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管理制度聲明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由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學生宿舍管理制度聲明7篇,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聲明篇1
一、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交友、休息的場所,是學院對學生進行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是展示學校校園文明的重要窗口。住宿學生應當自覺遵守宿舍管理規定,服從管理,文明住宿。
二、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及房源情況統籌安排學生入住學生宿舍。
三、入住學生宿舍的同學持錄取通知書和交納住宿費的收據,向班主任領取宿舍鑰匙后方可入住。
四、入住學生應按指定的房間、床位號住宿,未經批準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樓內空房間、空床位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統一計劃管理,不準擅自占用床位。經學校批準學生宿舍需要調整時,入住者必須予以配合。
五、入住期間辦理休學、退學、等離校手續時,必須搬離并騰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還宿舍鑰匙。學生畢業離校時退還宿舍鑰匙、電話機等物品。
六、入住者在正常使用的同時,有妥善保護學生宿舍樓內的各項設施、設備的責任。學生宿舍內墻壁和家具設備上,嚴禁剔、鑿、釘釘子及自行拆裝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劃或將熾熱的物體置放在家具設備上,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七、認真遵守《宿舍衛生檢查和文明寢室評比制度》,積極倡導入住者自覺養成講文明、講衛生、守紀律、愛勞動,尊敬師長、團結互助和熱愛集體的優良作風,室內衛生輪流值日自覺保持整潔,床鋪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齊。
八、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環境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堆放垃圾;禁止在陽臺、走廊內堆放廢棄物和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
九、加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不要在宿舍內放大額現金。離開宿舍時,一定要鎖好抽屜,關好門窗,保管好房間鑰匙,不得將房間鑰匙擅自借出,由此引起的失竊等安全事故,將追究當事學生的有關責任。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宿舍樓內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打架斗毆,禁止大聲喧嘩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
十、學生宿舍樓內禁止張貼各種營銷廣告和淫穢圖片,禁止各種形式的經營活動,禁止飼養各種小動物,禁止停放自行車。
十一、住宿學生要嚴格執行消防法規,自覺節約用水和節約用電,嚴格執行學校水電管理的有關規定。學生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大功率電器具。不準私接電線。違反規定對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必須照價賠償。
十二、學生宿舍執行晚間熄燈制度,熄燈后嚴禁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十三、自覺遵守《學生宿舍進出管理規定》,應主動出示證件,經樓管人員登記核準后方可入內,22:00后禁止在宿舍內接待來訪人員。
十四、學生宿舍樓內嚴格禁止留宿外來人員。
十五、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心是學生宿舍的管理服務部門,負責學生宿舍管理、設施維護、日常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學生宿舍進行檢查,對違規違紀學生提出處理意見。
十六、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心應指導校學生自管會健全學生宿舍各項管理制度,發揮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積極作用。
十七、對違反以上規定的學生,按照《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給予處理。
十八、原有相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十九、本規定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二十、本規定自20__年9月1日起施行。
凡本規定未提到的其它事宜,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精神執行。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聲明篇2
1、學生宿舍床位、被褥、洗漱用品等設備和用具由學校統一配備,同學之間不得隨意調換,私自占用或挪用,并按要求把物品放回原來位置。
2、愛護室內各種設備和用具。不得私自對各種用具和設備進行增減、拆改和損壞,凡損壞空調、熱水器、門窗、桌椅、燈具等設備者,根據損壞程度照價賠償,嚴重者還要給予紀律處分。設備和用具損壞應及時報告生活老師。
3、按學校規定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床,休息時不得竊竊私語、看書、走動等,半途起床上洗手間應輕手輕腳,以免影響他人睡眠。
