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報告與管理制度
制度的制定和實施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對于人類社會的發展和進步具有重要的作用。寫幼兒園報告與管理制度要注意什么?這里給大家提供幼兒園報告與管理制度下載,供大家參考。
幼兒園報告與管理制度篇1
一、及時檢查安全隱患,更換老化電線,消除安全隱患。
二、經常組織教職工學習消防知識,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三、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
四、及時更換破舊的消防器材。
五、注意廚房用火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節假日實行人員值班制度。
七、實行專人專項管理制度。
幼兒園報告與管理制度篇2
幼兒園獎懲制度
一、獎勵
(一)教研獎
積極參與教學研討,承擔教學成果展示等活動,給予獲獎者相應的獎勵。集體獎:國家級1500元;省級800元;市級300元;區級200元;街道級100元。個人獎:國家級800元;省級500元;市級200元;區級120元;街道級60元。集體獎和個人獎不累加。
(二)先進獎
街道先進100元;區先進獎150元,市先進200元,省先進500元,先進獎不納入考核加分。(項目相同,取最高獎項)
(三)輔導獎
1、輔導幼兒參加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比賽獲獎:
一等獎:街道級50元;區級100元、,市級150元,省級200元;二等獎:街道級30元;區級50元,市級100元,省級150元;三等獎:街道級20元;區級30元,市級60元,省級100元;
2、輔導幼兒參加幼兒園組織的美術類比賽:
一等獎15元/幅,二等獎10元/幅,三等獎5元/幅。
優秀獎不設獎金,公開表揚。
3、承擔額外工作任務獎:業余承擔園內節目輔導工作的,獎300元;工作期間內承擔職責外重要工作任務的獎勵200元,在年末優先評為優秀工作人員。主排獎勵如上,輔排按主排的獎勵減半。
(四)發表文章獎
1000字以下,區級100元,市級150元,省級250元,國家級350元;1000字以上,區級150元,市級250元,省級350元,國家級500元。
(五)論文評比或活動設計評比獲獎
街道級50元,區級100元,市級200元,省級350元,國家級500元。一等獎發放標準的100%、二等獎60%、三等獎40%。
(六)學歷進修獎
在園工作期間,利用業余時間假期完成學前教育專科的,一次獎勵800元,取得學前教育本科學歷的,一次性獎勵1500元(領取獎金后需在本園服務三年以上)。
(七)評優獎
按檢查評比制度,重點評選、獎勵成績顯著,貢獻大的教職工,每年度累積請假7個工作日或以上,取消本年度各項評優資格。
(八)園內競賽獎、年度考核獎
1、單項:第一名100元、第二名80元、第三名50元;
2、月、學期工作質量考核獎(按《振華幼兒園薪酬方案》執行)
(九)超編獎
第一學期班額標準:小小班20人、小班30人、中班35人、大班38人,第二學期小小班25人,小班35人,中班38人,大班40人,每超出1人期末獎小小班200元/班,小中大班獎150元/班,后勤部門獲全園超編獎金總額的50%。
(十)服務年獎:在本園連續服務滿1周年,第2周年起,每月增加20元獎金,逐年遞增。
(十一)特別獎:對在日常工作或生活中,遇到緊急、特殊情況,能犧牲個人利益保護幼兒園財集體利益和聲譽,或機智地處理而避免事故發生的工作人員給予特別獎勵。
(十二)生源獎:按《關于對穩定生源實施獎懲的辦法》實施。
二、懲罰
1、違反工作制度,作如下懲罰: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教師會上作公開檢討并扣罰當月獎金的50%,取消本學期評優資格;對幼兒行為粗暴、辱罵、嘲諷者,扣罰當月獎金的20%,取消本學期評優資格;與家長爭吵者,扣罰當月獎金20%,取消本學期評優資格;不穿園服、著高跟鞋一次扣20元;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響集體榮譽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懲罰。
2、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由于失職或管理不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如住院、器官損傷、食物中毒、藥物中毒、幼兒走失等,按情節扣罰當月工資獎
金總額的40%以上,并取消一學年度內任何評優資格,同時,根據情況承擔相應的經濟及法律責任;因失職造成一般安全事故,如出血縫針、一般傷害,幼兒三兩天后可回園的,則罰款200元并取消責任人本學期內任何評優資格。
3、每年度7月份開展一次教師考核活動,針對最后一名做如下處罰:①、幼兒園根據人才與崗位情況,作調崗或解聘處理;
②、“學期工作質量考核獎”為標準的50%;
③、取消一年度內任何評優資格。
4、由于工作態度、工作錯誤、職業道德等個人原因引起生源流失,做如下處罰:寫檢討書一份,存入幼兒園檔案;須補招流失生源數,如招不回扣300元/人;如招回,扣除100元/人。
5、亂擺亂放影響園貌整潔行為發現一次,罰假期半天義務勞動。
6、因管理不力或自身工作不當、失職行為,造成公共財產損壞或有較大損失的,視情節輕重(含態度)每次罰款100元以上,并出資維修或照價賠償公物(第一學期賠償此物價格的70%、第二學期賠償此物價格的30%)。
7、不服從分配,不接受任務,則罰款200元并取消責任人本一學期內任何評優資格;經教育不改者學期結束換崗或解聘。
8、嚴禁浪費行為,對浪費水、電、燃料者,每次罰款50元并扣罰兩小時以上流量的金額。
幼兒園獎懲制度>9、嚴格控制缺勤率,確保各部門工作正常運轉,特殊情況酌情處理。
(1).當月遲到從第三次起每次扣罰20元。
(2).無故早退、擅離崗位作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罰300元,超2天者作自動離職,并需承擔違約責任。
(3).按有關法規規定發放病假工資,獎金按工作的實際時間計算。
(4).事假按上班的實際時間發放工資,事假2天內,扣發10%的獎金;第3、4天每天扣10%的獎金;事假第5至第6天每天扣發20%的獎金;第七天起不發放獎金。一薪制人員事假1天扣發3%的工資,2天至4天內每天扣發8%工資,5天以上每天扣發15%的工資。特殊情況,酌情處理。
(5).臨時性請假、半天以上請假都要和本部門(班級)人員溝通或交待好工作,否則罰50元。
10、鬧無原則糾紛、講粗言爛語、造謠中傷、破壞團結等除進行批評教育外,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制裁,情節嚴重者,實行解聘處理。
11、門衛人員工作時間內不得離崗,發現一次扣20元,嚴把進出關。若造成不良后果負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辭聘。
12、家長投訴,情況屬實,視情節輕重扣20—30元/次。
13、因本人認識不對或歪曲事實或無正當理由向外投訴,導致幼兒園的名譽受損,集體利益受不良影響,將做出如下處罰:
①全園點名公開批評。
②本人向全體教職員工公開檢討。
③寫檢討書一份,存入幼兒園檔案。
④違反哪一條制度,在全園大會上讀誦哪一制度。
⑤取消一年度(從投訴時間起一年內)任何評優資格。
⑥取消一年度(兩學期)“學期工作質量考核獎”。
⑦如由于本人認識不到位,沒有以良好的態度接受以上所有處罰,園長有權先停崗、停工資在家反省直至誠懇接受處罰為止。
幼兒園報告與管理制度篇3
良好的教師出勤是是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保證,同時也是對學生一種良好的教育,本制度以構建和諧校園為目的,堅持以人為本,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準則,內容如下:
一、請假制度
1、教職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須履行請假手續。請假單位為"節"或者"天".
