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駕駛員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駕駛員管理制度【篇1】
為進一步明確本公司危險品駕駛員、危險品押運員的工作職責,規范公司危險品運輸及裝卸工作,杜絕事故隱患。根據危險品駕駛員、危險品押運員所從事工作的特殊性,經公司研究決定,對原有的相關制度和規定作出重新修訂,特訂立本制度。
1.公司危險品駕駛員、危險品押運員必須時刻牢記安全意識,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按照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2.危險品駕駛員必須嚴格遵照《危險品駕駛員崗位說明書》中的要求履行相關的職責。
3.危險品押運員必須嚴格遵照《危險品押運員崗位說明書》中的要求履行相關的職責。
4.公司危險品駕駛員、危險品押運員必須服從物流部的工作安排,如有不服從工作安排,經教育仍不改正者,每出現一次扣罰100元并嚴重警告,屢教不改者(全年累計發生3起以上者),即予辭退。
5.公司危險品駕駛員、危險品押運員是公司對外的窗口,在外代表公司形象,必須時刻注重自身的形象及言談舉止。在客戶單位必須遵守客戶單位的相關制度及服從客戶單位的裝卸貨安排,對客戶單位的安排如有不同意見應當及時向公司物流部門反映,嚴禁與客戶單位發生直接爭執,若出現與客戶單位發生直接爭執的,每出現一次扣罰100元并嚴重警告,屢教不改者(全年累計發生3起以上者),即予辭退。
6.公司危險品駕駛員、危險品押運員在工作期間必須穿戴好相關的勞動用品,帶好簽字筆,并保持電話暢通以備公司隨時聯絡,所有工作必須按照相關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有違反本條者,每發現一次扣罰10元。
駕駛員管理制度【篇2】
一、危險品駕駛員須知:
1、凡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或個人)必須符合交通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和《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規定條件,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規定審檢合格,并發給相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
2、凡從事道路危險品貨物運輸的駕駛員,必須掌握危險貨物運輸的有關知識,經當地(市)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關考核合格,發給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
3、凡從事道路危險品貨物運輸的駕駛員必須有兩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或安全行車里程達五萬公里以上。
4、凡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員必須身體健康,年齡在50周歲以下,并一年檢查一次身體(在縣級以上的醫院檢查)。
5、有一定機械常識及故障判斷和排除能力,并且具備較強的臨危處置能力。
6、須一次交納風險抵押金3000元以上。
二、嚴格遵守國家、行業的法律法規和企業的管理規定,按時參加政府、行業和企業組織的駕駛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學習和考核。
三、隨車攜帶運輸危險、化學品貨物的有關證件,如道路運輸證、駕駛證等有效證件。運輸危險貨物時,經過特殊地段,要按當地公安機關指定的路線行駛。
四、運輸危險、化學品貨物時必須索要運輸貨物的運單、數量及品名,并要保管好運單。
五、隨車攜帶的滅火器、GPS設備,防滑鏈、三角木、防靜電地線必須齊全、有效,并按時檢查。
六、全車所有各種警告標志(如反光帶和防爆、防毒文字圖案,駕駛室頂部放置的危險品標志燈),必須潔凈明目、干凈、平整牢固。
七、嚴格遵照車輛及其設施的“強行保養”制度,發現隱患或故障應及時排除或維修。
八、自覺保護GPS監控車載終端設備,嚴格執行GPS車載監控管理制度。
九、主動和自覺接受公安、交警、運管人員和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的監控和檢查,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
十、熟練掌握事故現場處理程序和規定要求,防止危險、化學品因事故釀成爆炸、瀉漏、污染等重大事件。
十一、招聘危貨車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定期接受再教育,并做好自檢自糾工作,定期匯報工作情況。
駕駛員管理制度【篇3】
一、為了促使車管中心駕駛員、押運員在行車中遵守交通法規和押運制度,認真謹慎駕駛押運,把交通和危險品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公司所有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危險品事故后,除馬上著手處理善后工作外,應立即通向交警部門報案和中心備案,并向該車所投保的保險中心備案,一般事故應在一周內以書面形式報中心安全科,重大或特大事故則在兩天內以書面形式報中心安全科,其處理結果應在中心存檔。交通事故發生后,絕不允許任何知情不報或隱瞞事實真相的行為。
三、安全科在接到交通事故的通知后,必須立即根據事故的輕重程度及事故車輛所在部門的意見,決定是否派人前往協助處理并及時上報中心領導。事故處理完畢后,安全科應將處理結果以書面形式發至各相關部門及個人,并將相關材料整理存檔。
四、運輸事故對肇事者的處罰:
1.事故性質的分類:
輕微事故,損失金額20__元以下。
一般事故,損失金額4000~30000元。
重大事故,損失金額30000~60000元。
特大事故,損失金額60000元以上。
2.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
3.押運事故責任:因押運員本身工作過失,發生的危險品事故,由押運員承擔責任,事故責任處罰參照交通事故全部責任處罰。
