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管理制度模板
通過制度的規范,人們能夠清楚明確自己的任務和方向,從而使自己的行動更具有目的性和計劃性。寫好幼兒園管理制度模板要注意什么?小編給大家分享幼兒園管理制度模板,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管理制度模板篇1
1、教師務必遵守作息時間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2、幼兒有不舒服的狀況,要及時協助處理,同時要了解原因,安撫幼兒,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并報告園長。
3、教師認真備課,務必提前備前,保證每一節課都要教案,無教案不進教室。
4、教師帶班不接待人,進班不蹺二郎腿,不坐桌子。
5、教師有事務必請假,凡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的一切按曠工處理。
6、值班老師應遵守值班時間,比正常上課提前_分鐘,下班推遲_分鐘,當班和值班時間不能私自離開幼兒。
7、堅持使用普通話教授幼兒。
8、教師認真組織好幼兒的學習生活,在玩大型玩具時務必有老師保護,禁止幼兒私自玩耍,幼兒離園時務必把幼兒送到家長手中。
9、因工作失誤造成一般職責事故,如磕傷碰傷擠傷燙傷扭傷等,跟班教師應承擔相應的費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事故,導致幼兒住院醫療的,當班教師務必承擔_%的醫療費用,因看管不當,造成幼兒走失和其它事由造成嚴重后果的屬于教師嚴重失職,教師本人負主要職責,扣出工資。
10、全勤的教師每月應發全勤獎_元,有遲到早退現象無全勤獎,遲到一次扣每月工資_元/次,曠課教師_元/次,學期結束時,各方面表現優秀,且班級沒有安全事故的將獎勵教師_元。
11、同事之間應團結互助,不斤斤計較,嚴禁教師之間鬧情緒,打架事件的發生。
12、接送幼兒時,務必做好記錄,禁止陌生人接走幼兒,防止冒領幼兒。
13、各班教師下班后,離園之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整潔衛生,保證安全。
14、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的聲譽,上班期間要微笑應對家長和來賓,并務必要態度好,不與家長爭吵。
15、教師在上班時,要把全部經歷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間接電話不能超過_分鐘,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嚴格做到:"視線不離開孩子"。
幼兒園管理制度模板篇2
為調動教職工工作積極性,按照獎勵與懲罰相結合、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依據崗位職責要求,制訂本制度:
一、獎勵:全園獎勵設先進獎、學術成果獎、活動獎、超員獎。
1、先進獎:能模范完成本職工作,在幼兒園開展的各項活動中表現突出,成績名列前茅;一學期無事故、無家長投訴、無遲到早退、無私自倒班、出滿勤者獲園內先進個人、先進班集體(被評為區級以上先進工作者或優秀教師,園內不再嘉獎)。
2、學術成果獎:熱愛本職工作,刻苦鉆研業務,勇于創新、撰寫論文或教育筆記發表、評比獲獎者;學習進修成績顯著(取得學歷證書)者,由幼兒園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獎勵。
3、活動獎:參加園內外各項活動獲獎者,如:觀摩教學、競賽活動、專業技能比賽獲獎者給予獎勵。
4、超員獎:依據《幼兒園工作規程》大、中、小班人數,學期末視情予以獎勵。
二、懲處:
1、上班、開會、學習、備課等活動遲到或退,10分鐘(含)以內,每次扣10元,30分鐘以內(含)扣除當日工資50%;超過30分鐘扣除當日工資;上班串崗者扣除當日工資50%;私自倒班者(兩人)扣除當日工資。
2、凡不參加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開會、學習、備課等),每項活動凡第一次請假時,扣除當日工資的50%;從第二次起每次扣除當日工資;上班期間未經批準擅自離崗出園門的扣除當日工資的50%。
3、滿45周歲(含)的教養員技能考核,按保育員技能考核要求進行考核(教學活動除外),滿45周歲(含)保育員不再參加技能考核,未滿45周歲的保教人員如不參加技能考核,應提前遞交個人申請書,申請書自批準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1年。有效期內申請人不得參加園內外評優和職稱晉級;扣除開展此項活動當月工資的50%,調整工資時推遲半年。
4、服務態度差,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語言或行為不符合師德行為要求的,家長投訴屬實,扣除當月工資的30%,并在全園大會上做書面檢查。
5、發生責任事故的,除責任人承擔醫療、誤工等賠償費用外,扣除本人當月工資的50%,并扣除班長崗位津貼的50%;發生意外事故的,由幼兒園和責任人各承擔二分之一。
6、凡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后果及長期影響者,除責任人承擔醫療、誤工等賠償費用外,扣發1個月工資。如發生事故隱情不報、責任不明,后果嚴重,當班人員共同承擔事故產生的全部責任和一切費用,并在全園大會上做檢查;凡私自倒班、擅自離崗或串班期間發生事故的,倒班者、頂班者、串班者和擅自離崗者承擔100%責任及費用外,停職反省并在全園大會上做深刻檢查。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嚴重損毀幼兒園聲譽的,一經查實,當事人除承擔相應有的責任外,幼兒園有權單方解除。
7、其他違紀問題:
(1)上班期間不穿工作服、披頭散發、穿高跟鞋、在幼兒面前吃東西、洗滌私人物品者,扣除當日工資的30%。
(2)工作不負責任,下班后未關燈、水管、門窗者及未切斷電器設備電源的,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的,班級發生嚴重問題及事故不匯報、不采取應急措施、無故拖延、隱瞞包庇的,無故不進行教育活動的(不出操、不帶操、不組織戶外活動),不按時備課,教育筆記、家訪記錄、各類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等不能按規定完成的,財產物品丟失的,扣除當日工資的30%。
(3)無理取鬧、吵嘴打架擾亂園內秩序的,不服從領導安排消極怠工,打擊報復、誣陷他人或造謠生事,盜竊、侵占他人或公共財產、損壞公物等,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予以停職反省,視情在全園大會上做書面檢查,扣除停職期間的工資。
8、曠工一天按兩天扣除工資,并在全園大會上作檢查;曠工7天(含)以上者,解除聘任合同,脫離工作關系。
9、請假3天(含)以上者不享受本學期專業班費。
本規定所指扣除工資基數為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總和。
幼兒園管理制度模板篇3
幼兒園所是易感者集中的地方,兒童經常接觸密切,一旦傳染病傳入,極易造成流行,必須加強落實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各項措施。
一、加強入園前健康檢查。
二、培養幼兒良好的衛生習慣。如飯前便后用肥皂流動水洗手,定期洗澡、理發剪指(趾)甲,定期換洗衣褲被褥等。
三、定期檢查炊事人員,廚房炊具食品衛生情況,確保飲食衛生。
四、兒童活動室及臥室經常通風換氣,地面桌椅干凈整齊,消滅四害,為兒童提供一個良好的衛生環境。
五、定期為兒童進行健康檢查。
六、認真落實托幼機構的有關各項制度。園所內一旦發生傳染病應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防止傳染病的蔓延。
七、利用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健康教育活動,提高工作人員、兒童及家長的自我保健意識。
幼兒園管理制度模板篇4
1、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2、教師要熱愛學生,關愛學生,以正面教育,鼓勵表揚為主,以正確的價值觀引導學生,以自我的良好行為習慣潛易默化地影響學生。
3、教師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4、全勤的教職工每月發給全勤獎30元,有遲到、早退、曠工等現象的,無全勤獎,另外遲到、早退者在當月的工資中扣除5元次,曠工者扣20元次。