4、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宿舍區大聲喧嘩,到處走動,嚴禁在宿舍內或走廊里進行游戲,追逐等活動,上洗手間等日常生活中要互相禮讓,互相體諒,不要爭先恐后,吵吵嚷嚷。
5、保持宿舍整潔美觀。值日生按時輪值清潔宿舍,宿舍各成員起床后及時折疊好被褥,不在室內亂寫亂畫,亂掛衣物,亂丟垃圾。上完廁所要及時沖水。不準攜帶雜物,特別是有異味的物品進入宿舍 。進入宿舍前必須保證衣物、鞋帽不粘連有臟物。襪子、鞋子、衣物等要及時換洗。勤洗澡,漱口,堅持早晚刷牙。
6、節約用水、用電,用水后及時關好水閥,晚上就寢時關上電燈。離開宿舍時要檢查空調,燈具、水閥是否關好。
7、注意用電安全,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用異物玩弄電器和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玩火、焚燒紙張等。
8、不隨便進入別人寢室,確實需進入他人寢室時,必須先經該室同學同意方可進入。非本校人員或遇見不熟悉的陌生人不要讓其進入宿舍。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向老師或保安人員匯報。
9、上課期間不能隨便回宿舍,如有特殊情況要經生活部負責人批準才可進入。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聲明篇3
為加強學生公寓管理,保障學生在宿舍內的人身和財物安全,關注學生身心健康,為學生營造一個安全、文明、有序的生活學習環境,根據相關管理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管理機構
第一條 學生宿舍是學生日常生活與學習的重要場所。學校對學生宿舍的住宿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各職能部門分工協作、齊抓共管,共同做好學生宿舍的各項管理工作。
第二條 總務處是學生公寓(宿舍)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學生在公寓內的日常管理,對宿舍各項的檢查、考核,與學生處、各院系一起,對學生的行為進行教育引導。
第三條每個宿舍區設立門衛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每棟公寓分別配有生活輔導員,負責本棟宿舍樓的日常教育管理、報修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每個宿舍設寢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日常管理,了解掌握本宿舍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并及時與班級心理委員、輔導員聯系。各院系在有自己學生入住的每個宿舍樓設樓長一名,全面負責整個樓的日常管理,與寢室長一起,做好本樓的衛生、查勤等工作。
二、住宿管理
第五條 凡取得本校學籍的全日制學生,原則上必須在學校住宿,確因特殊原因申請不住學生宿舍的學生,必須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第六條 宿舍由總務處本著按院系、年級、專業、班級相對集中的原則統一安排和調配。學生必須按指定宿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床位,不得私自占用空房(包括空床位)。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輔導員、所在院系、學生處和總務處批準后方可調整。
第七條 入住學生于每學年開學時,按時、按標準繳納住宿費。
第八條不得擅自在宿舍區內接待外來人員,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區內,禁止私自留宿。
第九條 畢業、退學、休學等學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退房驗收手續,交還宿舍鑰匙,搬離學生宿舍,并保證宿舍內公共財產完好。
第十條寒暑假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學生在宿舍區住宿。
三、秩序紀律管理
第十一條 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歸宿、就寢、熄燈(早上6:00開門、開燈,晚上10:30關門、周日~周四11:00熄燈、周五~周六11:30熄燈)。宿舍熄燈后回宿舍的學生必須憑本人證件登記并說明原因方可進入宿舍,禁止無理取鬧或弄虛作假。禁止翻越公寓圍墻、欄桿和陽臺。
第十二條嚴禁夜不歸宿,學生不得在校外租住房屋。對夜間查鋪未歸的學生,公寓查鋪人員應登記,并于次日向公寓管理部門匯報,由公寓管理部門通報學生所在的院、系,學生所在的院、系及時查明原因,并給予相應處理。
第十三條 宿舍區應保持安靜,不得在宿舍內有大聲喧嘩、打鬧、起哄、打球、玩牌、組織舞會等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行為。在學校規定的學習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得在宿舍內滯留。
第十四條 樹立良好的道德風尚,宿舍成員之間團結友愛,文明交往,相互尊重,相互謙讓,不吵架,不粗言穢語,不觀看、傳播反動或黃色的影像制品、網站、刊物等。禁止吸煙、酗酒、賭博、打架斗毆、起哄鬧事、打砸物品等有礙宿舍正常秩序的不良行為。宿舍樓內要衣著得體,不準赤身裸體在樓道內行走。
第十五條 禁止在宿舍區內進行促銷、經商、散發宣傳廣告等活動。禁止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四、衛生管理
第十六條 建立宿舍衛生值日制度,宿舍成員輪流值日每天打掃。學生每天按宿舍內務要求,整理好個人和公共內務,保持宿舍內外衛生整潔,自覺維護盥洗間、淋浴間、廁所、樓梯、走廊等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第十七條 宿舍內應保持清潔衛生,不準在宿舍區隨地吐痰、亂倒水、亂扔雜物、亂丟垃圾,樓道內不得晾掛衣物,不得將飯菜帶入宿舍就餐,禁止將雜物倒入水池、便池內。保持樓道實行24小時無垃圾,不允許將室內垃圾掃至走廊,應將室內垃圾、雜物應裝入塑料袋放入樓下垃圾桶內。
