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校產管理制度辦法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有哪些內容?來看一下吧。制度的制定必須以有關政策、法律、法令為依據。制度本身要有程序性,為人們的工作和活動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據。以下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__,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學校校產管理制度辦法精選篇1
為了加強學校各類財產的管理力度,提高校產的使用率、完好率。真正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明確管理責任,特對原(校產管理制度)重新修訂,并于公布之日起執行。
1、學校財產由總務處統一負責管理。學區、班級、寢室、辦公室及各類倉庫、實驗室、工場、會議室等固定財產由總務處統一負責調動或出借。個人不得隨意移動、外借、轉讓,或調動。
2、學區、班級(寢室)、辦公室、庫房、工場等房屋財產需使用,須經校長或主管校長審批,在總務處辦理財產管理責任書,簽定協議后,方能領取鑰匙將該用房移交責任人實施管理使用。未經批準無簽定管理責任書,均視為私自挪用,總務處發現將予以收回并追究其管理責任。
3、臨時需使用學校教室、辦公室及空關房屋,審批手續同上,領取鑰匙后使用人即需負責管理,直至使用完畢,經驗收后歸還總務處。
4、學校放假期間的各類維修,須進入教室、寢室、辦公室、工場、機房必須報請總務處。辦理好承諾協議書,與施工合同一起備案。如造成房屋財產物品損壞由施工維修單位負責賠償,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5、各類公共財產損壞,由管理責任人或生活委員、寢室長負責報修,由管理責任人填寫損壞物品認定單,如需賠償則經賠償人簽字認可后,將賠償認定單報總務處校產組登記入冊。總務處憑此單安排實施維修,并通知各學區落實賠償,辦理財務室交納賠償款事宜。
6、公物財產損壞,或故意損壞公物財產,經查實后,發現無人管理、不賠、不報、丟棄、偷換等行為,將對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而對愛護公物或向破壞公物開展批評和向學校反映者,有關部門將給予表彰與獎勵。
7、總務處每學期組織安排校產檢查,期中、期末各一次。并對每個學區班級(寢室)財產管理責任人進行量化評定。每期檢查內容為6個單項:每項2分,滿分為12分。桌面、墻裙整潔情況及周邊轄區扶欄、開關等公物,均納入檢查考評范圍。
8、每學期開學召開一次校產管理員會議,由總務處召集、管理責任人、學生會、公物部、住管會、生活委員等參加,總結上學期財產管理情況,布置本學期校產管理工作任務。并對先進班級與個人給予獎勵、表彰。
9、各類考試、選修課及大型活動,首席教師、班主任需加強對本學區班級教室管理,指定班級公物管理人,對各類考試、選修課及大型活動后,發生的財產損壞情況要有檢查、有措施。發現問題,及時查詢,落實責任上報總務處。
10、學生在非本班級教室上課期間,如有損壞該教室內課桌、椅、凳、門鎖、玻璃等一切物品,經查證核實后實施賠償,填寫物品損壞認定單上報總務處。
11、每學年期末,校產管理員統計上報學校正在使用的教室、課桌,倉庫內存、新購入財產等報表。為校長室及主管領導決策提供參考數據。
學校校產管理制度辦法精選篇2
為加強本校財產管理,確保各類財產的有效使用,使財產的購置、保管、調用、報損等環節有章可循,有規可依,本著勤儉辦學的精神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一)對師生員工加強愛護公共財物的教育。樹立以愛護公物為榮,破壞公物為恥的好風尚,保持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優良作風。
(二)全校校產(包括校舍)在校長領導下由總務處統一管理,分層負責。實驗室、微機室、語音室、圖書室及儀器、各類櫥柜由各室負責人管理;體育設施(包括場地和體育器具室)及體育器材由體育組長負責管理;各教室及其室內設施由班主任負責,可指定學生干部專人管理;辦公樓(室)由各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固定設施非經校長同意不得隨意調整,室內物具和設施無一定手續不得隨意搬動,如需調換增減經校長同意后由總務處統一合理調整安排。
(三)實行使用管理責任制。建立班級和個人承包使用制度,開學初,總務處將桌椅等教學用具交給班主任,定人定位管理(對號入座名單一式三份,教導處、總務處、班主任各執一份),學期結束或畢業時經驗收后交還。教室外及其門窗玻璃也由使用班級負責管理。各處室組用具實行包干使用,做到公物公用,厲行節約。
