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費用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成本費用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成本費用管理制度篇1
1. 總則
為了加強成本費用管理,正確歸集各項成本費用,規范其核算內容和方法, 努力壓縮各項成本費用支出,提高經濟效益,根據《會計法》和新《企業會計準則》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2. 成本計算方法與成本項目
2.1. 根據公司產品生產特點和管理要求,主要采用分批法計算產品成本。
2.2. 公司設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及動力”和“制造費用”對生產成本進行總分類核算。
2.3. 直接材料,核算企業生產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原材料、輔助材料、設備配件、外購半成品、包裝物及其他直接材料。
2.4. 直接人工:核算企業直接從事產品生產、勞務提供等人員的薪酬,包括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報酬及其他相關支出(按薪酬總額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以及參保員工的社會保險等)。
2.5. 燃料及動力:核算企業生產過程中實際消耗的燃料、油料及動力費用。
2.6. 制造費用:核算企業各個生產單位(分廠、車間)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等所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生產單位管理人員的薪酬和生產單位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的折舊費,以及租賃費(不包括融資租賃費)、機物料耗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運輸費、設計制圖費、試驗檢驗費、勞動保護費、季節性停工損失、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和其他制造費用等。
2.7. 制造費用設置以下項目進行費用歸集和明細核算:
2.7.1. 職工薪酬及附加:核算車間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輔助生產人員及勤雜人員的薪酬,包括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報酬及其相關支出,附加是指按薪酬總額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以及參保員工的社會保險等。
2.7.2. 差旅費:核算車間人員因外出而發生的差旅費用
2.7.3. 辦公費:核算車間耗用的文具、印刷、郵電、辦公用品等費用。
2.7.4. 水電費:核算車間日常管理中發生的水、電費用。
2.7.5. 折舊費:核算車間使用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按照規定計提的折舊費。
2.7.6. 修理費:車間所使用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進行日常修理所耗用的各種費用。
2.7.7. 租賃費:核算車間租入固定資產所支付的租金費。
2.7.8. 機物料消耗:核算車間非直接用于產品、勞務的一般消耗材料,包括工藝過程中不能制定消耗定額的零星輔助材料和設備維護材料。
2.7.9. 低值易耗品攤銷:核算車間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攤銷費,主要包括工裝、模具、儀器、辦公家具等的耗損及攤銷費。
2.7.10. 運輸費:核算車間為組織生產、裝運部件、產品而發生的運輸費用,包括車間自備運輸車輛所發生的費用。
2.7.11. 車輛使用費:核算車間使用車輛所發生的油費、通行費、停車費、洗車費等費用。
2.7.12. 保險費:核算車間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進行財產保險所支付的保險費用。
2.7.13. 技術資料費:核算車間為改進工藝、提高質量與勞動生產率、節約原材料而進行的小型技術改造所發生的設計費和制圖等費用,包括生產設計部門的日常經費。
2.7.14. 試驗檢驗費:核算車間對材料、產品進行分析、化驗、試驗、檢驗、檢測等發生的費用。
2.7.15. 勞動保護費:核算車間發生的諸如工作服、工作鞋、清涼飲料以及不構成固定資產的安全裝置、衛生設備、通風裝備等方面的費用和各項勞動保護裝置的維護費。
2.7.16. 停工損失:核算車間因季節性生產和大修理期間停工所發生的損失。
2.7.17. 其他制造費用:核算車間發生的不屬于以上項目的其他間接費用。
2.8. 制造費用的分配采用生產工時比例分配法。
2.9. 財務部月末根據車間傳遞過來的“產品成本計算單”將“制造費用”分配到各批完工產品中,“制造費用”科目期末無余額。
2.10. 財務部應于每月15日前,將上月公司發生的制造費用總額編制《銷售費用明細表》及簡要費用分析報告上報公司領導。
注:在產品的盤盈、盤虧和毀損的核算:
盤盈沖減管理費用;
