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工作制度
在制定制度時,需要廣泛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了解他們的想法和需求,并盡可能將其融入到制度中。寫酒店管理工作制度有什么要注意的呢?這里給大家帶來酒店管理工作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酒店管理工作制度篇1
一、建立總值班制度的目的
酒店是一個24小時不間斷向賓客提供安全和服務保障的特殊行業,來不得一點大意。為了對客服務的全天候政令暢通、服務規范、處理問題及時。除正常的組織管理之外,需另設總值班經理負責指揮日班之外的工作,以保證酒店運轉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總值由部門經理輪流擔綱,以下為總值班經理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標準。
二、參加總值班的人員
人力資源部制定總值排班表:排班表以月為單位,每月的最后一個周五排定;
1、副總經理
2、總經理助理
3、財務總監
4、營銷部經理
5、餐飲部總監
6、人力資源部經理
7、保障部經理
三、總值班的時間
24小時制08:30am——次日08:30am
四、總值班的匯報及交接規定
晨會,總值經理匯報工作:反映客人的意見,匯報發現的問題及問題分析,提出需要跟辦的事情
昨日總值經理向今日總值經理交接,遞交“酒店當日運轉信息報告”,交接“總值班經理工作日志”,交待需要跟辦的事項
五、總值班及標準
總值班經理崗位職責及標準
崗位名稱:總值班經理
直接上司:總經理
直接下屬:各部門經理
1、根據總辦排定的總值班表,提前作好總值準備工作,認真閱讀“酒店當日運轉信息報告”,了解如下情況
①酒店今日出租率
②今日在店、抵店、離店VIP一覽表,A級VIP行程安排
③今日在店的團隊、會議信息
④今日重要宴會信息
⑤今日有無計劃內的可能對客人造成影響的事件如:停水、電、氣、電梯維修、改建、裝修、消防演習、工程等。
2、值班期間,確保手機24小時開機振動狀態(保證手機電池電量充足),工作電話接聽率100%;著工作裝;隨身攜帶《總值班運轉手冊》和對講機
3、密切關注經營、運轉情況,及時做好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
4、負責做好夜間安全的預防工作,妥善處理酒店夜間發生的治安問題。檢查各安全崗、安全通道,以消除各種隱患,保證酒店財務以及客人的人身財產安全。
5、加強夜間巡視,特別是酒店重要部位的巡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做好工作記錄。
6、值班期間巡視后勤區域(各部內務、各種設備間、員工餐廳等)及時發現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
7、處理賓客的投訴。遇到賓客對酒店的投訴時,認真傾聽并在工作日志上做好書面記錄,無論對錯都不做爭執,并適時適當站在客人立場上,以期盡快平息賓客。在考慮酒店的利益得到最大保護的同時,可以適當的滿足賓客的合理要求,以維護酒店的良好聲譽。
8、主動征求賓客的意見,對賓客的意見及時加以分析、處理,并采取預防措施,促進酒店優質服務的開展和質量的改進。
9、維護整個酒店溫馨祥和的營業氣氛,督導各營業點擺設、燈光、背景音樂、服務質量等影響營業氣氛的工作環節。
10、晨會上值班經理要對昨天的當班情況進行匯總說明,對檢查過程中的不合格項進行評析,各部門經理針對不合格項提出整改措施,下一值班經理對其進行質量跟蹤和落實。
11、值班經理負責對各部門員工儀容儀表規范進行監督落實。
權限:
1、有權處理酒店突發事件,維護酒店利益不受損害。
2、有權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系,并接受和處理酒店內部員工投訴。
3、有權監督上崗員工的工作表現,對違紀員工有權按章予以處理,對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員工,有權向相關部門建議給予物質或精神獎勵。
4、有權審查和核批業務部門在崗最高人員權限以外的優惠、減免事宜。凡確屬緊急情況須減免或優惠的,應做好詳細記錄并逐級匯報。
5、用餐:
用餐地點:中餐零點,客情滿時,在員工餐廳用餐
標準:中餐:員工餐
晚餐:二菜一湯,費用標準40元/人(菜單價)
消費方式:在帳臺簽單
6、用房
用房標準:標準間,客情滿時,可用待修房(客情不滿時可用不同類型的房間)
六、總值班的工作流程及標準
□工作流程:
1、當日總值經理于晨會結束之時接受昨日總值工作日志,閱讀昨日總值報告。
2、填寫當日總值報告“當日信息”欄,了解當天店內的重要信息。
■了解如下信息:
了解當日VIP客人信息
了解當日TOPVIP(A級VIP)日程安排
了解當日重要的宴請信息
了解當日會議、團隊信息、了解當日豪華(或重要)團隊的詳細日程安排
了解當日會議及大型活動信息、今日預計出租率、今日預計進店客房數、今日預計離店客房數、今日預計餐飲上座率
了解當日有無以下特殊事件:停水、停電、停氣
當日重大維修項目
消防演練
總機了解當日總值經理姓名、職務、電話分機、手機號碼
檢查內容及標準:
16:30pm——17:30pm
1、根據當天的當日總值報告的提示,檢查有重要客情的崗位準備工作情況是否完成并符合要求
17:30pm——20:30pm在前臺營業崗點進行服務質量檢查
一、大廳公共區域
1、戶外廣告燈、霓虹燈、照明燈工作是否正常
2、煙缸是否整潔
3、鮮花、植物的新鮮程度及衛生狀況是否符合標準
4、花盆內是否有垃圾及煙頭
5、大廳地面光亮程度是否達標
6、大廳玻璃光亮程度及金屬扶手光亮程度是否達標
7、電梯轎箱內地毯及四周衛生是否清潔
8、公共洗手間高峰時間是否有PA員在崗
9、公共洗手間的衛生是否達標
10、公共電話無異味,是否正常工作
11、大廳今日活動告示牌是否整潔,擺放規范、無誤
12、告示牌是否撤除及時
二、餐飲部:
(一)餐廳
1、開餐時是否有引座員引領、入座,有無個性的禮貌用語。
2、服務員在遞菜單時有無敬語、姿勢是否規范。
3、服務員是否推銷、介紹食品菜肴及“今日特選”。
4、服務員是否重復點單。
5、點單后您等候多長時間上飲料、菜肴。
6、上菜時是否報菜名。
7、服務員是否主動巡臺及時整理臺面,撤換骨碟、煙缸。
8、是否征求您的意見。
9、飲料茶水快用完時,服務員是否主動添加。
10、結帳需等候多長時間。
11、如何評價您的用餐。
飲料
食品(菜肴口味、新鮮程度、形狀、裝盤、溫度)
服務
員工禮貌程度
12、離開餐廳時,是否有道別語。
13、對于老客戶、長住客,是否提供針對性的服務。
(二)宴會預訂
1、是否三聲鈴響內接聽電話。
2、是否禮貌地稱呼您。
3、是否仔細聆聽您的預訂要求。
4、是否主動向您推薦和介紹相關服務項目。
5、是否詢問您的姓名。
6、是否詢問您的特殊要求。
7、是否向您轉述預訂情況。
8、是否向您致謝。
(三)廚房
1、廚師個人衛生是否符合規定。
2、廚房的滅火器材是否完備。
3、灶具、廚具是否整潔衛生。
4、垃圾桶是否有袋并加蓋使用。
5、生、熟食品是否分開存放。
6、廚房內是否有老鼠、蟑螂。
7、工作臺是否整潔,無食物殘留物。
8、食品是否用貨架存放。
9、廚房工作人員的衛生知識是否掌握。
10、工作結束是否按要求關好水、電、氣。
二、大廳服務
1、迎賓員是否主動為進、出店的車輛服務。
2、行李員是否主動為進、出店的賓客服務。
3、雨雪天是否及時取出傘架、傘套,并提醒客人使用。
4、是否熟悉航班、車次以及客人預訂情況。
5、是否了解當日客情
6、背景音樂播放時間:公共區域7:00---22:00然后逐步關閉
7、各營業點與營業時間同步
8、燈光管制:大廳及外景觀燈燈光(由工程值班人員控制)要求根據天色和季節的不同及時開關:
夏季開燈時間:19:00
春秋季開燈時間:18:00
冬季開燈時間:17:00
(陰雨天視情況定)
9、生活水溫:46---52攝氏度
10、空調溫度:夏季20---22攝氏度
冬季22---24攝氏度
11、公共指示牌、告示牌、張貼均齊全并正確
