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休假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員工休假管理制度,歡迎大家閱讀。
員工休假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 工作制度
一、工作時間
五月一日起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十月一日起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制度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自覺按時打卡,不得遲到、早退。
2、打卡次數:一日四次,上午、下午上下班各一次。
三、免打卡人員
1、因工作性質,無法按時打卡的人員(如市場人員、工程人員),由各部門經理提出免打卡人員名單,經公司經理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后,可實行免打卡。
2、免打卡人員仍須報考勤報表,請假及其它登記手續仍執行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章 各種假期規定
一、病假
1、員工看病須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前往。看病時間在半天以內的按病假處理。超過半天如無指定醫院病休條,則超過部分按事假處理,且半天以內的看病請假每月不超過兩次,超過兩次以上的部分如無指定醫院病休條按事假處理。
2、病假休息需持指定醫院“疾病休假證明書”向部門經理請假,經部門經理批準,到本部門考勤員處辦理登記后方可休假。若因急病(需有醫院急診證明)來不及請假的,可委托他人或電話請假,事后補交醫院證明書。
二、事假
1、職工因個人事務請假,按事假處理。請事假需事先填寫請假申請,經部門經理批準,到本部門考勤員處辦理請假登記后方可休假。
2、特殊情況(本人或家人重病住院)來不及事先請假的,事后必須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假滿后應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銷假。未銷假又未為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三、婚、喪假
1、員工結婚可請婚假,一般婚假為三天,符合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條件的婚假為七天。婚假必須在結婚年度內安排使用,可與休假或事假合并使用。
2、員工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請喪假三天,另給適當路程假。喪假應在喪亡之日左右一個月內使用。
3、員工請婚、喪假,可以按常規先辦理請假手續,然后在銷假時憑結婚證明或死亡證明予以確認,凡無證明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四、產假
1、在華為公司工作滿兩年以后懷孕、生育的女職工享受以下待遇:
產假為九十天。根據醫院證明,難產或剖腹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一孩增加產假十五天。
懷孕期間:每月給予一天孕期檢查假。
哺乳時間:有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個工作日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個工作日的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
2、對于有生育指標的女職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可休假十五天;三個月以上流產的,可休假四十二天,按病假的規定執行。對于沒有生育指標的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可按上述規定休假,休假期間待遇按事假處理。
3、女職工產假結束以后,如需要續假的,一律按事假處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過三個月,超過三個月以上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五、計劃生育假
職工接受節育手術者,經醫務部門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休假,休假期間原待遇不變。
1、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休息3天。
2、經計劃生育部門批準取宮內節育器的,休息1天。
3、輸精管結扎的,休息7天;輸卵管結扎的,休息21天。
六、汽車司機年審假
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汽車司機每年給予三天的年審假,用于辦理其本人駕駛執照的年審,外省司機給予適當路程假,但年審假最多不得超過7天。
七、休假
1、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職工均可享受年度有薪假一次,假期為12天(指凈占工作時間,假期中如含節假日的,可以按公司規定的休息日增加實際假期天數)。
2、休假必須連續使用,如因工作原因無法安排連續休假者,經部門經理批準,可以分兩次使用,但不得多于兩次。
3、計算休假的考核年度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凡進入公司工作滿一年的職工,均可享受年休假12天(指凈占工作時間);工作未滿一年的職工,從進入公司之日起,每工作滿一個月,休假一天。
4、凡在休假考核年度內,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者曠工累計超過3天者,則取消休假資格。
5、凡具有休假資格因公司工作需要而放棄休假的員工,公司另外發給放棄休假等額工作,其計算公式為:放棄休假天數放棄休假工資額=×月度標準工資30。
注:月度標準工資是指放棄休假員工本人在發放休假工資年度元月份的標準工資。
6、為便于管理,員工休假時間由公司統一安排在每年的春節期間。放棄休假工資的發放時間為每年的4月份。
7、休假工資的發放辦法是由部門經理提供放棄休假人員名單,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發放。
八、工傷
1、員工因工負傷休息,亦需持醫院“疾病休假證明書”,并經部門經理批準、考勤員登記后方可休息(特殊情況可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2、由個人原因造成的工傷,只須醫院證明及部門經理批準即可按病假處理。
