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分享
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關于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分享,希望會對大家的工作與學習有所幫助.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分享(篇1)
(一)總經理職業衛生安全職責制
1、用人單位的廠長(經理)是本單位的職業衛生防治 工作的第一職責人,對保證本單位職工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 安全與健康負全面職責.
2、生產經營活動中要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 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國家和本 、 地區有關職業衛生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標準.
3、 建立健全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 配備專 (兼) 職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人員,提高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人員的素 質.
4、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職業衛生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 審核批準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和長遠 規劃, 以及重大安全技術措施項目, 有計劃的改善勞動環境, 做到安全生產經營,禮貌生產經營.
5、保證本單位職業衛生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6、把職業衛生安全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每月召開 一次職業衛生安全工作會議,聽取各部門和職業衛生管理部 門的工作匯報,研究解決職業衛生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
7、經常深入了解、督促、檢查本單位的職業衛生安全 工作,掌握職業衛生安全管理工作情景,組織開展廠級職業 衛生安全檢查,對重大隱患組織落實整改措施.并布臵和檢 查規章制度貫徹執行情景,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8、對于新建、改建、擴建、遷建和革新、改造等工程 項目,確保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 工、同時投產使用,并報衛生局審批.
9、負責制定本單位的職業衛生應急救援預案,并每年 至少演練一次.
10、保障職工的職業衛生勞動條件和企業的職業衛生安 全狀況,保障女工的合法權益,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從事接觸 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11、開展廠級職業衛生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12、及時、如實上報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組織對急性 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應急救援、調查分析及處理工作.
(二)副經理職業衛生安全職責制
1、協助廠長(經理)領導本單位的職業衛生安全工作, 對分管的職業衛生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職責.
2、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國家和本地區有關職業衛生安 全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標準.
3、負責組織制定職業衛生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和長遠規劃、以及重 大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有計劃的改善勞動環境,做到安全生 產經營,禮貌生產經營.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分享(篇2)
1、 資料與范圍
1.1.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體現“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職業病防治方針,保證企業建設項目的設計貼合衛生要求,控制生產過程產生的各類職業病危害因素,改善勞動條件以保障職工的身 體健康,促進生產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1.2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是指從業人員在從事職業活動中,由于接觸粉塵、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對身體健康所造成的各種損害.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按照《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確定.
1.3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1.4定義:
1.4.1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4.2職業危害作業人員:是指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化學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的勞動者.
2、職責
2.1公司主要領導全面負責職業病防治工作.
2.2工會組織依法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并參與公司制度修改.
2.3安全生產管理部
2.3.1 負責制定公司年度職業衛生目標和方策計劃.
2.3.2 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各事業部中心每年度進行的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與確認,對外協調聯系檢測,結果數據分析、評價存檔,杜絕公司三、四級職業危害.
2.3.3 負責指導各事業部中心正確識別職業病危害作業和特種作業人員,分別建立作業人員登記臺帳,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每年及特種作業人員每兩年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全健康檔案.
2.3.4 負責組織安排疑似職業病病人的觀察治療、診斷和處理.
2.3.5負責協調配合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現場調查取證及職業病診斷.負責上報公司年度職業健康年報表、職業病病人相關信息、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職業危害防護設施驗收批復文件至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2.3.6 配合工藝工程院實施公司新、改、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及竣工驗收前的職業病控制效果評價.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其職業病防護設施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產和使用.
2.3.7負責組織協調實施公司年度作業環境專項治理項目的立項、報批并監督完成.
2.3.8負責實施對各專業廠分管安全和兼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定期培訓; 配合指導對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崗前、崗中定期職業衛生專業知識培訓.
2.3.9負責審核發放平臺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的保健費.
2.3.10 負責對各事業部中心上報的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基礎數據進行審核、整理、匯編、匯總.
2.3.11 負責填報公司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表及報批工作,電子版本報合肥市安全監督管理局,上報材料整理歸檔.
2.4 事業部中心
2.4.1依據公司年度職業衛生目標方策進行分解,制定職業衛生年度工作計劃.
2.4.2負責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識別、登記并上報安全生產管理部備案,組織實施現場檢測,數據存檔.
