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的績效考核制度
制度的制定和維護需要考慮到組織內部的利益和權力關系,以確保制度的公正性和可行性。如何寫出優秀的員工的績效考核制度?下面給大家分享一些員工的績效考核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的績效考核制度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客觀考核評價ABCD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BCD”)員工,幫助員工提高素質能力和工作績效,全面貫徹落實ABCD的發展目標以及各項管理制度和工作計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績效管理指為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通過管理人員和其下屬保持持續和有效的溝通,經過績效計劃、管理績效、績效考核和績效反饋四個環節的不斷循環,不斷地改善員工的績效,進而提高整個企業績效的管理過程。
第三條績效考核是各級管理者的重要工作內容。管理者通過績效考核可以客觀了解下屬的工作狀況,在分析考核結果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措施,
進而實現管理目標,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條績效考核是綜合管理部的重要工作內容。通過實施績效考核,各級管理者可以準確評價員工工作績效,也為公司制定員工薪酬、核發績效工資、人事任免等決策提供依據,還可以為公司人力資源規劃和組織培訓工作提供基礎信息。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ABCD董事長外的公司所有員工,不包括以下員工:
1)臨時員工;
2)外部兼職人員;
3)試用期員工。
第六條本績效考核制度適用于常規性的績效管理工作,不適用于臨時性或其他非常規的考核工作。
第二章組織和職責
第七條薪酬與考核委員會
公司成立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公司的績效管理工作進行全面領導和管理。
主要職責包括:
1)負責提出績效考核總體要求;
2)負責組織召開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會議,就績效管理體系運行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討論、確認;
3)對年度考核結果及其應用進行審議;
4)指導、監督績效管理在所分管范圍內有效實施;
5)負責按時完成對直接下屬的績效考核;
6)對績效管理體系提出完善和修改建議;
7)對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會議或擴大會議有關討論事項進行表決。
第八條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成員組成
公司董事長為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主任,對公司的績效管理工作進行全面領導。具體機構組成以公司下文為準。
第九條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常務工作機構是綜合管理部
綜合管理部在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領導下組織公司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有關績效管理工作職責包括:
1)制定并完善公司員工績效管理辦法;
2)對各部門管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績效管理培訓;
3)對各部門員工績效考核工作進行日常的指導、管理、監督與檢查;
4)績效考核后,進行考核成績的計算、匯總、分析,并提出考核結果的應用建議;
5)接受和處理員工有關績效考核的投訴。
第十條考核方式
績效考核實行直接上級考核制,考核者為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級,即由直接上級對下屬進行打分。
1)考核者根據考核周期工作內容每月與被考核者進行績效計劃面談,確定被考核者的考核指標、權重、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等,雙方在考核表上簽字確認;
2)考核者需要向被考核者進行考核結果的反饋,指出其優點和不足,并提出改進建議。
考核關系見下表:(如有變動按照變動后執行)
被考核者考核者
總經理董事長
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秘、項目公司總經理總經理
財務管理部負責人財務總監
董事會辦公室負責人董秘
其他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經理
普通員工所屬部門負責人
第三章考核原則
第十一條客觀原則:考核依據應符合客觀事實的,考核結果應以各種統計數據和客觀事實為基礎的,盡可能避免個人主觀因素影響考核結果的客觀性。
第十二條溝通原則:考核者在對被考核者進行績效考核的過程中,需要與被考核者進行充分溝通,聽取被考核者對自己工作的評價與意見,使考核結果公正合理。
第十三條時效原則:績效考核是對考核期內工作成果的綜合評價,不應將本考核期之前的表現強加于本次的考核結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業績或比較突出的一兩個成果來代替整個考核期的業績。
第十四條可行原則:考核者應正確執行考核;考核者應保證考核的公正性;
考核指標是盡可能的量化指標;考核信息是盡可能可以獲得的信息。
第四章考核內容、周期和時間
第十五條考核的內容為公司確定的目標指標及分解的業績指標。
第十六條關鍵業績指標考核
關鍵業績指標來自公司年度目標的層層分解,能夠反映公司關鍵重點經營活動情況,用來定期衡量中層及以上完成重要工作和關鍵工作的成果。制定指標應該遵循以下原則:
1)少而精原則:指標的制定應體現20/80原則,即:指標總和應能反映被考核者80%以上的工作成果;
2)結果導向原則:指標主要側重于對被考核者工作成果的考核;
3)可控性原則:指標均應是被考核者可控制的或能夠產生重大影響的指標;
4)可衡量性原則:指標應具備可衡量性,且必須量化,并有明確的考核標準;
第十七條考核周期
考核分為月度和年度考核。
第十八條考核時間
1)月度考核。考核時間為次月1日起,5日前結束。
2)年度考核一年開展一次:在每年的1月5日—1月10日進行;
注:上述考核時間如遇節假日,實際開展時間可根據公司具體安排和節假日情況予以靈活調整,由綜合管理部臨時下發通知規定。
第五章績效考核的實施
第十九條績效管理專員應對應考核方案涉及的內容,準備考核用表,轉發各個部門經理確定其下屬各崗位考核的指標。
第二十條綜合管理部根據各個部門提出各崗位績效考核表涉及的指標要求,單獨組織各層面經理協商報考核領導小組確定。
第二十一條被考核人根據溝通確定的績效考核目標要求,落實后續工作計劃,并圍繞績效考核指標要求實現擬訂的目標,并配合考核人作績效目標達到的評價。