3、由他人原因造成的工傷,必須填寫“工傷報告”并經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上報總經理批準,才能按工傷處理(一切待遇不變),并將休假全部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4、因搶救國家或公司財產、救助他人而造成的工傷,除工資全部發放并計算有效工作時間外,三年內同步晉級。
九、停薪留職
1、凡在公司工作滿二年以上工作表現良好的員工脫產學習,可辦理停薪留職手續(不滿兩年的只能辦辭職),學習結束后視公司發展情況給予適當安排。
2、不符合公司產假規定的女職工停薪留職,產假結束后,視公司發展需要,決定是否安排。
十、員工離職、辭職、停薪留職,均需填寫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離職手續后,方能離去。
十一、法定節假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員工可享受以下有薪節假日:
1、元旦:休假1天(元月一日)。
2、春節:休
假3天(陰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勞動節:休假1天(五月一日)。
4、國慶節:休假2天(十月一日、二日)。
上述節日適逢每周公休日時,順延補假。
第三章 缺勤規定
一、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開始后未上班者為遲到,工作時間結束前下班者為早退。
2、當月遲到、早退合計三天者均以曠工半日處理。
二、曠工
1、未經請假擅離崗位或假滿未續假、未銷假者均以曠工處理。
2、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以曠工處理。
3、連續曠工三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七日者,予以辭退,不發任何辭退費用。
三、缺勤工資
1、員工請病假,發給標準工資的20%,計算公式為:標準工資×20%病假工資=×病假天數30(天)
2、員工請事假,扣去事假期間的全部工資。計算公式為:標準工資應扣事假工資=×事假天數30(天)
3、符合國家及公司規定的產假,發給標準工資的40%,計算公式為:標準工資×40%產假工資=×產假天數30(天)
4、婚假、喪假、婚檢假、產檢假、汽車司機年審假、年休假及工傷假,工資照發。
5、病、事假等假期,其他各種補貼按天數扣發。
6、員工每遲到、早退半小時以內,罰款50元;每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或當月遲到、早退(每次半小時以內)累計三次者,以曠工半日計算,除罰款以外,還扣發標準工資的30%。
第四章 請、銷假制度及審批權限
一、請、銷假制度
1、員工凡因病、事、婚、喪、產休假等需要請假的,都必須事先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休假;休假期滿必須及時銷假,否則以曠工論處。
2、凡三天以內(含三天)的請、銷假登記,在部門考勤員處辦理;三天以上的請、銷假,除在考勤員處登記外還需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病、事假期限
1、試用期員工病、事假累計不得超過一個月,否則予以勸退。
2、正式員工病、事假一年內累計不得超過三個月,否則予以勸退(特殊情況,如:優秀人才、特殊人才或特殊貢獻者經總經理批準除外)。
三、審批權限
普通員工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由部門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經部門經理同意后,還必須報公司總經理核準后方能休假;部門經理休假無論天數多少,都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能休假。
第五章 加班制度
一、加班是指員工在完成額定工作之后,利用業余時間完成領導額外安排的工作所需要的時間。
二、員工加班,必須事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后方可計算加班。
三、凡是有加班的部門,必須于每月10日前填寫“加班統計及加班工資發放審批表”報人力資源部。
四、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加班工資發放的有關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第六章 考勤及相關報表報送制度
一、員工每月2日以前必須將本人上月考勤卡交部門考勤員。
二、部門考勤員以考勤卡為出勤依據,填寫月考勤報表。
三、月考勤表經考勤員及部門經理簽字審核后,于每月10日前報人力資源部。
四、人力資源部以考勤表為依據核發工資,凡是未按時上報考勤表的部門,停發當月工資。待上報考勤表后予以補發。
五、報送考勤報表的同時,還需報送以下相關報表:
1、員工請假申請單
2、員工缺勤月統計表
3、工傷報告
4、加班申請單
5、加班統計及加班工資發放審批表
6、員工調動登記表
7、員工離職、自動離職、停薪留職登記表
第七章 工作紀律
一、員工必須自覺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二、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行為。
三、不得利用工作方便或業余時間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相關的業務,不得兼任其他公司的職務。
四、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公司規定其他不得帶入生產、工作場所的物品進入公司工作場所。
五、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六、不得在生產、工作場所等禁煙區吸煙,吸煙必須到吸煙室。
七、不得利用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謠撞騙。
八、任何時候不得用公司電腦玩電子游戲。
九、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工作時間做到八不:不聊天、不串崗、不吃東西、不高聲喧嘩、不辦私事、不打私人電話、不會私客、不看與工作無關的報刊雜志。
員工休假管理制度【篇2】
一、年休假享受對象
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服務1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二、年休假時間
員工根據在本單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時間:
1、連續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連續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連續工作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年休假待遇
(一)年休假期間,員工崗位工資全額計發,績效獎勵按出勤天數考核計發。
(二)員工在年休假期間的月度工作考核,無特殊情況視作考核合格,并作為年度考核依據。
(三)年休假期間,員工其他福利發放享受在崗員工待遇。
四、休假安排
公司根據行業的生產、工作的特點和員工本人的具體情況,統籌安排員工的年休假。
(一)年休假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二)年休假一般安排在雨季、生產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產的時期。
(三)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員工年休假,若員工放棄休假的,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按正常工作標準計發。若員工本人申請休假的,需經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擅自離崗的,按曠工處理。
五、其他規定
1、工作年限按員工入職之日起算。
2、休假期間遇法定節假日,節假日不計算在年休假天數內。
3、員工可用年休假時間抵消病假、事假天數,請假期間工資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執行。
4、員工申請休假的需提前辦理申請手續,在每次休完規定休假天數后,按時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銷假手續。
六、附則
本年休假制度只針對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本制度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員工休假管理制度【篇3】
一、享受年休假人員范圍
正式事業編在崗職工在醫院工作年限滿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二、年休假天數確定
1.職工在醫院工作累計滿1周年不滿10周年的,年休假5天;滿10周年不滿20周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周年的,年休假15天。
2.職工年休假天數,每年初由人事科公布。
3.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4.當年調入本院的職工年休假,按實際上班天數折算。
5.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周年不滿10周年的職工,當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及以上的;
(2)累計工作滿10周年不滿20周年的職工,當年請病假累計3個月及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20周年以上的職工。當年請病假累計4個月及以上的;
(4)當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
(5)當年產假90天的;
(6)上年度考核不稱職(不合格)的;
如職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內又出現上述情形之一的,則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職工請事假,應首先使用年休假。
三、職工年休假安排
1、年休假應在保證完成工作任務的前提下,由科室(病區)領導有計劃地一次或分次安排,做到忙時少安排,閑時多安排,時間過半,休假過半。職工非計劃要求休假的,原則上應在科室排班前報告本科室(病區)領導,并經同意后,方可休假。
2、職工因病或因急事,要求臨時休假,科室(病區)領導應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給予考慮,凡用年休假沖銷病、事假者,要在報告中寫明或口頭明確告訴科室(病區)領導,以便及時考勤,但輪到夜班或法定節假日上班,原則上不得使用年休假。如果在此期間確實需請假,則應按病、事假處理。
3、年休假時間以1天起算。在年休假期間遇到法定節假日,則法定節假日天數不在年休假內。年休假不能跨年度使用。
4、新享受年休假者和需調整休假天數的職工,上半年到達規定的年限,當年享受;下半年達到規定的年限,則以次年度開始享受,由人事科每年初公布。
5、醫院中層干部休假,3天以上須經分管院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并指定臨時科室(病區)負責人。
6、職工年休假,原則上就地安排,如要外出的,須向所在科室留下地址或聯系人,以便有急事時及時聯系。
7、休假前必須先履行休假手續并報人事科備案,否則一律當曠工處理。
8、職工休假期間須保證通訊暢通,遇到緊急任務或特殊情況,應立即停止休假。
員工休假管理制度【篇4】
一、年休假
(一)干部職工累積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二)干部職工有下列情形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請事假累積20天以上且單位按規定不扣工資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請病假累積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請病假累積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三)請假審批程序
1.請假必須填寫《申請休假呈報審批表》,經批準后方能休假。
2.科長請假由辦分管領導批準,其余人員請假由各科科長批準;
3.《申請休假呈報審批表》交綜合科備案。
二、考勤制度
建立考勤登記管理制度。由綜合科指定專人負責本辦人員考勤登記,考勤情況與工作人員年終考核掛鉤。未經請假批準,月累計遲到和早退達3次的進行通報批評;年遲到和早退5次以上的(含5次)年終考核不能評為優秀;遲到和早退10次或無故不上班的,進行誡勉談話。對不能在限定期內改正者,年終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請事假累積達到兩天的要從年度公休假中扣除。
員工休假管理制度【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進行,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員工考勤包括對員工上下班、休假情況等進行考核,休假類型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二章 工作時間
