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安全制度范本
為了確保制度的持續有效性和適應性,組織需要對其制度進行定期的審查和修訂,以適應不斷變化的環境和需求。優秀的工作安全制度范本要怎么寫?下面給大家整理工作安全制度范本,希望對大家能有幫助。
工作安全制度范本篇1
為貫徹落實《市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街鄉鎮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武安〔20__〕17號),提高街鄉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水平,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評對象
各區、開發區、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化工區街、鄉、鎮。
二、工作目標
在前期全市創建安全生產優秀街鄉鎮工作的基礎上,20__年,全市所有街鄉鎮安全生產工作全部達標,40%街鄉鎮安全生產工作達到優秀。
(一)明確職責,落實街鄉鎮安全監管的責任。
(二)健全制度,促進街鄉鎮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化。
(三)改進方法,促進街鄉鎮安全生產工作規范化。
(四)加強隊伍建設,提高街鄉鎮安全監管水平。
(五)加大投入,改善街鄉鎮安全監管工作的條件。
(六)考核內容、評分方法和考核程序
1.考核內容
考核各街鄉鎮當年完成《全市關于進一步加強街鄉鎮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所確定的主要工作任務的情況(具體內容見武漢市街鄉鎮安全生產工作考評細則)。主要內容是
(1)街鄉鎮安全生產組織機構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是否形成;
(2)街鄉鎮安全生產工作的規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3)街鄉鎮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臺賬是否建立健全;
(4)街鄉鎮安全生產工作的經費保障是否落實;
(5)街鄉鎮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裝備是否配備;
(6)街鄉鎮安全生產工作機制是否形成;
(7)街鄉鎮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完成情況;
(8)街鄉鎮安全生產工作宣傳培訓情況;
(9)街鄉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落實情況;
(10)街鄉鎮安全生產事故的查處情況;
2.評分方法
評分采用百分制計分法,總分為100分。評分采用扣分辦法,各項達標不扣分,未達標扣分,直至該項得分扣完為止。另外還有加分項和否決項,具體評分方法見武漢市街鄉鎮安全生產工作考評細則(以下簡稱《考評細則》)。
3.考核程序
各街鄉鎮每年按照《考評細則》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自評,各區安辦每年對本轄區街鄉鎮安全生產工作按《考評細則》進行考核,并對考評優秀的街鄉鎮上報市安辦。市安辦對各區上報的安全生產工作優秀的街鄉鎮每二年進行1次考核,并對考核優秀的街鄉鎮予以通報表彰或授獎牌。
三、考核評分等級與獎懲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等。總分90分以上(含90分)至100分為優秀;70分(含70分)以上至90分為合格;70分以下為不合格。街鄉鎮安全生產工作達標創優工作納入全市安監系統工作責任目標考核內容,對考核為優秀的街鄉鎮和創建工作突出的區安辦,由市安辦予以表彰并授牌。對考評不合格的街鄉鎮和創建工作滯后,工作任務未完成的區安辦進行通報批評。對上年度考評為優秀的街鄉鎮經復核未達優秀標準的,撤銷該單位安全生產優秀街鄉鎮稱號。考核結果由市辦書面通知被考核單位,抄送各級人民政府、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武漢化工區管委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街鄉鎮安全生產工作達標創優活動,是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實際行動,是促進街鄉鎮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有效措施,是街鄉鎮提高安全監管水平的有效途徑。各級安辦及各街鄉鎮要高度重視,積極主動組織開展達標創優活動,成立專班精心組織,制定方案,抓好落實,確保達標創建活動順利開展。
(二)嚴格落實標準。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對照《市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街鄉鎮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及《全市創建安全生產優秀街鄉鎮活動考評細則》,對照標準找差距,定措施,抓整改。要重點把好街鄉鎮自評、區安辦考核驗收關,不遷就照顧,確保街鄉鎮安全生產工作達標創建活動取得實效。
(三)認真總結經驗。在全市街鄉鎮開展安全生產達標創優活動,是落實《武漢市安全生產工作__規劃》的重要舉措。各單位要積極探索創優工作規律,總結創優工作經驗,為全面推動我市街鄉鎮安全生產工作打基礎。各區安辦要注重樹立典型,引導帶動達標創優活動的深入開展。
五、本辦法由市安辦負責解釋
工作安全制度范本篇2
一、煤礦企業是安全建設的職責主體,也是隱患排查治理的職責主體,務必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二、對日常檢查及定期排查出的隱患經信息管理員匯總統計,按一般隱患、重大隱患進行分類匯總編號報本礦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經每日安全碰頭會研究,制定隱患整改目標、整改人員、整改范圍、整改時限,責成一相關負責人員領號督促落實,跟蹤檢查有關防范和監控措施落實狀況,及時掌握重大隱患整改善度,督促整改科室按整改方案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治理,徹底消除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結束后,應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復工申請,驗收合格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恢復建設經營和使用。整改完成公示后,報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予以驗收銷號,全過程登記建檔,同時,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以書面形式報縣局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辦公室備案。
