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獎懲規章制度范本大全
制度的存在使社會中的每個人都能夠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了解自己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以及如何去做。下面小編給大家提供一些員工獎懲規章制度范本大全參考,希望對大家寫員工獎懲規章制度范本大全有幫助。
員工獎懲規章制度范本大全篇1
第一章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避免交通違章,積極預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加強對公司駕駛員、車輛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公司駕駛員、車輛安全管理考核機制,特制定本考核獎懲制度。
第二章適用范圍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公司各部門、駕駛員、車輛日常安全管理。
第三章編制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二、公司駕駛員、車輛管理制度。
第四章一般規定
發生違反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規定屬我方責任的交通事件且損失低于10000元(含)者定為一般交通事件,發生人身重傷、車輛丟失等我方責任的交通事件或損失超過10000元的交通事件定為重大交通事故。
第五章責任劃分
一、公司車輛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對車輛負責人、駕駛員進行培訓、駕駛證取證、車輛保養、定檢、損壞維修、購買車輛保險、保險索賠等工作。
二、公司車輛管理部門負責駕駛人員資質、交通違章、車輛配置常用工器具、車輛應急物品、車輛衛生、日常培訓等檢查監督工作,是車輛安全管理監督部門。
三、各分公司分別是本部門車輛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部門,是考核實施細則在本部門的直接執行者。
第六章考核實施細則
第一條部門考核實施細則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要求,應對駕駛員進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通過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增強職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提高遵守交規的自覺性,避免交通違章,積極預防交通事故,聯系相關部門,定期進行車輛保養、定檢,及時進行損壞維修、購買車輛保險等工作,及時進行車輛技術檔案和有關臺帳的建立、管理和監督。未按要求完成或未按時完成上述工作,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對責任部門進行處罰。
二、公司各個部門對本部門車輛負責人、駕駛員具有直接管理責任,如車輛發生刮擦、碰傷、翻車、嚴重損壞及嚴重交通事故,責任部門應及時向公司報告,因管理不力導致本部門出現交通事故,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對發生交通事故部門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二條車輛駕駛人考核實施細則
駕駛員應模范地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維護好交通秩序。駕駛員要做到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如存在下列行為,一經發現,給予相應的處罰:
一、嚴禁酒后開車,發現一次,處以罰款500元,予以辭退;
二、嚴禁超速行駛(高速公路不高于90km/h,省道不高于60km/h,鄉村道路不高于40km/h,山區道路不高于30km/h),發現違反規定一次,處以罰款200元;
三、嚴禁開斗氣車,發現一次,處以罰款100元;
四、嚴禁疲勞駕駛,發現一次,處以罰款100元;
五、嚴禁將機動車交給非內部駕駛證人員駕駛,發現一次,處以罰款200元;
六、未經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使用,一經發現,處以罰款500元;
七、遇大雨、大雪、大霧、沙塵暴等惡劣天氣時,應盡量不出車或少出車。未經主管領導批準,強行出車者,給予警告處分。
八、駕駛員無故不參加安全培訓和例會者,一次返款200元;
九、根據公司準駕制度,行車時車輛駕駛人必須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行車證、從業資格證、道路運輸證等相關證件材料,如因忘記攜帶,被交管部門處理,主要責任由車輛駕駛人個人承擔;發現手續不全,強行出車被交管部門處理,全部責任由車輛駕駛人承擔;
十、駕駛人駕駛車輛超限超載2次者,到公司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寫出檢查及保證書;
十一、因疏忽大意,導致車輛被盜,車輛駕駛人承擔主要責任
第三條重大交通事故處理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經公司辦公會確定考核結果,年度安全目標考核不因事故后的處罰而免除。
第五條獎勵辦法
一、對遵守交通規則,一年內無任何交通事件,經公司辦公會確定給予一定獎勵;
二、提前預見危險,并及時提醒駕駛員注意,避免事故發生,經上報批準,進行適當的獎勵。
第四條檢查與評價
一、本制度由公司技保處負責檢查本考核細則的執行情況。
二、本制度由公司技保處部負責解釋。
三、本制度通過實踐不斷修改、完善。
員工獎懲規章制度范本大全篇2
一、獎勵
1、工作效果很好、成績顯著者可獲得專項獎(如工作態度優秀、成績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績等);
2、凡在市、區學會或教科研中發表的優秀論文(或經驗總結)可獲得個人獎勵。凡每學期評出的優秀個人、班組可獲得獎勵;
3、輔導幼兒參加各種比賽獲得名次的可獲得獎勵;
4、每學期招生工作做得好給予獎勵,設全勤獎,安全獎。
5、遇到緊急情況,能保護幼兒、園內財產安全或機智的避免事故發生的給予獎勵。
二、懲罰:
1、不服從工作安排,故意擾亂工作或影響團結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0元,后果嚴重的立即解聘。
2、當班人員工作失職,造成幼兒摔跤,導致骨折、脫臼、縫針、食物中毒、消毒不嚴格等事故要負全部責任,并根據幼兒受傷或具體情況,扣除當月20%以上的工資并取消該安全獎和評優資格。
3、工作擅離職守,干私活或早退等扣10元;無請假又不來上班扣50元/天;值中午班時睡覺扣5元/次。
4、因工作失職發生幼兒走失,造成不良后果則由當班人員負全部責任并扣除當月全部工資,立即解聘;未造成嚴重后果的,扣除10%以上的工資,取消安全獎。
