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作制度匯編
一個公正的制度可以保證每個人都有平等的機會,不會因為個人的背景或關系而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怎么寫好員工工作制度匯編?小編給大家分享一些員工工作制度匯編,方便大家學習。
員工工作制度匯編篇1
為提高職工的生活水平,保障廣大職工身心健康,減少疾病,以保證施工生產任務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職工食堂管理制度
1、有明顯的衛生分工責任制度。
2、炊管人員個人衛生應保持良好,按時進行體檢,操作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經常剪指甲,便后及操作前洗手,賣飯時用夾子,作到貨炊分開。
3、飯票要每日進行熏氣或高壓蒸汽消毒。
4、操作間、飯廳、庫房要布局合理,整齊干凈,作到四壁無塵土,無落灰和蜘蛛網,門窗玻璃光亮,燈具無塵土,夏季有防蠅設備,冬季要有保溫防塵設備,作到無蠅、無蛆、無鼠、無蟑螂、無蟲害。
5、各種炊具、如刀、匙、墩、案板、屜、筐、盆水池、抹布、冰箱、冷庫等,要嚴格生熟分開,洗涮干凈,達到木見本色,鐵不生銹,特別是盛過生魚生肉的容器,必須用熱堿水進行徹底洗涮消毒。
6、嚴格進行食品驗收、驗售制度,注意食品的采購、運輸、保管中衛生和容器的清潔,防止污染。一切銷售的食品必須做到無毒、無病菌、無寄生蟲、無腐爛霉變、清潔無變質,堅決做到不買、不做、不賣、不吃腐爛變質的食物。
7、蔬菜、飯和購入直接入口的生熟食品,必須加熱后再出售。
8、蔬菜必須先洗后切,作到菜內無泥沙、無蟲。小賣部內嚴禁出售非直接入口的食品,生吃涼拌菜必須洗凈消毒,方能銷售。
(二)職工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1、室內布置科學合理,有明確的衛生輪流值日制度。
2、室內嚴禁存放或使用煤氣油爐、電爐、煤氣罐做飯。
3、室內四壁無塵土,無落灰和蜘蛛網,地面無痰、無紙屑、無煙頭和火柴棒,門窗玻璃清亮,燈具無塵土。
4、床上被褥衣服疊放整齊,擺放一致,床單枕巾清潔。
5、床下一望到底,無死角、無雜物,鞋應放置固定地方,擺放整齊。
6、桌上無塵土,物品放置整齊有序。
7、牙餐具洗刷干凈,餐具要放在固定的地方,有遮蓋,無剩菜剩飯。
8、毛巾搭成一條線,臉盆擺放一致。
9、夏季要有防蚊蠅,無臭蟲。
10、冬季凡室內生火爐的必須安裝煙筒。
(三)辦公室衛生管理制度
1、物品擺放合理,有明確的衛生輪流值日制度。
2、室內有痰盂、痰盂內外清潔干凈無污垢。
3、室內四壁無塵土,無落灰和蜘蛛網,地面無痰跡,無紙屑,無煙頭和火柴棒。門窗玻璃光亮,燈具無塵土。
4、桌柜上無塵土,物品清潔整齊,書報、雜志、文件和辦公用品擺放有序不凌亂。
5、室內設有值班床的,要求被褥疊放整齊一致,床單枕巾清潔,床下無堆物,無死角,達到一望到底。
(四)環境衛生管理標準:
1、生活區要搞好綠化,種植花草樹木,衛生要有專人清理,達到環境整潔優美。無專人負責環境衛生的單位,要實行地段區域分片包干現任制,以保持衛生工作經常化。
2、場內堆物、堆料整齊有序,設置垃圾箱(加蓋),垃圾要及時清理。
3、場地地面平整,不隨意潑水和到垃圾,保持下水道暢通無積水。
4、設置痰盂,玻璃光亮,墻壁無塵土,無落灰和蜘蛛網,地面無垃圾,無痰。
5、廁所要有專人每日打掃沖刷1-2次,墻壁無落灰和蜘蛛網門窗玻璃光亮,燈無塵土,大、小便池無污垢,紙簍每日清理,地面干凈,水池清潔不堵塞,夏季有防蠅設備,達到無蠅、無蛆、無味。
員工工作制度匯編篇2
1、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注意個人修養,素質,和職業道德,關心學生,愛護本中心資源財物,育人先育德,律人先律己,作為敬業的音樂教師,必須要為每一位學員認真備課,悉心教學,并本著循序漸進,因才示教的原則,熱情,耐心,平等對待每一個學員。
2、上課必須保證每節課課時45分鐘,上課期間,不得跟學生閑談無關課程內容的信息,不得長時間離開教室和長時間接聽電話。
3、為了更好地督促學生練琴,促進學習進步,教師應該在課堂筆記上做好功課布置,讓學生有明確的學習目標和發展方向。
4、本中心本著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的態度,關心善待每位學員,針對每位學員的個人程度,學習進度和接受能力,適時教學,嚴禁體罰和惡意諷刺學生,一經查出,立即開除,如果牽扯到法律,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教師不能遲到和早退,教師和學生應相互尊重對方的時間,如果沒有做好這點應該按照本中的處罰條例制度來約束。
6、教師教學要本著責任心,對學生負責,對本中心負責,請假要提前一星期請假并做好教師交接和學生學習的安排工作,否則將視為不合格教師。
7、音樂教師本身的職責就是以德服人,以才示人,以智省人,以語教人,應具備的非凡藝術境界和崇高敬業奉獻精神,為社會主義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發展壯大中華民族的藝術文化。
員工工作制度匯編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員工正常流動秩序,規范員工離職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公司”指“康泰霖醫療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高層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總經理、常務副總、副總經理”,“中層管理人員”指“公司各部門經理”,“基層員工”是指除以上人員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員工。
第四條員工離職包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終止和合同解除兩種情況。
第二章合同終止
第五條合同終止是指公司與員工在合同期滿或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成立時終止合同關系的行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續簽的情況。
