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安全制度管理制度
規章制度具有為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指引方向的作用。這里提供優秀的設備安全制度管理制度,方便大家寫設備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參考。
設備安全制度管理制度篇1
計算機校園網是我校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為確保校園網設備安全、高效、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1、校園網設備,是指由連接校園網的光電轉換器、交換機、路由器、防火墻、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及網絡服務器、學校網站服務器、計算機網絡終端所構成,為校園網絡應用目標及規則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等。
2、嚴格執行學校設備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3、新購置網絡設備到貨后,應于規定時間內驗收完畢,并盡快投入試運行,在保修期內,滿負荷運轉,發現問題及時向賣方提出處理意見。
4、經常檢查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異常要及時處理、報告和記錄。
5、網絡中心各設備因正常磨損、報廢應嚴格按審批程序進行,未經上級審批,不可報廢處理。
6、校園網各類設備均必須根據學校設備管理規定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7、任何人不得私自變動所有已接入校園網的設備和線路,如有更動必須辦理手續,經學校網絡領導小組批準后,才能更改網的物理狀況。
8、網管中心是管理全校所有網絡設備的重要部門,非工作人員未經網管員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入內。
9、校園網嚴格值班制度,作好運行維護記錄。
設備安全制度管理制度篇2
一、認真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令、規定和要求。做好電氣設備的安裝、檢修工作,對所分管的電氣設備的合理安全運行負責。
二、認真做好電氣設備的檢修、安裝工作,嚴格按規程施工,保證質量,保證臺臺設備符合完好標準。
三、自覺管好、維護好分管設備和供電線路,做到設備安裝使用二臺成片、三臺成線,電纜吊掛符合電纜管理規定。
四、承包范圍內的電氣設備完好率達到90%以上,小型電氣合格率達95%以上,消滅失爆。
五、井下供電做到“三無”、“四有”、“二齊”、“三全”、“三堅持”。
六、加強采掘電氣設備管理,做到安裝拆除,有記載,維護、運行有記錄,供電線路、設備有圖表,三大保護有資料、記錄,合理準確。
七、定期檢查、校驗、測定有關技術數據,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三違”。
八、重大檢修、安裝工程必須有專項設計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經審批、傳達后方可工作。
九、按時完成生產任務,堅持增產節約、降低材料、電力消耗,認真做好拆除、回收、修舊利廢工作。
十、杜絕“三違”。積極參加安全學習和業務技術培訓,提高自我保安能力和業務水平,消滅重大電氣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
設備安全制度管理制度篇3
為認真執行《煤礦機電設備管理》的規定,并按我礦具體分工狀況,擬以下幾點細則:
1、各區、科、廠無權對設備進行借調、轉讓。
2、凡我礦使用和檢修設備單位,要配置兼職設備管理員,并不斷學習,提高設備管理水平。
3、各使用和檢修設備單位,對設備實行圖、牌、板管理,做到帳、卡、物、板四對口,設備管理人員每月要核對一次。
4、嚴格執行出入廠驗收制,沒有領用手續、不完好、失爆的設備不能出廠;對進廠的檢修設備不進行交接驗收,或有拆件等狀況,要追查職責并視情節處罰,否則不發新設備。
5、對皮帶、溜子運輸機的頭、尾、減速機、電機等的管理應有計劃,合理備用,正常進廠檢修。
6、低值易耗、專用工具等由各單位直接向供應申請進貨。
7、凡設備、低值易耗、專用工具等的報廢手續按通知規定辦理。
8、各單位每月30日將全月所發生的機電事故按規定表格報機電科一份。
設備安全制度管理制度篇4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確保廣大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防止和杜絕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2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全體職工。
3職責
3.1生產部經理設備管理員(帶班師傅兼)是本公司設備安全管理的主要負責人;
3.2總經辦、各有關部門予以配合;
3.3設備管理員(帶班師傅兼)定期組織設備安全產檢查,同時提出改進意見和跟蹤驗證;
4管理內容
4.1培訓
4.1.1新進廠員工在培訓內容中,應包括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培訓,采取如下方式:
A、總經辦的理論培訓;
B、設備管理員(帶班師傅兼)和車間主任的再場操作培訓。
4.1.2對從事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的人員,必須持操作證上崗;必須持有國家、行業或政府頒發的操作證書,經總經辦驗明其有效性后(必要時經實際操作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4.2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
按公司“設備管理程序”及“設備維護保養作業指導書”實施。
4.3生產現場的安全
4.3.1所有設施和生產設備,必須嚴格按照原設計、使用要求,留有足夠的空間場地和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進行安裝調試。
4.3.2對各種設備和儀器,操作者嚴格按其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得超負荷運行,特別是有不安全因素時,應立即停止,向車間主任或設備管理員(帶班師傅兼)報告。
4.3.3工作現場布局要合理,使用部門要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高速運轉在操作面的皮帶輪,必須具備皮帶罩;導電設施不得裸露在外或損壞操作。