5、凡違反職業道德規范和本園師德要求,體罰、變相體罰或虐待幼兒,因自己的言行影響集體榮譽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懲罰或解聘。
6、當班人員未關(鎖)門窗造成物品丟失按物價賠償,期末清點物品數目不齊由各班人員賠償。
7、各班主任按時制定各項計劃,更換“家長園地”內容,副班協助,無按要求完成此工作扣5元/次。
8、工作馬虎、幼兒生病沒處理好,幼兒毛巾、茶杯等無消毒,活動室、寢室、桌面、廁所等不整潔、不干凈扣5元/次。
員工獎懲規章制度范本大全篇3
總則
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懲罰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員工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又要保障酒店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獎懲的原則
一.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定,員工的崗位職責、工作流程、工作目標和臨時工作任務。
二.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酒店對員工的要求,才能夠給于獎勵。
三.員工的表現達不到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根據情節不同均要給于相應警告和懲罰。
四.員工獎(懲)單必須送當事人,經當事人簽字方可生效。
五.對酒店內部的任何處理和處分總經理有特赦權。
六.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獎勵。
1.金點子獎:為改進酒店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有所成效者,獎個人20—200元。
2.拾金不昧獎:酒店范圍內拾到失物如實上交者,視情節獎個人10—100元。
3.見義勇為獎:為維護酒店員工和客人生命財產安全做出貢獻,勇于揭發違法亂紀。視情節獎30—300元。
4.優質服務獎:工作認真負責,服從安排,任勞任怨,能出色完成或超額完成本職工作,受到同事或客人表揚,事跡突出者,獎個人20—50元。
5.樂于助人獎:超出工作職責范圍,為客人同事主動提供幫助,事跡突出者,獎個人10—50元。
6.全員促銷獎:非營銷人員為酒店營銷工作做出貢獻者,按《全員促銷獎勵辦法》予以獎勵。
七.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并處于罰款;
1.上班遲到5—20分鐘,視為遲到,未經允許提前下班5—20分鐘,視為早退,每次遲到早退罰款5元;管理人員每次15元;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按曠工半日處理;無故曠工一天按當月三個工作日的工資總和進行扣罰;并以此類推計算。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押金工資不予發放(所有未按正常辭職手續離職)。
2.上班時間長時間在洗手間逗留,接打私人電話者,一經發現,罰款10元。
3.儀容儀表未達標者,罰款5元。(包括不著工裝,不戴工牌)。
4.工作時間不得擅自脫崗、竄崗,發現一次,罰款5元。
5.上班時竄崗,聚眾聊天、打鬧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扣10元。
6.上班時站位姿勢不合格、位置不正確,罰款5元。
7.偷吃東西一次罰款20元,帶走酒店客人未消費完的商品視為偷竊,罰款30元。
8.遭客人投訴者,輕者罰款30,給酒店帶來損失者,罰款50—100元。
9.同事之間吵架,每人罰款10元。同事之間打架,每人罰款20元。
10.上錯菜品,商品者,該菜品、商品產生費用由當事人承擔,并處以罰款為該菜品、商品價格的50%,相關經手人共同承擔該罰金。
11.檢查酒店各部門、8F員工宿舍衛生不合格者,每處罰款10元。
12.私自挪用備用金,營業款罰100元。屢教不改者予以開除。
13.客人跑單按跑單金額的100%賠償,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當事人60%、經理領班40%)
14.客人買單一律在收銀處結帳,嚴禁個人交易行為,一經查處按買單金額的200%罰款。三次不改者,予以開除。
15.收銀員要按時上交簽單和免單的單據,未按時交者罰款5元。(手續完善后的,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三天)
16.進出酒店不走員工通道者罰款5元。(特殊情況除外)
17.不愛護酒店的設備設施者,罰款20元。
員工獎懲規章制度范本大全篇4
(一)表彰與獎勵
1、表彰與獎勵的條件和分值
(1)對餐廳管理、服務做出重大貢獻者,視成績大小獎勵3~20分。
(2)工作突出,半年內未出差錯者,獎勵2~5分。
(3)服務質量高,服務意識強者,獎勵2~10分。
(4)嚴格控制成本,取得明顯經濟效益者,獎勵2~20分。
(5)積極處理突發事件且使餐廳免受損失者,獎勵2~50分。
(6)服務周到、熱情,并經常獲得顧客口頭表揚或書面表揚者,獎勵1~5分。
(7)拾金不昧者,獎勵2~10分。
(8)舉報跑單、多收顧客的錢財或其他有損餐廳利益的行為并查有實據者,獎勵1~10分。
(9)對餐廳經營提出有價值的建議者,獎勵2~20分。
(10)積極介紹客戶且銷售成績突出者,獎勵2~10分。
(11)對保護餐廳人員、財產安全有特殊貢獻者,獎勵2~10分。
(12)幫助顧客解決困難,受到顧客表揚者,獎勵2~20分。
(13)能顧全大局,主動加班者,獎勵1~5分。
(14)能妥善處理顧客投訴者,獎勵1~2分。
(15)在規定時間內圓滿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者,獎勵1~3分。
2、表彰與獎勵方式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10分,給予口頭表揚;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20分,給予通報表揚;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30分,頒發獎狀和獎品;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40分,給予獎金;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50分,給予獎金;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60分,給予獎金;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70分,給予獎金;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80分,給予獎金;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100分,給予獎金并增加工資。
