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獎懲制度實施細則下載
規章制度是指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制定的,那么關于員工獎懲制度應該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編準備的一些員工獎懲制度實施細則免費下載,僅供參考。
員工獎懲制度實施細則下載篇1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服務于每一位客戶,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度,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
一、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不得越級打小報告、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書寫文字報告交于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復!
二、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毀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機密;
三、上班不得遲到、早退、礦工;上崗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
四、員工上班實行輪牌制,不得搶牌、挑牌、跳牌;更不準拒客、挑客;
五、員工工作期間操作必須按照技術流程完成,不得偷工減料,欺騙顧客;
六、工作時接聽私人電話不得超過3分鐘,衛生實行區域包干制,必須做到整潔干凈;
七、認真聽取每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偷盜公司財物者交于公安部門處理
八、本公司給員工繳納員工意外保險。
九、員工服務態度:
1、熱情接待每為客戶(您好!歡迎光臨!請~!)。作好積極、主動、熱誠、微笑的服務;
2、了解各產品的性能,向客戶合理的介紹;(工作中———不好意思!請稍等!對不起!走路輕、說話輕)
3、工作后———對本次服務是否滿意?麻煩您對我們的服務多提寶貴意見!跟單!請慢走歡迎下次光臨!
十、員工獎罰規定:
1、全勤獎勵100元,遲到、早退、每半小時扣罰10元;曠工一天扣罰200元,工作時間不允許請假,請假一天扣除當日工資,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病假必須出具醫院證明,每天扣除當日的工資;
2、每三個月進行評選優秀員工,獎勵200元;(條件:必須全勤員工、業績名列前三位者、無客戶投訴者、無拒客者;)客戶投訴將取消本次上鐘業績,拒客一次扣罰30元;
3、衛生區域不清潔扣罰5元/次,工作完畢后未整理干凈者扣罰5元/次;
4、上崗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違者扣罰10元/次;上鐘時接聽私人電話不得超過1分鐘,違者扣罰5元/次;
5、必須服從分配、服從管理,違者扣罰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電腦者扣罰50/次;
6、透露公司機密(產品原價、客戶檔案、工資待遇)查明屬實將扣除當月工資的60%;
十一、入職條件:
1、填寫員工入職表,按入職須知執行規定;
2、甲乙雙方簽定勞務合同書,合同期最少為一年;
3、合同期間必須遵守本公司規章制度;
4、員工入職后前三個月將不定業績任務,之后將按公司所定業績任務完成業績;
十二、辭職條件:
1、員工合同期滿后方可離職,離職將發放所有工資與歸還培訓費和物雜費;合同期滿后如繼續續約者將當次獎勵100元,并在原有底薪上加30工資;
2、未滿合同期如需離職者必須提前1個月提呈辭職報告,書寫詳細理由批準后方可離職,離職只發放工資,培訓費和物雜費將予以扣除而作為違約金;
3、未滿3個月而要離職者只發放工資的40%,其余部分與物雜費、培訓費作為違約金而予以扣除;
十三、辭退員工將不發放任何工資待遇,辭退條件如下:
1、連續曠工2次;(不請假私自休息)
2、拒客3次;(不服從領導分配)
3、泄露本公司機密1次;
4、偷盜本公司財物者;
十四、員工離職、辭退后在兩年內不得向外透露本公司商業機密,如對本公司造成不良后果責任將由對方負責,并向有關單位提起訴訟!
公司宗旨:敏銳觀察和自我創新,以時尚品質、溫馨、潮流為產品風格,以信譽、創新、完美經營為理念,以包裝精美、質量上乘、價格合理、服務優質、信譽良好為追求目標!
