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安全制度管理
制度對實現工作程序的規范化、崗位責任的法規化、管理方法的科學化起著重大作用。如何撰寫優秀的設備安全制度管理?這里分享一些設備安全制度管理寫作案例,供大家參考。
設備安全制度管理篇1
1、設施、設備的技術檔案管理
設施、設備技術檔案是設施、設備從接收到報廢全過程的歷史記錄,是設施、設備安全技術管理的重要內容,各使用單位必須逐一建立車輛安全技術檔案。要認真填寫,妥善保管,記載及時,完整和準確,辦理車輛過戶和內部調撥時,檔案必須隨車移交。
2、投入使用時,必須按總公司規定的式樣,進行編號,并將自編號報總行政部處備案。
3、設施設備技術使用
投入運輸之前,生產部應及時組織操作人員進行認真學習,掌握設施、設備的技術性能和熟悉其使用維修中的技術數據及注意事項。
4、加強設施、設備的技術管理,保證設施、設備技術狀況良好,準確掌握其實際技術狀況,必須每年進行一次設施、設備技術等級鑒定。
⑴設施設備技術等級劃分為四級:
一級:完好;二級:基本完好;三級:需維修;四級:停用
⑵評定標準:按照各設備具體由技術部匯同生產共同制定。
5、設施、設備設備封存、報廢
⑴設施、設備封存:設施、設備功能良好,確因生產需求不足、款式差異等原因,需要停用三月以上,由生產部提出申請,說明封存原因,期限,報總經辦批準,由行政部封存。
⑵暫停使用:凡因主要總成基礎件和零配件損壞,待件以及修理技術等原因,短期內不能參加生產,仍按封存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⑶封存管理:封存設施、設備,要派專人負責管理,未經總經辦同意,一律不得啟封、臨時動用,不得拆卸或挪用任何零配件。如需啟封時,要進行必要的保養維護作業,經檢驗合格后,方能投入生產運行。
設備安全制度管理篇2
一、概述
為了加強公司低壓電氣設備管理,保證公司內電氣設備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恩姆易機公司的低壓電氣設備維護人員
三、低壓電氣系統安全管理制度和設備管理制度
1、低壓電氣工作人員應由電力部門和恩姆易機公司認可,經勞動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的人員擔任。
2、為了維護公司的正常生產次序,確保安全用電,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上海地區低壓用戶電氣裝置安全規程。
3、非電氣工作人員一律不得拆裝電氣設備,以防發生電氣設備故障和人員傷亡事故。
4、電氣工作人員在檢查或安裝電氣設備時,必須做到安全用電,一切電氣設備在未經檢查證明無電以前,均視為帶電。
5、電氣工作人員在檢修設備時,必須將檢修設備的總電源開關斷開,并掛警視牌,條件許可在電氣開關上鎖。
6、長期沒使用的電氣設備(如電動機,風扇,電動工具等)在使用前,應按設備檢修要求進行檢修,并做絕緣測試;完整填寫檢修,測試報告后方可使用。
7、對于新安裝的電氣線路和設備,需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按上海地區低壓用戶電氣裝置規程要求進行施工。
8、對于新安裝的電氣線路和電氣設備應做絕緣測試,接地連續性測試;并認真填寫相關的測試報告。
9、主要電氣設備維護保養應按照主要電氣設備檢修周期表的規定來執行;并做好相應的維護保養記錄。
10、主要電氣設備和移動工具應建立設備運行檔案,各類技術資料要分類歸檔;妥善保存。
設備安全制度管理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明確設備檢修活動中相關各方的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要點。
第二條本要點適用于公司設備檢修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職責劃分
1、公司安全主管部門職責
負責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要求,對檢修安全進行檢查和監督。
2、設備處職責
負責按照檢修安全管理要求,對檢修安全進行檢查和監督。
3、檢修中心職責
(1)、接受點檢方組織的項目現場安全交底(技術交底見設備檢修管理辦法),認真填寫《安全確認票》(見附件二)、《檢修工程安全聯絡票》(見附件三)。
(2)、組織職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糾正違章行為,考核違章員工。
4、生產廠職責
(1)、成立檢修期間安全領導小組,建立安全管理網絡;明確檢修施工各相關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
(2)、負責審核施工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3)、開展安全檢查,制止違章行為。
(4)、負責危險源點的管理,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第二章流程
第四條設備檢修安全管理流程見附件一。
第三章操作要點
第五條檢修項目確定后,點檢員根據檢修項目填寫《檢修工程安全聯絡票》(見附件三)后交施工班組,施工班組按照《檢修工程安全聯絡票》的要求辦理各種安全作業手續和準備工作;檢修前半小時,點檢人員組織生產方、檢修方三方進行現場安全確認,并填寫《安全確認票》(見附件二)。
第六條沒有進行安全交底檢修方有權拒絕進入工地,誤工責任由點檢方負責;沒有履行安全作業手續和準備工作的,誤工責任由檢修方負責。
第七條對現場交叉作業、起重機械、設備電源、煤氣等危險源點要有明確的交接。
