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管理規章制度標準新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由小編給大家帶來的企業管理規章制度標準新范本7篇,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企業管理規章制度標準新(篇1)
一、目的:
根據工作需要,公司為員工配備集體宿舍。為了明確員工集體宿舍管理制度,保障入住員工生活環境秩序,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詳和、舒適、寧靜的生活、休息環境,根據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請各入住員工必須遵守。
二、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宿舍管理工作。
三、職責:
3.1 辦公室:負責按本制度的具體實施監督及評定工作。
3.2 宿舍管理員:負責公司所有員工入住安排、登記表更新及紀律、衛生、用電安全、設施維護等日常管理。
四、宿舍安排及規范:
4.1 宿舍人員安排:
4.1.1 公司所有員工住宿均免費(管理人員除外),水電、電視費用自理公司根據情況適當補助。
4.1.2 新員工如需要入住宿舍應先填寫《宿舍入住申請表》,待公司審批后交宿舍管理員后通知新員工入住。
4.1.3 宿舍管理員應對宿舍所有入住人員的房號及床鋪進行統一編號。
4.2 水電費用扣除標準:
由所住的宿舍全體人員按登記所住天數及總耗用量平均分攤,水電費用按政府部門規定的水電價格收費。
4.3宿舍日常管理規范及獎懲:
4.3.1 凡入住宿舍內的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和安排。
4.3.2 宿舍未經允許不得留宿非本公司員工,如有發現,第一次扣罰100元,第二次扣罰200元,并取消入住資格。
4.3.3 晚上10:30以后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開電視、放音響,影響他人的正常作息。
4.3.4 個人床褥、衣服、鞋、桶及個人日常清潔用品須整理好,保持宿舍整齊衛生。宿舍衛生要定期檢查,對衛生不達標的員工予以警告或處罰。
4.3.5 入住員工應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損壞照價賠償,不得從陽臺、窗戶往外亂扔雜物、倒水、垃圾應集中倒在宿舍指定的垃圾桶內。
4.3.6 嚴禁在宿舍內使用明火(如:點蠟燭、燒煤氣罐、燒酒精爐等)。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杯、熱得快、電熨斗、偽劣電源插板等電器及非安全器具。
4.3.7 所有員工宿舍均不允許私自拉電線、裝接電器、不能超負荷用電、不能使用煤氣爐。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預防火災事故。不得在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4.3.8 員工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遺失由本人負責。
4.3.9 節約水電,上班前需檢查水、電是否關好,門窗是否鎖好。
4.3.10 凡在宿舍酗酒或鬧事,第一次扣罰100元,第二次扣罰200元,并取消入住資格。
4.3.11 凡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管制兇器、酒精、煤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等危害公司財產及跟人安全的一經發現,第一次扣罰100元,第二次扣罰200元,并取消入住資格。
4.3.12 宿舍區不能成為犯罪窩點,嚴禁盜竊、打架斗毆、賭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一經發現后給予開除并罰款500元,嚴重者將送公安機關處理。
4.4 宿舍衛生檢查及評比方案:
4.4.1 定期檢查安全隱患,防患于未然,并定期進行衛生大掃除,做好宿舍除“四害”(蚊子、蒼蠅、老鼠、蟑螂)工作,保障宿舍的清潔衛生、杜絕安全隱患。
4.4.2 宿舍管理員每周檢查宿舍一次,將檢查結果記錄在《宿舍檢查評分表》上。根據《宿舍檢查評分表》上的記錄,發現不良事項開出《整改通知書》,責令宿舍內員工在規定時期內整改完畢。如未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的,將給予罰款50元。
4.4.3公司每月派人進行突擊檢查,如有發現衛生不達標的員工,將給予一定的`處罰。如臟亂的雜物,亂擺亂放,影響宿舍環境的,如有發現,沒收處理。
4.5 員工離職與鑰匙管理:
4.5.1 員工離職或退宿時應將使用過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
4.5.2 員工離職時應將鑰匙交回宿舍管理員。凡鑰匙遺失或不交的扣罰50元。
4.5.3 有鑰匙丟失者必須上報宿舍管理員,由其重新安裝門鎖,所配費用由丟失者全額承擔。
4.5.4 離職員工應在離職當天辦好相關手續后搬離宿舍。
五、消防安全和事故應急處理方法
5.1 管理員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所有員工都應熟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所有消防設施、器材為消防應急時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緊急情況下使用。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采取安全措施,并通過消防安全通道緊急疏散。
5.2 火險發生時,應保持頭腦冷靜、沉著、根據消防安全出口和應急疏散標志指示,迅速撤離著火區域,確保自身安全。宿舍員工應立即組織逃生自救。現場人員第一時間通知公司保安部同時上報公司相關負責人。如情況嚴重應撥打火警119請求救援。
5.3 逃生注意事項:
出房間時用手試門柄溫度,如發熱,切不可打開房門。撤離房間時,應往離房間最近的緊急出口撤離。走廊煙霧大要盡量低伏。緊急通道一般通往樓梯出口,進入梯間后及時把防煙(火)門關閉。
