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管理規章制度匯編評審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由小編給大家帶來的事業單位管理規章制度匯編評審7篇,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事業單位管理規章制度匯編評審【篇1】
(一)公司各部門所購一切物資材料,嚴格實行先入庫存、后使用制度。
(二)購置部門采購物資應及時與總務部負責人和倉庫員聯系,通知到貨時間、數量、貨物品種,并協助做好搬運工作。
(三)倉管員對倉物料必須嚴格驗查物料的品名、規格和數量。發現品名、規格數量、價格與單據、運單不符,應及時通知購置部門向供貨單位辦理補料或退貨手續。進倉物料的質量驗收由購置部門負責。
(四)經辦理驗收手續進倉的物料,倉管員應及時開出“倉庫收料單”,倉庫據此記賬并送經辦人一份,用以辦理付款手續。
(五)各部門領用物料,必須填制“倉庫領料單”,經使用部門經理(負責人)簽名,再交總務部負責人批準,方能領料。公司貴重物品的領用,由使用部門書面申請,公司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辦理領料手續。
(六)為提高各部門領料工作的計劃性及有利于加強倉庫物資的管理,采用隔天發料辦法,定為星期二、三、五,三天辦理領料事宜,特殊情況除外。
(七)各部門下月領用物料的計劃,應在上月終5天前(即每月的二十五日)報總務部。臨時補給物資必須提前三天報總務部。
(八)物業出倉,必須辦理出庫手續,填制“倉庫領料單”,并驗明物業的規格、數量、經總務部負責人簽字后,方能發貨,倉管員應及時記賬。
(九)倉管員對任何部門均應嚴格按先辦出倉手續后發貨的程序發貨。嚴禁先出貨后補手續的錯誤做法。嚴禁白條發貨。
(十)倉管員應對各項物料設立“物料購、領、存貨卡”,凡購入,領用物料,應立即做相應的記載,及時反映物資的增減變化情況,做到賬、物、卡三相符。
(十一)倉庫應每月對庫存物資進行一次盤點,發現升溢、損缺,應辦理物資盤盈、盤虧報告手續,填制“商品、物料盤盈、盤虧報告表”,經公司領導批準,據以列賬,并報財務部一份、總務部一份。每月月報表、匯總表、盤點表需送總經理閱示。
(十二)為及時反映庫存物資數額,配合使用部門編好采購計劃,以節約使用資金,倉管員應每月編制“庫存物資余額表”,送交財務部及有關部門各一份。
(十三)倉庫物資必須按類別、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齊、美觀。填好貨物卡,把貨物卡掛放在明顯位置。
(十四)庫內嚴禁攜帶火種,嚴禁吸煙,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庫存內。
(十五)倉管員要認真做好倉庫的安全工作,經常巡視倉庫,檢查有無可疑跡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檢查火災危險隱患,發現問題應及時匯報。
事業單位管理規章制度匯編評審【篇2】
歡迎你加入本公司,公司將為你提供一個就業的機會,一個展現自我的空間環境,誠望你能愛崗敬業,有主人翁精神,服從管理,盡心盡責做好本職工作,為促進公司發展、提高公司效率,增加員工收益,特制定以下制度,希望大家遵照執行。
一、基本素質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團結互助,忠誠和藹,愛崗敬業,樂于奉獻,虛心學習,不斷進取,努力提高自素質和業務技能,富有積極的上進心和職業自豪感及奉獻精神。
二、考勤制度
(一)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否則將每次至少處50元以上的罰款。如有:
1、遲到10分鐘內按每分鐘1元計算,如超過10分鐘,視情節進行處理;
2、如早退5分鐘內按每分鐘5元計算,如超過5分鐘,視情節論處。
(二)員工因事請假4小時內由組長簽名,主管審批方可生效,如超過4小時需經廠長簽名生效。管理請假在2小時以內由主管簽名生效,超過2小時由廠長簽名生效。管理請假如超過3天者需總經理審批生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三)禁止電話請假或代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四)員工請病假超過8小時,則需要醫務機構出具建議休息和持有醫院電腦收費單方可獲得生效;
(五)員工若因病及特殊情況未來得及請假,需在二天內通知廠方并填寫請假單,如超過3天未通知者則按自動離廠及無薪處理。
三、工資待遇
(一)新員工經初步審定工資后試用期為1個月,1個月內廠方有權隨時解雇,工資視其技術水平及工作表現確定,一個月后屬合格員工,工資按初定工資給予;
(二)所有新進員工需連續在公司工作滿2個月后,在公司統一發放工資時方可領取第一個月工資(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1―5號)。員工若中途請假5天以上者,公司將順延本人的工資發放時間;
(三)員工無請假、遲到、曠工及早退,可享受公司每月20―30元的全勤獎(未滿一個月的員工無全勤獎);
(四)如在公司連續服務3年以上的老員工,公司則根據其工作表現,參照工作業績,可考慮往后每年調整一次工資;
(五)所有管理及員工若在公司連續服務滿1年,無曠工、遲到、早退及違反廠規制度,以后每月或獲得工齡獎20元;凡連續在公司服務滿2年以上的,同樣無曠工、遲到、早退及違反廠規制度,每月可獲得工齡獎30元;
(六)生手、半生手員工工資在三個月以后可獲得晉升,晉升條件則根據其工作表現、技術水平等綜合評定,由組長、主管、廠長評定后交總經理簽名方可獲得晉升工資;
(七)員工若對工資發放額有疑問的,應在工資發放后二天內向財務部查詢,逾期者廠方可以不予受理。
四、辭職規定
(一)若需提出辭職申請的員工,經組長、主管簽名,廠長審批方可生效;
(二)若已得到批準辭職的員工,廠方在一個月內招聘替補人員,如提前招到公司可安排提前離職,工資按正常發放領取;如在一個月內沒招到合適人員,公司則有權推遲離職期限,工資可考慮離職就領取;
(三)凡新進員工從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可在做滿一年后隨時提出辭職申請;(具體程序按第一條、第二條執行);
(四)所有管理人員、生手員工進入公司后需做滿2年方可提出辭職申請,未滿2年時間提出辭職公司一律不予受理,若需離職,則視無薪離職。
五、處罰條例
(一)甲類過失(屬于重大過失,每次至少處50元以上罰款)
1、未經允許在廠區車間內拍照;
2、飲酒或酗酒后回工廠上班,有粗暴語言及侮辱其他員工;
3、威脅或散布謠言損害他人或公司聲譽的;
4、消極怠工,不服從管理及領導安排;
5、辱罵管理人員及威脅管理人員的
6、有意破壞公司財物,機械設備,消防設備的(除罰款外還需照價賠償);
7、管理人員濫用職權或私泄報復者;
8、除正常休息在廠內聚眾賭博;
9、在廠區禁煙區吸煙,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工廠的;
10、公司組織統一加班,私自下班者;
11、公司在趕貨期間無故曠工者(除罰款外還需按曠一扣六處罰)。
(二)乙類過失(屬于輕微過失,每次至少處10元以上罰款)
1、不注意節約水電,不愛護機械設備、工具器材等公物;
2、上班時間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辦其他事情的;
3、工作時間吃零食的;
4、工作時間大聲說話者;
5、工作效益欠佳,達不到工作基本要求的;
5、上班時間聊天,看書刊雜志,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6、隨地吐痰,亂丟食物;
7、未經批準打聽私人電話的;
8、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輕微損失的;
9、挑撥是非,亂傳閑話,影響團結,擾亂秩序的。
