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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制度管理報告

時間: 新華 制度

制度規范了人們的行為,通過制定合理的規則和標準,防止了不合理的行為和狀況的出現。寫部門制度管理報告要注意什么?這里給大家提供部門制度管理報告下載,供大家參考。

部門制度管理報告篇1

一、公司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二、公司工作時間為每周六天,日工作7小時。即每天上午8時至11時30分,下午13時至16時30分,每周日休息(輪休)。公司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支配。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支配。

三、上班時間開頭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崗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四、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8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的一半。

五、請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2天以內的(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5天以內的(含5天),由副總經理批準;5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六、參與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需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未經批準擅自不參與的,視為曠工。

七、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假等,必需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員工病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

八、員工的考勤狀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仔細負責。

部門制度管理報告篇2

【學校食堂原料采購索證登記制度】

學校食堂的原料采購是保證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的重要環節。為了保證學校師生食品衛生安全,按照《食品衛生法》的規定,特制定伙食團原料采購索證制度:

一、伙食團采購人員采購原材料時,為保證全校師生的食品衛生安全,必須定點采購食品。

二、不采購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采購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及原材料。

四、采購農貿市場的食品及原材料應當新鮮,價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譜所定數量合理采購,嚴禁購買病死畜禽等動物食品。

五、采購食品,必須向食品經營者索取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和食品檢驗合格證復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標志(質量安全認證)。

六、食品采購回來,要經過驗收人員驗收,并有驗收記載。

七、凡無人驗收或無驗收記錄,均視為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部門制度管理報告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門為企管部,對上向主管經營的副總經理負責,對下由人力資源主管負責日常事務。

公司的部門設置、人員編制、企管部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由總經理負責;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項由董事會負責。

第二條企管部有關人事管理的職責如下: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情況,制定并實施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和具體計劃。

(2)根據各部門的人力需求計劃,負責對人才引進和招聘工作進行具體操作。

(3)負責擬訂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勞資、培訓等方面的政策及規章制度,經批準后,負責監督執行。

(4)負責擬訂員工崗位薪酬制度。

(5)負責擬訂本公司員工績效考核體系及獎懲方案,并組織實施。

(6)根據公司員工實際狀況和企業發展的需要,制定并實施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7)負責組織員工的各種崗位培訓。

(8)負責公司員工的社會保障工作。

(9)負責員工辭退及內部調配,代表公司處理勞動糾紛。

(10)負責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入職和離退職等人事手續。

第三條本制度除另有規定外,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員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職人員,包括正式職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隊伍的主體,享受本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臨時工、離退休人員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期滿后,若愿意繼續受聘,經公司同意后可與公司續簽聘用合同。

第五條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規范員工和公司雙方的行為。

第二章聘用

第六條公司聘用的原則是:“任人唯賢,擇優錄用;競爭上崗,崗上競爭”。

第七條聘用各級員工應綜合考慮思想、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等,以適合于所任職務或工作為考察原則,但有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會負責向社會公開招聘。具體方式由董事會制定、執行。

各部門經理、副經理的聘用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公司其它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

第九條公司的人員編制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崗位設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崗位設置。公司鼓勵通過員工增加崗位技能的學習,達到“一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崗位,減少人員,增加勞動效率。

第十條各年度人員需求計劃的編制程序如下:

(1)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企管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后,上報企管部。

(2)企管部匯總后,結合崗位編制、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編制下一年度人力資源需求方案,報總經理批準;

(3)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企管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條普通員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員需求部門的負責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由企管部結合年度計劃審核需求,給出審核意見;

企管部審核同意后,會同需求部門,根據崗位說明書的要求,制定具體的崗位任職資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計劃,經企管部經理批準后執行;

企管部按照批準的崗位要求確定初始人選,送需求部門審核,確定最終候選者名單;

企管部會同需求部門共同進行面試(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試的次數),并共同決定聘用人選;

企管部負責聘用人員的通知,進入試用期管理;

企管部負責落實崗前培訓。

第十二條部門經理的聘用,參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經理的聘用,由總經理會同副總經理進行;其它的部門經理由企管部會同總經理、副總經理進行。

第十三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與集團中層以上干部有親屬關系的人員(對歷史形成的此類情況不予追溯)。

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有賭博、吸食記錄者。

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品行惡劣,曾被其他單位辭退、開除人員。

體格檢查不通過者。

第十四條公司招聘采用內外一視同仁的原則,即外部招聘與內部推薦共舉,統一考察標準,擇優錄取。

第三章試用

第十五條新聘用人員均應經試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條試用期為1-3個月。

第十七條新進員工的試用,由所在部門進行,企管部負責監督。

第十八條新進員工向企管部報到,并以其向企管部報到的日期作為起薪日。

第十九條公司員報到時應交驗的材料:

(1)公司統一印發的登記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畢業證明書(復印件)

(4)技術等級證(復印件)

(5)健康檢查表

(6)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張

(7)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二十條企管部應于新員工報到當日與其簽定“試聘協議”;試聘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檔,一份由試用員工自留。

第二十一條試用員工經試用期考核成績合格者,其服務時間統一從正式任用之日起計算,公司與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書(訂立集體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試用員工在試用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不可請求任何遣散費或補助。

(1)品行欠佳,違反公司有關規定;

(2)申請事假超過規定;

(3)經試用單位認為不適合工作崗位;

(4)發現進入公司前曾有不適合崗位的違法行為;

(5)遞交的個人資料被查證為虛假的;

第二十三條公司員工辦妥報到手續,經公司分派試用工作后,應即赴目標部門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請求更換;并由企管部填發工作記錄卡,按照規定時間到職工作,無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職者即停止試用。事先以書面呈準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條試用期的考核

(1)新員工在試用期滿后,向企管部領取“員工轉正考核表”,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填寫表中的“評核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評部分”。

(2)部門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初核評語。

(3)人力資源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出勤情況,如實填寫考勤狀況。

(4)考核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

a)考核結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為合格;

b)考核不合格的新員工由企管部辦理退職手續;

c)考核合格的員工由企管部負責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核定崗位及相應的崗位薪點數;

d)考核分數在90分以上的員工可以晉級確定崗位薪點數;

第四章服務

第二十五條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各項規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條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1)建立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而奮斗。

(2)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戶,提供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產品。

(3)牢記“質量第一、用戶第一”的原則,努力消除可能給顧客帶來不便的任何瑕疵。

(4)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新技能,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5)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6)培養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保持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和挫折。

(8)善于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9)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10)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二十七條員工行為準則包括: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職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職務。

(三)不斷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泄漏業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六)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出廠。

(七)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始得離開。

(九)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點的環境清潔。

(十)員工在作業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作業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報紙以及抽煙,以便增進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險。

(十一)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閑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十二)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務須注意本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工資及福利

第二十八條公司執行崗位薪點工資制,即工資包含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年功工資三部分。各部分工資均采用薪點數計算,匯總后結合薪點值確定工資。

第二十九條崗位工資、年功工資按月核算,績效工資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條公司的年度工資總額須與公司的經營效果密切相關。

第三十一條工資采用“下發薪”制,即每月5日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提前。績效工資(獎金)按季度發放,最遲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條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龍江省規定的社會統籌保險,以及公司規定的各項福利措施。

有關工資及福利的具體內容見公司《工資管理制度》《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六章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條公司員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時間為:

夏季:8:00-17:00

冬季:8:30-17:30

生產崗位的作息由生產技術部負責安排。

第三十四條各班、組、部門宜設置兼職考勤員,負責本單元員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員月底將考勤表交本部門匯總,匯總表經部門領導簽字后報企管部。

第三十五條考勤中有關事項的確認條件如下:

(1)遲到:

超過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15分鐘以內;

(2)早退:

提前考勤規定的離崗時間15分鐘以內;

(3)曠工: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a)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的;

b)當日未到崗,且無正當理由的;

c)未到崗而提供的證明材料經核查為虛假的;

d)到崗后擅自離崗時間累計超過1小時的;

(4)病假:

在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前15分鐘,或事先向直接負責人申請(急診除外),且于恢復上班后即日交付正規醫療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5)事假:

事先向主管領導書面申請,經批準后休息的。請假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8小時為1日。

(6)公假:

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經申請批準后休假的:

(1)行使選舉權;

(2)當選代表出席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區級以上的代表會議;

(3)擔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證明人及辯護人;

(4)出席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大會;

(5)《工會法》規定的不脫產工會基層委員的工會活動,每月占用工作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時;

(6)接受區級以上獎勵,參加獎勵大會的;

(7)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指定參加會議或群眾性活動時。

(7)福利假:

根據公司福利管理的有關規定,對于符合條件的員工給予福利假,包括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等,具體標準參加《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病假(除急診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須事前書面申請,經領導批準后執行。各類假期1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準,超過1日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有關考勤的具體規定及獎懲措施,詳見《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考核及異動

第三十七條員工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

第三十八條員工轉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試用”章節規定的辦法執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則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十九條員工的異動主要指部門經理(含)以下的員工,包括調動、晉升、降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調整由董事會負責。

第四十條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也可以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員工的調動分為部門內調動和部門間調動兩種情況:

(1)部門內調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經企管部批準后執行。

(2)部門間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調出部門、調入部門、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一條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前5%的,可以向上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后5%的,可以向下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

第四十二條員工的晉升和降級,除《員工獎懲制度》規定外,主要依據考核成績、個人技能、工作態度決定。

第四十三條普通員工的晉升和降級,由人力資源主管和員工所在部門共同負責擬定,報企管部批準;部門(副)經理的晉升和降級,需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四條公司根據考核成績實行“末位淘汰”制,具體規定見“末位淘汰制管理辦法”。

第八掌獎懲

第四十五條公司獎懲的目的在于鼓勵和鞭策員工勤奮工作,奮發向上,做出更大成績,防止和糾正員工的違法失職行為,保證順利的實現企業和員工的發展目標。

第四十六條公司的獎勵包括: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榮譽獎勵等。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等;榮譽獎勵包括通令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等;行政獎勵包括晉升、擴大職權、參與決策等。

第四十七條公司的懲罰包括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扣發獎金、降薪等;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免職、辭退、開除。

有關獎懲的具體規定,見《員工獎懲制度》。

第九章培訓

第四十八條公司鼓勵員工進行業務深造,貫徹“一崗多能”政策,將組織定期與不定期的崗位培訓及其他技能的培訓。

第四十九條培訓由企管部會同業務部門,通過分析考核結果后確認需要培訓的人員及內容,在此基礎上制定培訓計劃,經企管部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條培訓包括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1)崗前培訓為新進員工入職前的培訓,由人力資源主管組織,內容為:

a)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

b)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

c)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說明;

d)請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技能培訓;

(2)在職培訓:在崗員工的技能培訓,以提高本職技能或增加第二崗位技能為需要,由各級主管組織,采用內部培訓與外部培訓結合的方式,并加以總結,形成固定的培訓教材;

(3)專業培訓:視業務的需要,對優秀的員工進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訓。專業培訓包括:

a)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班

b)邀請專家進行專項講座

c)脫產學習

d)國外深造

第五十一條為加強培訓管理,使接受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為公司創效益,參加專業培訓的員工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后服務協議”;

第五十二條參加培訓的員工應認真學習,公司將考察培訓效果;并據此決定員工承擔培訓費用的比例。

培訓的具體規定見公司《培訓管理制度》

第十章解職

第五十三條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死亡”、“退休”、“辭職”、“停職”及“辭退/解雇”“開除”六種。

第五十四條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員工死亡的撫恤條件及標準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五十五條公司員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五十六條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30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十七條公司員工停職分為“自請停職”及“命令停職”二種。

(一)員工因服兵役、預備役期間超過一個月者可自請停職。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1.員工不適合繼續本職工作又無法調整工作的;

2.因病延長的假期超過規定者。

3.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十八條自請停職和命令停職,如遇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自請停職者,于免除兵役、預備役后15日內報道復職。否則,以辭退處理。

(二)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可按退休或辭退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職在3月內還無法安排合適工作的,按辭退處理。