盤虧、毀損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回收的殘料價值以后,計入管理費用;
在產品因非常損失造成的毀損,扣除保險公司賠款和回收的殘料價值以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3. 銷售費用
3.1. 銷售費用是指公司在銷售商品、材料和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以及專設銷售機構的各項經費。
3.2. 公司設“銷售費用”科目進行總分類核算,設置以下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3.2.1. 職工薪酬及附加:核算銷售部門職工的薪酬,包括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報酬及其相關支出,附加是指按薪酬總額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以及參保員工的社會保險等。
3.2.2. 辦公費:核算銷售部門發生的各種辦公費用,包括通訊費、印刷復印費、圖書資料費、報紙雜志費和辦公用品費等。
3.2.3. 折舊費:核算銷售部門所用固定資產按照規定提取的折舊費。
3.2.4. 修理費:核算銷售部門所用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經常修理費用。
3.2.5. 車輛使用費:核算銷售部門使用車輛所發生的油費、通行費、停車費、洗車費等費用。
3.2.6. 運輸費:核算在產品銷售過程中發生的由本公司承擔的運輸費。
3.2.7. 裝卸費:核算在產品銷售過程中發生的由本公司承擔的裝卸費等。
3.2.8. 包裝費:核算銷售部門在銷售產品、部件過程中發生的包裝費。
3.2.9. 保險費:核算在產品銷售過程中發生的由本公司承擔的貨物保險費及車輛保險費
3.2.10. 銷售服務費:核算銷售部門發生的各項售后服務費用。
3.2.11. 廣告費:核算銷售部門支付的用于產品廣告宣傳的廣告費、資料費。
3.2.12. 展覽費:核算銷售部門支付的用于產品參加各種展覽所發生的費用。
3.2.13. 租賃費:核算為銷售產品而支付的房屋、場地租賃費。
3.2.14. 差旅費:核算銷售部門職工的上下班交通補貼和因公外出的各種差旅費、誤餐費支出。
3.2.15. 會議費:核算銷售部門為開展產品銷售工作而召開的各種會議發生的會議費用及銷售部門參加各類產品訂貨會而交納的會議費。
3.2.16. 業務招待費:核算銷售部門為銷售產品而支付的業務招待費。
3.2.17. 低值易耗品攤銷:核算銷售部門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攤銷費。
3.2.18. 代銷費:核算委托外單位代銷本公司產品而發生的手續費。
3.2.19. 其他銷售費用:核算不能列入以上項目的銷售費用。
3.3. 銷售費用的控制辦法:原則上根據公司與銷售部門每年簽訂的有關銷售費用的計劃支出總額進行控制。具體辦法一般有如下三種:
3.3.1. 按照商品銷售收入貨款回收額進行比例提成的辦法;
3.3.2. 按照銷售費用占產品銷售額的比例提成的辦法;
3.3.3. 實行銷售費用包干控制。
3.4. 銷售費用應按年度、月度編制《銷售費用預算表》由各部門領導及財務部門共同控制開支。必須嚴格掌握預算指標,實行節獎超罰。
3.5. 財務部應于每月15日前,將上月公司發生的銷售費用總額編制《銷售費用明細表》及相關分析報告上報公司領導。
4. 管理費用
4.1. 管理費用是指公司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公司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公司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公司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等。
4.2. 公司設“管理費用”科目進行總分類核算,設置以下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4.2.1. 職工薪酬及附加:核算公司職能管理部門管理人員的薪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及相關支出),包括保安、消防、勤雜、長期脫科外借和學習人員的薪酬,附加是指按薪酬總額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以及參保員工的社會保險等。
4.2.2. 房產稅:核算公司按規定支付的房產稅。
4.2.3. 城鎮土地使用稅: 核算公司按規定支付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4.2.4. 車船稅: 核算公司按規定支付的車船稅。
4.2.5. 印花稅: 核算公司按規定支付的印花稅。
4.2.6. 土地使用費:核算公司使用土地而支付的費用。
4.2.7. 土地損失補償費:核算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破壞國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損失補償費。
4.2.8. 折舊費:核算管理部門所用固定資產按照規定提取的折舊費。