12、告示牌和張貼上的內容都是當前酒店正在舉行的活動信息,沒有將已經結束而過期的信息展示于眾
13、停車場:車位分區清晰、車道指導明確、出入口通暢、夜間有燈光照明,兩盞燈光照明之間沒有黑暗的地方
14、地上停車場臺階處車輛禁止通行牌、禁止泊車牌的擺放齊全、無缺少,在客情高峰時有專人現場指揮,大型接待時安全部經理在現場。重要賓客有預留車位
15、酒店的外圍:路標、裝飾燈、路燈、景觀燈、車輛停放、外墻、門、窗、玻璃、垃圾箱均完好、整潔
16、所有燈光(大堂、1F-4F區域燈光)、公共區域空調在規定時間內按規定開關指定燈光及指定區域的空調
三、結帳高峰時在各收銀點巡視
1、結帳員是否禮貌熱情、微笑。
2、結帳員是否準確迅速。
3、各崗點是否堅守崗位。
4、各崗點是否準備票據、零錢等。
5、交接班是否有序。
6、崗點衛生、臺面是否整潔。
20:30pm——22:00pm
安全檢查:
1、安全通道:沒有障礙物、疏散指示燈完好、照明燈完好、防火門關閉、安全門關閉但不得上鎖;
2、消防器材:全部擺放到位,可以隨時使用;無安全隱患:門、掛件、吊燈等牢固;
3、地面滑時有警示牌;
4、設備維修有警示牌;
5、樓層、庭院、職工宿舍有安全人員巡視;
6、非24小時工作埸所的鑰匙一律交安消部保管。
7、燈光管制:大廳及外景觀燈燈光要求關閉時間為:
夏季關燈時間:22:30
春秋季關燈時間:21:30
冬季關燈時間:21:00
8、建筑外的景觀燈23:00關閉,并需檢查燈的完好情況
22:00pm——次日8:30am
1、不定時檢查夜班人員是否有很好的工作狀態
2、每夜兩次不定時電話檢查夜班員工的工作情況
辦公區域
1、下班后各部門是否能切斷所有的電源并鎖門、關窗。
營銷部餐飲部保障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
是否保持辦公區域的日常清潔衛生。
2、是否在辦公區域大聲喧嘩。
3、是否在辦公區域內抽煙。
4、是否在辦公區域內吃零食。
5、下班后,是否清理辦公臺面,保持工作環境的整潔。
6、員工著裝整潔是否符合規定。
員工設備:
(一)更衣室
1、更衣室衛生是否達到要求。
2、更衣室的設施設備是否正常。
3、通道衛生狀況是否正常。
(二)職工食堂
1、職工食堂是否準時開餐,是否提前收餐。
2、菜肴的溫度是否適宜。
3、食堂是否干凈整潔。
4、是否準時出菜
(三)員工宿舍
床鋪整齊、衛生整潔,除酒店配備的電器用品以外,不得私自配有其它電器用品
(四)員工洗手間
衛生間不間斷衛生用紙和舊香皂,無積壓垃圾
(五)員工浴室
七、排班表送達崗位:
人力資源部需將排班表送達以下成員:
總經理
副總經理
總經理助理
財務部總監
營銷部經理
餐飲部經理
保障部經理
人力資源部經理
藝術團主管
總機話務員
工程值班室
消控中心
禮賓部
營銷部
宴會預訂
大堂經理
總臺接待
值班經理檢查表
了解當日信息
16:30pm
—17:30pm
服務質量檢查
17:30pm
—20:30pm
安全檢查
20:30pm
—22:00pm
夜間檢查情況
22:00pm
—次日08:00am
酒店管理工作制度篇2
為了保障酒店正常的運營,給賓客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就餐環境。現將酒店垃圾細化管理:
一、垃圾的分類:
工程垃圾、農業垃圾、食品垃圾、生活垃圾、酒瓶紙片垃圾。
二、垃圾的清理
1、工程垃圾:原則是“誰主管、誰負責、誰處理”。所有工程垃圾禁止傾倒在垃圾池內。
2、農業垃圾:農業垃圾來源于大棚,由大棚處理。大棚把垃圾應倒在垃圾場最里面。
3、食品垃圾:又分為菜品角料垃圾和泔水垃圾。菜品角料垃圾應倒在垃圾場里的垃圾池處理。泔水垃圾應倒在廚房后面的泔水桶內。
4、生活垃圾:餐飲、客房、宿舍樓的生活垃圾統一倒在垃圾場的垃圾池里進行焚燒處理。
5、酒瓶紙片垃圾:餐飲、客房的酒瓶紙片垃圾應放置垃圾池的旁邊。
6、食品垃圾和生活垃圾焚燒后由專人負責清理。
三、部門配合要求
1、保安部應對進出營業場所的垃圾進行嚴格檢查。
2、餐飲部應在餐后及時處理生活垃圾,怕發生暗火。
3、出品部值班主管應在下班前對廚房垃圾進行檢查,完畢后再處理。
4、宿舍樓、員工食堂、園外環衛的垃圾應該倒在垃圾池里。
四、處罰細則(每分5元)
1、不按規定分類處理垃圾,給于部門5分處罰。
2、不把垃圾倒在制定位置,給于部門10分處罰。
3、員工在生活區域、工作區域隨手丟棄垃圾,對各人處于3分。
4、對垃圾管理到位給予部門5分獎勵。
5、所有的處罰記錄將結合績效考核來執行。
酒店管理工作制度篇3
廚房作為酒店的核心部分,直接影響酒店的服務質量和聲譽,因此在進行廚房工作管理中,要嚴把產品質量關,嚴格操作規程和衛生安全,嚴肅勞動紀律,制定切實可行的酒店廚房管理制度,具體細則如下:
一、廚房衛生管理細則:
1、廚房烹調加工食物用過的廢水必須及時排除。
2、地面天花板、墻壁、門窗應堅固美觀,所有孔、洞、縫、隙應予填實密封,并保持整潔,以免蟑螂、老鼠隱身躲藏或進出。
3、定期清洗抽油煙設備。
4、工作廚臺,櫥柜下內側及廚房死角,應特別注意清掃,防止殘留食物腐蝕。
5、食物應在工作臺上操作加工,并將生熟食物分開處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須保持請清潔、衛生。
6、凡易腐敗的食物,應儲藏在0度以下冷藏容器內,熟的與生的食物分開儲放,防止食物間串味。冷藏室應配備脫臭劑。
7、員工工作時,工作衣帽應穿戴整潔,不得留長發、長指甲,工作時避免讓手接觸或沾染成品食物與盛器,盡量利用夾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8、在廚房工作時,不得在工作域抽煙、咳嗽、吐、打噴嚏等要避開食物。
9、廚房工作人員工作前、方便后應徹底洗手,保持雙手的清浩。
10、廚房清潔掃除工作應每日數次,至少二次清潔完畢,用具應集中處置,殺蟲劑應與洗滌劑分開放置,并指定專人管理。
二、食品原料管理與驗收細則:
1、根據酒店廚政生產程序標準,實行烹飪原料先進先出原則,合理使用原料,避免先后程序不分,先入庫房原料擱置不用。
2、不得使用霉變,有異味等一切變質的烹飪原料。對原料做到先入先出,隨時檢查。
3、嚴格履行原料進入,原料烹制和菜品供應程序,確保酒店菜品操作流程正常運轉,做到不見單,廚房不出菜的原則。
三、廚房防火安全制度:
1、發現電氣設備接頭不牢或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修,修復后才能使用;
2、不能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
3、各種電器設備在不用時或用完后切斷電源。
4、易燃物貯藏應遠離熱源。
5、每天清洗凈殘油脂。
6、煮鍋或刷鍋不能超容量或超溫度使用。
7、每天清洗干凈爐罩爐灶,每周至少清洗一次抽油煙機濾網。
8、下班關閉完能源開關。
9、廚房消防措施齊全、有效。
10、全體人員掌握處理意外事故的最初控制方法和報警方法。
四、廚房設備及用具管理細則:
1、廚房所有設備、設施、用具實行文明操作,按規范標準操作與管理。
2、對廚房所有設備、制定的保養維護措施,人人遵守。
3、廚房內共用器具,使用后放回規定的位置,不得擅自改變,同時加強保養和正常使用。
4、廚房內一切特殊工具,由專人保管存放,借用時做記錄,歸還時要點數和檢查質量。
5、廚房一切用具、餐具應輕拿輕放,避免人為損壞。
6、廚房內用具,使用人有責任對其進行保養、維護、因不遵守操作規程和廚房紀律造成設備工具損壞,丟失的,照價賠償。
7、備定期檢查、維修。凡設備損壞后,須經維修人員檢查,能修則修,不能修需更換者,應向上級報告審查批準。
酒店管理工作制度篇4
一、自覺遵守酒店管理制度,要講文明,講禮貌,講道德,講紀律。要積極進取,愛崗敬業,善于學習,掌握技能。
二、要著裝上崗,掛牌服務,要儀表端妝,舉止大方,規范用語,文明服務,禮貌待客,主動熱情。
三、客房服務員,每天要按程序,按規定和要求清理房間衛生,填寫客房清潔日報表,要認真細致;要管理好房間的物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四、外來住宿人員,要有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后,方可入住。
