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由小編給大家帶來的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7篇,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篇1】
第一條 所有接入網絡的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連網計算機從事危害城域網及校園網防火墻、路由器、交換機、服務器等網絡設備的活動。不得在網絡上制作、發布、傳播下列有害內容:
(一)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的;
(二)違反國家民族、宗教與教育政策的;
(三)煽動暴力,宣揚封建迷信、邪教、黃色淫穢,違反社會公德,以及賭博、詐騙和教唆犯罪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暴露個人隱私和攻擊他人與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五)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鼓勵聚眾滋事的;
(六)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七)計算機病毒;
(八)法律和法規禁止的其他有害信息。
如發現上述有害信息內容,應及時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擴散。
第二條 在網站上發現大量有害信息,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后,必須在12 小時內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及公安機關報告,并協助查處。在保留有關上網信息和日志記錄的前題下,及時刪除有關信息。問題嚴重、情況緊急時,應關閉交換機或相關服務器。
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的計算機上收閱下載傳遞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第四條 所有接入網絡的用戶必須對提供的信息負責,網絡上信息、資源、軟件等的使用應遵守知識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對于運行無合法版權的網絡軟件而引起的版權糾紛由使用部門( 個人) 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嚴禁在網絡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對于來歷不明的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第六條 認真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范,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為有效地防范網上非法活動、各子網站要加強出口管理和用戶管理。重要網絡設備必須保持日志記錄,時間不少于180 天。
第七條 上網信息管理堅持“ 誰上網誰負責、誰發布誰負責” 的原則。對外發布信息,必須經局機關或各單位負責人審核批準后,才可發布。
第八條 各單位和學校要確定一名行政人員為本單位(學校)網絡安全責任人,領導網管員(網管機構)做好本單位和學校的網絡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機房管理制度。網絡管理人員應加強責任心,保證現有各種網絡設備良好運行,充分發揮效率。
第九條 單位和學校各信息終端用戶必須受網絡管理員監督管理。整個單位和校園要統一出口、統一用戶管理。建立帳號登記管理制度,用戶帳號只能專人專用,方便日后的檢查和監督工作。
第十條 與城域網及單位和學校網絡相連的機房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在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雷等方面,采取規范的技術保護措施。
第十一條 城域網及校園網站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接入互聯網網的計算機必須與本部門的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實行物理隔離。涉密信息不得在上網設備上操作或存儲。信息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
(一)可向Internet 公開的;
(二)可向本城域網公開的;
(三)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四)可向本單位公開的;
(五)僅限于個人使用的。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下列活動:
(一)未經允許,非法訪問教育城域網及校園網上網絡服務器、工作站、交換機、路由器及其它相關設備;對教育城域網上所具有的功能、程序、數據進行刪除、修改和增加;
(二)未經允許,擅自提供與教育無關的網絡服務;
(三)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與破壞性程序;
(四)其他危害教育城域網絡安全的行為。