第二十二條考核流程
步驟時間內容備注
附表1:年度績效考核表
董事會確定公司下年度工作目標并分解到各部門(分解為高層的年度目標和月度目標),
經公司董事會確認,簽訂年度績效責任狀。
各部門主管領導和中層根據各部門的職能將目標分解為部門及每個員工的年度、月度目標)
按照第十條考核關系分別進行打分考核
中高層年度述職,并進行全員年度考核打分
第二十三條中高層人員在每年初需進行年度述職,回顧上年的工作情況,并為考核結果運用提供參考。中高層需在每年的1月5日-1月7日對考核領導小組進行年度述職。述職報告包括本年度工作目標的完成的整體情況、對存在的問題的分析、改進的措施等相關內容。述職后,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進行年度評價和確定。
第二十四條績效指標的調整
在績效實施期間,如遇特殊情況,確實有必要調整績效指標可以通過上下級之間的溝通和協商進行指標的調整。
指標調整的必要條件:
1)在績效實施期間,如遇戰略調整、重大變故等特殊情況,確實有必要進行指標的調整;
2)新增或取消權重超過20%以上的指標,或原有指標的權重變動超過20%以上;
指標的調整需要履行以下程序:
1)被考核者部門領導組織討論,提出績效指標調整的申請;
2)被考核者和其直接上級進行面談,首先確認績效指標調整的必要性,在此基礎上,雙方重新制定指標和標準,并重新填寫考核表;
3)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指標的變動進行審批;
4)考核雙方在重新填寫的考核表簽字確認,各自留存一份,并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第六章考核結果的計算
第二十五條考核分數的計算
1)年度考核分數的計算
見附件1:年度績效考核表
2)月度考核分數的計算
見附件3:月度績效考核表
第七章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二十六條月度考核結果應用:用于月度浮動績效工資的&39;發放績效工資發放數額的計算公式為:
月度績效獎金=總得分/100月度浮動績效獎金基數
其中:
月度浮動績效獎金基數為:中高層為月度工資的10%,其他員工為月度工資的5%。
第二十七條為了糾正由于月度指標分解不合理帶來的月度考核偏差,實行季度修正平衡,對于收入、費用和成本類指標,每季度進行一次綜合績效修正和平衡。
根據季度累計完成情況對整個季度的績效工資實行多退少補,即每季度的前兩個月績效工資按照月度考核執行,第三個月績效工資等季度績效指標考核結束后實行多退少補。
第二十八條年度考核結果應用
1、應用于中高層年薪預留部分的考核兌現。高層(中層)預留年薪的30%(20%)作為年底績效考核,其中50%和公司的利潤掛鉤(見《亞星集團目標管理激勵制度》),其余50%和年終績效考核掛鉤,具體如下:
年終績效獎金發放數額的計算公式為:
績效獎金=年度實際得分/100×績效獎金基數
其中績效獎金基數:高層為年度預留基本年薪的15%;中層為年度預留基本年薪的10%。
2、員工每年年底預留應發工資總額的10%作為績效與公司經營利潤掛鉤,具體考核辦法見《ABCD目標管理激勵制度》。
3、次年度總薪酬調整(針對公司全體)——
公司沒有完成當年目標,總體薪酬降低10%。
公司完成最低經營目標,總體薪酬保持不變。
公司完成經營目標超過5%,總體薪酬增加10%。
第二十九條年度考核結果應用于員工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用于員工晉升:完成年度目標并年度績效評價結果在部門第一名的員工,綜合管理部根據公司的用人需求情況和員工職業生涯發展規劃,將其列入職位晉升候選人名單,并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討論,最后做出職位晉升決策;
2)用于工作調動:根據員工年度考核結果,對于沒有完成年度績效目標的員工,公司可以進行調整崗位;
3)用于解除勞動合同:出現以下三種考核結果,公司有權調整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A、連續3個月績效分值排名部門最低的
B、年度累計4個月績效分值排名部門最低的;
C、年度目標沒有完成或考核結果排名部門最低的。
第三十條年度考核結果應用于年度優秀員工的評選年度績效分值排名部門前兩名的員工,作為年度優秀員工的評選入圍條件。
第八章績效考核制度的修訂
第三十一條績效考核制度的修訂時間績效考核制度修訂形式為定期修訂,日期為每年年度考核結束后2周內。
若出現以下任一情況可以進行不定期修訂,修訂日期由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決定:
1)目前績效管理體系不能適應公司的發展,嚴重阻礙公司經營;
2)公司發生重大變動,必須改變績效管理體系;
3)公司發展戰略和組織結構發生重大調整;
4)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中有1/3以上人員提議。
第三十二條績效考核制度修訂議案的提出
任何對績效考核制度有疑問的員工,都有權提出績效考核制度修訂提案。提案發起人應在修訂期內提交修訂建議的書面報告,交綜合管理部并由其統一轉交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評審后確定。
第三十三條績效考核制度修訂議案的受理
在修訂期間,員工提出的修訂書面議案將由綜合管理部集中轉交考核領導小組。考核領導小組將在隨后的一周時間內組織委員會成員討論考核制度修訂提案。
第三十四條績效考核制度的修訂過程
1)在年度績效管理修訂會議上,修訂提案通過與否采取投票方式決定,得到超過三分之二成員贊成票的提案視為初步通過,會后綜合管理部負責整理通過的修訂提案,綜合管理部便根據修訂提案修訂績效考核制度并提交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議。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報董事會審議并簽發執行。
2)不論提案通過與否,綜合管理部都要將最后結果反饋給提案發起人。
第九章考核結果的申訴
第三十五條申訴條件
1)在考核結束后,員工如對考核結果感到不滿意,有權在績效反饋面談后2日內,直接向隔級上級書面申訴,逾期視為默認考核結果,不予受理;
2)隔級上級在接到員工書面申訴3日內未予受理,或員工對處理結果仍不滿意,可以向綜合管理部提起書面申訴(見附表4:績效管理申訴表)。
第三十六條申訴處理
1)綜合管理部在接到正式書面申訴后3日內必須對申訴人確認并對其申訴報告進行審核,最終將審核處理意見提交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如逾期沒有受理,申訴人可直接向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再次提起書面申訴;
2)如果員工申訴內容屬實,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需要按季度或年度考核流程對申訴人重新進行績效考核,此次考核結果即該員工季度或年度考核成績,考核結果存檔并反饋申訴人本人;