5、工作中造成輕微職責事故,如磕傷、碰傷、擠傷、燙傷、扭傷等,有上述情景之一,教師本人負責向家長解釋,并承擔相應費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職責事故,導致幼兒需要住院治療的,教師必須承擔50%的&39;醫療費用。因看管不當造成幼兒轉學,或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屬教師嚴重失職,教師本人負全責。扣發當月獎金,若無不安全事件發生,當月兌現50元安全獎。
6、各班放學后,必須在離園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物品放在指定地點,整潔衛生,保證安全。師生外出活動時,注意及時關燈、空調、電扇等。
7、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上班期間要微笑應對家長,對家長和來賓態度友好。
8、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丟失或損壞,需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職處理。
9、同事之間應當團結互助,不斤斤計較,嚴禁同事之間鬧情緒,互相詆毀、有損教師形象的事件發生。(出現此類事件,批評、教育不改正者且情節惡劣者,為了維持教師隊伍有良好的師德師風,做勸退處理)
幼兒園管理制度模板篇5
1.“晨檢”是幼兒園要進行晨間檢查的簡稱,是指每天幼兒入園,須在園門口接受幼兒園衛生保健教師的觀察和咨詢,此環節即稱晨檢。
2.幼兒園是兒童集體保教機構。其根本任務是保障和促進學齡前兒童的身心健康。幼兒園實行來園晨檢檢查制度,就是要通過“一摸”、“二看”、“三問”、“四查”的工作程序,及時了解幼兒當天來園的身體健康情況及精神狀態,便于在幼兒園的一日活動中,對身體欠佳的幼兒加強關心和照顧。
3.幼兒每天早晨入園時第一件事就是要接受衛生保健教師的觀察和咨詢,既要張開嘴讓衛生教師看看咽喉、腮部是否有異常,又要伸出手臂讓衛生教師觀察手指甲及皮膚有否異常,一切情況正常則領取一張小牌子,這張小牌子則稱“晨檢牌”。
4.“晨檢牌”共分三種顏色:紅色、黃色、綠色。分別代表不同的含意。紅牌:表示晨檢健康者,今天來園無特殊要求。黃牌:表示身體不適,要注意觀察或是帶藥來的幼兒,家長委托幼兒園要給孩子服藥的。綠牌:表示個人衛生欠缺的兒童。
5.幼兒領好晨檢牌,即到自己的教室里,將晨檢牌插在“幼兒健康保健欄”里,這樣就使班級的教師和保育員能及時了解當天來園幼兒的身體情況,以便對當日身體欠佳和有特殊需要照顧的幼兒,加強全日觀察和關懷照顧工作。
6.晨檢流程:
晨檢前的準備
(1)保健教師要換好干凈的工作服,保持儀表整潔,不留長指甲,不帶戒指。
(2)晨檢老師首先要用消毒水和清水將晨檢臺擦干凈;
(3)放好晨檢用品(壓舌板、手電筒、晨檢牌子筐、消毒棉球或消毒毛巾、測量體溫用具等);
(4)備好各班晨間檢查及全日觀察記錄簿、幼兒家長委托吃藥記錄簿;l晨間檢查
要求幼兒進園先用肥皂、流動水洗手,然后接受衛生老師晨檢。
一摸:即摸幼兒的額頭、手心,了解有無發熱現象,可疑者要測量體溫。二看:即一看幼兒面色和精神狀態;二看幼兒咽喉、腮部有無異常。
三問:即向家長或幼兒了解當日身體健康情況,詢問近日有無外來人員接觸史等。若帶藥來園的幼兒,要問清楚是什么地方配的藥,及時做好“三核對”工作:即核對姓名、藥名藥劑、用藥時間和方法。并請家長做好委托吃藥的簽名記錄。
四查:根據傳染病流行季節,檢查相應發病部位,查找傳染病的早期表現及皮膚有無皮疹等癥狀;檢查幼兒手帕、指甲是否干凈;檢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的物品等。檢查幼兒痊愈后可返園的有關資料。
晨檢中發現問題的處理
(1)幼兒發熱:首先了解幼兒發熱的原因,有無到醫院就診及有無醫院的證明。一般情況下幼兒發熱要說服家長帶幼兒到醫院就診或帶回家中好好休息。
(2)發現傳染病:發現疑似傳染病的孩子,應立即隔離觀察,并請家長帶孩子到醫院就診,待疾病痊愈且隔離期滿后方可返園。
(3)幼兒攜帶危險的物品或幼兒不宜的食品:危險的物品包括:小珠子、玻璃片、帶尖的玩具等;幼兒不宜的食品:瓜子、口香糖、果凍等。發現上述物品和食品應交由家長帶回,或者暫時叫老師保管,離園時由家長帶回。
(4)保健教師晨檢時若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處理,并將處理和需要觀察的情況及時記錄在各班“晨間檢查及全日觀察”的記錄簿上,晨檢結束后要交到各班教師手里,并提醒班級教師和保育員共同加強觀察和照顧有特殊需要關心的幼兒身體情況。由保健教師收下家長帶來的藥,做好“三核對”后按時給幼兒用藥。
晨檢結束后
(1)幼兒進班,教師和保育員要熱情接待幼兒,配班教師要及時了解幼兒的晨檢情況,并請幼兒將晨檢牌子插入“幼兒健康保健欄”。
(2)晨檢后保健教師要認真巡視各班級,在統計了解各班出席情況的基礎上,提醒班級教師對身體欠佳的幼兒加強關心和照顧。
(3)將“晨間檢查和全日觀察簿”安放在各班的保健角,要求帶班教師來園活動結束后,必須要關注一下幼兒健康欄,準確了解當天幼兒的出席情況和身體狀況,并將觀察的情況及時記錄到“晨間檢查和全日觀察簿”上。(記錄要求1、寫晨檢后需要吃藥幼兒的觀察情況;2、寫一日活動中突發健康問題;3、寫本班今日有無特殊情況;)
(4)保健教師下班前要將各班的“晨間檢查和全日觀察簿”收回保健室,及時了解各班對體弱兒的關心照顧工作,根據需要次日再將體弱兒在園的身體情況反饋給家長,讓家長放心工作;并認真完成“普陀區幼兒園保健教師工作日志”的填寫工作。
7.幼兒園晨檢希望家長的配合工作:
(1)來園時必須帶孩子參加晨檢。
(2)幼兒若疑有疾病或傳染病跡象,應主動與保健教師聯系,幼兒園會視病情進行全日觀察、追蹤、隔離。
(3)不要讓孩子帶危險物品到幼兒園。
(4)傳染病高發季節提醒幼兒來園晨檢時把小手洗干凈后再進班級參加活動。
(5)每天帶好手帕或餐巾紙,勤剪指甲、勤理發,從小養成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
8.教工晨檢工作要求:
(1)為了確保幼兒避免感染,教工每日來園后要如實填寫教工晨檢記錄并簽名。若有疑似傳染病癥狀的必須告知保健老師和園長,不得隱瞞(以便園長和保健教師酌情處理)。
(2)若教職工的家屬發生傳染病,也必須要告知保健老師和園長,不得隱瞞。(以便園長和保健教師酌情處理)。
幼兒園管理制度模板篇6
一、園長辦公會:每周召開一次,傳達上級文件,部署全園工作。
二、安全工作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由園長主持,研究幼兒園安全工作。
三、園務會議:每學期召開兩次,由園長主持,各部門代表參加,共同商量幼兒園各項工作,貫徹上級決定,研究全園工作計劃、總結,修改規章制度、討論保健、膳食營養教育等重大問題,并做出集體決議。會議期間,各委員必須全面匯報各自分管的工作,維護并帶頭執行園務會議的決議。
四、教科研會:每月召開一次,教研組內的教研活動每周一次,討論研究如何提高教育教學活動及一日生活各個環節的質量,及本園的教研課題。
五、伙食管理委員會:每周召開一次,由伙委會負責人主持,研究有關幼兒伙食問題,如伙食費使用盈虧情況,庫存情況、幼兒進食量等情況,并作好記錄。
六、教代會:每年召開一次,研究如何加強民主管理、教職工參政議政和教職工福利等問題。
七、班務會:每兩周一次,由班主任主持,討論研究本班落實師德規范、教育教學、教養、衛生保健、個別幼兒教育等情況,以及討論總結工作計劃等其他工作。
八、家長會:每學期召開2次,向家長報告幼兒園工作和幼兒在園情況,傳達教育教學計劃,宣傳教育經驗等
九、全體職工會:每周召開一次,每周五下午由園長主持,總結上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計劃,以及其它工作等。
幼兒園管理制度模板篇7
1、園長接受校長聘任,是校長領導下的園長負責制,負責幼兒園的全面管理,主持全園工作。
2、認真學習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全面貫徹《幼兒園工作條例》和《幼兒園工作規程》。
3、主持制定全園工作計劃和各項規章制度,確立分級管理目標,建立結構合理、協調靈活、反饋及時的科學管理機制。定期召開園務會,深入第一線檢查各項工作實施情況。
4、負責全園教職工的聘任、調整園內工作人員結構,定期對保教工作人員進行考核并作出正確評估。
5、全面了解教育、教研、衛生保健及膳食管理情況,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盡量減少工作中的失誤。充分發揮黨團組織、工會及教代會的作用,發揚民主,尊重人格,加強“愛心、和諧、團結、向上”的園風建設。
6、全面掌握教職員工的思想動態,開展經常性的政治、業務學習,提高修養。關心教職工的生活,改善生存環境,維護合法權益,增強向心力,提高凝聚力。