第八條對于夜間發生緊急檢修項目,生產方調度既是搶修組織者又是安全責任人,生產方調度代替點檢人員會同崗位人員、檢修人員三方口頭安全確認后,檢修人員方可進入檢修現場。
第九條生產方、檢修方均應嚴格遵守“三牌(檢修牌、操作牌、停送電牌)、兩票(安全確認票、檢修工程安全聯絡票)”安全管理制度。檢修方在分解檢修任務時,必須明確安全監護人,檢修任務與安全工作同時安排。
第十條檢修前和檢修實施過程中,生產操作人員必須確保設備處于停止和安全鎖定狀態,并對此負有責任。
第十一條在禁火區域或設備上動用明火作業,施工單位必須辦理動火證,動火證辦理按照《動火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多工種、多層次交叉作業時,要建立聯系制度、實施可靠的防護措施,并由專人統一指揮進行工作。
第十三條因檢修需要而臨時拆下的安全防護裝置,檢修完畢后,檢修方必須按規定恢復,安裝的臨時線路,用完后及時拆除。
第十四條對易燃易爆的設備及壓力容器進行檢修,必須遵守相應的安全規定。
第十五條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嚴禁向下拋擲物件。
第十六條禁止檢修中懸掛和起吊沒有系牢的物件。
第十七條電焊線,氧氣、乙炔氣帶跨越路面、道口時,必須用絕緣物蓋好或有其它防護措施方能進行工作。
第十八條氣焊的風帶,鋼絲繩,電焊機的進線,電焊線不準混絞在一起。氧氣瓶和乙炔瓶必須放置在離明火10米以上安全地點,兩者間距在5米以外(如不能保證安全距離,中間必須有安全隔離保護措施)
第十九條檢修完畢后,檢修方必須進行現場清掃、整理,崗位、點檢、檢修三方試車,并對檢修后安全事項確認后,簽署竣工證;安全確認票留存點檢作業區。
第四章附則
略
設備安全制度管理篇4
有關特種設備的事故基本都發生在使用過程中,因此,使用過程的安全管理是特種設備的管理重點。特種設備使用部門(工段)必須對特種設備使用和運營的安全負責。按照相關要求,做好使用過程的管理工作。嚴格遵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
一、特種設備的選購
特種設備的選購,除滿足生產要求外,根據有關規定,必須保證安全要求,選購必須進行嚴格審查,保證產品質量符合出廠標準,同時達到使用和安全要求。必須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購置的特種設備必須附有以下相關文件:
(1)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
(2)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3)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
(4)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二、特種設備的安裝
1、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單位必須經省、直轄市、自治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并具備下列條件,方可從事安裝,改造、維修等工作。
(1)有與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
(2)有與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
(3)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2、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告知后方可施工。
3、安裝、改造、維修竣工后,施工單位應當在驗收后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設備維護部。設備維護部應當將其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4、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必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特種設備的使用
1、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應向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2、設備維護部應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書、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3、特種設備使用部門(工段)應對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
4、設備維護部應組織維修人員對在用特種設備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作好檢查記錄。
5、在對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6、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7、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8、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部門(工段)應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設備安全制度管理篇5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確保廣大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防止和杜絕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2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全體職工。