第六條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續簽合同時,由公司行政事業部在合同到期兩周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辦理合同終止的相關手續;員工提出不再續簽合同時,應在接到行政事業部關于續簽合同通知的一周內以書面形式反饋(《員工離職申請單》附件四)。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約定條款辦理。
第七條行政事業部須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完成員工合同續簽意見審批。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條合同解除指合同訂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合同一方或雙方提前終止勞動關系的行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試用期合同解除、辭職、擅自離職、辭退、除名。
第九條試用期合同解除
(一)員工試用期表現不佳未能達到崗位說明書要求,由用人部門與行政事業部、員工本人在試用期滿前一周內進行溝通,溝通后不能達成一致的,由行政事業部在試用
期結束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進行試用期合同解除手續的辦理。
(二)員工本人試用期提出合同解除,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用人部門,辦妥相關手續后方可離職。
第十條辭職
(一)員工在合同期內辭職,應提前三十天(勞動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向其直接上級提出,并提交《員工離職申請單》(見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條規定程序審批后,由公司行政事業部辦理相關手續。
(二)員工合同期內提出辭職,公司應在一周內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暫緩待審議的答復;做出同意辭職答復的應明確離職時間、交接要求等。
(三)辭職員工所在部門及行政事業部應主動了解員工辭職原因,做好辭職溝通工作,對績效良好的員工應引導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溝通記錄并已書面形式留存。
第十一條擅自離職
(一)擅自離職是指員工未遞交辭職申請就擅自離崗、或員工已遞交辭職申請但未經批準就擅自離崗、或員工辭職申請雖獲批準但未履行完畢離職手續就擅自離崗。
(二)擅自離職按《員工獎懲管理制度》作除名處理并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有權提出賠償要求。
第十二條辭退、除名
(一)員工因各種原因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或符合《員工獎懲管理制度》中規定的辭退情況,以及《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公司可作辭退處理。
(二)員工符合《員工獎懲管理制度》規定的須作除名處理的情形,公司可作辭退處理。
(三)對員工作辭退、除名處理由員工所在部門向行政事業部提交《員工辭退、除名申請單》,按本制度第十六條規定程序審批后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第四章合同違約處理
第十三條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后,雙方均應認真履行,因任何一方造成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完全不能履行的,違約方應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違約,
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途徑解決。
第十四條員工合同期內提出辭職,應按規定時間和規定流程遞交書面辭職申請,公司在一周內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暫緩待審議的答復;做出同意辭職答復的應明確離職時間、交接要求等。
第十五條合同雙方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培訓協議、保密協議)中另有賠償約定和賠償標準的,按合同或其附件(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約定執行。
第五章離職管理
第十六條員工離職情形均須由員工本人或者部門提出申請(《員工離職申請單》《員工辭退、除名申請單》),并按照以下程序審批。
(一)高層管理人員:直接上級審核,總經理審批。
(二)中層管理人員:直接上級審核、常務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
(三)公司基層員工:部門經理及部門負責人審核、行政事業部主任審核、常務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
(四)臨時用工人員(實習生):用人部門經理審批,報行政事業部備案。
第十七條員工離職申請獲準后,由行政事業部將《員工離職申請單》反饋給離職者本人,離職人員應在在雙方約定時間內辦妥離職手續(《員工離職手續辦理單》見附件八);員工被辭退或被除名處理,由行政事業部以書面形式通知其本人,離職者應在行政事業部規定時間內辦妥離職手續。
第十八條離職移交規定
(一)離職者在離職申請獲準后的一周內填報《員工離職、調崗工作交接清單》,交接清單內容由離職者本人編制,直接上級審核補充后簽字確認。
工作資料移交:原在職期間所產生或持有的所有文件資料(含電腦資料)、技術資料、項目資料、方案、計劃、檔案以及遺留工作事宜等;
物品移交:公司配置的辦公用品;從公司或其他部門借出或領用的物品(勞動工具、公司各種證件等);其他應歸還公司的物品;