五、不得隨意領外人到房間逗留或留宿,未經酒店經理同意不準私開房間,為他人(含職工)提供住宿、休息及娛樂等。
六、檢查清理客房時,不得亂動和私拿客人的東西,不準向客人索要物品和接收禮品;拾到遺失的&39;物品,要逐一登記交公。
七、不準他人隨意進入前臺;前臺電腦要專人管理與操作,不準無關人員私自操作;打字、復印、收發傳真,要按規定收費。
八、工作時間不準離崗,有事向領導請假,不準私自換班和替班,不準打撲克,織毛衣,看電視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九、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別是做好妨火防盜工作,要勤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和處理。
酒店管理工作制度篇5
(一)流動資金管理規定:
1、管理原則為以較少的占用資金,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嚴格控制庫存商品,減少占用流動資金;
2、加快流動資金周轉,擴大經營。收款和應收款結算要及時,防止爛帳出現。
(二)固定資產管理規定:
1、控制固定資產渠道,增加固定資產要經董事審批;
2、酒店增建、改造、維修或重新裝修,由行政辦作預算上報董事會審批決定后執行。
(三)貨幣資金管理規定:
1、現金管理規定每天備用金額度,超額部分現金當天存入銀行;
2、執行酒店有關現金收付手續和規定;
3、各部門當天收入現金,應當天交回酒店有關人員保管;
4、銀行存款按酒店規定手續辦理送存,填制記帳憑證入帳。銀行提款按酒店規定手續辦理提款,填制記帳憑證入帳。銀行存款帳戶,不準外單位或個人借用,出納不準發出全空白支票。
(四)費用管理規定:
1、酒店必須給各部門規定每月、季度、年度費用控制金額,各部門必須嚴格按酒店規定費用額運作;
2、酒店要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范圍、審批權限和報銷制度。(旅差費、誤餐費、手提電話費、司機補助等);
3、其它津貼要有規定,如外出人員津貼、加班工資;
4、宣傳廣告費每年規定金額,作使用計劃安排報董事會批準;
5、辦公用品應堅持以節約為原則,各部門按月領用,容易比較。
6、財務部協助各部門對每月之客人用品、消耗品及印刷品等根據各營業點之收入情況,出租房數、消費人數作分析比較,有效地控制開支。對各部門人力資源之編制與收入、出租房數、消費人數作出分析比較,因應生意之變化作出相對之調整。
(五)成本管理規定:
1、酒店要給各營業部門定出合理的成本百分率;
2、各營業部門要按酒店要求嚴格控制經營成本;
3、成本部經理每月向財務總監交酒店營業部門的經營成本報表,報表制定必須準確、真實;
4、成本部經理每月要對酒店的`經營成本作分析,提供合理化建議;
5、嚴格控制各部門的報損報廢率,提倡損壞或報廢物資轉其它部門使用。
(六)物資采購程序和急需物資采購程序的規定:
1、物資采購程序規定:
定型物資及計劃內請購程序,應由倉管部根據物料庫存的最低儲備量情況,用書面填寫請購單一式四聯,及時向采購部門提出請購。采購部經理接到向財務總監報告,財務總監審批后再報總經理審批。采購經理接到總經理審批后,一份交部門存查,一份交倉管存查,一份交采購員采購,一份自己存查,控制采購進度。
2、急需物資采購程序:
非定型及計劃外物資的請購程序,應由使用部門根據營業上的需要,提出急需購買物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并說明此物品是一次性使用還是今后長期使用情況。填寫請購單一式四聯,由部門經理簽名認可,報財務總監審批,再送總經理審批。采購部經理接到總經理審批后,發回一份使用部門存查,一份交倉管作為貨到驗收依據,一份財務總監存查,一份自己存查,控制采購進度。
酒店管理工作制度篇6
一、懲處條例
警告
1、例會或上班遲到、早退。
2、上班時間吃零食。
3、隨地吐痰,亂丟紙屑、果皮等雜物。
4、違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受到批評教育者。
5、不走樓梯,筏作需要擅自使用客用電梯。
6、在規定的禁煙區內吸煙。
7、當班時聽音樂、看電視,打私人電話或用電話聊天。
8、工作時間擅離崗位,串崗或扎堆聊天,不經請示擅帶酒店外人員進入酒店。
9、對上級分派工作遲緩、拖延,工作責任心不強,粗心意,造成工作差錯,情節輕微者。
10、在公共場所或當班時儀容不整不按規定著裝,如歪帶工牌、頭發不整、依靠墻壁等。
11、在客用場所有剔牙、挖耳、抓癢、摳鼻孔、照鏡子、化妝、打響指、吹口哨、手插口袋、雙手叉腰、高聲喧嘩等有失職業風度的舉動。
12、服務不主動、不熱情、不用敬語和禮貌用語,不積極解決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滿。
13、員工有違章違紀行為,在場的管理人員不糾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責任,情節較輕的。
14、違有關規章制度或部門規定,情節輕微的。
15、在衛生檢查中發現多處不合格者。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可同時對員工處以罰款1元以上;管理者處以3元以上。
輕度過失
1、一個月之內受到兩次口頭警告者。
2、不服從上級合理命令,沒有完成工作任務或有意怠工,對上級有不禮貌言行者。
3、工作中搬弄是非,幅他人,散布不利于團結的言論;工作上缺乏協調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響。
4、當班時間打瞌睡、干私活。
5、違各種安全守則、工作程序、操作規范和各項規章制度。
6、對下屬不管理,發現違紀不制止、不按規定處罰。
7、私自使用客用品或客用設施,擅自翻動賓客物品。
8、語言粗俗,對客人不禮貌,與客人爭辯,未經同意擅自闖入客人房間或領導辦公室。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可同時對員工處以罰款3元以上;管理者處以5元以上。
小過失
1、兩個月之內受到兩次輕度過失處理。
2、工作不認真、不熱情受到客人或領導投訴。
3、私自接受客人小費、物品,或有遺留物品未及時上交
4、工作時間高聲喧嘩以至影響客人休息。
5、由于個人工作失誤而影響對客服務工作。
6、違各崗位的工作程序或規章制度以至造成工作隱患。
7、用不適當的手段干擾他人的工作。
8、擅自動用賓客的物品或器具,未經批準私自使用酒店設備。
9、明知財物受到損失或丟失,而不管不問不匯報。
10、提供不真實不準確的報告、表格或材料。
11、泄露酒店機密,遺失酒店鑰匙、單據等重要物品。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可同時對員工罰款5元以上;管理者處以10元以上。
過失
1、三個月之內受到兩次記小過失處理。
2、二個月之內連續兩次受到賓客或領導的投訴。
3、工作時擅離崗位或玩忽職守造成一定惡劣影響。
4、管理不善,造成酒店嚴重損失。
5、上班時飲酒或帶有醉態。
6、拒不接受領導安排的合理工作,態度惡劣。
7、工作失職造成停電、停水、停機等重事故。
8、其他違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不足辭退的。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可同時對員工罰款10元以上;管理者處以15元以上。
辭退、除名或開除
1、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造成重損失。
2、被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4、盜竊或私拿酒店物品,私開客房。
5、侮辱、幅、毆打、恐嚇、威脅、危害同事和領導或打架斗毆。
6、酗酒、賭博造成惡劣影響。
7、不服從領導指揮,拒絕領導指派的合理工作,經教育無效。
8、故意損壞公物。
9、利用公職謀私,挪用公款。