4.2.9. 無形資產攤銷:核算企業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無形資產的攤銷。某項無形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通過所生產的產品或者其他資產實現的,其攤銷金額應計入相關資產成本,而不包括在管理費用中。
4.2.10. 開辦費攤銷:核算開辦費在一定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額。
4.2.11. 上繳管理費用:核算按照各級規定上繳總公司的管理費用。
4.2.12. 差旅費:核算公司管理部門的管理人員因公發生的差旅費。
4.2.13. 會議費:核算公司召開各種會議發生的各項費用。
4.2.14. 辦公費:核算管理部門的文具、印刷、郵電、辦公用品等辦公費用,但不包括圖紙和制圖用品。
4.2.15. 修理費:核算管理部門所用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經常修理費用。
4.2.16. 機物料消耗:核算行政管理部門日常消耗的機物料,不含修理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消耗的物料。
4.2.17. 車輛使用費:核算管理部門使用車輛所發生的油費、通行費、停車費、洗車費等費用。
4.2.18. 低值易耗品攤銷:核算管理部門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攤銷費。
4.2.19. 董事會費:核算公司董事會及成員為執行職能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差旅費、會議費等。
4.2.20. 咨詢費:核算公司向有關咨詢機構進行科學技術、經營管理咨詢所支付的費用,包括聘請經濟技術顧問、法律顧問等支付的費用。
4.2.21. 聘請中介機構費:指公司聘請中介機構所支付的費用,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查賬驗資、資產評估等支付的費用。
4.2.22. 訴訟費:核算公司因起訴或者應訴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4.2.23. 排污費:核算公司按照規定繳納的排污費。
4.2.24. 運雜費:核算公司管理部門發生的運雜費。
4.2.25. 檢驗費:核算公司質量管理部門為檢驗管理產品質量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產品檢驗費和產品質量測試費。
4.2.26. 勞動保護費:核算公司管理部門發生的諸如工作服、清涼飲料等各方面的費用。
4.2.27. 財產保險費:核算公司對經營管理用財產物資進行保險而發生的'財務產保險費。
4.2.28. 租賃費:核算公司管理部門租用辦公場地所支付和分攤的租賃費。
4.2.29. 水電費:核算公司管理部門耗用的水電費。
4.2.30. 倉庫經費:核算公司倉庫發生的保管維護等費用。
4.2.31. 綠化衛生費:核算公司對廠區進行綠化、衛生清理而發生的零星綠化費和衛生費。
4.2.32. 技術轉讓費:核算公司使用非專利技術所支付的費用。
4.2.33. 研究與開發費:核算公司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產品設計費、工藝規程定制費、設備調試費、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試驗費、技術圖書資料費、未納入國家計劃的中間試驗費、研究人員薪酬、研究設備折舊、與新產品試制和技術研究有關的其他經費、委托其他單位進行的科研試制的費用以及試制失敗損失等。公司自行開發無形資產發生的研發支出,不符合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也列入管理費用。
4.2.34. 業務招待費:核算公司為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費用,包括餐費和公共關系協調費用。
4.2.35. 存貨盤虧或盤盈:核算公司存貨發生盤虧、毀損和報廢的損失。
4.2.36. 其他管理費用: 核算不能列入以上項目的管理費用。
4.3. 管理費用控制辦法:
4.3.1. 管理費用明細項目可分為可控費用和不可控費用。其中就各職能部門而言:1-11項為不可控費用,12-35項為可控費用。
4.3.2. 對不可控費用,財務部的管理重點是控制各項費用的提取基數,嚴格按標準提取有關費用;對于可控費用,應按照責任核算要求,將各項管理費用包干到各管理部門進行控制、考核。因此,財務部除按明細科目設立明細賬外,還應按管理部門進行明細核算。
4.3.3. 管理費用應按年度、月度編制《管理費用預算表》由各部門領導及財務部門共同控制開支。必須嚴格掌握預算指標,實行節獎超罰。
4.3.4. 財務部應于每月15日前,將上月公司發生的管理費用總額及各部門發生的管理費用,編制《管理費用明細表》及相關分析報告上報公司領導。
成本費用管理制度篇2
(一)集團總部的成本管理職責
1、制定、修正集團成本管理制度,督促、指導各開發企業建立完善本單位成本管理制度;并跟蹤、檢查執行情況,對成本實行制度監控。
2、進行房地產市場調研,對房地產市場走勢作出分析、判斷,及時提供、反饋給集團和各開發企業管理層作決策參考;保持對國家有關法規政策和集團成本管理環境的了解,協助房地產公司爭取優惠政策、處理有關政策性問題。
3、組織各方面專業人士對擬建項目進行實地考察、立項聽證,按立項審批程序審查投資估算,把握投資決策,合理配置資源,幫助房地產公司做好項目前期策劃中的成本控制。立項審查的重點是:
◆立項資料是否齊全、規范;
◆市場定位是否明確、恰當;
◆投資成本估算是否經濟、合理;
◆投資回報是否符合集團利潤目標要求;
◆投資風險能否有效控制。
4、跟蹤、落實各項目成本計劃及其執行情況,適時了解各項目成本的實際構成,匯編集團成本報表;分析、總結項目成本控制情況,協助、督促各開發企業做好項目操作過程中的成本控制工作。
5、建立成本信息監控中心,及時收集各項目成本動態資料,為集團管理層提供充分、有效的決策依據,并按要求將有關意見反饋給各開發企業。
6、組織集團成本管理的信息交流,通過培訓、雙向交流、研修會等方式,增進全員的成本管理意識,推廣集團內外成本管理經驗,尋求降低成本的有效途徑,促進集團成本管理水平的提高。
7、根據管理的需要,派出審計小組對項目成本進行階段審計和決算審計,對項目成本發生的合理性、成本管理的規范性提出審計意見。并結合項目收益情況,考核項目的成本降低率、投入產出率、投資回報率等指標。
8、逐步推行成本管理及其信息交流電腦化,搞好成本管理的綜合服務。
(二)開發企業的成本管理職責
1、認真執行集團成本管理制度,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成本管理制度,并自覺接受總部監督。
2、根據本單位業務發展規劃、開發能力和市場情況,確定項目開發計劃,組織立項調研、選址和前期策劃,提出立項建議和開發設想,并按要求向集團總部提交立項可行性報告,履行立項審批程序。
3、規劃設計階段,應按市場定位和成本估算準確把握設計方案,組織審查設計概算的經濟合理性,使規劃設計既符合規范,又體現成本控制的意識和要求。
4、客觀、認真地進行項目成本費用測算,編制項目成本費用計劃,確定項目及每個單項工程的目標成本,分解成本費用控制指標,落實降低成本技術組織措施。
5、遵循基本建設程序,進行項目實際操作,對房地產成本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和全員全過程控制,對可控成本、變動成本和成本異常偏差實行有效監控。保證將成本控制在目標成本范圍內。
6、正確處理成本、市場、工程質量、開發周期、資源、效益之間的關系,防止和杜絕重大工程質量事故,努力縮短開發周期,嚴格控制項目的質量成本和期間費用,加速投資回報,提高投資回報率。
7、組織項目開發成本費用核算,及時、全面、準確、動態地反映項目成本、費用情況,按規定編報成本會計報表等有關資料。堅持成本報告制度,保證成本信息交流的及時、有效。
8、熟悉、掌握國家和當地有關法規政策及市場需求、預算定額水平等成本控制因素,用足用活各種政策、資源,提高成本控制的預見性,努力尋求降低成本費用的途徑。
9、定期或不定期分析成本結構、差異及其原因、監控措施及其效果、經驗教訓,每年至少一次,并將分析報告報集團總部財務部。
成本費用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成本費用管理,降低成本費用水平,提高經濟效益,促進公司管理水平不斷提高,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成本”是指可歸屬于產品成本、勞務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費用。
本制度所稱“費用”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除成本之外的其他經濟利益的總流出。
公司應當合理劃分期間費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成本應當計入所生產產品、提供勞務的成本。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相關單位。
第二章 成本費用控制的目標和原則
第四條 根據成本費用的特點和經濟管理對成本費用的要求,成本費用的控制應達到以下目標:
(一) 保證成本費用業務會計核算資料準確可靠;
(二) 保證成本費用業務合規合法;
(三) 保證生產費用計價、產品成本計算準確;
(四) 保證在產品安全、完整。
第五條 成本費用控制應遵循的原則
(一) 全面控制的原則。全面控制原則要求對以下三個方面實施控制。
1、全過程原則,指成本的內部控制貫穿成本形成的全過程,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
2、全方位原則,指在實施內部成本控制的過程中,一方面要精打細算、節約開支;另一方面要按照成本效益原則實現相對的成本節約。
3、全員原則,指充分調動公司各部門和全體員工控制成本、關心成本的積極性,加強員工的成本意識,建立成本否決制。
(二) 經濟效益原則,指因推行成本內部控制而發生的成本不應超過缺少
控制而喪失的收益。
(三) 責權利相結合原則,指實施成本內部控制必須首先落實經濟責任,賦予相關人員與其責任大小、控制范圍一致的權利,同時在定期考核成本績效的基礎上實行獎懲制度。
(四) 目標管理原則,指按目標管理要求把公司的目標成本層層分解,落實到各成本責任中心,分級歸口管理。
(五) 例外管理原則,指在日常實施內部控制的同時,有選擇地分配人力、財力、物力,抓住那些重要的、不正確的、不符合常規的關鍵性成本差異。
第三章 分工與授權
第六條 公司成本費用內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職務應當分離,具體包括:
(一) 成本費用定額、預算的編制與審批;
(二) 成本費用支出與審批;
(三) 成本費用支出與相關會計記錄。
第七條 公司相關業務部門設置如下崗位:
(一) 價格管理人員,負責公司產品標準成本、結算價格的制度和維護;提高產品標準成本制定的及時性、準確性和結算價格的合理性;確保成本核算和成本考核的準確性和科學性。
(二) 成本費用管理人員,負責各責任中心成本費用支出的申請和分析,確保按預算控制成本費用。
(三) 責任中心負責人,負責按授權對責任中心的成本費用支出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負責組織責任中心成本費用控制工作,有效降低成本費用。
(四) 會計核算人員,負責各責任中心成本費用核算和預算控制。
(五) 財務管理人員,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核各責任中心成本費用年度預算;負責辦理責任中心成本費用預算調整和追加手續;負責提供責任中心實際成本費用績效指標和預算控制分析。
第八條 公司應當指定合格人員辦理成本費用核算業務。辦理成本費用核算業務的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業務知識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客觀公正。公司要定期通過培訓提高員工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準。
第四章 實施與執行
第九條 公司各事業部應根據有關成本費用資料、料工費價格變動趨勢、人力、物力資源狀況,以及產品銷售情況等,對事業部的成本費用水平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科學預測,考慮各種成本降低方案,從中選擇最優成本費用方案。
第十條 公司各事業部對成本費用預測方案進行決策,針對產品設計、生產工藝、生產組織、零部件自制或外購等環節,運用價值分析、生產工序、生產批量等方法,尋找降低成本費用的有效措施。
第十一條 公司各事業部應當根據成本費用決策形成的目標建立成本費用預算制度。根據公司預算編制原則和相關管理規定及歷史成本費用數據編制成本費用預算、定額和支出標準,將成本費用的指標合理分解落實至各班各組或個人,保證成本費用預算得到有效實施。
第十二條 公司各事業部成本費用預算編制程序、審批權限等按照《預算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公司各事業部應嚴格執行制造費用支出標準,采用彈性預算等方法加強對制造費用的控制。
第十三條 公司各事業部應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事業部成本費用業務的授權批準制度,明確審批人對成本費用業務的授權批準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辦理成本費用業務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
第十四條 公司成本費用的列支必須取得合法、完整的原始憑據,避免發生“白條”入賬的現象。財務部在辦理成本費用支出業務時,應當根據經批準的成本費用支出申請,對發票、結算憑證等相關憑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規性進行嚴格審核。
對不符合要求的發票或憑據,財務部不得受理。對各種違反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財務制度或有不真實跡象的成本費用,要堅決拒絕辦理報賬業務,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第十五條 公司會計機構負責人負責組織成本費用核算工作,定期總結成本費用開支情況,及時向公司提供成本費用分析報告。
第十六條 公司財務部組織進行成本費用的目標分解,并記錄差異,及時反饋有關信息。對未列入預算的成本費用項目,如確需支出,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申請追加預算。
第十七條 公司財務部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和公司財務制度的規
定,正確核算公司成本費用,登記有關成本費用的會計賬簿,編制有關成本費用的會計報表。
第十八條 公司成本費用核算應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不應以估計成本、計劃成本、定額成本代替實際成本。公司按標準成本進行核算的,應按月調整為實際成本。不得虛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成本費用。具體成本費用的歸集、分配應當遵循下列要求:
(一) 成本的確認和計量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的規定;
(二) 成本費用核算應當與客觀經濟事項一致,以實際發生的金額計價,不得人為降低或提高成本;
(三) 成本費用核算應當為公司未來決策提供有用信息;
(四) 成本費用應當分期核算;
(五) 成本費用與相應的收入應當配比;
(六) 成本費用的核算方法應當前后一致;
(七) 成本費用的歸集、分配、核算應當考慮重要性原則。
第十九條 公司財務部對公司的成本費用開支情況定期進行分析,對出現的差異或異常情況要盡快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糾正。
第二十條 公司應當建立成本費用考核制度,對相應的成本中心進行考核和獎懲。通過成本費用考核促進各成本中心合理控制生產成本及各種耗費。
第五章 監督與檢查
