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制度簡單
制度的制定和執行能提高工作效率、推動組織發展、穩定組織發展、減少工作失誤。優秀的工廠制度簡單應該是怎樣的?快來學習工廠制度簡單的撰寫技巧,跟著小編一起來參考!
工廠制度簡單篇1
1、對就餐人員的要求
⑴、為保證本廠職工就餐秩序,制造良好的就餐環境,就餐人員應服從管理,統一在餐廳就餐。就餐時應安靜,不得喧嘩。
⑵、早餐時光為:7:00—8:15,午餐時光為12:00—12:30,晚餐時光為:5:30—6:30如需延遲就餐時光,須提前通知食堂。每日9:00前由帶班人員向食堂人員供給就餐人數,有特殊情景10:30前向食堂人員提出,否則食堂不能保證就餐。
⑶、職工就餐實行份飯制,由食堂工作人員分配,就餐人員應安排專人領取。
⑷、就餐早餐人員在登記表上簽字,中(晚)餐實行飯票制,標準每人3元早餐、5元中(晚)餐,食堂每月與公司綜管部結算。
⑸、就餐人員應愛護公物,對損壞公物一律照價賠償,應堅持餐廳清潔,不得隨地棄雜物,亂倒飯菜。
⑹、除食堂相關人員外,不經允許,其他人員不得隨便出入廚房,更不能隨便摸拿廚房物品。
⑺、所有就餐人員要厲行節儉,反對浪費。
2、對食堂工作人員的要求
⑴、職工食堂管理人員應根據就餐人數,有計劃編制采買清單(附后)及時進行采購,保證就餐人員及時就餐。
⑵、食堂采購的物品應新鮮,不能采買過期、霉爛、變質、有毒、殘次的物品,采買物品要多樣化,應適量,不能造成積壓,采買要厲行節儉,做到采買物品質優價廉。
⑶、食堂廚房每一天要及時對采買的物品進行數量和質量驗收,如實填寫驗收數據和留樣并在驗收單據上簽字,以明確職責。
⑷、廚房工作人員應將食品妥善保管,對蔬菜應清洗干凈,烹飪時應認真料理,該熱的`要熱,該涼的要涼,爭取做到色、香、味俱全。
⑸、食堂工作人員應對餐具統一清洗、消毒,保證飯菜衛生,保證餐具衛生,不能由于餐具不潔導致就餐人員疾病。
⑹、食堂工作人員要做好食堂及周邊環境衛生,做到窗明幾凈,及時進行清潔消毒,消滅鼠、蟲、蠅,并堅持餐廳通風,空氣清新。
3、對物品的管理
⑴、對食堂的所有物品、用具登記造冊,由專人保管。購置的物品及時辦理入庫手續,領用時辦理領用手續,保管人員據有效的入庫和領用手續登記實物明細帳。每月根據明細帳同實物清點核對,并填制盤點表,一式叁份,自存一份,報綜管部一份,報公司主管領導一份,對實際清點數與明細帳不一致的要寫明原因,隨同盤點表一同報出。
⑵、對食堂臨時采買實行備用金制度,暫核定備用金每月貳仟元人民幣,食堂及時到公司綜管部報帳,補足備用金。
⑶、食堂建立收支流水帳,每日及時登記收支情景,結出現金余款,并妥善保管好未用現金。
⑷、綜管部定期或不定期對食堂的實物明細帳和收支流水帳進行核對、檢查,及時指出不足和需改善地方。
工廠制度簡單篇2
第一章、考勤管理規定
一、勞動時間
1、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一線工人7:00~11:30,下午1:30~6:00,行政人員為8:15—11:30,下午1:00—5:30。乘開發公司班車的以班車抵達、返回時間為準。
2、職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由于工作需要而上班的,公司將安排適當時間給予調休。
3、車間人員提前5分鐘進入工作崗位,外出人員(測量、安裝、維修)8:00之前必須出發,借用開發公司車輛的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二、員工考勤制度
1、所有員工每日上下班由廠直接負責人考勤。
2、員工考勤表由廠直接負責人于每月結束后1天內完成。
三、請假制度
1、事假:員工事假一次不得超過一日,月累計不超過三天,全年不超過20天。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經主管同意后方可休假;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請假及時間安排由廠長審批。全年事假超過20天者,除扣發當日工資外,不享受基本工資按年度晉級待遇。
2、病假:員工因病必須治療和休息的,需出示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證明。病假七天以內(含七天)者享有當日基本工資;在公司工作二年以內者,全年病假不得超過三十天,病假期間工資按基本工資的80%計算;在公司工作二年以上,八年以下者,病假最長為60天,病假期間工資為基本工資的85%;八年以上者,病假最長為90天,病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的90%;超過規定病假期者,不計算工資,不享受基本工資按年度晉級待遇。
3、產假:女23周歲或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產假期間,基礎工資照發,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四、有薪假期
1、法定假期:按國家規定,員工每年享有“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各一天,“十一”、“春節”各三天,共計十一天有薪假期。由于公司的行業性質需要,以上假期若安排職工工作,公司將統一安排至春節調休。
2、婚假:員工憑結婚證明可享受七天假期,晚婚(女滿23周歲,男滿25周歲)假期為十天,由廠長批準。
3、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去世,員工可享受三天喪假,由廠長批準;
4、年假: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五天有薪假(全年事假超過20天,病假超過30天者,不再享受),休假時間由工廠統籌安排一次休完。
五、其它規定
1、所有休假都必須按程序辦理請假手續,事先未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或請假未經批準而私自休假者,視為曠工處理。
2、凡無特殊理由,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或提前離開公司,即視為遲到或早退,月累計遲到、早退超過3次,視為曠工一日。