4.發生運輸事故后,不負事故責任者,不予處罰。發生運輸事故按事故性質和責任大小,分別進行經濟處罰,按照處理機關裁決的賠償基數為準,按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分別處以4%、3%、2%、1%的罰款,發生死亡事故按1000、800、600、400元罰款。
五、駕駛員、押運員發生重大事故全部責任或特大事故主要以上責任者,給予規定的處罰,此外根據情節、事故大小、責任大小及當時情況給予警告、停止運營處理。
六、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駕駛員管理制度【篇4】
為加強危險品運輸安全管理,形成制度化管理、規范化運作程序,有效杜絕火災爆炸事故,特制定《危險品運輸安全操作規程》如下:
一、從事運輸危險品的駕駛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牢固樹立對國家企業人民生命財產負責的責任性。
二、從事危險品運輸的駕駛員必須持有公安消防部門核發在有效期內的“危險運輸證”。
三、運輸化學、危險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貨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對包裝容器、工具和防護設備要認真檢查,嚴禁危險品漏、散和車輛帶病運行。
四、在運輸、停靠危險區域時,不準吸煙和使用明火。
五、駕駛員要根據承載危險品的特性和車輛各部件安全技術狀況,停車自檢自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排除。自身無法排除的,要立即向本單位求助,禁止車輛帶故障行駛,禁止所承載貨物帶隱患行駛。
六、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應符合《鋼制壓力容器》(GB150)、《汽車運輸液體危險貨物常壓容器(罐體)通用技術條件》(GB18564)等標準規定的技術條件。放油開關必須安裝在罐體底部。罐式專用車輛應當在罐體檢驗合格的有效期內承運危險貨物。
七、凡危險品的盛裝容器,發現有滲漏、破損等現象,在為經改裝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現象,應立即采取自救,向領導、廠方、當地消防部門報告,盡快妥善處理解決。
八、易燃危險品在炎熱的季節應在上午10時前,下午3時后運輸。
九、嚴禁將有抵觸性能的危險物品混裝在一起運輸,各種機動車進入危險品庫區、場地時,應在消聲器上裝卸阻火器后,方能進入。
十、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停在人員稠密、集鎮、交通要道、居住區等地主,不準將載有危險品的車輛停放在本公司停車場內。如確因裝卸不及、停車或過夜修理等,應向領導或負責值班人員報告,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十一、危險物品運輸的車輛,應及時進行清洗、消毒處理,在清洗、消毒時,應注意危險物品的性質,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識,防止污染、交叉反應或引起中毒等事故。
十二、凡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應嚴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門指定的路線行駛。
十三、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應配備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藥品,黃色三角旗或危險品運輸車輛標志等。
十四、危險品運輸駕駛員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規程之外,還需遵守汽車駕駛員的安全操作規程。
駕駛員管理制度【篇5】
制定人:
監督單位:
____市____攪拌站建材有限公司,自承包貴司攪拌車以來,為配合貴司混凝土運輸業務需要,加強駕駛員管理。
一.目的:
為加強制度化管理,提高駕駛員紀律意識,確保車輛和攪拌站有秩序的經營,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攪拌車駕駛員。
三.駕駛員的基本職責
全體駕駛員必須模范遵守本雇傭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持統一規定的工作制度,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按質按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工作時間內不得做私活、辦私事、中途溜號、脫崗竄崗或未經批準從事其他社會活動。
四.工作時間
由于攪拌車駕駛員工作的特殊性。交接班時間為每天早上8點,工作一天休息一天。
五.考勤方法
公司實行考勤機識別與人工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請按照點名機規定的時效內進行上下班簽到,因個人疏忽造成的考勤時間不準確有個人承擔。考勤工作委托____攪拌站辦公室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駕駛員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打卡:駕駛員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忘記打卡的駕駛員,需要其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把駕駛員漏掉打卡的時間如實填寫“補勤條”上報人事部給予補簽,截止次日9點前仍未上報人事部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每月每駕駛員補勤記錄不得超過3次,超過3次將不予補簽,全年不超過10次。各車間主任及部門經理嚴格把關發現不如實上報補簽時間的給予罰款50元/人/次。
六.獎罰違紀界定
駕駛員違紀分為:超勤、公出、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哺育假、喪假、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十三種
1.超勤:駕駛員月出勤天數超過28天(不含28天)以上者,每天獎勵20元。