10、對外界發表有關酒店的污蔑性言論,發表有損酒店聲譽的言論,嚴重損壞酒店形象。
11、記一次過失或兩次小過失或警告后仍無明顯悔改表現。
12、其他嚴重違章違紀行為。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可同時對員工罰款20元以上;管理者處以30元以上。
二、獎勵條例
1、在服務工作中,成績突出、表現優異。除班前會上表揚外,可獎勵5元以上。
2、提出合理化建議,對提高服務質量或節能降耗做出貢獻。除表揚外,可獎勵10元以上。
3、優質服務,受到酒店領導或客人好評。除表揚外,可獎勵15元以上。
4、責任心強,及時發現各種隱患,防止事故發生。除表揚外,可獎勵20元以上。
5、拾金不昧,為酒店贏得聲譽。除表揚外,可獎勵20元以上。
6、扎實工作、吃苦耐勞、團結同事,受到一致肯定。除表揚外,可獎勵30元以上或得到職位提升。
7、見義勇為,保護集體和賓客財產生命安全。除表揚外,可獎勵30元以上。
8、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貢獻,除表揚外可根據情況給予一定經濟獎勵。
酒店管理工作制度篇7
員工守則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說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復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
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后,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
予接通,緊急事情可向直屬上司申請。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閑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
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準,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幣5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工作牌需要補發
者應付人民幣1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干凈、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發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發,使用發夾網罩。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
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應無煙熏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表、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發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
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并視情節輕重交由公
安部門處理。
六、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征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簽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忘記簽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天50%工資。
4、嚴禁替他人簽卡,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征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
工處理。
6、工卡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主管批準后補發新卡。
7、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準不得離店。
七、員工衣柜:
1、員工衣柜的配給由主管部門負責,必要時,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合用一個衣柜。
員工衣柜不能私自轉讓,如有違反,將受紀律處分。
2、員工須經常保持衣柜的清潔與整齊,柜內不準存放食物、飲料或危險品。
3、主管部門配給衣柜時,免費發給一把鑰匙。如遺失鑰匙,須賠人民幣10元。
4、如有緊急情況或員工忘帶鑰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備用鑰匙,但須部門主管同意,
故意損壞衣柜,則須賠償,并予紀律處分。
5、不準在衣柜上擅自裝鎖或配鑰匙,主管部門可隨時檢查衣柜,檢查時兩個
以上人員在場。
6、不準在更衣室內睡覺或無事逗留,不準在更衣室吐痰、抽煙、扔垃圾。
7、員工離店時,必須清理衣柜,不及時清理衣柜,酒店有權清理。
八、員工通道:
1、員工上下班從指定的員工通道入店。
2、后臺員工非工作關系不得任意進入店內客用公共場所、餐廳,使用酒店內
客用設施。
3、員工在工作時間要離開酒店時,應向主管部門申請,經部門主管同意后方能離店。
九、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十、電路故障:
當電路出故障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采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談話,表示歉意。
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設備。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并了解正確使用火
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災預防:
_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_嚴禁把煙蒂或其它燃燒留在樓梯內、包廂、過道或字紙簍里。
_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臟毯、臟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_不準在灶臺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_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_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煙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_如果發現電線松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維修部門,以便及時修復。
_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維修部門。
_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