3、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公司按規定發放加班費用或者給予補休。因工作需要要求員工加班時,員工不得推諉,無故不參加加班者,視曠工處理。
4、所有休假,如遇節假日、休息日,都應包含在休假時間內計算。病假、事假可以用補休抵沖。
5、所有請假手續,每月底隨考勤匯總表,經廠長簽字后存檔。
第二章、人員招聘錄用辦法
一、員工錄用原則
本公司擇優聘用、量才適用、獎懲分明、優勝劣汰。工廠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由廠長向股東會提出申請,經股東會批準后,再辦理招聘、錄用手續。
二、錄用人員的條件
1、具有良好的身體狀況;
2、具備相應的專業素質或技能;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滿18周歲;
4、品格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試用期
凡被錄用人員,實行兩個月的試用期,對于無工作經驗者,在試用期前增加一個月的培訓期,如在試用期內不稱職或犯有過失,公司可按規定予以辭退,如在試用期中有突出表現,可由直接主管報廠長批準提前就職。試用期不滿一個月者,按實際工作天數發給工資。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公司繳驗下列證明:
1、外地員工,需交當地派出所證明;
2、身份證、學歷證明原件、復印件;
3、最近三個月內半身脫帽照片兩張。
四、晉職晉級
本公司員工均享有晉職、晉級的機會,公司將提升能力較強員工至較高職位,升職主要依據:不拘一格用人才,著重于員工的實際工作能力、敬業精神、道德品質、個人素質的考核,并與其工作實績結合。晉升后的前三個月屬試任期,試任期間,工作表現較好并能勝任的,公司正式聘任新職,否則將酌情予以安排。
五、調動
因工作需要在本廠內部調整工作崗位,經征求本人意愿后由廠長作出調動決定。被調整員工接到調職通知后,兩天內辦妥移交手續,到新部門報到,員工不得借故推諉。
六、辭退、除名
1、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情節嚴重者;
2、涉及刑事、民事、經濟案件,有違法嫌疑者;
3、公司業務性質變更或管理方針調整而產生冗員,需要裁減員工人數的,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有關人員。
對于被裁減人員公司根據員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發給一定數額的補償金。離職前必須交回一切公司所屬物品,付清有關費用。員工因受懲罰而辭退、除名、不發補償金。
七、辭職
員工因故不能或不愿繼續工作的,有權向公司提出辭職,但須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申請書,由廠長簽字,報股東會批準后,辦理離職手續。離開公司前,必須交回一切公司所屬物品,付清有關費用。
工廠制度簡單篇3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況的加班,聽從領導安排)。
2、上、下班時都必須打卡,如遇特殊情況,須由各自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名確認才可。
3、打卡時,不得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一經發現,雙方各扣罰¥20元。
4、在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私自離開廠區。確有事者,須請示主管批準,打卡后才可出去(返回也須打卡),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5、安排加班時,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須提前申請由主管簽名批準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6、每月遲到打卡上班超過30分鐘者,處罰¥30元。不到30分鐘,但每月累計超過三次遲到者,底薪扣¥50元;連續三個月都有遲到30分以上者,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請假者,須提前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準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8、請假者,需提前填寫好請假單交到上級領導處;請假超過5天者,須由廠領導批準方可,最長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0天,否則即時終止勞動關系(特殊情況者,如婚假、喪假、病假,視情況處理)。
9、缺勤(請假)時間,須扣減底薪工資;有加班時間的,按平時加班計時工資計算,但不給予抵扣缺勤時間。
10、員工辭職須以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準離開時間,并處理好交接工作,須人事部確認才可,否則工資不予發放。
二、工作責任規定
1、禁止泄露公司機密(包括客戶信息、技術信息、生產信息等),如有違反,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車間內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領導和管理,對未明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員工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不得借故推搪而影響生產,一經查實視情節之嚴重性作出相應處罰。
3、在生產過程中,如因個人原因長期無故不加班,3次不服從生產安排者,給予警告,超過3次的給予辭退處理。