2、請假制度實行部門負責制,學校校長請假需經街道教委辦批準,學校常委會有事請假需向校長請假批準,教職工有事請假需經部門負責人請假批準。
3、所有請假的領導、老師回校后都要向批準人銷假,并報請政教處記錄,每周公布請假情況。
4、原則上不準口頭請假、電話請假,托人請假,要提前請假,說明理由。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請假者回校后必須及時補假,并說明情況,否則視為曠工。
5、教職工到校時間早晨7:45和下午13:15,7:45—8:00,13:15-13:30為遲到。上午離校時間11:45,下午離校時間為17:00.
6、上午8點和下午13:30以后到校的教職工,一要7::45點或13:15之前向部門負責人電話請假;二到傳達室簽到,注明入校時間;三入校后向部門負責人補假,將假條送傳達室或政教處。
7、學校領導、班主任、政教處教師,每天早晨要在學生到校前先到。
8、教職工到校后如需外出,必須持有學校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的的批條方可出校門,否則視為曠工。
9、教職工應按時參加上級和學校組織的會議,凡是不能按時到會者均為遲到,若不到會又未提前請假者視為曠工,當天已經請假沒到校的除外,不重復計算。
10、每周一全校教師都要參加升旗儀式,凡是不能準時參加,又未提前請假者視為曠工。(待定)
11、婚、喪假和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獎罰制度
1、教職工的出勤情況與績效工資發放掛鉤,每月照顧1天病事假,一學期累計為4天病事假不扣出勤獎金,請假計算單位為"節"或"天".
2、遲到每次扣2元,請假每節扣2.5元,請假時間不足一節課,按一節計,每天按8節計。
3、曠工一次扣100元。
4、在上級或學校統一組織的大型活動(如:運動會、考試、閱卷等)中請假者,按雙倍扣罰。
5、請假、曠工扣費每月結清后,從當月效益獎中扣除,當月效益獎不足者,從下月效益獎中扣除,扣完為止。
三、量化考核制度
1、教職工出勤情況與年度考核掛鉤。
2、每個教職工每學期出勤基本分為10分。
3、遲到每次扣0.1分。請假每天扣0.3分,曠工一次扣10分,扣完為止。
4、學期內請假4天以內的年度考核出勤分別加4分、3分、2分、1分。
四、督查制度
由學校組成督查組,每月不定期對教職工出勤督查并接受群眾舉報,發現一處,處理一處。
五、責任分工
1、學校門衛負責領導和教職工離校、回校、遲到等記錄。
2、政教處負責領導和教職工的的統計和匯總。
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各部門教職工的批假、銷假、統計等。
4、校長負責校委會的批假。
六、幾項說明
1、學校領導以身作則,秉公辦事,不得營私舞弊,如有違規,雙倍處罰。
2、全體教職工要自覺遵守出勤規定,不得給領導、管理人員以及門衛出難題。
3、每周公布一次出勤情況,每月進行一次匯總。
4、曠工:
⑴上班時間沒到校也未提前請假的視為曠工。
⑵請假超時又未補假者視為曠工。
⑶無部門負責人批得教師外出條,擅自出校門。
5、接送孩子和哺乳期:
⑴接送孩子每天只準一節課假,每次扣2元錢,超出一節課按請假處理。
⑵哺乳期的教師每天上、下午各只準一節課假,每節課扣2元,超出部門按請假處理。
⑶班主任接孩子每天只準一節課假,不扣錢不扣分,超出一節課按請假處理。
6、教師外出和校內的會議,教師護導、值班以及學校臨時安排工作的情況記入教師出勤,遲到、早退、請假、曠工等按照上面的規定實施。
7、本制度已提請教代會審議通過.
8、本規定從20__年9月1日起施行。
幼兒園報告與管理制度篇4
一、加強領導,提高晨、午檢工作質量
二、由各班值班老師和園保健主任負責每天的晨、午檢的具體檢查,記錄統計工作,作好未到園或有病師幼的病情詢問追蹤,及時了解病情作好記錄。
三、值班教師每天早期晨和中午在活動室門口進行晨午檢,保健主任逐班進行晨、午檢的復查并作好記錄。
四、保健主任每天還要在下午幼兒、活動時間對幼兒和教師進行午檢工作并作好記錄。
五、在晨、午檢中有病的師幼作好詳細的詢問病情的記錄,特別是發高燒的師幼更不能忽視,并立即到醫院診治。
六、要求值班教師在幼兒室內外活動時間隨時觀察幼兒的活動情況,發現有異常的幼兒要立即反映給保健主任,對有異常的幼兒要立即和家長取得聯系,并由家長送往醫院診治,突發的病情由幼兒園直接送往醫院診治并通知家長。
七、每天值班的`教師有義務在巡查時觀察幼兒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給保健主任。
八、晨、午檢記錄填寫齊全,存檔備查。
九、每學年對在園幼兒進行兩次體檢,體檢由衛生保健主任協助相關衛生機構完成。
十、在體檢中發現幼兒身體有異常的情況,及時通知家長,由家長負責到縣級以上醫院診治。
十一、對有特殊病的幼兒,建立特殊病例檔案,隨時觀察身體狀況。
十二、建立家長聯系制度,經常和幼兒家長取得聯系,向家長
宣傳傳染病的預防和流行情況,幼兒園、家庭共同預防傳染病的發生。
幼兒園報告與管理制度篇5
1、教師加強工作職責心,根據幼兒一日生活常規,精心照顧幼兒,確保幼兒安全。
2、每一天教師做好安全檢查、電門、插座、電燈等不讓幼兒接觸,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3、預防幼兒燙傷、觸傷、藥物中毒、食物中毒、預防異物進入耳鼻及氣管,預防幼兒走失等。
4、教育幼兒不能吃的東西不往嘴里放,不玩棍棒、樹枝或其他尖角的東西。
5、下班前關好門窗、電源、水源、火源,保護幼兒安全。
6、幼兒吃飯時,熱飯菜不要幼兒接觸,熱水壺放到幼兒摸不著的固定地方,班上用的手工剪子、水果刀、針、扣子、別針、按釘、(火柴)等要放到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幼兒園報告與管理制度篇6
園長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
二、根據《規程》、《綱要》精神,制定全園工作計劃,完成幼兒園的保育和教育兩大任務,并及時總結和推廣經驗。
三、負責組織全體教職工的政治思想、業務學習與培訓,建立并組織執行各項,指導、檢查和評估教職工的工作,給予獎懲。
四、負責召開園長辦公會、園務會、全體教職工會,聽取各部門工作匯報,及時處理和決定園內重大事項。
五、統籌安排幼兒園的各項經費,不斷改善辦園條件,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六、組織和指導家長工作。
副園長職責
一、在園長的領導下,負責管理幼兒園的教育教學工作。
二、根據《規程》、《綱要》精神及幼兒園的實際,制定幼兒園學年教育,組織實施,并總結推廣教育教學工作經驗。
三、給教師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調動其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四、負責課題的立項、研究以及結題等工作。
五、檢查、指導教師履行及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組織落實教師考評工作,評估保教工作質量。
六、了解各年段、班級幼兒發展情況,分析全園幼兒發展水平,采取有效措施,促進幼兒全面富有個性的發展。
七、組織、指導開展園內的日常保教、教科研、家長工作,協助園長做好家長宣傳及協調工作。
八、落實全園教師的業務培訓計劃,主持教師業務學習、課改研討會,不斷提高教師教育教學理論水平和實踐工作能力。
教師職責
一、根據《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綱要》,結合園部對保教工作的要求及本班幼兒的特點,制訂教育教學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做好期末總結。
二、尊重愛護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及時觀察、分析、記錄幼兒發展情況,不斷反思調整活動計劃,為幼兒創設良好和精神環境和物質環境。
三、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嚴格執行幼兒園各項規章制度,指導并配合保育員管理本班幼兒生活,做好衛生保健和安全工作。
四、樹立為家長服務的意識,遵循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則,了解幼兒家庭的教育環境,與家長共同探討符合幼兒特點的教育措施,實現家園同步教育。
五、積極參與幼兒園課改工作,結合日常教育教學實際,開展各項教科研活動。
六、與保育員配合管理好幼兒物品及班級財產,保持班級的衛生整潔。
七、定期向有關管理人員匯報工作,接受其檢查和指導,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保教質量。
保健人員職責
一、協助園長組織實施有關衛生保健的法規、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
二、指導膳食工作,協同伙委會人員制定幼兒食譜,每季度做好幼兒營養量的計算工作,研究調配和改善幼兒膳食,檢查飲食、飲水和環境衛生。
三、堅持晨檢和全日觀察,處理幼兒入園后的外傷事故和臨時發生的疾病。
四、每學期公布幼兒的體檢情況。按兒保科要求建立各種表、簿、卡,整理并保存好幼兒健康檔案。
五、熱心為幼兒服務,及時對體弱兒童和患有慢性病的幼兒進行觀察護理。
六、向全體教職工和家長宣傳幼兒衛生保健知識。
七、妥善管理醫療器械、消毒用具和藥品,做到帳物相符。
八、密切與當地保健機構的聯系,及時做好計劃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九、指導保育員、炊事員做好清潔衛生及消毒工作。加強檢查,做好記錄。
十、加強同家長聯系,做好幼兒衛生保健工作。
檔案管理制度
一、幼兒園的業務檔案由專人負責管理。負責管理人員要參加檔案管理培訓學習,掌握檔案管理的常識。
二、各種檔案資料每學期和學年完后進行整理,裝訂成冊,編號入庫保管。
三、各種檔案資料包括行政管理工作、文化建設工作、教職工管理工作、教育教學工作、衛生保健工作、財務后勤工作、家長社區工作、和幼兒綜合情況等需建檔案資料,要求字跡清楚,盡量保留原始狀況。
四、凡入檔資料任何人不得隨意取走和涂改,如需查閱歸檔資料,須經園長批準。查閱資料只能在檔案室,不能帶走。
幼兒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黨的幼教事業,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教養并重,促進幼兒身心和諧發展。