三、信息管理員要對隱患排查跟蹤治理、逐項整改銷號整個過程建立檔案,明確登記檢查時光、檢查地點、所檢查出的問題、隱患編號、整改時光、整改要求、整改督辦人和整改完成銷號狀況。
四、隱患排查跟蹤治理、逐項整改銷號工作要求全礦各科室嚴格按照程序要求進行,堅持誰整改、誰督辦、誰負責。
工作安全制度范本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集團安全生產工作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程序化,實現企業穩定、和諧、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督、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原則,從嚴、從細、從實地建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主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體系。
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
第三條 各集團行政正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集團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 各集團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統一協調指導下屬企業生產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職業健康等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主任委員,其他成員由分公司經理(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
第五條 安委會以下分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分公司均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由企業經理(負責人)擔任。
第六條 安委會主要職責:
(一)審定本集團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并督促落實;
(二)監督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協調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協調調查處理安全事故;
(四)組織重大事故隱患評估,并督促立項整改;
(五)審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六)審定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單位和先進工作者,決定表彰事宜;
(七)討論決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應采取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 各集團、企業應制定各級領導干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做到“一職一責,一崗一責”。
第八條 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簡練、實用,符合崗位要求,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條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領導干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
第十條 企業應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定期進行考核,公示考核結果。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一條 各企業應采取各種途徑,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條 企業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十三條 應堅持新入廠員工、轉崗工人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檔案,“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第十四條 要加強對臨時雇用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開展對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 企業要加強安全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每季度必須進行一次全員安全培訓,并對培訓內容進行書面考核。
第五章 安全檢查
第十六條 各集團、企業應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制定相關檢查表格、記錄表,堅持日常檢查,要落實崗檢、巡檢、交接班檢查,并記錄檢查結果。各集團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企業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
第十七條 企業應根據季節變化、節假日生產特點,以及特殊作業要求,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或專業安全檢查。
第十八條 各集團應建立干部安全生產聯系點制度,定期對關鍵生產裝置和要害部位(單位)安全生產聯系點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第十九條 企業應完善安全檢查手段,依據標準、規范及安全檢查表進行檢查。檢查人員應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做出書面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并向上級報告。整改情況應有回執記錄。