第十三條 違反本管理制度,將提請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處以警告或停機整頓。觸犯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城域網及子網站網絡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篇2】
(1)不得利用校園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的活動。
(2)如在網上發現反動、黃色的宣傳品和出版物,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依據有關規定處理。如發現泄露國家機密的情況,要及時報網絡管理員措施,同時向校領導報告。對違反規定造成后果的,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
(3)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開設BBS,一經發現立即依法取締。
(4)涉密信息不得在與國際網絡聯網的計算機系統中存儲、處理和傳輸。
(5)對校園網內開設的合法論壇網絡管理員要實時監控,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堅決取締未經批準開設的非法論壇。
(6)加強個人主頁管理,對于在個人主頁中張貼、傳播有害信息的責任人要依法處理,并刪除個人主頁。
(7)校內各機房要嚴格管理制度,落實責任人。引導學生開展健康、文明的網上活動,杜絕將電子閱覽室和計算機房變相為娛樂場所。
(8)對于問題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信息傳播的網站和網頁,堅決依法予以關閉和清除;對于制作、復制、印發和傳播有害信息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9)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期間,網絡管理員要加強網絡監控,及時、果斷地處置網上突發事件,維護校內穩定。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篇3】
一、計算機安全管理
1、醫院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按照計算機正確的使用方法操作計算機系統。嚴禁暴力使用計算機或蓄意破壞計算機軟硬件。
2、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拆裝計算機硬件系統,若須拆裝,則通知信息科技術人員進行。
3、計算機的軟件安裝和卸載工作必須由信息科技術人員進行。
4、計算機的使用必須由其合法授權者使用,未經授權不得使用。
5、醫院計算機僅限于醫院內部工作使用,原則上不許接入互聯網。因工作需要接入互聯網的,需書面向醫務科提出申請,經簽字批準后交信息科負責接入。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必須安裝正版的反病毒軟件。并保證反病毒軟件實時升級。
6、醫院任何科室如發現或懷疑有計算機病毒侵入,應立即斷開網絡,同時通知信息科技術人員負責處理。信息科應采取措施清除,并向主管院領導報告備案。
7、醫院計算機內不得安裝游戲、即時通訊等與工作無關的軟件,盡量不在院內計算機上使用來歷不明的移動存儲工具。
二、網絡使用人員行為規范
1、不得在醫院網絡中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國家法律、法規所禁止的信息。
2、不得在醫院網絡中進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所禁止的活動。
3、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修改計算機中與網絡有關的設置。
4、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添加、刪除與醫院網絡有關的軟件。
5、未經允許,不得進入醫院網絡或者使用醫院網絡資源。
6、未經允許,不得對醫院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7、未經允許,不得對醫院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8、不得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9、不得進行其他危害醫院網絡安全及正常運行的活動。
三、網絡硬件的管理
網絡硬件包括服務器、路由器、交換機、通信線路、不間斷供電設備、機柜、配線架、信息點模塊等提供網絡服務的'設施及設備。
1、各職能部門、各科室應妥善保管安置在本部門的網絡設備、設施及通信。
2、不得破壞網絡設備、設施及通信線路。由于事故原因造成的網絡連接中斷的,應根據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罰或賠償。
3、未經允許,不得中斷網絡設備及設施的供電線路。因生產原因必須停電的,應提前通知網絡管理人員。
4、不得擅自挪動、轉移、增加、安裝、拆卸網絡設施及設備。特殊情況應提前通知網絡管理人員,在得到允許后方可實施。
四、軟件及信息安全
1、計算機及外設所配軟件及驅動程序交網絡管理人員保管,以便統一維護和管理。
2、管理系統軟件由網絡管理人員按使用范圍進行安裝,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裝、復制、傳播此類軟件。
3、網絡資源及網絡信息的使用權限由網絡管理人員按醫院的有關規定予以分配,任何人不得擅自超越權限使用網絡資源及網絡信息。
4、網絡的使用人員應妥善保管各自的密碼及身份認證文件,不得將密碼及身份認證文件交與他人使用。