財務移交:包括應收應付帳款清單,往來客戶清單,稅務發票情況,業務合同情況,公司領借款情況等;
其他:除上述內容外的其他應移交事項。
(二)移交期限:離職申請獲準后,離職者應在雙方約定時間內辦妥移交手續。
(三)接交規定:離職者辦理移交時由直接上級指定接替人接收;無指定接收人時由直接上級接收,待人選確定后再轉交;涉及財務類移交須有相關財務人員參與,并經財務經辦人員和財務部經理簽字確認。
(四)監交規定:移交時應指定監交人,監交人對移交過程作全程監督;部門(副)經理以上人員移交由行政事業部主任監交;其他人員由直接上級監交;特殊崗位人員根據崗位特性由總經理指定監交人。
第十九條員工離職手續由離職者本人親自辦理,遇重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時可委托其他人員代為辦理,但需出具書面委托書,責任仍由離職人負責。
第二十條各級審核人要把好離職移交的審核審批關,人員離職后發現物品、資料或財務事項有虧欠未清的,相關人員負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離職者不按規定辦理移交或毀損、刪除電腦資料、藏匿、偷竊公司資料,按《員工獎懲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二條員工離職工資福利結算
(一)離職者各類移交手續辦妥后,由行政事業部進行工資、保險清算。
(二)離職者領取工資、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為雙方約定的移交手續結束日。
(三)離職者最后一個月工資按日計算,并于次月5日公司統一發薪日打入工資卡中。
(四)社保計算:15日之前離職,當月結清,社保繳費從離職者最后一個月工資扣除;15日之后離職,次月結清,公司代繳部分由個人補償。
(五)離職者根據勞動合同、協議書及法律法規規定,享受或承擔補償金、違約金;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三條員工離職后發現有虧空、舞弊或業務不法行為的,公司保留繼續追討的權利,情節嚴重者提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四條接收人、監交人玩忽職守、知情不報,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員工獎懲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五條離職者辦妥離職手續后,由公司行政事業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退保及工資結算、轉調人事關系、保險、檔案等相關手續。
第二十六條進行相應移交。員工因工作需要,公司內部調動而離開當前工作崗位,參照離職規定
第二十七條必要時,對與經濟直接相關的人員在離職離崗前,由行政事業部組織相關部門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作離職(離任)審計。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由行政事業部進行起草與修訂,經相關部門審核及總經理批準后發布。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關制度如與本制度沖突,以本制度為準。
第三十條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于行政事業部。本制度與《招聘管理制度》、《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員工獎懲管理制度》等配套使用。
員工工作制度匯編篇4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了規范試用期員工的轉正管理工作,明確公司用人標準,滿足公司用人需求,健全公司人才選用機制,特制定本規定。
第2條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類新員工的轉正管理工作。
第2章轉正申請與審批
第3條新員工直接上級需按照試用期員工考核方案的要求推進考核工作,協助員工填寫“試用期月度報告表”。
第4條新員工試用期滿前__天,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及所在部門負責人進行轉正考核,辦理轉正審批手續,發放“試用期員工考核表”。
第5條新員工經考核合格并完成入職培訓的全部內容,由人力資源部提醒新員工填報“員工轉正申請審批表”和“試用期工作總結”,并執行轉正審批流程。
第6條新員工工作表現突出,用人部門負責人可提出縮短試用期,但試用期最短不應少于一個月。
第7條對通過轉正審批的員工,人力資源部即時發放“轉正通知書”。
第8條對未通過轉正審批的員工,人力資源部及時將審批處理意見反饋至相關人員(包括員工、部門負責人等)。
第3章轉正面談與手續辦理
第9條公司根據員工的試用期工作總結對員工進行轉正面談。
第10條轉正面談內容包括對新員工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績與需改進之處進行點評,對員工的下一步工作計劃與期望進行溝通和交流。
第11條人力資源部組織進行轉正面談,具體面談安排如下圖所示。
1.主管級(含)以下員工由人力資源部經理做轉正面談
2.經理、高級經理級員工由人力資源總監做轉正面談
3.總監級(含)以上員工由總經理做轉正面談
轉正面談資料需與轉正手續在規定日期內一同上交至人力資源部
第12條轉正資料準備
轉正員工需要準備的資料包括“試用期月度報告表”“試用期員工考核表”、“試用期工作總結”、“員工轉正面談表”“員工轉正申請審批表”等。
第13條更新員工信息
人力資源部及時更新員工信息,將轉正員工信息錄入員工個人信息庫,辦理員工崗位及薪資變更相關手續。
第4章特殊情況的處理
第14條提前轉正
新員工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特殊人員及表現突出者經總經理批準可縮短其試用期,審批程序同轉正流程。
第15條推遲轉正
需延長試用期的員工(延長試用期不可超過3個月),繼續按月填寫“試用期員工月度報告表”,延長試用期滿前10天按公司規定程序辦理轉正審批手續。
第16條延誤轉正
