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管理規章制度
管理制度是組織、機構、單位管理的工具,對一定的管理機制、管理原則、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機構設置的規范。今天小編在這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建筑公司管理規章制度,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建筑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精選篇1)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99,科學的評價項目部施工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情況,預防傷亡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特制訂項目部安全檢查制度:
1.巡視檢查:由項目部安全員每天對施工現場的登高作業、三寶四口、臨邊防護、機械安全、施工用電進行經常性的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班組每日上班前15分鐘進行班前安全提示,對當天作業環境安全情況、注意事項、安全防護用品進行交待和檢查。
3.項目部每周一上午由項目經理帶隊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大檢查。
4.接受并配合工程處、公司以及上級主管單位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
5.做好檢查記錄,對查出的隱患,擬定“三定”整改措施,及時整改并作好相關記錄。對重大隱患,應立即停工整改,經復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建筑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精選篇2)
一、為增強企業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提高安全素質,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工程項目所有從事建筑施工的人員。
三、公司勞資教育部門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參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企業法人代表、項目負責人每年參加建設部或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學習時間不少于30學時。
2.安全專業管理人員每年參加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時間不少于40學時。
3.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參加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時間不少于20學時。
4.工人的安全知識、安全技能訓練學習時間每人不少于20學時。
5.上述人員的學習成績記錄在安全教育培訓卡上,成績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新工人入場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級、工程項目二級、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1.公司一級的安全培訓教育主要內容為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企業規章制度。
2.工程項目進行第二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主要內容:工地制度、現場環境、工程特點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學習時間不少于15學時。
3.班組進行第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主要內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事故教訓、本班制度等,學習時間不少于20學時。
4.以上教育培訓考核成績作為錄用先決條件。
六、變換工種的職工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擬到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作業環境、勞動紀律、技能訓練,經考試合格者方可變換。
七、特種工程(電工、焊工、架子工、機操工、起重工、打樁和機動車司機、塔吊司機及指揮、人貨兩用電梯和起重司機,司爐工、爆破工及其他從事特殊作業的工人)取得特種作業證的,仍然要參加安全教育培訓,每年一次,時間不少于15學時。
八、根據本制度,每年由勞資(教育)部門列出培訓計劃,進行培訓教材和師資準備,并監督實施。
九、凡是經教育培訓的人員考試不合格者應參加第二次學習(學習時間誤工費和學費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
建筑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精選篇3)
一、文物庫房為館內的安全重地,全館人員須加大文物安全意識。庫房內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及其他有礙文物安全的物品。
二、庫房鑰匙分別交由兩名保管人員,并妥善保管,庫房鑰匙不得隨意轉交他人。
三、庫房工作人員進入庫房須有兩人以上;非庫房工作人員未經主管指導同意,不得擅自入內,經許可者,須由庫房工作人員陪同。
四、進出庫房人員一律不許帶包,嚴禁在庫房內吸煙。
五、創立庫房出入登記制度,非本館人員入庫須在保衛科認真填寫《入庫人員登記表》,并由館指導或保管部負責人簽字。
六、庫房人員須遵守文物安全操作規程,做到嚴肅認真,細致周到。
七、庫房工作人員須遵守文物安全出庫手續,未經主管指導同意,不得擅自提取文物。
八、創立《庫房工作日記》,由專人記錄進出人員、時間、工作內容等情況,同時妥善保管好帳冊檔案,嚴守庫房機密。
九、創立按時的安全檢查制度,由保衛科迎賓保管部對庫房安全按時檢查,如防火、防盜等,如發現情況,須保護好現場,立即向館指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十、保護庫房的整齊清潔,注意防潮、防塵、防蟲、防光等。工作人員離開庫房應做柜門上鎖,門窗關嚴,拉閘斷電。
建筑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精選篇4)
1.每個班組每天上班前15分鐘,由班長認真組織全班人員進行安全活動,總結前一天安全施工情況,結合當天任務,進行分部分項的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和記錄。
2.對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或特殊部位的施工,應組織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有關資料的學習。
3.對班前使用的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安全防護用品、設施、周圍環境等要認真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完好,才能使用和進行作業。
4.班組長每月5日前要將上個月安全活動記錄交給安全員,安全員檢查登記并提出改進意見之后交資料員保管。
建筑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精選篇5)