第二十條 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辦法,加大對違章檢查、監督和處罰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三違”行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應當場予以糾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對嚴重違章行為要從嚴懲處,絕不姑息。
第六章 應急管理
第二十一條 各集團應監督下屬企業制定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制度。應急管理要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第七章 事故管理
第二十二條 企業應加強事故管理工作。對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均應報告,并按照規定統計。 第二十三條 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人員傷亡。
第二十四條 各類事故都必須及時逐級上報。發生重大事故,企業必須立即按照管理權限,上報集團公司或總公司,并按照規定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銷毀有關證據。
第二十五條 發生事故后,應按照分管權限成立事故調查組,及時認真的調查事故。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準確查清事故原因,重點查找設施設備、工藝技術、規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確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并依據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根據事故分類和分級,由企業及有關部門、人員向上一級單位或主管部門匯報事故情況。
第二十六條 按規定時間做好事故的結案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檔案。
第八章 考核與評比
第二十七條 各集團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按年度下達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第二十八條 各集團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年度考核評比。對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達到先進要求,且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經考核優秀,經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審定,授予安全生產先進企業稱號,發給獎牌或證書。
第二十九條 企業應制定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年度考核指標,并報所屬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審批。 第三十一條 各集團及下屬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規定,對查出的違章行為進行處理。
第九章 事故管理
第三十二條 事故按人員傷亡程度和經濟損失情況劃分為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一)重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1-2人,或者3-9人中毒(重傷),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系指造成輕傷、急性工業中毒,但沒有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事故。
(三)小事故:系指只有輕傷但沒有重傷和死亡,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不足1萬元的.事故。
第三十三條 企業發生事故時,企業或所屬二級單位領導應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調、指揮搶險救災工作,并視情況立即決定啟動上報程序。
(一)當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已經發生一般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時,集團主要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
(二)當發生一般事故,或已經發生小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時,企業領導或業務分管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
(三)發生其它生產安全事故,由企業分管安全領導決定是否派人趕赴現場。
(四)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時,企業主要領導不在單位的,應在第一時間返回單位,在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十四條 事故處理責任劃分:直接責任人、直接管理人、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領導組長)、集團負責人(安委會主任委員)。
一、行政處分依據事故等級確定:
(一)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降級、撤職處分;
(二)發生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記大過、降級或撤職處分;
(三)發生一般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或降級處分;
二、經濟處罰依據事故造成損失確定:
(一)造成公司損失5萬元以上的,扣發直接負責人、直接管理人當月工資,并分別處罰損失額的10%,企業負責人、集團負責人視情節輕重分別處罰不低于損失額的10%;
(二)造成公司損失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扣發直接負責人當月工資,并處罰損失額的20%,直接管理人處罰損失額的15%,企業負責人視情節輕重處罰不低于損失額的10%;
(三)造成公司損失不到1萬元的,直接責任人處罰損失額的30%,直接管理人處罰損失額的20%;
三、實行“一票否決制”:
(一)發生損失額在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責任事故,直接責任人和部門負責人(直接管理人)以及所在班組取消評優、晉級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二)發生損失額在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責任事故,企業負責人級所轄公司取消評優、晉級、獎金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三)發生損失額在10萬元以上的責任事故,集團負責人及所轄集團取消評優、晉級、獎金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各集團、企業應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自20__年1月23日起執行。原《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由集團總公司總裁辦負責解釋。
工作安全制度范本篇4
⒈值班人員必須忠于職守,按要求仔細巡查、檢查幼兒園的重點場所。
⒉白天、夜間均有專門人員對校園進行全面巡查,夜間巡查每小時一次。
⒊加強重點部門、重點場所夜間巡查工作,要善于觀察和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做出正確判斷。
⒋針對幼兒園公共設施、消防安全、綜和治理進行全面巡查,若有異常情況及時進行應急處理,并將情況認真記錄和上報安全保衛科。
⒌結合幼兒園監控錄像,每天進行安全巡查情況分析,排查安全隱患,制定預防措施,并落實到實處。
工作安全制度范本篇5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基礎工作,完善安全生產臺帳的標準化、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局及下屬各安全生產責任單位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臺帳。臺帳包括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安全管理監督檢查記錄、安全事故記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制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與培訓、安全管理文件匯編、其它共八類。具體要求為:
(一)安全生產會議記錄臺賬
按要求填寫會議時間、地點、會議名稱、參加人員、主持人、記錄人等內容,做好到會人員的簽到記錄,摘錄記錄會議主要內容。
(二)安全管理監督檢查記錄臺帳
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如實填寫檢查時間、檢查地點、檢查人員、檢查對象、檢查內容、檢查發現的問題、處理意見、限期整改時間,并讓受檢單位責任人簽字
(三)安全事故記錄臺帳
按照有關的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記錄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經過(包括傷亡和損失、接到報告時間和上報時間及采取的措施等應報告的內容),并嚴格按照“四不放過&39;原則,進行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填寫事故處理意見。
(四)安全生產責任制臺帳,包括與上級或下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及與安全生產責任制有關的其他材料。
(五)安全生產制度臺帳,包括安全生產機構設置、事故應急預案、崗位責任、操作規程等材料。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與培訓臺帳
按要求記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的名稱、時間、地點、對象、人數、教育培訓的相關內容情況。
(七)安全管理文件匯編臺帳
包括本單位下發和接收上級各有關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記錄文件的標題、收發文號及收發文時間。
(八)其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有關的各類臺帳。
第三條
臺帳要求書寫規范、字跡清晰、保存完整,防止缺、少、漏現象發生,嚴禁弄虛作假。
第四條
臺帳的歸檔要及時,局各責任科室,在每次安全生產活動(如安全生產會議、安全檢查活動等)結束后3天內,必須將有關的臺帳整理好,報局專職臺帳管理員處歸檔。
第五條
各單位需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臺帳的記錄、收集和整理,如人員工作調動,要認真做好臺帳的交接清點工作,臺帳資料應按年度妥善歸檔保管。
第六條
本制度自文件下發之日起施行,局各科室及下屬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臺帳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執行本制度。若因臺帳整理不完整、歸檔不及時,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相關責任科室要承擔責任。
工作安全制度范本篇6
一、安全檢查的目的是:預知危險,消除隱患。
二、安全檢查的資料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查維護、查隱患。
三、安全檢查的周期是:公司每月一次、項目部每周一次、班組每一天一次。
四、安全檢查的方法是:看、量、測、動作試驗。安全檢查制度。
看:查看安全技術資料、持證上崗、現場標志、檢查驗收資料、三寶使用狀況、四口防護狀況、機械設備防護裝置、生活設施和現場禮貌施工等。
量:進行實測實量,如用尺量腳手架各桿件間距、電箱安裝高度等。
測:用儀器儀表進行實測,如用水平儀測縱橫向傾斜度、用接地電阻儀測接地電阻值等。
動作試驗:對各種限位裝置檢驗其實際動作靈敏度,如塔吊力矩限位、行走限位;物料提升機的超高、停層、防墜限位保護裝置、漏電保護器等。
五、安全檢查的重點是:架體、設備、施工用電、三寶四口、現場防火等。
六、項目部應做好安全見車記錄,除進行每周安全檢查外,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應做好堅持日常巡查,填寫工地安全日記。
七、除定期安全檢查外,還要進行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的安全檢查,針對雨季、臺風期、冬季等可能給施工安全帶來的危害而組織專門安全檢查,節假日前后為防止施工人員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而進行安全檢查。
八、檢查中對施工現場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和緊急狀況要立即停工整改,一般事故隱患務必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進好整改。
工作安全制度范本篇7
