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店員工規章制度文本
制度可以包括法律、法規、政策、合同、協議等,它們規定了人們應該遵守的規則和行為準則。這里提供優秀的餐飲店員工規章制度文本,方便大家寫餐飲店員工規章制度文本參考。
餐飲店員工規章制度文本篇1
一、火鍋廚房環境衛生制度
1、食堂、火鍋廚房保持整潔、美觀,做到無灰塵、無蜘蛛網、無臭味、無污漬。
2、不在食堂、火鍋廚房內外亂堆放垃圾雜物,不隨地吐痰。
3、堅持每天兩小掃,每周一大掃的制度。
4、餐具、廚具等一切用品、物品擺放要整齊、美觀,如有損壞應及時維修和更新。
5、非火鍋廚房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火鍋廚房。
二、火鍋廚房食品衛生制度
a、堅決執行食品衛生法,切實做到生、熟食品分開擺放。
b、生熟食品用的刀具、砧板、框架要嚴格分開使用,不能混合使用。
c、一切食具、炊具必須嚴格進行清洗清毒,未經消毒的器具不準使用。
d、一切食品要做到三防(即防蠅、防蟲、防污染),杜絕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e、凡是超過食用日期或變質的食品不準食用。
f、新鮮蔬菜要保持干凈,必要時要進行水泡,以防農藥中毒。
三、火鍋廚房廚工工作守則
1、凡是火鍋廚房工作人員,每年要進行一次體檢。
2、每位廚工要熱愛本職工作、堅守崗位、樹立為火鍋廚師長服務的思想,做到熱情周到,積極主動改善員工伙食。
3、遵守勞動紀律,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工,有事要請假。
4、愛護公共財物,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和一切燃料。
5、克己奉公、不徇私情,不多吃多占。飯堂一切用品,未經負責人同意不能借出和私用。
四、負責職工伙食人員守則
1、注意火鍋廚房衛生,用餐后,要對臺面進行簡單的清理,把剩飯剩菜倒進垃圾桶。
2、依時上交伙食費。交伙食的時間為當月的1至3號,5號未交的作停膳處理。
3、及時開膳、停膳。若中途需開膳或停膳,應該提前一天通知廚工,否則廚工按原定人數、餐數開膳。(學校規定:早餐開足一個月,中途不停膳)。
4、按時就餐。午餐時間為:十點;晚餐時間為下午的四點半。
廚工與火鍋廚師長之間應互相體諒、互相溝通,共同搞好膳食。
餐飲店員工規章制度文本篇2
1.員工一律憑工作卡按順序刷卡就餐,工作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
2.酒店為員工提供正副各一餐,加班人員憑加班餐卷就餐。
3.員工就餐必須按規定時間著工裝、佩帶工牌。
4.餐廳內請勿吸煙、喧嘩、打鬧、亂仍亂放,共同維護良好的就餐環境。
5.餐后請將殘羹倒入殘食桶,餐具請放在指定地點。
6.注意節約、嚴禁浪費,發現浪費現象者罰款處理。
7.嚴禁將餐廳內的食品、水果、飲料以及餐具等等帶出餐廳。
8.愛護餐廳的設施、設備和餐具,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9.如果您對飯菜質量或服務不滿意,請您反映給餐廳負責人,切勿與服務人員發生爭執。
10.非本酒店員工請用蘭色餐具用餐。
餐飲店員工規章制度文本篇3
一、人事制度
1、新員工入職試用期為三天,試用期間無工資,無休息,正式入職時第一天起薪。每月15號為發薪日,結上月1—30號工資。
2、正式入職時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6個月一簽。不滿6個月不準提離職。合同到期可續簽。每三個月漲工資100元,1年漲工資400元(工齡工資)。滿6個月后提離職需提前1個月交離職申請‘
3、服務員薪資:底薪+提成+工齡工資+滿勤
傳菜員薪資:底薪+獎金+工齡工資+滿勤
收銀員薪資:底薪+獎金+工齡工資+滿勤