3)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還需要確定考核者對員工考核過程中是否存在不公平現象。如果發現考核者在考核過程確有不公平行為并確有相關工作證據,公司將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4)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評審結果為員工申訴的最終結果。
第十章績效考核資料的使用與保存
第三十七條績效考核資料保存格式
1)績效考核資料包括月度、年度各部門員工考核分數匯總,年度各類考核表原件;
2)員工績效管理袋內績效考核資料按年度順序排列,各年內績效資料再按時間順序排列;
3)各部門員工的績效管理袋統一整理保存在標有部門編號的文件柜中,各崗位員工的績效管理檔案袋按崗位編號順序排列,同一崗位員工績效管理袋順序按員工編號排列。
第三十八條績效考核資料保存方法
1)由綜合管理部統一保管績效考核資料,以書面文檔和電子文檔形式存檔,保存資料在3年后或員工離開公司半年后銷毀;
2)在年度考核完成后20個工作日內,綜合管理部必須將所有崗位員工的績效考核有關的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并完成統一編號工作;
3)綜合管理部需要妥善保存員工各年績效考核資料以便查閱;
4)綜合管理部績效管理專員負責公司績效考核資料,負有整理歸檔及保密職責。
第三十九條績效考核資料查閱權限
1)為了達到妥善保管績效管理資料的目的,績效考核資料設定查閱權限,以便于保密與管理。查閱權限分為查閱和復印兩種,查閱或復印考核文件必須得到總經理簽字認可;
2)各中層在以下兩種情況下有權查閱其下屬考核資料,但不得跨部門查閱:
①為了解下屬員工歷年績效情況;
②在崗位輪換過程中,為了解相關部門員工的績效情況。
3)副總經理以上管理人員有權查閱分管部門員工績效管理資料;
4)總經理有權查閱公司全體員工績效管理資料;
5)總經理有權打印和復印全體員工績效考核資料;副總經理和綜合管理部經理在總經理授權的條件下有權打印和復印全體員工績效管理資料;其他人員無權復印和打印員工績效管理資料。
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解釋權在董事會。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執行,公司原有其他績效管理辦法自本制度實施之日起停止執行。
第四十二條項目公司參照此制度執行,有特殊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第四十三條如有其他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以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裁定結果為準。
員工的績效考核制度篇2
一、目的
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資源績效考核體系和激勵與約束、權力與責任相結合的管理機制,確保公司經營計劃目標的實現,全面、真實的評價員工工作績效,激發員工的工作潛能,鼓勵先進,鞭策后進,實現員工績效與公司經營效益持續改進,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考核原則
(一)客觀原則:對被考核者的任何評價都應明確其評價標準,以事實為依據,客觀地反映員工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二)自主原則:各部門可根據自身工作特點在一定范圍內制定相應的考核規程和評價標準,形成部門的考核實施細則,部門內所有崗位均有對應的考核指標。
(三)公開原則:各級考核指標的制定與過程調整對員工公開。
(四)反饋原則:過程監控結果和考核結果要及時反饋給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績,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進的方向。
(五)改進原則:考核目的在于監督責任者的職能履行與實施,促進責任者對公司或部門經營目標的有效貫徹與實現,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對責任者的自我糾正和改進情況的評價。
四、權責
(一)總經辦:負責公司績效考核方案和績效考核指標的批準,績效考核結果的審批,部門績效的考核,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考核、反饋面談以及績效考核相關問題調解。
(二)行政管理部:全面負責績效考核管理方案和初始指標的設計和培訓工作,組織績效考核工作的推進,績效考核結果的統計及績效工資的核定,督促績效考核反饋面談工作的進行,根據實際發展情況進行相關修訂等工作。
(三)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績效考核管理的貫徹和實施,每年6月及每年12月,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當前工作開展性質和特點,重新確定匹配部門各崗位的考核指標,對員工的業績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給員工,幫助員工提高工作績效。
五、考核對象
(一)部門:由總經辦根據部門的整體工作成績、部門協作進行考核。
(二)員工個人:由上級根據個人的工作成績、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態度等方面進行考核。其中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考核總評分=上級考核評分x20%+部門考核評分x80%;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總評分=上級考核評分x70%+部門考核評分x30%
六、考核類型
(一)月度考核:全體員工按月度考核,每年考核十二次;每月初對上月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二)年度考核:每年初進行年終考核:以統計月度考核平均分數為依據。
七、績效工資基數的形成
詳情見《薪酬管理制度》第十一條。
八、考核內容
詳情見附件1《部門績效考核表》
附件2《崗位績效考核表》(本崗位考核表根據不同崗位和職能的不同,對應的KPI指標也不同)。
九、考核實施
(一)績效工資計算方式
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基數x考核得分
(二)績效工資發放方式
月度的績效工資和月工資一起發放,績效工資屬稅前工資。
(三)考核流程
(1)考核指標的調整及確定
A調整
行政管理部負責績效考核指標的初始設計,每年6月及12月對績效考核指標進行兩次調整,部門及部門負責人考核指標由行政管理部按照公司規劃進行調整,員工績效考核指標由各部門負責人和行政管理部共同確定,行政管理部在每年6月和12月之前下發績效考核指標調整通知,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當前工作開展性質和特點制定部門員工考核指標,并于每年6月5日及12月5日之前提交給行政管理部。
B確定