注:本處罰條例,如一旦有人被處罰,所有處罰金將在上月發工資時一并扣除,包括曠工處罰及觸犯廠規條例的各項處罰,任何人不得人任何異議。
六、獎勵條件(凡符合以下條件,可獲得50―1000元獎金)
1、對改進企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工作態度好,為企業創造良好聲譽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評選);
3、如有重大事故發生,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議提出,經采納實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節約,有明顯成績者;
6、敢于抵制不正之風,事跡突出者。
注:獎勵審批權限,如一旦有人夠獎勵條件,由部門負責人提名,經主管廠長審核,呈報總經理批準方可獲得獎勵。
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生效,其解釋和修正權由廠辦負責,總經理審批方可獲得更改。
事業單位管理規章制度匯編評審【篇3】
1、協助綜合辦公室主任做好公司后勤事務,包括:文件處理、接聽并記錄電話、接待來訪顧客或潛在顧客、維護保養電腦、打印、復印等辦公設備;
2、協助上級主管做好人力資源規劃、需求預測,人事檔案、文檔管理;
3、管理公司內部相關的文件;
4、分析管理體系實際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或改進原有的管理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及管理模式,使公司管理體系處于高效運行中;
5、傳達、貫徹、執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并進行監督;
6、會務安排或做好會議紀錄;
7、改進管理手段、優化工作流程、簡化匯報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8、完成上級領導下達的其它工作任務。
事業單位管理規章制度匯編評審【篇4】
1、認真貫徹執行相關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組織分析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領導安全部門開展工作。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實施和落實情況。
3、協助經理管理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等工作,做好項目部召開生產、安全會議的準備工作,對會議決議事項負責組織貫徹實施,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4、負責制定、審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安全生產計劃,審核重大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落實。
5、負責項目部及分包工段、班組責任人的培訓及宣傳工作。審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6、組織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組織有關人員現場研究整改措施,并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
7、認真聽取員工的建議,保證項目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有效進行。
8、審核項目部重大風險清單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發生工傷事故,現場指揮,及時向經理,并按規定上報,組織員工做好搶救和善后工作,支持、配合事故安全調查組工作,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事業單位管理規章制度匯編評審【篇5】
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罰10~50元,不系帽帶罰5元。
高空作業和規定工程作業不系安全帶罰50~100元,系安全帶必須扣在牢固穩定的位置,否則罰款20~50元。工作時嚴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褲頭背心赤膊赤腳發現一次罰款10~50元。
嚴禁酒后上班,如發現立即停工,并罰款50元。
所有機械必須定機定人,持證上崗、非定機人員不許操作,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定機人員如果隨便交給他人操作,屬不負責任,重罰200元,造成事故要承擔責任和損失。
機械設備停滯或進行清理、保養時,操作人員必須將電源切斷并鎖好電箱,如果操作人員違章作業,每次罰款200元,如果發生事故,操作人員要承擔全部的責任和損失。
宿舍內亂接電器,給予私接電器者罰款50元,由此造成的事故均由個人負責。
電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給予罰款50元,所拉電線發現裸露線的罰款50元,由此造成事故由拉線電工負責全部責任。
在進行電氣焊氣割時,作業人員必須及時將切割物清除,以防切割物引燃周圍物品,發現對切割物不隨時清除的每次罰作業班組100元,由此引發火災事故的由作業班組賠償全部損失。
在高空作業,嚴禁開玩笑、吵架,發現在高空作業中開玩笑的罰款100元,打架的罰款200元以上,造成后果,追究法律責任并賠償事故的全部損失。
從樓上向下拋雜物者,給予責任人罰款100元,如果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則要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腳手架不按規定搭設或偷工減料罰施工班組300元并責令停工整改。
如有人乘吊籃上下,每人一次罰款50元,吊籃工作人員罰款50元,人貨電梯如果超載,發現一次罰電梯司機100元。電梯門、防護門不關好,每次罰電梯司機50元。
施工現場和倉庫不準抽煙,發現一次罰款5元,電氣焊必須嚴格按章操作,氧氣、乙炔距離必須大于10米,并且要有可靠隔離,違章施工的罰款50元,造成后果施工班組要承擔一切損失和責任。
嚴格使用塔吊,不允許超載,如果超負荷使用罰款200元,若由此引起安全事故,指揮者均要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
要嚴格作用安全四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觸電保護器),按規定做好四口五臨邊(四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中,五臨邊:基坑臨邊、建筑物樓層外側邊、屋面外側邊、陽臺外側邊、外挑料臺外側邊)的防護措施,發現隱患立即整改,有一個部位不符合要求的罰操作班組100元。
嚴重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對責任人罰款不少于100~1000元,責任人自身受傷的按規定不視為工傷,不享受任何工傷待遇。
未做到工完場清料清的每處罰班組100元,材料堆放不整齊的處罰100元。
不服從項目管理人員管理指揮的處罰200元。
未按規定進行產品保護的每處罰班組50~100元。
不得在成品路面及地面上亂倒砂漿及建筑雜物,否則每處罰款50元。
小鋼模板亂打洞,每個洞罰20元,大鋼模板亂打洞,每個洞罰500元,損壞小鋼模板罰款150元/m2,損壞大鋼模板罰款500元/m2,亂割腳手鋼管,每根罰款20元。