二、熱愛幼兒、尊重幼兒、面向全體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體罰與變相體罰,對幼兒一視同仁,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兒童觀,建立平等的師生關系。
三、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規程》、《條例》為指針,全心全意為幼兒服務,做到細心、精心培育,有計劃地、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一日生活,使幼兒體、智、德、美諸方面得到和諧的發展。
四、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嚴守規章制度,確保幼兒安全。
五、勤奮學習,刻苦鉆研,不斷提高保教業務水平,努力探索科學育兒規律。
六、以身作則,談吐文雅,穿戴得體,舉止大方,為人師表,做幼兒的表率。
七、尊重家長,熱情誠懇,主動與家長配合,幫助家長創設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共同擔負起教育幼兒的任務。
八、遵守國家法令和社會公德,團結同志,合作共事。
財務人員職責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和財務工作方針政策,為教育教學服務。
二、做好幼兒園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編制好各種統計報表,做到準備充分、資料完整、報送及時。
三、認真做好往來帳目,做好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工作。
四、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結,手續齊備,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限額,數目清楚,不得以工作之便牟取私利。
五、認真履行監督職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向有關領導匯報,堅持勤儉辦園的方針,精打細算,定期向領導匯報財政開支情況,合理安排經費,計劃開支。
六、嚴格財經紀律不許挪用公款,以身作則,辦事公道。
七、堅持原則,所有發票必須有經手人、驗收人、領導簽名方能報銷。
八、不斷提高業務水平,熟悉各項費用支出,勤儉節約、工作熱情、細心、態度和藹。
九、做好本職工作,服從園領導分配的其它工作。
幼兒園報告與管理制度篇7
一、根據本園情況,采取班上教師和保健大夫檢查的方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入園晨檢時,負責晨檢人員應向家長詢問幼兒健康狀況,并按程序對幼兒進行檢查。
三、對幼兒晨午檢的程序為:
(1)一摸:有無發熱(可疑者測量體溫);
(2)二看:一般情況(精神狀態、面色等),傳染病的早期表現(咽部、皮膚有無皮疹等);
(3)三問:飲食、睡眠、大、小便情況;
(4)四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的物品,發現問題迅速處理。
四、每日由總值班人員巡視幼兒午睡,巡視的.內容包括來園人數、幼兒睡姿、幼兒蓋被、幼兒脫衣、幼兒入睡率等幾方面,并做好記錄,一月匯總分析一次。
五、班上老師在幼兒躺下后逐一檢查幼兒有無危險東西攜帶或裝飾物,如有需收放好。
六、班上老師應注意巡視睡著的幼兒呼吸的頻率,對咳嗽的幼兒應讓其側睡,對蒙頭睡的幼兒應加以糾正,午睡時間教師注意巡視幼兒,以免發生意外。
七、遇特殊情況及時與總值班人員、家長聯系,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八、保健大夫每日不定期巡視各班級,向班上老師了解幼兒的健康狀況,對體弱的幼兒加強生活護理,如有可疑或異常應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九、各班教師對缺勤的幼兒要進行電話追蹤訪問,嚴格執行晨、午檢的檢查制度。
幼兒園報告與管理制度篇8
一、幼兒園教師必須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無大事不得請假,一個月內允許請假一天(按基本工資扣除)超過一天(按基本工資扣除雙倍),注:請半天假(在中午十二點前算天)
二、全勤的教職工每月發給全勤獎50元,有遲到。早退。曠工等現象無全勤獎,另外遲到。早退者則在當月工資中扣除10元/次。
三、教師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帶情緒進園,上班期間,不隨意換班。替班。更不能串班閑談一切無關工作的事情,避免孩子發生意外,嚴格做到:視線絕對不能離開孩子,不允許讓孩子替教師做事,堅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打罵孩子。
四、孩子在園內發生責任事故(如磕傷。碰傷。燙傷。抓傷等)有上述情況,有當班老師自己負責,接送期間孩子在園內發生責任事故的,則有值班老師負責。
五、班中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變動。丟失或損壞等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后果有老師負責,老師和孩子離開教室期間必須關掉所有電器,另外物品或工具不準隨手亂放,用完后必須放回原處。
六、教師在園內。園外都應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對待家長態度友好,避免與家長爭吵。孩子在室內外活動娛樂期間(如滑梯。蹦床等玩具)必須有老師陪同看護,絕不能讓孩子自己玩耍,在午睡期間,各班孩子睡覺時,必須有老師值班。
七、每天記錄孩子出勤情況,對全勤的孩子給予獎勵,缺勤5天以上的孩子,老師必須主動與家長溝通詢問孩子的情況,家長意見不得隱瞞不報,否則按失職處理,同時要對家長意見做好書面記錄,每月的月底查看記錄情況,以便我們改進。
八、飯前。飯后做好桌面地面衛生工作,注意孩子衛生,教室和宿舍每天必須消毒,每周六將被褥晾曬一次,午睡后必須做到被褥整齊,地面干凈,被褥有污染及時拆洗,下班之前教室和宿舍全部打掃干凈,今天的事不能拖到明天來做,查到則按失職處理,在當月工資中扣除當班老師10元/次。
九、在午餐和午睡期間,避免孩子發生意外,老師必須隨手關好大門并上鎖,才能進教室,老師離園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潔衛生。保證安全。方可離園。
為使本園辦得更好,給孩子一個良好的環境,以上管理制度,望全體教職工嚴格遵守。
幼兒園報告與管理制度篇9
1、嚴格遵守幼兒園安全制度,教師自身要提高安全意識,保證幼兒都在自己的視線里。并隨機給幼兒灌輸安全知識,提高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時時提醒幼兒不推人、踢人、咬人、抓人、亂跑、上桌椅等)。
2、教師要認真組織好幼兒一天學習、生活。每天保證一小時戶外活動時間,戶外活動教師要組織戶外游戲,大型玩具沒有老師看護,禁止幼兒玩耍。
3、幼兒離園時要交給家長,不能讓不熟悉的人把幼兒接走,如家長有事,委托別人來接必須用電話與家長聯系好,情況屬實,才能讓他人接走,未成年人一律不得接幼兒。
4、教師離園前應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物品放在指定地點,整潔衛生,保證安全,才可下班。
5、幼兒入園時,教師要進行晨檢工作,防止幼兒帶危險品入園。發現幼兒精神狀態差,要堅持讓家長領孩子就醫。
6、教育幼兒不能把紙、扣子、小橡皮等塞到鼻、耳、口中,哭泣時不要吃東西。
7、幼兒上下樓梯,教師要負責安排幼兒排隊靠右、手扶欄桿或墻跟著老師慢走,教師要在樓梯口停下,迎接完所有幼兒方可領幼兒去院中。
8、下雨天,幼兒教師要注意地板滑,地上要鋪上地毯,防止幼兒跌倒。
9、教師每次離開教室都要和幼兒說明,告訴他們不能下位,對特別好動的要帶在身邊。(幼兒寫字時或手中有危險品時教師不得離開)
10、跟車教師要負責車上幼兒的安全,提醒他們坐好,不要把頭、手伸出窗外
幼兒園報告與管理制度篇10
1、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2、教師要熱愛學生,關愛學生,以正面教育,鼓勵表揚為主,以正確的價值觀引導學生,以自我的良好行為習慣潛易默化地影響學生。
3、教師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4、全勤的教職工每月發給全勤獎30元,有遲到、早退、曠工等現象的,無全勤獎,另外遲到、早退者在當月的工資中扣除5元次,曠工者扣20元次。
5、工作中造成輕微職責事故,如磕傷、碰傷、擠傷、燙傷、扭傷等,有上述情景之一,教師本人負責向家長解釋,并承擔相應費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職責事故,導致幼兒需要住院治療的,教師必須承擔50%的&39;醫療費用。因看管不當造成幼兒轉學,或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屬教師嚴重失職,教師本人負全責。扣發當月獎金,若無不安全事件發生,當月兌現50元安全獎。
6、各班放學后,必須在離園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物品放在指定地點,整潔衛生,保證安全。師生外出活動時,注意及時關燈、空調、電扇等。
7、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上班期間要微笑應對家長,對家長和來賓態度友好。
8、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丟失或損壞,需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職處理。
9、同事之間應當團結互助,不斤斤計較,嚴禁同事之間鬧情緒,互相詆毀、有損教師形象的事件發生。(出現此類事件,批評、教育不改正者且情節惡劣者,為了維持教師隊伍有良好的師德師風,做勸退處理)
幼兒園報告與管理制度篇11
