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委員會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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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委員會崗位職責精選篇1
1、財務管理采取綜合概算制、科室包干制和節約激勵制相結合的機制。財務室對全年經費安排要作好綜合預算,預算方案報部務會研究決定。
2、以州財政對本部的預算總額對項目經費、包干經費和公共經費進行綜合預算,經費開支優先保工作運轉,年度節余和超支都結轉下年。和財政共管的專項經費由相關科室報審后實施。
3、各科室包干經費以職能與職數為依據計算,主要用于辦公、出差、會議、調研、接待、培訓、用車等開支。經費使用要優先保證調研、會議支范圍。財政預算外爭取或聯系贊助支持的項目經費,必須經會計核算中心進部里賬戶,為厲行節約,部里預留20%,其余經費由科室憑工作實際開支發票報帳。涉及科室收費的,須由部財務人員開具收款收據。爭取財政預算外資金必須先經分管財務副部長同意后才能蓋章。凡年初財政已預安排預算經費的工作項目,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報部務會研究審定列入項目開支范圍。
4、嚴守財務紀律。財務審批實行分管財務副部長一支筆審批,大額支出須報部長同意或部務會研究決定,其中,凡價值100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的購置、處置必須經部務會研究;各科室辦公用品的購置,須先報辦公室備案,經分管財務副部長同意后,由辦公室統一購買;經費列支需按預算科目和撥款項目進行,嚴禁挪作他用;每月向部長和分管財務的副部長報送一次財務收支情況;采取適當方式對各科室及相關人員包干經費使用情況進行點對點通報;因公出差必須先報告,再辦理出差借款手續,并嚴格按州財行文件規定及時報銷差旅費。
5、經費開支憑發票報銷。科室包干經費支出,科室負責人簽字后,報送分管財務副部長簽字報銷。專項經費需科室負責人報分管副部長簽批后,再經分管財務副部長簽字報銷。發票上必須有經辦人簽“經手”,分管副部長簽“屬實”,分管財務副部長簽“同意”后才能報銷,否則,財務室拒絕報銷。
6、本部各項收款,經手人必須在收到款項的次日,足額向財務室交帳,任何人不得坐支、拖欠、代付和提前支取。
7、經費開支堅持做到日清月結,凡差旅、活動、辦公、借款等經費開支,必須在公務結束后的一個月內完成報賬,逾期不再簽字報賬,特殊情況除外。
8、每三年組織機關婦女同志在“三八”節期間外出考察一次,每二年組織機關全體人員體檢一次。
業主委員會崗位職責精選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單位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根據《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貨幣資金》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范所稱貨幣資金是指單位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貨幣資金具有流動性大、變現能力強的特點,應重點加強貨幣資金業務執行的過程控制。
第三條、為了加強貨幣資金的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降低貨幣資金的使用成本,有效地控制企業財務風險。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各企業要制定適合本單位業務特點和管理要求的貨幣資金內部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第四條、企業負責人對本單位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以及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負責。
第二章、崗位分工及授權批準
第五條、各企業要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配備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忠于職守,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客觀公正的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不斷提高會計人員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崗位輪換。
第六條、確保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即:授權審批與執行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分離;執行與審核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分離;執行和記錄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分離:記錄與保管貨幣資金的崗位分離。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第七條、對貨幣資金業務要建立嚴格的授權批準制度,明確審批人對貨幣資金業務的授權批準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
第八條、審批人應當根據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經辦人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務。對于審批人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貨幣資金業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
第九條、為保證貨幣資金支付業務的正確無誤,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
(一)支付申請。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當提前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
(二)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權限和相應程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準。、
(三)支付復核。復核人應當對批準后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后,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
(四)辦理支付。出納人員應當根據復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第十條、對于重要貨幣資金支付業務,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并上報審批。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范貪污、侵占、挪用貨幣資金等行為。