行政管理部負責審核員工績效考核指標,統籌確定部門、部門負責人以及員工績效考核指標,每年6月15日及12月15日前,行政管理部需將調整的指標方案提交至總經辦進行審核,總經辦在每年6月20日及12月20日前給出審批結果。
(2)績效考核表的發放
每月1日前,行政管理部將相應的績效考核表發送至各考核者處,考核者需在每月3日前完成績效考核表的填寫并發送至行政管理部。考核表均由下級向上級逐步呈交考核,不得跨級和越級考核。
(3)績效考核結果統計及反饋
行政管理部在每月7日前對績效考核結果進行統計、匯總以及核定績效考核工資,同時上報總經辦,經總經辦審批通過后,行政管理部將結果反饋給考核者,考核者需在1天內將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
(4)績效考核面談
員工考核的核心是結合工作計劃和目標,管理者對下屬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對工作思路、績效改進上提供幫助,因此每次考核結束后,考核者應在每月10日前與被考核者進行考核面談,并將考核面談記錄及結果交至行政管理部。考核面談為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就績效改進與能力提升所進行的溝通應做到:
A分析、確認、顯示被考核者的強項及弱點,讓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優缺點,幫助被考核者發揮強項、改進弱點。
B反映被考核者現階段的工作表現,對被考核者提出期望并訂立下階段的目標形成工作計劃,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致意見。
C明晰被考核者發展及對培訓的需要,以便日后承擔并更加出色有效地完成工作。
D考核者與被考核者面談后應達成一致績效改進計劃和績效目標,并將此計劃和目標列入工作計劃作為下一階段考核的依據。
(5)考核結果歸檔
考核過程中的任何評價和資料都屬保密資料,將嚴格保密,考核結果只告知被考核者本人、部門負責人,對其他人員一律保密,考核結果以及考核面談記錄由行政管理部存檔。
(6)考核結果申訴
A如對部門考核結果有異議,考核結果下發3天內,部門負責人可向行政管理部提出,行政管理部需要在異議提出三天內給予答復。
B如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向部門負責人提出,部門負責人應從公平、公正、科學的角度,在1天內給予合理的答復。
C若員工對部門負責人的答復仍有異議,則可向行政管理部提出申訴,行政管理部在詳細了解情況的基礎上,3天內給予答復。
員工的績效考核制度篇3
一、目的
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公司內推行績效考核工作,以建立長期、穩定和規范的績效考核制度。通過對員工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及工作態度的評價,挖掘員工潛力,幫助員工正確認識自我。為員工升遷、獎懲以及薪酬調整提供合理的依據,同時為員工與上級領導之間提供一個正式溝通的機會,并使員工清楚公司對自己的真實評價。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9月30日以前入職員工。考核表分為管理人員和一般員工;其中管理人員包括:項目部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員;一般員工包括:副主管以下員工;所有參加考核人員均應認真填寫考核表。
三、考核依據和原則
以考核前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及工作態度等實際表現為依據。考核人要對被考核人員的工作表現評價要客觀、公正,盡量使用量化指標衡量,必須根據日常工作中觀察到的客觀事實作出評價。必須排除考核者對被考評者的好惡、同情心等偏見。
四、考核辦法及程序
1、考核分為自評、初評、復評、審核。
2、自評:應由被考核人自己給自己打分。被考核人應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評價自己,自評分數不計入考核總分。被考核人可以在員工意見欄反映自己對公司、對項目部或對員工績效考核的`意見和建議。
3、初評:由被考核者的直接主管或是以主管為核心的一個評價小組。考核者應在評核前與被考核人進行績效面談,聽取被考核人意見,指出其成績和不足以及應努力的方向。初評者在意見欄里詳細填寫對被考核人的考察意見,針對被考核人素質條件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4、復評:由再上一級領導負責打分評判,如發現初核打分與員工自評打分相差懸殊,應進一步深入了解情況,以求得更加公正、客觀。同時對初評者的工作能力、水平和客觀、公正性有一個了解。
5、審核: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初評、復評打分進行加權平均,得出最終分數,并對各項目部所有員工績效考核情況進行綜合統計。
6、公司領導層可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制定員工晉級、加薪、降薪、辭退等方案。
7、本次績效考核增加對項目經理的考核,除了延續以前的績效考核方式:一線普通員工參加工資固定調整績效考核;部門、區域負責人或骨干員工參加每月根據績效及總部檢查的情況而浮動的績效考核。項目經理參加浮動獎金部分的績效考核。
8、由總部規定考核額度并于每月5日之前將考核打分及獎金額度下發到項目部,項目經理于每月10日前將獎金分配表報到人事行政部。項目經理的獎金部分由總部根據每月檢查打分情況確定;職能部門經理的獎金由總經理根據當月經營指標完成情況確定。
五、考核程序
自評
初核
物業公司績效考核細則
復核
普通員工
員工自評
直接主管
項目經理
主管級員工
員工自評
項目經理
副總經理/總監
總部人員
員工自評
本部門經理
總經理
經理級員工
員工自評
總經理
六、績效考核的時間要求
1、各項目部于12月25日前將績效考核表交到人事行政部。
2、考核人及被考核人均要使用黑色或藍色墨水筆認真填寫績效考核表。
員工的績效考核制度篇4
(一)總則
第一條在確認晉升與提薪資格時,必須依據基于考核標準表的考評結果。另外,晉升提薪資格認定工作能夠與普通提薪資格認定工作分開進行。
第二條考核標準表分為以下三種:
1.態度考核標準表。包括四項要素,即服從性、協作性、進取性和職責感。評分方式分兩種情景,用于晉升目的時,采用五級評分;用于提薪時采用三級評分;
2.本事考核標準表。包括四項評價要素,即各種綜合本事、知識(業月知識和基本常識)、體力、技能。同樣,評分辦法分兩種情景,用于晉升時五級評分;用于提薪時,三級評分;
3.業績考核標準表。由考核標準表具體規定細則和要求。評分辦法也差分兩種,用于晉升,五級評分;用于提薪,三級評分。
第三條考核標準(評價要素)與評分示范(具體資料見表346)。
(二)態度考核標準
第四條態度考核資料
1.服從性
(1)是否理解并遵守公司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2)有無遲到、早退、無故缺勤的情景;
(3)發型、服飾等儀表是否干凈整潔;
(4)與他人的言談舉止是否富有禮節;
(5)是否注意收拾和挺理工作場所;
(6)工作是否有效串;