獎懲條例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紀律處分/失職的種類: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發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主管部門負責歸檔。
2、失職行為分為甲、乙、類,犯有其中任何一條都要填寫職工失職表,并據此扣發浮動工資。
3、凡第四次發生甲類失職時將扣除一天基本工資的處分,每次失職將扣除10%的浮動工資。
4、凡第三次發生乙類失職時將扣除二天基本工資的處分,情節特別嚴重者將會被辭退。
甲類失職
1、上班遲到;
2、不使用指定的職工通道;
3、儀表不整潔;
A留長發;
B手臟;
C站立姿勢不正;
D手插口袋;
E衣袖、褲腳卷起;
F不符合儀表儀容規定;
4、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它部門閑蕩;
5、不遵守打電話的規定;
6、損壞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
7、培訓課曠課;
8、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9、工作時聽收音機、錄音機或看電視(休息或工作需要例外);
10、上班做私事,看書報和雜志;
11、不經許可帶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進入酒店;
13、上班時使用客用坐椅休息和廁所;
14、穿工作服進入商店(為客人買東西例外);
15、將酒店文具用于私人之事;
16、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聽到的地方作不雅的習慣動作;
17、在公共場所和酒店其它地方聚眾討論個人事情;
18、違反更衣室規定。
乙類失職
1、上下班不簽卡或唆使別人為自己簽卡和替別人簽卡;
2、對客人和同事不禮貌;
3、因粗心大意損壞酒店財產;
4、隱瞞事故;
5、拒絕安全檢查包裹、手提包或員工身份證;
6、拒絕執行管理員/部門主管的指示;
7、上班時打瞌睡;
8、涂改工卡;
9、違反安全規定;
10、在酒店內喝酒;
11、進入客房(工作例外);
12、說辱罵性和無禮的話;
13、未經同意改換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時間;
14、超過工作范圍與客人過分親近;
15、在除了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場所吸煙;
16、不報告財產短缺;
17、在酒店內亂丟東西;
18、不遵守消防規定;
19、損壞公物;
20、工作表現并差或工作效能差;
21、不服從主管或上司的合理合法命令;
22、擅自配置酒店范圍內任何鑰匙;
23、發表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酒店、客人或其他員工的聲譽。
24、在酒店內危害任何人員;毆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25、向顧客索取小費或其它報酬;作不道理交易;
26、泄露酒店機密情況;調戲或欺侮他人;
27、偷竊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財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飲料;
28、違犯店規,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
29、在酒店內賭博或觀看賭博;
30、故意損壞消防設備;
31、觸犯國家任何刑事罪案;
32、遺失、復制、未經許可使用總鑰匙;
33、曠工。
酒店管理工作制度篇8
一、嚴格執行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酒店全體員工的共同利益。
二、宿舍實行定置管理,員工服從酒店統一安排,實行統一編號,對號安排床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對換住房和床位,不得擅自拆離床位,違者每次扣5元。
三、全體員工憑工號牌進入員工宿舍,違者每次扣5元。進入宿舍區應做到:
1、不影響他人休息,上、下樓梯腳步輕。
2、不準大聲喧嘩、吵鬧。
四、宿舍每間寢室設寢室長一名,其職責如下: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清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門戶等;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
3、檢查本寢室員工的歸寢情況。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主管及親友并送醫院。
五、宿舍衛生管理制度:(總經理工作部將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項要求的寢室均做扣10元處理):
1、保持宿舍的內務衛生干凈,各宿舍內應該做到窗明鏡亮,被褥疊放整齊,桌椅擺放整齊,各種用具擺放整齊;
2、保持各宿舍墻面原有面貌,嚴禁亂貼亂劃亂釘;
3、地面無紙屑、果皮、瓜殼等雜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紙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內。
5、換洗衣服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收入柜內。衣服、被褥在規定位置晾曬。
六、不準往走廊和窗戶外倒水或扔東西,發現一次扣5元。
七、保持公共衛生間、澡堂和各公共區域的清潔,不準亂扔衛生紙、塑料袋、舊牙膏等雜物,以免堵塞下水管。違者每次扣15元,并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費用。
八、未經允許不得在外住宿;
1、不按酒店統一安排住宿,要求單獨出外住宿者由申請人書面申請報總經理工作部,由總經理工作部批準后方可遷出宿舍;
2、總經理工作部將按員工的休、請假情況不定期檢查員工的歸寢情況。
酒店管理工作制度篇9
考勤管理
1、考勤內容: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未按程序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無故不上班者,即為曠工。
2、考勤須知:
員工不允許代打卡、虛打卡,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部門無須再另開處罰單,但須如實在考勤匯總表中體現遲到、早退記錄)。每月三次遲到、早退者,記過失一次,處罰款50元。
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以半天曠工論處,超過2小時者以曠工一天論處。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3小時者,按一天曠工論處。凡曠工一天者扣發當日3倍的工資;連續曠工兩天者扣發當月總工資的50%;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按照自動離職處理。
員工串崗、脫崗視為擅離職守,員工每擅離職守一次罰款20元。每月三次擅離職守者,記過失一次,處罰款50元。
酒店有關部門進行職能檢查、專職檢查中發現有無故脫崗、串崗者,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5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曠工一天論處。
考勤卡一律放指定位置,不允許私自帶離考勤機打卡區域、不允許私自涂改、銷毀,藏匿、違者每發現一次扣罰100元。