3職責
3.1生產部經理設備管理員(帶班師傅兼)是本公司設備安全管理的主要負責人;
3.2總經辦、各有關部門予以配合;
3.3設備管理員(帶班師傅兼)定期組織設備安全產檢查,同時提出改進意見和跟蹤驗證;
4管理內容
4.1培訓
4.1.1新進廠員工在培訓內容中,應包括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培訓,采取如下方式:
A、總經辦的理論培訓;
B、設備管理員(帶班師傅兼)和車間主任的再場操作培訓。
4.1.2對從事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的人員,必須持操作證上崗;必須持有國家、行業或政府頒發的操作證書,經總經辦驗明其有效性后(必要時經實際操作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4.2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
按公司“設備管理程序”及“設備維護保養作業指導書”實施。
4.3生產現場的安全
4.3.1所有設施和生產設備,必須嚴格按照原設計、使用要求,留有足夠的空間場地和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進行安裝調試。
4.3.2對各種設備和儀器,操作者嚴格按其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得超負荷運行,特別是有不安全因素時,應立即停止,向車間主任或設備管理員(帶班師傅兼)報告。
4.3.3工作現場布局要合理,使用部門要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高速運轉在操作面的皮帶輪,必須具備皮帶罩;導電設施不得裸露在外或損壞操作。
4.3.4生產現場要求: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通;光源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要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4.3.5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4.3.6載貨升降機、叉車車斗,嚴禁載人運行;
4.3.7配電線路的設計、施工、維護、修理均要嚴格執行相關的電工規定,由公司電工實施;嚴防觸電事故的發生。
4.3.8有必要控制最高轉速的設備,經設備管理員限速后,不得擅自調整超速;升降機、叉車及其它安全設備,無證人員不得操作。
4.4事故發生后,當事人必須在1小時內向直接上級主管匯報(填寫“意外事故報告單”),并由生產部經理調查處理。
4.5各級單位主管或員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職責,如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a不執行有關規定、條例、操作規程或自行其事的;
b對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c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人身和設備、財產的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d對設備安全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e對設備安全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f延誤裝、修安全設施或不裝、修安全設施的;
g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h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i不服從指揮勸告,進行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j隱瞞事故或謊報事故經過的。
對以上現象,將嚴格按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4.6由于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公司設施/設備損壞的,由生產部經理負責組織調查,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及必要時的行政責任。
4.7每月一次,由設備管理員(帶班師傅兼)負責組織,對本公司的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有安全隱患的設施/設備,必須當場指出并要求其改進,并填寫“設施/設備安全管理檢查記錄”存檔備查。
設備安全制度管理篇6
一、起重設備(塔吊、龍門吊、龍門架、垂直運輸機械、汽車吊橋式吊)在大修達到安全標準后必須經不關部門驗收準入后方可使用,對不驗收就使用造成事故者,追究事故直接責任者責任。