(四)因訴訟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偵查處分不起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五十九條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所有薪酬,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六十條員工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可根據其行為及后果,根據相應的規定給予解雇或開除處理。解雇或開除的決議應通過公司辦公會決定,并將辭退及解雇的決定通知工會。

第六十一條因公司調整業務結構,或發生重大經營變動導致的解雇員工計劃,應事先與工會協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補償方案。

第六十二條公司員工離職,除“死亡”及“命令停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妥交卸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財務部憑簽準單辦理有關結算。

第十一章附則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六十四條如有未盡事宜,可由董事會另行補充規定,修改時亦同。

第六十五條本制度由企管部負責解釋。

部門制度管理報告篇4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為了提高部門工作效率,規范工作程序,加強圖檔、文件、資料管理等特制定以下綜合部門內部管理制度,綜合部門員工除了日常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勤奮、積極主動的工作,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之外,根據部門工作的特殊性,還應嚴格執行綜合部部門內部管理制度,所有規定如與公司制度抵觸,以公司制度為準。同時也希望部門員工在執行中,提出意見和好的建議,為部門的工作獻計獻策。

一、綜合部部門職責

(一)部門職能

在集團領導及分公司領導下,有效的完成綜合部內務事宜的同時協助其他部門有序的開展相應的工作。

(二)部門權力和義務

1、對事業部日常管理的配合義務;

2、對公司員工日常工作的監督權;

3、對所有員工人事資料的審核權。

二、綜合部門各崗位職責

(一)人事專員崗位職責

(二)行政客服崗位職責

三、綜合部門日常管理細則

綜合部工作涉及較多的文檔資料,要注意保持辦公桌面整潔衛生,要歸檔的資料平時注意保管,以月為單位進行歸檔整理,保證資料的完整性和跟新情況;每周做好工作總結和制訂工作計劃,并以及時完成為首要目標,并于每周三17:30之前發至部門負責人郵箱;積極主動完成工作,與其他部門有溝通的業務要主動進行有效交流,配合其他部門完成相關工作。

四、文件物資的管理

1、事業部相關人事合同、員工手冊、勞動合同等人事專員有責任進行保管工作;

2、事業部員工檔案、員工資料等除保管工作外人事專員務必做到及時更新工作;

3、事業部相關物資的管理、歸放等行政客服專員做好保管登記工作;

4、事業部員工相關人事信息屬內部機密,任何人不得泄露給其他人。

部門制度管理報告篇5

一、指導思想

(一)加強和促進團總支、學生會的自身建設,提高部門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加強對部門成員的了解和監督。

(二)為使團學運作更規范合理,考核成績將作為十分重要的依據并結合書記處和主席團的意見對部門成員進行評優、晉升、淘汰。

(三)通過考核制度幫助成員認識自我、彌補不足、提高才干,為今后的學習與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二、考核原則

公平、公開、公正

三、考核對象

國際事務與公共管理系團學各部門副部長、干事。

四、考核方法

(一)基本要求:

1、副部長:所修科目需全部合格且平均績點在2.5以上。

2、干事:所修科目需全部合格。

(二)評選該部門(部長+副部長+干事)人數的30%作為優秀團學成員在系內進行表彰。

(三)考核總分為100分,考核內容分為四個部分:日常考核30%、期末考核30%、部長評定20%、學期小結20%。

1、干事日常考核:

(1)目的:考察成員在日常實際工作中的表現。

(2)具體操作:

1、凡部門有活動,部長對參與活動成員進行評分。

2、學期末由人力資源部計算平均分,得出副部長和每一名干事的平時考核成績并記錄在案。

2、期末個人考核:

(1)目的:考察成員自我認定情況、部門其他成員對于此名干事的認可程度與總體評價。

(2)具體操作:1自評、互評,分別由本人、部門其他成員評分。

(評分標準:a:10分b:8分c:6分d:4分)

2、由人力資源部計算平均分,得出副部長和每一名干事的期末考核成績并記錄在案。

3、期末部長評定:

(1)目的:了解部長對該成員的認可程度,為人員的合理調度提供依據。

(2)具體操作:

1、部長評定在每學期末由部長填寫(評分標準:a:10分b:8分c:6分d:4分)

2、由人力資源部計算平均分,得出部長對副部長和每一名干事的期末考核成績并記錄在案。

4、學期小結:

(1)目的:考察成員對團學、所在部門和自身的認識以及對自己以后發展的意向,綜合考察成員的整體素質,給成員一個發表自己觀點和想法的地方。

(2)具體操作:

1、由人力資源部從實事求是、是否具有建設性等角度進行評分(人力資源部的小結由辦公室評定)。

2、由主席團進行監督,辦公室進行核查。

部門制度管理報告篇6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統一、規范、完善集團合同管理工作和審批流程,防范集團合同風險,有效控制并維護整個集團的合法權益,集團法律事務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范圍為:集團及所屬公司對外簽訂、履行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各類民商事合同、協議的經濟活動(勞動合同除外)。

集團及所屬公司之間簽訂、履行合同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集團及所屬公司對外簽訂、履行合同時應當做到:遵守法律,誠實守信,維護集團利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職責

第四條集團合同管理由集團及各公司法律事務部、合同主辦部門、其它部門分別行使職權,各部門之間行使職權應遵循職責明確、相互配合、嚴禁推諉等原則。

第五條集團法律事務部為集團公司的合同法律審核部門,職責如下:

(一)負責審核集團的對外合同以及集團董事局、總經理要求審核的其他合同。

(二)負責制定集團合同管理制度,并根據國家合同法律法規的修改對本制度進行修改、補充;

(三)負責根據《合同法》解釋本合同管理規章制度;

(四)負責制定、修改集團統一合同范本;

(五)負責審查、修改、備案下屬公司的合同范本;

(六)負責監督、跟蹤本制度規定的由集團審核的重大合同的履行情況,對各公司日常合同的履行抽查;

(七)負責監督、檢查下屬公司執行本制度的情況;

(八)負責對集團法律事務部審核的合同的原件或復印件的存檔、備案工作;

(九)負責集團合同的訴訟、仲裁工作;

(十)指導各公司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

(十一)其他由集團負責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條各公司法律事務部為本公司的合同法律審核部門,職責如下:

(一)負責審核本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協議;

(二)負責合同管理工作的指導和合同管理規章制度的解釋工作;

(三)負責擬定、修改和解釋本公司合同示范文本;

(四)協助或者參與合同的談判和簽訂;

(五)負責合同的法律審核;

(六)協助辦理合同公證和抵(質)押物登記;

(七)負責合同的登記和保管,對應由法律事務部保存的合同做好存檔工作,對其他已審核的合同的復印件進行存檔;

(八)負責合同履行的監督和檢查;

(九)負責合同糾紛的仲裁和訴訟;

(十)其他相關合同管理工作。

各公司應當設立法律事務部門,并設置合同管理崗位。各公司如果確有困難經公司總經理同意后可以外聘律師完成合同審核管理工作。

第七條集團及各公司職能部門及業務部門為合同主辦部門,其職責如下:

(一)負責起草本部門合同;

(二)負責調查合同的對方當事人資信;

(三)負責進行合同的談判;

(四)負責辦理合同簽訂的內部審批手續和外部的登記、鑒證等工作;

(五)負責監督、跟蹤合同的履行;

(六)負責協調合同糾紛;

(七)負責保管、存檔合同;

(八)其他相關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條合同主辦部門為最終簽約部門,其它部門應當在本部門職責和權限范圍內對合同進行審核,并協助、配合、監督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第三章合同的審批流程

第九條集團及各公司內部審批流程:

合同主辦部門負責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工作,然后依次經主管領導、法律事務部門、其他有關部門確認同意后報總裁或總經理簽字蓋章。

第十條法律事務部門已經提供合同范本,主辦部門僅需在合同中填寫金額、數量等基本情況的,可以不經法律事務部門審核。具體事宜由各法律事務部門規定。

第四章合同的簽訂

第十一條合同簽訂前,合同主辦部門應當對合同對方當事人進行必要的資信調查。必要時,報由公司法律事務部指派法務人員或者聘請律師協助進行。調查內容包括:

(一)對方當事人是否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所規定的合同主體資格;

(二)合同標的涉及國家特許經營的,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許可或者資質證書;

(三)非對方當事人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簽署合同的,代理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代理簽署合同的合法授權;

(四)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實際能力;

(五)對方當事人的履約信用是否良好,現時是否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者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六)涉及保證擔保的,保證人是否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規定的保證人資格,是否具有代為清償債務的能力;

(七)涉及抵押擔保的,抵押物是否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規定的可以抵押的財產,是否真實存在;

(八)涉及質押擔保的,質物是否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規定的可以質押的動產或者權利,是否真實存在;

(九)其他必要的和相關的資信信息及資料。

第十二條資信調查報告及調查過程中獲取的下列資料,作為合同檔案資料進行保管:

(一)對方當事人、保證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

(二)對方當事人、保證人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營業執照》及其他有效主體資格證件的復印件;

(三)對方當事人的涉及國家特許經營的許可證及相應資質證書的復印件;

(四)對方當事人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合同簽訂授權書;

(五)經法定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對方當事人、保證人的驗資報告、資金證明、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資料;

(六)對方當事人、保證人現時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者重大經濟犯罪案件的證明材料;

(七)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價值、存放資料;

(八)其他相關資料。

上述所列各種資料為復印件的,應當由調查人與原件核對無誤后在復印件上予以注明并簽名;無法或者不便核對原件的,應當在資信調查報告中說明原因。

第十三條公司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相關政策,貫徹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協商一致、擇優簽約的原則。

第十四條合同談判由合同主辦部門負責;必要時,可以請求法律事務部指派法務人員參與合同談判。合同談判涉及其他部門的,其他部門應當予以積極配合和協助。

前款所稱合同談判,是指合同當事人對合同標的的數量和質量、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合同的條款內容等進行協商。

合同談判時應當爭取合同文本的起草權。取得合同文本起草權的,由合同主辦部門負責準備合同草案。

第十五條合同一律采用書面形式。以傳真、公文信件或者電子郵件等方式簽訂合同的,應當隨即以正式的書面合同予以確認。

公司有統一格式文本的,應使用格式文本;如無統一格式文本又需多次重復使用的合同文本,由合同主辦部門負責起草,經法律事務部審定后,公布使用。

第十六條合同對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合同文本用語應當準確、嚴謹、簡練、規范。合同一般應當包括以下條款:

(一)部首部分:當事人的一般狀況

載明當事人各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訂立合同的主體是公司,不得以部門名義簽訂合同。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公章應當與對方當事人的有效證件等資信材料載明的情況保持一致。

(二)正文部分:

1、合同標的

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生產廠家、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

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2、數量條款

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子郵件、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3、質量條款

合同應包括質量標準和質量異議期。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4、價款或報酬條款及可能發生費用的分擔條款

①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金額及貨幣幣種,采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

②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

③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后多少日內支付。

5、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及履行過程中各方義務及風險責任的劃分

①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②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

③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6、合同的擔保條款

合同中對方當事人要求提供擔保的,應根據公司規定的程序報批且經有權確認人員簽字確認。

我方要求對方提供擔保的,業務部門應當審查對方提供標的物的的真實情況和保證人的資信情況。

7、合同的解釋條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他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歧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8、根據法律或者合同性質必須具備的其他條款;

9、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認為必須明確的其他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系制度。

10、違約責任及其承擔方式

對新客戶、情況不了解或曾有輕微違約行為的客戶,在簽約時應設置擔保。可采用保證、抵押、質押、定金等形式。

有法定違約金的,應按規定寫明,法律沒規定或規定不具體的,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作具體寫明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比例及計算方法。

11、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方式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

選擇訴訟方式的,簽約時應優先選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2、合同生效的條件

簽訂合同的批準和授權。

(三)結尾部分

雙方都必須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不得使用或業務部門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七條合同中涉及的時間,應當使用年月日形式,其中年份不得縮寫,也不得省略。

第十八條示范合同中未選擇的項目或者未約定的空白欄,應當填寫“無”字樣。

第十九條除緊急或者特殊情況外,合同文本應當打印或者印刷制成。

第二十條非示范文本的合同草案提供對方當事人之前或者對方當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應當由合同主辦部門送公司法律事務部進行文本預審。