(四)定期進行檢查評比。各班明確專人,按時關鎖門窗,班干部經常檢查承包使用的物具。學校管理人員定期全面檢查校產、校具使用、管理情況,公布檢查結果。期末學校進行評比。對管理認真負責,成績顯著的責任人給以獎勵;對管理失職導致損失者,對破壞公物屢教不改者,除按規定令其賠償外,還要按情節輕重給予罰款或紀律處分。
(五)新增的固定資產,由總務處驗收登記,再交相應處室保管使用。學校財產原則上不得私人借出。如實在需借,一定先辦理借用手續后方能借用。
(六)、堅持六要六不要:
1、要愛護教學環境,不要在教室和走廊踢球、疲打。
2、要愛護墻壁、黑板、黑板報和畫廊,不要在墻面上和黑板報上亂涂、亂畫。
3、要愛護課桌椅,不要隨意踩踏、刻劃課桌椅,不要拖著椅子行走。
4、要愛護花草樹木,不要攀摘花木和在花臺、苗圃內行走。
5、要愛護清潔用具,不要用掃把等用具疲打。
6、要愛護教室門窗,不要隨意撬門翻窗,用腳踢,做到關門、關窗要輕。
(七)嚴格執行賠償制度:
1、學生損壞公物除給予教育外,還要做如下處理:正常情況下的損壞(在參加學校和班級正常的教學活動和課外活動中不慎、無意損壞學校公共財產),照價賠償。非正常情況下的損壞(在參加上述活動和進行不正常的活動時,有意損壞學校公共財產或屢犯類似錯誤者),視情節予以二至五倍賠償,亦可同時予以紀律處分。
2、賠償維修程序:班主任應在當日將公物損壞情況報總務處。總務處根據情況作出處理決定后,有班主任通知學生家長,同時督促學生在一周內維修好獲將賠款交總務處。總務處應在接報兩天內安排維修工作。
3、師生員工使用物品要嚴格辦理交接手續,所借公物(如圖書、儀器、樂器、體育器材等)如有損壞和遺失,按價賠償。
4、損壞公物在三天內自行修復合格不再另作賠償,損壞公物既不報告又不自行修復,一經查實要加倍賠償。同時追究責任人責任。
(八)本制度每學期開學之日起實行。
學校校產管理制度辦法精選篇3
1.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必須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2.學校各室所有固定資產要有固定資產保管卡,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專業教室要建保管帳。
3.固定資產要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物位相符。
4.固定資產如發生變動,必須由主管校長或總務主任批準,由保管員負責調動。否則減少按丟失處理,增多酌情處理。
5.總務處管理人員每月檢查一至二次,每學期放假前清查一次。發現丟失,缺少,損壞等問題,要追查原因,及時處理。任何人不得拒絕檢查和清查。
6.固定資產不經允許不準帶出校外(圖書例外)。
7.固定資產或其他物品如有損壞,使用人員或班級要及時報告總務處,并共同認定損壞原因,由總務處登記,處理和安排維修或更換。
8.每學期開學初由總務處管理人員和各班級,各部門鑒定資產和備品清單,清單一式三份,由總務主任,管理人員,使用管理人員共同簽字,各保留一份。清單要注明資產和備品的數量,新舊程度和破損情況。
9.每學期期末前由總務處按清單檢查核對,發現新的損壞和丟失按有關條款處理。
10.各班教室按實際學生人數配備桌椅(鐵制升降),不得多余存放,或桌椅分開使用。其他所用配備木制散用桌椅。
11.班級所用桌椅由本班級集體保管,班主任負責。如遇各種活動需要挪動桌椅時,班主任要強調學生注意避免磕碰。禁止桌面和椅子面相落。
12.班級桌椅如有損壞,班主任要及時報告總務處,總務處將根據損壞程度,部位及性質而決定處理方式和賠償款額。
13.各班級的黑板,講桌,玻璃,字畫鏡框等,如有損壞或丟失,處理方法參照第12條。
14.本規定未涉及到的物品如有損壞,有總務處研究處理決定。如有異議可向校長審訴并學校裁決。
15.所有賠款,修理費一律交給學校財會。
16.對需要報廢的固定資產和備品,各部門和有關人員必須執行手續。任何人都不得私自報廢。
17.各部門要注意節水節電。當教室無人時如有亮燈的,要給于一定的罰款。
學校校產管理制度辦法精選篇4
1、學校所有財產、教具、辦公用品,都要清楚、有數。按規定上帳,統一管理。此項工作后勤全面負責。
2、財產管理采用分崗專人負責。后勤每學期至少要清點核對一次,以便維修、補充、報損,并急事登記新的物品。
3、本校職工或外單位人員借用物品,必須經學校同意,并辦理借用手續,不能私自借出。傳達室要問清情況,方準出門。
4、學校財產發生損壞、丟失情況,要由具體保管人員負責,由后勤負責執行。按有關賠償制度及時處理,不得拖延,不了了之。
5、財產保管人員要加強責任感。對保護、修復學校財產有貢獻的予以表揚、獎勵。對失職、損壞財產的予以批評、處罰。
6、各辦公室共用財物由組長負責,各教室由班主任老師負責。
7、學校貴重財產(筆記本電腦、攝像機、照相機等)由專人保管的,填寫保管紀錄,妥善保管,發生丟失或損壞的,由保管人賠償。
學校校產管理制度辦法精選篇5
校產是國家財產,為了進一步提高財產的使用效率,延長使用期限,更好地為教育教學服務,達到育人的目的,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要求:
1、師生必須樹立主人翁思想,熱愛學校,愛護財產,不允許做有損于財產的事。