二、器材科要全面負責日常起重機械的技術工作,安全科負責日常安全監察工作和檢查使用者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
三、安全科、器材科、操作手發現起重設備存在嚴重隱患時均有權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主管經理,采取措施整改后方準使用。
四、發生調和事故時,使用單位要立即報告器材科、安全科,并保護好現場。器材科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調查、分析、處理,把處理情況書面報主管經理,不得隱報、謊報、拖報。
五、起重設備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在使用中損失的、缺少的,使用單位要立即采購,組織修復。
六、露天作業的起重機械,當風力大于六級時禁止使用,停止工作后必須把起重機械固定得牢固可靠。
七、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準持證上崗,起重機械要嚴格定人、定機制度,不斷提高對設備的機械性能掌握,延長使用壽命。
八、起重機械的零部件缺損或機械設備存在不安全隱患,個別領導置之不理,長期不予解決,操作人員可以拒絕操作,并報告安全科、器材科及公司領導。
九、器材科、安全科每年至少要對起重機械進行兩次專業檢查,并確定整改時間、單位,由器材科、安全科督促實施。
十、器材科要根據檢修制度,編制年度檢修計劃,確定起重設備的大修、中修或報廢并組織實施。
十一、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十不吊:
1、超額定負荷不吊;
2、光線暗淡信號不明不吊;
3、吊索捆綁不牢不吊;
4、整拉斜掛不吊;
5、氧氣瓶爆炸危險的物品不吊;
6、帶棱角缺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7、被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擺放活動不吊;
8、行車吊掛物件進行加工不吊;
9、埋在地下死物不吊;
10、違章指揮不吊。
設備安全制度管理篇7
機電設備由機動部門統一管理,由經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的運轉工操作。
一、機械設備安全管理
1、各種機械設備規定定期檢修、保養,提高設備作業率和完好率,保證設備安全運轉。
2、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停機處理。
3、設備防護裝置要完善:
⑴機械設備中的轉動齒輪,傳動皮帶,傳動鏈條,砂輪及接近地面的聯節軸、轉軸,皮帶輪、滑輪等,必須裝有牢固的防護罩;經常開啟的防護罩應與機械設備起動的電器開關構成聯鎖,即開啟防護罩時,設備不能開動。
⑵機械設備的制動器、離合器、限位器及互鎖裝置等,應靈敏可靠。
⑶每臺機床應有單獨的電氣開關,以便隨時切斷電源。
⑷機床工作燈和鉗工臺照明燈的電壓不得高于36伏。
⑸干磨和削鑄等產生粉塵的工作應有吸塵裝置;用油冷卻和電火花機床應有吸霧裝置。
4、有裂紋,裂痕或強度不夠的砂輪,禁止使用,安裝或更換砂輪時,不能用錘敲,以免砂輪發生裂紋,安裝時砂輪夾緊法蘭盤不能小于直徑的1/2或大于1/2,法蘭盤與砂輪間要墊一毫米的厚紙皮。
5、起重設備:
⑴起重設備必須建立齊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⑵作業前和作業時,必須做到“四檢查”和“二不準”。
“四檢查”即:
⑴檢查行車、葫蘆剎車的可靠性。
⑵檢查行車各部件或三腳架是否牢靠。
⑶檢查鋼絲繩有否損壞,鋼繩卡具是否緊固。
⑷檢查起重物件綁掛是否牢靠。
作業“二不準”即:
⑴起重物不準跨越人和設備上空。
⑵起重物不準超過葫蘆和行車的設備噸位。
二、電機設備安全管理
1、各種電機設備必須裝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設施,并靈敏可靠。
2、電氣的防爆性能,繼電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調整。
3、各種電機設備不得超負荷運行,并要按期檢修、保養。
設備安全制度管理篇8
1、上班前后應檢查各爐灶所使用的有關元件,是否開關靈活(如水開關、油開關、風門開關、油嘴是否有堵塞等),嚴防有水或油滲漏現象,若發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上報維修;
2、爐灶鼓風機、排風扇等,在開機時應緦聆聽是否運轉正常,如發現不能轉動或有火、煙、臭味時,應立即斷開電源開關,以免有燒壞電機現象或是著火現象發生,并急報工程部人員檢修好后,方可再次通電使用;
3、蒸柜灶的使用保養到責任人,定期清洗。一般時間為每10天用草酸浸泡5個鐘頭以上,清洗干凈,徹底除去膽內結垢。每天檢查自動補水系統、蒸汽通汽管開關等,是否完好,若有開關堵塞或余漏,要維修好才能使用,以免因蒸汽流失而影響使用效果或堵塞產生爆炸事故;
4、爐灶開始使用后及關爐后尚有熱氣時,不能用水淋進爐芯,否則會引起爐芯爆破和損壞;
5、爐頭外表周圍若發現有燒黑或漏火現象時,應及時報修,防止爐灶嚴重燒壞;
6、清潔衛生進行時,嚴禁用水淋進爐芯、鼓風機、供電系統,以免造成不必要損失及事故;
7、廚房內所有使用的開關使用后要蓋好或關緊門蓋,防止油煙受潮損壞或引起觸電事故的發生;
8、面點房設備、鹵水加熱設備等,嚴禁用水或濕布擦拭,防止引起漏電事故;
9、廚房用煤氣的爐灶、高壓鍋等設備要專人管理,定期檢查,使用時絕對不能離開崗位,小心使用;
10、清潔衛生時嚴禁用消防用水管清洗,消防水管的高水壓會沖壞有關用電設備或毀壞消防設備。
以上管理條例請各操作人員嚴格執行!