7、定期召開家長會,展示教育成果,宣傳家教方法,聽取家長意見,提高辦園質量。
8、及時了解國內外幼兒教育動態,研究幼兒教育新成果,關注幼兒教育發展的新動向。1、協助園長實施各種規章制度,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定期對教職工的工作進行檢查、指導、考核和評估。
2、協助園長貫徹幼兒園雙任務,端正辦園方向,明確培養目標面向全體幼兒,全面提高幼兒素質。重點抓好幼兒教養、安全、衛生保健,性格習慣的培養,加強對雙語的科學研究,不斷提高保教質量。
3、負責幼兒園保教工作。熟悉幼兒各年齡階段生理和心理特點,熟悉幼兒園各年齡段教學內容及要求,定期檢查教師月計劃、周計劃、備課本、教育筆記及個案紀錄,定期測查幼兒教學效果,并做好紀錄。
4、負責組織教師業務學習,提高教師的業務能力。指導教師進行幼教改革與科研工作。
5、協助園長搞好職工隊伍建設,做好職工政治思想工作,關心群眾生活,傾聽群眾意見,支持群眾開展各種有益的文體活動。
6、協助園長制定和審各班板學期工作計劃,堅持入班聽課
7、負責整理教師業務檔案和教育資料,指導保教人員及時添置玩具、資料、教具。
8、組織保教人員外出參觀學習,組織幼兒園內的各項活動。1、在園長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園務工作計劃。
2、制定本教研組的教研計劃,指導教師備課。認真審閱批改教案。
3、配合園辦開展教學科研活動,,開展園內教育活動和專題研究,及時總結推廣交流經驗,互幫互促,幫助保教人員提高業務水平。
4、堅持入班聽課,每周不少于三節。1、嚴格遵守學校《教師行為規范10條》和各項規章制度。
2、全面負責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根據《幼兒園工作規程》提出的要求,結合本班實際,制定教育工作計劃(包括觀察、分析、記錄幼兒發展情況),并認真執行。
3、對幼兒態度要和藹和親,做到耐心、關心、細心、熱心,與本班教師、保育員團結協作,搞好所在班級教育、衛生、保健及生活護理等工作。
4、認真執行幼
5、主持召開每周班務會議,共同確定下周工作重點,與副班主任和保育員共同搞好班內的工作。
6、堅持下面教育原則,尊重幼兒,積極啟發誘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7、努力鉆研業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業務學習。積極創編教材,制作教具,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及水平。
8、堅持做好交接班工作,一般情況口頭交接,重大情況要作書面交接。家長特殊要求、患兒藥品、物品要登記交接。
9、做好家長工作,向家長宣傳正確的教養方法,每周向家長公布本周及下周的教育內容,以便家長心中有數,積極配合。
10、認真填寫“家園聯系手冊”,經常與家長保持聯系,及時交換意見。
11、認真做好教研活動記錄和每周教育小結,每學期寫出質量較高的教育工作總結或論文一至兩篇。
12、堅持英語學習,堅持用英語組織教學。1、嚴格遵守學校《教師行為規范10條》和各項規章制度。兒的作息制度,認真安排好幼兒一日生活內容,做到動靜交替,手腦并用,確保幼兒身心健康成長。
幼兒園管理制度模板篇8
1、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認真做好本職工作,上班集中思想,業務精益求精,克服出勤不出力的庸人主義。
2、上班不做私活,不擅自會親友,不打私人電話。
3、上班時間嚴禁串班,聊天,要堅守崗位,未經領導批準不能隨便調班,離開孩子,如有發現,依曠工處理。
4、不能強求家長為個人辦事,如造成不良影響,要依教師職業條列處分。
5、上班注意儀容端莊大方,不能濃妝艷抹,不穿高跟鞋,不梳披肩長發,不留長指甲,不戴戒指、耳環和手鏈。
6、領操活動,上音樂課和體操時,教師要穿平跟鞋,體操課不穿裙。
7、進入幼兒園嚴禁吸煙。
幼兒園管理制度模板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民辦幼兒園管理,促進我縣幼兒教育事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幼兒園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本縣行政區域內的民辦幼兒園。
第三條:民辦幼兒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應促進幼兒在體、智、德、美各方面和諧發展。
第四條:民辦幼兒園堅持“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
第二章舉辦幼兒園的審批
第五條:實行幼兒園辦學許可證制度。未經登記發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幼兒園。
第六條:機關各部門和昌黎縣域內個人舉辦幼兒園,由縣教育局審批發證。
第七條:幼兒園按下列程序審批。
(一)申請籌設階段(籌設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年)
1、舉辦單位或個人提交書面申辦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幼兒園擬冠名稱、舉辦者、辦園地址、辦園規模、辦園形式、辦園條件、經費情況等;
2、教育局通過初步審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答復。對申請材料齊備、基本辦園條件達到要求的,簽署同意籌設意見,向申辦者提供《幼兒園辦學申報表》;基本辦園條件達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時通知申辦者。
(二)申請正式設立階段
1、舉辦單位或舉辦者向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報告,并提供有關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請后,組織有關人員對辦園資格進行實地審查。
3、同意正式設立幼兒園的,由縣教育局頒發《昌黎縣民辦幼兒園辦學許可證》;不同意正式設立的應及時通知申辦者,并說明理由。
第八條:申請舉辦幼兒園應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請報告。報告中須注明辦園規模、投資總額、資金來源、幼兒人數最大限額、園舍面積、建筑面積、戶外活動場地面積等;
(二)幼兒園辦學申報表;
(三)辦園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資格證明、接受專業培訓證明;
(四)教師、保育員的學歷證明以及縣級以上醫院頒發的體檢合格證;
(五)縣衛生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明;
(六)消防部門簽署的消防合格證明;
(七)園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須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幼兒園用房安全證明;
(八)辦園場地的權證或租用合同,辦園場地平面圖。
第九條:舉辦單位或個人領取《辦學許可證》后,應到縣物價局領取收費許可證,方可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社會力量舉辦的幼兒園還應到民政局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條:幼兒園的更名、停辦、搬遷,均須到教育局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章舉辦幼兒園的基本條件
第十一條:民辦幼兒園必須設置在安全區域內,嚴禁在污染和危險區內設置幼兒園。
第十二條:幼兒園園舍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設計、修建,做到與保育、教育要求相適應。園舍要求牢固安全、寬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風良好。不得利用破舊房屋、破舊廠房、居民住宅舉辦幼兒園。
第十三條:幼兒園應設有活動室(教室)、寢室、多功能活動室、辦公室、保健室、隔離室、兒童廁所、盥洗室和廚房等用房。活動室和寢室要求光線充足、干燥通風,人均使用面積不少于2平方米,廚房有消毒柜等衛生設施。
第十四條:幼兒園應設有與其規模相適應的戶外活動場地,人均戶外活動場地面積不少于3平方米。并配有大型室外活動玩具至少1件,中型活動玩具每班1件以上,小型活動玩具人
均2件以上。
