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經理工作職責簡單概括
總經理應向公司董事會負責,全面組織實施董事會的有關決議和規定,全面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各項指標,并將實施情況向董事會匯報。下面給大家分享一些關于總經理職責的簡單概括范文10篇,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總經理工作職責簡單概括(篇1)
1、負責組織編制本公司總體經營規劃,制定業務發展策略,并安排組織實施;
2、確立公司市場戰略與業務發展目標,組織部門制定相關的市場拓展計劃、業務發展策略并監督實施,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作出改進,促進業務目標的達成;
3、負責建立健全各項經營及風險控制策略、完善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業務流程與組織結構,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風險,保證受益;
4、理財業務渠道建設與維護,提升市場占有率,完成分公司目標和計劃;
5、負責分公司人員招聘、管理及調配,與總公司建立良好的溝通;
6、負責管理客戶經理的業務活動,并提供專業的輔導與訓練;
7、協調、管理各銷售團隊之間的良性競爭;
8、監督公司工作目標和經費預算的執行情況,及時給予指導;
9、處理分公司重大突發事件或對外關系維護。
總經理工作職責簡單概括(篇2)
一、崗位工作職責: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執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二、主要例行工作:
(一)、執行董事會決議,主持全面工作,保證經營目標的實現,及時、足額地完成董事會和集團公司下達的還本付息和利潤指標。
(二)、組織實施經董事會批準的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和財務預算報告及利潤分配、使用方案。
(三)、實施經董事會批準的新開發項目。
(四)、根據公司會議管理制度,每周五組織總經理辦公會議;每周六下午16:00—18:00參加例會學習,每月30日由總經理主持生產調度會;由總經理負責召開。
(五)、組織指揮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長委托權限內,以法人代表的身份代表公司簽署有關協議、合同、合約和處理有關事宜。
(六)、決定組織體制和人事編制,決定總經理助理人選,各職能部門和下屬各關聯企業經理以及其他高級職員的任免、報酬、獎懲,決定派駐境外機構人員。監理健全公司統一、高效的組織體系和工作體系。
(七)、根據生產和經營管理需要,有權聘請專職或兼職法律、經營管理、技術顧問,并決定其報酬。
(八)、決定對成績顯著的員工予以獎勵、加薪和晉級,對違紀員工的處分,直至辭退。
(九)、審查批準年度計劃內的經營、投資、改造、基建項目和流動資金貸款、使用、貸款擔保的可行性報告。
(十)、健全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嚴守財經紀律,做好增收節支和開源節流工作,保證現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十一)、抓好公司的生產、服務工作,配合各分公司搞好生產管理。
(十二)、抓好員工的思想工作,加強員工隊伍建設,建立一支作風優良、紀律嚴明、訓練有素、適應需要的員工隊伍。
(十三)、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發揮員工參與管理的作用,充分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十四)、加強企業文化建設,搞好社會公共關系,為公司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總經理工作職責簡單概括(篇3)
1、負責分公司的全面管理工作,組織制訂分公司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及公司業務、產品的特點制訂分公司的具體策略
2、根據總部制定的商務拓展計劃,對分公司進行業務推介和洽談。針對不同的推廣渠道,制定相應的商務機制
3、管理并維護分公司合作部門團隊的發展,并完成一定的團隊年度指標
4、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求,拓展平臺會員,合作分公司、合伙人等合作渠道的建立與維護
5、政府/商協會/企業培訓機構等渠道的商務合作
6、獨立完成合作談判、擬定方案、達成合作目標
7、挖掘客戶資源,建立完善企業平臺資源,強大的資源整合能力
8、具備一定的中小企業家資源
9、對分公司董事會負責,負責活動的統籌安排,與總部對接日常工作以及活動安排,配合公司發展所需的各項職能
總經理工作職責簡單概括(篇4)
1、貫徹執行政府的方針、政第、法令以及上級部門的各項指示,努力經營好物業公司。
2、負責物業管理評審,對招標書、重大的協議、合同進行評審,簽訂公司所有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簽發以公司名義發放的文件。
3、制定公司經營管理目標,包括一系列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規定各級人員的崗位責任并監督妻施,保證各項管理服務工作質量。
4、建立健全公司的組織機構,使之合理、精簡,富于效率,主持公司側會,及時解決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5、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定期閱讀和分析財務報表,督促財務部門做好成本控制、財務節流等工作。
6、定期或不定期地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不斷完善企業的經營管理。
7、與社會各界人士建立和保持良好的公共關系,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8、以身作則,關心員工,設法提高公司的凝聚力,使員工以高度的熱情和責任感去完成各自的本職工作。
總經理工作職責簡單概括(篇5)
1、組織召開總經理辦公會議,貫徹落實會議決議。
2、全面負責、主持集團公司的日常經營、行政和業務活動,努力營造良好的企業發展運營內外部環境。
3、擬訂和組織實施集團公司全局業務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負責完成責任目標和年度計劃。
4、擬訂和組織實施集團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對集團公司重大投資、經營活動正確決策,認真領導,杜絕重大事故、失誤發生。
5、擬訂集團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并制定完善的規章,負責各項制度落實,嚴格紀律,樹立正氣。
總經理工作職責簡單概括(篇6)
1、總經理應向公司董事會負責,全面組織實施董事會的有關決議和規定,全面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各項指標,并將實施情況向董事會匯報。
2、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3、根據董事會的要求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建立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并組織實施和改進,為經營管理體系運行提供足夠的資源。
4、主持公司的日常各項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5、負責召集和主持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協調、檢查和督促各部的工作。
總經理工作職責簡單概括(篇7)