設備安全制度管理篇9
為認真執行《煤礦機電設備管理》的規定,并按我礦具體分工狀況,擬以下幾點細則:
1、各區、科、廠無權對設備進行借調、轉讓。
2、凡我礦使用和檢修設備單位,要配置兼職設備管理員,并不斷學習,提高設備管理水平。
3、各使用和檢修設備單位,對設備實行圖、牌、板管理,做到帳、卡、物、板四對口,設備管理人員每月要核對一次。
4、嚴格執行出入廠驗收制,沒有領用手續、不完好、失爆的設備不能出廠;對進廠的檢修設備不進行交接驗收,或有拆件等狀況,要追查職責并視情節處罰,否則不發新設備。
5、對皮帶、溜子運輸機的頭、尾、減速機、電機等的管理應有計劃,合理備用,正常進廠檢修。
6、低值易耗、專用工具等由各單位直接向供應申請進貨。
7、凡設備、低值易耗、專用工具等的報廢手續按通知規定辦理。
8、各單位每月30日將全月所發生的機電事故按規定表格報機電科一份。
設備安全制度管理篇10
為充分發揮機械設備在施工生產中的作用,切實做到科學管理、合理使用,貫徹管理為使用服務,使用要加強管理的原則,從根本上克服只顧使用忽視管理的傾向,特制定如下制度。
1、機械設備應按照有關技術資料和出廠說明的規定進行安裝。安裝前應向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由安裝隊長、技術員、安全員在現場指揮安裝。
2、凡經過大修改造重新組裝的機械設備,在使用前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檢驗,雖經試驗未取得合格簽證前不準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裝設備試驗前應做一般技術檢驗、空載試驗、額定荷載及超載試驗,在試驗前先對整機的外觀進行全面檢查,看潤滑油是否充足,機件的裝配是否牢固,工作裝置與試驗項目是否符合要求。
4、設備試驗與負荷試驗,主要試驗機械設備的起動性能、動力性能、經濟性能、操作性能等,對試驗中所發生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與處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決定,試驗合格后應按照技術試驗記錄本逐項填寫,由參加人員共同簽字任何。
5、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做到精心保養,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會、二精”,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精心保養,精心操作。
6、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端正服務態度,保證作業質量。并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如發現有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以確保設備和操作人員的安全。
設備安全制度管理篇11
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提前15分鐘到達崗位,做好感準備工作。包括:
⑴查看上一班的記錄,聽取上一班值班人員的運行介紹。
⑵檢查儀表、工具、鑰匙、對講機有無損壞或遺失并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名。
⑶檢查設備運行狀況。
2、交接班人要求
⑴對于外單位施工監理,上一班應向下一班交接工作完成情況,以及下一班應注意的細節。
⑵上一班故障維修未完成者,須與接班人員到現場交待清楚,且經上級領導批準后方可交班。
3、下列任何情況下均不得進行交接班
⑴上一班運行情況未交代清楚。
⑵接班人員有醉酒現象或其他神態不清而未找到頂班人。
⑶設備故障影響運行或營業時。
4、交班人在下列情況下不得離開崗位
⑴接班人未按時到崗;
⑵交班時發生事故、緊急情況;
⑶交班前因自己的原因未能完成應該完成的任務;
