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工程管理規章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由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執行工程管理規章制度7篇,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執行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篇1)
一、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且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
二、施工現場的道路、上下水管線及材料堆放等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衛生、防火的要求,并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三、各種機電設備的安全裝置和起重設備的限位裝置,都要齊全有效。
四、腳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網,搭設完畢必須經項目經理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驗收時以安全檢查標準為依據。
五、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六、砼攪拌站、木工車間、瀝青加工點及噴漆作業場所等,都要采取相應措施,使塵、毒、濃度控制在標準及施工要求內。
七、加強季節性勞動保護工作。夏季防暑,冬季防凍,雨雪后采取防滑措施。
八、施工現場和木工加工廠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執行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篇2)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建筑市場監督管理,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建立優勝劣汰的動態管理機制,提高企業綜合素質,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根據《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省屬駐昌和外地進昌各類建筑業企業。所稱的進昌建筑業企業,是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地不在本市范圍內,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 南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具體負責建筑業企業的誠信管理工作。
第四條 進昌建筑業企業進入本市參加建設市場活動,應提供完整、真實、合法、有效的資料到市建委辦理進昌登記手續。
第五條 進昌辦理登記手續須提供以下資料(原件核對后歸還):
(一)《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的在昌負責人的委托書,企業在昌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具有專業資格的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任命書、職稱證書、勞動合同(含社會保險憑證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三)外省企業應提供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出具的外出介紹信,省內企業應提供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介紹信;
(四)由企業所在地縣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近二年未發生《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四條所列舉行為的證明,以及無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證明;
(五)企業參加項目管理的項目經理、技術、質量、安全、經濟管理人員的資格證明、職稱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要技術工種操作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其他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技術、管理人員等總人數不少于15人,項目經理或建造師限二級以上,中級職稱以上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技術負責人應為高級職稱),以及社會保險證明;