第二十一條合同談判達成一致簽署合同之前,合同經辦人應當按照內部審批流程將合同依次報送合同審核部門進行業務、財務、法律審核,最后經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簽訂合同。

合同審核部門進行合同審核時,可以根據需要,要求合同主辦部門提供與合同簽訂有關的材料。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業務審核由公司相關職能管理部門或者業務部門負責,審核內容應當包括:

(一)技術、業務的可行性和經濟性;

(二)技術、業務的可靠性和操作性;

(三)技術、業務方面權利義務的全面性;

(四)技術、業務術語的準確性;

(五)其他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財務審核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審核內容應當包括:

(一)資金、資產的合法合規性;

(二)價款或者酬金結算方式的可行性;

(三)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資信情況;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四)其他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合同的法律審核由公司法律事務部負責,審核內容應當包括:

(一)合同主體、內容、形式、簽訂程序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公司制度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簽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合同條款內容的齊備性和完整性;

(三)合同用語的準確性和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達是否確切無誤。

(四)法律風險防范措施的可行性;

(五)其他相關內容。

第二十五條合同主辦部門向合同審核部門送審合同草案時,應當給合同審核部門預留充分的審核時間。

合同審核部門收到合同草案后,應當及時審核,不得拖延。

合同審核、審查部門收到合同草案后,應當在一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重要疑難的合同在兩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并一次提出全部問題要求主辦部門修改。特殊情況下,經法律事務部部長和主辦部門領導確認,合同審核應當在半日內完成。

第二十六條合同審核部門審核合同草案后,應當出具審核意見。

審核意見應當明確、具體,禁止使用“原則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語言;一旦使用該類用語,視為對合同草案的否定。

審核意見必須有審核人員和審核部門負責人的簽名。

第二十七條法律審核后,應當將審核意見連同合同草案退還合同主辦部門,由合同主辦部門按照公司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報送有關公司領導審批。

集團及所屬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必須經法律事務部門審核通過后簽訂,未經法律事務部門審核而簽訂合同將根據集團規定追究責任人的責任,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同時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合同簽訂實行法定代表人簽署和授權委托簽訂相結合的制度。合同應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總裁(或總經理)簽署。

第二十九條特殊情況下業務人員經公司授權可以對外簽訂合同。授權簽署合同的,公司應當出具加蓋公章的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應當簽字確認。

第三十條取得由公司出具的書面授權委托書后,代理人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簽約權。授權簽署合同的,代理人應當在“代理人”一欄簽署自己的姓名。

合同簽署后,由合同主辦部門報送公司公章管理部門,填寫《公章使用情況表》后,加蓋合同專用章或者公司印章。

未經公司授權,不得以公司職能管理部門或者業務部門名義對外簽訂合同,亦不得在合同上加蓋部門印章。

合同文本超過一頁的,應當對整份合同加蓋騎縫章。對于合同文本中的修改、刪除之處,合同主辦部門確定后,應蓋章確認。

第三十一條對方當事人對合同的簽署,由合同主辦部門按照本節規定予以要求,并確保:

(一)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簽署人具有簽署合同的合法權利或者有效授權;

(二)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簽署人的簽名真實;

(三)對方當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必須在合同上加蓋其合同專用章或者單位公章;

(四)合同文本修改、刪除后原則上應當重新制作,特殊原因在原合同文本上修改、刪除的,必須由對方當事人簽名蓋章確認。

第三十二條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合同履行的必要性,應當辦理鑒證、公證或批準登記等手續的,法律事務部依法應及時配合辦理;

第五章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合同簽訂完畢以后,合同主管部門應當立即聯系有關部門準備并完成履行合同工作。

第三十四條合同經簽字、蓋章,且約定的生效條件成就前,不得實際履行。合同生效后,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應全面、及時履行合同。

合同主辦部門應實施履約跟蹤統計,如有履行不及時或其他問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并要求按合同要求完成履行。

合同主辦部門應根據規定向財務部門及各審核部門提供合同正本或副本。

第三十五條公司任何部門或者人員發現對方當事人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的,應當立即通報合同主辦部門。

對方當事人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時,合同主辦部門應當在法定或者合同約定期限內以法定或者合同約定方式向對方當事人書面催促履行或者提出索賠。

前款所稱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包括不能履行,不全面、不適當履行,以及不履行合同。

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賠函件送交對方當事人之前,應當經合同管理部門法律審核。

第三十六條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賠函件直接送達對方當事人的,應當由對方當事人簽收,簽名并注明簽收時間;對方當事人為單位的,應要求對方當事人加蓋其單位印章或者接收部門印章。

對方當事人拒絕簽收直接送達的前款函件的,應當使用特快專遞形式立即郵寄送達對方當事人,并應當在特快專遞詳情單上注明函件內容。

郵寄送達后,應當及時查詢對方當事人的簽收,并應當收存由郵遞部門蓋章確認的查詢回單。

第三十七條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賠函件復印件、對方當事人的簽收單、特快專遞詳情單和查詢回單應當作為合同檔案資料予以保存。

第三十八條公司任何部門或者人員收到對方當事人提出的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賠函件的,應當立即送交合同主辦部門,由合同主辦部門商同公司法律事務部處理。

第五章合同糾紛的處理

第三十九條合同發生爭議時,經辦人應依照下列程序,提請處理合同糾紛:

(一)合同經辦人應當做出糾紛處理意見并附相關材料,及時報告給經辦部門負責人。經辦部門依據情況及時安排人員與對方協商。

(二)經協商能夠達成一致的,應當按照合同簽訂程序簽訂和解協議。雙方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時,經辦部門與公司法律事務部協商,確定解決方案后,報公司領導決定提起訴訟。

(三)對方提起訴訟或我方決定提起訴訟時,合同主辦部門應將合同有關材料送交法律事務部門,其它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法律事務部工作。各公司法律事務部應將其訴訟進展情況報集團法律事務部備案。

第四十條對于屬于集團法律事務部處理的合同糾紛,集團法律事務部依據情況,及時提出意見,由集團總裁對該糾紛及負責處理糾紛的單位、人員的處理意見等作出批示意見。

第四十一條凡由法律事務部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單位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原件或復印件):

(一)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電報、圖表等;

(二)出庫、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三)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財目;

(四)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五)有關違約的證據材料;

(六)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四十二條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一般為2年)進行。

合同主辦部門應當在合同糾紛發生之日起(一般為合同到期日)6個月內將有關材料移交法律事務部門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移交的,合同主辦部門應當提交書面材料,本部門主管領導和法律事務部同意可以不移交,但應每三個月向法律事務部門匯報一次情況。

第四十三條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有關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各單位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跟蹤或履行。

第四十四條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匯報。經協商無效者,由法律事務部或者公司外聘律師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四十五條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

第六章合同檔案管理

第四十六條各公司合同主辦部門應當建立合同檔案。合同檔案是指合同談判、簽訂、變更、履行和爭議處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各種書面、電子資料等與合同有關的所有材料。具體范圍包括:

(一)合同正本及附件原件;

(二)資信調查材料;

(三)合同審核和審批材料;

(四)合同談判、簽訂、變更和履行過程中的往來函件,包括信函(含信封)、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

(五)合同談判、變更和履行過程中簽訂的意向協議、補充協議、備忘錄、會議紀要等;

(六)爭議處理過程中形成的和解協議書、仲裁調解書、仲裁裁決書、決定書、民事裁定書、民事判決書等;。

(七)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有關文件材料;

(八)其它應當存檔的相關資料。

合同履行完畢或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合同主辦部門應當及時整理合同檔案,依照合同編號,確定合同檔案資料齊全,向法律事務部提交一份材料清單,經法律事務部確認后,根據各公司檔案管理規定定期向檔案管理部門移交,由檔案管理部門裝訂立卷并予以保管。

第四十七條檔案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合同主辦部門移交的合同原件建立檔案備案。合同主辦部門或經辦部門可以在其職能管理或者業務范圍內保存合同檔案材料的復印件。

第四十八條合同文本及有關資料的保管期限為合同終止后至少三年,重大合同按檔案管理有關規定隨工程項目資料歸檔保管。

第四十九條檔案的使用,按集團及各公司檔案及商業秘密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其它規定

第五十條本制度由集團法律事務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負責解釋。

第五十一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大學合同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實施依法治校,規范學校合同管理行為,維護學校各項合法權益,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參照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合同,是指學校及其所屬各單位與其他平等主體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社會目的而訂立的規范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協議(書)或其他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

第三條學校所屬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應根據本辦法制定適合自身的合同管理辦法,報學校法律事務室備案。

學校所屬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對外簽訂合同,獨立承擔合同責任,但須接受學校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學校所屬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未經授權不得以自身名義獨立對外訂立合同。

學校及其所屬各單位的合同管理實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制度,學校的法定代表人是學校及其所屬各單位簽訂合同的法定簽約人。法定代表人不能親自簽約的,學校及其所屬各單位在簽訂各類合同前需申請《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第五條學校合同管理按照“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工合作,加強監督”的原則進行,即合同的申報、審核、簽署、備案、履行等各個環節均應按程序辦理,嚴格制度,統一領導,分工負責。

第二章合同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合同管理委員會為合同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其主任委員由校長擔任,成員由黨政辦公室、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財務處、審計處、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法律事務室人員及學校常年法律顧問律師組成。

第七條學校各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根據業務歸口職責范圍負責合同管理:

(一)保衛處:負責安全、消防設施建設及改造等合同的管理;

(二)科研處:負責科研、技術(開發、轉讓、服務、咨詢)等合同的管理;

(三)研究生部:負責研究生層次的非學歷教育辦班(例如在職研究生課程班,MBA、MPA進修班等)合同的管理,合同應在研究生部審核后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四)人事處:負責人事、勞動合同的管理;

(五)財務處:負責借貸及對外投資等合同的管理;

(六)國際合作交流處:負責學校、院系與國(境)外大學或機構交流與合作等合同的管理,涉及學分互認的合同應在國際合作交流處審核后報教務處(本科生)或研究生部(研究生)備案;

(七)對外聯絡合作處:負責學校校友捐贈合同的管理;

(八)資產管理處:負責校內各類大宗物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采購,學校專用設施采購,學生公寓家具、辦公家具等固定資產采購,校內房屋、場地等財產租賃合同的管理;

(九)基建處:負責校園基本建設和大項、專項基礎設施維修改造合同的管理;

(十)后勤管理處:負責校園綠化美化,校園維修工程及材料、燃料等消耗材料采購合同的管理;

(十一)教育技術中心:負責校園信息化建設、技術服務、軟件購置等合同的管理;

(十二)圖書館:負責書刊采購、圖書館數據庫建設等合同的管理;

(十三)其他部門根據業務歸口職責范圍負責合同管理;

(十四)各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制定本部門合同管理實施細則,報學校法律事務室備案。

第八條校部機關各部門、各院系、各教輔單位在簽訂和履行合同時作為合同承辦部門履行以下職責:

(一)在簽訂合同前,審查合同相對方主體資格和資信情況;

(二)組織合同項目談判;

(三)起草合同文本;

(四)負責合同文本審核會簽的流轉;

(五)履行合同備案程序;

(六)指定合同承辦人員;

(七)監督、組織合同履行;

(八)負責本部門合同統計;

(九)保管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所產生的文件。

第九條財務處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一)審查項目的經費預算事項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審查合同中資金撥付和使用事項是否符合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三)協助合同承辦部門監督合同執行情況;

(四)保管合同承辦部門送交的涉及資金往來的合同正本;

(五)按照合同約定辦理收支事項。

第十條審計處負責監督涉及資金往來的合同的執行程序和履行情況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及合同約定。

第十一條法律事務室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一)審查合同的法律風險,并提出修改意見;

(二)保管和使用合同專用章,并建立使用記錄;

(三)建立合同登記制度,保管合同承辦部門送交的合同復印件;

(四)保管合同承辦部門送交的不涉及資金往來的合同正本;

(五)制訂或協助各部門制訂、發布合同示范文本;

(六)處理學校涉及的合同糾紛,參與或委托法律顧問參與仲裁活動和訴訟活動;