2.4.3負責職業病危害作業場所公告欄的設置,公布相關職業衛生操作規程、管理制度,設置危險化學品使用場所的安全告示牌、MSDS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告知牌.
2.4.4 負責識別職業病危害和特種作業人員并上報安全生產管理部備案,組織實施定期的職業健康體檢,并建立個人健康檔案.
2.4.5負責組織實施從事職業病危害和特種作業的新員工上崗前、離崗人員健康體檢,結果分析并建檔,杜絕職業禁忌癥.
2.4.6負責承擔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醫學觀察期間所發生醫療費用,并按公傷審批程序上報.
2.4.7負責組織實施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的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和保養,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并做好記錄.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職業危害防護設施.
2.4.8負責實施對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保健費的審核、發放.(標準見附表)
2.4.9負責組織實施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定期職業衛生知識的培訓.
2.4.10負責對職業病患者或職業禁忌癥者的調崗.
2.4.11負責為從業人員供給貼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導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使用,不得發放錢物替代發放職業危害防護用品.
2.4.12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2.4.13 負責每年一次申報本單位的職業危害,提交《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表》和下列有關資料:
(一)生產經營單位的基本情景;
(二)產生職業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的情景;
(三)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和強度的情景;
(四)作業場所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人數及分布情景;
(五)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景;
(六)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從業人員的管理情景;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資料.
2.4.14 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采取電子方式,報安全生產管理部.
2.4.15 下列事項發生了重大變化,負責向安全生產管理部申報變更:
(一)進行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或者技術引進的,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20日內進行申報;
(二)因技術、工藝或者材料發生變化導致原申報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相關資料發生重大變化的,在技術、工藝或者材料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2.5 技術中心工藝工程院
2.5.1 負責組織實施公司新、改、擴建建設項目中職業衛生的設計、施工和評價驗收,投產使用須貼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和《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要求并經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評價驗收.
2.5.2 負責根據公司年度作業環境專項治理計劃承擔職責項目方案設計評審及實施移交.
2.6人力資源部
2.6.1 督促各事業部中心職業病危害及特種作業人員體檢后,崗位禁忌癥、職業病患者的崗位調離工作.
2.6.2負責組織安排公司平臺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新員工崗前體檢工作,杜絕發生職業禁忌癥者上崗.
2.6.3負責與從業人員訂立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后果、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繳納保險費.
3、工作程序
3.1職業病危害及特種作業人員體檢管理
3.1.1各事業部中心統計人員名單并上報安全生產管理部.
3.1.2安全生產管理部與合肥疾病控制中心、醫院聯系,確定體檢項目和日期,組織實施,體檢結果分析建檔.
3.1.3 安全生產管理部輸出體檢結果處理報告,人力資源部及各事業部中心對職業病患者或職業禁忌癥者出示調崗證,安排調離原崗位.
3.1.4安全生產管理部安排職業病患者或觀察對象進行醫治或療養并上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3.1.5人力資源部及各事業部安排將要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新員工進行崗前體檢,醫院實施體檢,體檢結果報告安全生產管理部及各事業部,并分析剔除職業禁忌癥,信息反饋人力資源部并組織安排新員工上崗. 3.1.6各事業部中心安排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在退休、離崗或變換工種時到醫院進行體檢,體檢結果報告各事業部備案并建檔. 3.2 職業病危害作業場所的監測、治理管理
3.2.1 各事業部中心填報職業病危害作業登記表并制作平面布置圖上報安全生產管理部.
3.2.2安全生產管理部與合肥疾病控制中心聯系,確定檢測項目和時光,組織實施,檢測結果存檔.
3.2.3各事業部中心分析檢測結果,對不貼合國家《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要求的職業病危害作業場所,提出綜合治理計劃并立項報公司領導審批,技術中心工藝工程院和事業部組織制定治理方案并落實,安全生產管理部監督實施并驗收.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分享(篇3)
一、各部門、各車間在廠長、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及有關檔案,并妥善保存.
二、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規定.
三、依法履行向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并以標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范意識.
四、依法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等程序.
五、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采取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進取改善勞動條件.向勞動者供給貼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部門、各車間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景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小組處理,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七、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時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
八、依法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九、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想勞動者公布.
十一、建立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分隊,落實職責,以利急需,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