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人事規章制度
在現在社會,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由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最新版人事規章制度模板7篇,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版人事規章制度【篇1】
一、總則
1為規范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員工的人事管理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管理制度辦理。
3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外聘和兼職人員除外)。
二、人員需求
1每經營年度末,人力資源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負責人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
2人力資源部根據需求及公司發展規劃編制《年度人員招聘計劃》,上報總經理室審批。
3公司人力資源部應根據工作需要核定各部門人員編制,各部門用人應控制在編制范圍內;
4各部門根據工作業務發展需要,在核定的編制內增加人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1)進行內部調整,最大限度地發揮現有人員的潛力;
(2)從公司其他部門吸收適合該崗位需要的人才;
(3)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人員增補申請表》,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總經理審批。
5各部門編制滿后如需要增加人員,填寫《人員增補申請表》后,報人力資源部和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執行。
三、招聘
1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在公司內部甄選或對社會招聘(實習生另行規定)。
2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
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3本公司各級管理人員不允許將自己親屬介紹、安排到本人所在公司里工作,屬特殊情況的,需由總經理批準,且介紹人必須出具擔保書;
四、招聘程序:
1人力資源部門發布招聘信息;
2篩選應聘資料,通知人員筆試、面試;
3應聘人員填寫《求職申請表》,人力資源部審查相關證件;
4組織人員筆試、面試、復試等;
5部門經理級及以上人員由總經理復試并確定是否錄用;部門經理級以下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復試并確定是否錄用;
6擬錄用人員由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應聘人員填寫表格所反映的情況進行背景調查。核實無誤后,由人力資源部門通知應聘人員報到,并辦理相關手續。
五、報到入職
1所有招聘錄用的新員工正式上班前應先向人力資源部報到,報到程序如下:
(1)由公司統一發給并填寫《員工登記表》;
(2)員工需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五張,健康證(或體檢報告),身份證、學歷、職稱等證明(留存復印件),原單位退工單(審核后退還),本市戶籍人員需提交《勞動手冊》,非本市戶籍人員需提供《求職登記卡》、《居住證》等;
(3)人力資源部負責為員工辦理工號及考勤卡,發放《員工入職指南》、《員工手冊》,協助領取辦公用品等;
(4)人力資源部門帶領員工到用人部門試用,由部門負責人接收,并安排工作,員工應按照規定時間及要求開始工作。
2人力資源部負責保管員工的各項人事資料。
六、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訂立
(1)新招聘員工入職手續辦理完畢后,應當在第一個工作日與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訂前雙方需協商一致。
(2)訂立勞動合同文本應使用公司統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錄用備案后公司與員工雙方各執一份。
(3)重要特殊崗位經雙方協商、總經理室審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服務期限、違約金、保密條款、提前通知期以及競業限制等條款。
2勞動合同續簽
勞動合同期滿后,根據公司發展需求、員工綜合工作表現等,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
(1)中層及中層以下員工勞動合同期限為一年,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中層以上員工可以簽訂一年至三年期限勞動合同,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年,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
(2)續簽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六個月至一年。
4勞動合同解除
(1)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填寫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簽批后,上交公司人力資源部,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
(3)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①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具體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83員工不能勝任公司安排的崗位工作或者不能按照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
83員工偽造、虛報學歷、學位,技術技能、職稱證書,杜撰工作經歷、資歷,經查證屬實的;
83員工隱瞞疾病,身體健康狀況不能從事本崗工作;
83員工有不良嗜好或者不良習氣,影響公司形象的;
83員工品行不端正,職業道德不規范的;
83員工屢次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83其他相關情況。
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⑤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向職工代表大會說明情況后可以依法裁減人員,裁員方案在與職工代表大會協商采取補救措施的基礎上確定,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5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后或者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2)公司或者員工實際已不履行勞動合同滿三個月的,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3)勞動者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公司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或經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4)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公司提出終止勞動關系,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員工。
6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公司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有效證明,員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7公司中層及以上的管理人員勞動合同訂立、續訂、解除或者終止等情況要上報總經理審批,中層及以下員工勞動合同訂立、續訂、解除或者終止等情況由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共同審批。
七、試用
1試用期可以分為新進試用、調整試用、晉升試用等情況;
2新進試用
(1)勞動合同約定實行試用期的新進員工,試用期滿合格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2)新員工試用期間按公司《考勤及請假管理制度》可以請事假和病假,但試用期按請假天數順延。
(3)新員工在試用期間曠工一次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三次)以上,公司即隨時終止與其的試用關系。
3調整試用