(七)對學校各合同承辦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八)處理合同管理的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章合同的訂立

第十二條學校及其所屬各單位對外簽訂的合同除即時結清外一律采取書面形式。學校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原則上應采用示范文本。不能采用示范文本或根據情況需要對示范文本條款予以調整后使用的,應按本章其他條款的要求進行合同談判。合同承辦部門如采用合同相對方提供的合同文本,應按合同審核程序獲得批準。

第十三條合同承辦部門對外簽訂合同,必須按照合同標的(以下稱“項目”)具體情況明確約定合同條款。對可能發生的問題,要約定解決辦法和處理原則。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內容:

(一)項目名稱、范圍、內容;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三)項目期限、進度安排或工作計劃;

(四)項目質量要求(服務標準)、檢驗與驗收方法;

(五)合同價款與付款方式;

(六)項目變更方式;

(七)違約責任及處置辦法;

(八)爭議解決方式。

第十四條合同承辦部門應掌握項目履行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履行進度、合同相對方資產情況及履行能力),并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相對方應定期將項目履行情況報送學校,并根據學校提出的需求,及時提供必要信息。

第十五條項目檢驗與驗收方法。合同承辦部門應根據項目的具體需求,做好驗收工作。合同中約定的驗收條款應明確且具有可操作性,并應約定驗收不合格時我方的救濟權利。對于貨物采購項目,可將貨物的驗收分為表面驗收和質量驗收;對于咨詢服務采購項目,可將服務成果的驗收分為初步驗收和效果驗收;對于技術開發類項目,可將工作成果的驗收分為階段驗收和總體驗收等。

第十六條保密義務。合同承辦部門應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相對方應承擔保密義務,對屬于合同涉及到的我方的保密信息、事項不能向任意第三方披露、泄漏,必要時雙方可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第十七條履約保證金。合同如約定履約保證金的,履約保證金的收取比例以能夠控制合同風險為限;合同應約定:如果合同如約履行,應按照合同約定期限返還履約保證金。

第十八條付款方式。對外訂立的合同,原則上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按審核程序獲得批準可以采取其他付款方式。

第十九條合同必須明確項目完成期限,對時間總量的約定應用工作日來核算,對時間段的約定應明確截止日期。

第二十條合同應約定:合同到期、合同相對方失去其承擔項目的能力或者違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合同相關條款時,我方有權啟動合同相對方退出、再選擇等變更程序以及單方解除合同程序,合同相對方有義務在約定的交接期限內提交相關項目資料,并配合合同承辦部門另行選擇合同相對方,并與新的合同相對方進行工作交接。

第二十一條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解決爭議的方式。仲裁或訴訟地點原則上以約定我方住所地仲裁機構或法院(仲裁或訴訟只能選擇其一,如選擇仲裁,選定的仲裁機構應明確,如北京仲裁委員會)為宜。

第四章合同審核及簽署相關流程

第一節申報

第二十二條合同承辦部門簽訂合同金額在10萬元以下(包括10萬元)時,合同承辦人員須填寫“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審核表”,該審核表需經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代表人簽署意見后,報送法律事務室審核。

第二十三條合同承辦部門簽訂合同金額在10萬元以上時,合同承辦人員應認真審查合同相對方是否具備法律規定的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履約能力、屬于政府采購項目的,審查合同相對方是否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要求。合同承辦人員完成上述審查事項后提前3個工作日填寫“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審核表”,并隨同以下資料:對方簽約單位營業執照(或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法律、法規規定對方簽約單位所需行政許可、行政審批的特許經營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對方簽約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注明授權范圍)、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招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等,經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代表人、分管校領導簽署意見后,一并報法律事務室審核。

第二節審核

第二十四條合同需經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審核的,合同承辦人員應先將合同草案及相關材料報送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進行審核,由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代表人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審核表”上簽署意見后,報送法律事務室審核。

第二十五條合同需經分管校領導審批的,合同承辦部門應報分管校領導審批,由分管校領導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審核表”上簽署意見后,報送法律事務室審核。

第二十六條合同承辦部門報送法律事務室審核時,應至少預留3個工作日的審核期限;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審核時間時,由法律事務室提出,與合同承辦部門進行協商。

第二十七條對送審的合同,法律事務室應認真審核,必要時可組織有關法律專家及學校法律顧問對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及合同修改意見。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或通知合同承辦人員補報材料,最后做出可行、不可行或需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審核意見。

法律事務室審核的主要內容為:

(一)是否采用合同范本;

(二)項目是否屬于合同承辦部門的職責范圍;

(三)是否有違反法律法規和學校合同簽訂原則的條款;

(四)是否有損害國家、社會和第三人利益或者其他可能引發法律糾紛的條款;

(五)合同條款是否完備,內容是否詳盡、準確、合理,是否對學校造成較大風險。

第二十八條合同中如涉及重大事項、不確定或有爭議的事項,法律事務室應向分管校領導提示,提請合同管理委員會進行討論。

第二十九條合同承辦部門必須按照合同審核機構的審核意見與合同相對方協商修改合同,如相對方不同意修改或未按照要求修改的,合同承辦部門應將協商結果告知合同審核機構,由其審核是否接受修改內容。

第三十條合同承辦部門必要時可就合同中涉及資金的事項征求財務處的意見,財務處應根據自身職責對合同相關條款提出修改意見。

第三十一條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需要辦理批準、鑒證、公證等手續的,應先報學校法律事務室審核,再報有關機構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節簽署

第三十二條合同經審核程序獲得批準的,合同承辦人員在正式訂立合同前,應向法律事務室申請合同編號。

第三十三條合同承辦人員申請合同編號后,須向法律事務室申請蓋章,法律事務室按學校用印管理規定辦理用印手續,簽署合同。

第三十四條一般情況下,應在合同相對方先行簽字、蓋章后,我方再簽字、蓋章。合同承辦人應核對相對方在合同上加蓋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是否與簽約主體名稱一致,審查應由對方提供的重要合同附件是否提供齊全等情況后,方可簽字、蓋章。

第三十五條凡以學校名義簽訂合同必須使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專用章,校內各單位行政公章一律不得以學校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合同專用章由黨政辦公室統一管理,任何單位不得擅自刻制和使用,也不得以其他圖章代替。凡未加蓋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專用章的合同,學校一律不予認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和合同承辦人員負責。

原各單位經批準刻制的合同專用章,自本規定頒布之日起三日內送交黨政辦公室,由黨政辦公室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四節備案

第三十六條合同審核過程中,合同承辦部門應將“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審核表”原件及經過審核的合同草案復印件留存法律事務室備案。

第三十七條合同正式簽署后,合同承辦部門應在3個工作日內按照如下方式備案:涉及資金往來的合同,合同正本送財務處留存,復印件送法律事務室留存;不涉及資金往來的合同,合同正本送法律事務室留存。合同承辦部門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保留合同復印件。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八條合同生效,即具有法律約束力,我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遵守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并督促合同相對方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對于合同過程中發生的其他情況,合同雙方負有通知(包括提示有關部門按合同約定的日期、期間履行合同義務或主張權利)、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三十九條合同承辦人員應定期向所在部門領導匯報、請示合同履行中出現的問題、爭議。

第四十條合同履約過程中,如合同承辦人員發生變動,應向本部門指定的其他人員書面交接工作。

第四十一條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對方當事人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四)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我方有權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除合同應采用信件、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

第四十三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確需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應由合同承辦部門提出變更或解除的依據,送法律事務室審核,按審核程序經批準后,合同承辦人員與對方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后,按主合同訂立程序簽訂書面的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協議,或由我方依據合同約定的單方解除程序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條雙方一致同意變更、中止、解除上述合同的文書、電報、信函及其他附屬文件、資料,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必須及時完整地送法律事務室備案。

第四十五條對于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糾紛,應采用協商、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能夠達成一致時,應依合同訂立程序簽訂書面協議。經協商或調解不能達成協議的,依合同約定的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及合同承辦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追究行政或經濟責任:

(一)學校所屬任何部門或個人未經學校授權,擅自以部門或學校名義對外簽訂任何合同或協議者;

(二)簽訂合同不做調查,不了解對方資信,導致上當受騙,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或影響學校聲譽者;

(三)超出職責范圍和履約能力,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者;

(四)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未盡到相應職責,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者;

(五)無代理權或超越代理權限,使合同不能履行,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者;

合同承辦人員與對方惡意串通,損害學校合法利益,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涉嫌犯罪的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由學校法律事務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部門制度管理報告篇7

銷售部管理規章制度

一總則

為加強員工管理,規范員工行為,提高員工素質,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銷售部員工必須遵守的原則,是規范員工言行的依據,是評價員工言行的標準。全體銷售人員應從自我做起,從本崗位做起,自覺遵守各項制度。

員工如對本制度有任何疑問或異議,可向銷售部負責人咨詢,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固瑞格公司銷售部。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開始執行。

二銷售部組織架構

銷售總監

大區經理大區經理大區經理大區經理大區經理

區域經理區域經理區域經理區域經理區域經理

銷售主管銷售主管銷售主管銷售主管銷售主管

三銷售部人員素質要求

1、品德好

2、很強的語言駕馭能力

3、人格魅力

4、很強的組織計劃管理能力協調能力

四銷售部崗位職能

銷售總監銷售總監崗位職責

1、堅決服從執行銷售總經理工作安排。

2、參與制定企業的銷售戰略、具體銷售計劃和進行銷售預測。

3、組織與管理銷售團隊,完成企業產品銷售目標。

4、控制銷售預算、銷售費用、銷售范圍與銷售目標的平衡發展。5、招募、培訓、激勵、考核下屬員工,以及協助下屬員工完成下達的任務指標。6、收集各種市場信息,并及時反饋給上級與其他有關部門。

7、參與制定和改進銷售政策、規范、制度,使其不斷適應市場的發展。8、發展與協同企業和合作伙伴關系,如與經銷商的關系、與代理商的關系。9、協助上級做好市場危機公關處理。10、協助制定企業產品和企業品牌推廣方案,并監督執行。

11、妥當處理客戶投訴事件,以及接待客戶的來訪。銷售總監崗位職能

1、制訂銷售策略:根據公司市場戰略與市場銷售目標,結合所掌握的市場信息進行市場預測,制訂市場拓展目標、銷售策略與規劃,并組織實施,管理并指導銷售代表,完成銷售、回款與市場目標。

2、銷售體系管理:根據公司銷售策略,建立維護公司的銷售網絡與渠道管理體系,通過系列市場推廣活動,營造市場環境,提升公司與產品品牌,支撐公司產品銷售的增長;

3、銷售業務管理:根據客戶需求與公司營運流程,接收并管理客戶訂單,跟蹤生產、計劃、庫存、發貨執行、客戶資信與回款等情況,完成銷售服務。

4、客戶關系管理:通過客戶拜訪、客戶培訓和推動客戶意見、建議與投訴的處理等服務活動提高客戶滿意度,建立、鞏固均衡的客戶關系平臺,逐漸滲透終端客戶,掌握最終消費群體。

5、市場信息分析:通過一線銷售代表收集市場信息,如:客戶、產品、競爭對手等,并進行統計與分析,及時向公司市場、研發等部門反饋,推動快速響應。

6、費用管理:根據公司費用政策,指導下屬了解銷售重點,評估客戶資源需求,制訂預算使用計劃,確定費用開銷方式,合理協調、分配公司資源,并審核費用使用的合理性,提高投入產出比。

7、部門內部管理:根據公司經營方針和部門業務需要,合理設置部門組織結構和崗位,優化業務流程,合理配置人力資源,開發和培養員工能力,對員工績效進行管理,提升部門工作效率,提高員工滿意度。

大區經理崗位職責:

1、分析市場狀況,正確作出市場銷售預測報批;

2、擬訂年度銷售計劃,分解目標,報批并督導實施;3、根據中期及年度銷售計劃開拓完善經銷網絡;

4、根據網絡發展規劃合理進行人員配備;

5、匯總市場信息,提報產品改善或產品開發建議;6、洞察、預測渠道危機,及時提出改善意見報批;

7、把握重點客戶,控制70%以上的產品銷售動態;8、關注所轄銷售人員及經銷商的思想動態,及時溝通解決;9、參與所屬區域重大銷售談判和簽定合同;