第十八條 禁止在宿舍區亂涂、亂畫、亂張貼。電瓶車、自行車必須停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將動物帶進宿舍區。
五、財產管理
第十九條 愛護公共財物,保護公共設施。宿舍樓及宿舍內的門窗、玻璃、門鎖、家具、水電、消防設施、監控設施、電話和網絡線路及其它設施按規定擺放并妥善使用和保管。如有損壞,要及時報修,按價賠償。
第二十條 未經同意,學生不得私自將宿舍內的各種家具設施、設備搬出宿舍樓外或在不同宿舍間調換;不得將統一配備外的家具搬入宿舍內,學生按規定調整宿舍時,宿舍內的公共財產不得擅自搬遷。
第二十一條 學生入住前,要對宿舍內的公共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如有配備不全或未經使用已損壞的,應及時報告管理員登記,以便及時處理。如未報告,視為齊全完好。
第二十二條 學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電腦、手機等貴重物品,凡發生損壞或丟失均由學生自己負責。
六、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條 對所有外來人員原則上均不得進入宿舍區。對學生直系親屬進入宿舍區的實行“一詢問”、“二登記”、“三簽字”、“四押證”的制度。對攜帶大件、貴重物品出入公寓的要進行檢查和登記。
第二十四條 學生宿舍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第二十五條注意安全,節約用水用電,禁止私接和移動供電、網絡線路等,室內無人時要切斷電源。嚴禁私拉亂接電源或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杯、熱得快、電熨斗、電吹風、取暖器、電熱毯等電器設備。嚴禁私自拉線、接燈頭、安插座。凡因違章用電導致控電系統損壞的,除按價予以賠償外,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學生如果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
第二十六條禁止在宿舍內使用明火(如抽香煙,點蠟燭,生火爐、酒精爐、煤油爐等)。嚴禁在宿舍區焚燒雜物,燃放鞭炮、焰火等。
第二十七條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多余的現金及時存入銀行,保管好存折和信用卡,不將密碼告訴他人。離開宿舍要關好門窗、上好鎖,隨身攜帶宿舍鑰匙。節假日期間,個人貴重物品應隨身帶走。
第二十八條 妥善保管好宿舍鑰匙,不得轉借他人。嚴禁私自調換門鎖或另加門鎖。遺失鑰匙應及時上報宿舍管理員,不得私配鑰匙,由后勤部門統一更換門鎖,所需費用由責任人承擔。發現失竊等案件,應及時匯報,保護現場,如實提供偵破線索。
第二十九條 嚴禁在樓頂或露臺活動,嚴禁在走廊、樓梯、陽臺欄桿及窗臺上站立、行走、坐臥等,嚴禁在宿舍陽臺、窗臺、走廊護欄用重物壓曬衣物、擺放花盆和容易下墜傷人的重物。
七、查鋪管理
第三十條實行三級查鋪制度,即各院系每晚自行組織全面查鋪;生活輔導員每晚實行抽查鋪1~2層;學院組織每學期全面查鋪一至兩次。查鋪時間為關門時間22:30。
第三十一條 對晚歸人員以關門時間為準進行登記、問明情況后并及時將情況通報給相關院、系,由院、系做出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 各宿舍學生應服從生活輔導員的管理,主動配合查鋪人員開展工作。若有不服從者,可會同保衛處及有關院、系對其按校紀處分。
八、用電管理
第三十三條 學生公寓供電實行定時和計量管理。學生公寓用電按照“滿足基本需要、杜絕浪費;定額管理、超額自負”的原則,實行定額內免費供電和超定額部分自己承擔費用相結合的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執行學院熄燈制度(周日~周四:6:00~23:00;周五、周六:6:00~23:30)。
第三十五條 用電定額及收費標準:每生每月免費照明用電量為4度,超定額用電部分由所在寢室住宿的學生均攤(超額電費按合肥市供電部門核定的電價標準計收)。
九、附則
第三十六條 對違反本規定者,將視情節和后果給予批評或必要的處分;同時,對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財產傷害,承擔全部責任。構成違法犯罪的,將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自20__年9月1日起施行。原有規定作廢,以本規定為準。
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解釋權歸總務處。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聲明篇4
為了加強校園文明建設,不斷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文明水準,優化育人環境,努力使宿舍環境達到“清潔、整齊、文明、有序“的總體要求,特制訂本衛生管理制度,中學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一、“八個不準”
1、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廢紙、果皮和向樓梯、走廊潑水。
2、不準向窗外倒水和亂扔雜物。
3、不準在廁所等外亂扔廢紙和亂倒垃圾。
4、不準亂倒剩菜、剩飯及其它雜物。
5、不準在墻壁、門窗上任意張貼字畫,嚴禁在墻上涂寫、踢腳。
6、不準在宿舍內打球、踢球及進行其它劇烈的體育活動。
7、不準在走廊上,堆放物品。
8、不準在走廊、寢室內亂拉繩子、鐵絲和隨意攀掛。
二、“四個做到”
1、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做到勤洗澡、勤理發、勤換洗衣服,搞好個人衛生。
2、學生寢室做到每天清掃,不準將垃圾掃在寢室門邊,垃圾要及時清倒。
3、做到“五個整齊統一”:床上被服用品疊放整齊統一,洗漱飲食用具擺放整齊統一,書籍物品存放整齊統一,衣帽用品掛放整齊統一,床下鞋子物品排放整齊統一。
4、地面、墻壁、桌椅門窗整潔干凈、做到無灰塵、痰跡、蛛網,無紙屑污物。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聲明篇5
1、地面:清潔,無痰跡、積水、污跡、果殼、廢物等,無雜物或垃圾堆放。用拖把拖干凈,禁止水沖.