3、表彰與獎勵的程序
(1)獎勵分值由樓面主管和經理視具體情況決定。
(2)口頭表揚、通報表揚由主管和經理視具體情況決定并執行。
(3)頒發獎狀、獎品和獎金,由樓面經理報總經理辦公室,經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后由樓面部執行。
(二)處罰細則
1、一般過失
(1)遲到早退者,每次扣1~4分。
(2)儀容儀表不整,不佩戴工號牌者,扣1~5分。
(3)上下班不使用員工通道者,扣1分。
(4)在酒樓內隨地吐痰,亂丟雜物、果皮者,扣1~3分。
(5)當班時串崗、聊天,擅自調班者,扣1~3分。
(6)在餐廳內大聲說笑,嬉戲打鬧者,扣1~3分。
(7)不禮貌待客,缺乏熱情者,扣1分。
(8)非當班時,私自在客用場所逗留、閑逛者,扣1~3分。
(9)將無關人員帶入工作崗位并逗留者,扣2~5分。
(10)未經允許使用供給顧客的設備、設施、用品者,扣1~3分。
(11)工作不積極,怠慢顧客,引起顧客不滿者,扣1~3分。
(12)工作態度不認真,工作時間內做工作以外的事,視情節輕重扣1~5分。
(13)違反安全規則和保密守則者,扣1~5分。
(14)不尊重領導,不服從上級的工作指令和工作調動者,扣2~5分。
(15)不按手續和制度處理業務者,扣1~5分。
(16)有嚴重或重大過失者,按照酒樓相關規定處理。
2、處理方式
(1)每季度扣分累計達到10分,給予批評教育。
(2)每季度扣分累計達到15分,扣發工資50元。
(3)每季度扣分累計達到20分,扣發工資100元。
(4)每季度扣分累計達到30分,扣發當月工資,停職檢查。
3、處罰程序
(1)由領班或發現人報告樓面主管或經理,由樓面主管或經理視情況決定具體扣分。
(2)批評教育由領班或經理決定并執行。
(3)普通員工扣發工資、停職檢查及解聘等,由樓面經理執行;領班以上者報總經理,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后,由樓面部執行。
員工獎懲規章制度范本大全篇5
為調整樂咖啡自營業以來出現的各種工作態度不端正及浪費問題作出以下懲罰制度,希望各位同事嚴格按照標準工作,認真對待每一件工作。
獎勵制度:
1.愛崗敬業獎:愛崗敬業,時刻維護集體名譽和利益,對工作認真負責,對同事團結友愛,經常主動幫助別人者,經領導評員工綜合議獎勵100元。
2.小小建議家: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者,經評估采用獎勵200元。
3.當月滿勤獎:當月未出現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公司給予滿勤獎100元(除串休工休假)。
4.優秀環境維護獎:在職期間積極打掃學校衛生,維持學校環境整潔,得到領導同事一致認可者,獎勵100元。
5.團隊合作默契獎:與同事間相處融洽,遇到問題積極樂觀面對,能夠和諧處理同事間矛盾者給予100元獎勵。
6.最美服務獎:認真完成本餐廳各項工作,學習任務,品德高尚,業務技術精,服務態度好,經常受到顧客在意見卡上書面表揚者,獎勵100元。
罰款制度:
1.不保持儀表的整潔及工作服整齊,每次罰款50元。
2.上班期間聚堆聊天、串崗、打鬧、高聲喧嘩或發出不必要之聲,每次罰款50元。
3.工作期間,工作散慢,粗心大意,每次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00---7:00遲到、早退:罰款10元/次(超過半小時20元/次),超過3個小時無故未到者按曠工情況處理。曠工:教師無故曠工當月扣除100元,如無故曠工三次,立即開除,并追究相關責任,賠償相應損失。
5.整理打掃衛生不合格,無故減少服務項目者,每次罰100元。
6.廚具、吧臺設備及餐具擺放不規格者,每次罰款100元。
7.見顧客及上級、同事不主動問好者,每次罰款50元。
8.帶情緒上崗,對工作敷衍了事,給賓客臉色、服務態度不好、與賓客頂嘴者,每次罰款100元。
9.浪費餐廳物品,因工作失誤造成損失者,每次罰款200元。
10.擅自脫崗,當班看上網、打電話,每次罰款100元。
11.對上級不禮貌,違背不服從管理,或上級合理的工作安排指令者每次罰款100元。
12.客人入座,不主動給客人推送茶水及介紹菜譜消費項目者,罰款50元。
員工獎懲規章制度范本大全篇6
為了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加強員工的組織紀律性,提高員工的競爭意識,開展勞動競賽,促進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種類:
考核分月考核和年度考核,月考核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評比打分,年度考核由主任與管理處各部門負責人組成考核小組進行評比打分,日常的記錄、檢查由各班組負責人進行記錄。
二、考核頻度:
考核每月進行一次,年度總評一次。
三、考核標準:
考核內容及標準詳見考核評分表。
四、獎懲:
1、每月考核平均分在9分以上為達標,可領取當月全額效益工資;8-8.9分為基本達標,可領取當月效益工資的90%,7-7.9分可領取當月效益工資的80%,6-6.9分可領取當月效益工資的50%,6分以下取消當月效益工資;
2、年度扣分累計在10分以下者,可領取全額年終獎,扣分在10-18分之間的可領取90%的年終獎,扣分在18-26分之間可領取70%的年終獎,扣分在26-36分之間可領取50%的年終獎,36分以上者取消年終獎;
4、連續二個月考核在6分以下者辭退或給予行政處分。
五、適用范圍,管理處全體員工。
員工獎懲規章制度范本大全篇7
1.目的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使公司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及崗位員工在各自工作范圍內,切實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障員工人身安全與健康。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沾化分公司所有單位及人員。
3.管理要求
4.組織機構為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工作,成立分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小組,下設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
4.1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小組:
組長:分公司總經理、
成員:分公司副總經理、生產部部長、生產部各專業管理人員、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部長、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各專業管理人員、職工代表等。
4.2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公室:
主任: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部長