第十一條、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或直接接觸貨幣資金。、
第三章、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二條、要加強現金庫存限額的管理,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第十三條、必須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現金的開支范圍。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應當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第十四條、現金收入應當及時存入銀行,不得坐支。現金出納員對庫存現金的安全負有直接責任。
第十五條、借出款項必須執行嚴格的授權批準程序,嚴禁擅自挪用、借出貨幣資金。嚴禁白條抵庫,公款私存。
第十六條、對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賬外設賬,嚴禁收款不入賬。
第十七條、嚴格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及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加強對銀行結算憑證的填制、傳遞及保管等環節的管理與控制。、
第十八條、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準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套取銀行和他人資金;不準違反規定開立和使用(出租出借)銀行賬戶。
第十九條、財務部門要設立銀行存款日記賬,逐日登記銀行存款業務。并指定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調節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第二十條、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四章、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要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第二十二條、加強對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二十三條、按照規定需要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經濟業務,必須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銀行出納人員不得擅自支付手續不完備的任何款項,對銀行憑單和其他結算單據要妥善保管和正確有序的傳遞,并按銀行結算的規定辦理各項存貸業務。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各企業要建立對貨幣資金業務的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監督檢查機構或人員的職責權限,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檢查。
第二十五條、貨幣資金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貨幣資金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貨幣資金業務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二)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貨幣資金支出的授權批準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
(三)支付款項印章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辦理付款業務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現象。
(四)票據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票據的購買、領用、保管手續是否健全,票據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第二十六條、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貨幣資金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應當及時采取措施,加以糾正和完善。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規范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規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業主委員會崗位職責精選篇3
第一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恪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會計準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指導思想,確保業委會財務透明,規范報銷行為,加強收入、支出管理,保障業主共有資金的安全。
本財務管理制度于年 5月8日融僑錦江C區第三屆業主委員會分會全體會議表決通過。
第二條 財務管理的組成人員
業委會財務設會計一名(暫由有會計證的本小區業主兼任),出納一名(暫由業委會秘書兼任),負責財務會計報表賬務處理。
第三條 財務賬目管理
財務管理人員要做好銀行存款收支明細賬以及收支單據的填制、審核、財務公開的工作,憑單收支,憑單報銷,賬戶收支必須通過銀行借貸方式體現。支出票據必須注明發生事項、時間,由經辦人、負責人簽字,做到手續齊全。所有財務收支賬目由會計或負責財務工作的業委會成員按月登記,裝訂成冊,經財務監督小組簽證后單獨保管。其他人員不得經手保管和干預財務賬目管理工作。賬目保管人、會計、出納更換的,須經業委會主任、副主任簽名認可監督下進行交接,由三方簽字確認。
第四條 財務審批流程與權限
所有支出按如下流程簽批:
先由經辦人填寫報銷事由并簽字、再交會計審核、審核通過后交主任審批,審批后由出納通過業委會銀行帳戶付款到經辦人銀行卡號,一切支出都必須有合法或合理憑證。
財務審批權限:
1、業委會日常開支(業委會日常的工具、辦公用品等開支)單筆金額1000元以內(含1000元)的由業委會主任審批;業委會日常開支單筆金額1000元以上的,或某個單項累計支出金額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須經業委會會議事前討論、半數以上的業委會委員簽字同意后審批;單項累計支出金額預計超出5000元的需事前公示7天。
2、非日常開支,如會議費、物業招標費、維權費、財務審計費、公共設施工程設備維修費等相關支出以及為維護全體業主利益或組織本小區文化娛樂活動而產生的必要開銷等專項支出,由業委會會議事前一事一議,按會議的決定審批,決定后應事前公示7天。
