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宿舍規章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管理制度的使用越發頻繁,對于員工入住宿舍管理,需要設立員工宿舍管理制度來保持秩序穩定。下面是由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員工宿舍規章制度范本7篇,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精選篇1)
為了確保員工宿舍干凈整潔、清潔衛生,確保人身、財產安全,特定制如下制度,請自覺遵守執行:
1、每間宿舍住四人,為每位員工配置床位一個,被褥一套(棉被、棉墊、枕頭各壹);
2、員工務必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多占或挪動床位;
3、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或攜眷住宿;
4、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嘩、打架、酗酒及賭博等不正當違紀行為;
5、愛護公物,不準在墻上亂釘、亂寫亂劃,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6、嚴禁在宿舍范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
7、自覺節約水、電,并由入住員工承擔水、電管理等費用;
8、自覺養成良好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持續宿舍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9、宿舍清潔工作應由室內居住人自行輪流打掃并經常持續房間的清潔與整齊(如遇加班,不能當天清掃房間衛生者,可找同房間的另一人頂替);
10、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11、經常清理屋頂的蜘蛛網;
12、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整齊;
13、煙灰、煙蒂、瓜果皮及廢棄物不得丟棄地上;
14、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務必收入柜內;
15、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16、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插座;
17、宿舍內不得使用電熱炊具、電熨斗、電爐、酒精爐及各種高功率電器,人離熄燈,斷電源以保證安全;
18、出入房間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
19、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
20、宿舍房門、衣柜門鑰匙及淋浴卡在綜合部領用,員工搬出宿舍退還綜合部。鑰匙如遺失,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換鎖費用;
21、員工時應隨即搬出宿舍,并在離宿舍時通知綜合部,由綜合部派員清點接管,未移交者,企業不予辦理各種離職手續;
22、住宿人員若違反上述有關規定者,視狀況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23、綜合部不定期組織有關部門檢查、評比;
24、本規定解釋權、修改權歸綜合部;
25、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精選篇2)
為規范員工宿舍管理,給廣大員工提供一個安全、舒適、干凈的休息環境,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凡有中工入店需住宿,均由人力資源部以書面形式通知安全部,安全部負責安排員工住宿事宜,宿舍所需物品由安全部向財務部中領配備到位。
2、員工應自覺愛護宿舍區域的公共財務和衛生,損壞、遺失公物應照價賠償。禁止隨地亂扔雜物,嚴禁在墻、門等處亂寫亂畫。
3、員工每日應自覺做好宿舍內衛生以及負責清掃公共衛生包干區。被褥、衣著等問題堆放整齊,嚴禁向窗外亂扔雜物。
4、員工應隨時注意節約用水、用電。
5、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內做飯燒菜,嚴禁使用電爐等發熱電器。增設電器須到行政辦公室和安全部同意后方可。
6、任何人不得將飯菜端入宿舍,以保證宿舍內的衛生,有特殊情況報行政辦公室和安全部同意后方可。
7、員工應按照指定地點晾曬衣物,嚴禁將衣物晾在宿舍窗外。
8、禁止員工在宿舍內打牌、喝酒,員工不得大聲喧嘩,以保障大家安靜休息的環境。
9、員工應自覺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請不要躺在床上吸煙。
10、員工接待訪客時間:8:00am——10:00pm,其余時間一律不予接待。
11、外來人員如需進入宿舍區域會客,必須憑有效證件在宿舍管理員處登記,用證件換領《會客卡》,并在規定時間、指定地點會客。
12、遇有員工家屬、親友到訪需住宿的,由員工本人向部門早報同意后,再到行政辦公室和安全部申請登記,經批準后方可入住。不得私自留宿。
13、來訪人員如違反宿舍管理制度,視情節對受訪員工處以50——200元罰款。
14、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管制刀具。
15、除當班,休假員工外,員工必須于每晚遲12:00前回宿舍休息。如超過,應主動登記,講清原因。
16、男員工不得進入女員工宿舍區域,女員工也不得到男員工宿舍。因工作需要須由宿舍管理員陪同。
17、所有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宿舍管理規定,服從宿舍管理員和安全人員檢查和管理,如有違反者,視其情節輕重按照《員工手冊》經予紀律處分,并予罰款50——200元,直至辭退處理。
18、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精選篇3)
為使員工宿舍持續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制度。
1、為使員工宿舍持續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制度。
2、項目經理部批定一名管理員分管職工宿舍,各施工隊應明確一名領導分管此項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凡有傳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經發現要立即報告,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或調離。
4、住宿民工務必服從項目分管人員的管理、派遣與監督。
5、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6、個人棉被、墊被、床單起床后務必折疊規范平整;毛巾應按規定掛成一條線;鞋子務必放置在床下,擺放整齊;牙、食具要放置在指定的地點構成統一。
7、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物務必收進箱、包內;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煙灰、煙蒂和其它雜物不得丟棄地上,持續地面清潔衛生,門窗明凈,空氣新鮮,無異味,感覺好。