副主任: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副部長
成員: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員
5.考核范圍、形式及時間安排
5.1考核范圍沾化分公司所屬各單位。
5.2考核形式采取現場檢查與查管理臺帳、查檔案、查資料及抽考相結合的形式。
5.3時間安排實行每月考核一次,年終統算。
6.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項目與考核標準:
6.1安全基礎管理考核:
序號考核標準責任單位考核標準對中層管理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考核標準
6.1.1車間、部門、工段、班組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及員工與班組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沒有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的單位罰款1000元,沒有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的班組罰款500元。主任(書記)罰款200元,副主任罰款160元,工段長罰款100元,班長罰款80元
6.1.2按規定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資金交納不到位罰款1000元主任(書記)罰款200元,副主任160元,安全員100元。
6.1.3按時出臺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計劃沒有每項罰款安環部1000元,沒有執行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計劃的車間,每項罰款100元安環部長50元,副部長40元,主任(書記)80元,副主任64元
6.1.4分公司組織的各類安全專業檢查、節日檢查、季度綜合檢查,車間(部門)不按規定時間要求組織檢查。每項罰款1000元主任(書記)200元,副主任160元,安全員60元
6.1.5事故隱患整改沒有按時、按要求整改完成的每項罰款500元,隱患整改項目一時不能整改,又沒有控制和防范措施或措施不落實的罰款5000元主任(書記)200元,副主任160元,安全員60元
6.1.6沒有按照分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的單位每缺一項次活動罰款400元主任(書記)罰款100元,副主任80元,安全員30元
6.1.7按時參加每月的安全例會領導干部遲到罰款100元,缺會120元,安全員遲到罰款40元,缺會50元
6.1.8按時參加各種學習培訓、會議缺一人次扣單位100元,遲到一人次扣單位50元缺一人次扣主任50元,副主任40元,安全員10元
6.1.9化工安全管理制度、職責、操作、檢修規程齊全①職責、制度規程缺一項扣200元,
②條款不明,無可操作性一項扣50元①扣主任(書記)80元/項,副主任64元/項,安全員20元/項②扣主任(書記)50元/項,副主任40元/項,安全員10元/項
6.1.10安全管理臺帳齊全,記錄填寫準確規范①不齊全、空缺每項扣50元
②記錄填寫不規范、不準確扣50元/項①扣主任50元/項,副主任40元/項,安全員10元/項②扣主任30元/項,副主任24元/項,安全員10元/項
6.1.11新工人入廠、工種調換、復工、民工、協議工安全教育率,100%,年度安全教育考試率>98%,安全業務考試合格率100%①三大教育缺1項扣1000元,年度考試率<98%扣1000元。②安全業務考試不及格扣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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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全體員工
第三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獎勵辦法
第五條本酒店設立如下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六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維護酒店利益,為酒店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
第七條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設,為酒店采納;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5.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跡突出;
6.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其他對酒店作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有以上表現,酒店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九條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審核;
3.董事局或總經理批準。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委員會審核,董事局批準;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第十條處罰辦法
第十一條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警告;
2.記過;
3.降級;
4.辭退;
第十二條員工有以下行為給以警告處分
1.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無故不參加酒店安排的培訓課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牌;
10.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警衛或管理人員查詢;
11.破壞環境衛生
第十三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
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
2.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
5.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6.在禁煙區吸煙者;
7.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