10、組織建立、健全客戶檔案;11、指導、巡視、監督、檢查所屬市場的各項工作;

12、向直接下級授權,并布置工作;13、定期向直接上級述職;并提出合理化及可行性建議。

14、定期聽取直接下級述職,并對其作出工作評定;

15、根據工作需要調配直接下級的工作崗位,報批后實行并轉人力資源部備案;

16、負責本區域市場銷售人員任用的提名;

17、負責制定銷售區域的工作程序,報批后實行;

18、負責區域銷售部門主管工作程序的培訓、執行、檢查;

19、填寫直接下級過失單和獎勵單,根據權限按照程序執行;

20、及時對下級工作中的爭議作出裁決;

21、每周定期組織例會,并參加公司有關銷售業務會議。

22、按時完成公司銷售部相關報表并及時上交上級部門主管審核。

領導責任:

1、對所屬區域銷售工作目標的完成負責;

2、對所屬區域銷售網絡建設的合理性、健康性負責;

3、對所屬區域確保經銷商的信譽負責;

4、對所屬區域確保貨款及時回籠負責;

5、對區域銷售指標制定和分解的合理性負責;

6、對所屬區域銷售給公司造成的影響負責;

7、對所屬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整體精神面貌負責;

8、對所屬區域銷售預算開支的合理支配負責;

9、對所屬區域銷售工作流程的正確執行負責;

10、對區域銷售部所掌管的公司商業秘密的安全負責。

主要權限:

1、有對銷售部所屬員工及各項業務工作的管理權;

2、有向營銷總監報告的權力;

3、對篩選客戶有建議權;

4、對重大促銷活動有現場指揮權;

5、有權對直接下級崗位調配的建議權和任用的提名權;

6、對所屬下級的工作有監督、檢查權;

7、對所屬下級的工作爭議有裁決權;

8、對直接下級有獎懲的建議權;

9、對所屬下級的管理水平、業務水平和業績有考核權;

10、一定范圍內的經銷商授信額度權;

11、有退貨處理權;

12、一定范圍內的銷售折讓權。區域經理

1、負責產品的市場渠道開拓與銷售工作,執行并完成公司產品年度銷售計劃。

2、根據公司市場營銷戰略,提升銷售價值,控制成本,擴大產品在所負責區域的銷售,積極完成銷售量指標,擴大產品市場占有率;

3、與客戶保持良好溝通,實時把握客戶需求。為客戶提供主動、熱情、滿意、周到的服務

4、根據公司產品、價格及市場策略,獨立處置詢盤、報價、合同條款的協商及合同簽訂等事宜。

5、動態把握市場價格,定期向公司提供防水涂料市場分析及預測報告。

6、協助經銷商維護和開發及完善專賣店系統。

7、收集一線營銷信息和客戶意見,對公司營銷策略、售后服務、等提出參考意見。

8、按時完成公司銷售部相關銷售報表并及時上交上級部門主管審核。

五服裝規范

著裝規定:

1、工作期間,公司要求員工穿統一工作服,女性身著統一職業裝;男性穿西裝打領帶,夏季要求身著白襯衣深色西褲(領帶)。

2、上班時必須統一著裝,佩戴胸卡。

儀容要求:

1、工作期間,員工應注意自己儀容。女性要求淡妝,并梳齊頭發,男性頭發不能蓋耳,至少每月理發一次,勤洗頭、頭發應梳理整齊,不凌亂,不留胡須。

2、所有員工應每天打掃衛生后將鞋面擦干凈,上班期間應保持鞋面無污物、灰塵。

3、員工應隨時注意個人形象,談吐時講究禮儀,謙虛寬容,時刻保持微笑。

4、所有員工工作期間衣著必須保持整潔,無污物,衣服應熨燙整齊。六考勤制度

1、每天上、下班均由銷售人員自己打卡簽到。

2、每天早上8:00上班,考勤在8:15之前完成。

3、考勤時間標準:以標準時間為準。要求每位銷售人員均核對自己的時間。

4、公司晨會如無特殊情況,銷售部員工必須全體參加,必須著裝整齊,儀容儀表于會前整理好,不規范者不得參加晨會。5、調休、請假需提前一天經同意,并跟人事提前打招呼,以備考勤。

6、請假1天以內由上級主管負責人簽字批準,2天以內由銷售總監簽字批準。3天以上需總經理簽字批準(總經理不在由副總經理批準)。請假必須填寫請假條,否則按照曠工處理。月底核算,扣發請假日工資。

7、休假按公司制度調整年休,具體參照<公司規章制度>

8、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銷售部上班時間做如下規定:

上午:8:00——-12:00

中餐12:00——-13:30

下午:13:30——-17:30

附注:可根據銷售狀況、季節等進行調整。

七銷售報表規定

1、銷售人員每天工作內容及行程以郵件方式在第二個工作日之前匯報。

2、銷售人員以郵件方式用電子表格每周六下班之前匯報銷售工作周報表。

3、銷售人員以郵件方式用電子表格每月28號前匯報銷售工作月報表。

附:<銷售工作周報表><銷售工作月報表>

八薪金分配制度

1、新招人員實行先培訓后上崗,培訓時間一并納入試用期,試用期為1—3個月。試用期內業務人員基本工資根據部門的薪資標準而定;試用期結束執行轉正工資標準。

2、工資標準:分為試用期工資和轉正工資。試用期1—3月:基本工資:底薪;轉正后:基本工資+住宿補貼+餐補+交通補貼+通迅補貼+全勤+獎金。

3、薪金發放時間:每月10號前發放上上月全部工資及各項補貼費用及獎金。

4、業務費用管理

在公司銷售人員中餐補貼以3、5元/人/餐為標準,額外費用公司實行全額補助。

業務人員市區交通按公交車費實報實銷,出租車費不報銷,特殊情況由營銷總監簽字報銷。

差旅費用:銷售人員外出補助80元/天。并按公司財務報銷制度執行。

業務招待費:需請示銷售總監,由副總經理級以上領導批準。

個人辦公電腦公司實行暫扣,以500元/月扣足費用。銷售人員工作滿一年公司即作為福利一次性發放。

九合同管理制度

1、經辦的銷售人員填寫時,字跡要工整、清楚,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

2、合同內容填寫

合同包括:主合同、附加補充協議等。

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價格體系,規定的條款;如,出現變更、修改或補充,要及時向上級部門評審。

填寫不得有空白欄,無內容填寫應用“/”劃去,否則造成后果自行承擔。

加蓋印章應該在相關重點條款及簽字以及合同文本的夾縫處。

3、合同簽字程序

合同文本由區域經理填寫后需大區經理審核簽字,審核每一條款,各項數據是否正確,在交銷售總監審批。

原則上合同一式兩份,客戶、公司各一份,公司保留的一份由銷售內勤存檔管理。

部門制度管理報告篇8

第一章總則

一、為了加強經營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公司章程和總公司財經管理制度及國家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經營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設置獨立的會計機構,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辦理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三、財務部門要依法合理籌措資金,并有效使用資金。既要做到廣泛籌集資金和組織資金來源,滿足工程施工和日常行政辦公需要,又要降低籌資成本,有效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四、財務管理部門應明確財務會計人員的崗位、職責分明、實行崗位責任制。

五、按照科學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和內部財務審批制度,明確內部審批權限,強化內部控制。企業所有重大財務收支活動,均應實行執行與監督行為相結合。執行與監督人員相分離的原則,有牽制、有稽核。對企業資金調度、財務運作和可能對企業財務狀況產生影響的經濟活動,必須形成由總經理與財務總監實行聯合簽署方為有效的制度(簡稱聯簽制度,下同)凡涉及到重大資金調度、財務運作和可能對企業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經濟活動必須報請董事會批準。

六、凡不符合制度要求,違反財經紀律的各項開支,財會人員

必須堅持原則,有權抵制并向總經理與財務總監匯報。

七、正確反映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依法繳納稅收,并接受財稅部門和主管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八、財務部門應按照要求認真編制企業各項財務預算,為加快實行全面預算管理辦法打下基礎。年度財務預算的編制要體現“真實性、完整性、嚴肅性、先進性”原則,根據年度預算的目標,分解指標、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并按照分級管理的要求加強檢查和考核,以確保財務預算的有效實施。

九、認真做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一)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各項經濟業務都應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確保原始記錄的及時、準確、真實。

(二)健全計量驗收交接制度,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要經過嚴格的計量驗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

(三)做好財產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財產清查,及時處理各種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毀損、報廢,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十、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進行會計核算。

十一、收益和成本費用的計算應當互相配比。一個時期內的各項收入和成本費用,應在同一個時期內登記入賬,不應脫節,提前或延后。

十二、各項資產應按實際成本計價。

十三、企業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不得任

意改變,如有改變,應經總經理室、公司董事會同意,并報主管財稅機關審批或備案。

十四、財務經理以外的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時,必須由財務經理派人員監交,財務經理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時,必須由公司總經理派人員監交,在移交過程中必須辦好交接手續,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十五、企業應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管理,未經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同意,其他部門人員和外來人員不準借閱會計檔案。

第二章會計核算

一、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

二、公司的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月)。

三、公司的會計年度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公司發生的各項經濟事項,均應有合法的憑證,并經有關人員審核簽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各種會計記錄,都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登記,做到記錄準確、內容完整、手續完備、方法正確、符合時限。

五、公司采用借貸記賬法。

六、公司的一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應當用中文書寫。

七、公司采用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對發生的經濟業務所收付的貨幣,如與記賬本位幣不一致時,除折合為記賬本位幣外,還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賬。

八、賬簿分類為日記賬、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三種主要賬簿及各種必要的輔助賬簿。

九、記賬原則為權責發生制。凡是本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在本期收付,都應當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入賬凡是不屬于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本期收付,也不應當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

十、收入和費用的計算應當相互配合。同一會計期間所取得的收入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應當在在同一會計期間登記入賬。

十一、公司的財產應當按實際成本核算,除另有規定外,公司不得自行調整賬面價值。

十二、應當劃分資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

十三、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期必須一致,不得任意改造變。如有改變應經董事會同意并報當地稅務機關備查,自新的會計年度開始變更,同時變更會計年度的會計報告中加以說明。

十四、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應收和預付款項以及存貨等。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應當分別核算,應收和預付款項,應當按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等分別核算;預付款項,應當按預付貨款(預付定金)和待攤費用等分別核算;存貨應按原材料、產品、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分別核算。

十五、現金和銀行存款應分別設置日記賬,并按不同貨幣分別設賬登記。

現金日記賬的賬面余額,應逐日與實際庫存核對相符。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余額,應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十六、有價證券包括準備在一年以內變現的股票和債券,應當按實際支付的款項登記入賬。實際支付的款項含有已宣告發放的股利或應計利息的,應將這部分股利或利息金額作為暫付款項,通過其他應收款賬戶核算。

十七、應收和預付款項應當按不同貨幣分別設賬登記,并及時催收、清償,定期與對方核對清楚,對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應查明原因,追究責任,確定無法收回的,經嚴格審查,報董事會或總經理批準后,沖抵壞賬準備。

十八、存貨,是指庫存的、在用的和在途的各種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產成品、在產品等。

公司的存貨應按實際成本記賬,外購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的實際成本,包括買價、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挑選整理費用等。公司的各項存貨的收發領退,應根據實際數量及時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有數量、金額的明細賬逐項逐筆登記。對于各種在途材料、物品應進行明細核算,并隨時檢查到貨情況。

存貨應定期進行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發現盤盈、盤虧、毀損、變質等情況,應由有關部門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董事會或總經理批準后及時處理,并應在年度決算前清理完畢。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的盤虧或盤盈及毀損,除應由過失人賠償外,應作為當期費用處理。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作為營業外支出處理。

存貨盤點方式,采用永續盤存制,又稱賬面盤存制。

十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__元以上(包括20__元)的房屋及建筑物、機械設備、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__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可作為固定資產。

根據上述規定制定固定資產目錄,作為核算的依據,并報當地稅務局備查。公司固定資產的分類參照國家郵電施工企業的有關規定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公司特點分房屋、建筑物、專用設備、通訊設備、運輸工具五大類。