試用期滿,未按規定辦理轉正申請審批手續的,試用期自動延長至審批手續辦理結束之日。
第5章附則
第17條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修改亦同。
第18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員工工作制度匯編篇5
第一條
為了提高員工的業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秀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特制定本晉升管理辦法。
第二條
晉升較高職位依據以下因素:
1.具備較高職位的&39;技能;
2.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歷;
3.在職工作表現與操行;
4.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訓練課程;
5.具備較好的適應性和潛力。
第三條
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從內部人員中選拔;在沒有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
第四條
員工晉升分定期和不定期兩種形式。
1.定期:每年的12月25—28日根據考核評分辦法和公司運營狀況,統一實施晉升計劃;
2.不定期:員工在年度進行中,對組織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的員工,可以即時提升;
3.試用期員工成績卓越者,由試用部門推薦提前轉正晉升。
第五條
晉升操作程序
1.人力資源部門依據公司規定于每年規定的期間內,依據考核資料協調各部門主管提出的晉升建議名單,呈請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規定;
2.凡經核定的晉升人員,人力資源部門通過行政部以通報形式發布,晉升員工則以書面形式個別通知。
第六條
晉升核定權限
1.副總經理、部門經理、特別助理與由總經理核定;
2.各部門主管,由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提議并呈總經理核定;
3.各部門主管以下各級人員,由各部門主管提議,呈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核定;
第七條
各級職員接到調職通知后,應在指定日期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并人力資源部通知財務部門。
第八條
凡因晉升變動職務,其薪酬由晉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條
員工年度內受處罰未抵消者,本年度不能晉升職位。
員工工作制度匯編篇6
一、宿舍住宿人員及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改、加裝、拆卸室內供電設施。
二、寢室內或寢室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和寬帶網線。
三、宿舍內除允許使用的電腦、電視、收錄機、手機充電器、臺燈、空調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大功率電器的行為,凡宿舍存放電磁爐、熱得快、電飯煲等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并處以50—200元的&39;罰款。
四、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告宿舍管理員,由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后果自負。
五、為充分并合理使用資源,真正做到需求者使用,使用者付費,特擬訂電費收取方法如下:
1、計費方式:公司春秋兩季(3、4、5、9、10、11月)補貼電費每月60度、夏冬兩季(6、7、8、12、1、2月)補貼每月150度一個房間,超出電費價格按當地工業用電最低費用標準收取0.8元/度;超支電費由住宿人員按住宿天數平均承擔,每月月度30日為電費結算日;
計費公式:宿舍每天個人超支電費=本月超支總電費/宿舍全部人員住宿天數個人當月超支電費=宿舍每天個人超支電費×本人當月入住天數
2、收取辦法:超支電費每月將在員工薪資中扣除。
員工工作制度匯編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1、根據有關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共同執行。
2、本協議期限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工作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報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
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
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6、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由于生產工作需要,在雙方同意條件下,可續簽協議,并應提前1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并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
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均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
7、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成經濟損失,應視其后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