第十五條:幼兒園應配備適合幼兒年齡特點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圖書柜和盥洗衛生用具;配備必要的風琴或電子琴、錄音機、投影儀等教學設施;還應配備適量的玩教具,幼兒園的教具、玩具,應符合安全、衛生、適合對幼兒教育的要求,幼兒園應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備幼兒讀物人均不少于5冊。
第十六條:幼兒園的房屋及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園門進出口道路暢通,配備消防器材,消除用電、用火等各種設施中的不安全隱患。
第四章幼兒園工作人員
第十七條:幼兒園工作人員應熱愛幼教事業,愛護幼兒,努力學習專業知識和技能,提高文化和專業水平,品德良好,為人師表,忠于職責,身體健康。幼兒園按照編制標準配備園長、教師、保育員、炊事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一)幼兒園園長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要求外,還要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幼師及以上的學歷,具有相應的管理能力和綜合素質。
(二)幼兒園教師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要求外,應取得幼師、幼職及以上學歷。
(三)幼兒園兼職保健教師、炊事員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要求外,應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并受過幼兒保健培訓,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
(四)幼兒園保育員應具有初中學歷,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識。
第十八條: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者個人必須具有進行保育、教育以及維修或擴建、改建幼兒園的園舍與設施的經費來源。
第五章招生、編班
第十九條:幼兒園的招生、編班應當符合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小班人數控制在25人以內,中班人數控制在30人以內,大班人數控制在35人以內。幼兒園應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兒園使用接送車接送幼兒。
第二十條:幼兒入園前需到指定衛生保健部門進行體檢,合格者方可入園。幼兒園應堅持定期體檢制度。幼兒每年定期體檢一次,每半年測身高、視力一次,每季度稱體重一次。
第六章幼兒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條:幼兒園應當貫徹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注重幼兒良好行為習慣的培養,引導幼兒個性的健康發展。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第二十二條:幼兒園必須使用統編教材。教師須使用普通話。
第二十三條:幼兒園應當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形式,戶外活動時間每天不少于2小時,體育活動時間每天不少于1小時,促進幼兒體、智、德、美全面發展。
第二十四條:幼兒園應主動與幼兒家庭配合,幫助家長創造良好的教育環境。
第二十五條:幼兒園要十分注重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培養幼兒自我保護意識,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監控責任,制定嚴密的安全防患預案,防止幼兒人身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七章幼兒園的保健
第二十六條:幼兒園應當建立衛生保健制度,防止發生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流行,自覺接受縣衛生防疫部門衛生防疫監測。
第二十七條:幼兒園應當建立安全衛生防護制度,嚴禁在幼兒園內設置威脅幼兒安全的危險建筑物和設施,嚴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條:幼兒園應建立幼兒教育登記卡、幼兒健康卡或檔案,加強幼兒檔案管理。第二十九條:幼兒園的園舍和設施有可能發生危險時,舉辦幼兒園的單位和個人應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發生。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時,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立即采取緊急救護措施,并及時報縣衛生局和縣教育局。
第三十條:幼兒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營養、衛生,不克扣幼兒伙食費。同時每頓飯必須堅持“留樣”制度和購物“索證”制度。
第八章幼兒園的經費
第三十一條:幼兒園的經費由舉辦者依法籌措,保障有必備的辦園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第三十二條:幼兒園收費必須嚴格按縣物價局核批的收費標準收取。經費收支必須獨立建帳,并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監督。
第三十三條:幼兒膳食費應實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證全部用于幼兒伙食,每月向家長公布帳目。
第三十四條:幼兒園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時維修園舍,有計劃地添置教學設施,保證每年有15%的保教費用于幼兒園設備、設施的維修、添置。
第三十五條:幼兒園舉辦者應保障教職工的工資待遇,按時發放工資,并做到穩步提高,為教職工辦理養老和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與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民辦幼兒園依法享受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兒園,由教育局視情節輕重依法責令限期整頓、停止招生、停止辦園的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登記注冊,擅自辦園招收幼兒的;
(二)擅自改變幼兒園名稱、層次、類別和舉辦者的;
(三)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者廣告騙取錢財的;
(四)園舍、設施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安全標準,損害幼兒身體健康或者威脅幼兒生命安全的;
(五)教育內容和方法違背幼兒教育規律、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發生安全事故,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由教育局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等行政處罰,或者由教育局建議有關部門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擾幼兒園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兒園周圍設置有危險、有污染或者影響幼兒
園采光的建筑和設施的。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民辦幼兒園管理,促進我縣幼兒教育事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幼兒園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本縣行政區域內的民辦幼兒園。
第三條:民辦幼兒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應促進幼兒在體、智、德、美各方面和諧發展。