固定資產應按原價登記入賬。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以投資時合資各方議定的價格作為原價;購進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的原價還應包括安裝費用;進口的固定資產原價,應包括按規定支付的關稅和工商統一稅;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以制造或建造過程中所發生的實際支出作為原價。

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平均計算,并根據電力企業和集團有關規定,制定分類折舊年限和估計殘值率、分類折舊率。財務部根據月初在用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值和月折舊率,按月計算折舊。當月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次月起計算折舊,當月內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也自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固定資產折舊提足后,仍可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補提折舊。

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和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并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變動的固定資產于次月將變動說明書報公司董事會或總經理.固定資產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由部門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嚴格審查,按董事會規定報經批準后及時處理,并應在年度決算前處理完畢。

二十、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指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為止)所發生的費用(包括為公司籌建前期準備所發生的各項費用,不包括購置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支出以及應計入工程成本的利息支出),按合同規定和合資章程有關規定,應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入賬。在開始生產后,按國家財稅規定進行分攤或一次性入生產成本。

二十一、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款項、預付貨款和預提費用等。

應付款項應當按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和其他應付款等分別核算。有多種貨幣的流動負債,還應按不同的貨幣分別設賬登記。

職工獎勵基金及福利基金視同流動負債進行核算。

二十二、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未分配利潤等,應分別核算。

實收資本是指投資人按合同約定實際繳入的出資額。合資各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合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公司則應按根據實際投入的資本進行核算,并于收到后及時辦理記賬手續。

現金投資,按照實際收到或存入合資企業開戶銀行的金額和日期,作為資金的記賬依據。

建筑物、機器設備、材料物資等實物投資,應按合同規定和合資各方協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中所列金額和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賬的依據。

各方的投資,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后,由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二十三、健全原始記錄,實行定額管理,嚴格計量檢驗和物資收發退制度,加強成本、費用的管理和核算。

一切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支出,都應計入成本、費用。凡應由本期負擔而尚未支出的費用,應作為預提費用計入成本、費用;凡已支出的費用,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擔的費用,應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耗用的各項材料,應按實際耗用數量和賬面單價計算,列入成本、費用。

應付工資的核算應根據核定的工資標準、工資形式、獎勵津貼以及公司的考勤記錄、工時記錄等有關記錄,計算員工工資,計入成本、費用;按規定支付中方員工的各項公積金和國家對員工的各項津貼,也應列入成本和費用。

應按規定的成本項目和費用項目分別匯集,項目建設期間應匯集在建工程所發生的各項工程建設費用、生產運行期間應匯集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管理費用,包括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董事會費、顧問費、訴訟費、交際應酬費、稅金(包括房產稅、車輛使用稅、印花稅等)、場地使用費、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其他資產攤銷、壞賬損失、職工培訓費、研究發展費和其他費用。

分清本期成本、費用和下期成本、費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預提和攤銷費用;分清公司內部各部門成本和費用的界限、分期產品之間的費用界限。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的特點,工程成本核算采用工號法。

加強對成本、費用的控制,建立責任成本制度,編制成本、費用計劃,財務部嚴格按計劃進行資金預算,并定期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分析成本、費用上升和降低原因,并采取必要措施,努力降低成本、費用。

二十四、當月實現的銷售收入應全部記入本月賬內,并應相應結轉銷售成本和費用。銷售收入、成本和費用入口徑必須一致,不能只記收入,不記成本,也不能只記成本,不記銷售收入。

當月收到以前年度的銷售收入時,應相應結轉以前年度的成本和費用,并在當月財務分析中予以說明。

二十五、凈利潤為營業利潤加營業外收支凈額減所得稅。營業利潤為主營業務收入減去營業成本后的毛利,再減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加上其他業務利潤、減其他業務支出的凈額。

營業外收支凈額為營業外收入減營業外支出的凈額。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收益、罰款收入等;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處理固定資產損失、罰款支出、損贈支出和非常損失等。

公司的利潤按月計算,在年度內,采用表結法,年度終了,采用賬結法。

儲備基金經批準可用于彌補虧損和增加資本,企業發展基金經批準可用于增加資本,否則賬面金額不得減少。職工獎勵基金和福利基金應當用于公司員工的非經常性獎勵或各項福利。

提取儲備基金、生產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基金后的利潤,為可分給投資人的利潤。

年度終了,按照合同、章程有關規定,并根據當年實現的利潤或虧損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的虧損,編制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討論決定后據以記賬;列入當年決算。

二十六、公司的外幣業務,是指對記賬本位幣---人民幣以外的貨幣進行的款項收付、往來結算以及計價等業務。

公司的外幣賬戶,包括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以外幣結算的債權(如應收賬款)和債務(如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付股利),應與非外幣的各該相同賬戶分別設置,并分別核算。

公司對外發生外幣業務時,無論增加或減少,均應采用當日市場匯率折合為記賬本位幣,即人民幣記賬。月終,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余額,應當按照月末市場匯率折合為記賬本位幣,即人民幣金額。因匯率不同而出現的差額,作為匯單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二十七、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二十八、本制度解釋權在公司計劃財務部。

部門制度管理報告篇9

為切實加強機關財務管理,促進機關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根據旗委、旗政府《關于改善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規定》和《新州辦事處財務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單位來客一般不予招待,嚴格控制加班工作餐。特殊狀況需要招待就餐或用工作餐的應請示主要領導。嚴禁娛樂招待,午后不準喝酒。

二、用餐標準。工作餐一般每人、每頓不得超過30元。來客就餐,本著節約的原則,按必須層次訂餐,既讓客人滿意,又不浪費。

三、接待范圍。實行對口接待的原則,減少陪客人員。一般狀況下可由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業務部門負責人(站所長)陪餐。

四、來客招待審批程序。由辦公室統一負責,特殊時可由主要領導指定人員訂餐,但第二天務必到辦公室做好登記。

五、報銷憑證。在定點餐館進餐的招待費務必使用統一的稅務餐飲專用發票報銷,非專用發票一般不得作報銷憑證。

六、報銷程序。招待費的報銷務必有當事人的簽字,科室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的審查意見,經辦事處主任審批后,及時到財政所報銷。

部門制度管理報告篇10

一、保潔專責崗位職責

保潔專責在物業管理部主任的領導下,負責保潔人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等,具體職責如下:

(一)、熟悉服務轄區內辦公、生產、住宅區環境及各類物業設施設備情況。

(二)、負責制定保潔員工作制度。

(三)、負責制定保潔工作標準。

(四)、負責制定保潔員工作管理制度(包括招聘、錄用、辭退等)。

(五)、經常深入辦公、住宅、生產場所檢查保潔服務質量,有權下達整改意見并限期改正。

(六)、負責愛國衛生宣傳和疾病防治工作,定期檢查分公司的防鼠、滅蠅、滅蚊等工作。

(七)、定期檢查指導分公司對辦公、生產、住宅區的消毒、消殺工作。

(八)、負責愛國衛生考核達標工作。

(九)、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綠化專責崗位職責

綠化專責在物業管理部主任的領導下,對辦公、生產、住宅區的綠化工作實施全面管理,為業主創建并保持治人的生活環境。主要職責如下:

(一)、熟悉辦公、生產、住宅區的綠化概況,指導檢查各分公司的綠化、美化、管理維護工作。

(二)、指導各綠化專責提高綠化養護管理的知識和技能,熟悉花草樹木品種特性和栽培管理方法,掌握花木病蟲害的防治方法,正確并熟練使用園林機具。

(三)、負責指導制定分公司全年的綠化、美化方案,并征得業主同意。

(四)、負責制定分公司對綠化水泵、電機、噴淋設備及其他器材、工具的使用管理辦法。

(五)、負責定期巡視辦公、生產、住宅區的綠化情況,并提出整改意見,督促實施。

(六)、負責指導分公司物業小區綠化達標驗收工作。

(七)、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水暖電維修專責崗位職責

水暖電維修專責在物管部主任的直接領導下,負責檢查對辦公、生產、住宅區的物業進行維修、改造及保養,監督檢查維修工的日常工作,確保辦公、住宅區內物業管理的正常運轉,具體職責如下:

(一)、熟悉掌握工民建的相關知識,負責編制工程預決算方案。

(二)、負責指導各分公司制訂各類物業維修及養護的實施方案。

(三)、負責各分公司大、中修項目的計劃審核、報批、管理等工作。

(四)、熟悉辦公區、住宅區內樓宇房屋的分布情況,結構類型,地上地下管道的走向、分布等。

(五)、定期抽查各分公司對大中修項目計劃的落實及水暖電的養護維修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見,督促落實。

(六)、指導分公司對各類維修人員的培訓工作。

(七)、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保安專責崗位職責

保安專責在物業管理部主任的領導和屬地派出所的指導下,負責指導分公司保安專青的工作。職責如下:

(一)、熟悉系統內主要辦公場所、生產、住宅區的地理情況和分布位置。

(二)、負責制定分公司各類保安人員的管理辦法。

(三)、組織召開治安工作會議,負責上傳下達,及時傳達上級綜合治理指示精神,并督促落實。

(四)、不定期檢查分公司的綜合治理、保安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加強與業主的聯系,建立廣泛的群眾基礎。

(六)、負責指導處理各類鄰里糾紛,配合派出所開展專項嚴打工作。

(七)、定期組織檢查防盜系統、報警系統和自動監視系統,確保其隨時處于完好狀態。

(八)、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工程項目專責職責

工程項目專責在經營發展部主任的領導下,負責對公司各類大、中型工程基建項目進行管理和實施,主要職責如下:

(一)、負責對外工程項目的公關和業務的承攬。

(二)、負責各類大、中型工程項目合同的草擬、標書的制作等。

(三)、負責審核各類工程項目的概、預算管理。

(四)、負責工程項目的報批、竣工驗收工作。

(五)、負責對施工的全過程進行管理,主管工程的安全質量。

(六)、負責審核各類工程的施工計劃和全過程管理標準。

(七)、負責編制公司全年的工程項目開發計劃。

(八)、完成公司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經營開發專責職責

經營開發專責在經營發展部主任的領導下,負責對公司各類經營項目開發的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一)、負責制定公司中長期經營發展計劃。

(二)、負責各類經營項目的前期調研和論證,并提出可行的方案。

(三)、負責新項目的報批、開發等前期工作。

(四)、負責對新開發項目的交接工作。

(五)、負責對經營項目的監督檢查和考核。

(六)、完成公司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物業管理考核專責職責

物業管理考核專責在物業管理部主任的領導下,負責對保安、保潔、綠化、維修等各項工作進行檢查、考核,并有權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并將考核結果上。報公司領導。主要職責如下:

(一)、協助業主制定切實可行的物業管理考核辦法和考核細則。

(二)、人監督檢查物業管理考核辦法的貫徹執行情況。

(三)、負責起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人并負責和業主達成雙方認可的合同意向。

(四)、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收費依據,按物業管理服務項目的內容、深度測算物業收費標準。

(五)、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政府有關部門的精神,上級管理部門的指示,貫徹指導分公司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

(六)、接受業主對物業管理工作的監督和意見,并督促服務部門及時改正。

(七)、負責對分公司物業管理服務工作進行定期和隨機考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八)、指導分公司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配合甲方兩個文明建設的開展。

八、文秘檔案員崗位職責

文秘檔案員在綜合部主任的領導下,從事文件的起草、信息的收集和檔案的管理等,主要職責如下:

(一)、撰寫公司的各種文件、信函、計劃、決議、報告、宣傳稿件等。

(二)、負責各種相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報總經理參閱。

(三)、人負責公司各類檔案的收集和整理,建立規范的檔案管理,以備查閱。

(四)、召集公司會議,做好會議記錄,并協助綜合部主任檢查工作落實情況。

(五)、負責公司各種文件的傳閱、分類、歸檔。做好資料的_

(六)、安排各種來訪接待,處理信函、電話、電報等,并做好記錄工作。

(七)、完成總經理直接交辦的其它事項。

九、勞資、社保專責崗位職責

勞資、社保專責在綜合管理部主任的領導下,負責公司的勞動工資、社會保險的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一)、負責上級及公司內部有關人事、勞資、社保政策的貫徹執行。