2、固定資產的管理環節必須做到及時登記,月月做帳,季季對帳,做到帳帳相符 ,帳物相符。圖書館、實驗室等部門均應建立相應臺帳。
3、堅決執行誰用誰管,公用分管,責任到人的財產管理原則,桌、凳等可移動的物品,誰拿出室外,由誰負責拿回,杜絕亂拖、亂換等不良現象。
4、各級財產保管人員必須做好平時財產的保養工作。
二、請購制度:
1、全校各部門根據教育教學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學校全年經費預算分配的范圍內提出購物申請。
2、凡申請購物者(部門)須填寫請購單,經有關領導批準方可同意采購。
三、驗收制度:
1、征用的土地,新(擴建)的房屋、建筑物等財產,由校產管理員依據憑證(一式兩份)入帳。
2、自制、局撥、捐贈的財產,局固定資產、耐久品由經辦人將物品、原始憑據交學校財產管理員驗收簽字,填寫入庫憑證,報負責此項工作的總務主任審核。憑證一式兩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財務室,并據此及時計帳。
3、建立校舍資料檔案,財產帳,做好房屋編號。
4、做好固定資產(除校舍)的編號、登卡、計帳工作。
5、低值易耗品,直接由保管員驗收簽字,分類定位儲存,建立收支登記帳冊。
四、領用制度:
1、各部門的公用設備,均為部門領用,個人保管(簽名)離校時歸還。
2、各處室或個人因工作需要特殊的辦公用品或教具(經負責此項工作的總務主任同意,可向倉庫保管領取,在領用登記卡上簽名或寫借條。
3、一般辦公用品和清潔工具,在每學期初由部門負責人向倉庫保管員統一領取,在領用卡上簽名。
4、堅持領用、借用、賠償制度。
五、報廢、報損制度:
1、確定報廢、報損,應由有關人員會同技術人員作出技術鑒定,經確認無修復和使用價值后,由經管人員上報,總務主任簽具意見,校長批準,并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六、檢查制度:
1、每學期開始,要根據登記本由總務處有關負責人,到各部門核實所有公用設備。
2、每學期結束,各處室應自行核實臺帳,再由總務處有關負責人復查臺帳及有關物品,做到帳物相符。
3、每學期結束,總務處有關負責人要到各部門收齊所借用的物品及教具。
4、每一年結束前,由總務處牽頭,各部門(組)財產管理員參加的校產年報會。
學校校產管理制度辦法精選篇6
一、學校總務處負責全校財產的登記保管工作,包括校產的添置、驗收、保管、修繕工作,定期清點,有專門的財產保管室;
二、在總務處負責下實行財產分類管理,班級財產由班主任負責保管,體育、音樂、美術、電教、實驗器材由相應的專職人員負責保管,工會財產、黨、團、隊物資由相應組織負責保管,圖書、教學用書由教導處負責保管,廚房財產由炊事員負責保管,辦公桌凳由使用教師保管,花草樹木分班管理;
三、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批、采購、驗收、報銷手續,做到帳物相符并登記固定資產帳,方可使用;
四、財產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損壞,要查明原因,按責任大小賠償;
五、校產一般不得隨意借給私人或外單位,特殊情況需經校長批準,并打好借條,按時間歸還,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六、凡職工進調出和離退休,須辦理財產移交手續;
七、宿舍門市使用學校水電要照價收費,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
八、財產報損,要辦理報廢手續,經校長同意和審批;
九、校內師生(包括家屬)不得叫學校泥、木工等做私活;
十、提倡師生關心集體,愛護公物,勤儉節約,表揚愛護公共財產的好人好事。
學校校產管理制度辦法精選篇7
1、建立校舍校產管理基金,健全管理機構。全校的校舍校產由后勤處統一管理,分層負責,包干到人。
2、實驗室、圖書室、器材室、電教室等由各室的負責人負責管理;辦公室、教室及專用房屋由各室負責人、班主任及有關人員負責管理。
3、學校門窗釘牌掛圖、教師辦公室所用桌椅、櫥架等由學校統一編號貼簽,固定學生個人使用,班主任負責管理,有意損壞者追究責任,并按規定賠款。
4、校產校舍管理員要堅持對房舍及時檢查,如需維修及時向后勤主任報告。要注意對水電設施的修理,及時檢查修理疏通下水道。
5、校產管理員要負責全校的財產分類登記、建帳、設卡工作,新增加固定資產由學校管理員和部門管理員驗收、登記、填表、建帳、設卡后方可使用。各財產使用單位每學期進行一次財產檢查,做到帳物、帳帳相符。如果損壞或遺失,要寫出書面申請,經校長批準,賠償處理后,方可填報減損報表。
6、辦公室、教室的固定資產使用一律實行承包責任制原則上一律不得外借,如有損壞或遺失,要加倍賠償。
7、建立校舍設施維護基金、定期對校舍設施進行普查,搞好校舍設施的維護、管理,杜絕危房。
8、搞好教職工社會宿舍和管理,不亂建、亂修房屋、禁止私自拆卸水、暖、電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