1、配合公司戰略,負責招聘、培訓、薪資福利、績效考核、員工關系、企業文化等人力資源體系和制度的制定、完善和執行;
2、根據績效考核執行情況和公司戰略需要,定期對公司薪酬、績效管理體系進行修訂并結合各部門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考核體系;
3、負責員工福利制度規劃、福利方案及活動推動,保證公司正常運營秩序;
4、完成總經理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總經理工作職責簡單概括(篇8)
1、主持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負責公司安全運營,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并將實施情況向董事會報告;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設置、調整或撤銷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具體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部門負責人;
7、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
8、依有關規章制度決定對公司職工的獎懲、升級、加薪及辭退;
9、在職責范圍內,對外代表公司處理業務;
10、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項,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按工作分工負責有關分管工作。
總經理工作職責簡單概括(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明確總經理的職責,權限,規范總經理的行為,保證總經理行使職權、履行職責、承擔義務和責任,依據公司章程,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決議,負責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
第二章總經理的職權
第三條 總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三)制訂公司經營計劃方案、投資方案和發展規劃方案;
(四)制訂公司年終財務預、決算方案和利潤分配方案及彌補虧損方案;
(五)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六)擬訂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公司具體規章;
(七)提請聘任副總經理、“三總師”、財務負責人和聘任、調配包括公司管理部門負責人在內的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
(八)提出對公司副總經理和“三總師”的獎懲意見,決定對公司副總經理和“三總師”以外人員的獎懲、升降級、加減薪、聘任、招用、解聘、辭退;
(九)代表公司對外處理業務;
(十)列席董事會會議;
(十一)必要時可要求董事會對決議復議一次;
(十二)董事會授予的其它職權。
第三章總經理的義務與責任
第四條 總經理的義務與責任
(一)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
(二)執行董事會決議;
(三)忠實履行職責,搞好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
(四)向董事會報告工作,其主要內容是;
1、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情況;
2、實施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計劃的情況;
3、有關內部管理機構設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方案;
4、有關財務預、決算和利潤分配及彌補虧損方案;
5、有關生產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
6、提請聘任或解聘高級管理人員的名單和本人情況;
7、其它必須向董事會報告的重大問題。
(五)誠信、勤勉,不得從事與本公司競爭或損害本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不得利用其職位和商業機會為自己謀取利益;
(六)接受監事會的監督和質詢;
(七)總經理在研究決定有關職工切身利益問題時,應事先聽取公司工會或職代會的意見,并邀請工會和職工代表列席會議。
第五條 總經理在行使職權時,不得變更股東大會、股東代表大會和董事會的決議或超越范圍。
第六條 總經理違反公司章程或董事會決議或超越職權范圍,致使公司遭受損害的,根據情節輕重,經董事會決議,分別給予行政處罰或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條 公司設立總經理辦公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是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討論研究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生產經營中的重大問題。
第八條 總經理辦公會議根據工作需要,由總經理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總經理辦公會議實行總經理負責制。
第九條 總經理辦公會議由總經理召集和主持。總經理因故不能履行該項職權時,可以委托一名副總經理召集和主持。
第十條 總經理辦公會議參加人員主要是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必要時可吸收公司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
第十一條 總經理辦公會議議題經充分討論決議后,形成會議紀要。召集和主持人簽署后下發執行。
第四章總經理的聘任與解聘
第十二條 公司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副總經理和“三總師”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聘任,任期均為三年,可以連聘連任。任期屆滿前,非正當理由董事會不得隨意解聘,聘任期屆滿其身份即行解除。
第十三條 董事會聘任總經理,以過半數通過有效。
第十四條 總經理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其經營責任目標由董事會確定。
第十五條 總經理解聘事由如下:
1、董事會決議解聘;
2、總經理自動辭職。
總經理辭職須經董事會批準,在不利于公司時辭職,應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總經理工作職責簡單概括(篇10)
一、總經理應向公司董事會負責,全面組織實施董事會的有關決議和規定,全面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各項指標,并將實施情況向董事會匯報。
二、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三、根據董事會的要求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建立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并組織實施和改進,為經營管理體系運行提供足夠的資源。
四、主持公司的日常各項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五、負責召集和主持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協調、檢查和督促各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