員工獎懲制度實施細則下載篇2
一、績效考核規定:
1)主管級以上(含主管級、不含分店店長)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和考評表并用形式執行;第一檔(優秀檔)分數為90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75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60分。
2)主管級以下(不含主管級)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形式執行;第一檔(優秀檔)分數為90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75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60分。
3)累計12月績效考核為一個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為一個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內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將處罰單按崗位分類匯總,上報行政人事部進行統計。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對各部門和各分店考核成績匯總后報財務部。
5)領班級以上(含領班級)績效考核分數為百分制,扣分執行,月底匯總;績效獎金具體發放金額是根據月績效考核成績剩余分數匯總,達到相對應檔位分數,領取相應的績效獎金;未達標月績效獎金取消;若月績效考核分數出現負數,負分部分將按照5元1分的標準在固定工資中扣罰。
6)基層員工績效考核以績效獎金一檔位基礎分數,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數為績效獎金;若月底績效分數出現負分,負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標準進行扣罰。
7)分店店長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
崗位職責、團隊建設與管理合格率、營業指標完成率幾方面。
8)主管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9)領班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10)基層員工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二、公司部門、分店獎罰流程:
1、直屬上級下獎罰單—受獎罰人簽字確認—執行—周匯總分類報行政人事部審核備檔。
2、行政檢查獎罰流程:檢查部門對店長下獎罰總單—店長對獎罰總單簽字確認—店長根據總單下獎罰單—執行—周匯總分類報行政人事部審核備檔。
3、獎罰權限:
1)公司、分店有權取消員工績效獎金的管理人員:
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
2)公司、分店獎懲權限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
3)公司各部門獎懲權限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財務經理、采購部長、營銷經理;
4)分店有權取消員工績效獎金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店長
5)分店獎懲權限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店長
6)分店獎懲權限為3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
廚師長(見習廚師長)、前廳經理(見習前廳經理)
7)分店獎懲權限為2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組長(見習組長)
注:
1)各級管理人員嚴格按照此規定,行使權限;如超出權限,可向自己直屬上級申請執行;
2)如公司各部門經理空崗,由總經理指定該部門下一級管理人員暫為執行此權限;見習崗位的各級管理人員,直接可以行使此權限。
3)同級別管理人員之間行使獎懲權限,必須由直屬上級管理人員簽字確認;行政人事部經理除外。
4)管理人員不得以累計獎懲的形式,規避權限行使。
三、獎勵制度細則:
(一)在執行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當月予以21-50分獎勵: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經濟效益特別突出者;
2)分店經濟效益長期保持穩定并有一定增長幅度者;
3)戰勝嚴重或特殊困難,使分店保持較好經濟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廣價值,經濟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營銷策劃方案對公司系統內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顯的實際效果并被采納者;
6)針對公司的管理、營運、發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者;
7)積極致力于新產品的開發,其創造、發明對公司的發展具有重大影響者;
8)所領導的分店受到當地政府或職能部門授予榮譽稱號者;
9)其它具體情況;
(二)各分店員工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當月予以2-20分獎勵:
1)行政檢查多次受到表揚者;
2)顧客給予口頭、書面、電話表揚;
3)在店長帶領下分店全員月績效考核合格率達到98%以上;
4)努力鉆研業務,對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發明、創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議被采納、成效突出者;
5)愛店如家、積極工作、熱情服務,為本店贏得榮譽者;
6)妥善幫助客人處理困難,受到客人高度贊揚者;
7)努力拓展業務,對本店經營有特殊貢獻者;
8)控制開支、節約有顯著成績者;
9)同壞人、壞事和不良傾向作斗爭,舍己為人,保護賓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資財方面有突出成績者;
10)在特殊情況下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11)拾到客人遺失的貴重物品或現金上交或歸還失主者;
