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安全管理制度匯編
制度在實現工作程序的規范化、崗位責任的法規化以及管理方法的科學化方面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好的醫療安全管理制度匯編要怎么寫?小編給大家帶來醫療安全管理制度匯編,供大家參考。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匯編篇1
1、對住院病人每天上班組織醫生查房,對危重病人由責任醫生隨時查房。
2、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統巡視,檢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況,對危重患者隨時視察處理,及時報告上級醫師。對新入院、手術后、疑難、待診斷的患者都要重點巡視,根據各項檢查結果進行分析,提出進一步檢查、治療意見。檢查當天醫囑執行情況,必要時給予臨時醫囑。
3、查房時不但要全面掌握病人病情變化情況,還要主動征求患者對醫療、護理、生活安排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改進服務質量。
4、每次查房后應及時詳細將查房情況、病人的生命體征和陽性體征及其變化,以及有意義的陰性體征和分析處理意見,記錄在病程記錄之內。
5、對危重癥病人和疑難病例,要在院長的組織領導下及時進行會診。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匯編篇2
1、組織全院職工認真學習《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法律、法規,加強宣傳、提高認識。
2、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我院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定意外事件發生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3、制定針對不同工種人員的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4、指導、檢查醫療廢物處理日常工作落實情況。
5、管理醫療廢物檔案資料。
6、分析處理醫療廢物管理中的其它問題,并組織解決。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匯編篇3
一、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確保醫療工作的正常進行,醫院必須定期檢查考核。
二、嚴格執行查對制度,堅持醫囑班班查對,每天總查對,每周總查對一次并登記、簽名。
三、毒、麻、限、劇藥品做到安全使用,專人管理,專柜保管并加鎖。保持固定基數,用后督促醫師及時開處方補齊,每班交接并登記。
四、內服、外用藥品分開放置,瓶簽清晰。
五、各種搶救器材保持清潔、性能良好;急救藥品符合規定,用后及時補充,專人管理,每周清點兩次并登記;無菌物品標識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確保在有效期內。
六、供應室供應的各種無菌物品經檢驗合格后方可發放。
七、對于所發生的醫療差錯,科室應及時組織討論,并上報醫務科。
八、對于有異常心理狀況的患者要加強監護及交接班,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九、工作場所及病房內嚴禁患者使用非醫院配置的各種電爐、電磁爐、電飯鍋等電器,確保安全用電。
十、制定并落實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和危重患者搶救護理預案。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匯編篇4
分類收集工作制度
1.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置于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者容器內。
2.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3.對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4.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廢物的管理,在醫務部、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指導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5.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的處置同(4)。
6.批量的含汞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處置同(4)。
7.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具有傳染性的標本及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8.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9.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醫療廢物產生地工作制度
1.科室應當設立固定的醫療廢物暫時存放或交接地點,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的示意圖及文字說明(附2)。
2.嚴格區分一般廢棄物、生活垃圾(黑色塑料袋)、醫用固體廢棄物(黃色塑料袋)及醫用銳利廢棄物(防水、耐刺堅固容器),分別放置,嚴格管理。
3.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4.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5.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應當系中文標簽,中文標簽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6.醫療廢物運出后,及時對暫存地點及工具進行清潔和消毒。
7.禁止在非收集、非暫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垃圾。
醫療廢物對外交接、登記制度
1.依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填寫和保存轉移聯單。
2.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及經辦人簽名),登記資料保存3年。
3.對交接醫療廢物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以求盡快解決。
病理科危險化學品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理科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微生物和生物醫學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準則》等規定,做好危險化學品和生物安全管理
1.有定期對取材室、切片室等進行甲醛、二甲苯濃度的檢測報告,保證有害氣體濃度在規定許可的范圍
2.病理科工作中產生的廢棄二甲苯、甲醛等液體,必須統一回收,嚴禁隨意傾倒入下水道
3.未固定病理標本取材應在P2級實驗室中進行,嚴格區分污染區、非污染區,應有單獨的洗手池和濺眼噴淋設備
4.有完善的易燃品、劇毒化學品的登記和管理規范
5.病理科工作人員應有接觸有害品職務補貼,并定期做職業病體檢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匯編篇5
一、醫療室要具備基本的設施和設備,室內環境整潔、衛生、優雅,藥品、器械擺放規范,符合有關衛生要求,應防塵、防蠅、防污染。
二、藥品、器械使用要嚴格按照國家衛生標準執行,要消毒、殺菌,防止交叉傳染和不安全事故發生。
三、醫療室工作人員,要有行醫許可證,著衛生服上崗,規范操作。要不斷學習,提高技術,遵守醫德。
四、采購藥品、器械必須到國家認定的經銷單位。購買符合國家醫藥質量、衛生標準的藥品、器械。若使用不正規渠道和不符合國家質量、衛生標準的器材、藥品,而造成醫療事故的,要追究當事人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
五、總務處定期對醫務室的衛生、藥品、器械進行檢查,嚴防使用過期、假冒、不符合國家質量、衛生標準的藥品和器械,若查出每次罰款50-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