺補漏。定期組織甲方代表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教育、培訓。建立健全工程現場觀摩例會制度,工程現場觀摩例會每周五下午2點召開,輪流在公司所屬各項目部(項目公司)舉行,由安全質量監督中心負責召集,現場觀摩會以相互參觀學習、指出不足、經驗交流為主。例會參加人員:項目部(項目公司)分管工程經理、工程部經理、所在工地現場甲方代表、安全質量監督中心工作人員,重要會議要求公司總經理、技術總監、項目經理參加,會議結束后由安全質量監督中心做出會議記錄,總結好的經驗、做法進行推廣,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指出,提醒其他項目部注意。
十二、施工單位進場時,甲方代表要檢查自己所分管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質量管理制度、質量責任制落實情況,熟悉施工單位管理人員情況(項目經理、施工員、技術員、質檢員、安全員),檢查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現場布置等,審核整理后報項目部(項目公司)工程部主任,工程部主任匯總本項目部(項目公司)各施工單位的各項準備工作資料后進行審查整合(尤其應注意現場施工平面的布置,注意各施工單位作業區域的劃分),審查、整合完成后報項目部(項目公司)經理審查、批準,審查、批準后報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備案。
十三、進行重要部位的分項工程施工之前,甲方代表應組織監理單位相關人員審核施工單位的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報工程部主任、項目經理審核、批準。經審批通過后,報安全質量監督中心備案。施工時,甲方代表應監督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審核過的施工方案執行。進行重要部位分項工程施工時,要嚴密監管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工作,必要時要求監理單位進行旁站式監理或親自進行旁站式監管,及時發現不規范的操作,及時制止。
第四章獎懲
十四、每一項目部(項目公司)在施工現場設評比欄,每月根據日常檢查、抽查情況進行總結評比,獎優罰劣。
十五、本年度內未發生質量事故且工程質量在項目部(項目公司)評比中名列第一名的單體工程,對分管該單體工程的甲方代表進行表彰,獎勵1000元。分管該單體工程的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在年度評比中加10分,下次監理、施工招標予以優先考慮。
十六、本年度內每發生一次一般質量事故,扣項目部經理獎金1000元,分管該事故工程的甲方代表500元。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在年度評比中扣除5分,依此累計。如一般質量事故超過三次,按重大質量事故懲處。
十七、年度內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扣除項目經理獎金元,分管該事故工程的甲方代表1000元,并在與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合同中規定,如發生以上情況,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在結算中降低一個百分點計算,三年內不得在公司內投標工程。
一般質量事故指存在質量問題,經維修或加固處理,能滿足設計要求且不影響觀感與使用;或由施工單位自行拆除,重新施工的工程;造成的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下;且對工期影響在5天以內的工程質量事故。重大質量事故指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經維修或加固仍不能滿足規范、設計要求;或雖經維修、加固能滿足設計要求,但影響觀感與使用;或由施工單位自行拆除、重新施工的工程,造成經濟損失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且對工期影響在5天以上的工程質量事故。
十八、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建筑工程質量的規章制度【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我市裝配式建筑的健康發展,保障裝配式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條本工作指引所稱裝配式建筑工程,指采用工廠預制生產的構件在施工現場裝配而成的建筑,“預制構件”包括混凝土構件和鋼結構構件。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等有關活動及監督管理。
第四條裝配式建筑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尚無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規定的相關依據,對不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由建設單位組織行業專家進行專項技術論證;對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經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開展技術論證,并制定相應團體標準。相關單位應當在設計文件、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編制時充分考慮論證結果的意見,審圖、方案審批時應嚴格審查論證意見的采納情況。
第五條建設單位對裝配式建筑工程的質量安全負首要責任。裝配式建筑原則上采用設計—采購—施工(epc)工程總承包模式。建設單位或epc總承包單位根據裝配式建筑工程的特點,負責全面協調工作。在工程建設的全過程中,應承擔裝配式建筑設計、預制構件生產、施工等各方之間的綜合管理協調責任,促進各方之間的緊密協作。
第六條裝配式建筑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主體,以及施工圖審查、預制構件及建筑部品生產等與工程質量安全相關的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安全保證體系,依法對工程質量安全負責。
第七條裝配式建筑中現澆混凝土施工管理應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規定,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第二章質量安全責任
第八條建設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建設單位應將裝配式建筑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并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和要求,對相應單位的資質、能力、經驗進行審查。