12)檢舉損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為,經查屬實:向公司舉報本店管理人員違犯規章制度經查屬實者;
(三)其它獎勵:
1)月績效考核員匯總
員工流失
率控制在5%以內,節省部分按照店長3分/人,前廳經理、廚師長按照2分/人獎勵。
2)年度匯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8次,年度績效考核加5分;
3)年度匯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10次,無須考評可直接晉級。
員工獎懲制度實施細則下載篇3
為調整樂咖啡自營業以來出現的各種工作態度不端正及浪費問題作出以下懲罰制度,希望各位同事嚴格按照標準工作,認真對待每一件工作。
獎勵制度:
1.愛崗敬業獎:愛崗敬業,時刻維護集體名譽和利益,對工作認真負責,對同事團結友愛,經常主動幫助別人者,經領導評員工綜合議獎勵100元。
2.小小建議家: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者,經評估采用獎勵200元。
3.當月滿勤獎:當月未出現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公司給予滿勤獎100元(除串休工休假)。
4.優秀環境維護獎:在職期間積極打掃學校衛生,維持學校環境整潔,得到領導同事一致認可者,獎勵100元。
5.團隊合作默契獎:與同事間相處融洽,遇到問題積極樂觀面對,能夠和諧處理同事間矛盾者給予100元獎勵。
6. 最美服務獎:認真完成本餐廳各項工作,學習任務,品德高尚,業務技術精,服務態度好,經常受到顧客在意見卡上書面表揚者,獎勵100元。
罰款制度:
1.不保持儀表的整潔及工作服整齊,每次罰款50元。
2.上班期間聚堆聊天、串崗、打鬧、高聲喧嘩或發出不必要之聲,每次罰款50元。
3.工作期間,工作散慢,粗心大意,每次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 上午8:30---11:30 下午1:00---7:00遲到、早退:罰款10元/次(超過半小時20元/次),超過3個小時無故未到者按曠工情況處理。曠工:教師無故曠工當月扣除100元,如無故曠工三次,立即開除,并追究相關責任,賠償相應損失。
5.整理打掃衛生不合格,無故減少服務項目者,每次罰100元。
6.廚具、吧臺設備及餐具擺放不規格者,每次罰款100元。
7.見顧客及上級、同事不主動問好者,每次罰款50元。
8.帶情緒上崗,對工作敷衍了事,給賓客臉色、服務態度不好、與賓客頂嘴者,每次罰款100元。
9.浪費餐廳物品,因工作失誤造成損失者,每次罰款200元。
10.擅自脫崗,當班看上網、打電話,每次罰款100元。
11.對上級不禮貌,違背不服從管理,或上級合理的工作安排指令者每次罰款100元。
12.客人入座,不主動給客人推送茶水及介紹菜譜消費項目者,罰款50元。
員工獎懲制度實施細則下載篇4
一、總則
(一) 目的:
為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鼓勵員工長期為公司服務,獎勵為公司做出貢獻的員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 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 職責:
行政綜合部負責本規定制定、修改、廢止、解釋之起草工作;總經理負責本規定制定、修改、廢止、解釋之核準工作。
(四) 簽署生效: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署之日起生效。
二、程序
(一) 工齡服務獎:
1. 員工每工作滿一年,月工資上浮50元的工齡工資。以此類推,上限為10年。
(二) 年度優秀團隊獎:
1. 評選標準:
①本部門工作高效完成,無拖沓及工作延誤現象出現;
②在部門工作進度、部門內各項工作等關鍵節點把控嚴格,盡全力、想辦法保證工作進度及順利執行,保障公司戰略經營計劃、業績的不斷提升;
③候選部門年度考核業績必須是80分(含)以上;
2. 評選對象:公司各部門(以部門為單位)
3. 評選流程:
年度考核業績在80分(含)以上的部門依據本獎項要求填寫申報材料,如有相關工作成果可作為附件一并提交,經行政綜合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4. 獎勵標準:獎金3000元 。
(三) 年度“優秀員工獎”:
1. 評選標準:
① 保持積極的工作態度,對公司忠誠并具有奉獻精神。 ② 本職工作突出,對公司發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議。 ③ 全年無警告以上懲處。
④ 用心做事,誠信做人,得到各部門同事的認可。
⑤ 全情投入,勇于挑戰,全力達成目標,工作完成出色;能換位思考,協作意識強,表現出高品質的工作水準。 ⑥ 工作滿一年(含)以上員工;
⑦ 個人年度業績考核必須是85分(含)以上;
2. 評選對象:公司全體員工;
3. 評選流程:
由部門內部推薦并填寫申報材料,如有相關工作成果
可作為附件一并提交,經部門負責人同意(推薦)、行政綜合部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4. 獎勵標準:獎金1000元,晉升一檔工資。
(四) 特別貢獻獎:
1. 評選要求:
①在公司經營和內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績,工作成果對公司經營業績及未來發展有重大作用或對管理有重大價值。 ②對本公司有顯著貢獻的特殊行為;對提高本公司的聲譽有特殊功績;
③創新的項目或建議被公司采納、實施,對公司業務的發展或提高,對節省經費、提高效率或對經營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貢獻者;
④對本公司可能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損害能防患于未然,制止或減低損失;
⑤遇到突發事件,如災害事故等,能臨機應變,不懼風險,救護公司財產及人員脫離危難;
2. 評選對象:全體員工
3. 評選流程:
各部門負責人或本人依據貢獻事實填寫申報材料,如有相關工作成果可作為附件一并提交,經行政綜合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4. 獎勵標準:500—10000元,晉升一檔工資,職務晉升優先。
(五) 特別榮譽獎:
1. 評選標準:
在各類比賽或評選活動中獲得名次,為公司贏得榮譽。
2. 評選對象:公司全體員工
3. 評選流程:
個人依據自己所獲獎項進行申報,填寫申報材料時須附獲獎證書(章)、參賽(評)原稿,經部門負責人確認、行政綜合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4. 獎勵金額:
①國際性比賽(評選):一等獎 0元,二等獎15000元, 三等獎 10000元,入圍(選)獎 5000元;
在國際性刊物發表文章 5000元。
②國家級比賽(評選):一等獎 15000元,二等獎10000元, 三等獎 5000元,入圍(選)獎 1000元 ;
在國家級刊物發表文章 3000元。
③省部級比賽(評選):一等獎 10000元,二等獎8000元, 三等獎 3000元,入圍(選)獎 1000元;
在省部級刊物發表文章 1000元。
④市(廳)級比賽(評選):一等獎 5000元,二等獎3000元,三等獎 1000元,入圍(選)獎 500元;
在市(廳)級刊物發表文章 500元。
⑤集團內部比賽(評選):一等獎 1000元,二等獎500元, 三等獎 300元;
在集團或縣級刊物發表文章按公司創作獎勵標準再次獎勵。
(六) “好人好事”獎
1. 評選標準:
① 見義勇為、舍己救人
② 熱心公益、志愿服務
③ 拾金不昧
2. 評選對象:全體員工;
3. 評選流程:
個人或者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4. 獎勵金額:200-0元
(七) 創作獎勵:
1. 評選標準:
①積極創作,用文字、圖片或書法美術作品表達對公司的熱愛和感恩之心;
②所創作作品由公司組織專家評分,得分在80分以上,并在公司網站或內刊上發表;
③所創作作品必須為員工本人原創作品。
2. 評選對象:全體員工
3. 評選流程:
員工每月28日以前將所創作作品交行政綜合部,由公司組織專家評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由行政綜合部在公司網站
員工獎懲制度實施細則下載篇5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全體員工
第三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獎勵辦法
第五條本酒店設立如下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六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維護酒店利益,為酒店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
第七條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設,為酒店采納;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5.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跡突出;
6.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其他對酒店作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有以上表現,酒店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九條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審核;
3.董事局或總經理批準。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委員會審核,董事局批準;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第十條處罰辦法
第十一條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警告;
2.記過;
3.降級;
4.辭退;
第十二條員工有以下行為給以警告處分
1.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無故不參加酒店安排的培訓課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牌;
10.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警衛或管理人員查詢;
11.破壞環境衛生
第十三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
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
2.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
5.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6.在禁煙區吸煙者;
7.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
8.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降級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酒店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損失;
4.泄漏生產或業務上機密;
5.違反酒店規定帶進出物品;
6.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毀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損失;
9.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
10.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辭退處分:
1.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
2.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酒店誤信而遭受損害;
3.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4.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
5.蓄意損壞酒店或他人財物;
6.故意泄漏技術、營業之秘密,致使酒店蒙受損害;
7.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執行董事局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酒店資才,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貪污、盜竊、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泄露酒店秘密,把酒店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散布謠言,損害酒店聲譽或影響股價穩定的;
