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工作規章制度
制度的執行應該遵循公正和公平原則,確保每個人都能夠受到平等對待,不受歧視或不公正的待遇。好的企業員工工作規章制度是怎樣的?這里給大家提供企業員工工作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
企業員工工作規章制度篇1
1.目的: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2.考勤范圍:
2.1公司在冊員工。
2.2特殊原因員工不考勤須總經理批準。
3.考勤方法:
3.1公司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3.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4.考勤打卡時間:
4.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
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5.有關規定:
5.1考勤規定
5.1.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5.1.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說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后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衛。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5.1.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5.1.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1.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5.1.6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工天數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10%25%40%60%80%100%
5.1.7持卡的員工必須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發現損壞或丟失,應馬上向辦公室人員申請補領考勤卡,并支付工本費10元。若丟失后不及時補領,空缺的考勤記錄視同無打卡處理;
5.1.8辦公室應對考勤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與檢查、落實,及時協調與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嚴重違反制度及時處理。
5.1.9上班時間不許串崗閑聊、就餐吃零食,廠區內除經理室與銷售部接待室可吸煙外,其他地方一律嚴禁吸煙,違者一次罰款10元,(休息時間食堂可吸煙)。
5.2請假、外出手續
5.2.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后補辦。5.2.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周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干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5.2.3請假同意后《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衛后方可離開公司,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5.2.4上班時間內,若員工需外出辦事,必須憑經部門主管簽具的《出門單》方可出門,中層以上干部需經副總經理批準。若未辦理手續出門,按離崗處理。當班門衛必須如實記錄員工進出、請假、各項記錄,報辦公室核實若發現弄虛作假或失職現象,予以50–200元的罰款處理;
5.2.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采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簽具《出門單》。
5.3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5.3.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溫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3.2外地員工(不包括溫州三區及各縣)春節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溫州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干、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5.3.3探親路費報銷要憑合法的票據,路程溫州至某市某縣。縣、市內交通費自負。報銷標準以火車硬座、普通客車、輪船三等艙為限,不包括市內交通費,超支部份自負;副總、總工可報機票。
5.3.4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審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5.4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5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6產假:
女員工符合條例,產假為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5.7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5.7.1銷售外勤人員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回廠后原則上不作補休,但如學汽車駕駛、結婚、病假可以補休,補休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先打補休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累計補休超過12天的,由部門負責人報公司總經理批準;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5.7.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5.7.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衛監督,公司辦公室執行。
5.8其他售后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5.9本制度____年2月9日修訂,____年2月13日開始執行。
企業員工工作規章制度篇2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
