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規章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情況下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工廠規章制度范文5篇,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工廠規章制度精選篇1
一、廠規廠紀
1、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公司領導,服從工作分配。
2、上班不干與工作無關的事,節約用水用電,下班隨手關燈,關水,關門。
3、保守生產與業務秘密,不帶與廠內業務無關人員進入廠區,不將公司的產品,樣品,材料等私自帶出公司。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二、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因公外出、須經部門主管證明,交人事方能有效;
3、有事、有病必須向車間主管或人事部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4、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7、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星期向車間主管或人事部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三天口頭或書面通知;
8、員工辭職由車間主管或人事部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三、工作時間和加班工作政策
1、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或早退當日工資作廢。無故曠工半天扣天,一天扣三天,三天以上為自離。
2、每天早7:30上班,下午6:00交接班,各部門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進行調節,公司實行每月26天制為滿勤,滿勤獎為每月每人____元,節假日除外。
3、員工請假應先辦理手續,填寫請假單,并交人事部作記錄憑證,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口信等方式請假,事后必須補辦相關手續。
4、連續曠工15天,或1年累計曠工30天,作自離處理。
5、考勤統計員必須在每月工資發放前將考勤統計結果送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統計結果計發工資。
工廠規章制度精選篇2
1、木材經營加工實行許可證管理制度,經營、加工木材的應當向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申辦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并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年檢;
2、凡是從事木材經營、加工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嚴格遵守林業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合法經營、加工,嚴禁違法收購加工木材,嚴禁經營、加工國家和省級保護的樹種;
3、木材加工廠加工所需的木材,必須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
4、木材加工廠收購加工所需木材的,出售方必須提供林木采伐許可、供貨合同及數、縣內木材運輸證等木材的合法來源憑證;
5、加工農民自用材的,必須持有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發放的林木采伐許可證;
6、各加工廠用木材來源合法憑證建立管理臺帳,按自己采伐、收購加工和加工農民自用材分類進行管理。同時持合法憑證到鄉鎮林業站登記并在林業站建立臺帳,實行雙臺帳管理。鄉鎮林業站應加強對轄區內木材加工廠的管理;
7、木材加工經營許可證年檢時必須提供管理臺帳,無管理臺帳或管理混亂的,縣級林業主管理部門根據情況將吊銷加工經營許可證,取締木材加工廠;
8、各加工廠之間的木材指標不得相互沖抵、借用,各采伐點之間的采伐指標不得相互沖抵、借用;
9、各木材加工廠要運輸木材的,向鄉鎮林業站申請。林業站根據所建臺帳對所申請運輸的木材進行檢尺,并出具檢尺單同時發放縣內木材運輸證。加工廠憑林業站檢尺單和縣內木材運輸證到縣林業局辦理木材運輸證;
10、縣內運輸木材必須到鄉鎮林業站辦理縣內運輸證,出縣運輸必須到縣林業局辦理木材運輸證。運輸期限:縣內運輸證有效期為1天,出縣運輸從當天算起,最多不超過10天。州內不超過2天,省內不超過3天,四川、貴州、廣西、廣東、重慶不超過4天,黑龍江、哈爾濱、新疆、遼寧、內蒙古、西藏吉8至10天,其余各地5至7天。如有特殊情況要求延長期限的,必須持有相關證明復印件;
11、各加工廠要加強管理,建立各種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對管理混亂不予整改、發現兩次以上違法收購木材的將給予取締。
工廠規章制度精選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紀律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后到企管處審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準下發。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后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三)上班時間為每周六天,每天8小時,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
(四)上班時間嚴禁吵鬧、喧嘩、打瞌睡及進行業務工作無關的活動。
第七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后補假。
(三)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系或婚姻關系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準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五)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批假權限(停工權限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準):
1、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準。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準。
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準。
4、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七)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工作紀律