第四條:民辦幼兒園堅持“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
第二章舉辦幼兒園的審批
第五條:實行幼兒園辦學許可證制度。未經登記發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幼兒園。
第六條:機關各部門和昌黎縣域內個人舉辦幼兒園,由縣教育局審批發證。
第七條:幼兒園按下列程序審批。
(一)申請籌設階段(籌設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年)
1、舉辦單位或個人提交書面申辦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幼兒園擬冠名稱、舉辦者、辦園地址、辦園規模、辦園形式、辦園條件、經費情況等;
2、教育局通過初步審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答復。對申請材料齊備、基本辦園條件達到要求的,簽署同意籌設意見,向申辦者提供《幼兒園辦學申報表》;基本辦園條件達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時通知申辦者。
(二)申請正式設立階段
1、舉辦單位或舉辦者向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報告,并提供有關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請后,組織有關人員對辦園資格進行實地審查。
3、同意正式設立幼兒園的,由縣教育局頒發《昌黎縣民辦幼兒園辦學許可證》;不同意正式設立的應及時通知申辦者,并說明理由。
第八條:申請舉辦幼兒園應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請報告。報告中須注明辦園規模、投資總額、資金來源、幼兒人數最大限額、園舍面積、建筑面積、戶外活動場地面積等;
(二)幼兒園辦學申報表;
(三)辦園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資格證明、接受專業培訓證明;
(四)教師、保育員的學歷證明以及縣級以上醫院頒發的體檢合格證;
(五)縣衛生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明;
(六)消防部門簽署的消防合格證明;
(七)園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須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幼兒園用房安全證明;
(八)辦園場地的權證或租用合同,辦園場地平面圖。
第九條:舉辦單位或個人領取《辦學許可證》后,應到縣物價局領取收費許可證,方可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社會力量舉辦的幼兒園還應到民政局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條:幼兒園的更名、停辦、搬遷,均須到教育局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章舉辦幼兒園的基本條件
第十一條:民辦幼兒園必須設置在安全區域內,嚴禁在污染和危險區內設置幼兒園。
第十二條:幼兒園園舍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設計、修建,做到與保育、教育要求相適應。園舍要求牢固安全、寬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風良好。不得利用破舊房屋、破舊廠房、居民住宅舉辦幼兒園。
第十三條:幼兒園應設有活動室(教室)、寢室、多功能活動室、辦公室、保健室、隔離室、兒童廁所、盥洗室和廚房等用房。活動室和寢室要求光線充足、干燥通風,人均使用面積不少于2平方米,廚房有消毒柜等衛生設施。
第十四條:幼兒園應設有與其規模相適應的戶外活動場地,人均戶外活動場地面積不少于3平方米。并配有大型室外活動玩具至少1件,中型活動玩具每班1件以上,小型活動玩具人均2件以上。
第十五條:幼兒園應配備適合幼兒年齡特點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圖書柜和盥洗衛生用具;配備必要的風琴或電子琴、錄音機、投影儀等教學設施;還應配備適量的玩教具,幼兒園的教具、玩具,應符合安全、衛生、適合對幼兒教育的要求,幼兒園應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備幼兒讀物人均不少于5冊。
第十六條:幼兒園的房屋及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園門進出口道路暢通,配備消防器材,消除用電、用火等各種設施中的不安全隱患。
第四章幼兒園工作人員
第十七條:幼兒園工作人員應熱愛幼教事業,愛護幼兒,努力學習專業知識和技能,提高文化和專業水平,品德良好,為人師表,忠于職責,身體健康。幼兒園按照編制標準配備園長、教師、保育員、炊事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一)幼兒園園長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要求外,還要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幼師及以上的學歷,具有相應的管理能力和綜合素質。
(二)幼兒園教師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要求外,應取得幼師、幼職及以上學歷。
(三)幼兒園兼職保健教師、炊事員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要求外,應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并受過幼兒保健培訓,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
(四)幼兒園保育員應具有初中學歷,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識。
第十八條: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者個人必須具有進行保育、教育以及維修或擴建、改建幼兒園的園舍與設施的經費來源。
第五章招生、編班
第十九條:幼兒園的招生、編班應當符合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小班人數控制在25人以內,中班人數控制在30人以內,大班人數控制在35人以內。幼兒園應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兒園使用接送車接送幼兒。
第二十條:幼兒入園前需到指定衛生保健部門進行體檢,合格者方可入園。幼兒園應堅持定期體檢制度。幼兒每年定期體檢一次,每半年測身高、視力一次,每季度稱體重一次。
第六章幼兒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條:幼兒園應當貫徹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注重幼兒良好行為習慣的培養,引導幼兒個性的健康發展。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第二十二條:幼兒園必須使用統編教材。教師須使用普通話。
第二十三條:幼兒園應當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形式,戶外活動時間每天不少于2小時,體育活動時間每天不少于1小時,促進幼兒體、智、德、美全面發展。
第二十四條:幼兒園應主動與幼兒家庭配合,幫助家長創造良好的教育環境。
第二十五條:幼兒園要十分注重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培養幼兒自我保護意識,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監控責任,制定嚴密的安全防患預案,防止幼兒人身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七章幼兒園的保健
第二十六條:幼兒園應當建立衛生保健制度,防止發生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流行,自覺接受縣衛生防疫部門衛生防疫監測。