備課是教師最基本的教學技能,為進一步提高備課質量,對教師備課實行動態的管理,根據教師的不同發展層次,將教師大致分為三個層次,實行分層備課。
1、第一個層次的教師:教研組長、8年以上教齡的教師和高級職稱的教師可備簡案。
教按一日活動板塊進行備課,要突出教學活動的指導和關注重點,突出對教育對象的分析,對教學效果的分析和反思以及在反思基礎上的調整。要求:每大周必須有兩次以上的教學反思。
2、第二個層次的教師:教齡五年以上,有一定教學經驗的教師。
在熟悉備課的基本要求后,可以按一日活動的板塊進行備課。突出教師的指導和關注重點,強調教師的反思。要求:每周有三次以上的教育反思。
3、第三個層次的教師:新分入園、教齡三年以內,調入本園一年以內的教師。
要求:根據幼兒園一日活動安排流程備詳案,堅持每天寫教育反思。
4、具體要求:能科學地使用參考資料,細化活動過程,充分發揮自己的教育風格;要以幼兒主動學習為主,教玩具材料要豐富,數量適宜,種類多樣;活動的空間要盡量拓寬、發展、延伸,并有利于孩子的成長發展;環境布置要與教育活動有關,注意幼兒的參與性;教師一定要寫詳案,環節要細節化,字跡書面做到工正整齊,統一用黑色筆書寫;反思要寫真情實感,針對性強;同時,要注重學科間的聯系。每位教師每主題中必須自己備一課時詳細規范的教案,并在期末推薦2~3份自認為最優秀的自備教案,教務處將優秀教案打印成冊,作為幼兒園教學工作的重要資料。
5、積極參加集體備課,每大周至少參與一次集體討論,共同備課。每學期結束后教師集中備課(編寫下學期的課程進度、教學計劃)。
6、提早備好三天的半日活動,每大周返校的第二天上午9:00前上交備課本。
幼兒園報告與管理制度篇12
一、凡在通遠中心幼兒園就職的教職員工都有義務維護幼兒園的安全。
二、值班分為兩類
1、假期值班,包括寒暑假及法定節假日。所有教職員工參加,具體時間由幼兒園統一安排。(由值班教師、值班領導、門衛等組成)
2、日常值周:由教師組成。
三、值班職責:
值班紀律:
1、值班期間認真履行職責,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崗。
2、認真做好巡查,有重要情況立即向有關部門匯報。
3、值班期間注意防火、防盜安全。
4、嚴格交接班。
值班領導:
1、檢查門衛、值班教師放假期間的工作情況。
2、檢查幼兒園各部門的安全情況及校園內財產的安全。
值班教師:
1、做好幼兒園重點部位巡查及設施設備檢查。
2、負責幼兒園的財產安全和各部門的安全、防火、防盜情況。門衛:
負責幼兒園門口人員及財物的進出,如有情況及時向值班領導、值班教師匯報。幼兒園值班電話:023-63402663。
晚值班人員:
負責幼兒園晚上的財產安全和各部門的安全防火、防盜情況。值班時間:
上午7:50-11:40下午14:00-4:20門衛要求24小時在校園內值周人員職責:
了解當天幼兒、教師及其他園內情況,及時處理幼兒園臨時性事件,記錄好值班記錄表。記錄表每學期匯總上繳檔案室保管。
幼兒園報告與管理制度篇13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優化教風園風,促進我園教職工隊伍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精神及我園實際,現將我園教師考勤細則公布如下:
一、考勤
全園教職工在工作日期間,每天兩次按照規定時間簽到。一月內無遲到、早退、請假、中途外出、脫崗視為全勤。全勤者第一個月獎30元,下一個月連續全勤,每月增加10元(至學期末)。中間出現非全勤月,下一月全勤從30元重新算起。
二、對事假的規定
(一)工作人員因公、因私請假,都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崗位。
因公請假,應按工作人員管理權限,事先向園長申請,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外出開會、辦事、學習一律向園長請假。
因私請假,半天向分管園長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向園長請假,一律提前一天申請,批準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時,應在當天到崗前兩小時內請示,獲得批準后方可請假,上班一天內找園長銷假。離開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填寫《請假申請單》(由單位存檔),園長準假后,方可離崗。只有兩位教師在崗的班級,在無人接替的情況下不準請假。
請假超過3天的,報局人事科備案。
事假期滿,須及時向準假人銷假,單位及時將請銷假情況記入《請銷假情況登記表》。無正當理由超假的,作曠職處理。
(二)因私請假期間的工資,7天以內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累計超過7天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5%;學期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超過2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3%;考核年度內請假累計超過4個月的,停發工資,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三)不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人員作曠職處理。曠職期間停發工資。對曠職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作自動離職處理,終止用人關系;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予以辭退。
寒暑假、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外出(本縣以外),1天以內(含1天)的,向園長請假,經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按事假(三)條相關規定處理。
三、對病假的規定
(一)工作人員因病不能上班,憑醫院病情證明履行請假手續,并按工作人員管理權限(參照事假)報批。請病假連續超過1個月(含1個月)的,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主治醫師出具的病情證明、相應醫院醫務科出具證明以及病歷卡和醫藥費賬單(原件及復印件)經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核后,方可按本規定享受病假期間的工資。病情證明若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請假人員作曠職論處。對給其出具假病情證明者通過教育局報請縣政府,建議醫療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二)工作人員請病假7天以內,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7天以上不滿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5%;學期病假累計滿1個月,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工作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工作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5%。
(三)工作人員中獲得國務院工作部門聯合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和獲得國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貢獻的專家稱號、省級勞模,仍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貼的人員,其津貼病假期間以實際工作時間計發。
(五)學年累計病假6個月以上,當年不參加年度考核,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六)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從事有償收入活動的,停發病假期間的全部工資。并視情節,按事假第三條規定處理。
(七)病假期滿,須及時銷假。確因病情原因,需續假的,要及時辦理續假手續。無正當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處理規定執行。確有重大疾病者,須報請主管部門領導批準。
(八)補充規定
1、教職工請病假應有醫院證明,出示醫生診斷證明、假條、藥費單據等,并及時報告園長。
2、教職工有病當天不能上班,須在上班前兩小時請假,上班后持醫院相關證明補辦手續。
3、教職工在工作時間看病,應事先取得園長同意。急診就醫者可以由家屬代為請假,但病愈后必須持醫院出具的急診證明向園長補假。
四、對上班時間外出的規定
上班時間因私事外出,需持園長簽字的請假條外出,回來銷假。每次超過2個小時的,按請假半天計算;每次不超過2小時,每月累計按每2小時半天計算(四舍五入)。
五、對婚假、生育假、喪假的規定
(一)工作人員享受婚假正常7天,喪假(直系親屬死亡)可批準3~6天的假期。如結婚雙方不在同一縣工作,或者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可根據實際情況另給路程假。婚、喪假期間工資照發,路程費自理。
(二)享受產假的女工作人員,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產假15天。對實行晚婚并晚育的女工作人員增加產假60天(共計不超過150天),對實行晚婚并晚育的男工作人員,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可享受7天以內的護理假。
(三)享受上述假期人員,在假期內,工資和各項補貼照發。凡病假、婚假、喪假、生育假發生在假期間的,上班后假期均不另加。各種假期發生的時間有交叉的,亦不重復計假。期間上班的,按加班執行,每天不少于20元。
六、其他規定