3、超過5000元日常開支計劃和專項支出決定的公示,在截止日期之前,如果有本小區超過三分之一戶數(183戶)的業主簽名反對,業委會不能審批這些支出。
4、支出報銷時,業委會會議事前討論由半數以上的業委會委員簽字同意的事項確定書(或會議紀要),作為憑證的一部分和票據一起粘貼裝訂。
第五條 財務收入與支出
業主委員會財務收入包括:
1、公共設施、場所的租賃費和出讓金;
2、墻體、樓頂、電梯等小區內公共場所廣告費,門面、地面等其他收費;
3、業主(代表)大會同意的其他合法收入。
業主委員會財務支出包括:
1、維持正常工作必須的工具、辦公用品及有關費用;
2、業主代表大會會議費用和業主委員會會議費用;
3、小區物業招標費用,包括宣傳廣告費、評估費、公告等費用;
4、小區維權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取證等費用;
5、小區公共設施,設備維護維修費用;
6、財務審計費用;
7、其他經業主代表大會同意的開支。
第六條 資金、銀行賬戶的管理
為確保資金安全,業委會賬戶采用印鑒(網上審核)、經辦(網銀U盾)由業委會主任、會計、出納分別負責,互相配合的管理模式。主任負責保管個人印鑒(網上審核),會計負責登帳保管憑證,出納負責具體經辦(網上付款申請)。業委會在銀行開設專門賬戶由專人負責銀行現金存取,使用網上銀行支付系統,所有支出款項原則上通過網上銀行進行。其他任何人員不得保管、私存業委會的資金,不得用于因私或挪作他用。
第七條 財務監督
1、業委會出納于每月1- 5日提供業委會經費收支憑證,由會計核對統計制作經費收支明細表。業委會必須每季度初在小區物業范圍內將上季度的經費收支賬目進行公示并接受業主的監督。
2、業主有權力對業主委員會帳目進行預約查詢。
3、業主委員會必須在業主(代表)大會匯報財務收支情況。
4、業委會和財務監督人員認為必要時,可聘請專業的會計審計公司對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并公示。
第八條 法律責任
凡違反上述規定的業委會委員,應提交業主大會終止其委員資格;涉及個人違法行為的,業委會將追究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懲處。
第九條 本財務管理制度由業主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財務管理制度自通過之日起試行。試行期半年。
業主委員會崗位職責精選篇4
一、 財務管理職責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2、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加強經營核算管理,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3、 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同時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4、 總經理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本公司的一切經濟活動負責。
領導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認真執行財會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審核重大財務事項,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5、 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二、 財務工作崗位及職責
1、財務經理:
1.1負責制定公司財務部的組織架構、制定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
1.2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1.3負責審核記賬憑證、管理總賬,按時編制報表。
1.4負責財務檔案的管理工作。
1.5督促、指導和支援本部門人員工作。
1.6組織公司固定資產、庫存材料、庫存現金等的盤點工作。
1.7完成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2、會計
2.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制作記賬憑證、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2協助財務經理編制財務報表,分析公司成本、費用和利潤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2.3核算企業成本,按照財務制度結轉銷售收入、成本,核算企業利潤。
2.4負責固定資產及公司其他資產的賬務管理,并定期協同有關部門清點資產。
2.5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2.6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出納
3.1管理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并按規定的范圍使用現金,依照銀行規定的結算種類、原則和方法,辦理轉賬結算業務。
3.2及時查核銀行存款余額,杜絕簽發空頭支票。
3.3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3.4負責日常財務檔案的收集、整理、裝訂、歸檔等工作。
3.5負責核對銀行未達賬項。
3.6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3.7及時準確編制資金日報、周報,月報。
3.8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三、財務工作管理要求
1、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3、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4、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公司有關部門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5、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編制并上報一次。
6、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7、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8、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納員保管。支票領用時需有符合簽批手續《支票領用單》,由出納員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
2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簽批手續的付款、報銷單據交出納員銷賬。
3財務人員對未按期銷賬的《支票領用單》,應及時催辦,催辦無效者,財務部有權自領用人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做補發工資處理。對于有正當理由而未能及時辦理銷賬手續的,經辦人應及時向財務部說明情況,情況屬實可延期銷賬。