二、考勤制度
1、各部門實行點名考勤與打卡考勤相結合,月底有部門主管將考勤交到人事部,財務部。
2、遲到:凡超過規定時間未到崗者視為遲到,每次扣5元,超過30分鐘扣半天工資,每月遲到累計3次改為每次扣10元,超過30分鐘扣一天工資。
3、早退:凡未向主管領導請假,提前5-30分鐘離開崗位者視為早退,并被扣罰5-30元(根據情況定)
4、病假:請病假需區級醫院的病假證明或藥店開具的售藥票據方可,批假后扣除當日工資,病假可抵公休。
5、事假:請事假需提前一周向主管申請,批準后才可休假(突發事件除外)請事假一天扣兩天工資,不可抵公休。最長不可超過三天。
6、礦工:
①遲到一小時按曠工處理。
②未經批準休假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一天扣兩天)。
③輪班,調班,值班不服從安排者,強行自由休假者按曠工處理。
④曠工累計3天,視為自動離職,不予發放工資。
7、不得用于機或他人代替請假,如有違反視情節嚴重性扣除(半天—三天工資)員工如有事不能按時上班或未請假(突發事件)需電話通知征得部門主管同意補請假手續(不能越級)否則按曠工處理。
8、打卡簽到,員工到店先打卡,每月每次漏打卡一次罰款5元,每月漏打卡簽到不得超過3次,第四次起扣罰20元/次。如有外勤等原因不能準時打卡,可按照簽卡處理,不計算在漏打卡簽到范圍內。員工不得代人打卡,如有發現罰款100-30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三、離職工資
1、所有離職員工工資于下月15號到店領取。
2、未經辦理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的員工,視為自動離職。工資不予發放。
3、新近員工未滿6個月者自動離職不予發放工資。
4、離職員工的薪資構成:當月出勤天數+提成。無工齡工資。
5、離職員工未交工裝工牌者不予發放工資,工牌丟失扣除工本費10元,工裝未洗上交者扣水洗費20元,工裝丟失,損壞(正常磨損除外)扣除工裝費150元,未干滿三個月離職者扣除行李費100元。
6、被公司解聘的員工工資正常發放,含提成不含獎金。
7、針對個別被公司開除的員工沒有工資(泄露公司商業機密,竊取他人財物,顧客財物或遺留財物據為己有,嚴重損害店內,顧客利益的)
餐飲店員工規章制度文本篇4
為了讓大家有一個良好舒適、整潔衛生的就餐環境,特制定以下規定:
1.員工必須嚴格按規定時間在餐廳就餐,原則上不得提前或推遲。
2.員工打菜必須排隊,并接受廚房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準插隊,不準代替他人打菜,不許打多份,食堂工作人員有權拒絕給插隊者打菜。
3.服從工作人員安排,按序就餐,注意自覺維持餐廳秩序,保持安靜,不得在飯堂大聲喧嘩。
4.公司飯堂不準吸煙、喝酒。
5.未經許可,不準在工作場所及飯堂以外的地方用餐(特殊工種除外,如保安等),不得將食品帶出公司飯堂。
6.就餐人員應自覺維護公共衛生,保持餐廳干凈整潔,不亂吐/倒,不亂扔餐巾紙,用餐后必須各自清理自己的就餐區域雜物。
7.為方便廚房工作人員的工作,用餐應在三十分鐘內完成,就餐完畢,應及時離開餐廳。
8.自覺愛護餐廳財產,嚴禁損壞餐廳設施,違者除作相應的賠償外還將受到紀律處罰。
9.湯、米飯等食物自行取食,要按量盛取,注意節約,杜絕剩菜剩飯。
10.用餐完畢后將殘渣剩菜分類倒入泔水桶內,借用的餐具需洗凈后當場送還食堂。
11.未經允許,不得帶外人到公司飯堂就餐,來訪人員需要就餐的由被訪人到辦公室領取飯票后到食堂用餐。
辦公室
20__年1月6日
餐飲店員工規章制度文本篇5
一.服務員的崗位職責與獎罰制度
1、上班必須嚴格遵守工作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準擅自離崗;服從工作安排,按時按規范標準完成任務,不無故拖延、拒絕或終止工作。