8.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降級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酒店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損失;
4.泄漏生產或業務上機密;
5.違反酒店規定帶進出物品;
6.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毀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損失;
9.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
10.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辭退處分:
1.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
2.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酒店誤信而遭受損害;
3.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4.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
5.蓄意損壞酒店或他人財物;
6.故意泄漏技術、營業之秘密,致使酒店蒙受損害;
7.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執行董事局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酒店資才,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貪污、盜竊、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泄露酒店秘密,把酒店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散布謠言,損害酒店聲譽或影響股價穩定的;
17.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8.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
19.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酒店秩序;
20.在酒店內賭博;
21.在酒店內有傷風化行為;
22.在禁煙區內吸煙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經營秩序;
23.經常違反酒店規定屢教不改;
24.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
25.因行為不當,酒店無法再對其信任;
26.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
第十六條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酒店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定賠償酒店損失;
1.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一50%;
2.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第十八條企業領導發現本企業員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告;員工也可向上述部門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九條監察部監察委員會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經總經理或董事局批準后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批準,交有關部門執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二十條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
員工獎懲規章制度范本大全篇9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教育、引導員工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鼓勵先進弘揚正氣,懲罰違紀抑制錯誤,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營造良好的組織環境,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員工獎罰制度。
第二條公司堅持獎罰分明、有功必獎、有過必罰原則,獎勵上物質與精神結合,懲處上先教育后處罰,旨在通過員工行為的正確引導和榜樣激勵,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建立一支德才兼備的員工隊伍,增強公司防范風險和對外競爭的實力。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節獎勵
第四條企業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特別貢獻獎三種。
第五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獲得獎勵:
(1)執行公司規章制度,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現;
(2)熱心服務,有顯著善行佳話;
(3)檢舉違規或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
(4)發現職責以外的故障,予以上報或妥善處理;
(5)對經營業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議,得到采納實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顯著成績;
(7)忠于職守,積極負責,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
(8)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跡突出;
(9)領導有方,帶領員工出色完成各項任務。
第六條對以上事項,由總經理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給與表揚或現金獎勵。
第三節懲罰
第七條懲罰包括批評、罰款或降職、辭退。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評。