不按配模方案亂割竹膠板,罰款40元/m2,亂割方木,每根罰款50元,亂鋸腳手板跳板,每塊罰款50元。
抹灰用素灰罩面及砂漿內亂加干水泥,發現一次罰款50元。
在清理垃圾雜物時澆搗混凝土時每發現一只扣件,罰班組10元,一只回形卡件罰款5元。垃圾裝袋處理時發現扣件、回形卡件按總袋數平均罰施工班組10元。
鋼筋綁扎完成后,每發現一把扎絲罰款20元,用于固定的鋼筋未拆除每根罰款20元。支完模板,模板釘丟失,每根模板釘罰款0.5元。
事業單位管理規章制度匯編評審【篇6】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作時間
1、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50至12:00,下午為1:10至5:30。每周六、周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2、 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
3、 所有人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4、 遲到一小時之內,8:55—9:00到公司的算遲到,以1元/分鐘處罰(主管翻倍),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5、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6、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二、事假管理方法
1、 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并核準后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2、 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3、 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后準予補假。事后申請一月不得超過3次,超3次者則視為曠工。
4、 員工無故曠工者,除扣除未出勤時的工資外,并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5、 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 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于請假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簽核后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
2、 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邊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3、 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給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
4、 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 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須有公立醫院的醫生證明,并經行政部門審核)
5、 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四、員工請假核準權限
1、1-3天由直屬核準。
2、4-6天由經理核準。
3、7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準,轉交前臺,由前臺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2、 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并填具請假卡,由主管核準,轉交前臺,由前臺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3、 其他零星事務,不予準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六、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物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班時間打卡:
1。經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
2。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自8:50至12:00。 下午:自13:10至17:30。
第三條 員工于上班時間后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
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四條 上班遲到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超過5分鐘以后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3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
第五條 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六條 員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一次扣除5元。
第七條 員工屬第一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并送呈有關部門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
第八條 員工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為早退,上項簽注必須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注為限。
事業單位管理規章制度匯編評審【篇7】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定代表人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各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公司設立專職的安全員1人,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分析、匯總、等工作。
三、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資格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五、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六、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七、安全生產和日趟檢機構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