1、項目部應對進場人員進行全員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每周應有一次安全例會,做到安全教育警鐘長鳴。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每人罰款50元,現場5人以上不戴安全帽,對項目部加罰500元;高空作業(2米以上)必須系安全帶,違者每人罰款50元,責任主管部門未提供安全帶的,對責任主管部門加罰300元。
3、參加施工人員,嚴禁酒后作業,如有違者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4、電工、焊工、架子工、機械工及場區內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違者罰款50元/人次。
5、嚴禁穿拖鞋、高跟鞋等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罰款50元。
6、臨時施工用電,應在電源總開關處設觸電保護器或漏電開關,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裝置,如發現有一項不符合用電要求的,每項罰款100元;現場架空線路對地距離不低于3米,不允許將電線綁在鋼腳手架上,違者罰款100元。
7、電線、電纜等必須由專職值班電工裝設,不允許私拉亂扯;必須使用符合規定的保險絲,禁止用鋼絲、鋁絲代替保險絲,違者罰款50元。
8、使用移動電氣設備,操作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膠底鞋,必要時應有輔助拖線,否則罰款50元。
9、嚴禁乘坐卷揚機吊盤或吊藍上、下人,違者對操作者和乘坐者各罰款100元。
10、木工、機械轉動部分必須有防護罩,圓盤機上有防護罩殼,平刨必須有護手裝置,否則罰款50元。
11、禁止高空向下拋扔任何物品,否則罰款200元,如出現事故,并追究責任人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禁止施工工地燒電爐或燒木材,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3、建筑物的出入口應搭設長3~6米寬于出入口通道兩側各1米的雙層防護棚,層間距不小于500mm,非出入口處及通道兩側應嚴密封閉;卷揚機、攪拌機必須設防雨、防砸的操作棚;現場施工機械必須懸掛安全操作規程。
14、禁止施工人員違章作業,違章指揮,若發現經勸阻不改者,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
工作安全制度范本篇8
一、工作安排要求說明
1、施工隊要指派一名施工隊長,施工隊長對參與工程的所有工人的&39;行為完全負責,同時施工隊長要協助我方項目管理人員管理工程;
2、施工隊長要按照分包單位的要求第二天上報前一天的工作量,且上報的工作量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
二、文明施工要求說明
1、工人要統一著裝,氣溫較低時著統一施工馬甲,進入工地必須佩戴安全帽,禁止袒胸、露背、
2、進場第一天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施工教育包括用電、上高等;
3、嚴禁施工人員在工地打鬧、說粗話,禁止打架斗毆,違者清除出場;
4、嚴禁施工人員中午飲酒;
5、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6、禁止在非工作區逗留;
7、禁止亂拿、亂用社區居民工具、材料,注意保護社區居民個人財產安全,因此舉造成的后果自負;
8、不得在工作時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
9、注意保護環境,愛護現場花草及社區公共設備,保持現場整潔有序,
10、施工產生的垃圾當日必須在此項工作完畢后清理出施工現場,將每項工序產生的垃圾集中放在隱蔽處,當日完工后統一清理;
11、當天的施工現場要時時保持現場整潔規范,工具要隨身攜帶、施工材料要分類擺放整齊統一放在施工現場隱蔽處,不得隨便放在社區居民住宅走廊、過道或其它房間,當日的工具、施工材料及施工用完的紙箱,包裝物、剩余的用料要收回到庫房內分類擺放;
12、對人為活動噪聲要堅絕杜絕,特別杜絕人為敲打、叫嚷、野蠻裝卸噪聲等現象,最大限度的減少噪聲,保持現場文明施工;
13、如果是在社區居民休息時間使用電錘等噪聲大的工具或施用有異味物品,
一定要爭取居民的同意,否則不允許使用;
14、施工過程中使用的各類工具應符合國家相關安全生產條例的規定,每天要做到對生產工具安全檢查一次,確保安全施工;
三、施工行為要求說明
1、嚴禁施工人員與用戶攀談產品價格、產品質量和工人工資等商業敏感問題。
如用戶問到價格問題,要告知用戶與項目經理或業務經理溝通;
2、施工隊長和施工工人必須絕對服從項目經理的指揮,一切以用戶滿意為準則;
3、施工人員如果違反公司工藝要求,造成的重復施工產生的材料費用,由工程
隊承擔;
5、如出現在施工中需要改變設計,施工隊長要通知項目經理與用戶溝通解決;
6、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必須注意言行素質,不能與社區居民發生沖突事件(違者清除出場)。
四、施工安全管理說明
1、施工過程中項目經理每周1次對所有施工人員進場安全教育,并建立安全教育記錄,體現到工程日志中,讓施工隊長簽字。
2、施工隊長對工地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巡檢,提醒施工人員注意施工安全,杜絕安全隱患和火災隱患。
3、如果需要爬樓或上高層建筑、上桿等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并有其它人看護。
4、現場施工時,臨時使用的工具如:電錘、鉗子等,不可以臨時放在梯子上,以免掉下來砸到其它施工人員。
5、施工機械如電錘經常維修保養,使用前都要進行檢查,不經檢查的工具不能使用,如發現漏電現象要及時修理或報廢處理,避免設備損壞導致使用混電。
6、施工現場如果需要臨時接電,必須讓專業電工協助,使用電筆檢測后才可以接電,并把警示標牌放在旁邊,避免掉電。臨時施工用電,必須用護套電纜敷設。
7、電工、電焊工持轉業證書上崗。
8、帶電作業或使用電烙鐵等其它明火工具時,須兩人同時工作,一人施工,一人保護。
9、電氣焊周圍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備看火人員,配備防護設施。
五、工程質量管理
1、工程部與項目經理部對工程承包的工程設計、施工方案必須進行嚴格的審查。
2、對工程原材料、構配件的質量必須嚴格檢查。所需重要或大批量原材料及構配件需提供樣品,經技術部認可后方可采購,凡采購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或技術說明。
3、項目經理部對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結構、新工藝等均應審核其技術鑒定書。方可對施工單位進行技術交底;未經有關部門試驗或無鑒定書的均不得在工程中應用。