第二十七條:幼兒園應當建立安全衛生防護制度,嚴禁在幼兒園內設置威脅幼兒安全的危險建筑物和設施,嚴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條:幼兒園應建立幼兒教育登記卡、幼兒健康卡或檔案,加強幼兒檔案管理。第二十九條:幼兒園的園舍和設施有可能發生危險時,舉辦幼兒園的單位和個人應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發生。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時,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立即采取緊急救護措施,并及時報縣衛生局和縣教育局。
第三十條:幼兒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營養、衛生,不克扣幼兒伙食費。同時每頓飯必須堅持“留樣”制度和購物“索證”制度。
第八章幼兒園的經費
第三十一條:幼兒園的經費由舉辦者依法籌措,保障有必備的辦園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第三十二條:幼兒園收費必須嚴格按縣物價局核批的收費標準收取。經費收支必須獨立建帳,并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監督。
第三十三條:幼兒膳食費應實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證全部用于幼兒伙食,每月向家長公布帳目。
第三十四條:幼兒園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時維修園舍,有計劃地添置教學設施,保證每年有15%的保教費用于幼兒園設備、設施的維修、添置。
第三十五條:幼兒園舉辦者應保障教職工的工資待遇,按時發放工資,并做到穩步提高,為教職工辦理養老和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與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民辦幼兒園依法享受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兒園,由教育局視情節輕重依法責令限期整頓、停止招生、停止辦園的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登記注冊,擅自辦園招收幼兒的;
(二)擅自改變幼兒園名稱、層次、類別和舉辦者的;
(三)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者廣告騙取錢財的;
(四)園舍、設施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安全標準,損害幼兒身體健康或者威脅幼兒生命安全的;
(五)教育內容和方法違背幼兒教育規律、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發生安全事故,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由教育局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等行政處罰,或者由教育局建議有關部門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擾幼兒園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兒園周圍設置有危險、有污染或者影響幼兒園采光的建筑和設施的。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幼兒園管理制度模板篇10
一、加強領導,提高晨、午檢工作質量
二、由各班值班老師和園保健主任負責每天的晨、午檢的具體檢查,記錄統計工作,作好未到園或有病師幼的病情詢問追蹤,及時了解病情作好記錄。
三、值班教師每天早期晨和中午在活動室門口進行晨午檢,保健主任逐班進行晨、午檢的復查并作好記錄。
四、保健主任每天還要在下午幼兒、活動時間對幼兒和教師進行午檢工作并作好記錄。
五、在晨、午檢中有病的師幼作好詳細的詢問病情的記錄,特別是發高燒的師幼更不能忽視,并立即到醫院診治。
六、要求值班教師在幼兒室內外活動時間隨時觀察幼兒的活動情況,發現有異常的幼兒要立即反映給保健主任,對有異常的幼兒要立即和家長取得聯系,并由家長送往醫院診治,突發的病情由幼兒園直接送往醫院診治并通知家長。
七、每天值班的`教師有義務在巡查時觀察幼兒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給保健主任。
八、晨、午檢記錄填寫齊全,存檔備查。
九、每學年對在園幼兒進行兩次體檢,體檢由衛生保健主任協助相關衛生機構完成。
十、在體檢中發現幼兒身體有異常的情況,及時通知家長,由家長負責到縣級以上醫院診治。
十一、對有特殊病的幼兒,建立特殊病例檔案,隨時觀察身體狀況。
十二、建立家長聯系制度,經常和幼兒家長取得聯系,向家長
宣傳傳染病的預防和流行情況,幼兒園、家庭共同預防傳染病的發生。
幼兒園管理制度模板篇11
(一)門衛要忠于職守,堅持一天24小時值班(包括節、假日)。深夜要認真巡視幼兒園,發現重大事宜,要及時向園領導匯報。
(二)對非本園人員進校要問明情況、登記后方可進園,離園后及要時在登記表上注銷。對無正當理由的,拒絕進園。
(三)進園的車輛,要嚴加查問,有正當理由的才可放入,并指定停放的地點。
(四)嚴禁騎自行車進出園門。準予進園的自行車要推至指定的地點停放,不得駛入教學區。
(五)在園幼兒無正當理由禁止外出。有特殊的情況,憑請假條放行,返園后及時注銷時間。
(六)為了便于識別,進出園門全體教職員必須憑條出入。
(七)實行節假日和強臺風非常時期的行政班子領導值班制,保證有人守候電話機和巡查幼兒園,并記好《安全工作日記》。
幼兒園管理制度模板篇12
用人單位制定規章制度,要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保障勞動者的勞動權利,督促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制定規章制度應當體現權利與義務一致、獎勵與懲罰結合,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1、晨檢制度
為防止傳染病患兒進入幼兒園及幼兒把不安全的物品帶入園,我園應堅持每天進行晨檢工作,要求為:一摸、二看、三問、四查:
一摸:摸摸幼兒額頭看有無發熱。
二看:看幼兒
三問:問問幼兒在家中的健康情況,有無不適以便在園中觀察,如發現問題可細問其有無發執、咳嗽、嘔吐、腹瀉等癥狀,在家的睡眠、飲食、大小便情況。
四查:對疑似患病的幼兒進行體格檢查協助診斷。檢查有無攜帶易造成外傷的物品、器械入園,最好不要讓幼兒自帶食品入園。
晨檢過程中,班主任教師應注意親自把關,對普通的感冒、消化不良、皮炎等帶藥入園的幼兒要進行登記并管理。注意發現幼兒的問題,及時請保健醫生復檢,應正確對待晨檢工作。
2、全日觀察制度
教師應對入園幼兒進行全日觀察,處理在園幼兒的健康相關問題,并做好相應的記錄,具體工作如下:
1、對帶藥入園的患兒,應檢查其服藥情況、在園活動情況及病情變化情況,以便離園時知道家長,并做好觀察記錄。
2、對在園幼兒應觀察其有無健康問題。
(1)看幼兒的
(2)觀察幼兒的情緒、食欲、大小便情況,注意有無異常情況。
(3)觀察幼兒的活動情況是否正常。
(4)注意防范意外事故的發生,在園中如果發生摔、碰、劃破皮膚等事故應及時處理,離園時必須告知家長,并做記錄。
3、離園時應與家長做好交接工作,并進行必要的衛生、安全宣傳。
對全日觀察中有發現問題的幼兒,或帶藥入園者,離園時教師應告及時告知家長幼兒在園中的表現、病情的變化情況,提出合理的衛生保健指導和建議。
3、幼兒園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幼兒園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幼兒園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幼兒園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園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行政、“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護幼兒、家長和教職工安全。
4、開學前后,教師要組織家長會,提請家長、幼兒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建立幼兒園突發事件職工救護隊,高度警覺周邊環境安全工作。