第六條 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設立分公司的,在昌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總承包企業不小于200平方米,各專業企業不小于100平方米,并辦理在昌工商注冊、稅務登記、開立銀行帳戶及申領《組織機構代碼證》。
第七條 進昌建筑業企業具備了第五條、第六條所列條件的,可向市建委申領《誠信管理手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直屬、省屬駐昌和本市各類施工企業憑資質證書副本,可到市建委申領《誠信管理手冊》。進昌建筑業企業不設分公司的不發《誠信管理手冊》。
第八條 《誠信管理手冊》是本市和駐昌、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合法承接工程的信用檔案,記錄企業及項目經理在昌的業績和獎懲情況。持《誠信管理手冊》可參加本市所轄范圍內的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持《誠信管理手冊》參加招投標時,加入3分誠信分值;有違反建筑市場行為,被處以不良行為記錄的每次扣2分,扣分分值可累加(不良行為記錄當年有效,不跨年度)。
第九條 領取了《誠信管理手冊》的建筑業企業變更企業名稱和法人代表、資質等級、指定在昌負責人等,應從變更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明文件到市建委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條 國(境)外施工企業進昌施工按照國家、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第十一條 建筑業企業在昌承接工程后,應組織項目管理機構,配備與工程規模、技術復雜程度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其中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核算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施工管理員、材料管理員必須是本企業職工。
第十二條 建筑業企業應定期按要求向市建委和市統計局報送建筑業企業各類報表。
第十三條 建筑業企業應遵守國家、江西省及本市有關建筑市場、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合同管理、勞動保障、計劃生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十四條 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整改、通報批評、收回《誠信管理手冊》的處理:
(一)在昌無固定的辦公場所,駐昌機構主要管理人員實際到位情況與進昌登記的資料不相符的;
(二)企業管理不規范,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保證體系不健全,項目管理機構的管理人員設置與施工工程規模程度不相適應,以及項目管理人員長期不在施工現場(經3次以上檢查均不在施工現場的視為長期不在施工現場),技術工種和勞務作業人員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其他從業資格證書上崗的;
(三)總承包企業和專業分包企業將勞務作業分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或未與勞務分包企業簽訂書面勞務分包合同的;
(四)出租、涂改、偽造或采用不正當手段騙取《誠信管理手冊》的,以及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使用《誠信管理手冊》的;
(五)不及時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的;
(六)勞動用工管理不規范,克扣或拖欠務工人員工資的;
(七)不按規定上報各類報表的;
(八)在昌施工期間發生建筑市場違規行為或質量安全等級事故的;
(九)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的。
第十五條 市建委對所持《誠信管理手冊》的進昌建筑業企業實行年度檢查制度。
年度檢查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進昌建筑業企業應根據當年的年度檢查通知進行年度檢查申報,填寫年度檢查報表,提交《誠信管理手冊》,交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在昌分公司《企業非法人營業執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
(二)外省外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昌設有辦事處的,該地企業將申報資料提交到駐昌辦事處,由駐昌辦事處統一將年檢資料交市建委;無駐昌辦事處的企業將申報資料直接報市建委。
(三)對年度檢查資料齊全的企業,市建委在15個工作日內做出年度檢查結論,記錄在《誠信管理手冊》年度檢查記錄欄內。