9、不準在室內大聲喧嘩、吵鬧、釀酒鬧事、打架斗毆、賭博、打麻將或其它不良、不當行為;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就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的行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更不能男女混住,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11、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12、要愛護室內公用設施,不得隨意改變其原貌;不得私自更換鋪位,亂調房間;不得在墻壁、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3、各房間要設專人清潔整理,污穢、廢物、垃圾等,并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4、不得于床上抽煙,不得于宿舍內吃檳榔或其他不良物品。舉止禮貌,尊重他人,自覺維護公共走道衛生,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15、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床鋪、包裹架、玻璃、門窗等)本項目以完好狀態交與各隊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隊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論處。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精選篇4)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良好的住宿環境,特制訂本規定:
一、宿舍統一由宿舍管理人員管理,其工作任務如下:
1.整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安全、衛生等;
2.監督輪值人員對環境衛生的清理和維護;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及時上報;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公司領導并送醫院。
二、管理制度:
1.員工宿舍為員工休息場所,每位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持環境清潔。
2.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修善,水、電、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3.員工應自覺保持衛生間的衛生干凈,講究公德,便后沖廁,管理人員應加強巡視。
4.確保宿舍衛生,被褥要放整齊,生活用品擺放有序。內務管理及物品擺設應規范、整齊,衣物掛在指定區域。5.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放射物品、槍1支彈1藥、特種刀具等危險物品不得放置寢室。嚴禁在宿舍內亂寫亂畫,亂釘釘子。
6.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或從事其他違法活動,一經發現視按酒店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7.宿舍內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不準在宿舍內尋釁鬧事,嚴禁斗毆、賭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動以及傳播放映反動、淫穢書畫、照片、錄音、錄像,堅決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不法行為。電視、收音機使用時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8.未經他人同意不得隨意翻動他人物品,違者按照酒店相關制度處罰。9.不得隨意損壞宿舍內的物品,違者按價賠償。
10.宿舍人員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公司宿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長有權拒絕進入宿舍,工作原因除外。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20元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后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1.有損壞公共設施設備的,并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沒有發現肇事人的,由宿舍人員均分承擔賠償金。
12.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許大聲喧嘩,做到按時就寢,員工歸寢后無論任何情況,員工一律不得留外人。
13.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盡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床位。不準擅自轉調床位,不準冒名頂替住宿,不準私自留宿他人,如有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14.不得在員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寢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不準在宿舍內臥床吸煙生產火取暖,不準使用電爐、電炒鍋、煤爐、煤氣灶、酒精爐、電飯煲燒飯炒菜,不得隨意亂拉私接電線、電燈和用電燈烘鞋,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15.住宿人員的現金、貴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被盜個人自負,嚴禁把門鑰匙轉交他人,進出房門時,要隨手關好門和窗。
16.洗浴時注意安全,正確使用熱水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17.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管理人員檢查。
18.住宿人員不得私配、調換宿舍鑰匙,如有特殊需求上報酒店管理部門,由酒店管理部門統一配置。
19.請工程部與每月1日、15日協同宿舍管理人員對宿舍水電、設施設備、安全等進行檢查、維護,如酒店部門在抽檢中發現違規安全之類問題,將對其管理人、工程人員考核。
三、水、電的分配使用及規定:
1.住宿人員住宿產生的相關水電費用由住宿人員統一平攤,具體費用劃分由宿舍管理人員統計。
2.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3.淋浴的水、電用畢即關閉,換下衣物及垃圾不得丟棄于浴室。
四、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外,并呈報公酒店管理部門議處:
1.不服從宿舍長的監督、管理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誡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有偷竊行為者。
