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
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戒律、規章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篇1
第一條 為了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第三條 國家提倡業主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選擇物業服務企業。
第四條 國家鼓勵采用新技術、新方法,依靠科技進步提高物業管理和服務水平。
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業主及業主大會
第六條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并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八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
業主大會應當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
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考慮物業的共用設施設備、建筑物規模、社區建設等因素。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條 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成立業主大會,并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但是,只有一個業主的,或者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的,由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 責。
第十一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五)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業主大會會議可以采用集體討論的形式,也可以采用書面征求意見的形式;但是,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
業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
業主大會決定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五)項和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第十三條 業主大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業主大會定期會議應當按照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召開。經20%以上的業主提議,業主委員會應當組織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 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業主。
住宅小區的業主大會會議,應當同時告知相關的居民委員會。
業主委員會應當做好業主大會會議記錄。
第十五條 業主委員會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事項,履行下列職責:
(一)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二)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三)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四)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
(五)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十六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自選舉產生之日起30日內,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備案。
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由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組織能力的業主擔任。
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在業主委員會成員中推選產生。
第十七條 管理規約應當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管理規約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管理規約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
第十八條 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應當就業主大會的議事方式、表決程序、業主委員會的組成和成員任期等事項作出約定。
第十九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依法履行職責,不得作出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決定,不得從事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活動。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違反法律、法規的,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決定,并通告全體業主。