(二)、負責檢查國家、自治區、上級領導部門及公司內部有關人事的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制度的落實。

(三)、負責指導分公司臨時用工的招聘、解聘、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公司內部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晉升工作。

(五)、負責公司內部職工的勞動工資管理工作及員工請假、考勤、公休等管理工作。

(六)、負責公司內部職工的各類社會保險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解答分公司對各類社會保險問題的咨詢。

(八)、辦理公司內部職工各類社會保險的繳納、轉移等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教育培訓職責

教育培訓專責在綜合部主任的領導下,負責對公司的全體從業人員進行技能、職業道德、作風、服務等多方面的培訓,具體職責如下:

(一)、負責制定公司的年度、季度、月度培訓學習計劃,并督促貫徹實施。

(二)、負責對物業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

(三)、人負責對物業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的培訓,針對不同的崗位,制定不同的培訓計劃和標準。

(四)、負責職工的思想作風培訓,按照上級和公司領導的指示精神,定期開展政治理論學習,不斷提高職工的思想作風和職業道德,樹立統一的服務標準,提高服務質量。

(五)、負責對物業從業人員服務方式的培訓和提高,樹立天凈物業的服務品牌。

十一、內勤接待人員崗位職責

內勤接待人員在綜合部主任的領導下,主要從事公司內部的接待和服務性工余作,主要職責如下:

(一)、負責公司來人來訪的接待和安排工作。

(二)、負責辦公室的報刊、雜志、文件等的整理工作,字(三人負責公司辦公室、會議室等場所的衛生管理等工作。

(四)、負責公司召開會議的準備工作及會場的布置、會務的服務工作。

(五)、負責(總)經理辦公室文件資料的整理工作。

(六)、負責日常辦公用品的采購、發放工作。

(七)、綜合部主任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二、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財務會計在公司領導和財務部主任的領導下,履行下列職責:

(一)、根據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適用的財務管理辦法。

(二)、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除會計制度允許變動的以外,不得任意增減或者合并會計科目。

(三)、圍繞公司的經營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負責編制公司財務計劃和費用預算,有效地籌劃和運用公司資金。

(四)、做好公司各項資金的收取與支出管理。

(五)、定期匯總公司經濟運作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發展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六)、做好財務統計和會計賬目、報表及年終結算工作,并妥善保管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和其他檔案資料。

(七)、定期檢查財務計劃、費用預算執行情況,監督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分析存在問題,查明原因,及時解決。

(八)、統一歸口管理公司各種票據和賬目,杜絕資金流失。

(九)、負責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監督工作。

(十)、保守公司機密,維護公司利益。

(十一)、負責向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作出財務報表。

十三、財務出納崗位職責

公司財務出納在財務部主任的領導下,履行以下職責:

1、對部門經理負責,服從領導安排,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2、嚴格遵守國家制定的財會制度和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細則,按制度管理好公司的銀行存款和庫存現金;

3、及時辦理各種轉帳、現金支票,并交會計做帳;

4、及時追收各種應收的款項,保護公司利益不受損失;

部門制度管理報告篇11

公司績效考核制度

績效管理制度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職能之一績效管理的標準規范,績效管理制度是為了實現科學、公正、務實的績效管理的規范,使之成為有效地提高員工積極性和公司生產效率的手段。為提高公司競爭力,保證公司目標的順利達成,在公司形成獎優罰劣、管理標準、公平人性的氛圍。因此績效管理制度是公司管理體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人力資源管理管理核心保障。

第一條、工作績效考核,簡稱考核,目的在于通過對員工一定期的工作成績、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況,為教育培訓、工作調動以及提薪、晉升、獎勵表彰等提供客觀可靠的依據。更重要的是,通過這些評價可促使員工有計劃地改進工作,以保證公司營運與發展的要求。

第二條、績效考核原則。

1.考績不是為了制造員工間的差距,而是實事求是地發現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以揚長避短,有所改進、提高;

2.考績應以規定的考核項目及其事實為依據;

3.考績應以確認的事實或者可靠的材料為依據;

4.考績自始至終應以公正為原則。決不允許營私舞弊。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規則除下列人員外適用于公司全員。

1.考核期開始進人公司的員工;

2.因私、因病、因傷而連續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傷而連續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雖然在考核期任職,但考核實施日已經退職者。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年終考核三種。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則規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三個月。試用三個月后應參加試用人員考核,由試用部門主管考核。如試用部門主管認為有必要縮短、延長試用時間或改派他部門試用亦或解雇,應附試用考核表,注明具體事實情節,呈報經理核準。延長試用,不得超過3個月。考核人員應督導被考核人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二)平時考核

1、各部門主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每月進行考核,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于請假記錄簿內,以提供考核的參考。

(三)年終考核

1、員工于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1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部門主管參考平時考核記錄及人事記錄的假勤記錄,填具考核表送復審。

第五條、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條、考核標準

(一)人事考核的種類。

人事考核可以分為兩種:

1.能力考核,就是參照職能標準,以員工在一定時間當職務的能力,進行評定。

2.業績考核,就是參照職務標準,對員工在一定時間務工作完成的情況,進行評定。

(二)人事考核必須把握的能力。

人事考核把握并測評的能力是職務擔當的能力,包括潛在能力和顯在能力。潛在能力是員工擁有的、可開發的內在能力;顯在能力是指職工工作中發揮出來的,并表現在業績上的努力。潛在能力,可根據知識技能、體力以及經驗性能力來把握;顯在能力,則可能通過工作業績(質和量),以及對工作的態度來把握。具體包括:

知識、潛在能力、體力、能力、經驗性能力、顯在能力、工作業績和質量、態度

第七條、考評者的職責。

1.第一次考評者,必須站在直接監督的立場上,并且,對于想要特別強調的評分和評語,以及對評定有顯著影響的事項,必須予以注明。

2.第二次考評者,必須在職務、級別上高于第一次考評者。有關需要特別強調的評分和評語,或與第一次評定有明顯差別的地方,必須予以注明。

特別在遇到與第一次評定有顯著差別的情況下,需要傾聽一下第一次考評者的意見,有必要的話,相互商討,對評定作出調整。

在不能做出調整的情況下。至少應該把第二次評定的結果,告訴給第一次考評者。

3.裁定、拍板者,參考評定經過報告,作出最終評語。

4.在職務級別層次很少的部門,二次考核可以省掉。

5.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2)必須消除對被考核者的發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作出評價。

(3)考核者應根據自己作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4)在考核過程中,要注意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與能力開發,通過被考核者填寫自考表,了解被考核者的及對上級的意見和建議,以便上下級之間相互理解。

第八條、考核結果的運用。

為了把考核的結果,應用于開發利用員工的能力,應用于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訓。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負責人,在考慮教育培訓工作時,應把人事考核的結果作為參考資料。借此掌握教育培訓,進而是開發、利用員工能力工作的關鍵。

2.調動調配。

管理者在進行人員調配工作或崗位調動時應該考慮事爭考核結果,把握員工的適應工作和適應環境的能力。

3.晉升。

在根據職能資格制度進行晉升工作時,應該把能力以及業績考核的評語,作為參考資料加以運用。考核評語是按職能資格制度要求規范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際,應該參照能力考核的評語,決定提薪的幅度。

5.獎勵。

為了能使獎勵的分配對應于所做的貢獻,應該參照業績考核的評語進行。

第九條、考核結果的反饋,部門經理通過面談形式,把考核的結果,以及考核的評定內容與過程告訴被考核者本人,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自我培養和發展的要點,以及相應的期待、目標和條件等等。

第十條、考核表的保管與查閱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規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核自制成之日起,保存十年。但是,與退休、退職人員有關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職之日起,保存一年。

(二)表內容的查閱。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員工人事問題,需要查閱有關內容時,可以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閱要求。

第十一條、考核者的培訓

(一)在取得考核者資格之后,必須經過考核者培訓。

(二)培訓包括:

1.理解考核制度的結構;

2.確認考核規定;

3.理解考核內容與項目;

4.統一考核的基準。

第十二條、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考績的計劃和具體組織工作。

部門制度管理報告篇12

第一條: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社會公德和校園文明,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舉辦合乎學校規定和法規的活動.

第二條:維護校團委的榮譽和利益。

第三條:維護社團部的榮譽和利益。

第四條:維護社團部內部的團結和統一,發揚友愛精神,互相幫助。第五條:完成社團部的工作計劃,致力于推進校園文化建設

第六條: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學校社團部的`利益,不得妨害其他社團他人行使權利

第七條:執行并遵守社團部的各項決議,完成社團部交辦的業務范圍內的工作,必要時,向社(轉載于:社團部門規章制度)團部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八條:部長負責協調統籌社團部與學校、社團及各位社員間的關系。代表本校社團部和社團與校團委、青志協、各院系及各組織商討聯合進行活動。代表本校社團部和社團出席相關會議,與外校社團聯合會、社團部、社團交流等。

第九條:副部長協助部長開展工作,分管具體工作,處理相應事務。受部長委托,全權行使部長所具各項職權,在部長因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職權時,代理部長工作。

第十條:干事履行應盡義務.協助部長副部長做好本職工作.值班時按時到崗,認真負責.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處理社團事務合理得當.

第十一條:例會制度,所有人員按時出席例會,無故缺勤三次以上者,受到部內通報批評及1000字檢查(病假事假及時向分管副部報告).經常無故遲到早退者,收到部內通報批評.

第十二條:招新制度,面向全校所有符合條件,遵守校規校紀的同學.招新干部要秉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不得夾雜個人感情色彩.

部門制度管理報告篇13

第一章總則

為了有計劃地組織公司員工參加培訓,不斷地增長員工的工作知識和技能,滿足公司可持續經營發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制定培訓的原則在于結合公司業務發展與組織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員參與,重點提高,講究實效,推動學習型組織的建立。

第二章培訓機構的職責

第一條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的培訓管理職責

一、公司培訓制度的制訂;

二、公司年、月度培訓計劃的制訂;

三、公司共性培訓課程的教材選編與培訓實施;

四、培訓評估及其改善對策的制訂;

五、外部培訓講師的聯系聘請管理;

六、對各部門培訓工作的檢查與指導;

七、本制度規定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審核審批培訓事項的審核審批;

八、新員工上崗前培訓和崗位基本知識培訓的組織實施;

第二條各部門培訓管理職責

一、本部門培訓計劃的制訂及實施;

二、協助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實施公共課程培訓;

三、本部門員工的上崗前和在崗培訓的計劃編制、教材選編與培訓實施

第三章培訓類別

第三條按組織實施機構的不同分為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兩大類;按培訓內容大致不同分為員工知識培訓、員工技能培訓和員工態度培訓三大類;按培訓對象和培訓目的的不同分為新員工入職培訓、企業文化培訓、安全意識培訓、質量意識培訓、專業技能培訓、管理技能培訓六大類。

一、內部培訓

本制度所稱內部培訓是指由公司內部組織的包括技能競賽、野外訓練、員工上課等方式的培訓活動;

二、外部培訓

本制度所稱外部培訓是指公司通過外部聘請的具有專業培訓資格的培訓師通過面授、錄音、光盤等方式進行的培訓活動。

三、員工知識的培訓

通過培訓,使員工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識,讓員工了解公司經營基本情況,如公司的發展戰略、目標、經營方針、經營狀況、等,便于員工參與公司活動,增強員工的自信心。

四、員工技能的培訓

通過培訓,使員工掌握完成本職工作所必備的技能,如操作技能、管理能力、處理人員關系的技能等,與此同時培養、開發員工的潛能。

五、員工態度的培訓

通過培訓,建立起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培訓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培訓員工應具備的精神準備和態度。

六、新員工入職培訓

新員工入職培訓的目的在于使新員工迅速了解、融入工作環境,知曉在本單位最基本的工作行為準則,該做什么,怎么做,如何保護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明白自己犯了什么錯,該如何處理。

1、新員工的入職培訓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以及其所在的部門完成:

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負責的培訓內容包括:企業發展史、目前企業的基本情況,公司管理制度、崗位職責等,主要教材為《員工手冊》