因工作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員工,為考察其在新崗位的適應性,經雙方協商可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個月。
4晉升試用
因工作表現優秀晉升的員工,為考察其勝任新崗位的情況,經雙方協商可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三個月。
5試用考核
(1)試用期滿前十五天,人力資源部將《試用期考核表》發給試用的員工,員工根據自身情況,實事求是填寫表中的“考評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我評價”。
(2)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客觀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初評評語,并反饋其試用期間的績效考評成績。
(3)人力資源部經過綜合考察,給予建議使用意見。
(4)總經理室根據部門評語及人力資源部意見進行審批,決定“聘用、調整、終止試用、辭退”等。
6提前結束試用期
(1)在試用期間,對業務素質、技能、工作適應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別出色的員工,試用部門負責人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并將《試用期考核表》報請人力資源負責人、總經理批準。
(2)員工在試用期內若有因品行或能力欠佳而不適合崗位工作者,由員工所在部門提出建議,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室同意后,公司可隨時調整其試用崗位或終止與其的試用關系。
版人事規章制度【篇2】
一般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各級職員之考績,除副經理級以上依公司章程辦理外,其他職員分為期中考績及期末考績二種,期中及期末考績之平均數為年度考績。
第二條本公司考核各級職員成績之記錄,作為升職、升級、調遷、退職、核薪及發放年終獎金之重要依據。
第三條各級職員之考核成績記錄,均由人事主管秘存,公司除副總經理以上,其他任何人不得查閱。
期中及期末
第四條期中及期末考核系各級主管對所屬職員平日之工作、能力、品德、學識、服務精神隨時作嚴正之考核,并記錄于期中及期末考績表內,以為年度考績計算資料。
第五條本公司各級職員期中考績應于當年七月一日以前完成,期末考績應予翌年元月一日以前完成之。
第六條凡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得視其原因、動機、影響程度報請升職、記大功、記功、嘉獎、晉級之獎勵,并列入考績記錄。(例如:對公司業務有特殊貢獻者、技術上突出貢獻者)
第七條凡有下列事實之一者,得視其情節之輕重,報請免職、記大過、記過、申誡、降級等處罰,并列入考績記錄。(例如:行為不檢者、讓公司蒙受損失者)
第八條人事部門應于每年元月十五日前將各級職員之勤惰及獎懲資料填妥送請總考。
第九條本辦法呈經董事長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基層職員晉升制度
(一)晉升的目的
1、規范基層管理人才的培養、選拔和任用制度,推動基層管理人才水平不斷提高;
2、建立基層管理人員晉升通道,激勵基層員工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以卓越的現場管理推動企業的發展;
3、樹立基層員工學習的標桿,不斷牽引廣大員工終生學習,不斷改進,保持公司的持續發展。
(二)晉升的原則
1、各部門必須本著“開發人才、儲備人才”的觀念去培養和開發員工;
2、晉升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3、晉升必須堅持以工作業績、工作能力為準繩,杜絕論資排輩;
(三)晉升的資格
無論何種晉升通道,員工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才具有晉晉升的資格:
1、由工人晉升為拉長,必須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工作積極主動、表現優異、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由拉長晉升為班長,必須在公司拉長崗位上工作滿兩年以上;
2、晉升為拉長的人員在最近一年內的考核中不得出現d及以下的等級;晉升為班長的人員在最近兩年內的考核中至少有50%以上是良好,且不得出現d及以下的等級;
3、必須要有良好的工作態度和作風,符合拉長、班長的崗位要求;
(四)任用原則
1、原則上員工初次晉升為拉長及以上崗位均為臨時負責人;
2、臨時負責人的任期(考察期)一般為三個月到六個月,任期滿后,由其上級領導根據其任期期間的工作業績等,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填寫《基層員工轉正申請表》,報相關領導審批,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核準發文,據此調整薪資。
3、對于考察期間不能按時達到既定目標,崗位工作沒有任何起色的,工作表現欠佳的臨時負責人,免去其臨時負責人的職務。
版人事規章制度【篇3】
第一節、總則
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規章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事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執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在勞動人事部門規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四、公司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二節、編制及定編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下屬公司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六、公司職能及部門及下屬公司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七、下屬公司、屬下機構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經理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八、因工作及生產,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下屬公司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報總經理審批。
九、人事部負責編制年度用工計劃及方案,供總經理參考。
第三節、員工的聘(雇)用
十、以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為主要用人原則。
十一、各部門、下屬公司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十二、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2、副總經理、總理經助理、總會計師等高級職員,部門主任(部長)及下屬公司、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下屬公司、副經理及會計人員,由總經理聘任。
4、其他員工,經總經理批準簽字后,由人事部及下屬公司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于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聘。
十五、各部門、下屬公司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本公司、企業內部調整。
2、內部無法調整的,報請人事部在公司系統內調配。
3、本系統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部門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進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員工,用人部門和受聘人必須填寫“員工招聘申請表”和“入職員工登記表”,由用人部門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雇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后試用三個月。
十七、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
1、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
2、培訓由人事部和用人部門共同負責。
3、員工試用期間,由人事部會同用人部門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4、試用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給。
十八、員工試用期滿三個月,由用人部門考核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十九、批準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決定不錄者試用期滿辭退。
第四節、工資、待遇