4、對工程質量有重大影響的施工機械、設備,應審核其技術性能報告,凡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不得使用。
5、外包施工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的施工必須嚴格按國家有關施工規范進行施工。
6、嚴格工序間交接檢查,主要工序(包括隱蔽作業)需按有關規定經項目部有關人員檢查、簽署驗收。
7、對重要工程部位或專業工程必須上報項目部項目經理組織有關人員現場進行試驗或技術復核。
8、對完成的分項、分部工程,上報項目經理部按相應的質量評定標準和辦法進行檢查驗收。
工作安全制度范本篇9
1、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經有關部門考核及格發給證件,方準單獨駕駛。嚴禁無證駕駛,駕駛車輛時應隨身攜帶各種車輛行駛的&39;證件,以便接受有關人員檢查。
2、駕駛員駕駛車輛時,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嚴禁酒后駕車、超限超速行駛,不在行駛中談笑、吸煙、飲食。駕駛室不準超額坐人。
3、加強車輛維護保養,保障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出車前要認真檢查水箱、油料、輪胎氣壓,要保證制動、轉向、燈光、喇叭、雨刮良好齊全,不帶故障車輛行駛公路。
4、行駛中做到禮讓三先(先停、先慢、先讓),做到“寧停三分,不搶—秒”,超車時要先嗚喇叭等對方減速禮讓后再超車。
5.汽車在起步、出入貨場、倒車、調頭、拐彎、過十字路口時,應鳴號、減速、靠右行;通過交叉路口時,應“一慢、二看、三通過”。6.嚴禁超重、超長(車身前后2米)、超寬(車身左右0.2米)、超高(從地面算起4米)裝運。裝載物品要捆綁穩固牢靠,載貨汽車不準搭乘無關人員。
9.停車時要選擇適當地點,不準亂停亂放。停車后應將鑰匙取下,拉緊手剎車制動器。
10.貨車載入時,嚴禁超過規定人數。汽車開動時,應待人員上下穩定,關門起步。嚴禁搶上跳下。腳踏板、保險杠嚴禁站人。12.車輛過鐵道時要減速了望,確認無火車時再通過。有橫桿放下時,要按次停車;離火車道30米內不準調頭、倒車,更不準超車。13.用起重設備裝卸車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不準在這時檢查、修理車輛。
工作安全制度范本篇10
1目的
為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含操作規程,下同)加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發布、使用、評審、修訂等工作的管理。
3職責
辦公室負責規章制度的建立。
4程序
4.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
4.1.1公司辦公室負責組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并督促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落實。在制定過程中,應有各職能部門的會簽確認。
4.1.2根據《造紙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至少包含以下內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投入、文件和檔案管理、隱患排查與治理、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生產設備設施驗收管理、生產設備設施報廢管理、施工和檢維修安全管理、危險物品及重大危險源管理、作業安全管理相關方及外用工管理、職業健康管理、防護用品管理、應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4.2規章制度的發放、傳達、使用
4.2.1辦公室將文件發放至相關人員,并做好發放記錄。
4.2.2規章制度通過公司、部門和班組等不同層次的培訓、會議,或在宣傳欄張貼等多種形式進行傳達,讓全體員工熟悉相關要求。
4.2.3員工在工作中應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的要求。
4.2.4辦公室應定期對員工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的.情況進行考核。
4.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評審、修訂
4.3.1每年至少一次由公司負責人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部門、班組負責人,對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評審。當公司內部部門調整、國家出臺重要法律法規時,應及時修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時還應考慮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生產安全事故案例、績效評定結果等內容。
4.3.2辦公室每年至少一次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和適用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4.3.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修訂應做好記錄。
4.4作廢文件管理
4.4.1辦公室應及時將作廢文件應從使用人員中收回。如要留用(功存檔)的,應進行標識(如蓋“作廢文件”公章)。
4.5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定、評審與修訂過程應有員工參與。
5相關記錄
5.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表
5.2安全生產記錄匯總表
5.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發放記錄表
5.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培訓記錄表
5.5安全操作規程考核記錄表
5.6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執行情況檢查、評估表
5.7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適用情況檢查、評估表
5.8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執行情況檢查、評估表
5.9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適用情況檢查、評估表
5.10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改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