十二、員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39;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企業員工工作規章制度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員工行為,培養和造就一支紀律嚴明、素質過硬的員工隊伍,促進企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員工管理堅持以人為本、教育為主、依法管理的原則。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員工是指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
第二章招聘與錄用
第四條公司建立以崗位需求為依據的員工準入機制,逐步優化人力資源結構。
第五條各單位、部門、子分公司應按照公司定崗定編規定,統籌規劃使用人力資源。根據公司發展的需要,各單位、部門、子分公司于每年10月底前形成人力資源現狀分析報告和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提報的人力資源現狀分析報告和需求計劃,統籌安排人力資源的使用、調劑和招聘。
第六條公司堅持人員內部調劑的原則,內部無法調劑的,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員工的招聘與錄用按照《公司副科以下人員招聘與錄用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章勞動關系的建立及解除
第七條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訂立、終止、解除等事宜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執行。
第八條勞動合同期滿前,若公司有意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以《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單》書面征求員工的意見。員工必須在收到通知單后的10日內明確答復,并將本人意見以書面形式向人力資源部回復。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
公司或員工有一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能協商一致,或員工答復不明確的),則按終止勞動合同辦理。
第九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的,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調出或自愿離職的,應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離職手續清單》,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辦理離職手續。
與公司另有約定的人員,必須按協議履行完后,再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十條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專項協議(培訓、借調、保密等),應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第四章員工的管理
第十一條公司建立員工教育培訓制度,員工培訓按《公司教育培訓管理辦法》執行。新錄用員工必須進行崗前三級教育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十二條公司建立員工考勤制度,員工考勤管理按《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辦法》或《子公司考勤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員工薪酬、績效管理等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建立員工考核評價機制,為優秀員工成長提供平臺和晉升機會,具體執行《公司員工崗位定職、改職、提職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在公司的統一安排下,員工有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享受相應的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員工定職及在公司內崗位變動調整,應按《公司員工崗位定職、改職、提職管理辦法》程序執行。
第五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員工的權利
1、享受由法律賦予的公民權利。
2、享受公司規定的工資、各類社保及其它福利待遇的權利。
3、員工享有勞動安全、衛生、勞動保護的權利。
4、享有國家、自治區政府規定的節假日休假的權利。
5、有權參與企業民主管理,有權對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等提出合理化建議。
6、對各級管理人員履職行為有監督權。
7、對公司公布的信息有知情權。
8、對違法違紀的行為有制止和檢舉權。
9、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
第十八條員工的義務
1、員工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員工應愛崗敬業、履行職責,全面完成所承擔的工作。
3、員工應服從工作分配、調動。
4、自覺地維護公司的形象、信譽和利益。
5、自覺遵守保密規定,保守公司秘密。
6、發現隱患或事故,應立即報告,并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
7、以公司利益為重,厲行節約,反對浪費。
第六章獎懲
第十九條公司實行精神與物質相結合的獎勵制度,堅持以精神鼓勵為主。對違反紀律的員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戒為輔的原則。
第二十條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改革創新、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并帶來經濟效益的員工,給予一定的獎勵。獎勵辦法執行《公司科技創新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員工在生產經營中發生的與安全有關的獎懲事項,按照《公司安全獎懲辦法》等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員工在生產經營中及時發現和消除治安隱患,有效預防各類案件和事故的發生,按照公司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員工獲公司評選表彰的各類先進,享受規定的物質獎勵。
員工有其他先進事跡或重大貢獻,獎勵由公司研究決定。
第二十四條獎勵程序
1、由員工所在單位、職能部門、子分公司提出獎勵申請,并附有關事跡材料,報相關部門審核,提交公司審批。