(7)有無因其言行,破壞了現場的風氣和紀律以及擾亂秩序的情景;
2.協作性
(1)是否能夠立足全局,把握各部門(各職務)之間的關系,并且根據情景進行進取而妥善合作;
(2)是否能夠立足本職工作,并跨越本職工作的范圍,求得上司、同事及其他部門的通力協作;
(3)是否能夠幫忙領導改善工作環境,創造便于工作的場所;
(4)是否能夠上下溝通,在提高團隊士氣中發揮作用;
(5)是否能夠幫忙上司、同事和他人完成工作;
(6)能否與上司及同事和睦共事;
3.進取性
(1)是否具有不滿足于現狀、進取奮進的精神;
(2)是否具有改善和改善工作的熱情;
(3)是否具有增加工作量、提高工作質量的愿望;
(4)是否具有排除萬難、爭取成功的干勁;
(5)是否具有在集會和會議上爭取發言的勇氣;
4.職責性
(1)是否明確自我有職責經常檢驗下屬的工作情景和工作的結果;
(2)對于下屬的失誤是否能夠從中找出自我應負的職責;
(3)是否能夠善始善終地完成本職工作;
(4)遇到工作中的失誤時,是否向其他部門推卸職責;
(5)在理解上司全權委托交辦的工作任務時能否讓上司放心。
第五條態度考核評分標準
“”為加分,“”為減分。
1.服從性
(1)遵守規章制度,并能規勸他人,作好表率;不理解且不打算理解規章制度,甚至有違反制度的行為;
(2)考核觀察期內全勤,1年以上為全勤;一月缺勤3次以上,考核觀察期內15次以上,無故缺勤1次以上;
(3)注意儀表,堅持服飾整潔和辦公場所干凈;蓬頭垢面,不修邊幅;
(4)說話辦事干脆利落,言談舉止大方;說話吞吞吐吐,辦事拖拖拉拉,令人不快,出言不遜,說話草率;
(5)踏實,有始有終;馬虎,吊兒郎當;
(6)工作井然有序、有條不紊,深得要領,緊湊,不窩工、不浪費;懶懶散散,窩工、閑聊、打瞌睡,磨磨蹭蹭;
(7)彌補他人疏忽不周之處,在異常情景下善于提出忠告;感情用事,妨礙他人正常工作;
2.協作性
(1)利用工作之余,幫忙別人趕上進度;只研究本職工作,對其他部門工作不聞不問;
(2)充分理解上司的意圖,主動為上司分擔職責,進取彌補人際關系或工作方面的缺陷;消極排他,牢騷滿腹,不安于輔助性工作;
(3)充分理解群體目標,樂意為群體目標的實現做貢獻;擅長與他人合作共事;以自我為中心;
(4)不惜犧牲自我,通力合作;不推不動,但求自我方便、舒適;
3.進取性
(1)不知疲倦,一往無前;安于現狀,維持現狀;
(2)不求一步登天到達目標,但求持之以恒,孜孜不倦,不斷進取,積少成多,積小成大;改善和改善工作的提案,每月1次以上;一遇到問題和困難,就垂頭喪氣,不出成果;長時光內也拿不出一份提案;
(3)求知欲極強,并能把得到的知識用于實踐,彌補自我工作中的短處;永不滿足,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沉湎于過去的成績,以至于在某種程度上影響工作;
(4)勇于挑戰,不畏困難,為實現目標竭盡全力;不管怎樣督促,也不上進工作,工作挑挑揀揀,避難就易;
(5)言談舉止充滿熱情,言簡意賅,發人深省;只聽不說,不提問,不發表意見;
4.職責性
(1)清楚了解下屬的工作質量,并對下屬的本事和工作情景作出適當的評價與指示;不了解下屬的工作質量,對下屬的工作本事和情景不能做出適當評價;
(2)能夠找出失誤和失敗的客觀原因;不能找出失誤和失敗的客觀原因;
(3)在工作進行過程中,明白工作的結果和結束狀態、明確果斷把握工作的階段性;在工作進行中,不能明白工作的結果和結束狀態,把握不了工作的階段性。
(三)業績考核標準
第六條本公司業績考核須依據職務標準表進行,各部門須根據自身情景制作合理的職務標準表,其具體資料和格式如以下范例所示:
第七條本事考核所包括的主要考核項目有:知識、技能、表達本事、理解本事、創造本事、確定本事、策劃本事、協調本事、領導本事等,其考核標準應按不一樣崗位、不一樣職務的具體要求而訂立。
十四、公司年終獎考核辦法
第一條目的
為考核員工的工作成績,作為獎懲、調遷、升職、退職等的依據并了解、評估員工的工作精神與潛在本事作為訓練發展的參考,督促工作及改善其工作為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程序
1.員工考績每年定為1次,作為年終考績;
2.農歷春節休假前15日,由管理部人事科分發考核表(如附件一)至各部門。各部門主管須于春節前10日初核完畢,遞交表冊至總經理室匯整,再呈報總經理復核及批示;
3.各單位主管考績由總經理初復核;
4.春節前6日,總經理全部復核完畢,由管理部轉發各單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績事宜由總經理室督導,管理部執行,各部門配合。
第三條等級
年度考績區分為四等:
90分以上:特等;
80至89分:甲等;
76至79分:乙等;
70至75分:丙等;
注:考績分數一律為整數。
第四條限制
1.員工及主管在年度內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特等:
(1)在考績年度內曾受任何一種懲戒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全年累計達13次以上(含);
(3)曠工全年達1日以上(不含);
2.于年度內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甲等;
(1)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全年累計達扔次以上(含);
(3)曠工全年達2日以上(不含);
3.人數限制
(1)特等:
各單位人數為5人以下,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1人。各單位人數5人以上(不含),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2人。初核為特等考績者,該單位主管須另呈“特等考績報告書”(附件二)予總經理。
(2)各單位考績平均總分數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單位8人,則總分數不得超過8x80=640分)。但如果該單位主管認為該單位表現極佳,得簽呈總經理核示,核準者為例外處理,但總分數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績分數不并人該單位考績總分數的核計。
第五條增減分數
1.員工于年度內曾受獎懲者,其年度考績應行加減分數,按下列規定:
(1)記大功或大過一次者:加減5分;
(2)記小功或小過一次者:加減3分;
(3)嘉獎或申誡一次者:加減1分;
(4)曠工1日者:扣2分;
(5)遲到次數超過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2.本項增減分數,獨立于第四條考績平均總分數(85分)
第七條申訴
幾個人對單位主管所評定的考績分數不服者,可簽呈遞總經理室,再呈報總經理;由總經理室裁定進行調查或維持原議。申訴日期期限于考績經管理部門通知個人后2日內進行申訴,逾限不予受理。
第八條要求
辦理考績的主管人員均應以客觀立場評議,不得徇私。凡經總經理室審查出有違反公司的規定者,該主管記一次小過,呈總經理核備。
第九條附則
1.各員工、職員的考績,經總經理復核后,若有批駁者,由總經理室人員回到該考核的主管,重新審慎評核考績分數,再呈批示;
2.固定年終獎金數額,由總經理依年度經營狀況做裁決;
3.本辦法呈交總經理核實后,自發布日起執行。
員工的績效考核制度篇5