1、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串崗。本班教師有特殊情況確需倒班、替班的,需報園長批準備案。非園長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自行倒班、擅自離崗串崗的,在班級和個人考核中按規定分別扣分。
2、教師跨班頂班:空班頂副班,每天補助20元;空班頂主班,每天補助40元。
七、附則
(一)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匯總表報局人事科,復核無誤后送交局計財科。
(二)以上各項扣發、停發的款項一律由幼兒園收繳后,于每季度末統一交局計財科,由局計財科將該款項計入本單位賬戶,用于本園職工臨時代課、津貼補貼等補充支出,并實行專項審計。
(三)對以上各項規定,本人拒不執行者,從嚴處理。
(四)幼兒園執行不嚴,每學期出現瞞報漏報2人(含)以下者,給予分管園長行政處分,園長通報批評;瞞報漏報4人(含)以下者,分管園長撤職,園長行政處分;瞞報漏報5人(含)以上者,給予園長、分管園長撤職處分。
幼兒園報告與管理制度篇14
(一)門衛要忠于職守,堅持一天24小時值班(包括節、假日)。深夜要認真巡視幼兒園,發現重大事宜,要及時向園領導匯報。
(二)對非本園人員進校要問明情況、登記后方可進園,離園后及要時在登記表上注銷。對無正當理由的,拒絕進園。
(三)進園的車輛,要嚴加查問,有正當理由的才可放入,并指定停放的地點。
(四)嚴禁騎自行車進出園門。準予進園的自行車要推至指定的地點停放,不得駛入教學區。
(五)在園幼兒無正當理由禁止外出。有特殊的情況,憑請假條放行,返園后及時注銷時間。
(六)為了便于識別,進出園門全體教職員必須憑條出入。
(七)實行節假日和強臺風非常時期的行政班子領導值班制,保證有人守候電話機和巡查幼兒園,并記好《安全工作日記》。
幼兒園報告與管理制度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民辦幼兒園管理,促進我縣幼兒教育事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幼兒園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本縣行政區域內的民辦幼兒園。
第三條:民辦幼兒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應促進幼兒在體、智、德、美各方面和諧發展。
第四條:民辦幼兒園堅持“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
第二章舉辦幼兒園的審批
第五條:實行幼兒園辦學許可證制度。未經登記發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幼兒園。
第六條:機關各部門和昌黎縣域內個人舉辦幼兒園,由縣教育局審批發證。
第七條:幼兒園按下列程序審批。
(一)申請籌設階段(籌設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年)
1、舉辦單位或個人提交書面申辦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幼兒園擬冠名稱、舉辦者、辦園地址、辦園規模、辦園形式、辦園條件、經費情況等;
2、教育局通過初步審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答復。對申請材料齊備、基本辦園條件達到要求的,簽署同意籌設意見,向申辦者提供《幼兒園辦學申報表》;基本辦園條件達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時通知申辦者。
(二)申請正式設立階段
1、舉辦單位或舉辦者向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報告,并提供有關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請后,組織有關人員對辦園資格進行實地審查。
3、同意正式設立幼兒園的,由縣教育局頒發《昌黎縣民辦幼兒園辦學許可證》;不同意正式設立的應及時通知申辦者,并說明理由。
第八條:申請舉辦幼兒園應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請報告。報告中須注明辦園規模、投資總額、資金來源、幼兒人數最大限額、園舍面積、建筑面積、戶外活動場地面積等;
(二)幼兒園辦學申報表;
(三)辦園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資格證明、接受專業培訓證明;
(四)教師、保育員的學歷證明以及縣級以上醫院頒發的體檢合格證;
(五)縣衛生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明;
(六)消防部門簽署的消防合格證明;
(七)園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須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幼兒園用房安全證明;
(八)辦園場地的權證或租用合同,辦園場地平面圖。
第九條:舉辦單位或個人領取《辦學許可證》后,應到縣物價局領取收費許可證,方可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社會力量舉辦的幼兒園還應到民政局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條:幼兒園的更名、停辦、搬遷,均須到教育局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章舉辦幼兒園的基本條件
第十一條:民辦幼兒園必須設置在安全區域內,嚴禁在污染和危險區內設置幼兒園。
第十二條:幼兒園園舍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設計、修建,做到與保育、教育要求相適應。園舍要求牢固安全、寬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風良好。不得利用破舊房屋、破舊廠房、居民住宅舉辦幼兒園。
第十三條:幼兒園應設有活動室(教室)、寢室、多功能活動室、辦公室、保健室、隔離室、兒童廁所、盥洗室和廚房等用房。活動室和寢室要求光線充足、干燥通風,人均使用面積不少于2平方米,廚房有消毒柜等衛生設施。
第十四條:幼兒園應設有與其規模相適應的戶外活動場地,人均戶外活動場地面積不少于3平方米。并配有大型室外活動玩具至少1件,中型活動玩具每班1件以上,小型活動玩具人
均2件以上。
第十五條:幼兒園應配備適合幼兒年齡特點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圖書柜和盥洗衛生用具;配備必要的風琴或電子琴、錄音機、投影儀等教學設施;還應配備適量的玩教具,幼兒園的教具、玩具,應符合安全、衛生、適合對幼兒教育的要求,幼兒園應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備幼兒讀物人均不少于5冊。
第十六條:幼兒園的房屋及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園門進出口道路暢通,配備消防器材,消除用電、用火等各種設施中的不安全隱患。
第四章幼兒園工作人員
第十七條:幼兒園工作人員應熱愛幼教事業,愛護幼兒,努力學習專業知識和技能,提高文化和專業水平,品德良好,為人師表,忠于職責,身體健康。幼兒園按照編制標準配備園長、教師、保育員、炊事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一)幼兒園園長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要求外,還要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幼師及以上的學歷,具有相應的管理能力和綜合素質。
(二)幼兒園教師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要求外,應取得幼師、幼職及以上學歷。
(三)幼兒園兼職保健教師、炊事員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要求外,應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并受過幼兒保健培訓,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
(四)幼兒園保育員應具有初中學歷,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識。
第十八條: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者個人必須具有進行保育、教育以及維修或擴建、改建幼兒園的園舍與設施的經費來源。
第五章招生、編班
第十九條:幼兒園的招生、編班應當符合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小班人數控制在25人以內,中班人數控制在30人以內,大班人數控制在35人以內。幼兒園應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兒園使用接送車接送幼兒。
第二十條:幼兒入園前需到指定衛生保健部門進行體檢,合格者方可入園。幼兒園應堅持定期體檢制度。幼兒每年定期體檢一次,每半年測身高、視力一次,每季度稱體重一次。
第六章幼兒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條:幼兒園應當貫徹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注重幼兒良好行為習慣的培養,引導幼兒個性的健康發展。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第二十二條:幼兒園必須使用統編教材。教師須使用普通話。
第二十三條:幼兒園應當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形式,戶外活動時間每天不少于2小時,體育活動時間每天不少于1小時,促進幼兒體、智、德、美全面發展。
第二十四條:幼兒園應主動與幼兒家庭配合,幫助家長創造良好的教育環境。