第四條 本公司執行以下的工作時間:
(一)正常工作時間:公司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40小時,一周兩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時間為:08:30-17:00,午餐時間30分鐘。
(三)銷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種人員在工作現場和在外執行公務時應服從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第五條 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經部門經理批準,可以實行多班制。員工將按照不同的班次輪流上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時數仍為40小時。
(二)實行多班制的部門,應當執行下列規定:
1、為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在安排班次時,要使員工上一班下崗與下一班上崗的時間間隔至少為12小時。
2、員工在夜間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時間為夜班工作時間,享有夜班津貼。
3、實行多班制工作計劃表,須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查。
第六條 關于懷孕女員工
(一)懷孕期在7個月或以上、在生產一線工作的女員工,依據國家相關法律及政策規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權利。
(二)如果懷孕女員工的身體較弱,無法堅持工作,持縣級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經報批后,可在家休養;其每月工資暫定為600元,并保證在扣除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之后,月薪不低于當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標準。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七條 考勤工作是對員工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記錄,以加強公司對作息時間的實施,并提供必要的統計資料。
員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來記錄個人每天的出勤情況。公司嚴禁代打卡行為,對于代打卡員工,一經發現,一次扣發當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幣300元。
第八條 員工請假、休假,必須履行相關程序和手續。
第九條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缺勤,均為曠工,并按《員工手冊》處罰規定處理:
(一)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缺勤兩小時者;
(二)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或做私活等活動者;
(三)超過批準的假期又沒有及時早報續假,未提供有關證明的缺勤;
(四)以虛假理由請假而休假者;
(五)單位、部門或職位調整,不服從分配,逾期不到崗的。
第十條 培訓學員的考勤
(一)參加公司內部培訓、學習的員工,填寫培訓考勤表,由培訓主管給部門提供考勤反饋;
(二)在國內或出國學習的學員,根據被批準的實際在外天數,由部門自行考勤。
第十一條 員工缺勤,按如下辦法考核并計扣工資:
(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二)公司對遲到、早退按月進行累計,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達到3次,按曠工半天計扣工資;超過3次,按曠工1天或1天以上處理。
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1-2次,其缺勤時間在30分鐘以內不扣工資,超過30分鐘按實際時間計扣工資。
(三)員工每曠工1天,扣除2日崗位工資;當月連續曠工3天或當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公司可對其解聘,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當月有曠工記錄者,當月無績效工資。
第十二條 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職能部門、研究院、市場總部(含所屬各地代表處)的考勤由各部門人事專員或相關人員直接負責;每月月底將本部門考勤情況匯總后于次月1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部薪資福利部門,缺勤人員的工資從其下月工資中扣除。
(二)移動電話制造部、移動電話營銷中心及維修中心、數據網絡事業部、寬帶接入產品事業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員的工資由本部門薪資專員直接從其月崗位工資中扣除。
第四章 請假、休假管理
第十三條 請假是指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員工需從事個人的特定活動,必須事先經過相關領導的批準,履行一定的手續。休假是員工按國家或公司的規定時間,進行休息或休養。
第十四條 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間,帶薪)
(一)公休假日,一周兩天(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全民法定假日,一年共計10天,即:
元旦:1天,1月1日;
春節: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五一”國際勞動節:3天,5月1日、2日、3日;
“十一”國慶節: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十五條 年休假(不含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帶薪)
(一)凡在本公司任職滿半年的員工,均可依其工作時間的長短,享受下列不同時間的休假:
服務期 可休假天數
(日歷年) (工作日)
加入公司當年 每工作滿一個月累積1天,總數不超過10天
次年(1月1日起)-第四年 每年10天
第五年以上 每年休假15天
計算休假天數時,從員工開始工作的下一個月(1日)開始計算。