五、現金管理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1、職工工資、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預支出差人員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
5、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除上述內容外,財務人員支付款項,應當以支票支付;確定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公司購買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及其他工作用品應采取轉賬結算方式。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現金借款單》,辦理相關簽批手續后,由出納付款。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科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賬相符。
六、會計檔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業主委員會崗位職責精選篇5
財務管理制度
1、資金審批制度
縣委辦公室有關財務上的一切收入和支出,包括不同渠道不同名義的各種經費,均由主任一支筆簽批。
正常辦公經費數額較少,由分管主任確定支付后,要按期報主任簽字,數額較大的支出由分管主任請示主任同意后方可支付。
職工子女入托費由分管財務副科長直接確定支付。
工作人員差旅費由主任簽字支付。
2、主管會計和現金會計之間的業務責任
主管會計負責管理總帳,分類明細帳,記帳憑證和各種報表。
現金會計負責記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帳,負責管好各種支票和現金。
兩個崗位要做到錢帳兩分開,錢物兩分開,票印兩分開。
3、醫療費報銷制度
享受公費醫療人員,必須到縣醫院就診,憑醫療費收據和處方箋到財務報帳。
4、車輛費用報銷制度
車輛維修及更換易耗材料,如數額較小,由分管主任確定支付并按時報主任簽字支付;數額較大,須由分管主任請示主任同意后支付。道橋費由隊長統計后由分管主任簽字并報主任簽字報銷,一次一結。
5、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辦公用品實行統一采購、保管、發放,實行定點采購,享受最低價,嚴把質量關。
具體實施由行政科長統計,報主管主任確定,并與分管財務副科長一同購買,現金會計保管。如數額較大,須由分管主任報主任同意后實施。
出、入庫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做到帳物相符;辦公用品不重復購置。
6、監督和審計制度
要認真執行各項財經紀律,及時糾正和制止各種違紀現象。要自覺接受審計部門和本單位領導的監督和審計,反映情況要實,提供資料要準。
對弄虛作假和嚴重失職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問題嚴重的要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業主委員會崗位職責精選篇6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限額__元),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月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財務人員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總經理,并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__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__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公司領導的檢查監督。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財會人員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并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
(1)進行業務收款之前,財務人員應根據將發生業務的數量,準備好收據、發票,收據、發票數量應略多于將發生業務數量;
(2)出納人員應對當日的經濟業務進行清理,全部登記日記賬;
(3)會計人員當天根據原始會計憑證編制會計記賬憑證;
(4)每日收款截止后,出納人員應保管好所收款項;
(5)項目收款結束后,核對賬、款無誤后,出納人員將所收款項存入公司賬戶;
(6)會計人員于每月月終登記會計賬簿。
2、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在當日進行帳務處理,并登記相應的帳簿。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附則
1、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室修訂、解釋,經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2、總經理辦公室及財務部對本制度共同擁有解釋權。
業主委員會崗位職責精選篇7
一、財務工作堅持厲行節約、精打細算、合理開支、保證運轉的管理原則,實行集體領導、分工負責的財務管理辦法。
二、嚴格執行辦公室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類賬務,及時準確地做好會計核算工作,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物相符。
三、經費開支實行“分級審批”辦法。
1、經費開支范圍:
(1)經常性開支,每月發生的日常開支。
(2)臨時性開支,包括辦公耗材、差旅費、公務接待費、會務費、固定電話費、辦公設備維修、辦公用房小維修、車輛燃油等。
(3)辦公設備購置及基建維修項目,包括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辦公家具等設備購置及大型基建維修項目。
(4)其他開支。
2、審批原則:5000元以下的',由辦公室主任審批;5000元以上的,報請主任辦公會研究同意后,由辦公室主任審批。
四、嚴格履行財務票據報銷程序,報銷單據必須由經辦人列清事由并簽字,經財務組審查后,報請辦公室主任審批。
接待費支出,按《文博會接待管理制度》相關規定,提供相應票據及資料,經財務組審查后,報請辦公室主任審批。
五、辦公室日常辦公用品實行統一購置配備,統一發放,統一審批。使用辦公用品一律先申報后辦理,并履行登記審批等手續。嚴格配備標準,盡量選擇能耗小、環保、質優、價廉的辦公設備,不購買高檔辦公用品。
六、規范報銷程序和標準,嚴格按照財政集中支付管理辦法,對超過現金結算起點(1000元)的開支,原則上以轉賬方式結算,不得使用現金結算;對接待費、差旅住宿、燃油等《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規定范圍內的公務支出,一律使用銀行卡刷卡結算。