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如不能解決,可以由三都縣中和鎮法院進行仲裁。
9、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
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員工工作制度匯編篇8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范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員工工作制度匯編篇9
員工休息室主要用于當班員工中午、晚上吃飯,上班前更衣及儲物使用。為使員工休息室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保持休息室內外環境衛生清潔,每天中午及晚上吃完的剩菜、飯自覺打掃收拾干凈。不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等。
二、自覺愛護公物,不在休息室內外墻壁上亂張貼字畫,涂寫刻劃,室內鍥釘及粘接掛鉤,休息室內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設施,如:儲物柜、鐵皮柜、桌子、椅子、微波爐等,員工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維修費或賠償,并視情節嚴重給予處罰。室內線路、設施不得隨便移動、拆卸。如發現有設備設施損壞時,應第一時間通知一樓樓面管理人員或報總臺做登記。
三、自覺將自己的物品按規定存放在自己的儲物柜里,嚴禁亂放。
四、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違禁品嚴禁攜帶入休息室內。
五、保持休息室內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在休息室內爭吵、打架、酗酒、打牌。
六、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盡量不要放在休息室內,否則出現丟失情況后果自負。任何人在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
七、非休息時間段由一樓樓面商管將休息室關閉。
八、一樓保潔員必須在每日兩次用餐時間結束后將休息室衛生打掃干凈。
九、本制度適用于商場內所有員工及租賃戶,望全體人員自覺遵守。
員工工作制度匯編篇10
一、總則
1、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工,本制度所指的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3、本規程規范工資發放程序,確保員工能及時、如數、安全地領取工資。
二、工資結構
1、員工工資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工齡津貼、學歷津貼、服務津貼、每年上調6%的津貼。
2、固定工資與績效工資的分配具體參照《星光農機職工基本工資評定辦法》。
3、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代扣社會保險費、工會費、扣款(罰款、補卡費、工作服領取等)、借款等。
4、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生產、銷售、技術、品管及管理層薪酬管理辦法。各部門的工資按《____年薪酬管理辦法》及《基本工資評定辦法》執行。
三、工資計算方法(不適用于計件制員工)
1、應發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基本工資=(60+工齡津貼)x實際出勤天數
績效工資=考核工資x考核得分(出勤滿26天則考核工資按30天算給予全額,出勤不滿26天則按考核日工資x實際出勤天數)
2、員工實際出勤天數則以打卡機為準,按一天工作8小時基數折算天數,如遇加班,則按照下班時間過半小時后方可開始算加班時間,半小時作為下班休息吃飯時間。
3、關于加班工資:由于公司實行《綜合計時制》和《不定時工作制》,平時晚上工作不算加班,但工資按照標準工資計發;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員工,經常務副總審批后,工資按三倍工資計發。
4、帶薪休假工資:法定節假日員工可享受帶薪休假待遇,其工資按照60+工齡津貼計算,其它福利待遇不變。
5、員工請假、休假、病假(工傷除外)均不享受工資待遇。員工試用期滿后的轉正工資,均于正是轉正之日起計算。
四、離職員工工資的結算與發放
1、離職人員需提前1個月上交書面辭職申請書,并交由常務副總批準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2、未辦理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的員工將扣發其未領工資直至其來辦理手續。
3、新員工在試用期間離職,當月出勤不滿7個工作日,公司不為其支付工資。
4、離職人員一律不予提前結算工資,均按流程在工資表中造發。
五、工資發放流程
1、各部門負責人在每月15日前將員工考核表、工資結算單交到辦公室。
2、辦公室每月25日前編制《員工工資發放表》并交由財務部審核。
3、財務部負責每月30日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則在節假日前辦公室將審核后的工資表交常務副總審批后返財務部發放工一天提前發放。
六、工資資料的查閱及保管
1、工資發放后,辦公室于每月1號制作工資條,公司員工可在財務部門領取本月員工工資明細(工資條)。
2、如員工對自己的工資存有疑問,原則上應在工資發放后的五日內持工資t條到自己部門領導處查詢。若特殊原因不能及時查閱的,或經查閱與工資條有出入的,可到辦公室查閱。
3、員工只可以查閱自己的工資,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閱。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辦公室負責最終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