4.3.4生產現場要求: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通;光源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要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4.3.5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4.3.6載貨升降機、叉車車斗,嚴禁載人運行;
4.3.7配電線路的設計、施工、維護、修理均要嚴格執行相關的電工規定,由公司電工實施;嚴防觸電事故的發生。
4.3.8有必要控制最高轉速的設備,經設備管理員限速后,不得擅自調整超速;升降機、叉車及其它安全設備,無證人員不得操作。
4.4事故發生后,當事人必須在1小時內向直接上級主管匯報(填寫“意外事故報告單”),并由生產部經理調查處理。
4.5各級單位主管或員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職責,如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a不執行有關規定、條例、操作規程或自行其事的;
b對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c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人身和設備、財產的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d對設備安全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e對設備安全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f延誤裝、修安全設施或不裝、修安全設施的;
g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h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i不服從指揮勸告,進行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j隱瞞事故或謊報事故經過的。
對以上現象,將嚴格按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4.6由于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公司設施/設備損壞的,由生產部經理負責組織調查,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及必要時的行政責任。
4.7每月一次,由設備管理員(帶班師傅兼)負責組織,對本公司的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有安全隱患的設施/設備,必須當場指出并要求其改進,并填寫“設施/設備安全管理檢查記錄”存檔備查。
設備安全制度管理制度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明確設備檢修活動中相關各方的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要點。
第二條本要點適用于公司設備檢修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職責劃分
1、公司安全主管部門職責
負責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要求,對檢修安全進行檢查和監督。
2、設備處職責
負責按照檢修安全管理要求,對檢修安全進行檢查和監督。
3、檢修中心職責
(1)、接受點檢方組織的項目現場安全交底(技術交底見設備檢修管理辦法),認真填寫《安全確認票》(見附件二)、《檢修工程安全聯絡票》(見附件三)。
(2)、組織職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糾正違章行為,考核違章員工。
4、生產廠職責
(1)、成立檢修期間安全領導小組,建立安全管理網絡;明確檢修施工各相關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
(2)、負責審核施工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3)、開展安全檢查,制止違章行為。
(4)、負責危險源點的管理,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第二章流程
第四條設備檢修安全管理流程見附件一。
第三章操作要點
第五條檢修項目確定后,點檢員根據檢修項目填寫《檢修工程安全聯絡票》(見附件三)后交施工班組,施工班組按照《檢修工程安全聯絡票》的要求辦理各種安全作業手續和準備工作;檢修前半小時,點檢人員組織生產方、檢修方三方進行現場安全確認,并填寫《安全確認票》(見附件二)。
第六條沒有進行安全交底檢修方有權拒絕進入工地,誤工責任由點檢方負責;沒有履行安全作業手續和準備工作的,誤工責任由檢修方負責。
第七條對現場交叉作業、起重機械、設備電源、煤氣等危險源點要有明確的交接。
第八條對于夜間發生緊急檢修項目,生產方調度既是搶修組織者又是安全責任人,生產方調度代替點檢人員會同崗位人員、檢修人員三方口頭安全確認后,檢修人員方可進入檢修現場。
第九條生產方、檢修方均應嚴格遵守“三牌(檢修牌、操作牌、停送電牌)、兩票(安全確認票、檢修工程安全聯絡票)”安全管理制度。檢修方在分解檢修任務時,必須明確安全監護人,檢修任務與安全工作同時安排。
第十條檢修前和檢修實施過程中,生產操作人員必須確保設備處于停止和安全鎖定狀態,并對此負有責任。
第十一條在禁火區域或設備上動用明火作業,施工單位必須辦理動火證,動火證辦理按照《動火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多工種、多層次交叉作業時,要建立聯系制度、實施可靠的防護措施,并由專人統一指揮進行工作。
第十三條因檢修需要而臨時拆下的安全防護裝置,檢修完畢后,檢修方必須按規定恢復,安裝的臨時線路,用完后及時拆除。
第十四條對易燃易爆的設備及壓力容器進行檢修,必須遵守相應的安全規定。
第十五條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嚴禁向下拋擲物件。
第十六條禁止檢修中懸掛和起吊沒有系牢的物件。
第十七條電焊線,氧氣、乙炔氣帶跨越路面、道口時,必須用絕緣物蓋好或有其它防護措施方能進行工作。
第十八條氣焊的風帶,鋼絲繩,電焊機的進線,電焊線不準混絞在一起。氧氣瓶和乙炔瓶必須放置在離明火10米以上安全地點,兩者間距在5米以外(如不能保證安全距離,中間必須有安全隔離保護措施)
第十九條檢修完畢后,檢修方必須進行現場清掃、整理,崗位、點檢、檢修三方試車,并對檢修后安全事項確認后,簽署竣工證;安全確認票留存點檢作業區。
第四章附則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