七、及時報銷各項開支費用,接待費、差旅費等費用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報財務組審查,車輛燃料費用按月結算報銷。
八、辦公室財產實行統一造冊登記管理,按造冊登記的財產名稱、數量分別進行使用和管理。實行人員調入調出財產移交管理制度,如有財產缺失的,由有關責任人照價賠償,工作人員辦理調動等手續時,須先結清財務及財產移交手續,否則不予辦理其相關手續。辦公室財產不得借出,如須借出,需經主任批準,辦理借用手續后方能借出,損毀、遺失財產一律照價賠償。
九、財務組及財務會計要合理使用各項資金,嚴格審核報批程序,每月對財務運行狀況進行分析,并向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報送財務報表。
十、加強財會檔案資料管理,財會人員應按要求記賬,及時做好立卷歸檔,并妥善保管。
十一、按照“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分工,出現問題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會章程及其職責
業主委員會章程
第一章 宗 旨
第一條 本委員會宗旨是:以規范化操作和科學、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協助物業管理服務中心開展物業管理工作,代表業主整體利益,維護業主公共權益,協調學校、物業管理服務中心和業主三者的關系,逐步對華南師范大學教工住宅區實行規范化、專業化、市場化的物業管理,共同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條 本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其委員應當由業主擔任。本會是業主大會的常設機構,對業主大會負責。本會接受省市住宅主管部門和華南師范大學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二章 組織及職責
第三條 本會由各學校有關部門、業主代表推薦候選人,由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省市住宅管理部門、學校和業主大會的指導和監督。
第四條 本會暫設委員二十名,其中會長一名,副會長兩名,執行秘書一名,本會會長、副會長在全體委員會中選舉產生。本會執行秘書為專職(協助物業刊物的出版),其他人員均為兼職。
第五條 本會權利
1、 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 與華南師范大學有關職能部門(包括物業管理服務中心)一起參與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調整的討論并決定;
3、 檢查、監督物業管理服務中心的物業管理工作;
4、 負責協調學校、中心和業主三者之間的關系;
5、 修訂業主公約、本會章程。
第六條 本會義務
1、 籌備業主大會并向業主大會報告工作;
2、 執行華南師范大學有關規定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3、 貫徹執行并督促業主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政策和中心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協助中心收取合理的費用,并按規定處理業主或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
4、 保障物業各項管理目標的實現;
5、 執行政府部門對物業管理提出的有關指令、要求和規定;
6、 本會做出的決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政策,不得違反業主大會的決定,不得損害業主公共利益,不得故意刁難物業管理中心。
第七條 本會召集業主大會可采取會議或書面征求意見等形式。
第三章 會 議
第八條 本會會議每三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 會長、副會長認為有必要時,可召開特別會議。
第九條 本會會議的召開應由召集人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位委員。本會會議由會長召集、主持,會長因故缺席時,由副會長主持。
第十條 本會召開會議時,可邀請政府及學校有關部門、物業管理服務中心的人員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第十一條 本會會議決定問題,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并報華南師范大學批準方可執行。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位委員有一票表決權。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華南師范大學研究決定。
第十二條 本會執行秘書必須作好每次會議記錄,并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后存檔;涉及物業管理的重大問題應由與會的全體委員簽署。
第四章 委 員
第十三條 本會委員由道德品質好、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處事公正,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業主(必須是成年人)擔任。
第十四條 本會每屆任期兩年,委員可連選連任。委員屆中撤換、增減,由本會會議通過后,提交業主大會確認;但換屆時由本會參與討論候選人名單,由業主大會選舉決定。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擔任本會委員,已擔任的須停任或撤換:
1、 已不是業主;
2、 無故缺席會議連續三次以上;
3、 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而喪失履行職責能力的;
4、 有違法犯罪行為被司法部門認定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5、 無理取鬧、故意刁難物業管理服務中心的;
6、 其他原因不適宜擔任本會委員的。
第十六條 任何委員停任時,必須在停任后半個月內將由其管理、保存的本會文件、資料以及屬于本會的所有財物移交給本會。
第十七條 委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 權利
1、 有權參加本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2、 具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3、 有權參與本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 具有對本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二) 義務
1、 遵守本會章程;
2、 執行本會的決議,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3、 參加本會組織的會議、活動和公益事業;
4、 向本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八條 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通過的有關本章程的決定都是本章程的組成部分。