第一條為建立良好的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員工個人才能,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公司成立由公司高管人員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考核小組,考核小組負有監督、協調和仲裁職能。人事部門為具體的執行部門。
第四條考核采用100分制。考核結果分為五檔,分別對應考核得分如下:優秀91-100分;良好81-90分;稱職71-80分;基本稱職60-70分;不稱職59分(含59分)。
第五條員工的工作包括日常工作和例外工作。日常工作考核比重占80%,例外工作占20%。直接主管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分配,將各崗位的日常工作構成崗位職責,崗位職責是績效考核的主要參考依據。部門主管根據各崗位職責,對所述工作確定權重分值。根據公司特點,除崗位職責的日常工作外,員工還有例外工作,董事長和總經理安排的工作(包括部門主管對下屬員工安排的工作),視為職責人的例外工作,列入績效考核表,列入例外工作的績效考核最多不超過四項。
第六條對于部門正副經理級別員工在考核時除日常工作外,還包括其計劃、協作、督導和培訓指導四個方面的潛力進行考核。
第七條每周的部門周計劃應細化,各部門需將各項工作落實到具體的執行人,工作完成的結果和及時性作為其考核的主要依據。各部門的周工作總結計劃表需在每周一報送行政部,未按時報送的每次扣部門負責人當月績效考核分2分/次。
第八條在月未考核時,未完成的主要工作按該項工作分值的80%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50%扣分,未及時完成按20%扣分;例外的工作未完成按3分/項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2分/項扣分,未及時完成按1分/項扣分。
第九條根據公司制度的規定,每違反公司制度中的一項,扣0.5分/次。個性地,對于上班時間玩游戲、大聲喧嘩、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上班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網站者,每違反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第十條考核流程:
(1)每月最后一個星期,人事部將各職位的《員工月度考核表》發放到各部門經理處,部門經理分發給員工。
(2)員工對照自己的工作完成狀況進行自評,并填寫未完成的工作及其原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善措施、及對公司部門的要求與推薦。員工應在每月2前將《員工月度考核表》報送直接部門主管處。
(3)直接主管依據員工崗位職現,并結合員工實際工作狀況,根據《員工月度考核表》進行考核,于5日前交人事部。
(4)人事部負責審核、匯總各部門員工的業績考核狀況,將考核狀況于每月8日前匯總報總經理核批。
(5)人事部將經總經理核批的考核結果于10日前反饋到各部門負責人處,各部門負責人應透過面談的形式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員工,并與員工共同針對不足進行分析,指明今后努力方向,為員工實施績效改善計劃帶給幫忙,并跟蹤改善效果。
(6)每月的考核結果在最近的一次公司例會上予以通報。
第十一條員工只有在較好地完成本職工作和臨時安排的例外工作的前提下方可評為良好,只有在具有突出表現時方可評為優秀,評為優秀時考評人員應列出具體事例。對績效考核中被評為不稱職的員工,考核人務必進行說明,并經該部門的經理審核同意。
第十二條公司績效工資結合崗位工資發放,計算辦法為:
崗位績效工資=[(最終績效評分-80)/80+1]__崗位工資
第十三條如員工表現個性優秀,為公司作出重大貢獻的,除評為“優秀”外,公司還將另行獎勵。如員工犯嚴重錯誤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除扣除全部工資外,將視損失大小追究其賠償職責。
第十四條員工如對當月考核結果有重大疑義,能夠向部門經理或人事部提出申訴。
第十五條如考核結果調整,本月仍將按原考核結果發放工資,在下月發放工資時再予以調整。
第十六條員工自評和部門經理在對下屬員工進行績效考核時,應對照其工作計劃的完成狀況,認真客觀地評分,不得敷衍應付。如敷衍應付的,扣除其當月績效考核分3分/人次。
第十七條人事部于每年1月份綜合全體員工上一年度各月績效考核結果,協同考核小組對員工上年度之工作績效進行年終綜合考評。
第十八條人事部為每位員工建立考核檔案,考核結果將作為獎金發放、評選先進、薪資調整、職務調整等的重要依據。
第十九條對貼合以下條件者,給予“考核辭退”處理:
1、一個考核年度內有三次月度考核被評為不稱職的;
2、一個考核年度內,連續三次月度考核被評為基本稱職和年度績效考核被評為基本稱職的,又無適合的空缺崗位可調配或不服從公司重新安排工作崗位的;
3、每個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后,對全體員工進行考核成績排序,除上述2項產生“考核辭退”的條件外,對排序處于尾端的人員實行績效考核的“尾端辭退”;年度的考核辭退率(包括尾端辭退)的比例由總經理確定。
公司同時與被考核辭退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本辦法解釋權歸人事部。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生效。
員工的績效考核制度篇6
工作業績
1.工作目標達成性(人均產能目標、管理目標)
2.生產安全管理效果(人/物/機/環/法的安全狀態)
3.相關技術/品質的控制或改良
4.團隊的穩定性,工作運轉順暢,屬下人員紀律性管理、ISO執行情況、制度落實狀況
工作技能
1.業務知識技能、管理決策的能力
2.組織與領導的能力
3.溝通與協調的`能力
4.開拓與創新的能力
5.執行與貫徹的能力
工作素質
1.任勞任怨,竭盡所能達成任務2.工作努力,份內工作非常完善
3.責任心強,能自動自發地工作,起表率作用
4.職業道德與操守,注重個人舉止,維護公司形象5.工作的責任感與對公司的奉獻精神
工作態度
1.服從工作安排,勤勉、誠懇
2.團結協作,團隊意識
3.守時守規,務實、主動、積極
4.不浪費時間,不畏勞苦,無怨言
5.工作精神面貌:是否樂觀、進取
評估得分工作業績平均分×4+工作技能平均分×2+工作素質×2+工作態度×2=分
出勤及獎懲(由人事提供信息)
Ⅰ.出勤:遲到、早退次×0.5+曠工天×4+事假天×0.5+病假天×0.2=分
Ⅱ.處罰:罰款/警告次×1+小過次×3+大過次×9=分Ⅲ.獎勵:表揚次×1+小功次×3+大功次×9=分總分評估得分分-Ⅰ分-Ⅱ分+Ⅲ分=分
級別劃分A級(超過標準或達標/優秀或良好):90~100分;
B級(基本達到標準要求/一般):80~89分;C級(接近標準要求或相差不多/合格):70~79分;D級(遠低于要求標準/差、需改進):69分以下
員工的績效考核制度篇7
1、考績不是為了制造員工間的差距,而是實事求是地發現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以揚長避短,有所改進、提高;