第二十一條 由審計部門行使對成本費用內部控制的監督檢查權。
第二十二條 成本費用開支監督檢測的主要內容包括如下:
(一) 成本費用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
(二) 成本費用授權批準制度的執行情況;
(三) 成本費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四) 成本費用核算制度的執行情況;
(五) 標準成本定額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六) 價格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七) 預算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二十三條 完善檢查監督過程中發現的成本費用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發現重大問題應寫出書面檢查報告,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匯報,以便及時采取措施加以糾正。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相抵觸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成本費用管理制度篇4
一、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務
認真執行財經紀律,嚴格控制成本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通過預測、控制、分析和考核,挖掘降低成本潛力,提高經濟效益。
二、成本管理應實行歸口管理責任制
1、生產部門:負責制定備品備件定額,運行材料消耗定額,檢修材料消耗定額。努力提高設備健康水平,挖掘設備潛力,提出年度、季度的運行、檢修、設備大中小修費用計劃。
2、安保部門:負責安全保衛及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提出年度、季度消防、警衛、民兵訓練等費用計劃。
3、人勞部門:負責制定勞動定額,控制工資總額和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范圍及標準。根據屬地原則,制定社會保障措施,控制社會保障支出,提出年度、季度工資及勞保費用計劃。
4、物供部門:負責制定工器具消耗定額,做好節約代用、修舊利廢工作。
5、辦公室:負責低值易耗品、電話電信的管理工作。提出年度、季度低值易耗品購置計劃及電信電話費用計劃。
6、總務部門:負責房屋、建筑物和福利設施等管理工作,提出所管轄資產的年度、季度修理費用計劃。
7、財務部門:是成本管理的綜合部門,匯總編制成本計劃;掌握成本開支范圍和標準,控制成本;參與制定有關成本的各項定額;如實核算成本,并進行綜合分析。
三、成本的開支范圍及標準
1、工資:生產管理人員及由本單位組織安排工作并支付工資的臨時工等的工資及津貼、補貼;按國家規定的各種假期工資;按規定發給的超產獎、安全獎。
2、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范圍和提取比例提取的費用。
3、折舊費:按應計提固定資產原值,采用平均年限法及規定的提存率提取的費用。計提折舊的依據為月初應計提固定資產原值,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照提折舊。
4、稅金:按規定支付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5、保險費:參加投保的財產物資的保險費用。
6、失業保險:按在職職工工資總額和當地的保險率繳交。
7、養老保險:按在職職工工資總額和當地的保險率繳交。
8、住房公積金:按在職職工工資總額和當地的費率繳交。
9、勞動保險費:六個月以上病假人員的工資及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金等。
10、水資源費及水文測報費:按發電量和當地規定的費率繳交的費用。
11、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范圍和提取比例提取的費用。
12、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范圍和提取比例提取的費用。
13、土地使用費:使用土地而支付的費用。
14、物料消耗:生產運行、維護、檢修、事故檢修用各種材料、備品備件;不構成固定資產的小型技術革新用料;車間通風、照明及消防、衛生用料;生產及管理運輸車輛耗用的燃材料;生產和管理部門的房屋、建筑物、設備、儀器、儀表等維修用料。
15、修理費:固定資產發生的大、中、小修理及生產、管理用器具、非機動車輛的修理費。
16、辦公費:生產及各管理部門用的文具、紙張、印刷品、清潔衛生用品、報刊雜志及電信電話費用。
17、水電費:生產及管理部門和公共場所的水電費用。
18、差旅費:職工因公出差的差旅費、市內交通費及住勤補貼和誤餐費;職工探親及上下班交通補貼。差旅費補貼應按當地財政規定標準。
19、低值易耗品攤銷:生產及管理部門用的家器具、辦公桌椅及不構成固定資產的儀器、儀表等。
20、勞動保護費:按規定發給職工的勞保服裝用品、安全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用品及值班被褥。