對有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和事,酒店管理部門有權處理并根據違反情況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情節嚴重者提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精選篇5)
一.員工宿舍的入住與遷出
1.員工入住需做好宿舍現有設備器具的狀態登記(如衛生間設施門窗床鋪地板等),如有需要,拍照留證,與遷出員工做好交接,方可入住。
2.遷出員工需將個人床鋪、抽屜、物品清理干凈,并做好宿舍衛生后與入住員工進行交接。
二.宿舍員工應講究衛生,保持室內、過道、樓梯的干凈整潔,保持床鋪以及個人物品的擺放整潔。
三.員工不得在宿舍內有聚餐、喝酒、賭博等不當行為。
四.宿舍內禁止做飯,且不得存在任何做飯器具(包括菜刀、砧板、電飯鍋、電磁爐等),也不得存在任何做飯食材(包括大米、蔬菜肉類、油、各類調味料等)。
五.宿舍未經允許,不得有外來人入住,如有特殊情況,需上級批準后,方可入住,且負責宿舍財產安全。
六.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電,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不得出現酒精、妥善處理好煙頭。
七.水電管理
1.宿舍嚴禁自行改裝電源插座,更改線路電制。
2.未經公司允許,宿舍內不得存在電熱管、電爐、電暖器等大功率搞耗器具(電水壺除外)。
3.宿舍用水標準:5噸/人/月,超出部分員工自理,由物業審核代收。
4.宿舍用電標準:夏季用電標準40度/人/月(冬季用電標準60度/人/月),超出部分員工自理,由物業審核代收。
八.宿舍內設備器具需愛惜使用,如造成損壞,需照價賠償,根據宿舍交接登記清單溯源責任人。
九.運營部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每周1次抽查,每月全體宿舍的檢查。
十.處罰
1.宿舍存在衛生不合格,聚餐、喝酒、賭博等不當行為,未經允許,有外來人入住,未經允許的電器設備,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書面警告,且對宿舍員工上級罰款100元/人;第三次,對違反規定的宿舍內員工不再提供宿舍。
2.宿舍內存在做飯行為,且存在做飯食材,器具等,沒收所有器具食材。第一次,口頭警告并扣除下月餐補;第二次,書面警告并扣除下月餐補;第三次,辭退違反規定員工。
3.因違反規定,未做好防火防電,造成電火損失,由該員工承擔所有損失,且報送公安局。
本制度由運營部執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精選篇6)
為加強本工地臨時宿舍務工人員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條件和環境,確保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向公司提供進入本工地住宿人員的花名冊,以及身份證復印件。
二、每間宿舍要求4張標準上下鋪房,入住人數為7人。
三、每間宿舍用電范圍為:照明、手機或電筒充電。自工人入住后損壞的公物由勞務公司承擔費用和責任。
四、嚴禁在宿舍內臥床吸煙,生火取暖,不準使用電爐、電炒鍋、媒爐、煤氣灶、酒精爐、電飯煲燒飯做菜,不得隨意亂拉私接電線、電燈。如有發生過載用電每次罰款50元。
五、宿舍區內的臨時用電、用水、線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進行改動和布設,嚴禁私自亂拉電線或違章操作,如有發生每次罰款200元,確需解決用電問題需派專業電工操作。
六、節約用水、隨手關好水閥,發現有不關水籠頭長流水浪費者,對其罰款20—50元;垃圾未倒入指定桶中,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七、嚴禁將易燃、易爆、危險品放入宿舍,如有發生每次罰款200元。
八、禁止在宿舍內酗酒、打架斗毆、賭博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嚴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九、不得隨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區的材料和電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員應注意愛護、保護公物,不得損害、遺失。私人物品必須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竊。
十、住宿人員的現金、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后果自負。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衛生由班組負責人自行安排人員打掃。被褥,衣物、洗刷用品疊放、擺放整齊不得亂堆亂放。每次檢查或抽查時,發現臟、亂、差處以20—100元罰款。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精選篇7)
為加強醫院員工宿舍安全,規范宿舍管理,保持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在清潔、寧靜、安全、文明的生活環境中休息,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住宿人員要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互相幫助,互相理解,求同存異,和睦相處,禮貌待人。
第二條為保證宿舍安全與衛生,規定如下內容:
(一)保護建筑物,愛惜公共設施、水電設備和各種家具。
(二)節約使用水、電及醫院配備其它公共資源。特別是在使用空調時要有節約意識,不得浪費。
(三)宿舍內的清潔工作應由室內居住人員自行輪流打掃并經常保持房間的整潔。醫院將不定期進行檢查。
(四)宿舍就寢時間以晚間不超過23:00時為原則,23:00時熄燈后,不得妨礙其他人休息。
(五)宿舍內不得有酗酒、賭博、吵架等不正當行為。凡出現上述行為之一者,一次罰款100元,兩次罰款500元。
(六)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七)宿舍內禁止做飯,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證安全。
(八)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
第三條住宿人員的私有財物及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第四條住宿人員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往窗外潑水、亂倒雜物
第五條宿舍內配備設施(如空調、桌子、椅子、門窗、床鋪等)醫院以完好狀態交與住宿人員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情況,酌情由使用者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
第六條住宿人員不得留宿外人,如有外人來訪,必須在門衛值班室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第七條1-2樓之間防盜門早晨與晚間開鎖門由二、三樓人員負責安排。特殊情況可由值班人員臨時開啟。
第八條為有效執行本制度,醫院特安排專人對宿舍進行管理,住宿人員需服從管理。
第九條住宿人員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醫院將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罰款或取消其住宿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