2、考績應以規定的考核項目及其事實為依據;
3、考績應以確認的事實或者可靠的材料為依據;
4、考績自始至終應以公正為原則。決不允許營私舞弊。
員工的績效考核制度篇8
根據晉江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晉江市委、晉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晉江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晉委【20__】166號)文件精神,結合本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范圍和對象
梅嶺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本實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實行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員同時納入績效考核實施范圍。長期在編不在崗人員(不能享受績效考核獎金)、當季退休人員(按在職月份享受固定績效考核獎金)、離崗待退人員(在離崗待退期間沒有違法違紀行為,固定享受稱職等級獎金)不納入績效考核實施范圍。
司法、土地、勞務等市直單位派駐梅嶺街道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參加街道績效考核,街道將提出初步考核意見,并將考核情況書面反饋市直主管部門,由各市直主管部門確定最終考核等次。
按照職務層次,考核對象按科級干部、中層干部(含工作點副點長)和一般工作人員三個類別分開考核。
二、績效評價辦法
1、基本原則
以“誰主管、誰負責、誰評價”為原則,采取自上而下的評價方式,形成上級考核下級、一級考核一級的組織評價機制。
2、考核分數計算辦法
各項工作得分由該項工作的直接領導對照每個工作人員個人績效工作臺賬、工作目標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質量給予打分,常規工作總分為50分,如果同時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區工作,則每項為25分;重點項目工作滿分為40分,如果同時兼任兩個項目,則每個項目為20分;如果無參加重點項目工作,常規工作得分則以總分90計;考勤分值總分為10分,根據考勤情況計分,全勤得10分,遲到一次扣1分,遲到10次或以上該項不得分,曠工一天扣5分,曠工兩天或以上該項不得分;獎懲附加分根據獎懲情況酌情加分或扣分,加減分值最高為10分。考評得分=(常規工作得分+重點項目得分+考勤得分+獎懲附加分)×60%+黨政領導測評分值×40%。其中,黨政領導測評分值按測評結果排名計,排名前25%得分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為80分,其他得分為70分。
三、評價等級設定
根據績效考評得分情況,從高到底排列,分為“優秀”、“良好”、“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考評得分高于90分以上的,評為“優秀”等次;考評得分75分—89分的,評為“良好”等次;考評得分60分—74分的,評為“稱職”等次;考評得分60分以下的,評為“不稱職”等次。績效考核“優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員比例按三個考核類別分別控制在人數的25%以內和30%以內。
當季請假累計超過15個工作日的不能享受“優秀”等次獎金。當季退休人員和調離本市人員按在職月份享受“稱職”等次獎金。
下列人員參加考核不確定等次:當季新錄用(聘用)或外縣(市、區)新調入人員工作不滿20個工作日的、當季請病事假累計超過40個工作日的、當季被效能告誡的、受立案調查在立案期間的。
下列人員參加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當季曠工累計超過2個工作日的,受黨紀政紀處分或在處分期間的當季確定不稱職,以后按年度考核確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四、績效考核程序
績效考核工作按照“計劃、總結、評估、反饋”的流程,對各項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動態管理。開展績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個步驟進行:
1、制定績效計劃。根據上級工作任務和本單位工作職能,各科室按目標時序進度安排,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并把工作計劃細化到考核對象。考核對象應根據自己的崗位在每季度初填寫好《工作目標量化評分表》,并報送街道績效辦。
2、做好工作紀實。按照績效計劃安排,考核對象應做好績效工作記錄,工作記錄在《晉江市績效管理工作日記》上,工作日記記錄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況。考核對象應按月份、季度和年度進行工作總結,逐條列舉工作目標和進展情況、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個人績效工作臺賬。在填寫《梅嶺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人績效工作臺帳》應盡量把工作內容細化、量化。個人績效工作臺賬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門收集后報送至街道績效辦,由街道績效辦統一管理。
3、組織績效評估。全體考核對象在每季度首月填寫《梅嶺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評分表》,并經各項工作的直接領導評價、打分后,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匯總至街道績效辦。街道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根據實際需要,召開述職評議會,對考核對象上一季度工作績效完成情況進行評定,由街道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在逐級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確定考核等次。主要領導績效考核等次應在與單位績效評估暨“五大戰役”考評結果以及單位獎勵懲戒情況掛鉤。績效考核結果按干部管理權限報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4、做好績效反饋。在績效考核結果確定后,對照職能工作目標,指定專人向考核對象反饋考核結果。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對考核對象的績效情況進行講評,主要是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明確方向。績效考核結果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廣泛接受干部群眾的監督。