第二十五條:幼兒園要十分注重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培養幼兒自我保護意識,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監控責任,制定嚴密的安全防患預案,防止幼兒人身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七章幼兒園的保健
第二十六條:幼兒園應當建立衛生保健制度,防止發生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流行,自覺接受縣衛生防疫部門衛生防疫監測。
第二十七條:幼兒園應當建立安全衛生防護制度,嚴禁在幼兒園內設置威脅幼兒安全的危險建筑物和設施,嚴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條:幼兒園應建立幼兒教育登記卡、幼兒健康卡或檔案,加強幼兒檔案管理。第二十九條:幼兒園的園舍和設施有可能發生危險時,舉辦幼兒園的單位和個人應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發生。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時,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立即采取緊急救護措施,并及時報縣衛生局和縣教育局。
第三十條:幼兒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營養、衛生,不克扣幼兒伙食費。同時每頓飯必須堅持“留樣”制度和購物“索證”制度。
第八章幼兒園的經費
第三十一條:幼兒園的經費由舉辦者依法籌措,保障有必備的辦園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第三十二條:幼兒園收費必須嚴格按縣物價局核批的收費標準收取。經費收支必須獨立建帳,并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監督。
第三十三條:幼兒膳食費應實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證全部用于幼兒伙食,每月向家長公布帳目。
第三十四條:幼兒園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時維修園舍,有計劃地添置教學設施,保證每年有15%的保教費用于幼兒園設備、設施的維修、添置。
第三十五條:幼兒園舉辦者應保障教職工的工資待遇,按時發放工資,并做到穩步提高,為教職工辦理養老和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與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民辦幼兒園依法享受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兒園,由教育局視情節輕重依法責令限期整頓、停止招生、停止辦園的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登記注冊,擅自辦園招收幼兒的;
(二)擅自改變幼兒園名稱、層次、類別和舉辦者的;
(三)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者廣告騙取錢財的;
(四)園舍、設施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安全標準,損害幼兒身體健康或者威脅幼兒生命安全的;
(五)教育內容和方法違背幼兒教育規律、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發生安全事故,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由教育局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等行政處罰,或者由教育局建議有關部門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擾幼兒園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兒園周圍設置有危險、有污染或者影響幼兒
園采光的建筑和設施的。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民辦幼兒園管理,促進我縣幼兒教育事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幼兒園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本縣行政區域內的民辦幼兒園。
第三條:民辦幼兒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應促進幼兒在體、智、德、美各方面和諧發展。
第四條:民辦幼兒園堅持“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
第二章舉辦幼兒園的審批
第五條:實行幼兒園辦學許可證制度。未經登記發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幼兒園。
第六條:機關各部門和昌黎縣域內個人舉辦幼兒園,由縣教育局審批發證。
第七條:幼兒園按下列程序審批。
(一)申請籌設階段(籌設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年)
1、舉辦單位或個人提交書面申辦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幼兒園擬冠名稱、舉辦者、辦園地址、辦園規模、辦園形式、辦園條件、經費情況等;
2、教育局通過初步審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答復。對申請材料齊備、基本辦園條件達到要求的,簽署同意籌設意見,向申辦者提供《幼兒園辦學申報表》;基本辦園條件達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時通知申辦者。
(二)申請正式設立階段
1、舉辦單位或舉辦者向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報告,并提供有關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請后,組織有關人員對辦園資格進行實地審查。
3、同意正式設立幼兒園的,由縣教育局頒發《昌黎縣民辦幼兒園辦學許可證》;不同意正式設立的應及時通知申辦者,并說明理由。
第八條:申請舉辦幼兒園應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請報告。報告中須注明辦園規模、投資總額、資金來源、幼兒人數最大限額、園舍面積、建筑面積、戶外活動場地面積等;
(二)幼兒園辦學申報表;
(三)辦園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資格證明、接受專業培訓證明;
(四)教師、保育員的學歷證明以及縣級以上醫院頒發的體檢合格證;
(五)縣衛生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明;
(六)消防部門簽署的消防合格證明;
(七)園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須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幼兒園用房安全證明;
(八)辦園場地的權證或租用合同,辦園場地平面圖。
第九條:舉辦單位或個人領取《辦學許可證》后,應到縣物價局領取收費許可證,方可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社會力量舉辦的幼兒園還應到民政局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條:幼兒園的更名、停辦、搬遷,均須到教育局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章舉辦幼兒園的基本條件
第十一條:民辦幼兒園必須設置在安全區域內,嚴禁在污染和危險區內設置幼兒園。
第十二條:幼兒園園舍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設計、修建,做到與保育、教育要求相適應。園舍要求牢固安全、寬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風良好。不得利用破舊房屋、破舊廠房、居民住宅舉辦幼兒園。
第十三條:幼兒園應設有活動室(教室)、寢室、多功能活動室、辦公室、保健室、隔離室、兒童廁所、盥洗室和廚房等用房。活動室和寢室要求光線充足、干燥通風,人均使用面積不少于2平方米,廚房有消毒柜等衛生設施。
第十四條:幼兒園應設有與其規模相適應的戶外活動場地,人均戶外活動場地面積不少于3平方米。并配有大型室外活動玩具至少1件,中型活動玩具每班1件以上,小型活動玩具人均2件以上。
第十五條:幼兒園應配備適合幼兒年齡特點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圖書柜和盥洗衛生用具;配備必要的風琴或電子琴、錄音機、投影儀等教學設施;還應配備適量的玩教具,幼兒園的教具、玩具,應符合安全、衛生、適合對幼兒教育的要求,幼兒園應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備幼兒讀物人均不少于5冊。
第十六條:幼兒園的房屋及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園門進出口道路暢通,配備消防器材,消除用電、用火等各種設施中的不安全隱患。
第四章幼兒園工作人員
第十七條:幼兒園工作人員應熱愛幼教事業,愛護幼兒,努力學習專業知識和技能,提高文化和專業水平,品德良好,為人師表,忠于職責,身體健康。幼兒園按照編制標準配備園長、教師、保育員、炊事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一)幼兒園園長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要求外,還要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幼師及以上的學歷,具有相應的管理能力和綜合素質。