員工刷卡區域有監控錄像,請各位員工自覺遵守刷卡制度與紀律。如有違反,必嚴懲。
3、考勤紀律:
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員工出勤必須考勤。酒店部門經理級(含經理)以上管理人員必須刷電子IC卡,休息須提前1天上報總經理辦公室。
上、下班分段員工,每次進出酒店均需打卡。各部門同時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的崗位考勤,并做好書面簽到記錄。
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督打卡和核實考勤記錄。各部門設專職考勤人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打卡記錄及簽到記錄),每月2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考勤報表報送行政人事部,作為該部門員工月薪計算的重要依據。
打卡工作人員及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違者每次罰款20元。連續三次,員工記過失一次,并處罰款50元。
不得以任何理由代人打卡或委托打卡,一經發現,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記過失一次,并處罰款20元。
上下班忘記打卡,必須在當天經部門經理簽字證明有效;每月以三次為限,超過三次者除部門經理簽字外,按每次10元進行處罰。
不準刁難考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過失處分。
私自涂改考勤記錄,給予過失處分。
考勤報表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實出勤日、加班時間、病(事)假天數、遲到、早退、曠工小時(天數)等。
考勤以刷卡記錄為主,部門考勤為輔,最終解釋權交部門經理與行政人事部協商處理。
假期管理
1、請假程序:
員工各種假期申請,無論時間長短,一律填寫《員工休假審批表》,經批準后生效,《員工休假審批表》一式兩份,部門留存一份,行政人事部一份。
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延期請假。
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酒店員工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審批權限:
員工請假,假期3天內(含3天)部門負責人核準報行政人事部核準,3天以上由行政人事部報總經理審批。
部門經理級人員,假期2天(含2天)內由行政人事部核準,2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所有請假必須根據請假程序填寫《員工休假審批表》,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員工請事假必須于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否則不予請假。
員工一律不享受帶薪事假。
若因特殊情況,未能于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應電話向所在部門上級報告,并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3、休假需知:
病假:員工請病假,三天以上的必須附有醫院開出的診斷證明書申請病假,方為有效(急癥除外),病假單須及時交所在部門審核。
員工一律不享受帶薪病假。
請假逾期:員工假期屆滿未續假或雖續假但未核準而不到崗者,除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均以曠工論處,曠工三天即作除名處理。
酒店管理工作制度篇10
一.工作范圍
1、負責本酒店電力系統、空調系統、冷熱水系統及地面管道、鍋爐蒸汽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檢修工作。
2、負責賓館水暖設備、廚房機械、洗滌設備的`定期保養和故障檢修。
3、負責賓館制冷設備、冷凍設備、排氣設備定期維護保養和故障檢修。
4、負責賓館、設施、家俱、門鎖的修理工作。
5、負責賓館燈飾、燈具的定期檢查、修理工作。
6、負責賓館動力各系統的設備、線路更新和系統改造。
7、負責賓館工程改造工作。
二.以上責任范圍內設備接《維修單》后,在有配件的情況下不能及時修理而造成事故,由該責任班組填寫《事故報告》,并由辦公會按事故性質和損害程度研究進行處理。
三.以上責任范圍內設備因修理不當,而造成事故,責任由該修理人員負責。
四.對責任區域范圍內的酒店、賓館設施、設備維修時,操作規程及施工質量應符合當地消防、安全要求。
五.工程部所有員工必須嚴格執行設備操作、維護、保養安全操作規程。否則,由此造成事故由當事人負責,酒店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機房重地。否則,造成機械人為破壞、物品丟失等事故,則責任由該當值人員負責,并賠償一切損失。
七.機房內各種滅火器材應備齊,確保發生意外時能正常使用。
八.酒店內的各種電器設備,應保證符合電工安全使用規定。
九.嚴禁當值喝酒或酒后上崗、脫崗,若由此引發事故,則后果自行承擔,并賠償損失。
十.維修人員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時,雖按操作規程操作但仍發生了非人為意外造成傷、殘、亡等事故,則視為公務。若因操作不當而引發的事故,一切責任自負。
酒店管理工作制度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和依據)為保障食品安全,維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食品產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條例適用范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的生產、銷售、餐飲服務及其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條例。
食品用包裝材料、容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的生產、銷售,使用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管理。
食用農產品的種植、養殖等生產活動的監督管理,除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外,還應當遵守本條例的規定。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的職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領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制;協調、監督食品安全行政執法工作;管理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工作;統一領導、指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制,對下轄政府及本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督察和考核。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四條(各監督管理部門分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設立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負責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組織查處。