1、項目經理、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安全員、預算員、材料員必須持證上崗。證職相符,證件由公司綜合部統一保存,并登記入冊。
2、崗位證件的借用要經負責人批準,由借用人填寫《崗位證件借用登記表》,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證件歸還綜合部。
3、職工離職取證時要經總經理審批后,并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完相關手續方可取證。
4、及時組織相關崗位證件年檢工作,保證證件的持續有效性。
5、禁止借證人將借出的證件用于他途,違者罰款200元/次。
6、工程開工后項目部收集現場所有特殊工種的證件,證件原件存放項目部,證件復印件及特殊工種名冊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7、施工現場勞務人員必須持有建設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
8、項目部將勞務人員名冊及證件復印件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9、對上報假證者,追究其責任。
建筑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精選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各項事務的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系,采用橫向聯系、縱向整合、豎向協作等經營方式,真正實現個人經濟提高創收,公司經濟基礎不斷發展壯大,并使公司的各項管理工作制度化、標準化,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公司全體股東及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規定和決定、紀律。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各項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財務管理、合同管理、物業管理、勞資管理、工程項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檔案管理、印鑒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第四條、檔案管理:
1、歸檔范圍:公司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規范、標準圖集、財務審計、勞動工資、人事檔案、會議紀錄、決議;聘任書、協議合同、項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2、檔案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3、檔案的借閱;總經理、副總經理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管理人員辦理手續,直接提檔。公司其他人員借閱檔案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4、借閱的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用要摘錄或復制的,密極檔案必須經總經理批準,一般檔案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方可摘錄復制。
5、公司所聘員工的相關技術職稱及各類證書,屬公司無形資產,由公司統一管理,未經同意,任何個人或公司負責保管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經濟組織和團體使用,對已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離聘人員,向公司索要證書的,必須經總經理批準,由本人賠付公司為此證件支出的培訓費、工資等相關費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間領用的用具用品等,若當事人在工作期間曾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其進行經濟賠償,對拒不進行賠償,而又情節惡劣的,公司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當事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五條、印鑒管理
1、公司印鑒由辦公室和業務、財務部門分別保管。
2、印鑒的使用一律經公司總經理許可,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允許后方可加蓋,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加蓋印鑒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第六條、文印管理
1、文印由辦公室統一負責。
2、確需到公司以外去打印的文件、資料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由具體打印人員將原件、廢件全部收回交辦公室集中處理,嚴防泄密,如違反此規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第七條、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庫房由材料設備股負責管理。
2、庫存、入庫材料設備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銹蝕,并應統一編號、分類、排放。
3、公司各股室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負責統一采購。
4、各股室應按實際需用量領取,不得私用、浪費。
5、各股室配備的電腦等高檔辦公用品的采購、更換必須經總經理批準,指定專人負責。
6、辦公電腦使用人員要保持用品干凈、整潔;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由責任人負責賠償,如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工作延誤或損失的由責任人負責。
第八條、公司資質及職能股室
1、公司所屬業務股、辦公室、資料室面向市場,均實行有償服務。
2、公司所屬機械設備、場地面向市場,均實行有償服務。
3、公司允許有信譽的單位或個人掛靠,但須收取1-3%的管理費用,所發生的稅金、人工工資、質量、安全保證金等相關費用均由掛靠人負擔。但介紹人或推薦人應對信譽戶進行詳細調查,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直接責任人負責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4、凡有要求陪標、標書制作、工程資料等服務的單位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并收取費用,費用額以市場價為基礎
第九條、報刊及郵發管理報刊征訂、文件郵發由辦公室負責統一征訂,但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第三章:財務管理
第十條、公司一切財務、會計活動均應符合《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具體會計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執行。
第十一條、本財務管理內容屬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各股室、2項目部、廠及各職能人員應嚴格遵守執行。
第十二條、公司資金管理的原則是:合理使用、降低風險、加速周轉、提高效益、減少壓占。