2、門窗、墻壁:室內墻壁、天花板、燈管無灰塵、蜘蛛網、污損,墻壁整潔無涂畫;玻璃明亮,無破損,無糊紙及貼物,墻壁無污跡。
3、生活用品:洗漱用具歸類擺放,整齊統一。小物品收放整齊,床下鞋子擺放整齊,鞋跟向外成一線,床下無雜物亂放。
4、床上用品:被子要疊放整齊(統一為方塊型)統一放在一頭;枕頭下面不要放雜物,放在床頭,方向一致;床單干凈、平整,蚊帳掛起,整齊,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曬,保持干凈,健康。
5、宿舍文化和整體效果:整體效果良好,室內干凈、整潔、美觀、舒適,,物品擺放整齊。
以上宿舍衛生標準,由各宿舍長負責帶領本宿舍成員嚴格執行。衛生委員負責每天檢查各宿舍衛生,對于不合格的宿舍進行記錄并通報該宿舍定期整改。班主任教師將進行不定時檢查,如發現不合格寢室,按照相關班規進行處罰。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聲明篇6
為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加強對學生的生活管理,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促進宿舍的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內外必須保持整潔,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掃一次,每周大掃除一次。
2、學生起床后必須整理好自己的床鋪,疊好被子,統一安放,床單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齊。被褥要經常洗滌,保持清潔。
3、各種物品要保持清潔,擺放整齊美觀,肥皂盒、熱水瓶、毛巾、牙刷、杯子、書、鞋子等,按線狀排列。
4、不準向窗外倒水或亂拋果殼、紙屑。
5、人人重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走廊、樓梯等做到不堆積垃圾、無紙屑、無果殼、無痰跡。廁所、盥洗室保持整潔,水槽里不倒雜物。
6、不準在宿舍里就餐。(病員除外)
二、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課及自習不得回宿舍。特殊情況需要回宿舍,必須有班主任批條。
三、節約用水,水龍頭用后立即關好;室內一切設備不得擅自拆裝或隨意搬到室外;假日、節日最后離開宿舍時必須關好門窗、電燈,門要上鎖;愛護公共財產,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四、學生必須按舍務教師安排的宿舍與鋪位就寢,未經學校舍務教師同意,不得自行調換宿舍與鋪位。
五、學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宿舍管理教師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內接待客人。
六、學生攜帶大件物品出校,須憑宿舍管理人員簽發的出門條。
七、學生貴重物品(含錢、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內,防止失竊。
八、宿舍內不得燒煤油爐,點煤油燈,不準私接電源和使用電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學不得隨意進入對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請宿假。如遇特殊情況需回家,憑家長請假單事先向班主任請假。各舍長在每晚睡覺前點名,將缺席名單交值班老師,節假日應按學校規定準時回校歸宿。
十、住宿同學要互相愛護,互相幫助,決不允許老生欺負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為了確保學生有一個優美的學習和生活環境,讓學生有充沛的精力,全心投入到學習中去,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和學校管理的要求,特對學生宿舍的管理作如下規定,每一位學生必須遵守:
一、學生必須愛護宿舍和寢室內的各種公物,若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二、講究清潔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瓜果皮和紙屑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三、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關水、關電,不浪費。
四、室內物品擺放、床鋪整理等必須按要求,做到整齊有序,保持整潔。