第十六條 年度檢查的內容是: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施工條件是否符合進昌登記時應具備的條件;是否與其在昌施工承接的工程規模相適應;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是否存在著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市場行為、勞動用工、工資支付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年度檢查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類。
第十七條 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的施工條件符合進昌登記時應具備的條件,且與其在昌施工的工程規模相適應,在過去一年中沒有發生第十四條所列行為的,年度檢查結論為合格;發生第十四條所列行為,經批評教育后已整改的,年度檢查結論為基本合格;發生第十四條所列行為,情節嚴重或整改不力的,年度檢查結論為不合格。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市建委收回其《誠信管理手冊》,在兩年內市建委不再發給該企業《誠信管理手冊》,并給予不良行為記錄,在此后的兩年內參加本市建筑市場招投標活動時,每次扣4分。
1、年度檢查結論為不合格的;
2、連續兩年年度檢查結論為基本合格的;
第十九條 年檢時間為自下發年檢通知之日起二個月內,特殊情況企業可申請延期,延期時間不超過一個月。在規定時間沒有參加年度檢查的進昌建筑業企業,其《誠信管理手冊》自行失效。
第二十條 進昌建筑業企業遺失《誠信管理手冊》,應在本市登報聲明作廢后,重新補發。
第二十一條 企業終止在昌承接工程,應到市建委辦理離昌手續,同時上繳《誠信管理手冊》。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南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執行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篇3)
為規范本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管理工作,滿足工程需要,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經濟效益,根據管理要求和實際情況,特制定實施本制度。
一、職責與范圍
(一)負責公司材料、設備采購辦法、流程、審批表格的制定和修訂
(二)負責公司所有工程用材料、設備的招投標、詢價、比價、認價、合同簽訂及采購工作,并協助相關工程單位和監理公司對進場材料、設備進行檢測驗收,對合同中有關材料價格的認價工作;
(三)負責建立完善的合同分類管理、材料出入庫管理、庫存材料明細帳并每月編報與財務部、各領料單位、庫存盈虧的匯總報告。
(四)及時了解掌握工程建設用新材料的規格性能,隨時掌控建材市場的價格走勢情況,為工程建設及時提供材料方面的預測支持。
(五)負責制定并實施材料部管理制度。
二、采購材料、設備應遵循的原則
(一)實行貨比三家的原則。比價采購的原則和同樣的質量比價格、同樣的價格比信譽的工作方法,盡量采購符合環保要求的產品。選擇合適的質量等級范圍內的供應單位進行價格、付款條件、服務內容上的比對,擇優選擇合格的合作單位。采購過程中必須做到清正廉潔。
(二)采購員采購的材料份額伍佰元元以上必須有正式發票(含增值稅發票和普通發票),伍佰元元以下的(普通發票及收據必須蓋上銷售經營部專用印章)。票據隨貨到工地,經工地材料員驗收并登記簽字方可報賬。材料員必須做好材料明細賬,以便查賬或做市場考察資料。
(三)對采購過程中發生的“回扣”必須如實上交公司財務部,不得據為已
有,不得故意采購質次價高產品,否則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根據用料部門的采購計劃,經審核無誤后,按用料部門的要求、時限組織實施。貨到現場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如品種、規格、質量、數量等發生錯誤時,應分析原因,立即通知責任方糾偏,并根據公司質量管理相關規定嚴格執行,發生費用由責任方負擔擔。
三、材料、設備倉貯管理
(一)合同管理
簽訂的合同及流程審批表,原件一份一份室存檔,需交工程部履行的另外交付復印件。
(二)出入庫管理
本部門范圍內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進行嚴格的出入庫登記,對各個供應商和各材料領用單位建立詳細的明細帳,對付款金額和進度建立明細帳。
四、現場材料守護、管理
(一)對工地材料的守護和管理,每個工地必須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工地不離人值班),做到時時刻刻都有人守護。
(二)現場材料由工地材料員與守夜人員進行材料(如:鋼筋、水泥、鋼管等等)交接。做到誰值班誰負責,誰丟失誰賠償。嚴格執行上下班交接制度。
(三)守夜人員和材料人員每天在工人下班后,應對現場材料進行整理、堆碼。
(四)對工地的廢料(如廢鋼筋、廢元線、廢水泥袋、廢紙板等)材料員和守夜人員必須收拾清理集中保管。由項目負責人和材料員共同出售,出售中不能隱瞞數量。
五、材料部崗位職責
1、負責工程材料、設備的采購及采購合同的起草、擬定工作,及工程有關材料、設備的價格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2、負責與各材料設備供應商的聯系及材料樣品和合同履行的認證工作。