17.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8.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
19.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酒店秩序;
20.在酒店內賭博;
21.在酒店內有傷風化行為;
22.在禁煙區內吸煙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經營秩序;
23.經常違反酒店規定屢教不改;
24.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
25.因行為不當,酒店無法再對其信任;
26.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
第十六條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酒店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定賠償酒店損失;
1.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一50%;
2.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第十八條企業領導發現本企業員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告;員工也可向上述部門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九條監察部監察委員會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經總經理或董事局批準后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批準,交有關部門執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二十條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
員工獎懲制度實施細則下載篇6
總則
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懲罰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員工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又要保障酒店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獎懲的原則
一.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定,員工的崗位職責、工作流程、工作目標和臨時工作任務。
二.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酒店對員工的要求,才能夠給于獎勵。
三.員工的表現達不到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根據情節不同均要給于相應警告和懲罰。
四.員工獎(懲)單必須送當事人,經當事人簽字方可生效。
五.對酒店內部的任何處理和處分總經理有特赦權。
六.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獎勵。
1.金點子獎:為改進酒店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有所成效者,獎個人20—200元。
2.拾金不昧獎:酒店范圍內拾到失物如實上交者,視情節獎個人10—100元。
3.見義勇為獎:為維護酒店員工和客人生命財產安全做出貢獻,勇于揭發違法亂紀。視情節獎30—300元。
4.優質服務獎:工作認真負責,服從安排,任勞任怨,能出色完成或超額完成本職工作,受到同事或客人表揚,事跡突出者,獎個人20—50元。
5.樂于助人獎:超出工作職責范圍,為客人同事主動提供幫助,事跡突出者,獎個人10—50元。
6.全員促銷獎:非營銷人員為酒店營銷工作做出貢獻者,按《全員促銷獎勵辦法》予以獎勵。
七.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并處于罰款;
1.上班遲到5—20分鐘,視為遲到,未經允許提前下班5—20分鐘,視為早退,每次遲到早退罰款5元;管理人員每次15元;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按曠工半日處理;無故曠工一天按當月三個工作日的工資總和進行扣罰;并以此類推計算。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押金工資不予發放(所有未按正常辭職手續離職)。
2.上班時間長時間在洗手間逗留,接打私人電話者,一經發現,罰款10元。
3.儀容儀表未達標者,罰款5元。(包括不著工裝,不戴工牌)。
4.工作時間不得擅自脫崗、竄崗,發現一次,罰款5元。
5.上班時竄崗,聚眾聊天、打鬧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扣10元。
6.上班時站位姿勢不合格、位置不正確,罰款5元。
7.偷吃東西一次罰款20元,帶走酒店客人未消費完的商品視為偷竊,罰款30元。
8.遭客人投訴者,輕者罰款30,給酒店帶來損失者,罰款50—100元。
9.同事之間吵架,每人罰款10元。同事之間打架,每人罰款20元。
10.上錯菜品,商品者,該菜品、商品產生費用由當事人承擔,并處以罰款為該菜品、商品價格的50%,相關經手人共同承擔該罰金。
11.檢查酒店各部門、8F員工宿舍衛生不合格者,每處罰款10元。
12.私自挪用備用金,營業款罰100元。屢教不改者予以開除。
13.客人跑單按跑單金額的100%賠償,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當事人60%、經理領班40%)
14.客人買單一律在收銀處結帳,嚴禁個人交易行為,一經查處按買單金額的200%罰款。三次不改者,予以開除。
15.收銀員要按時上交簽單和免單的單據,未按時交者罰款5元。(手續完善后的,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三天)
16.進出酒店不走員工通道者罰款5元。(特殊情況除外)
17.不愛護酒店的設備設施者,罰款20元。