(一)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準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準的證明交門衛。
(三)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
2、不準吃零食。
3、不準打鬧、閑聊。
4、不準干私活。
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組織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生產紀律
(一)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涂改。
(三)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衛
第十一條、全體員工要做好安全、消防、保衛工作。
(一)各單位主管在員工進廠前一定要強調安全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二)未經允許嚴禁員工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不屬自己工作范圍的機器設備。
(三)嚴禁亂動電閘電線,工作時出現故障必須請電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四)工作時,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五)機器設備使用人員要注意設備的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停機匯報有關領導或通知維修部門進行維修。
(六)機電設備部門要經常到車間巡視,發現設備運轉異常或漏電、漏水、漏氣現象要及時進行維修、上報。
(七)所有員工都要做好消防防范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八)門衛保安員值班時衣冠要整齊,服務要熱情,對工作認真負責,嚴格落實出入廠物品的登記制度,有突出表現者,給予獎勵。
第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二條、員工在工作期間的獎懲:
(一)服從車間主任管理、調動和各項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從管理、調動和工作安排的,輕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辦公室報到學習。
(二)對車間提出合理建議,能夠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納,給予表彰獎勵。
(三)上班認真、負責,且本崗位不出現重大失誤和設備故障的給予表彰獎勵。
(四)無責任心,造成設備故障、原材料浪費、影響生產的,給予一定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工廠規章制度精選篇4
(一)工廠為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安全管理,包括空襲、火災、竊盜、風災、地震、水災及身體傷害的預防及搶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廠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制度辦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揮監督除身體傷害由平時業務上的主管人員指揮監督外,工廠人員均有防止災變及搶救損害的職責。
(五)領班以上的干部均應熟悉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監督訓練屬下人員確實遵守。
(六)工廠現場工作人員應適當調配工作,俾危險發生時,能從容應付。
(七)代理人員必須熟悉被代理人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
(八)危險發生時,除采取必要行動外并應立即向上級人員報告,火災防護。
(九)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
(十)工廠門戶應向外開,工作時間不得下鎖。
(十一)易燃及危險物品應放于安全地點,除必要之數量外,不帶入工作地。
(十二)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并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并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十三)滅火設備應照規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并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之狀態,同時要熟練使用方法。
(十四)電線不得接用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后,應確實關閉電源。
(十五)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并應有監工人員在場。
(十六)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臺風、地震后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工廠規章制度精選篇5
為健全公司組織,提高工作效率,使員工盡快熟悉工作環境,能安心工作,凡公司員工都應遵守本規章之各項規定。對違規亂記者視情節輕重給于警告或開除處理。
一、員工應忠于職守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服從各級主管的合理安排。
二、總經理是公司最高負責人,總經理及工廠長有權安排和調配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
三、員工應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四、員工因事請假3天以內(含3天),需提前3天和工廠長請示,請假超過3天,需提前3天和總經理請示,允許后方可休假,事畢需和請示人銷假。
五、因個人原因辭職者,需提前30天向總經理或工廠長提出申請。
六、禁止在工作場所或工作時間內吸煙、接打電話、談笑打鬧等一切非工作事宜。
七、對屢次遲到、早退、不服從主管合理指揮經警告未改正者,作開除之處理。
八、對盜竊同仁、公司財物證據確鑿者將賠償損失、開除之處理。
九、未經批準擅自離職,連續曠工__日的員工,以自動離職論處。員工無條件放棄當月工資,放棄任何申訴權,如果給公司造成損失將追究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通過培訓后不能勝任工作及工作表現不佳者將被公司辭退,公司將提前通知本人,結算工資、離場。嚴重違反廠規廠紀而被公司開除者,當天結算工資,不得停留在廠,若有損壞公司物品者需照價賠償。
十一、公司薪資制度為計時制,員工入廠試用期為1個月,如試用期不合格者公司給予辭退處理,清結試用期工資,公司不給予任何其它賠償或補貼。
十二、上下班時間上午7:00—12:00下午13:00—17:00
8:00—12:0013:00—18:00
休息時間上午10:00—10:15中午12:00—13:00下午15:00—15:15
十三、凡我公司員工必須無條件遵守以上各條款。
十四、以上所有條款公司具有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