農、林、漁業行政部門負責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含加工,下同)環節的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食品銷售環節的監督管理;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督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
集貿市場和超市等市場內的食品生產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賓館、酒店等餐飲服務場所內的食品生產行為由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監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依據工作需要,能夠調整相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第五條(食品生產銷售者的一般職責)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應當生產、銷售、帶給貼合安全要求的食品,并對其生產、銷售、帶給的食品承擔職責。
第六條(食品消費者的權利與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推薦,有權檢舉、控告侵害食品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消費者因購買、食用食品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消費者不購買、不食用已經明知有毒、有害或不安全食品。
第七條(科學技術支持)政府鼓勵和支持開展食品安全科學技術研究;鼓勵和支持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采用先進技術和管理規范。
第八條(宣傳教育)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加強食品安全知識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公眾的食品安全意識。
學校、新聞媒體有義務開展食品安全知識的普及工作,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第九條(社會參與)政府鼓勵、支持社會團體和個人參與維護食品安全。
食品相關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應當建立行業規范,開展誠信建設,實行行業自律。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發揮維護食品安全的作用,參與和協助zhèngfǔ部門開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保障
第一節食品安全標準
第十條(標準體系)省標準化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體系,并對標準的實施狀況進行跟蹤評價,根據評價結果適時組織修訂;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和解釋工作,建立食品安全標準的查詢平臺。
第十一條(地方標準制定和修改程序)制定、修改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組織專家論證,并聽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食品相關行業協會、企業及消費者意見。
第十二條(企業標準備案)企業生產沒有國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制定企業標準,并報地級以上市標準化主管部門審查備案。
審查合格并準予備案的企業標準方可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
本條例規定的食品安全國家和地方標準實施前,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能夠按照現行食品衛生標準、食品產品標準生產、銷售食品。
第二節食品召回
第十三條(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應及時召回其生產、銷售的不安全食品,并承擔召回的相關費用。
第十四條(主動召回)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發現其生產、銷售的食品存在不安全隱患,應當立即停止生產、銷售或者使用,主動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不安全食品,并記錄召回的具體狀況,包括召回的數量、時光和地點等資料,并及時向原負責審批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十五條(強制召回)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不安全食品時,應當責令該不安全食品的生產經營者召回不安全食品。
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應按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召回不安全食品,并及時向其報告召回的具體行動狀況。
第十六條(召回行動的監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不安全食品召回行動的監督,并向社會發布召回的有關信息。具體管理辦法由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另行制定。
第三節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處理
第十七條(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上級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本地區實際狀況,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食品生產、銷售者和餐飲服務者應當制定相應的食品安全事故處理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實狀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第十八條(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報)各級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含食用農產品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下同)應當定期對本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狀況進行匯總分析,并向同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通報。