第十九條 本會的解散與終止,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政府主管部門、華南師范大學的決定解散或終止。
職責
1.《物業管理條例》規定:
業主委員會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事項,履行下列職責:
(一)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二)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三)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四)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
(五)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2.《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
比如原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頒布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示范文本)【滬房地資物[]389號】規定:
業主委員會除依法履行職責外,同時履行下列職責:
(一)擬訂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方案;
(二)擬訂業主委員會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報業主大會決定;
(三)擬訂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管理規約修改方案,報業主大會決定;
(四)擬訂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的方案,報業主大會決定;
(五)擬訂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有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收益方案,報業主大會決定;
(六)擬訂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報業主大會決定;
(七)擬訂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方案,報業主大會決定;
(八)對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3.《業主委員會工作規則》的規定:
業主大會可以制訂《業主委員會章程》或者《業主委員會工作規則》對業主委員會的職責作出更具體的規定,比如成都市房產管理局頒布的《業主委員會工作規則》(示范文本)【成房發[]87號】規定:
業主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二)根據業主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擬訂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選聘實施人以及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議案,提交業主大會會議決定;
(三)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四)根據業主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擬訂建筑區劃內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的方案,提交業主大會會議決定;
(五)根據業主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擬訂建筑區劃內物業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業主大會會議決定;
(六)根據業主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擬訂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提交業主大會會議決定;
(七)根據業主的提議,擬訂本建筑區劃的劃分、調整方案,提交業主大會會議決定;
(八)初審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制訂的年度服務計劃,提交業主大會會議決定;
(九)提請業主大會決定終止業主委員會委員資格,增補業主委員會委員;
(十)監督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物業服務合同,并每半年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履行物業服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評定。
(十一)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對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十二)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十三)督促未按照管理規約的約定繳存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業主,限期交納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十四)對有關檔案資料、會議記錄、印章及其他屬于業主大會的財物進行妥善保管;
(十五)及時了解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形成議案提交業主大會會議決定;
(十六)協調業主與業主之間以及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間的關系,調處業主與業主之間以及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間的物業管理糾紛;
(十七)加強對物業管理政策法規的學習和宣傳,不斷提高業主自主管理的意識和能力;
(十八)建立業主委員會接待制度,接受業主、使用人的咨詢、投訴和監督,并定期將工作情況以公告等形式向全體業主報告;
(十九)依法忠實履行職責,執行業主大會決定;
(二十)定期參加房產管理部門組織的物業管理培訓,接受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居民委員會以及房產管理部門的指導與監督;
(二十一)按規定建立業主委員會信用信息;
(二十二)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居民委員會做好、流動人口、犬只管理等相關工作;
(二十三)不得以業主委員會名義從事與本建筑區劃內物業管理無關的活動,不得組織、參與任何經營性活動,其委員及其近親屬不得在為本建筑區劃提供物業服務的物業服務企業、機構中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