4、幼兒園公共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幼兒園多功能室、游戲場等均為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2、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和場地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幼兒園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組織安全員定期檢查場地安全和游樂設施安全。
3、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于隨時打開。
4、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5、幼兒園班級教育活動教學安全制度
1、班級教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
2、班級保教人員必須按照“幼兒園一日工作規范”要求來操作,長期、經常性地對幼兒進行常規安全教育,文明說話、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個活動前提出活動要求,活動后有
3、教師不得指導幼兒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幼兒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4、在戶外活動中教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保育員有指導責任,因組織指導的過錯造成幼兒身體傷害事故保教人員要負責任。
5、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醫院,并及時向園長匯報。
幼兒園管理制度模板篇13
1、每周安排一次學習和教研活動時間。
2、學習時做到嚴肅認真,不遲到、不早退、不閑聊、積極參加討論、認真做好記錄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
3、外出學習時,事先準備好筆記本,不遲到、不早退,做好記錄并主動向領導匯報。
4、每月舉行一次班級工作匯報。每月寫一篇教育筆記,每學期進行曲一次各年齡班一日教育活動、環境布置、游戲活動的相互觀摩、檢查。
5、各年級組根據幼兒園計劃的培養目標,結合我園實際情況,制訂學期教研計劃,及時吸取國內外幼教信息,有計劃地組織保教人員搜集、整理、編寫資料,定期組織學習與討論,并在實踐中探索,不斷交流總結經驗,使教研活動有針對性,有特色性。
6、園長(或保教主任、教研組長)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教師的教育計劃、教研組計劃、教師的教育總結筆記。檢查保教人員一日組織活動或某生活環節,及時與保教人員交換意見。
7、每學期進行一次園、班級全面總結。每學年進行一次教育、教學專題總結,并將其載入個人檔案資料,經評選出的總結、論文裝訂成冊,并給予表彰獎勵。
幼兒園管理制度模板篇14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規范個人舉辦的幼兒園的管理,指導民辦園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我鎮幼兒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穩步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辦園的管理民辦園實行統一管理。一是要加強對已辦證民辦園的規范管理;二是要把好民辦園申辦的初審關;三是加強對無證的非法園摸底排查并進行堅決打擊、取締。各民辦園應自覺接受中心校的領導、管理和檢查。
二、民辦園的園長、教師、保育員要不斷加強學習,不斷更新幼教知識,提高自身水平和能力。自覺接受各類人員培訓。各類工作人員的專業知識和資格,按規定時間應達到基本的要求。
三、民辦園應每年接受一次中心校和縣教育局的年檢,根據年檢結果,給予晉升或降級。
四、民辦園的內部管理。
1、民辦園實行園長負責制。園長由舉辦者任命或聘任,也可由舉辦者擔當,報教育局備案。園長在教育部門的領導下,依照有關規定負責領導全園工作。
2、民辦園應制訂學,定期部署、總結和報告工作。每學年度末應向中心校報告工作。重要事項應隨時報告。
3、民辦園應接受中心校、學前教育股、教育局的檢查、監督和指導。
4、民辦園要建立相應的檔案。要建立工作人員花名冊、幼兒花名冊和其它統計表冊,每學期向中心校報送一次統計表。
5、要加強制度建設,特別是教學工作制度、活動制度、安全制度、衛生制度、財務制度、家長會議制度、工作人員每年健康檢查制度等制度的建設,并嚴格執行。
五、民辦園應突出抓好安全管理。要經常檢查園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發現園舍和玩具有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嚴禁用三輪車、農用車接送幼兒上下學。民辦園要每日填好安全運行記載表,一日一查,一周一小結,一月一總結。民辦園每月要填好安全隱患排查表上交中心校,中心校與民辦園、民辦園于各教師和工作人員要層層簽訂安全工作責任狀,并全面落實安全責任。
六、民辦園要防止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流行,發生食物中毒、流行病流行時,舉辦者要立即采取緊急救護措施,并及時報告中心校和衛生部門。民辦園每學期至少組織家長學習1—2次的食品及傳染病知識,要留有紙質材料和過程性材料供中心校檢查。
七、民辦園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每學期開學必上“安全第一課”,學期結束要上假期安全課。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防護和自救能力。
八、民辦園實行保育和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幼兒實行體、德、智、美諸方面發展的教育,促其身心健康和諧發展。其涉及的內容為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等五個領域。各領域內容相互滲透,從不同的角度促進幼兒情感、態度、能力等方面的發展。
九、民辦園應充分尊重教育規律,積極為幼兒提供健康、豐富的生活和活動環境,滿足他們多方面發展需要,使他們在快樂的童年中獲得有益于身心發展的經驗。
十、民辦園要堅持正確的辦園方向,根據有關規定,規范辦園行為,自覺接受縣教育局和中心校的指導、管理、監督和評估。
十一、設置民辦園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民辦園的申報和設立必須符合布局的需要。
(二)有固定安全的園舍。
1、民辦園應設置在安全區域內,周圍環境無污染,無嚴重噪音,園舍堅固、安全、適用。兒童用房不應設在四層以上,與其他建筑物相連的必須有獨立的出入口或疏散通道。民辦園的園舍必須經過房屋
鑒定部門為安全屋。生均占地面積不少于14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積不少于9.2平方米。
2、有幼兒活動室。確保每班一間,使用面積不少于30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積不少于1.2平方米,要通風、干燥、光線充足。
3、有與民辦園規模相適應的戶外活動場所,場地平整、安全、適用。人均不低于4平方米。民辦園的所有園舍和活動場所都必須設置圍墻和安全柵欄。
4、有與民辦園相適應的寢室、教師辦公室、廚房和其它輔助用房。
5、有供幼兒洗手的流動水源設備和適應幼兒使用的廁所或便具。6、有符合標準、安全的桌椅和睡床,并做到一人一位,
(三)有必要的基本設施。
1、每個幼兒配備兩巾一杯,有幼兒飲水用的流動盛水裝置,并有幼兒的餐具、毛巾、茶具等消毒用的設施。
2、有鋼琴(風琴、電子琴)、電視機、錄音機、VCD以及各類教學磁帶、碟片等進行教育活動的基本設備。
3、有1—2套以上大型戶外活動玩具和人均2—4件供兒童游戲的各種玩具(包括桌面玩具和自制玩具)及存放柜。
4、有供幼兒閱讀的圖書,人均10冊以上,并有開放式的圖書架。民辦園的教具、玩具、圖書等有教育意義,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衛生標準。桌面玩具要做到經常清洗。民辦園應配備消防設備。
(四)有合格的師資。
1、民辦園根據規模情況應設置圓長、教師、保育員、炊事員、醫務保健員、財會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2、民辦園工作人員的基本素質要求是: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幼兒教育事業,關心愛護幼兒,努力學習專業知識和技能,提高文化和專業水平,品德良好,為人師表,忠于職守,身體健康。