員工獎懲制度實施細則下載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公司《員工獎懲制度》,保證售后服務中心業務工作的順利開展,本公司特制訂售后服務中心《員工獎懲制度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對營業人員及其主管、維修人員及其主管在業務工作方面的獎懲作出了具體規定。
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包括業務工作獎懲體系、營業工作獎勵辦法細則、營業工作懲戒辦法細則、維修工作獎勵辦法細則、維修工作懲戒辦法細則等內容。
第四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售后服務中心零配件營業部門及人員、維修部門及人員的業務工作獎懲。
第五條 零配件營業人員、維修人員非業務行為的獎懲及其它部門人員的獎懲辦法悉依《員工獎懲制度》執行。
第二章 業務工作獎懲體系
第六條 業務工作獎勵分為:
(一)嘉獎;
(二)記功;
(三)記大功。
第七條 業務工作懲戒分為:
(一)警告;
(二)記過;
(三)記大過;
(四)解職;
(五)解雇。
第八條 業務工作獎懲計算與考核:
(一)全年度累計三次記功=一次大功;
(二)全年度累計三次記過=一次大過
(三)功過相抵。一次嘉獎抵一次警告,一次記功抵一次記過,一次大功抵一次大過。
(四)全年度累計三次大過解雇。
(五)考評辦法。
1、嘉獎一次當月考核時加1分。
2、記功一次加當月考核時加3分。
3、記大功一次加當月考核時加9分。
4、警告一次當月考核時減1分。
5、記過一次扣當月考核時扣3分
6、記大過一次扣當月考核時扣9分
第三章 營業工作獎勵辦法細則
第九條 提供“行銷新構想”,而為售后服務中心采用,記功一次。該“行銷新構想”一年內使售后服務中心獲利10萬元以上,再記大功一次。
第十條 業務員主動反映可開發的“新產品”而為售后服務中心采用,記功一次。該“新產品”一年內使售后服務中心獲利10萬元以上者,再記大功一次。
第十一條 提供競爭對手動態,被售后服務中心采用為政策者,記功一次。
第十二條 客戶信用調查屬實,事先防范得宜,使售后服務中心避免蒙受損失者,記功一次。
第十三條 開拓“新地區”、“新產品”或“新客戶”,成效卓著者,記功一次。
第十四條 達成上半年業績目標者,記功一次。
達成全年度業績目標者,記功一次。
連續三年度達成業績目標者,記大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標20%(含)—50(不含),記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標50%(含)以上者,記大功一次。
第十五條 凡售后服務中心列為“滯銷品”,業務人員于規定期限內出清者,記功一次。
第四章 營業工作懲戒辦法
第十六條 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將依法提出訴訟。
第十七條 與客戶串通勾結,對公司利益構成損害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解雇。
第十八條 業務人員自親或伙同他人從事與公司業務屬同類業務者,或私自與競爭廠商有業務往來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解雇。直屬主管若有呈報,免受連帶懲罰。若未呈報,不論是否知情,記過一次。
第十九條 業務人員連續三個月未完成銷售任務,調離或解雇。
第二十條 凡利用公務外出時,無故不執行任務者(含:上班時間喝酒),一經查證屬實,以曠職論處,并記過一次。若是干部協同部屬者,該干部解職。
第二十一條 業務人員外出開展工作,無故不向直接上級回手機以確認自己準確位置者,經查證屬實,記過一次。
第二十二條 業務人員因個人原因造成巨額或經常性商品短少者,予以解雇。
第二十三條 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或泄漏職務機密者,一經查證屬實,記大過一次,情節嚴重者解雇。
第二十四條 上半年銷售未達當期銷售目標的70%者,記過一次。
全年度銷售未達銷售目標的80%者,記過一次。
第二十五條 未按規定建立客戶資料經查獲者,記過一次。
第二十六條 不服從上司指揮者:
(一)言語頂撞上司者,記過一次。
(二)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記大過一次。
第二十七條 未經批準私自使用營業車輛者,記過一次。
第二十八條 售后服務中心規定填寫的報表,應繳而未繳者每次記過一次。
第五章 維修工作獎勵辦法細則
第二十九條 積極鉆研業務工作,提供先進維修技術方案,在節約消耗減少維修工時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記功一次。
第三十條 為用戶提供安裝防盜器等額外服務,并及時上交創收收入,創收純收入按20%比例獎勵創收人。
第三十一條 在參加促銷活動或上門修車活動中,工作努力,成績突出,為公司贏得良好聲譽而做出重大貢獻者,記功一次。
第三十二條 完成全年度工時定額者,記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時定額20%(含)—50%(不含),記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時定額50%以上者,記大功一次。
連續三年度完成工時定額者,記大功一次。
第六章 維修工作懲戒辦法細則
第三十三條 與客戶串通勾結,損害公司利益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解雇。
第三十四條 維修人員連續三個月未完成基本工時指標者,調離或解雇。
第三十五條 凡利用公務外出時,無故不執行任務者(含:上班時間喝酒),一經查證屬實,以曠職論處,并記過一次。若是干部協同部屬者,該干部解職。
第三十六條 上半年實際工時數未達當期工時定額70%者,記過一次。
全年度實際工時數未達當期工時定期80%者,記過一次。
第三十七條 未按規定建立維修檔案者經查獲記過一次。
第三十八條 不服從上司指揮者:
(一)言語頂撞上司者,記過一次。
(二)消極怠工者,記過一次。
(三)拒不服從工作安排者,記大過一次。
第三十九條 動用所維修車輛為自己或他人辦私事者,記過一次。
第四十條 維修人員進行收費維修項目、部分收費維修項目或安裝防盜器等收入,拒不上交的,經查證屬實,記大過一次。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由售后服務中心制訂并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四十三條 本實施細則實施后,售后服務中心既有的相關規定自行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實施細則自頒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