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管理制度目錄
根據集團的發展需求,可以制定相對應的管理制度,來規范員工的行為舉止。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由小編給大家帶來的集團管理制度目錄7篇,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集團管理制度目錄精選篇1
第一條嚴禁打架斗毆和辱罵他人,違者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條凡酗酒鬧事、影響正常工作者,由保衛科采取強制措施,保障安全。對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當事人承擔,并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
第三條嚴禁利用娛樂活動及其它手段進行聚眾賭博、播放淫穢錄像、傳抄黃色刊物,一經發現,即嚴加查處,對當事人給予治安罰款。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四條園區內禁止玩火、破壞公物,不聽勸阻者,按有關規定處罰(未成年子女由家長承擔);
第五條嚴禁在園區內任何場所大聲喧嘩、起哄、擾亂公共秩序;
集團管理制度目錄精選篇2
1: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發現一次10元,兩次20元,以此疊加。
2:穿戴整潔,語言文明,不準講粗話,臟話,大話。
3:不準上班期間辦理私事,違者罰款50元。
4:嚴格保守公司的商業機密,不許泄露給競爭對手。
5凡是從公的角度出發,不做有損公司形象利益的事情否則開除處理,
6不準在上班時間內玩手機,發現一次罰款10元,以此疊加出理
7保持店內衛生,干凈整潔,貨架產品無灰塵,
8業務員在外工作時,隨時隨地注意自己形象,不能和同行或以外的人發生沖突,做有損公司的事,一經發現開出處理,
9不能上班期間帶有個人情緒,影響其他員工工作,違者重罰
集團管理制度目錄精選篇3
第一條保衛科負責對公司和園區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訓練,開展經常性防火宣傳;
第二條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保衛科統一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
第三條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違者予以批評教育,如損壞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條公司消防器材的購置、更換、維修及滅火器的定期檢查,由保衛科負責統一安排,各科室給予密切配合;
第五條由專職保安負責日常安全防火檢查,如發現隱患要及時向保衛科長匯報,采取相應措施妥善處理;
第六條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業戶,嚴禁使用明火、電爐。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規定;
集團管理制度目錄精選篇4
第一條保衛科要定期到各業戶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特殊物品要妥善放置,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第二條財務部門現金要按規定及時存入銀行,現金存放不得超過規定數額。現金、有價票證一律放入保險柜。第六條財務人員去銀行送款,必須由專職保衛人員負責護送。
第三條公司員工自行車、電動車、轎車要按指定地點存放。
第四條夜間巡邏人員不得睡覺,對重點隱患地方要經常巡視。發現可疑人員,要盤問檢查,對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機關。
第五條門衛要做好值班,發現可疑問題,要及時通知保衛人員協同處理。
集團管理制度目錄精選篇5
1、文明施工,規范作業,嚴格按照公司管理規范及各小區的規范要求進行施工,遵守各小區的規章制度及作息時間。
2、每一工種質量層層驗收。每一工種完工后工長先行驗收并及時整改后施工現場負責人再行驗收后并出具書面文件簽字后交由施工總監再行驗收簽字后通知業主一同驗收。
3、施工工期嚴格遵守,每一工種工長必須安排好當天的任務,責任到人。工地上不可無故無人,即使工種完工等下個工種進場,也必須提前通知公司早做安排。
4、安全用電用水,用電一定要帶觸電保護。離開施工現場時,務必關掉水閥、總電源及窗戶,注意安全,不得野蠻操作,電動工具必須由專人專項操作。
5、服務態度熱情,對客戶的提問要好言回答,不得惡語中傷,不理不睬;不得隨意向客戶索要任何財物。
6、工地及時清理,當天垃圾當天清理并送至小區指定地點,保證工地干凈整潔,材料堆放有序。
7、工地上注意維護公司形象及個人形象,不得講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否則罰款。
8、必須佩帶上崗證,嚴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
9、工地上禁止吸游煙,嚴禁攜帶小孩及閑雜人等駐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現場酗酒及打架斗毆。
10、公司廣告牌、進度表及考核表必須張貼上墻。
11、對于工地上的成品或半成品,每一工種工長進場后必須點清查實。若收工后發現成品或半成品有所損害,賠償、更換均由工種工長承擔。完工時工地必須移交給下一工種并簽寫工程移交單,并請主戶簽署工程質量驗收單。
注:以上制度各施工工種要嚴格執行,公司將視情節給予一定的獎罰措施。
集團管理制度目錄精選篇6
保衛科在分管副總及上級公安機關的指導下,維護公司及園區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司日常管理的正常運行。為加強園區保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加強對保安和門衛工作的領導,維護公司治安秩序。
第二條保衛科負責公司及園區“三防”、保衛、監控、園區車輛管理等工作。
第三條嚴格落實公司各項安全保衛措施,確保園區的正常運營,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分管副總請示,匯報。
第四條加強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災害的“四防”教育,定期進行演習,落實整改措施;
第五條積極做好園區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節日進行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六條加強園區內車輛管理及調度工作,非停車地點嚴禁停車;
第七條做好接待保衛工作,確保外賓和首長、領導的安全;
第八條全面負責公司值夜班以及監控室管理工作;
第九條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集團管理制度目錄精選篇7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二、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