5、任何人不得將含有醫院信息的計算機或各種存儲介質交與無關人員。更不得利用醫院數據信息獲取不正當利益。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篇4】
為正確引導社會輿論,高度重視“網絡問政”,樹立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發揮互聯網聯系群眾、溝通民意的橋梁作用,進一步拓寬網絡民意表達和訴求渠道,重視和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把網絡民意真正落實到政府部門具體的公共決策和政策執行過程中。特制定阜合園區網絡輿情管理工作制度。
一、總體要求
通過開展網絡輿情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建設系統與網民互動交流制度,深入了解民意、體察民情、匯聚民智,及時做好網絡輿情回復,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二、工作領導小組設置
成立園區網絡輿情管理工作小組,由市委常委、園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王厚亮任組長,園區班子成員李炳云、范毅明、張振、李向陽、趙鵬程、劉興,各局辦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園區各局辦相關人員為成員。網絡輿情管理職責:每天上網瀏覽“阜陽合肥現代產業園區”網站公眾留言并及時回復群眾提問,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以部門或個人身份積極參與發貼或跟貼,在線引導網絡輿情。
三、辦理流程
1.受理留言。網絡輿情管理員對園區網站公眾留言板、內的群眾投訴、意見和建議,及時予以下載登記并按照相關流程,在第一時間予以積極回應辦理。
2.批辦留言。對上報的內容進行審核,需回復的留言信息,經園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提出辦理意見并批轉相關或人員辦理落實;對需要多個部門辦理的進行協調,明確牽頭領辦部門。
3.辦理回復。相關部門或個人收到批辦的意見后,對網民留言所涉及的具體事項要及時進行調查、核實、處置。回復辦理情況及回復意見要在3日內以書面形式報送管委會(黨工委)辦公室。
4.跟蹤督辦。管委會(黨工委)辦公室對批轉出去的留言辦理件進行跟蹤,對未按時辦理或不按有關規定辦理的承辦部門或個人進行督辦,確保問題按期辦結。
5.審定回復。相關部門上報的書面回復意見,經園區領導審定后,由指定的網絡輿情管理員將答復內容通過網民原留言的網站進行反饋。回復的時限為網民反映事項后3日內,確需延長辦理時間的不得超過5日。
6.立卷歸檔。辦公室對網民反映的問題、意見、建議的原始材料、本部門的辦理情況、交辦回復記錄、領導批示件和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材料,要及時立卷歸檔。
7.監督檢查。對部門網民留言答復情況進行跟蹤登記,對未及時辦理的留言要進行催辦,對超過規定期限既未作回復,又未作說明的部門,將進行通報。
四、辦理要求
1.深化認識、加強領導。網絡輿情工作是新形勢下暢通民意渠道、做好群眾工作、化解基層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的一項工作舉措。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這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確定一名聯絡員具體負責辦理,切實把這項工作落到實處。
2.求真務實、及時辦理。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堅持實事求是,真心誠意納言,實實在在解難題,扎扎實實辦實事。對于訴求合理、有條件解決的,要立即給予解決;對于應該辦理但一時不具備條件解決的,要積極創造條件,盡快解決;對于不符合政策法規的,要認真做好宣傳教育和思想疏導工作,真正做到讓網民滿意,以實際行動解民之憂、取信于民。
3.善于總結、不斷提高。網絡輿情工作是一項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項長期的任務。園區要注重實踐,勇于創新,不斷總結辦理經驗,探索辦理規律,完善信息技術平臺,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用制度和機制保障辦理工作的規范化、程序化。
4.注重引導、注意保密。在辦理工作中,要注重引導網民提供真實身份,通過合法途徑、合理方式實事求是地反映有關問題、表達利益訴求。部門及網絡輿情網評員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保密制度等有關規定,不得泄露國家機密和不宜公開的信息。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篇5】
一、中小學校園網是學校現代化發展重要組成部份,是學校數字化教育資源中心、信息發布交流技術平臺,是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的重要場所,務必高度重視、規范管理、發揮效益。
二、中小學校園網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學校園網建設指導意見》設計和建設,裝備調溫、調濕、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設備。
三、中小學校園網涉及網絡技術設備管理與維護、網絡線路管理與維護,終端用戶管理與監控,教育資源管理與開發、網絡信息管理與安全、教學管理與效益等技術性強、安全性要求高的具體業務工作,務必設置管理機構,校級領導主管,配置精通計算機及網絡技術、電子維修技術,具備教師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從事管理工作。