五、績效考核結果運用
績效考核結果運用是指把績效結果與個人利益掛鉤,把績效結果作為物質激勵、精神激勵和政治激勵的主要依據。
1、與考核獎金掛鉤。“優秀”等次人員每季度獎勵2100元,“良好”等次人員每季度獎勵1800元,“稱職”等次人員每季度獎勵1500元。
2、與獎勵懲戒掛鉤。把績效考核與年度考核、評先評優表彰結合起來。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從季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中評選、產生,對于季度考核被評為“優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單位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數限額內,可以直接確定為年度考核優秀,并作為年度評先評優的推薦人選。對于季度考核被評為“不稱職”等次兩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直接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被評為一次“不稱職”等次的,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對于有計生、綜治、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一票否決情況的,按相關規定確定考核等次。
3、與職業發展掛鉤。堅持把績效考核與崗位調整、選拔任用和學習培訓結合起來。對于當年度績效考核多次獲評“優秀”等次的人員,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給予優先推薦;在干部培訓時,作為優先安排人選。對于當年度績效考核獲評“不稱職”等次的,給以一定期限的待崗處理,采取跟班學習、強制培訓等措施,幫助待崗人員整改提高,并依據培訓結果和能力條件重新安排工作;對于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辭退。
員工的績效考核制度篇9
一、被考核人員
財務會計和倉庫工作人員。包括財務負責人、會計、出納、保管員、統計員。
二、考核責任人:
財務負責人的考核人為董事會。
財務部會計、出納、倉庫保管員、統計員的考核人為財務負責人。
三、考核方法:
1、個人自評:個人自己打分。
2、部門評價:部門主管打分。
3、董事會評價:董事會打分。
四、考核時間:
1、會計、出納、倉庫保管員、統計員應于每月30日前將個人全月工作績效考核表交財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于次月5日前完成評價并交總經理,經總經理審核后,10日前報財務部工資表編制崗位人員。
2、財務負責人應于每月30日前將個人全月工作績效考核表交總經理,總經理于次月5日前完成評價并交董事會,經董事會審核后,10日前報財務部工資表編制崗位人員。
五、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以考核表的形式計分,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1、崗位職責(工作表現)考核(考核的重點):指對具體職務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經驗性能力進行測評。基本要素包括擔當職務所需要的理解力、創造力、指導和監督能力等經驗性能力以及從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效率、方法等。權重:70%。
2、職業操守考核:指對達成工作目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工作責任感、工作勤惰、協作精神以及個人修養等構成。
3、組織紀律考核:指對達成工作目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紀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進行測評。基本要素包括遵紀守律、儀表儀容、環境衛生以及接聽電話語言規范等。說明:2—3項考核占總考核分數的30%
六、考核等級:
1、A級(優秀級)95—100分工作成績優異,有創新性成果。
2、B級(良好級)80—94分
3、C級(合格級)65—79分
4、D級(較差級)60—64分
5、E級(極差級)59分以下
八、考核紀律:
1、考核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不可對部屬予以過高評價;考核不公正者,一經發現將給予降職或扣分。
2、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組織、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極應付、敷衍了事者,一經查實,將給予扣分。
3、考核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會計、出納、倉庫保管員、統計員當月30日之前未按時交績效考核表者扣除考核總分的10%;每月5日不按時報送考核表的部門負責人,扣其考核總分的15%。
4、扣分必須要有依據,做到認真、客觀、公正。
5、弄虛作假者,一律按總分的50%記分。
九、績效考核實行“月考核扣分制度”,即月考核滿分為100分,每月實際得分=100-每月實際扣分;月績效工資=每月實際得分/65×月績效工資。
通過將財務和倉庫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與考核扣分掛鉤的形式,最大限度地鞭策了公司財務和倉庫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公司的各項管理要求去做。
長沙金錦橋機械有限公司
績效考核表
姓名:
序號項目自評分部門評分上級評分綜合評分
1工作表現(70)工作業績30分
2計劃能力5分
3溝通協調5分
4分析判斷5分
5指導能力5分
6工作可靠度5分
7工作方法10分
8工作習慣5分
9職業操守(20)保密意識5分
10團隊意識5分
11敬業精神5分
12服從性5分
13紀律(10)上下班時間2分
14工作時間內5分
15假日安排3分
16合計
員工的績效考核制度篇10
(一)人事考核的種類。
人事考核可以分為兩種:
1、能力考核,就是參照職能標準,以員工在一定時間當職務的能力,進行評定。
2、業績考核,就是參照職務標準,對員工在一定時間務工作完成的情況,進行評定。
(二)人事考核必須把握的能力。
人事考核把握并測評的能力是職務擔當的能力,包括潛在能力和顯在能力。潛在能力是員工擁有的、可開發的內在能力;顯在能力是指職工工作中發揮出來的,并表現在業績上的努力。潛在能力,可根據知識技能、體力以及經驗性能力來把握;顯在能力,則可能通過工作業績(質和量),以及對工作的態度來把握。具體包括:
知識、潛在能力、體力、能力、經驗性能力、顯在能力、工作業績和質量、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