2、對員工的獎勵決定在公司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沒有異議的,獎勵決定生效。對獎勵有爭議的,由公司工會牽頭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審定。
第二十五條對員工的懲戒
對員工的懲戒按照不同程度錯誤分為批評教育、待崗學習、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協議)三種。其中待崗學習分為:待崗學習1個月、3個月、6個月。對待崗不足1個月的懲戒由各單位、部門、子分公司自行安排。
一、批評教育:由各單位、部門、子分公司進行。員工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各項規章制度,情節輕微的,給予批評教育。
二、待崗學習
待崗學習應采取集中培訓的方式,由所在單位安教科負責組織相關培訓、考試。考試合格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并安排相應崗位。
(一)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待崗學習1個月:
1、違反公司的勞動、工作紀律、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2、6個月內工作出現2次及以上差錯(不含安全責任),不能勝任本崗位要求的;
3、泄露公司信息尚未造成不良后果或損失在1000元—20__元的;
4、一個考勤月份內,曠工半天者;
5、未經同意擅自操作設備、儀器、各種車輛及具有技術性工具,造成損失在1000元—20__元的;
6、酒后進入工作場所滋事,影響他人工作的;
7、在明示危險場所違反規定的;
8、經查實對同事惡意攻擊、誣陷,制造事端者;
9、其它違規行為公司認為須待崗學習1個月的。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待崗學習3個月:
1、待崗學習1個月期滿后,對所犯錯誤認識不到位、態度不端正,一年內再次出現類似現象的;
2、泄露公司信息致公司受到損失20__元—3000元的;
3、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正常工作,造成損失20__元—3000元的;
4、在工作場所聚眾賭博、斗毆、故意侵害他人人身權利的;
5、經查實對同事進行惡意誣陷的,制造偽證的,故意制造事端的;
6、曠工1天的;
7、未經同意擅自操作設備、儀器、各種車輛及具有技術性工具且造成損失在20__—3000元的;
8、故意損毀文件、毀壞公物者;
9、其他較大違規行為公司認為須待崗學習3個月的。
(三)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待崗學習6個月:
1、待崗學習3個月期滿后對所犯錯誤認識仍不到位、態度仍不端正,一年內再次出現類似現象的;
2、假借職權,損公肥私,給公司造成損失或數額在3000—5000元的;
3、損壞、侵占公司財物或挪用公款數額在3000—5000元的;
4、未經同意擅自操作設備、儀器、車輛及具有技術性工具,且造成損失3000—5000元的;
5、故意損毀公司財物,致公司受到損失3000—5000元的;
6、泄露公司信息致公司受到損失3000—5000元的;
7、玩忽、擅離職守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經濟損失3000—5000元的;
8、連續曠工天數超過1天尚未達到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9、其他嚴重違規行為但尚未達到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解除和終止:
(一)連續曠工3天及以上的;
(二)按國家《勞動合同法》及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懲戒的程序
一、待崗懲戒程序
(一)由員工所在單位、部門、子分公司負責調查,寫出查證材料經當事人簽字認可后,提出處理意見報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部門初審。公司按照懲戒審批權限作出懲戒決定。對員工的懲戒決定在公司范圍內公示。
(二)對員工的懲戒決定用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記入檔案。允許受懲戒的員工申辯,員工對所受懲戒不服,可以向工會申訴。
二、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辦理程序:
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單位、部門、子分公司調查核實相關事宜并提出意見報公司。公司在做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決定前,應事先將解除事由告知工會,工會認為解除合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有權要求單位糾正。公司在研究工會意見后,作出解除決定。解除決定應書面通知工會。
第二十七條員工在懲戒期滿,由其所在單位、部門、子分公司按管理權限會同人力資源部進行考核并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決定,考核合格的,安排重新上崗或另行安排崗位。員工重新獲得崗位后,在評獎、提級等方面,與其他員工享有同等權利。
第二十八條待崗學習期間及期滿考核合格上崗后,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第二十九條對各級人員弄虛作假、濫用權力、打擊報復的,從嚴懲戒。
第七章員工內部退養
第三十條員工內部退養政策原則上不予辦理。
第三十一條已辦理內退手續的員工在內退期間的待遇
1、內退期間,公司予以發放內退生活費。內退生活費標準按離崗前本人崗位正崗工資標準的60%+工齡津貼支付,內退后不再享受績效工資、其他獎金、交通補貼及生活補貼。
2、內退期間,公司按規定繼續為內退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年金。
3、內退期間,取暖費等按當年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標準發放。
4、內退員工待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及時辦理退休手續。
第三十二條其他規定
1、已辦理內退的人員,在內退期間不得要求公司重新安排工作。
2、內退人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司與其解除內退協議,并解除勞動關系。
第八章檔案管理