3、負責與各供應商的結款付款的呈報審批和劃撥款工作;
4、對于購進材料設備在使用過程中進行抽查和二次檢查驗收;
5、定期對于材料庫的出入庫賬目和庫存材料賬目進行檢查核對;
6、嚴格執行出入庫記錄制度,建立庫存材料明細帳和應付材料款明細帳。每月與公司財務和各領料單位進行對帳盤點,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執行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公司財務的領導,理順公司本部與工程項目部的財務關系,明確其各自的.工作職責和管理權限,根據公司建立“大財務”的基本思路,特制定工程項目財務管理暫行規定。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工程項目部。
第二章 機構與職責
第三條 財務機構設置:
(一)公司設財務部,負責全公司財務工作管控;
(二)各工程項目部設相應財務機構,負責所在項目財務工作;
(三)各工程項目部財務機構人員由公司統一委派,并接受所在項目部行政領導和公司財務部業務指導、監督、檢查。
第四條 公司財務部管理職責:
(一)負責擬定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和流程,健全公司財務控制體系;
(二)負責公司本部會計核算和財務報表編制工作;
(三)負責公司資金調度和管理,根據需要對項目部資金進行調度;
(四)負責擬定、審核項目融資方案和相關文件,并組織實施;
(五)負責公司金融風險,建立財務風險管理和風險預警機制,控制公司財務風險;
(六)負責擬定公司資產管理和處置辦法并參與實施,審核項目部資產處置方案;
(七)負責公司稅收籌劃和處理工作,協助項目部處理相關稅務事宜;
(八)負責財務分析,為決策提供支持;
(九)負責外派項目會計的管理,指導下屬項目部的財務工作。
第五條 公司各工程項目部財務機構管理職責:
(一)執行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和流程;
(二)負責本項目部的財務會計工作,保證完成各項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
(三)根據本項目部生產經營情況,正確設立會計賬薄、審核各項收支,按會計制度規定處理會計業務,使項目部的各種報表、帳簿、憑證內容真實、數字準確、手續完備;
(四)配合審計單位做好每個基建項目的審計工作,及時提供各種數據及資料;
(五)做好經濟合同的財務管理,定期與供應單位,分包單位、建設單位核對往來賬目,()及時、準確收支貨款、工程分包款、人工費、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
(六)進行財產物資管理,做好財產保全工作;
(七)負責營業稅及相關稅費的納稅申報和繳納;
(八)及時處理財務工作相關事宜。
第三章 資金與計劃
第六條 工程項目部資金主要來源:
(一)建設單位撥付的工程備料款及工程進度預付款;
(二)建設單位撥付的工程結算款;
(三)應付未付款項;
(四)公司本部撥付及內部單位的往來資金;
(五)其它來源。
第七條 工程項目部資金主要用于支付下列款項:
(一)工程用物資、設備的采購;
(二)職工工資及福利;
(三)工程人工費;
(四)繳納稅費;
(五)規定的各種應上交款項;
(六)支付固定資產修理費用。
第八條 工程項目部如需開設銀行帳戶,必須報經公司財務部門審核和總經理批準,嚴格按規定履行手續;同時,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紀律,建立嚴密的內部牽制制度和保密制度。否則不得擅自開設任何形式的銀行賬戶。
第九條 工程項目部的資金,由公司統一管理,其調配權屬公司,工程項目部實現的合同收入結算后統一匯入公司指定帳戶。資金運用要嚴格執行公司有關的資金管理規定。
第十條 工程項目部不設立現金庫,其現金支出在出納臨時結算卡(個人賬戶)中開支。需要用現金支付的零星支出,按實際報銷金額劃入出納臨時結算賬戶,該臨時結算賬戶不留余額。
第十一條 工程項目部要定期編制財務資金計劃,實行資金按計劃管理。未列入計劃的工程支出,未經本部批準不得列支。
第四章成本與稅費
第十二條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規和公司費用開支標準,嚴格劃清成本開支界限,間接費開支要嚴格執行公司的有關費用開支辦法,并如實在項目成本中列支。
第十三條 材料采購必須嚴格執行公司有關物資的管理制度,做好工地余料盤點工作。采用移動平均法,購入后被領用的工具、器具及辦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在領用時必須履行物資保管責任轉移的相關手續,領用后轉入工程成本,并做好物資管理臺賬。
第十四條 項目部要設置存貨實物賬,建立存貨計量、驗收、入庫、出庫、盤點、對賬制度,賬、卡、物必須相符,盤盈、盤虧要按規定處理。項目會計在月末審核庫管員編制的材料購銷存明細表后,再編報材料購銷存匯總表送交公司財務部。存貨計入成本要以出庫單(領料單)和存貨成本分配表為原始憑證。
第十五條 根據需要配備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建立固定資產帳卡及臺帳,做到帳卡相符、帳實相符。所配備的機械設備按規定足額提取折舊費。調入的機械設備,及時辦理交接手續。項目部對機械設備等固定資產只有使用、管理權,沒有所有權,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或用于抵押和經濟擔保。