第十三條、為保證庫存現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屬各部門應按規定限額提取備用金,一般不超過-5000元,備用金的支取必須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辦理。備用金的支取必須注明用途、金額。
第十四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坐支或挪用營業收入款,否則公司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章程、制度的規定予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將由公司提起訴訟,依法索賠。
第十五條、各項目部、廠應經常和客戶保持聯系,按期進行帳款催收,由主管副經理和財務部門監督。
第十六條、財務部門對固定資產應進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為固定資產的增減提供準確依據。
第十七條、支票管理嚴禁簽發空白支票;持票人應妥善保管,如丟失將由個人承擔全部經濟責任。支票印鑒應由專人分別保管。
第十八條、信貸管理由財務部門統一負責。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稅法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稅金及員工“兩金”、職工醫療保險等。
第二十條、參加工程的決算會議。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二十一條、為加強公司內部合同意識,強化法制觀念要求股東及員工極積學心《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標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
第二十二條、業務部門應根據合同履行的實際情況及時進行分析、記錄、總結。為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據。
第二十三條、業務部門對合同的文本應逐字逐句進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絕漏洞;杜絕含有模糊不清、模棱兩可的條款詞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施工合同由業務部門(預算股)統一負責保管。
第二十五條、公司內部項目承包合同由辦公室負責保管。
第二十六條、物業管理部門簽訂的合同,由物業部門負責保管,但應轉辦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檔。
第二十七條、材料設備部門簽訂的采購合同由材料設備部門負責保管,并轉財務股一份作為記帳憑證。
第二十八條、預制廠簽訂的供銷合同由預制廠設專人負責保管,并轉財務股一份以備查存。
第五章物業管理
第二十九條、本物業管理是指公司所屬財產、房屋、樓院及配套設施、設備、場地管理。物業管理部門要及時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
第三十條、物業管理部要與業主依法簽訂物業管理合同,必須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服務內容,合同要求詳盡、實用。
第三十一條、物業管理部門應就本公司的物業管理范圍內財產、設施設備等建立臺帳,做到有序管理。
第三十二條、物業管理應設立專門銀行帳戶、帳表、合同,獨立核算帳目,分別設立會計、出納做到錢帳分離,嚴禁一人統收統管。
第三十三條、物業管理部門應對物業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及時進行了解、掌握,按月、季度向主管副總經理匯報。
第三十四條、及時掌握匯總業主、市場反饋信息,為物業管理工作的完善和提高,提供詳實可行的原始資料。第六章勞務和工資管理(一)員工的聘用
第三十五條、公司及各項目部、預制廠用員工應本著精簡的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第三十六條、公司所聘管理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政策,做到依法辦事。
第三十七條、公司所聘人員必須遵守本公司章程、改制方案和公司制定的管理辦法。
第三十八條、公司聘用人員嚴禁私自對外提供專業服務。
第三十九條、公司所聘人員不得使用公司財產、用具、圖片、圖書、資料、檔案等領人情。
第四十條、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定聘用合同。
建筑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精選篇7)
一、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對所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具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規章制足。
二、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組織交底與實施。
四、實行單位工程經濟承包責任制,承包責任要有安全指標(輕、重傷指標)要求和獎罰措施。
五、負責組織對本施工區內的主要監建設施、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及其它重要設施的安全技術檢查、鑒定與驗收工作。
六、負責組織對本轄區內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新工人入廠前的第-級培訓工作,經常組織開展安全活動,并有記錄資料入檔。
七、負責組織每周一次安全檢查,針對現場存在的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限期定人整改。
八、組織實施文明生產和安全達標,發生事故后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困,實施改進措施。
九、嚴格按規定提留(取)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并主要用于保證和提高勞動安全生產,總結與推廣安全生產經驗。
建筑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精選篇8)
1、擬定公司財務管理辦法、工程款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
2、主管審批財務收支工作。重大的財務收支,須經財務經理和總經理批準。
3、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4、督促本單位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5、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6、負責對本單位財會機構的設置和會計人員的配備、會計專業職務的設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組織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支持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7、協助公司經理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業務發展以及基本建設投資等問題作出決策。
8、參與工資獎金等方案的制定;參與重大經濟合同和經濟協議的研究、審查。
9、制止或者糾正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經濟上造成損失、浪費的行為。
10、簽署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成本和費用計劃、信貸計劃、財務專題報告、會計決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