五、嚴禁將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帶入宿舍,無班主任簽字不得將物件拿出宿舍。
六、嚴禁留宿外來人員,確有特殊情況需住宿的,必須經批準同意后方可,放假期間不準本人和外來人員留宿,確有需要必須在宿管員處作好登記。
七、嚴禁將飯菜和零食帶入宿舍。
八、不準在宿舍內高聲喧嘩和吵鬧,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
九、不準在寢室內打架斗毆、賭博、吸煙、酗酒等。
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聲明篇7
一、總則
大學生集體宿舍既是是學生生活、學習、休息的地方,又是學生探討工作、交流思想的重要場所。良好的宿舍環境能給人潛移默化的積極影響,促使生活在其中的人不知不覺地接受并形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保持積極健康的生活態度,從而更好地做好本職工作。為營造整潔、安全、便利的居住環境,保障單位、職工的財產和人身安全,特制訂大學生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二、管理原則
嚴格管理:建立健全大學生集體宿舍管理制度,由入住大學生自我管理與外部管理相結合,并加強日常檢查評比。
優質服務:單位注重提高服務質量,為入住大學生提供優質、便利服務。
合理分攤:大學生集體宿舍水、電費用、管理費用由單位和入住大學生雙方合理分攤。
三、管理規定
入住集體宿舍的大學生要做到文明住宿、遵章守紀、服從管理,保持集體宿舍生活和安全秩序。集體宿舍衛生、安全、秩序等由入住大學生共同維護。大學生應自覺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保持個人衛生和身心健康。
(一)公共衛生管理規定
1、入住人員自行安排,輪流打掃室內衛生、整理床鋪,并保持廚房、廁所清潔衛生;
2、垃圾清倒在單位院內垃圾車里,不向窗外和室內公共部位亂扔雜物,不在樓道、樓梯隨意潑灑臟水;
3、保持宿舍排水、排污管道暢通;
4、保持宿舍墻壁干凈,不亂寫亂刻、亂涂亂畫。
(二)安全秩序管理規定
1、按分配房間住宿,不得擅自調換。如需調換,需到大隊基地辦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經同意后方可調換,并進行登記;
2、注意愛護公物,凡室內公用設施不得私自搬走、拆毀、損壞或丟失,違者按價賠償并視情節追究責任;
3、要自覺保持宿舍內的安靜,自覺維護宿舍的生活秩序。作息時間原則上自行安排,收看電視或使用音響時注意避免妨礙他人休息;
4、原則上不得留宿外來人員,遇有特殊情況需要留宿的外來人員必須經過大隊基地辦批準以及其他室友同意,并進行身份登記;
5、宿舍管理費用和正常使用的水、電、燃氣及有線電視等費用由每位入住大學生平均分攤。其中,分攤的宿舍管理費用和正常使用的水、電費用由財務科到個人工資里劃扣,燃氣及有線電視等費用由入住大學生自行繳納;
6、自覺增強防火、安全意識。宿舍內不得私拉亂接電線,不得擅自更改電源線路,使用電器和煤氣灶時嚴格遵守操作規范;
7、嚴禁攜帶易爆、化學物品等違禁物品進入宿舍,宿舍樓內不得隨意生火,臨時使用蠟燭時應注意避開易燃物品;
8、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斗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罰,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9、禁止在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凡是賭博,除沒收__外,每人予以一定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0、最后離開宿舍人員在離開之前,應認真檢查,確保關閉煤氣閥和用電設施、設備;
11、入住大學生應加強安全防范意識。個人的柜子、箱子應鎖好,防止錢財被盜。外出或上班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因未關好門窗而造成其他員工的財物被盜追究責任人的經濟賠償責任。在未征得其他人員同意的情況下不得隨意動用他人的物品,否則按偷竊論處,情節嚴重的交公安部門處理。
(三)公共設施維修規定
1、宿舍公共設施、設備需要維修的,由宿舍成員之一報告大隊基地辦并填寫維修申請表,基地辦接報后派員一般在48小時內維修完畢;
2、因個人原因損壞的設施、設備而產生的維修費用,由入住人員分攤自理。
四、檢查評比
由基地辦、黨辦以及入住大學生所在科室工作人員組成評比小組,不定期對集體宿舍文明衛生狀況進行檢查,對團結互助好、宿舍環境美、內務整理優的集體宿舍給予一定的獎勵;對衛生情況差、缺乏團結互助精神的宿舍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