第十六條 對于工程項目一次性使用,完工后拆除的臨時設施,應由項目部自行建造,其費用由項目成本負擔。對于周轉性費用的臨時設施(如活動房屋等),其攤銷費用由項目成本負擔。工程完工后能及時回收保管的,按公司規定報批后處置。
第十七條 營業稅及其附加費由項目部按規定在工程所在地計繳。
第五章 清算與監督
第十八條 工程項目部在工程完工解散之前,應對各債權、債務和往來款項清算完畢。對竣工時仍清算不完的,提出處理意見并報經公司主要領導同意后轉公司繼續清理。
第十九條 工程項目部解散時剩余財產物資按以下原則處理:
(一)自購的固定資產調公司管理,調入的固定資產移交原調出單位或調入公司,交接雙方應及時辦理驗收交接手續;
(二)購置的辦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由工程部研究處理意見并辦理調撥、報廢、變賣等手續;
(三)剩余材料及其他物資按質論價處理,發生的損益由工程部負擔;
(四)項目部對準備處理的剩余財產物資必須經過材質、技術鑒定,確定處理價格,填制鑒定清冊交工程部門辦理,任何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二十條 工程竣工后,編制竣工決算,協助建設單位向接管單位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同時對該項目的財務狀況、工作質量等進行一次全面的分析和總結。
第二十一條 對確實在短期內無法處理的遺留問題,工程部應向公司專題處理報告,經公司決定同意后轉公司處理。
第二十二條 妥善保管財務會計資料并按檔案管理的規定及時辦理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工作。工程項目部解散時,會計檔案移交給公司檔案部門。
第二十三條 工程項目部必須遵守國家財經紀律,不斷提高財務管理水平,主動接受公司財務監察和審計監督。
第六章財務報告
第二十四條 工程項目部主辦會計應于每月21日結賬,并于每月26日前回公司對賬,將當月核算原始資料移交本部主管會計人員。
第二十五條 工程項目部應于每月26日前按統一格式向公司財務部報送財務月報,包括“資產負債表”、“工程成本明細表”、“材料收、發、存明細表”、“現金收支月報表”、“債權、債務月報表”等,并于每周末報送現金收支周報表。財務報表一經確定,不能隨意修改。
第二十六條 工程項目部應于每季尾月末、每年12月末和工程決算后向公司報送財務決算報告(報表的種類與每月報送的報表種類相同)并附相應的財務說明書。說明書應重點說明生產經營狀況,資金增減和周轉情況,成本狀況,財產物資變動,工程結算以及對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工程項目部每季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由財務部草擬,行政人力資源部、工程部、合同成本部共同修訂。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門。
執行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篇5)
第一章 總論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項目部財務核算、便于公司成本控制和績效考核工作的開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承攬的工程項目實行扁平化垂直管理,項目部配備的財務人員由公司財務部統一委派和管理,直接對公司財務部負責。
第三條 本辦法包括貨幣資金管理、財務物資管理、項目核算管理、相關規章制度及報表模板附件等內容。
第二章 貨幣資金管理
第四條 公司下轄的工程項目部實行備用金管理制度。
第五條 備用金定額根據工程項目合同造價、人員配置等相關情況,由公司財務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
第六條 備用金定額如不能滿足項目部需要,可由項目經理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書面申請,上報公司財務部,經審核通過后依據新的備用金定額執行。
第七條 備用金使用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臨時用工勞務報酬支出
2.臨時急需物資及小規模用料采購支出
3.施工及辦公等低值易耗品采購支出
4.機械設備低值零配件采購及修理支出
5.項目部人員差旅費用支出
6.施工用水電支出
7.項目部招待費支出
8.項目部食堂采購支出
9.經公司批準的其他項目支出
第八條 項目部財務人員進駐后,應盡快到最近的銀行營業網點開立臨時存款賬戶,備用金由公司財務部通過銀行轉賬劃撥。
第九條 項目部支付給各分包隊伍的工程款項、預付工程款和備料款等均須通過銀行轉賬辦理,不得支付現金。
第十條 項目部才財務人員應根據工程項目造價、金融機構路途遠近等因素確定庫存現金的最低金額,為確保安全項目部財務部門不得保留過多的`庫存現金。
第十一條 項目部財務人員應建立《轉賬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薄》、《現金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薄》,詳細登記每張支票的使用情況,登記薄應當包括單不限于以下內容:
1.出票日期
2.出票金額和用途
3.使用部門
4.經手人簽字