4、工作消極、不認真、工作態度惡劣,影響他人工作情緒或不能按時完成工作的,將視情節給予處理。
5、須嚴格要求每項工序,如因個人之疏忽而造成問題者,則重重處罰。
6、對待廠方之任何物品,該輕拿輕放,生產工具用完后須清理干凈放在指定的區域,專組專人保管,不得亂丟,倒置、甚至損壞;若對公物造成損壞者,處罰當事人并作出等價賠償。
7、廠方之任何物品,未經廠領導批準,不準私自拿出廠,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8、生產車間必須隨時保證干凈,不可將雜物隨意丟放。各部門各小組必須負責本組的環境衛生,每人/每組必須負責各自所負責的區域清潔。
9、每周六下午須進行大掃除(車間內的門、廁所、窗戶、生產線、零件臺、風扇等都須清潔)。車間的垃圾須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四處亂倒。廢圖紙、廢工具、廢玻璃須及時清理掉,車間物品要按規定位置放置整齊,不得到處亂放。
10、上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如發現有浪費水電或下班沒有關水、關電、關車間窗戶者對其責任人或工序團體每人進行處罰20-50元不等的罰款。
三、假期薪金規定
1、提供國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則不算工資(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廠方有特殊情況需放假,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必須服從安排時間補回,不算加班。
4、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同樣列入制度。
四、懲罰獎制度
1、對違反上述制度及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將根據影響損失程度進行警告、嚴重警告、罰款(10-1000元)、停工、開除、追究法律責任。
3次警告=1次嚴重警告,1次嚴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嚴重警告可以開除。
2、對堅決遵守擁護公司制度,對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建議做出貢獻者,公司將根據程度進行表揚、獎勵(50-1000元)、加薪、加級等。
3次表揚可以獎勵,3次獎勵可以加薪加級別。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廠方人事部會以書面形式事先通知員工。
工廠制度簡單篇4
1、為了確保人身安全、機電設備正常運行,降低消耗,保證生產用電、維修用電的安全,特制訂車間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2、嚴禁指派無證電工管電,生產線上停送電操作由值班電工執行。并且辦理停送電手續,其他任何人不得進行操作。
3、車間所有臨時用電(電焊機、水泵、照明、切割機、磨光機等)必須由電工安裝接線,不得私拉亂接,特殊情況的接電必須經車間領導同意。
4、電氣設備維修、檢修必須由正式電工進行作業。
5、設備投料前,盡量減少空機運轉時間。減少耗電(指不檢查設備時)。
6、車間電力室、變壓器室、電器設備上的安全標志牌,除原來放置人員或負責的運行值班人員外,其他任何人員不準移動,也不得隨意亂掛或摘除。
7、車間電力室非工作人員及外來人員不準隨便出入。
8、檢修設備時應切斷電源,掛好警示牌,必要時派專人監護。
9、所有車間人員不準用電爐,碘鎢燈等燒飯、取暖。
10、電工作業時,應正確穿戴防護用品。不準帶電作業,特殊情況下,須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監護。檢修高壓電氣設備,必須先斷電、放電、驗電,確認已經放電完全了才可進行檢修。
11、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檢查電纜有無破損,燒蝕以及絕緣情況。
12、使用電氣設備時,遇緊急情況的應立即切斷電源。
13、非電工不準拆裝、修理電氣設備,發現破損的電線、開關、燈頭及插座應及時與電工聯系修理,不得帶故障運行。
14、移動非固定安裝的電氣設備時,如:電風扇、照明燈、電焊機等,必須先切斷電源再移動。導線要收拾好,不得在地面上拖來拖去,以免磨損。
15、工作臺上機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燈的電壓不得超過36V。
16、不準使用檢修中機器的電氣設備。
17、不準用水沖洗各帶電體,如電機、開關盒、線槽等。
18、發現有漏電情況時,馬上停機,將電源關掉后立即去找電工處理。
19、在更換保險絲時,要按負荷選擇合格保險絲,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銅絲代替。
20、嚴禁用鐵柄毛刷清掃或用濕布擦拭電器開關。
工廠制度簡單篇5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后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脫落或松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四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第十五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十八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條對違規、違法操作的人員,如發現公司將立即開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損失的,將追求肇事者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致使本人發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