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會同其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形勢進行綜合分析。認為可能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應當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并向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或者相關地區的人民政府通報。
接到報告或者通報的地方政府應當采取預防、控制措施,必要時發出食品安全預警或指引。
第十九條(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各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不得隱報、謊報、緩報。
收到報告的部門,確認屬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當在兩個小時內向同級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食品安全事故處理)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應當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處理方案對事故予以處理,防止事故危害進一步擴大,并立即向所在地政府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發生狀況。
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各自的職責及時采取應急救援行動。
第二十一條(食品安全事故職責調查)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應當立即組織有關部門開展事故的查處和職責調查,并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職責調查處理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職責調查,除了應當查明事故單位的職責外,還應當查明負有審查批準和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部門的職責。
第四節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第二十二條(信息管理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發布制度。
各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的匯總、分析和綜合性信息的發布工作。
各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其職責范圍內相關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報告、分析和發布工作。
食品行業協會負責本行業內的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報送工作。
第二十三條(信息平臺)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負責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上發布相關食品安全信息。
第二十四條(信息通報、報送)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之間應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報制度。
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向同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報送信息。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向社會發布監督抽檢結果前,應通報同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和其他相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五條(新聞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狀況、重大活動或重大節日期間的食品安全狀況和食品安全警示信息應當由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組織統一發布。
第二十六條(信息發布要求)食品安全信息發布應當依法進行,做到準確、及時、客觀、公正。
第二十七條(食品安全信息發布資料)食品安全信息發布的資料包括: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
(二)食品安全監測評價、預警和食品抽查信息;
(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
(四)不安全食品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及查處信息;
(五)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第三章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
第一節食品生產
第二十八條(持證生產及其一般生產條件)食品生產者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生產條件,依法取得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第二十九條(按標準組織生產)食品生產者應當按照標準組織生產。有國家或地方標準的,應貼合國家或地方標準,無國家或地方標準的,應當貼合經標準化主管部門備案的企業標準。
第三十條(食品生產管理體系)食品生產者應當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對食品生產進行全過程監控。
第三十一條(原料驗收)食品生產者應建立原料進貨驗收制度。食品原料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禁止使用非食用原料生產食品。
第三十二條(生產記錄)食品生產者應當建立真實完整的生產檔案,資料包括:
(一)食品原料進貨驗收記錄,載明食品原料的名稱、規格、批號、生產者、供貨者、購貨數量、購買日期、保質期和儲藏或者保管條件要求;
(二)食品生產記錄,載明投料狀況、生產工藝參數和生產數量等;
(三)食品檢驗記錄,載明食品及原料檢驗狀況和相關檢驗數據;
(四)食品銷售記錄,載明食品銷售對象、數量和日期;
(五)不合格食品處理記錄,載明不合格食品的生產日期、數量、原因和處理措施。
生產檔案應當保存至食品保質期滿后兩年,不得偽造生產檔案。
第三十三條(出廠檢驗)食品生產者生產的每批食品務必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銷售。不具備檢驗條件的食品生產者,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對其生產的食品進行檢驗。
第三十四條(食品標識)食品標簽和說明書應當真實、清晰,貼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不得有虛假、夸大的資料,不得使用涉及疾病治療、診斷功能的用語。
委托生產的食品應當標明受委托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