企業管理規章制度標準新(篇2)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企業管理規章制度標準新(篇3)
1、工作時間保持愉快精神,和氣待人。
2、在店內不得抽煙與喝酒。
3、保持店面整潔,天天打掃衛生,整理貨品。每日需拖地,每周一進行店內玻璃的清洗。
4、注意辨認假幣,如收取假幣將在月結工資中扣除同等數額的貨幣。
5、妥善保管好客人財物和店內貨品,謹防小偷。如果盤點存貨發現貨品被盜,按照被盜商品的成本價在月結工資中扣除。
6、作好店面貨品整理,陳列貨品需精心搭配和擺放。
7、按時上班,吃飯時間不超過1小時。當月累計遲到3次以上,每次扣一天基本工資。
8、任何因主觀原因引起的貨品退換均不予接受,需要向客人解釋清楚:“物品如無任何質量和品質問題,我們均不接受退換。”
9、店內有客人及生意時盡量不要接聽私人電話,影響銷售。
10、上班時間盡量不要異性朋友探訪,特別是不要逗留在店鋪內,影響銷售。
企業管理規章制度標準新(篇4)
為了能讓藥店工作順利開展,讓各位員工工作更開心,使大家在競爭中不斷進步,取得更大的回報,特此作出以下規定。
1、上班制度:
上班提前5分鐘到位,休息需要提前一天通知,一天不能有2個員工休息。經藥店負責人同意調配后方好決定,如果假期已休息完,非特別情況才能請假。員工詳細上班時間由負責人另有安排。
2、銷售制度:
見到顧客要問好,保持微笑狀態,聲音要清晰、爽朗、多問多關心顧客,引導式銷售。對藥物品種數量、存放、劑量用法、成份、價格記得清楚,要搭配藥品銷售,真正為顧客著想再造效益工作。對待每一位顧客要關心、熱情、大方、買多藥或買少藥要同等對待,每月達到藥店所定銷量。每個月有負責人總結一次銷售存在問題,專業知識抽查,做出相應對策。
3、禮儀禮貌制度:
見到顧客要問好如:早晨、您好、老板、靚姐、靚姨、靚仔、靚女、阿公、阿婆、我有什么幫到你、慢走、慢慢看、拜拜。平時穿著一定要整潔、雅觀,精神保持良好狀態,工作一定要積極向上保持興奮熱情,在銷售過程中一定要認真、耐心、反應能力快。
4、衛生制度:
早上抹臺面,晚上掃地拖地,貨架每隔3天抹一次。平時自覺把放亂藥品及物品整理好,(衛生內容:營業廳、藥架、玻璃柜、涼茶臺、風扇)每星期六晚衛生大檢查。
5、藥店工作分配制度:
專人負責GSP工作、下單工作要有計劃。醫師坐診、中藥養護、處方審核等等,員工職責分工負責人到時會另有安排。
6、新員工入職試用
期2至3個月,經所以員工同意后方可錄用,試用期工資待定。
企業管理規章制度標準新(篇5)
1、晾曬衣物應在指定地點,嚴禁在樓梯走廊內上搭下掛,違者處10元罰款/次。
2、講究集體公德,不準在宿舍及樓道內跺腳、嬉戲、大聲喧嘩、打鬧追跑,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處20元罰款/次。
3、厲行節約,杜絕長明燈、長流水、風扇無人空轉等浪費現象,違者處20元罰款/次。
企業管理規章制度標準新(篇6)
一、全體保安員要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忠于職守盡職盡責,爭做優秀員工。
二、認真學習公司的各項制度和部門規定,嚴于律己、克己奉公,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加強法律觀念,遵紀守法。
三、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崗位、工作時間不辦私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四、上班著裝整齊,儀容端莊,精神飽滿,堅持文明禮貌執勤,()嚴禁打人罵人、侵犯他人人身權利。不做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處事機智迅速果斷,按章辦事。
五、敢于與一切不良行為作斗爭,發現違法犯罪分子積極奮勇擒拿。
六、上下班交接手續清楚明了。
七、積極主動維護公司的治安交通秩序,做好“五防”(防盜、防火、防搶、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工作。
企業管理規章制度標準新(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職工檔案管理,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提高科學管理水平,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企業職工檔案是企業勞動、組織、人事等部門在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選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關職工個人經歷、政治思想、業務技術水平、工作表現以及工作變動等情況的文件材料,是歷史地、全面地考察職工的依據,是國家檔案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企業職工檔案工作,在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宏觀管理、組織協調下,由勞動主管部門領導與指導,實行分級管理,同時接受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
第四條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檔案、保密的法規和制度。
第二章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職工檔案由所在企業的勞動(組織人事)職能機構管理。實行檔案綜合管理的企業單位,檔案綜合管理部門應設專人管理職工檔案。
第六條職工失蹤、逃亡、合理流動或出國不歸者,其檔案由原所在單位保管,也可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代為保管。
第七條職工死亡后,其檔案由原管理部門保存五年后,移交企業綜合檔案部門保存。對國家和企業有特殊貢獻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檔案由企業綜合檔案部門按規定向有關檔案館移交。
第八條企業職工檔案管理部門的職責:
(一)保管職工檔案;
(二)收集、鑒別和整理職工檔案材料;
(三)辦理職工檔案的查閱、借閱和轉遞手續;
(四)登記職工工作變動情況;
(五)為有關部門提供職工情況;
(六)做好職工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
(七)定期向企業檔案室(館)移交檔案;
(八)辦理其它有關事項。
第三章檔案的內容
第九條企業職工檔案的內容和分類:
(一)履歷材料;
(二)自傳材料;
(三)鑒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評定崗位技能和學歷材料(包括學歷、學位、學績、培訓結業成績表和評定技能的考績、審批等材料);
(五)政審材料;
(六)參加中國共產黨、共青團及民主黨派的材料;
(七)獎勵材料;
(八)處分材料;
(九)招用、勞動合同、調動、聘用、復員退伍、轉業、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出國、退休、退職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組織參考的材料。
第四章檔案的收集、保管和銷毀
第十條職工所在企業的勞動(組織人事)職能機構對職工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時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檔案的完整。
第十一條立卷歸檔的材料必須認真鑒別,保證材料的真實、文字清楚、手續齊備。材料須經組織審查蓋章或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后歸檔。
第十二條企業職工檔案材料統一使用16開規格辦公用紙,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紅色墨水及復寫紙書寫。
第十三條按規定需要銷毀檔案材料時,必須經單位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準。
第十四條檔案卷皮、目錄和檔案袋的樣式、規格實行統一的制作標準(見附件一)(附件略)。
第十五條嚴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檔案或利用檔案材料營私舞弊。對違反規定者,應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職工檔案管理單位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盜等工作。
第五章檔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條因工作需要查閱和借用檔案,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查閱檔案應憑蓋有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公章的介紹信。
(二)查閱、使用企業職工檔案的單位,應派可靠人員到保管單位查閱室查閱。
(三)檔案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借出查閱。如必須借出查閱時,應事先提交報告,說明理由,經企業或企業授權的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準,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并按期歸還。
(四)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檔案。
(五)各單位應制定查閱檔案的制度。查閱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閱檔規定。嚴禁涂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查閱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對違反者,應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
(六)因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的,須請示單位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準后才能復制辦理。
第六章檔案的轉遞
第十八條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1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組織人事)部門,職工被勞教、勞改,原所在單位今后還準備錄用的,其檔案由原所在單位保管。
第十九條轉遞檔案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通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送取,不準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二)對轉出的檔案,必須按統一規定的“企業職工檔案轉遞通知單”(見附件二)(附件略)的項目登記,并密封包裝。
(三)對轉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轉出。
(四)接收單位收到檔案經核對無誤后,應在回執上簽名蓋章,并將回執立即退回。逾期1個月轉出單位未收到回執應及時催問,以防丟失。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規定由勞動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下達之日起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部門可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或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