四、中小學校園網是學校的公共基礎設施和固定資產,未經學校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拆卸或改動布線結構;不得移動或改動網絡設備位置;不得干擾、破壞網絡正常運行。所有設備、成套軟件納入固定資產規范管理。
五、校園網所有用戶應以實名字注冊,對自己所發布信息負全責,接受上級部門與公安部門依法監督檢查。不得盜用他人賬號,不得在校園網上發布不健康、非法信息,不得散布計算機病毒、傳播黑客程序、濫用網絡游戲。學生用戶要嚴格遵守《全國青少年網絡文明公約》。
六、網絡中心應全天24小時開機,設備和線路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處理,確保網絡設備安全運轉。
七、嚴禁在辦公時間內上網聊天、玩游戲、觀看與工作無關的視頻信息。
八、非中心機房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中心機房,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后臺管理端,不得對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
九、管理人員應監視并記錄服務器系統運行情況,隨時屏蔽有害網頁,出現異常情況應根據需要立即關閉服務器系統,及時處理。出現危急情況,應立即報告學校領導和相關主管部門。監視電壓、電流、濕溫度等環境條件;監視運行的作業和信息傳輸情況;填寫中心機房工作日志。
十、為了確保中心機房的安全,應逐步實現網管人員對服務器的遠程操作。定期更換服務器口令;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泄漏口令。不得將系統特權授予普通用戶,不得隨意轉給他人;對過期用戶應及時收回所授予的權力。
十一、學校重要數據不得外泄,重要數據的輸入及修改應按權限、由專人完成,并作加密處理。
十二、收集整理網管中心技術檔案。妥善保存備份資源。打印涉密資料應按權限保存,廢棄資料應及時銷毀。
十三、網管人員在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實行安全巡查值班制度,嚴防漏電、著火、雷擊、被盜、磁化、系統崩潰、病毒攻擊、黑客入侵等不安全事故發生。危險品及可燃品不得帶入機房。
十四、中心機房不會客、不做與網絡安全運行與維護無關的事情。機房的設備與軟件不隨意外借。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篇6】
1、學校成立網絡管理領導小組和網絡維護小組。維護小組由管理員和信息技術教師組成,負責在網絡管理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日常維護。
2、網絡用戶是指使用網絡的各部門及個人。
3、學校鼓勵各部門、各科室、各學科組和全體師生使用網絡資源。
4、網絡維護小組根據教育網信息管理中心要求為每科室、學科組、個人統一分配IP地址,其他人不得隨意更改,如有需要報維護小組進行修改。
5、各科室、學科組和個人在使用網絡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信息中心的有關規定。
6、用戶在使用網絡時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情節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禁止各用戶上不良網站。通過聊天、郵件而傳播網絡病毒的,維護小組要及時提醒,要求該用戶改正,如果是故意行為,將報學校網絡管理領導小組進行嚴肅處理。
8、網絡的主干通信設備、主干網絡線路、服務器、網絡交換機及其它公共設備由維護小組負責管理維護。
9、維護小組對各用戶計算機進行對入網設備、安裝的軟件實行規范管理,不定期進行檢查。對安裝不健康內容、危害網絡安全和一些游戲軟件進行及時清除。
10、網絡信息是指通過網絡發布、傳遞及存儲在網絡設備中的信息。學校鼓勵教師使用網絡上有用資源。
11、任何人不得利用學校網絡提供的各種信息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的信息。
12、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期間,學校網絡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要加強網絡監控,及時、果斷地處置網上突發事件。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篇7】
為進一步加強全校網絡輿情的處置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網絡輿情應對機制,有序引導網絡輿論,妥善處置網上負面輿情,維護學校和諧穩定,為學校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中的網絡輿情,特指可能或已經對我校形象產生影響的網上報道及言論。網絡輿情的處置與管理,是指對涉及我校各項工作的新聞報道或評論所引發的反應、言論、評論等綜合輿論情況,進行監測、研判、預警、處置和引導。
二、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統籌組織。將網絡輿情應急處置工作納入全校應急管理工作統籌安排,成立專門領導小組加強組織協調。