(二)幼兒園教師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要求外,應取得幼師、幼職及以上學歷。
(三)幼兒園兼職保健教師、炊事員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要求外,應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并受過幼兒保健培訓,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
(四)幼兒園保育員應具有初中學歷,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識。
第十八條: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者個人必須具有進行保育、教育以及維修或擴建、改建幼兒園的園舍與設施的經費來源。
第五章招生、編班
第十九條:幼兒園的招生、編班應當符合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小班人數控制在25人以內,中班人數控制在30人以內,大班人數控制在35人以內。幼兒園應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兒園使用接送車接送幼兒。
第二十條:幼兒入園前需到指定衛生保健部門進行體檢,合格者方可入園。幼兒園應堅持定期體檢制度。幼兒每年定期體檢一次,每半年測身高、視力一次,每季度稱體重一次。
第六章幼兒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條:幼兒園應當貫徹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注重幼兒良好行為習慣的培養,引導幼兒個性的健康發展。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第二十二條:幼兒園必須使用統編教材。教師須使用普通話。
第二十三條:幼兒園應當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形式,戶外活動時間每天不少于2小時,體育活動時間每天不少于1小時,促進幼兒體、智、德、美全面發展。
第二十四條:幼兒園應主動與幼兒家庭配合,幫助家長創造良好的教育環境。
第二十五條:幼兒園要十分注重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培養幼兒自我保護意識,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監控責任,制定嚴密的安全防患預案,防止幼兒人身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七章幼兒園的保健
第二十六條:幼兒園應當建立衛生保健制度,防止發生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流行,自覺接受縣衛生防疫部門衛生防疫監測。
第二十七條:幼兒園應當建立安全衛生防護制度,嚴禁在幼兒園內設置威脅幼兒安全的危險建筑物和設施,嚴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條:幼兒園應建立幼兒教育登記卡、幼兒健康卡或檔案,加強幼兒檔案管理。第二十九條:幼兒園的園舍和設施有可能發生危險時,舉辦幼兒園的單位和個人應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發生。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時,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立即采取緊急救護措施,并及時報縣衛生局和縣教育局。
第三十條:幼兒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營養、衛生,不克扣幼兒伙食費。同時每頓飯必須堅持“留樣”制度和購物“索證”制度。
第八章幼兒園的經費
第三十一條:幼兒園的經費由舉辦者依法籌措,保障有必備的辦園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第三十二條:幼兒園收費必須嚴格按縣物價局核批的收費標準收取。經費收支必須獨立建帳,并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監督。
第三十三條:幼兒膳食費應實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證全部用于幼兒伙食,每月向家長公布帳目。
第三十四條:幼兒園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時維修園舍,有計劃地添置教學設施,保證每年有15%的保教費用于幼兒園設備、設施的維修、添置。
第三十五條:幼兒園舉辦者應保障教職工的工資待遇,按時發放工資,并做到穩步提高,為教職工辦理養老和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與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民辦幼兒園依法享受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兒園,由教育局視情節輕重依法責令限期整頓、停止招生、停止辦園的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登記注冊,擅自辦園招收幼兒的;
(二)擅自改變幼兒園名稱、層次、類別和舉辦者的;
(三)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者廣告騙取錢財的;
(四)園舍、設施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安全標準,損害幼兒身體健康或者威脅幼兒生命安全的;
(五)教育內容和方法違背幼兒教育規律、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發生安全事故,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由教育局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等行政處罰,或者由教育局建議有關部門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擾幼兒園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兒園周圍設置有危險、有污染或者影響幼兒園采光的建筑和設施的。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幼兒園報告與管理制度篇16
1、不遲到、不早退、有病休息需持指定醫院的診斷書,事假要提前或當天請假,填寫請假條,準假后方可休息。
2、教師按時上課、下課,按時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會議和各項活動。
3、教師在工作時間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抓緊時間完成本職工作任務。
4、教師為學生服務是職責,不能向家長索取任何報酬,更不能隨意收費。
5、對學生進行正面教育,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做好后進生的思想轉化工作,全面關心學生的健康和成長。
6、認真執行學校的工作計劃,教育、教學計劃及勞動、體育、衛生管理等計劃。
7、教師要按時按要求參加節假日值班,無故不參加者,按礦工處理。
幼兒園報告與管理制度篇17
為加強校園監控中心管理,確保監控系統的安全、規范、高效運行,特制定本規定:
一、校園監控中心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履行職責,及時掌握各種監控信息;發現事故、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
二、愛護和管理好各項設備,早班接班后半小時內負責對設備進行清潔擦拭,監控中心內的所有設備設施非專業人員嚴禁動用。
三、嚴格按規定操作步驟進行操作,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設備,不得利用監控設備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四、密切注意監控設備運行狀況,保證監控設備系統的正常運作,發現設備出現異常和故障要及時報修,并做詳細登記。
五、工作人員不得擅自脫崗,未經允許不得隨意代班、調班;需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交接班時,須將當班情況和未盡事項向接崗同志交代清楚。
六、嚴禁在監控中心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七、非監控中心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監控中心;師生員工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中心查詢情況必須經保衛處同意方可進入監控中心查看。
八、保持監控中心干凈、整潔、安靜。
九、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進入監控中心;嚴禁使用有干擾儀器正常運行的電子設備和使用電爐、電飯煲等電器。
十、務必保障通信聯絡暢通,不得用值班電話接、打私人電話。
十一、不得無故中斷監控;監控錄制的資料應妥善保存,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刪除原有資料。
十二、監控中心值班人員必須具有保密意識,校園監控的范圍、監控設備的布防嚴禁外傳,不得在監控中心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