21、運輸費用:生產及管理部門發生的物品搬運費;租用汽車、吊車租賃費;運輸用機動車輛養路費、過橋過路費、年檢費、交管費及委托外單位的小修、保養等。
22、租賃費:生產和管理部門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從外單位臨時租入的各種固定資產(除汽車)及工具而支付的租金。
23、業務招待費:根據經營業務的合理需要,按規定的標準據實列支的費用。
24、其他費用:不屬于以上各項范圍應計入成本的費用。如:咨詢費、訴訟費、民兵訓練、警衛消防、綠化環境衛生、會議費、團體會費、獨生子女保健費、黨團活動費、試驗檢驗費等。
四、合理劃分生產成本、費用和管理費用的界限
為規范管理,使單位與單位之間有可比性,下列各項在生產成本中列支
1、直接生產人員的工資(指工資總額)及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
2、直接生產人員的勞動保護、防護用品及防暑降溫費、值班被褥。
3、直接為生產耗用的各種材料、備品備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4、生產用房屋、建筑物及生產設備的修理費用。
5、固定資產折舊費。
6、因生產需要從外單位租入固定資產的租金。
7、水資源費及水文測報費。
除以上各項費用外,其余都在管理費用中列支。
五、嚴格劃分開支界限,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
1、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支出。
2、設備技術改造支出。
3、對外投資的支出。
4、被罰沒的財物、支付的滯納金、罰款、違約金、賠償金以及贊助、捐贈、聯合辦學等費用。
5、國家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如簡易人身保險。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各種費用。
六、成本計劃的編制
1、編制成本計劃必需以公司下達的生產計劃及費用開支標準等為依據,在單位經理的領導下,財務部門負責組織,各歸口管理部門必需通力協作,保證成本計劃指標的先進性和可行性。
2、成本計劃除列示數字外,還應附文字說明,主要內容是:對預計完成情況的分析,保證完成計劃主要措施方案,計劃中存在的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意見。
3、成本計劃的編制程序:年度開始前一個月,由歸口管理部門按年分季編制本部門的用款計劃,有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沒有定額標準的,按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本著節約的精神編制;而后由財務部門綜合匯總后提交經理,經理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年度生產計劃進行成本預測,平?后于______月上報成本計劃建議數(本計劃不含大修理費用,大修理費用應專題上報)。
七、成本計劃的控制
各單位接到公司下達的正式成本計劃后,應將其費用按其性質分解落實到歸口管理部門或個人,由其負責控制。各部門應抓好成本費用的日常控制,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如電話費、低值易耗品管理辦法等。
成本中的可控費用與非可控費用不可互相挪用,可控費用各項目之間可以互相調劑使用。
八、成本分析與考核
1、成本的分析應按年度和季度進行,內容包括計劃、實際差異和差異原因分析,對成本升降原因作詳細說明,以便修正計劃或提出改進管理措施。
2、對不按成本開支范圍,將福利性支出或資本性支出計入成本,以及對突破計劃不分析、不追加計劃的盲目開支或虛列成本的,視其性質和情節輕重扣減該單位的工資。
九、本辦法適用于________公司直屬單位、控股公司、委托經營管理單位。
參股公司及聯營企業參照執行。
成本費用管理制度篇5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成本信息歸集與管理,降低成本耗費,提高經濟效益,貫徹實施“分層管理、有效控制”的管理原則,進一步細化理順兩個業務板塊的成本核算工作,有效地控制成本開支,準確核算各產品成本,落實管理責任,更好地指導生產經營,并根據公司有關的定額成本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湖北合加環境設備有限公司。
第三條職能職責
(一)財務部
1、財務部-核算中心:為公司成本費用歸口核算一級單位,負責制定成本管理辦法、成本核算標準,并負責產品成本的核算工作,包括業務基礎數據審核確認,成本信息資料的歸集入檔,編制月度生產成本、歸集各項目、產品明細成本。
2、財務部-倉庫:倉庫依據材料定額對各個項目產品及車輛的物料領用實行管控,負責物料領用、增補、代用、退回數據的錄入,保證各個項目產品及車輛產品的物料實際領用及時準確錄入系統。
(二)生產技術部
1、生產技術部-工藝:工藝負責編制各個項目產品及車輛的工時定額及材料定額并提交財務部。
2、生產技術部-生產部:調度中心為公司生產成本費用統計歸口職能部門;
(1)依據材料定額負責各個項目產品及車輛的物料領用、產品生產匯總、輔料信息等統計生產臺賬并提交財務部;
(2)負責各個項目產品及車輛實際生產工時的歸集統計并通過經營計劃部、人力資源部審核確認并提交財務部;
3、生產技術部-生產班組:生產班組為成本核算主體單位,是公司成本核算二級單位,負責各個項目產品及車輛實際消耗工時統計。