(二)年休假按天整日計算,原則上當年休假當年享受。如因工作原因,經員工與公司協商后,當年未享受的年休假可順延至第二年第一季度末,且當年不能享受下一個日歷年的年假。
(三)公司于每年7月-8月間統一放假5天(各業務單元也可根據工作需要報請批準后進行調整),放假天數從年休假中沖減。
(四)原則上給公司造成重大事故、損失的人員不享受當年年休假待遇。
第十六條 探親假
(一)員工入職的當年不能享受探親假。
(二)未婚員工探望京外父母,每年二十天;已婚員工探望京外配偶,每年三十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二十天。上述假期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公司外派員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職的代表處員工按上述有關分類標準休探親假。
(三)總部員工探親假可分兩次休完,并享受1次路程假,按火車硬座價格報銷一次路費。外派員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職的代表處員工,每年按火車硬臥價格報銷兩次路費(其他特殊情況另行報批)。
(四)在一個年度內,員工不能兼休探親假和年休假。
第十七條 病假、事假
(一)帶薪病、事假
1、員工原則上每月享受1天的帶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計12天;
2、帶薪病或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2-3天,由人力資源部批準;4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二) 非帶薪病假:員工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2天以后,所超的病假天數按日崗位工資標準扣除,直至扣減到600元人民幣。如員工處于醫療期,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非帶薪事假:員工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2天以后,所超的事假一律以小時工資計扣,按月崗位的1/168(21×8)計算。
第十八條 婚假(帶薪,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一)加入公司滿一年的員工方可享受帶薪婚假。
(二)員工在原單位結婚的,婚假不能帶入本公司。
(三)員工結婚,給婚假3天,并給婚前檢查1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且初婚者增加晚婚獎勵假7天。
(四)員工的婚假需在結婚后一年內休完。
第十九條 喪假(帶薪)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死亡時,給喪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赴外地料理喪事的,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
第二十條 產假、計劃生育假(發崗位工資,含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
(一)已婚女工生育時(已取得生育指標)產前、產后連續計算產假,順產產假90天。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難產有醫院證明的,增加15天。晚育的女員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工資的獎勵,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除產假外,女員工需要修延長假的,需在產假期滿前一周提出書面申請,報公司領導審批。
男員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時可享受3天的假期。
(二)施行人工流產在四個月以下(含)的可休息15-30天,四個月以上的可休息42天。節育、絕育手術持醫院證明給予休假天數。
(三)因節、絕育手術事故而造成的休假,按病假處理。
第二十一條 工傷假
(一)員工的工傷假由指定治療工傷的醫院或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工傷假最長不超過36個月。其醫療或休養期間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于工傷員工本人受傷前十二個月內月平均崗位工資。
(二)員工工傷醫療期滿后,經勞動部門確認,分別不同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 請假程序
(一)員工請假,必須事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并提供有關證明,辦理批準手續,經批準后,假期方為有效。
(二)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門經理請假,返回公司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
員工休年假、探親假前,至少提前一周與直接上級和人事專員協商,妥善安排好工作。
第五章 加班管理
第二十三條 全體員工應當充分利用工作時間,高效優質地完成本職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由員工填寫《加班申請單》,由直接主管審核,交部門(單位)經理批準,作為記錄加班時間、發放加班工資的依據。
第二十四條 各單位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對加班員工首先應考慮在部門內部安排倒休(法定假日加班除外),不發放加班費;不能安排倒休的,為員工提供加班補償,加班時數以《加班申請單》為依據。
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享受加班工資待遇。
第二十五條 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以每小時工資報酬為基數,具體計算過程如下:
A(元/小時)=員工月工資(元)/168
加班報酬B(元)=加班時數x加班比例x小時工資
正常工作日下班后加班,每小時支付1.5A的報酬;公休日加班,每小時支付2A的報酬;節假日加班,每小時支付3A的報酬。
特殊工種人員加班工資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上面所述的“帶薪”是指月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均不受影響,“崗位工資”是指員工在現崗位上的月固定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