(二)采用epc工程總承包模式的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加強工程總承包項目全過程管理,督促epc工程總承包企業履行合同義務。建設單位根據自身資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對工程總承包項目進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項目管理單位,依照合同對工程總承包項目進行管理。
(三)建設單位應嚴格遵守圖紙審查制度,保證裝配式建筑項目設計和施工符合技術規范、標準,并滿足《深圳市裝配式建筑認定規則》(下簡稱《規則》)和項目裝配式建筑實施方案(下簡稱“實施方案”)。
1.工程設計階段,應按照《規則》編制裝配式建筑“實施方案”并進行認定。
2.施工圖審查時,應當將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抗震超限審查文件、裝配式建筑認定意見、實施方案等作為審查內容;施工圖設計文件應滿足《規則》要求。
3、施工圖設計文件有涉及裝配式建筑認定、結構安全、使用性能的重要變更時,必須送審圖機構重新審查確認。
(四)建設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在工程造價中按規定確保足夠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裝配式建筑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缺乏定額等計價依據時,建設單位在招投標、合同清單中應根據實際情況確保合理的費用。
(五)當工程實體結構質量監督抽檢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檢測單位須立即通知建設單位,并上報質監機構。建設單位須組織相關單位按《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第5.0.6條的規定處理。
(六)建設單位督促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建立預制構件驗收制度并參與首次驗收。
1.對每種類型的樣板預制構件,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后續生產。
首批預制構件驗收內容包括:
(1)預制構件外觀、尺寸符合規范要求;
(2)預留鋼筋定位、規格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3)混凝土水洗面符合規范要求;
(4)各種預埋件、預埋套管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5)預埋管線、線盒符合設計要求;
(6)預埋窗框或鋼附框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7)預制構件、預埋窗框成品保護措施完善;
2.建設單位應協調監理、施工單位建立預制構件出廠檢驗和進場驗收制度。
預制構件出廠、進場驗收,應按相關規范和合同要求執行,監理和施工單位承擔相應職責。
(七)建設單位應建立裝配式模板驗收制度
鋁模板等裝配式模板在工廠生產完成后,須進行整層試拼裝,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驗收合格后才能運到現場安裝。
(八)建設單位應建立裝配式建筑工程驗收制度。
1.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對下部結構的預留、預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標準層結構施工。
2.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澆筑混凝土之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構件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工程驗收,重點檢查預制構件安裝和連接節點、工具式模板安裝等。
3.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拆模后,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構件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結構驗收,對工程設計、施工進行階段性總結和改進,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4.裝配式結構、裝配式內墻板、機電安裝、裝飾裝修等分部分項工程,建設單位應協調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建立樣板先行制度。
5.建設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在首層結構驗收、樣板先行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制度,及時組織參建各方進行工程驗收。
6.裝配式建筑單位工程完工后,由建設單位組織參建各方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第三章工程驗收
第十四條裝配式建筑主體結構驗收可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分段分層進行,分段分層內主體結構驗收合格后,可進行機電設備安裝和裝飾裝修。
采用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施工前,需對灌漿料的強度、微膨脹性、流動度等指標進行檢測。鋼筋連接套筒灌漿實施過程中,同一規格每1000個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接頭,且不超過3個自然層,應采用預制構件廠提供的灌漿端未進行連接的3個套筒,按照現場所采用的灌漿工藝流程,在施工現場制作3個鋼筋對中連接接頭平行試件,進行抗拉強度檢驗,檢驗結果應符合《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應用技術規程》(jgj355)第3.2.2條的相關規定。施工中檢查套筒中連接鋼筋的位置和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應加強全過程質量監控,灌漿施工過程應留存影像資料。
預制構件尺寸偏差檢驗數量:同一類型的構件,不超過100個為一批,每批應抽查構件數量的5%,且不應少于3個。
裝配式結構施工后,預制構件位置、尺寸偏差檢測數量:按樓層、結構縫或施工段劃分檢驗批。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梁、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應少于3件;對墻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層抽查10%,且不應少于3間;對大空間結構,墻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均不應少于3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