(1)工作時間未經批準離崗或竄崗;
(2)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
(3)妨礙工作或企業秩序,情節輕微;
(4)不按規定著裝;
(6)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時間外出辦私事或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8)團隊意識差,各自為政,未能很好配合其他人員或其他部門工作的;
第九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罰款、降級或辭退處理:
(1)上班遲到提出警告,當月累計達三次及以上,每次罰款20元。
(2)曠工1天,除扣發當日基本薪資再罰款50元,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開除。
(3)下班后不關電燈以及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提出警告并處以罰款20元/次。
(4)未按企業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丟失、盜用等視情節輕重處以100元罰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別嚴重者予以降級、降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5)損毀公物除照價賠償外,另視情節處罰金50元;如查實屬故意行為,視情節輕重加罰100~500元,并警告一次。
(6)績效考核不合格者(100分為合格),扣發當月薪金的30%。對所在崗位不稱職者,首先調離該工作崗位,調離后在新崗位仍不能勝任者予以辭退。
(7)利用職權、工作之便損公肥私,在對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禮金,給企業聲譽帶來不良影響者,處以罰款并解除其勞動合同,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8)員工違反公司制度后,給予警告處分,對徇私舞弊、收受賄賂等嚴重違反職業操守的行為直接給予開除處分,由此給公司造成的相關損失由責任人負責賠償。
(9)其他違反企業制度和規定的行為,按相關制度或規定處理。
(10)銷售部門獎罰措施按銷售部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節附則
第十條各部門可本著因地制宜、有效激勵原則,根據本制度匯編制定本部門的相關獎懲辦法,報公司綜合辦公室備案后經總經理簽字后執行。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由總經理簽字后公布執行,由人事行政管理部門監督。
員工獎懲規章制度范本大全篇10
一、編制目的
為加強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保證項目安全生產各項目標落到實處,將考核、激勵、處罰貫穿于安全管理的始終,特制定本制度。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
4、《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建設管理辦法》
5、《江蘇省公路水運品質工程評價實施細則》
6、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招標文件、合同文件等。
三、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__工程,各參建單位應將本制度作為各自管理制度編制依據之一,制度之間應相互關聯,目標一致,動作協調。
四、考核原則
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以量化的工作成果為依據,并注重整改的落實和反饋。本考核獎懲是指工程建設過程中,對總監辦和項目經理部采取計分和經濟獎懲相結合的方式實施的考核獎懲。
五、考核方法
1、考核評分由項目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開展,按照招標文件、項目辦相關管理制度、平安工地建設等有關規定,結合上級部門檢查通報、項目辦檢查通報和日常安全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對項目經理部、總監辦進行百分制打分。考核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為優,80分至90分為良,70分至80分的為中,70分以下的為差。
2、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當期考核為差,包括的情形有:發生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未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事故后,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逃匿的。
六、獎懲規則
1、獎懲由項目辦結合上級部門檢查通報、項目辦檢查通報、日常安全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按照《__工程安全獎懲標準》(附件1)根據實際情況實施,對于標準清單未涵蓋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可依據檢查反饋意見視情節比照其他條款進行處罰。
2、對于本制度中考核結果為優的總監辦和項目經理部,將分別獎勵1000元/次;考核結果為良的,不獎不罰;考核結果為中的,對總監辦和項目經理部提出警示;對于考核結果為差的,將對總監辦和項目經理部分別處罰20__元/次。
3、對上級部門及項目辦在現場管理或檢查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紅線”問題的標段,除對項目經理部進行經濟處罰外,對總監辦實行連帶經濟處罰制度,按所監理標段處罰額的10%進行處罰。總監辦在現場管理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項目經理部存在的問題,不對總監辦進行處罰。
4、總監辦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隱患問題,可下發處罰通知單,處罰金額可參照本制度的獎懲標準執行,并于每季度末將處罰依據和結果匯總后報項目辦安全科。安全科每季度對項目辦及總監辦在安全管理中發生的獎懲金額進行匯總登記,最終獎懲金額在相應階段勞動競賽獎勵基金中予以結算。
5、如本制度處罰標準與相關法律法規或上級文件內容有沖突的,應遵照其規定進行處罰。
七、附則
1、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項目辦負責解釋和補充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