二十、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二十一、公司執行董事會批準實行的工資系統制。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二十三、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定確定,由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放。
二十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單位可將材料報監察部及有關部門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予提級及獎勵。
二十五、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二十六、員工的獎金由公司、下屬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二十七、過節費公司視經營情況在法定節日或公司紀念日發放賀金或賀禮。
第五節、假期及待遇
二十八、員工按國家法定節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增發給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二十九、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探親待遇。具體如下: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后,開始享有探親待遇。
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7天。
3、與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1年1次5天,已婚員工3年1次7天,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4、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單位統籌安排,經人事部核準。未經核準的按曠工處理。生產部門員工探親盡可能安排在春節統一放假。
5、員工探親期間的路費、伙食費、住宿費、行李托運費經及參觀游覽等費用,均由員工處理,不得報銷。
三十、婚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結婚時,可憑結婚證書申請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三十一、產育假:
1、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可申請有薪產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晚育的順產120天,難產135天。男26周歲、女24周歲以上初育為晚育。
2、男員工護理假7天,晚育者為15天(限在女方產假期間,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3、產假期滿后若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至嬰兒1周歲,哺乳期間發給75%的工資。
4、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二、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三十三、病假:
1、有薪病假三天以上需憑縣、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請假。
2、其中十天以內病假按基本工資80%計發病假工資,累計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資50%計發病假工資,醫療期限的確定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三十四、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年休假的,由人事部會同各單位統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發100%日工資。
版人事規章制度【篇4】
為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進一步健全完善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督,強化領導干部自我約束意識,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干部“五個方面’’的作風建設和“八個方面’’的良好風氣建設,結合我社區社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報告對象和范圍
社區副科級以上科級領導干部。
二、報告事項.
1、本人、配偶或共同生活的子女營建、買賣、出租私房和參加集資建房的情況。
2、本人主持或參與操辦的本人及近親屬婚喪嫁娶等事宜情況
3、本人、子女與外國(境)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國出境讀書或定居的情況。
4、本人因公、因私出國出境和在境外活動的情況。
5、配偶、子女受紀檢監察機關和司法機關立案調查及處理的情況。
6、配偶、子女經營個體、私營工商業、承包、租賃國有、集體工商企業的情況。
7、配偶、子女和近親屬(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就業、工作變動情況。
8、本人經濟上、生活作風上可能引起群眾誤解的情況。
9、按照有關規定本人認為需要向組織報告的其他事項。
三、報告的時限和方式
領導干部個人發生重大事項的,要一事一報,即時即報,特殊情況在事項發生后15日內及時書面填寫《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登記表》經本單位黨組織審核,由黨組織負責人(涉及負責人的,由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報區紀委干部管理室。
四、具體要求
1、領導干部要增強自覺報告的意識。當個人發生重大事項時,要及時將具體事項以書面形式詳實上報;確因特殊原因無法按時報告的,應說明原因,并及時補報。
2、黨委要嚴格審核把關。要加強對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報告的內容要嚴格進行審核把關,經核實后及時上報。
3、對報告的內容,一般應予以保密。上級黨組織認為應予公開或本人要求予以公開的,應采取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公開。
4、有事項發生的領導干部要在班子生活會上將有關情況進行通報,列入述職述廉報告內容,自覺接受干部群眾監督。
版人事規章制度【篇5】
第一則總則
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則管理權限
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三、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四、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五、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六、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七、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八、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主管規劃。
九、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系的處理。
第三則職員錄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公司發給《職工聘用合同》,由公司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
《職員聘約合同》時效可由公司與職員雙協商簽定,最底期限不得少于一年。聘約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情況,自動續約。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公司。
完備調離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職員在離職前必須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公司將按曠工或自動除名處理。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調離手續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員,臨時確沒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
(5)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待所有離職手續完備后,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7)職員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職員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8)如與公司簽訂有其它合同(協議),按其它合同(協議)的約定辦理。