第二十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配合公安機關,與居民委員會相互協作,共同做好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社會治安等相關工作。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積極配合相關居民委員會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職責,支持居民委員會開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導和監督。
住宅小區的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應當告知相關的居民委員會,并認真聽取居民委員會的建議。
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篇2
一、中央智能調度中心管理制度
智能中心是掌握住宅區安全動態,指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部位,是管理處工作指揮的中心,其管理十分重要,特訂如下制度:
1、智能控制中心是住宅區最核心部位,閑人不得內進。
2、智能控制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管理人實行2人3班制,且有足夠的機動人員待職。值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
3、保持室內衛生清潔,設備無塵,保養完好無損。
4、控制中心值班管理人員應詳細填寫值班時的原始記錄、存檔備查。
5、隨時檢查各類信號是否正常,并作記錄。如有報警派員以最快速度核查報警真偽情況,并隨時與智能控制中心聯系,以便隨時調度,合理處理。
6、控制中心各操作手柄放在自動位置,每周作一次手動、自動實際操作檢查,以確認設備是否處于完好狀態。
7、遇真實報警時控制室人員應立即通知主任、各負責人員、機構到場處理,并時刻監視住宅區內的各部位呼叫,組織協調方面的配合。
8、如警情較大,應立即與“120、119”等聯網機構通報情況,求援,事后總結事件經驗教訓。
9、定期對每種信號、報警做累計、分析,總結工作不足,改善系統工作態勢,合理安排管理人員工作崗位,加強管理工作。
二、智能停車場管理制度
1、楓白露停車場停車位均在多層、架空層、高層地下車庫,業主、住戶車輛依就近原則停放。
2、丹楓白露停車場使用智能系統控制車輛出入口,入口使用住戶IC卡和臨時卡,出口由安全管理員依卡中記錄,核對后合理收費。
3、車輛安全管理員必須熟悉車場智能系統的性能、使用方法。
4、車輛安全管理員必須認真執行停車場管理規定,禮貌待人,熱情服務,保證車輛安全,維護車場良好的停車秩序。
5、車輛進場后,必須按指定位置停車,排列整齊,不得阻塞通道,車管員認真核查車型、車牌號,避免出現差錯。
6、了解和掌握車主的車型、車牌號、姓名、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居住樓層、房號等等,以便于識別。
7、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進場存放,以免發生意外。如有車輛違反此規定進場時,應立即令其開出車場,并立即報告管理處或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8、車輛安全管理員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立即報告智能控制中心,并注意其事態發展,交接班時叮囑接班人注意,并記錄在交接登記薄上,同時將其它需注意的事項記錄在登記薄上以備查。
9、車輛安全管理員必須認真執行收卡制度、收費制度、堅持原則,不得,如:不開票停車,亂收費或不收費等等。
三、配電房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制度
1、配電房重地要特別注意安全,未經同意一律不得進入。配電房要保持清潔衛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品及其他雜物以保持通道暢通無阻。
2、絕緣工具要保持完好,絕緣等級要符合安全要求。儀表、操作手柄、指示燈、按鈕等要保持完好可靠。接地電阻要符合安全規范,滅火器材要配備到位。
3、特種作業人員要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其證件必須在審驗有效期內并與操作內容相符方可上崗。同時,持證人必須自覺參加年審工作。
4、特種作業人員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停、送電要執行工作制度,柜背操作、帶電操作、登高必須有保護人在常嚴禁違章操作,確保安全。
5、需要機組運行時,機房負責人一定要到達現場,與保護人一起檢查線路無誤后方能投入運行。機組必須處在良好的預備狀態,一旦需要即能投入工作。
6、各配電房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均要執行以上制度,違反者將視為違反勞動紀律,并負責由此引起的直接責任。執行中如有異常,必須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以便修正。
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篇3
一、物業管理的范圍
凡在本院居住的住戶(含租借住戶)都納入本管理范圍。
二、成立機構
為促進物業管理規范運行,設立___局物業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主任1名(兼),工作人員3名,義務監督員5名。辦公室主任由局指派;工作人員設保潔員1,保衛人員1名,水電維修工1名,其人員由本人申請,經考察試用合格后聘用;義務監督員每棟樓1名,由本棟樓居民推選產生。
物業管理辦公室隸屬局領導下的公益事業機構,在業務上受市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指導,實行自我管理,自負盈虧,搞好服務。局不另行撥給專項經費。
三、物業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對工作人員的選聘、管理、考核和獎罰。
2、制定并監督執行《住戶守則》的落實及違規處罰。
3、根據市物價部門的規定,確定物業管理費的收取標準。
4、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按標準發放工作人員工資。
5、按要求管理好財務收支帳目。
四、相關工作人員職責
1、保潔員工作職責
負責院內_—_棟樓房每單元樓梯走道、樓梯間的打掃清理,以及每棟樓房周圍的清掃,每日早上、下午各打掃一次。對住戶違反《住戶守則》情況及時糾正和處理,處理不了時,報物業管理辦公室。
2、保衛人員工作職責
嚴格把好大門人員進出關,維護院內安全穩定。做好陌生人員的登記、查詢和可疑人員的盤查,對院內進行經常性巡查,發現情況,及時反映和報警。