第三十三條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公司要建立員工檔案并實行分類管理。員工檔案由人力資源部嚴格按照公司《人事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十四條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合同文本,應保存備查。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以上條款未盡事宜,按國家、自治區及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發寧東鐵字16號文件同時廢止。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1、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2、兼職于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3、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1、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2、投資于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系中,若發生回扣或傭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污。
六、保密義務:1、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公司密級文件、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等。
第二節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著、發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于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發、怪發,女士不留怪異發型,不濃妝艷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干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煙,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__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并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嘩。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范,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閑聊。
企業員工工作規章制度篇4
各縣市局、市直各單位、機關各科(室)、協(學)會:
為規范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人員著裝行為,樹立良好的執法、辦事形象,現就著裝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層工商所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員和市、縣(區)局機關直接從事市場監管、行政執法工作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員上崗時,應著裝。
二、機關其他人員在下列場合應著裝:
(一)參加重大集體活動及上級組織集會;
(二)外出執行公務;
(三)上級機關來局檢查工作;
(四)要求著裝的其他場合。
三、應著裝人員因非公務外出、節假日及女同志懷孕期間,應穿著便裝。
四、著裝時應按規定佩戴帽徽、肩章、領花。男同志大檐帽帽檐前緣與眉同高,女同志大檐帽稍向上傾;應扣好領鉤、衣扣,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歪戴帽子;冬、夏、春秋制服不得混穿,不得在制式服裝外加罩便服。內衣下擺不得外露;男、女長袖立領襯衣做外衣穿著時,應佩戴肩章和制式領帶,下擺應扎在褲腰內;穿著短袖開領夏衫,應佩戴肩章和領花,下擺不得扎在褲腰內;男、女長袖立領夏衫與春秋服配套穿著時,應佩戴制式領帶。
五、著裝時,應穿便鞋、皮鞋(含涼鞋,穿涼鞋應前不漏趾后不漏跟),鞋跟高度女同志不得超過4厘米,男同志不得超過3厘米。風紀要嚴整,男同志不準留大包頭、大鬢角和胡須;女同志不準戴外露飾物(耳環、手飾、項鏈),不得濃妝艷抹、染指、染彩發。
六、著裝時應保持服裝的整潔,做到儀表端正,舉止文明。企業員工著裝規范化規章制度范文提供!
七、不準著裝到營業性歌舞廳、餐館參加娛樂活動或宴請。
八、著裝人員制服因公損壞(丟失)的,由個人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視情況予以補發;因個人保管不善損壞(丟失)的不予補發。
九、在未經批準或特殊要求情況下,發現應著裝人員未按規定著裝,應及時予以糾正,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要給予紀律處分。各單位應定期檢查各自著裝情況,市局人教科將不定期進行檢查。
以上要求,請各單位組織人員認真學習,嚴格管理。
企業員工工作規章制度篇5
各縣市局、市直各單位、機關各科(室)、協(學)會:
為規范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人員著裝行為,樹立良好的執法、辦事形象,現就著裝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層工商所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員和市、縣(區)局機關直接從事市場監管、行政執法工作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員上崗時,應著裝。
二、機關其他人員在下列場合應著裝:
(一)參加重大集體活動及上級組織集會;
(二)外出執行公務;
(三)上級機關來局檢查工作;
(四)要求著裝的.其他場合。
三、應著裝人員因非公務外出、節假日及女同志懷孕期間,應穿著便裝。
四、著裝時應按規定佩戴帽徽、肩章、領花。男同志大檐帽帽檐前緣與眉同高,女同志大檐帽稍向上傾;應扣好領鉤、衣扣,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歪戴帽子;冬、夏、春秋制服不得混穿,不得在制式服裝外加罩便服。內衣下擺不得外露;男、女長袖立領襯衣做外衣穿著時,應佩戴肩章和制式領帶,下擺應扎在褲腰內;穿著短袖開領夏衫,應佩戴肩章和領花,下擺不得扎在褲腰內;男、女長袖立領夏衫與春秋服配套穿著時,應佩戴制式領帶。
五、著裝時,應穿便鞋、皮鞋(含涼鞋,穿涼鞋應前不漏趾后不漏跟),鞋跟高度女同志不得超過4厘米,男同志不得超過3厘米。風紀要嚴整,男同志不準留大包頭、大鬢角和胡須;女同志不準戴外露飾物(耳環、手飾、項鏈),不得濃妝艷抹、染指、染彩發。
六、著裝時應保持服裝的整潔,做到儀表端正,舉止文明。企業員工著裝規范化規章制度范文提供!
七、不準著裝到營業性歌舞廳、餐館參加娛樂活動或宴請。
八、著裝人員制服因公損壞(丟失)的,由個人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視情況予以補發;因個人保管不善損壞(丟失)的不予補發。
九、在未經批準或特殊要求情況下,發現應著裝人員未按規定著裝,應及時予以糾正,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要給予紀律處分。各單位應定期檢查各自著裝情況,市局人教科將不定期進行檢查。
以上要求,請各單位組織人員認真學習,嚴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