⑷交班前發生一個人無法獨立完成,須要別人配合的工作;
⑸交班前未打掃衛生。
值班制度
1、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按規定定期巡視設備運行情況,如外出巡查,抄表應知照同值人員。
2、密切注意設備運行狀態,做到腿勤、眼尖、耳靈、手快、腦活,及時發現問題和處理隱患。
3、值班人員接到維修報告時,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前往修理。
4、發現設備故障,當班人員無法處理時,應報告上級機構處理。
5、午、晚餐時間是值班的薄弱環節,所有運行機房都應有人值班。
6、值班人員因特殊情況需要調班時,必須事前請主管同意。
設備維修程序
1、商場內設備(電腦系統、監控系統等設施除外)均屬設備維護人員的維修范圍。
2、商場設備需維修,應由設備使用部門開具“維修單”。按維修單內容進行填寫后交給設備維護值班人員確認簽收。
3、設備維護值班人員接到“維修單”后,就立即前往維修或了解情況制定方案后組織人員進行維修。如因客觀原因一時無法解決的應向相關部門說明原因,并限定解決問題的期限。
4、維修完成后,由設備使用部門柜組長以上(含柜組長)人員驗收簽字,并將“維修單”存檔。
報告制度
一、下列情況必須報告領班:
1、主要設備因故需要臨時停或開。
2、主要設備因故需要臨時調整。
3、設備發生故障或需要停臺修理。
4、零部件改造、代換或加工修理。
5、運行人員暫離崗位。
6、維修人員工作去向。
二、下列情況必須報告主管:
1、重點設備因故需進行工況調整。
2、采用新的運行方式。
3、主要設備發生故障或停臺修理。
4、系統故障或檢修。
5、重要零部件改造、代換或加工修理。
6、領用工具、備件、材料(低值易耗品例外)。
7、加班、換班、補休、請假。
8、外協聯系。
三、下列情況必須報告經理。
1、重點設備發生故障或停臺檢修。
2、影響營業的設備故障或停臺。
3、系統運行方式較大改變。
4、重點設備主要零部件改換。
5、系統及主要設備技術改造或移位安裝。
6、系統及設備增改工程及外協施工。
7、領班以上人員崗位調整及班組織結構調整。
8、主管病、事假、補休、換班。
設備預防性維修制度
1、設備管理堅持以預防為主,防重于治的方針。
2、任何設備均應嚴格按產品說明書規定的保養基礎上進行日常保養。
3、各班級必須制定有關分管設備的預防性維修計劃,并據此安全工作。
4、各工種必須嚴格按照計劃操作必須到位保證質量。
5、管理層應嚴格按照預防性維修計劃檢查。
運行分析制度
一、每季度定期召開運行工作分析會議;
二、發生故障或事故及時召開分析會;
三、運行分析會議由主管主持召開,相關設備現任人、管理人參加;
四、運行分析應做好詳細記錄備查;
五、整改措施限期逐項落實完成;
事故分析制度
設備在運行過程中或其他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要按以下事故分析制度執行:
一、事故發生后,所在班級及有關人員立即將事故過程記錄在案交部門負責人。
二、部門負責人根據事故記錄內容,上報總監,然后召開有關部門負責人、技術人員進行事故分析。
三、通過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的造成原因及劃清責任,采取措施。
四、人為造成事故者,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給予處罰。
五、屬技術性事故或設備陳舊原因造成的事故,立即進行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
巡視檢查制度
一、配電房,每班按時巡視檢查。
二、設備維護負責人每日巡視一次,全面了解設備運行中的問題和設備缺陷,確保安全運行。
三、值班人員每日進行一次夜間巡視,事故后對設備全面巡視一次。
四、當發生大風、雷雨、冰雪、高溫時,值班人員應進行特殊巡視。
五、在巡視檢查中發現的缺陷,應及時向領導匯報,并記入缺陷記錄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