(二)分級負責,依法處置。按照涉事單位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組織實施網絡輿情應對處置工作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監測預警,及早防范。建立網絡信息監測、報告、通報制度,及時發現和掌握互聯網上動態性、苗頭性和預警性信息,加強分析研判,有針對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時預防和消除不良影響。
(四)服務大局,防止危機。立足服務學校改革發展大局、保障教學科研秩序、維護校園穩定,采取法律、管理、技術、輿情疏導等綜合措施加強網絡輿情應對處置工作,有效防止網絡輿情危機發生。
三、組織體系及工作職責
(一)領導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網絡輿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主管領導任組長,學校辦公室、黨委宣傳部、學生工作部、安全工作部、校團委、計算機網絡中心主要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負責審定全校網絡輿情應急處置預案、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督導、考核有關單位網絡輿情應急處置工作,研判網絡輿情形勢,有序引導網絡輿情。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委宣傳部,負責日常工作。
(二)主要成員單位職責
學校辦公室:統籌、協調有關單位落實網絡輿情應急處置工作及其他相關工作。
黨委宣傳部:負責輿情監控,輿論引導,接待和聯絡媒體,組織實施網絡輿情應急處置工作。
學生工作部:負責組織、協調、督導學生工作系統進行網絡輿情應急處置工作。
安全工作部:負責維護校園秩序,按照網絡輿情應急處置工作方案商請執紀執法部門,依紀依法實施查處。
校 團 委:負責組織、指導學生組織按照網絡輿情應急處置工作方案,開展輿情監測、輿論引導工作。
計算機網絡中心:為網絡輿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四、處置程序及辦法
(一)研判預警
各部門、各單位對本部門、本單位可能引發重大網絡輿情的突發事件、熱點敏感問題,要及時搜集掌握有關真實信息,做好應對處置準備,增強工作前瞻性和時效性。
(二)快速反應
各部門、各單位發現重大網絡輿情,或接到學校主管部門輿情通報后,要按照應急管理規定時限和逐級報告、雙重報告等要求,及時將情況報告網絡輿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分管學校領導。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報告主管領導、主要領導,同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建專門工作組,制定并落實應急處置措施。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有效管理、正確引導”原則開展網絡輿論引導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態,正面有序引導輿論。
新聞發言人對外發布學校處置意見。
在應急處置過程中,涉事單位和相關部門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三)分類處置
對網絡媒體出現的輿情,在嚴格執行保密法律法規、新聞宣傳紀律等規定的基礎上,按以下辦法分類處置:
1.屬對推動學校改革、發展、穩定工作有重要意義類的,要積極采納建議,并按要求予以回復。
2.屬詢問、置疑、訴求類的,安排相關職能部門和相關學院、單位依法依規進行辦理,提出答復意見,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后統一回復。能當即回復的要當即回復,不能當即回復的,要在發現輿情當日提出處理意見,并在辦結之日回復處理結果。
3.屬對涉及我校的某一突發事件或社會熱點、敏感問題惡意傳播或炒作類的,要依法告知事實真相或事件處置情況。對于造成重大負面影響或嚴重損失,告知事實真相、事件處置情況后仍繼續惡意傳播或炒作的,商請執紀執法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4.屬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實,惡意攻擊、誹謗學校聲譽,煽動網民鬧事或涉嫌網上違法犯罪活動類的,要依法澄清事實真相,并商請執紀執法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四)動態跟蹤
相關單位要落實專人對輿情及處置后的事態進行動態跟蹤,適時采取應對處置跟進措施,堅決防止網絡輿情危機發生。
(五)總結評估
在網絡輿情被消除或趨于平穩后,涉事部門或單位要根據輿情的發生、傳播與處置情況及時進行總結、梳理、反思,將應對處置工作書面報告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以總結經驗教訓,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提高網絡輿情應急處置的水平。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向相關部門和單位通報處置結果。
五、工作保障
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網絡輿情處置和管理工作,建立網絡輿情監管機制,確定領導干部專人負責,在本單位培養一批政治素質高、責任心強、懂政策法規、善于應對網絡的網民隊伍。黨委宣傳部負責學校輿情信息員、網絡輿情評論員、特約輿情研究員隊伍建設,并確保其在重大網絡輿情應急處置過程中發揮積極有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