2.公出:
①公假不記罰款、計算工資。填寫需請假條注明事由,因工作需要臨時公出不能返回打卡的次日9:00前填寫“補勤條”外出事由及外出時間,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簽字后送交人事部給予補簽。
②駕駛員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出差申請表》交人事部備查,待出差返回及時填寫“補假條”經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后送交人事部補簽,同時《出差申請表》人事部審核簽字交出差人員連同《差旅費報銷單》一同送交財務審核報銷。
3.事假:駕駛員在確保最低出勤天數26天的情況下,不罰款、不計算工資。可根據駕駛員需要及生產協調填寫‘請假條’,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簽字交人事部備案。事假超過2天需由生產總監或副經理簽字交人事部備案。事假總出勤天數不足26天罰款20元/天,事假總出勤不足20天罰款50元/天,事假總出勤不足15天罰款100元/天,事假不足10天罰款200元/天(不足天數罰款按照出勤最低26天開始計算),不足十天將給予開除,再次上崗工齡將從上崗之日計算,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
4.病假:駕駛員在出勤總天數28天以上的情況下,病假給予補助10元/天(需提供病歷或處方)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上報人事部審核給予補助。駕駛員在出勤總天數26天以上的情況下,不罰款、不計算工資。病假3天以內有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批,病假3天以上上報生產總監和副經理簽字上報人事部備案。
5.婚假:駕駛員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開辦酒席,需提前10天填寫婚假“請假條”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簽字上報人事部備案,將給予7天假期,提前上班將給予20元/天獎勵,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出具證明經人事部審核上報財務,未能提前10天請假將不予獎勵。
6.產假、哺育假:駕駛員提前1個月上報產假“請假條”須填寫產后是否繼續在本公司工作,經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復交人事部備案將給予18個月假期,18個月內公司將繼續保留駕駛員的工齡,并在產假后上班的第二個月給予400元獎勵,如超過18個月假期公司將不再保留駕駛員工齡,視為離職,在職期間只允許一次產假,超過一次將視為離職。
7.喪假:指駕駛員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準假天數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需填寫請假條經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交人事部備案。
8.遲到:按各季節及特殊駕駛員工作時間5分鐘內不計遲到。60分鐘內算遲到罰款10元/次,如不如實打卡再罰款10元/次。
9.早退:按各季節及特殊駕駛員工作時間5分鐘內不計早退。60分鐘內算早退罰款10元/次,如不如實打卡再罰款10元/次。
10.曠工:按各季節工作時間遲到或早退超過60分鐘按曠工處理罰款20元/次,如不如實打卡再罰款10元/次。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
①有事不請假,不補假
②無故曠工
③捎假、口頭請假
④未準不來
⑤未按規定程序辦理手續都視為曠工,月出勤滿26天以上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不來視為曠工,曠工罰款20元/天。連續曠工3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另罰款100元,全年累計曠工7天,公司將給予開除。
11.脫崗:工作時間內,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處理私事罰款10元/次。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如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崗,違者罰款10元/次,如因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賠償全部損失,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此條罰款與遲到、早退、曠工可并罰)。
12.睡崗:指在工作時間內睡覺的罰款20元/次。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注:公司統一放假不計獎罰,不計出勤天數。公司統一放假外允許駕駛員2天事假,如月出勤不足26天不計罰款,駕駛員請假天數超過公司放假+2天事假且總出勤不足26天情況下則按曠工處理。
七.缺勤績效工資扣發規定
1.月出勤滿26天績效工資足額發放。
2.月出勤不足24天扣發月績效工資20%,扣發年績效工資。
3.月出勤不足22天扣發月績效工資30%,扣發年績效工資。
4.月出勤不足20天扣發月績效工資40%,扣發年績效工資。
5.以此類推,月出勤不足15天扣發月績效工資100%,扣發年績效工資。
6.公司統一放假天數+2天事假,績效工資足額發放。
7.缺勤天數大于公司統一放假天數+2天事假按照如上出勤天數扣發。
八.綜述
1.以上各條如發現作弊、包庇、給予每人罰款500元/次,并通報批評。
2.華飛公司所有駕駛員都有責任和義務監督執行本制度,同意并遵守本制度個各項條款,本制度如有未盡事由需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宣讀修改條款或新增條款,人事部備案后方可按新制度執行,未召開全體職工大會修訂前仍按此制度執行。
3.本制度自20_年_月_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