(三)綜合管理部:負責對生產技術部上報的月度工資統計表核定并編制公司月度工資表(按照費用類別明細編制);負責編制公司月度水、電等能源分配表核定上報財務部;
(四)其他生產各職能部門(包括質量安全、維修):負責其部門輔助劑共用物料領用、費用等成本基礎信息的統計生產臺賬并提交財務部。
第四條成本核算范圍
(一)為生產商品而發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及動力費和制造費用計入制造成本。
1、直接材料:包括產品生產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形成產品實體的原材料、外購配套件、工序間外協作件以及其他有助于產品形成并能直接歸屬于產品的輔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人工:直接從事產品生產的工人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以及職工福利費。
3、燃料及動力費:直接用于產品生產的外購及自制的燃料和動力。
4、制造費用:由產品承擔,不能直接計入產品成本的有關費用,主要指各生產部門管理人員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費、其他物料消耗、修理費、試制檢驗費、技術資料費、勞務費、辦公費、差旅費、運輸費、折舊費、勞動保護費、水電費、低值易耗品攤銷、業務招待費、通訊費、保險費、租賃費及其他費用。
(二)下列各項支出不得計入成本。
1、資本性支出,即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支出。
2、違法經營罰款和被沒收財產損失。
3、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
4、災害事故損失賠償。
5、各種捐贈支出。
6、各種贊助支出。
7、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五條成本管理辦法流程
見附件1:成本管理辦法流程圖
第六條成本管理辦法流程要求
成本核算工作必須在不斷加強與完善各項基礎管理工作的前提下進行,使成本費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礎。
(一)制度制定
1、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建立財務部一級成本管理辦法的流程和職責分工,制訂相應管理辦法并根據成本管理辦法制訂成本核算標準,定期在相關系統中對核算標準進行維護。
2、各生產職能部門依據本辦法制定各成本信息基礎資料統計臺賬管理制度。
3、各生產班組依據本辦法建立二級成本核算管理的流程和職責分工,制定各成本信息基礎資料統計臺賬管理制度。
(二)成本核算要求
1、倉庫統一在每月25日結賬,成本費用計算期應為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計入當月成本的費用要素消耗和產品產量的起止日期須與成本計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
2、成本核算必須堅持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應真實準確反映特定會計期間的成本水平的經營成果。
3、根據計算期內完工驗收入庫的產品數量、實際消耗情況計算產品的實際成本,不得以預算成本、目標成本代替實際成本。
4、遵循誰受益誰承擔費用的原則確定成本核算對象,對生產和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應設置成本費用臺賬,以審核無誤手續齊備的原始憑證為依據,對成本項目在各成本核算與管理對象間進行分配,做到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5、成本核算中的各項具體方法(包括材料計價、費用分配方法、完工產品和在產品成本計算等),前后各期必須一致,不得隨意變更。
(三)物料管理與核算信息歸集:各生產職能部門、班組按核算要求在指定時間內歸集截止至各月最后一天的當月成本信息資料,提供給財務部或財務服務中心,并應當確保所提供歸集信息與實際領用一致。
1、生產部門歸集統計各個項目產品及車輛的物料(包括原材料、外購件、工序間外協件,其他輔料)領用、退回、回收信息臺賬并提供給財務部,為原料成本核算提供審核核對依據。
2、生產調度中心歸集統計各個項目產品及車輛實際生產工時信息并提供給財務部,為成本核算分配提供依據。
3、其他生產各職能部門(包含質檢、維修、生產管理辦公室等)歸集統計資材、備件領用、退料和質量異議、回收臺賬等信息,并提供給財務部或服務中心,為資材備件、其他輔料,維修等成本核算審核核對提供依據;
4、綜合管理部歸集統計生產技術部上報的月度工資統計表核定并編制公司月度工資表(按照費用類別明細編制),為直接人工、制造費用核算提供依據;
5、綜合管理部統計歸集公司月度水、電、氣等能源分配表結合生產系統提報的用量分配表核定后提供給財務部,為動力成本費用核算提供依據。
(四)數據歸檔
財務部完成月度成本核算后應對各類成本數據和報表進行歸檔管理。每年末實施成本會計系統年關賬,建立新年度成本系統檔案。
第七條附則
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自生效之日起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