第十二條 作廢的支票應連同支票存根粘貼,統一保管,并在騎縫處加蓋作廢章。
第十三條 不同開戶銀行的支票應建立不同的《使用情況登記薄》,分別記錄使用情況。
第十四條 項目部財務人員每月應對每個存款賬戶編制《庫存現金盤點表》、《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連同當月《銀行存款對賬單》上報至公司財務部一份、項目經理一份、自留存檔一份。
第三章 財產物資管理辦法
第一節 工程物資管理
第十五條 項目部工程物資主要由公司根據項目的施工需求統一采購調撥,項目應由公司物資采購部門派專人進行管理,并建立嚴格的收發存統計和匯報體系。
第十六條 工程物資的收入、發出和調撥必須要有物資保管部門填寫相關憑證,要求摘要清楚、數據準確、簽字明責完整、上報及時。
第十七條 項目部財務人員對工程物資的收發存進行核算和監督管理,并根據工程工期的長短會同物資管理人員合理安排定期盤點,編制盤點明細表上報公司。
第十八條 工程物資購入采用實際成本法核算,發出每月加權平均法核算。
第十九條 工程物資根據公司統一規定分類編號。
第二節 機械設備管理
第二十條 項目部施工使用的機械設備由公司統一購買或租賃后統一調撥至施工現場,項目部也可根據實際需要自行聯系租賃機械設備,報經公司批準后進行租賃。
第二十一條 項目部臨時短期用機械設備可由項目部自行聯系租賃,但是價格不得高于當地同類機械設備的租賃價格。
第二十二條 項目部自行租賃的機械設備應保證能夠滿足施工需求,不得影響工期和工程質量,由此造成的損失和后果由項目部自行承擔,相關經手人員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對于公司自有設備的調撥,項目部應建立機械設備臺賬,并從公司設備管理和財務部門及時獲得機械設備的調撥單和相關基礎信息,如價值、折舊等,以方便成本核算。
第四章 相關規章制度
第一節 職工借款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 項目部財務人員應嚴格控制職工個人借款的數額及期限,一般情況下個人因私借款應在下月工資發放前償還,否則從下月工資中扣除。如果因情況實屬特殊,經項目經理批準后可以延長期限,最多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二十五條 個人因私借款金額須嚴格控制,一般情況下個人累計借款余額不得超過兩個月工資總額,特殊情況下經項目經理批準可以放寬余額限制,但是累計借款余額不得超過三個月工資總額。
第二十六條 對于采購人員的備用金借款應設定最高限額,并逐月檢查監督,采購備用金借款余額不得超支50%。
第二十七條 個人借款應填寫《職工個人借款申請單》,詳細填寫日期、用途、金額以及預計歸還期限等內容。
第二十八條 借款申請要求內容詳盡、字跡清晰、摘要清楚、大小寫金額相同,相關內容不得涂抹或更改,否則視為該借款申請無效。
第二十九條 借款申請應由項目經理和項目部財務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借出,項目部出納必須嚴格審查相關人員簽字手續,嚴禁在沒有主管領導簽字同意的情況下借出款項。
第三十條 出納人員應當定期將個人因私借款申請交由會計進行賬務處理,會計須按借款人設立明細賬戶,以方便核算和監督個人借款情況。
第三十一條 財務人員應于每月月末編制《個人借款情況統計明細表》,按借款人詳細列示借款余額、期限等內容,報項目經理,對于超過期限的個人借款應及時催繳。
第三十二條 借款人員歸還借款時,出納應開具加蓋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不得將借款申請返還給借款人。
第二節 報銷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 個人因公出差或進行相關采購報銷,必須取得符合法律要求的相關票據和發票。
第三十四條 項目部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審核報銷發票,要求必須不得涂抹和更改,必須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第三十五條 項目部財務人員必須嚴格自行監督審核職責,對于不符合規定的發票退回不予報銷,對于涉嫌偽造發票騙取報銷款項的應將發票扣留,報告項目經理請求處理意見。
第三十六條 報銷人因公出差報銷,必須在出差歸來當月工資發放前辦理報銷手續,否則不予發放工資。
第三十七條 報銷人必須憑相關票據和發票填寫報銷申請,并妥善粘貼單據,填寫報銷金額和報銷理由。
執行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篇6)
為了加強城市綠化管理,綠化美化城市,更好地為廣大市民創造一個優美舒適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城市綠化街道、廣場、小游園、公共綠地、防護綠地、街道樹及干道綠化帶的綠化,由縣城市管理主管部門統一管理;生產綠地、風景林地由經營管理單位管理;單位自建的院內綠化綠地,由該單位管理;居住區綠化綠地,由其物業管理單位管理。
第二條城市綠化綠地管理單位和個人應建立健全綠化綠地管理制度,保持綠化綠地樹木花草整潔美觀、樹木花草繁茂、綠化設施完好,及時修剪樹木花草。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損壞城市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砍伐城市樹木、臨時占用城市綠地的應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縣政府批準。