幼兒園報告與管理制度篇18
一、接送制度
1、家長應把幼兒送到班上,交給老師并做好相關登記。
2、出園時老師應把幼兒親自交給家長,或家長要與老師打聲招呼。
3、幼兒離開幼兒園大門時應由家長牽帶,防止幼兒一人走失。
4、委托他人接送者,幼兒家長要電話告知老師并向老師辦理登記手續。
二、工作制度
1、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認真做好本職工作,上班集中思想,業務精益求精,克服出勤不出力的庸人主義。
2、每天上班應檢查登記戶外運動器材,定期對戶外器材安全性進行全面檢查。
3、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學校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4、因事需臨時合班,必須報校長批準,無大事不能隨便合班學習生活。
5、老師應充分作好上班前的準備工作,帶班時不使用手機、不干私活、不離崗。
6、開展戶外活動時,不得讓幼兒獨自留在室內,幼兒要在老師的視線范圍內進行活動;教師要教育幼兒不從臺階等高處往下跳,以防摔傷。
7、幼兒如三天沒有來園,要及時與家長聯系了解其原因,并做好記載。
8、班上小刀、剪刀、針、圖釘等用品要放在柜子里。
9、食堂食物、開水應降溫后方可進入班級,謹防幼兒燙傷。
10、發現班級開關、插座、窗戶損壞等情況應及時報告總務組進行維修。
11、藥物及日用洗滌品等,應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或放在柜子里。
12、老師給幼兒服藥后要及時進行登記;在幼兒服藥、就餐后,要注意觀察幼兒的表現,發現異常變化要及時匯報園部及送醫務室進行檢查及處理。
13、幼兒進餐時,教師要檢查食物成分,督促幼兒細嚼慢咽,防止噎著。兒童進餐時間不少于二十分鐘,保證兒童吃飽每餐飯。
14、教師每天要檢查幼兒有否帶危險物品來園,謹防幼兒將異物放入口鼻、耳中。
15、執行安全零報告制度,每天向安全主管匯報幼兒及班級設施設備的安全情況。
16、凡學校規定的學習教研活動時間及集體會議時間,晚到者以遲到論處,不到者(特殊情況除外)按曠工論處。
17、兒童活動室及臥室經常通風換氣,地面桌椅干凈整齊,消滅四害,為兒童提供一個良好的衛生環境。
18、保護視力,室內要注重采光,損壞燈具及時修理,看電視一次時間不宜過長,看時不能離得太近,電視機安放高度要適中。
19、幼兒如無故缺席要采取多種方式同家長聯系,爭取家長配合;定期開家長會,經常向家長宣布幼兒保健知識,
20、建立室內外環境清潔制度,實行門前“三包”,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
21、凡借用教具、圖片、儀器、錄像帶、錄音帶等,因保管不慎造成損壞、遺失的,視情輕重、損失大小罰款賠償。
三、安全制度
1、堅持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制度,認真做好一摸:有否發燒;二看:咽部、皮膚和精神;三問:飲食、睡眠、大小便情況;四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物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園所內一旦發生傳染病應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防止傳染病的蔓延。
2、幼兒安全教育“五不”:不觸摸各種電器開關;不亂食花、草、種子、藥物、食品;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不放臟東西和危險品在口袋里;不離開老師。
3、帶班時間不得與人聊天,不得離開幼兒;不允許幼兒離開老師的視野。一般情況下,不接電話和會見客人。
4、活動前做“三檢查”(即檢查場地、設備、幼兒情緒、衣著);“一交待”(向幼兒交代紀律與玩法);活動時注意觀察幼兒活動內容和方式;活動后清點幼兒人數并講評。
5、拿飯、拿水時要打招呼,要躲開幼兒走。剛煮沸的&39;湯和水要加蓋放在幼兒碰不著的地方。開飯時,飯菜、湯不燙手才能讓幼兒端,飯、菜、湯不能從幼兒頭上過。不隨便倒開水。
6、幼兒進食時不得談笑,不得含飯在口中就去做其它事。
7、藥品和洗滌水(粉)的保管:①寫好名,(幼兒的藥品要寫好藥名和人名,洗衣粉、開水瓶等放置幼兒拿不到的地方);②大人的無論什么藥都不能放在外面。
8、不讓幼兒接觸電源開關、刀器、滾水和火。
9、下班前要仔細核對幼兒人數;關好門窗;關掉電器、開關;鎖好貴重物品。
10、幼兒受傷后,當班老師要冷靜沉著,耐心詢問、仔細查看傷口。如果是燙傷要迅速離開熱源,是骨折要固定好傷口位置,再迅速護送到醫院處理。
11、發生事故后,要立即報告學校領導。出現責任事故按學校相關規定處理,其他責任人視情節輕重酌情處理。
四、教育制度
1、有組織地經常開展適合幼兒特點的游戲及體育活動,幼兒每天做一至二次體操或活動性游戲。
2、在正常天氣下,有充足的戶外活動時間,每天堅持兩個小時以上戶外活動加強春季鍛煉。
3、創造條件充分利用陽光空氣、水等自然因素有計劃地鍛煉兒童體格。
4、鍛煉經常和循序漸進,運動項目和運動量適合不同年齡的特點,對體弱的幼兒給予特殊的照顧。
5、利用活動、游戲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和自我防范的教育,防止發生觸電、走失、摔傷、燙傷、食物中毒、吞食異物等事故。
6、堅持教育規律,尊重幼兒,積極啟發誘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7、努力鉆研業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業務學習。積極創編教材,制作教具,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及水平。
8、堅持做好交接班工作,一般情況口頭交接,重大情況要作書面交接。家長特殊要求、患兒藥品、物品要登記交接。
9、做好家長工作,向家長宣傳正確的教養方法,每周向家長公布本周及下周的教育內容,以便家長心中有數,積極配合。
10、對幼兒態度要和藹可親,細心觀察幼兒,有計劃有目的的地選擇教育內容,運用多種教育形式,促進幼兒在不同水平上獲得發展。
11、培養幼兒良好的衛生習慣。如飯前便后用肥皂流動水洗手,定期洗澡、理發剪指(趾)。
12、努力鉆研業務,積極參加教研科研活動及業務學習,認真開展各類游戲活動,制作教玩具并創設教育環境。認真填好每天教育日志。一學期寫出一至兩篇質量較高的經驗總結或論文
幼兒園報告與管理制度篇19
一、園長辦公會:每周召開一次,傳達上級文件,部署全園工作。
二、安全工作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由園長主持,研究幼兒園安全工作。
三、園務會議:每學期召開兩次,由園長主持,各部門代表參加,共同商量幼兒園各項工作,貫徹上級決定,研究全園工作計劃、總結,修改規章制度、討論保健、膳食營養教育等重大問題,并做出集體決議。會議期間,各委員必須全面匯報各自分管的工作,維護并帶頭執行園務會議的決議。
四、教科研會:每月召開一次,教研組內的教研活動每周一次,討論研究如何提高教育教學活動及一日生活各個環節的質量,及本園的教研課題。
五、伙食管理委員會:每周召開一次,由伙委會負責人主持,研究有關幼兒伙食問題,如伙食費使用盈虧情況,庫存情況、幼兒進食量等情況,并作好記錄。
六、教代會:每年召開一次,研究如何加強民主管理、教職工參政議政和教職工福利等問題。
七、班務會:每兩周一次,由班主任主持,討論研究本班落實師德規范、教育教學、教養、衛生保健、個別幼兒教育等情況,以及討論總結工作計劃等其他工作。
八、家長會:每學期召開2次,向家長報告幼兒園工作和幼兒在園情況,傳達教育教學計劃,宣傳教育經驗等
九、全體職工會:每周召開一次,每周五下午由園長主持,總結上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計劃,以及其它工作等。
幼兒園報告與管理制度篇20
1、教師務必遵守作息時間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2、幼兒有不舒服的狀況,要及時協助處理,同時要了解原因,安撫幼兒,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并報告園長。
3、教師認真備課,務必提前備前,保證每一節課都要教案,無教案不進教室。
4、教師帶班不接待人,進班不蹺二郎腿,不坐桌子。
5、教師有事務必請假,凡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的一切按曠工處理。
6、值班老師應遵守值班時間,比正常上課提前--分鐘,下班推遲--分鐘,當班和值班時間不能私自離開幼兒。
7、堅持使用普通話教授幼兒。
8、教師認真組織好幼兒的學習生活,在玩大型玩具時務必有老師保護,禁止幼兒私自玩耍,幼兒離園時務必把幼兒送到家長手中。
9、因工作失誤造成一般職責事故,如磕傷碰傷擠傷燙傷扭傷等,跟班教師應承擔相應的.費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事故,導致幼兒住院醫療的,當班教師務必承擔--%的醫療費用,因看管不當,造成幼兒走失和其它事由造成嚴重后果的屬于教師嚴重失職,教師本人負主要職責,扣出工資。
10、全勤的教師每月應發全勤獎--元,有遲到早退現象無全勤獎,遲到一次扣每月工資--元/次,曠課教師--元/次,學期結束時,各方面表現優秀,且班級沒有安全事故的將獎勵教師--元。
11、同事之間應團結互助,不斤斤計較,嚴禁教師之間鬧情緒,打架事件的發生。
12、接送幼兒時,務必做好記錄,禁止陌生人接走幼兒,防止冒領幼兒。
13、各班教師下班后,離園之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整潔衛生,保證安全。
14、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的聲譽,上班期間要微笑應對家長和來賓,并務必要態度好,不與家長爭吵。
15、教師在上班時,要把全部經歷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間接電話不能超過--分鐘,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嚴格做到:"視線不離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