3、民辦園圓長除具備民辦園工作人員的基本素質以外,還應有一定的工作經驗和組織管理能力,并獲得民辦園園長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目前暫時不具備資格的,通過培訓,兩年內必須達到相應的資格。
4、民辦園的教師除具備民辦園工作人員的基本素質以外,還應具有幼兒師范學校(包括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專業)畢業程度,或經教育部門考核合格。在圓教師,目前不具備教師和學歷資格的,三年內要經過培訓全部取得相應資格。
5、民辦園的保育員除具備民辦園工作人員的基本素質以外還應該具備初中畢業以上學歷水平,并接受過幼兒保育職業培訓。未經職業培訓的,兩年內必須接受至少一次職業培訓。
6、民辦園的醫務保健員要具有中等衛生學校畢業程度或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的資格認可。200人以上的民辦園應配有專職或兼職醫生,200人以下的應配備專職或兼職的保健員。
7、民辦園的教師、工作人員與幼兒的配編比例一般為1:7。民辦園工作人員應身體健康,定期體檢,并持有健康證書。不健康者,有傳染病、精神病者不得從事幼兒教育管理工作。有傳染病和精神病史,但已經治愈的,必須有主治醫院出具有效證明,方可從事幼教工作。
8、舉辦者應與教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依法保障其工資和福利待遇,并按時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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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管理制度模板篇15
幼兒園獎懲制度
一、獎勵
(一)教研獎
積極參與教學研討,承擔教學成果展示等活動,給予獲獎者相應的獎勵。集體獎:國家級1500元;省級800元;市級300元;區級200元;街道級100元。個人獎:國家級800元;省級500元;市級200元;區級120元;街道級60元。集體獎和個人獎不累加。
(二)先進獎
街道先進100元;區先進獎150元,市先進200元,省先進500元,先進獎不納入考核加分。(項目相同,取最高獎項)
(三)輔導獎
1、輔導幼兒參加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比賽獲獎:
一等獎:街道級50元;區級100元、,市級150元,省級200元;二等獎:街道級30元;區級50元,市級100元,省級150元;三等獎:街道級20元;區級30元,市級60元,省級100元;
2、輔導幼兒參加幼兒園組織的美術類比賽:
一等獎15元/幅,二等獎10元/幅,三等獎5元/幅。
優秀獎不設獎金,公開表揚。
3、承擔額外工作任務獎:業余承擔園內節目輔導工作的,獎300元;工作期間內承擔職責外重要工作任務的獎勵200元,在年末優先評為優秀工作人員。主排獎勵如上,輔排按主排的獎勵減半。
(四)發表文章獎
1000字以下,區級100元,市級150元,省級250元,國家級350元;1000字以上,區級150元,市級250元,省級350元,國家級500元。
(五)論文評比或活動設計評比獲獎
街道級50元,區級100元,市級200元,省級350元,國家級500元。一等獎發放標準的100%、二等獎60%、三等獎40%。
(六)學歷進修獎
在園工作期間,利用業余時間假期完成學前教育專科的,一次獎勵800元,取得學前教育本科學歷的,一次性獎勵1500元(領取獎金后需在本園服務三年以上)。
(七)評優獎
按檢查評比制度,重點評選、獎勵成績顯著,貢獻大的教職工,每年度累積請假7個工作日或以上,取消本年度各項評優資格。
(八)園內競賽獎、年度考核獎
1、單項:第一名100元、第二名80元、第三名50元;
2、月、學期工作質量考核獎(按《振華幼兒園薪酬方案》執行)
(九)超編獎
第一學期班額標準:小小班20人、小班30人、中班35人、大班38人,第二學期小小班25人,小班35人,中班38人,大班40人,每超出1人期末獎小小班200元/班,小中大班獎150元/班,后勤部門獲全園超編獎金總額的50%。
(十)服務年獎:在本園連續服務滿1周年,第2周年起,每月增加20元獎金,逐年遞增。
(十一)特別獎:對在日常工作或生活中,遇到緊急、特殊情況,能犧牲個人利益保護幼兒園財集體利益和聲譽,或機智地處理而避免事故發生的工作人員給予特別獎勵。
(十二)生源獎:按《關于對穩定生源實施獎懲的辦法》實施。
二、懲罰
1、違反工作制度,作如下懲罰: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教師會上作公開檢討并扣罰當月獎金的50%,取消本學期評優資格;對幼兒行為粗暴、辱罵、嘲諷者,扣罰當月獎金的20%,取消本學期評優資格;與家長爭吵者,扣罰當月獎金20%,取消本學期評優資格;不穿園服、著高跟鞋一次扣20元;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響集體榮譽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懲罰。
2、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由于失職或管理不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如住院、器官損傷、食物中毒、藥物中毒、幼兒走失等,按情節扣罰當月工資獎
金總額的40%以上,并取消一學年度內任何評優資格,同時,根據情況承擔相應的經濟及法律責任;因失職造成一般安全事故,如出血縫針、一般傷害,幼兒三兩天后可回園的,則罰款200元并取消責任人本學期內任何評優資格。
3、每年度7月份開展一次教師考核活動,針對最后一名做如下處罰:①、幼兒園根據人才與崗位情況,作調崗或解聘處理;
②、“學期工作質量考核獎”為標準的50%;
③、取消一年度內任何評優資格。
4、由于工作態度、工作錯誤、職業道德等個人原因引起生源流失,做如下處罰:寫檢討書一份,存入幼兒園檔案;須補招流失生源數,如招不回扣300元/人;如招回,扣除100元/人。
5、亂擺亂放影響園貌整潔行為發現一次,罰假期半天義務勞動。
6、因管理不力或自身工作不當、失職行為,造成公共財產損壞或有較大損失的,視情節輕重(含態度)每次罰款100元以上,并出資維修或照價賠償公物(第一學期賠償此物價格的70%、第二學期賠償此物價格的30%)。
7、不服從分配,不接受任務,則罰款200元并取消責任人本一學期內任何評優資格;經教育不改者學期結束換崗或解聘。
8、嚴禁浪費行為,對浪費水、電、燃料者,每次罰款50元并扣罰兩小時以上流量的金額。
幼兒園獎懲制度>9、嚴格控制缺勤率,確保各部門工作正常運轉,特殊情況酌情處理。
(1).當月遲到從第三次起每次扣罰20元。
(2).無故早退、擅離崗位作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罰300元,超2天者作自動離職,并需承擔違約責任。
(3).按有關法規規定發放病假工資,獎金按工作的實際時間計算。
(4).事假按上班的實際時間發放工資,事假2天內,扣發10%的獎金;第3、4天每天扣10%的獎金;事假第5至第6天每天扣發20%的獎金;第七天起不發放獎金。一薪制人員事假1天扣發3%的工資,2天至4天內每天扣發8%工資,5天以上每天扣發15%的工資。特殊情況,酌情處理。
(5).臨時性請假、半天以上請假都要和本部門(班級)人員溝通或交待好工作,否則罰50元。
10、鬧無原則糾紛、講粗言爛語、造謠中傷、破壞團結等除進行批評教育外,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制裁,情節嚴重者,實行解聘處理。
11、門衛人員工作時間內不得離崗,發現一次扣20元,嚴把進出關。若造成不良后果負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辭聘。
12、家長投訴,情況屬實,視情節輕重扣20—30元/次。
13、因本人認識不對或歪曲事實或無正當理由向外投訴,導致幼兒園的名譽受損,集體利益受不良影響,將做出如下處罰:
①全園點名公開批評。
②本人向全體教職員工公開檢討。
③寫檢討書一份,存入幼兒園檔案。
④違反哪一條制度,在全園大會上讀誦哪一制度。
⑤取消一年度(從投訴時間起一年內)任何評優資格。
⑥取消一年度(兩學期)“學期工作質量考核獎”。
⑦如由于本人認識不到位,沒有以良好的態度接受以上所有處罰,園長有權先停崗、停工資在家反省直至誠懇接受處罰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