2、女員工:上班不準濃妝艷抹,長發要盤起,短發不過肩,留海不超過眼睛,不準梳過于夸張的發型;不準留長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準用刺激性很強的香水;上班時間不準戴手鐲、耳環、項鏈等飾物。
3、男員工:頭發不準染發,不留胡須,不留長指甲,勤修面。
4、衣服要整潔,無油漬、無皺痕。
5、大堂服務員在為客人服務過程中要掌握輕重緩急:先幫客人就座,客人入座后先送上例湯;然后到客人面前點餐,有良好的酒水推銷意識。
6、大堂服務員要面向就餐客人;不要背對客人、倚窗往外望或聊天等,要時刻注意客人就餐狀態,隨時隨地為客人提供服務;如有客人抽煙,及時為客人送上煙灰缸。如有客人要茶水的,及時為客人
送上茶壺、茶杯等。
7、不要忽視每一位潛在客人。不要放過來本店的每一位客人,哪怕他只要了一盤青菜或是與熟人就座,也可及時送上一個例湯,并可向他(她)推介本店特色。
8、當上菜速度較慢、客人等了較長時間才上菜時,服務員在報完菜名后要對客人說“先生(小姐)或靚仔(靚女),對不起,讓您久等了,您的飯菜,請慢用。”
9、對突發事件和客人投訴能靈活應變,巧妙使用語言與溝通技巧,處理不了時,及時匯報。避免人員的轉換,時間的拖延,而使投訴的性質和發展惡劣化。
10、所有員工要做到分工不分家:該幫忙時要幫忙,該出手時要出手,協同作戰,互相幫助。
11、不能當著客人的面做不雅觀的動作,如抓癢、摳鼻子、挖耳朵、梳頭發、剔牙、大呵欠、喂奶、喂小孩等,打噴涕應適當遮掩。
12、檢查儀容,儀表應到衛生間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處。
13、凡違反以上規定一次視情節輕重扣款5元,一月內無出現差錯者獎勵50元。
二.衛生工作制度
A、個人衛生
1、勤洗澡、勤換衣、勤洗頭、不能有頭屑、身體不能有異味。
2、衣服要勤洗、勤換、不得有油漬、皺痕和異味。
3、大、小便后手要洗凈、擦干。
B、區域衛生
1、地面無雜物、桌凳按要求擺放整齊美觀。
2、桌面無油漬、無塵灰,餐具無破損、無油漬、無灰塵、無水滴、無茶漬,餐具必須清潔。
3、工作臺要干凈、整齊、物品按要求擺放一致,托盤要干凈、無污漬。
4、不準亂扔果皮紙屑,不隨地吐痰。要隨手撿拾地面雜物,講究公共衛生。
5、門窗、玻璃、墻壁要保持光亮,無灰塵、無油漬、無蜘蛛網。
6、衛生間要保持干凈、整潔、無異味,衛生工具擺放整齊。
7、每天員工輪流值班,保持衛生清潔。每天晚餐后搞一次掃除。
8、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罰5——10元/次。
三.勞動紀律
1、提前十分鐘到崗,換好衣服,檢查好儀容、儀表。
2、上班時間站立規范,不得倚墻、靠椅,不準聚一起閑談,上班按規定時間在自己區域站立規范,面帶微笑迎接客人的到來。
3、遇到客人,要主動問好點頭致意,不能視而不見。
4、客人來了要說歡迎光臨。在服務過程中請使用禮貌用語,客人買單要致謝,客人離時要送客,“請慢走,歡迎再次光臨”。
5、不準與客人爭吵,要記住客人永遠是對的,不準向客人索取物品與小費。若因態度問題導致客人不買單,給餐廳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
6、拾到客人物品必須上交,并盡快與客人取得聯系,不準私自留藏,占為已有。
7、如遇客人較多時,不得擅自離崗。否則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8、不準在餐廳內奔跑,不準在餐廳大吼大叫、大聲說話。
9、不得罷工,或聚集鬧事,嚴禁向外界人員透露餐廳的商業機密或抵毀餐廳形象。
10、在工作中隨時服從,工作完后再提出見解,不得當眾爭辯。
11、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罰10——2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