第三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向城市綠地排放污水、傾倒垃圾、或在綠地里停放車輛、設置廣告牌、堆放物品、放養牲畜、追逐嬉鬧及其他有損綠化綠地的行為。
第四條城市綠化管護人員要盡職盡責,要按照城市綠化養護管理標準,認真做好綠化苗木栽植和維護管理工作,預防蟲害,搞好防治工作。城區綠化實行責任包干制,各管護人員要做好本責任區的鋤草、松土、施肥、澆水、修剪、清除垃圾等日常維護工作,負責管理好本責任區內的花草樹木,嚴防損壞。
第五條保護綠化和綠地設施人人有責。一是不準爬樹折枝采花,偷挖苗木花卉。二是不準搖樹、剝皮、刻劃、訂釘。三是不準在樹木亂拴亂掛曬物品。四是不準穿越、踩踏綠籬、花壇、草坪。五是不準向綠化區、綠帶、綠地、花壇內亂倒污水、垃圾及其他雜物。六是不準損壞一切綠化設施。
第六條電力及其他線路需修剪樹木時,必須向主管單位申請,經同意后,由主管單位派人員監督修剪,不經許可不準隨意亂砍。
第七條對認真執行本制度、綠化管護突出,或檢舉揭發破壞綠化苗木或園林綠化設施行為有顯著成績者,給予表揚或適當獎勵。
執行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篇7)
一、工程部職責范圍
工程部負責整個園區的電氣、電梯、空調、給排水、采暖、通訊、消防等樓宇設備系統的運行管理及設備維修 保養,負責裝修、設施的維修工作,對業主、租戶提供有償服務及裝修工程的監督管理工作。
工程部的管理需要科學性和嚴密性,除了因為它本身的技術性之外,還因為它的工作直接或間接地與業主、租戶和顧客聯系在一起。
工程部管轄范圍如下:
1、負責園區電氣系統、電梯、空調系統、給排水系統及采暖系統等運行管理、設備維護、保養及故障檢修。
2、負責園區樓宇管理設備、保安 監控設備、無線通訊網、公共廣播設備、消防監控及各種機械設備和五金構件等的維修保養和故障檢修。
3、負責園區內公共設施、裝飾燈具等的維修、保養工作。
4、負責園區內各系統的完善改造、設施更新和小項增改工程施工 。
5、負責園區土建結構方面例如滲漏水等的修理。
6、對業主、租戶二次裝修工程負責監督管理工作。
7、為業主、租戶提供有償服務。
二、強電專業職責范圍
1、負責園區電力系統的運行管理。
2、負責備用發電機的運行管理。
3、負責所有高低壓配電柜、變壓器、發電機的電氣及監視控制設備的維修保養及故障檢修。
4、負責空調主機、冷凍系統、通風系統、采暖系統、水泵房等電器設備的電源供給、監察、保養及故障維修。
5、負責樓宇管理設備、保安監控設備、消防監控、車庫管理及水泵、排污設備等電器設備的電源供給及故障檢修。
6、負責園區公共區所有照明設備的保養和故障檢修。
7、負責園區所有電梯及電動扶梯的電源供給及運行故障。
8、負責向各業主、租戶提供有關電力設施的有償服務。
三、弱電專業職責范圍
1、負責園區閉路電視、廣播、電話、衛星天線、無線通訊網的監察及故障檢修。
2、負責向各業主、租戶提供有關電氣設備的有償服務。
四、空調專業職責范圍
1、負責園區空調機組、新風系統、排風系統的運行管理。
2、負責園區所有空調、通風設備的維護保養檢修。
3、負責園區空調機組的維護保養和故障檢修。
4、配合強、弱電組進行空調、通風設備的維護和故障檢修。
5、負責向各業主、租戶提供有償服務。
五、給排水專業職責范圍
1、負責園區供水系統、排水系統、熱水系統、中水系統的運行管理及上述系統設備(包括水泵、管道、閥門及附屬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故障檢修。
2、負責園區所有公共區域內衛生潔具的維修保養。
3、負責向業主、租戶提供有償服務。
六、裝修專業職責范圍
1、負責園區公共區域的家具、陳設的修理和更新。
2、負責公共區域的墻壁、地面、天花、玻璃等各種裝飾的修理。
3、負責公共區域的金屬構件的油漆翻新。
4、負責公共建筑 的土建結構方面例如滲漏水等的修理。
5、負責公共區域內鎖的安裝和修理。
6、負責公共區域門、地彈簧的維修保養及五金配件的修理。
7、負責園區公共區域的建筑設施的監察、保養、維修、更新及改造。
8、負責向各業主、租戶提供裝修方面的有償服務。
七、電梯專業職責范圍
1、負責園區所有直升梯及扶梯的日常運行管理。
2、負責電梯機房內各電氣柜的清潔保養。
3、負責電梯機房內各機械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及故障檢修。
4、負責所有電梯及電扶梯之附屬設備的維修保養和故障檢修。
5、負責各電梯井道、機房及電扶梯的機頭之清理工作。
6、負責各電梯轎箱照明,緊急電話,內、外呼梯按鍵,樓層指示器的巡查及故障維修。
7、負責年檢工作。
八、消防專業職責范圍
1、負責園區的消防自動報警系統的維護及檢修。
2、負責園區的消防噴淋系統、消防栓系統的管理及系統設備(包括消防泵、穩壓泵、管道、閥門及附屬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故障檢修。
3、負責大廈防排煙風機、正壓送風機等設備及附屬設備的維護保養檢修。
4、負責園區所有消防卷簾門的維護保養。
九、樓宇監控值班職責范圍
1、負責園區的公共照明的監控工作。
2、負責園區的新風機組的監控工作。
3、負責園區的鍋爐運行的監控工作。
4、負責接聽客戶的報修電話,填寫維修單。
5、統計各專業每月維修單元數,及收費金額。
6、負責22:00以后的工程總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