由部門負責的培訓內容包括:崗位技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質量管理制度、車間工藝流程等。

七、企業文化培訓

1、目的使員工了解企業文化,提高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

2、培訓內容應該包括雅堂之家的發展史,組織架構、基本管理制度、經營項目與品牌,公司文化活動,員工發展通道等。

3、該部分的培訓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負責組織并進行培訓

第五章培訓計劃的種類

第四條培訓計劃按制訂實施單位、計劃期間、主要內容的不同分為以下四種:

一、公司年度培訓計劃

二、公司月度培訓計劃

三、部門年度培訓計劃

四、部門月度培訓計劃

第五條公司培訓計劃的編制審批備案流程

一、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編制審批備案流程:

1、公司各部門填報《年度培訓計劃》

2、人力資源管理中心擬編《年度培訓計劃》

3、公司負責人審核

4、總經理批準

5、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二、公司月度培訓計劃編制審批備案流程:

1、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依據《年度培訓計劃》擬編《月度培訓計劃》

2、公司負責人批準

3、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第六章培訓計劃的編制規范

第六條內容完整

各部門或各車間的年、月度培訓計劃按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下發的通知或計劃模板進行編制。培訓計劃的內容應包括:培訓項目、培訓對象、培訓方式、培訓時間、授課人、課時

第七條上報按時

1、每年的12月10前必須向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上報來年的培訓計劃;

2、月度培訓計劃在計劃月度始日前3天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3、當培訓計劃發生變動時,應至少提前3天到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4、當培訓完成后,必須在一周內向人力資源管理中心遞交培訓記錄表;

第八條制定培訓計劃的原則

1、必須符合部門業務發展需求

2、必須符合員工發展需要

3、應針對特殊工種、新入職人員制定專門的培訓計劃

4、滿足完成年度經營目標對人力資源的需求。

5、月度培訓計劃是實施年度計劃的具體安排。

第七章培訓評估管理

第九條培訓評估的主要內容

一、培訓收益評估:評估培訓目的的實現情況,調查受訓員工學得怎樣。

二、培訓效果評估:評估內部培訓責任人和外聘培訓講師的培訓能力與水平,調查培訓責任人、外聘培訓講師教得怎樣。

三、培訓組織評估,評估培訓內容課題是否適合公司發展要求,是否受員工的歡迎,調查培訓組織責任者培訓計劃安排做得怎樣。

第十條培訓評估方法

一、評估方式有閉卷考試、課堂作業、現場提問、評估表等方式進行,通過培訓評估表的方法是本公司培訓評估的主要常用辦法,是通過員工填寫集培訓收益評估、培訓效果評估和培訓組織評估于一卷的《培訓評估表》來進行評估的。

二、考試考核主要用于評估培訓的收益。

第十一條培訓評估的實施

一、每次公司內部培訓課程結束后都必須進行培訓評估。

二、培訓評估,應根據培訓對象和內容不同選擇適當的評估方法。

1、培訓收益評估可以采用以下幾種方法:

⑴培訓內容為企業文化,規章制度,專業理論知識等的培訓評估可以采用閉卷考試的方法,在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后,即時進行,由培訓組織責任人實施。

⑵以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為目的的培訓,培訓評估可以采用做課堂作業,在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后即時進行,由培訓講師出題,培訓組織責任人制發試卷,組織實施;也可以由學員在培訓結束后撰寫培訓小結。⑶以提高崗位操作技能為目的的培訓,培訓評估可以采用現場提問,現場操作的方法,在培訓計劃中作出評估安排。

⑷.培訓效果評估,可以采用由學員填寫培訓評估表的方法,在每次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后即時進行,由培訓組織責任人實施。

⑸培訓組織評估,可以采用培訓效果的評估方法,可與培訓效果同時進行。

三、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將在培訓部門完成培訓后三天內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培訓評估完成后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門備案。

第八章培訓紀律

第十二條培訓組織紀律

一、培訓組織責任人應在開課前做好培訓教材、教具、器材等的準備工作。

二、員工應在開課前到達培訓地點,并簽到后找到自己的受訓位置。

第十三條課堂紀律

培訓責任人、員工在課間應關閉手機鈴聲,不準在講課時間說電話,有妨礙他人聽課的行為。第十四條考勤紀律

準時參加培訓簽到,因特殊情況需缺課的,應按考勤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辦理請假手續。必須補課的應按培訓計劃要求辦理。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

第九章其它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及車間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所有

單位各部門管理制度范本(四)

第一節職工招用

第1條職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年滿16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2條職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如實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

第3條公司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在崗繼續教育等。

第二節管理

第4條公司招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職工錄用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5條勞動合同必須經職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6條公司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

第7條公司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8條公司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由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等。

第9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提供與錄用相關的虛假的證書或者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3)嚴重違反公司依法制定的工作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職工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不能達成協議的。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1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____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12條職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職工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3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職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職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公司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職工不同意續訂,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公司決定提前解散的;公司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14條職工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公司造成損失的,職工應賠償公司如下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

2.對生產,經營等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所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三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15條公司連續生產崗位實行綜合工作制,銷售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管理崗位實行標準工作制。

第16條公司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后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但須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17條其他休息休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節工資福利

第18條職工基本工資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19條安排職工加班的,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20條公司以現金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

第21條因職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職工賠償,可從職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額度不超過職工基本工資的20%,扣除后的工資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22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職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職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2)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3)扣除職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五節社會保險

第23條公司按政府規定為職工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公司和個人分別承擔。

第六節勞動紀律

第24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上班時間為:8:30-11:30、13:00-17:00,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3)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4)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5)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6)職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

(7)職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公司方與其辦理離職手續。

部門制度管理報告篇14

配電房管理制度

一、配電房由專人管理,保證供電正常,配電房工作人員須持證上崗,按時參加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活動。

二、嚴格操作規程和完全生產規則,杜絕違章操作和不安全行為。

三、對設備和安全設施要勤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精心維護和保養好設備,確保安全供電。

四、做好防水、防鼠、防盜工作,注意隨手關閉好門窗,經常查看防護網、密封條防護情況,謹防小動物竄入配電間而發生意外。

五、嚴格禁火制度。嚴禁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帶進配電間;嚴禁燒電爐等;配電間內嚴禁吸煙。工作人員須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六、嚴禁無關人員進出。未經培訓,不得隨便開關操作室內設施、設備。

七、管理員應經常檢查設施、設備動作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每半年組織大檢查,保證供電系統有良好的性能。

八、沒有經過領導批準,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配電房。

九、抄表員來抄表,管理員應做好配合、復核工作,確保交費及時、準確。

十、遇到緊急事故,應快速準確地斷電、防止事故擴大。

十一、每天做好清潔衛生工作。

十二、因故需停部分負荷要提前一天通知使用部門,突發性停電事故要應打電話向使用部門做出解釋。

十三、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巡回記錄和交接班制度。

部門制度管理報告篇15

市場部規章制度

為進一步開拓市場,樹立公司的形象,提高市場部的工作效率,加強市場部的管理,嚴肅紀律,配合公司”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的管理秩序,特制訂本制度。所有的市場部員工及相關人員均應以本制度為依據開展工作。

一、基本原則

1、遵守和維護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及公司的規章制度

2、關心,關注公司的發展,對客戶的態度和藹可親,不卑不亢。

3、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和服務技能。

4、維護公司利益,建立公司良好公司信譽,樹立公司良好形象。

5、與同事之間態度友好,坦誠相待,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二、管理制度

(一)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者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兼職于公司業務關聯單位或者競爭對手。

3、所兼職的工作單位對本公司構成商業競爭。

4、所兼職工作影響本職工作或者有損公司形象。

(二)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者商業競爭對手的管理的。

2、投資于公司的客戶或者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或者朋友的名義從事以上三種投資行為的。

(三)行為規范

1、市場部是公司對外的窗口,代表公司的形象,對內協作的主要部門。工作期間,衣著,發型。簡單得體,簡潔明亮。不留怪異發型,不濃裝艷抹。

2、工作期間,不得從事與本公司無關的活動。

3、與客戶和公司其他部門溝通時,語言文明、用語得體。,不得情緒化。不得因私事撥打長途,不得撥打信息臺等無聊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

4、凡接觸客戶,在任何情況都需做到耐心,熱心地服務態度,盡可能地詳細登記與記錄。

5、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的辦公資料物品。務必妥善保存保管好涉及公司的秘密資料與管控文件。

6、根據公司需要,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推委,拖延。拒絕;對他人或者同事咨詢不屬自己職權范圍內的事務應客氣地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甚至粗暴無禮的對待。

7、領導安排的工作任務,應積極認真努力的完成。對領導的安排持有不同的意見時,可以提出,但是在未做決定改變時,必須嚴格遵照指令任務完成。

8、在工作時,遇到特殊情況或者克服不了的困難,應及時地向領導匯報反映。

9、市場部人員牢固樹立公司、部門與個人之間利益相一致的觀念。堅持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作保證,向市場要效益,充分挖掘,發揮個人能力,群策群力,在公司領導下開展工作。

10、市場部人員必須對公司負責,對客戶負責,嚴守公司機密,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11、施行合同領用登記手續,采用合同編號,市場部人員應嚴格遵守合同法,嚴肅公司的合同使用。未經公司許可,市場部人員不得利用公司合同或公司名譽開展與公司無關的業務,否則將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

12、市場部人員每年進行一次書面總結,將該年業務進展情況及合理化建議上報公司,并交市場部主管人員存檔。

13、業務人員出差應每日應1-2次與公司保持聯系,匯報業務進程。

14、每次業務簽訂之前必須先向公司匯報業務進程及具體情況,以便保證產品交期。

15、業務人員如要調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向公司寫辭職報告,將本人與公司之間的帳務清算并將本人業務工作進行整理、交接后由市場部主管人員簽字方可離開公司。否則作為離職處理,公司將保留追究其經濟責任與法律責任的權利。

16、市場部相關人員,不得以私利,越權,越級等行為向公司其他部門下達指令,必須遵照公司的規章制度程序進行工作。

(四)市場部工作內容

1、根據公司的中長期規劃及生產能力狀況,積極收集市場的信息與動向,進行全面的綜合分析,由市場部提出年度市場的發展方案,報請公司審查決策。經過公司討論通過的年度經營目標并作為市場部年度發展目標的依據,制定市場部具體的發展計劃與具體的實施策略。

2、根據市場的變化,根據公司生產能力狀況作好市場預測,市場的發展方向,建立適合于本公司生產能力的客戶群,并不時整合客戶資源。了解同行業發展的市場方向與營銷措施與動態,研究,尋求,調整開拓市場的新途徑。

3、加強對現有客戶了解與溝通,開發有價值的產品與挖掘有潛力的現有客戶,了解不同的客戶與客戶群對產品質量的反映與技術要求,并及時地反應給生產,以提高公司產品的質量,制定滿足客戶的要求的可行性。

4、積極收集市場與競爭對手的信息與動向,并及時地向上級領導反映。

5、積極做好客戶的定單交期,服務與要求,提高公司的聲譽,建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6、努力開發新客戶,挖掘老客戶的潛力,做好跟蹤,服務工作。

7、積極協調配合客戶與公司生產部,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定單,如遇到異常現象,應及時提前與客戶,生產進行溝通。

8、按照不同客戶的回款時間,做好回款計劃,并進行跟蹤,準確及時地回款。

9、定單的統計,分類,交期的回復,注意區分輕,重,緩,急,處理好主次關系。尤其對初次合作的客戶的定單或者老客戶的試產單,應在生產單上有所說明。以便生產部生產和后期合作的跟蹤。

10、建立并保存好客戶檔案,并以文件的形式進行存檔。對于初次合作的客戶,要進行定單,回款,風險等綜合評估,并以對方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有效證件存檔。

11、對新老客戶開模樣品,由經理簽字,按照:報價-價格確認回簽-出圖確認-樣品確認-存檔程序操作。

12、積極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項。對于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或者異常,申報經理進行處理。

13、市場部的所有單據,發票發放等,嚴格保存備案。

14、以上規章制度,適用與公司市場部業務員,跟單員等所有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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