3、水電維修人員工作職責
負責機關院內水電故障的檢查維修,發現故障,做到隨叫隨到,負責院內電線的布設調整和水管的架設,保障用電用水安全。按月查抄、登記住戶水電表使用情況。
4、義務監督員工作職責
負責監督保潔、保衛等人員按工作職責做好工作,發現機關院內環境衛生、安全隱患等及水電管線損毀等情況及時向物業管理辦公室報告并監督處理。
五、福利待遇及有關要求
1、福利待遇
物業管理辦公室主任及義務監督人員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保潔員、保衛人員和水電維修人員實行合同聘用制,確立月基本工資,并按工作情況好壞給予相應獎罰,不享受其他勞保福利待遇。
2、有關要求
物業管理辦公室人員應按照各自分工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將各項管理工作執行到位。各工作人員應安全謹慎工作,在工作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其他突事件概由本人負責,本局及物業管理辦公室不承擔任何責任。
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篇4
一 目的
1、規范物業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確保二次供水水質符合衛生檢驗標準,制定物業二次供水管理制度。
二 范圍
2、適用于公司所管物業水池(箱)的二次供水管理工作。
三 職責
3、工程部負責人負責檢查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4、空調給排水班負責二次供水管理。
四 內容
5、二次供水管理要求:
(1)各水箱應結構完好、無滲漏,檢修孔應加蓋上鎖,水池(箱)周圍及頂蓋應清潔干凈;
(2)水箱每隔6個月清洗、消毒一次,每次清洗前空調班負責查驗清洗人員資格證書原件并留存復印件;
(3)清洗消毒水箱時應提前2天通知客戶相關單位;
(4)空調給排水班值班人員每班巡檢水箱水位并記錄。
6、水池(箱)清潔消毒安全注意事項:
(1)在水池(箱)內作業時,光源需采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最好用手電筒或應急燈;
(2)抽污水的潛水泵應裝漏電保護開關,漏電開關應提前試驗并確認動作可靠;
(3)水箱清洗作業時,應向箱內提供氧氣或通風,如若在水箱內作業時感到頭暈、氣喘,應立即離開水箱到外面呼吸新鮮空氣;
(4)上下水箱時,綁好安全繩、安全帶,應把緊扶手,踩穩不銹鋼梯,嚴防跌落。
7、水池(箱)清洗程序:
(1)施工預備工作:
- 根據生活水池(水箱)容積以及用水、排水情況,選定的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服務單位,預備好消毒藥劑及抽水用的潛水泵、高壓清洗機及有關工具,并落實好持有健康檢查合格證和培訓證的清洗人員名單。
- 按實際情況與將要清洗水池的確切日期,提前一天通知清洗單位,視水池(水箱)容量預先將市政府補水關閉,爭取在清洗前盡量將余水用去,以減少水流浪費,并通知有影響的用戶做短時間儲水準備工作。
- 水池(箱)清洗前,電工配合接電,水工2~3名具體協助清洗單位準備工作就緒,清洗單位接上安全照明燈,檢查水池(箱)通風情況并采取相應通風措施,然后打開排污閥門排水。地下水池需用潛水泵進行排水,并清除池底污泥雜物,必要時用污水泵將污物抽出,池壁池底用消毒藥水消毒,清洗人員所用的手套及所有勞動工具用殺菌劑噴霧消毒。清洗人員進入地下水池前,必須向水池內鼓風半小時,降低水池空氣中二氧化碳等氣體的濃度,做好各項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同時填寫“清洗生活水箱工作安全檢查表”。
(2)沖洗:
- 放掉水池(箱)內的水后,將水池(箱)中的泥沙、青苔等雜物除去,用自來水反復沖洗,放掉或用潛水泵抽出水池(箱)內的臟水。
- 配制一定濃度的消毒劑溶液,用高壓水槍對水池(箱)內各面反復沖洗,對一些較臟的表面用硬刷刷洗,直至將各表面清洗干凈。
- 放掉或用潛水泵抽出水箱內的臟水。
(3)清洗:開啟進水閥,用自來水將水池(箱)內反復沖洗一至二次。
(4)消毒:
- 關閉出水閥,關閉進水閥,投入一定量的消毒劑溶液(低濃度)。
- 開啟進水閥,將水池(箱)注滿水,關閉進水閥,攪拌后浸泡消毒30~60分鐘。
- 放掉或用潛水泵抽出水箱內的臟水,開啟進水閥,水箱投入使用。
(5)封閉水池(箱)出水口,防止雜物掉入或發生其它意外。
(6)化驗:清洗消毒完成后,及時通知深圳市水務局水質檢驗中心進行取樣,水箱進水合格而出水不合格的,由清洗單位重復上述操作,直至水樣合格。進水樣不合格的,由市水質檢驗中心上報市(區)水務局,由市(區)水務局責成供水企業采取相應整改措施。進、出水樣均合格的,由市水質檢驗中心出具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水質合格證明書。
8、建立清洗、消毒檔案,對每次清洗、調度情況進行記錄,填寫“生活水箱清洗保養記錄表”,記錄內容包括:開始清洗時間、完畢時間、藥劑用量、清洗消毒人員名單及物業公司驗收人員簽名等內容。
9、清洗單位完成作業后,應提交相關工作記錄,該記錄及清洗人員資格證書復印件作為“生活水箱清洗保養記錄表”附件一同保管。
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篇5
為加強管理、嚴明紀律、發揮效益、創一流服務質量,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 出勤:一月內遲到或早退兩次扣一天工資。
二. 請假:必須要請假條,寫明事由,由部門負責人批準,辦公室核實。一天以上由主任批準,三天以上要經理批準,擅自離開者,按自動辭工處理,扣發15天工資。
(1) 請事假扣發當天工資。
(2) 請病假,必須要有醫生證明,三天以內工資照發,三天以上扣除請假期間工資。
(3) 曠工者除扣當天工資外,年終獎扣發一天工資。
(4) 請假一天以上請假者必須提前申請。
(5) 上班時間內,必須堅守崗位,如檢查不在崗位范圍內,則按未上班處理,扣半天工資。
三. 堅守工作崗位,必須按質、按量達到管理處要求,完成各自職責,不能勝任工作,住戶反映較大意見者,管理處有權做出調離原崗位或辭退處理。
四. 如損壞管理處及住戶財產,視損壞程度照價賠償并扣發工資。
五. 管理處的工具、機器、設備未經管理處或辦公室同意,不準外借。
六. 上班時間不得看報、閑聊,不得用通迅設備聊天;業余時間應努力學習業務知識及相關知識。
七. 不得在工作時間在本住宅區從事本職工作以外的有償勞務。
八. 嚴禁向業主、住戶索取財物、吃、拿等不良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