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職員意愿安排總部人力主管或職員上司進行離職面談,聽取職員意見。
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職員可通過申訴程序向上級負責人申訴。
第四則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
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一、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二、牢記“用戶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三、員工要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四、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五、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要求。
六、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挫折。
七、要善于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八、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九、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版人事規章制度【篇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公司實施"以人為本"人才戰略,力求一流人才、一流管理、一流效益,為規范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協調勞動關系,充分發揮員工積極性、能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公司健康、穩定、持續發展,根據《勞動法》、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二條 公司按"精簡、高效"的原則設立管理機構,并根據管轄物業的實際情況進行機構設置。
第三條 公司設綜合管理部、經營管理部兩個職能部門及項目管理處。
行政管理體制:公司實行董事會授權下的總經理負責制,推行行政直線管理體制。
1、行政直線設總經理、部門經理(管理處主任)、職員(管理員)、臨時工4級;
2、行政支線設總經理助理、部門副經理、經理(主任)助理;
第四條公司組織機構可根據公司的發展、運作情況進行調整及增減。
第三章 崗位設置
第五條 公司按"精簡、高效"原則進行崗位設置,按所在崗位定級、定員定編。
第六條 公司設總經理、部門經理(管理處主任)、職員、臨時工四級。
(一)總經理由公司董事會聘任;
(二)部門經理(管理處主任)納入公司中層干部管理,由總經理聘任;
(三)職員由總經理聘任;
(四)臨時工由部門經理(管理處主任)聘用。
第七條 崗位編制的原則:
(一)以實現公司生產經營目標為中心。
(二)符合目前或近期業務的需要。
(三)做好勞動力成本的投入產出評估。
(四)有助于提高辦公效率和促進業務開展。
第八條
第四章 聘 用
第九條 公司本著"公開、平等、競爭、量才、擇優"的原則對員工一律實行每年聘用制。
第十條 每年末公司職能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定崗定員,編制下一年度用工計劃,確定次年度人員編制、工資總額,報總經理辦公會審定后由總經理簽發。
第十一條 公司中層干部根據其能力以及上年度績效進行聘任,干部能上能下,聘任具體事宜另文制定。
第十二條 在年度用工、人事計劃實施過程中確因工作需要擴編、增員,由用人部門提出申請,報總經理批準。
第十三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根據各部門的《人員需求申請表》組織人員招聘。
第十四條 公司招聘人員采取試用制,試用期為一至六個月,試用期間,雙方可隨時終止試用協議。
第五章 薪 酬
第十五條 公司貫徹按勞分配和效率優先,整體兼顧,考核發放的原則,實行崗位(責任)、貢獻與工資收入掛鉤,激勵、競爭、約束有機結合的薪酬分配制度和增長機制。
第十六條 公司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任何崗位員工最低月薪不低于成都市公布的該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由于員工本人原因導致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除外)。
第十七條 薪酬由月薪和年功工資,月薪、年功工資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員工,不無故拖欠。
第十八條 員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經批準的公費培訓期間薪酬按規定支付。
第六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九條 公司職能部門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四十小時。業務工種實行調休制。
第二十條 公司實行考勤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產假、喪假、搬遷假、年休假、工傷假。
第二十一條 原則上工作盡量在工作時間內完成。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可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由部門主管指定員工加班。
第二十二條 被指定加班員工除因特殊原因經主管核準外,不得拒絕。
第二十三條 員工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進行補休和發給加班費外,就其加班時數予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四條 人員加班盡可能采用補休進行補償。
版人事規章制度【篇7】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第三條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權限
第四條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管理公司人事檔案資料。
三、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四、負責薪資方案的制定、實施和修訂。
五、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六、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七、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八、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九、負責公司各項保險、福利制度的辦理。
十、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十一、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資源規劃。
十二、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系的處理。
第六條部門主管提出部門人員需求計劃;部門主管決定部門經理以下職員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晉降;部門主管推薦本部門職員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員需求
第七條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人力資源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狀況,認真填寫后,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總經理根據部門所上報的人數,以及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來確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員的規模和部門設置。
第九條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職員的選聘
第十條各部門根據工作業務發展需要,經總經理核定的編制內增加人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進行內部調整,最大限度的發揮現有人員的潛力。
二、從公司其他部門吸收適合該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人員增補申請表>,報部門主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