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
停車場收費員屬于商業物業管理公司財務部直接管理,必須遵守商業物業管理公司制度、規定及財務部相關制度規定。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大全,歡迎大家來閱讀。
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篇1)
為規范管理,保持小區內道路暢通,維護區內交通秩序,有效地為業主及用戶服務,保證車輛、人員安全,根據交通部門的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一、住宅區內的交通秩序、車輛管理有物業公司負責;
二、各類車輛在小區內的行駛停放,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業主車輛公司統一發放業主通行證,進入小區時必須把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停車位,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2、停放小區內的車輛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離車時車主要鎖好門窗,否則后果自負。
3、禁止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
4、保持小區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5、禁止在小區內洗車、修車、試車、練車。
6、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共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7、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停車位位置停放車輛。
8、車輛進入小區必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
9、禁止在人行道長時間發動機車工作,以免造成尾氣排污現象。
10、不得碾壓綠化土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以及損壞路面和公共設施。
11、駕駛人員應聽從保安人員的指揮,小區內停車位停放滿時,所有車輛不得駛入。
12、業主的電動車、自行車、摩托車統一停放在負一層指定區域。
13、凡不遵守車輛停放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壞的概不負責。
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規范停車場的管理,保證小區停車場安全,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確保車位使用人的車輛安全,維護公司的經濟利益。
第二章管理基本原則
第二條各服務中心承擔直接經營管理及巡視管理責任,經營管理部承擔統籌、監督和指導管理責任。
第三條停車場包含在管項目的地上車位和地下車位,地下車位根據在政府部門備案數據的編號進行系統信息管理,地上車位根據項目管理要求自行管理。
第四條停車場計費形式:地下車位采取固定車位出租計費形式,地上車位采取臨時停車計費和年租不固定車位管理形式。
第五條收費系統、車場管理系統及《經營檔案》信息必須一致,信息變更可根據第十章要求在五個工作日之內完成修改。
第六條業主不得私自將出租車位轉租于他人(出售車位在物管中心備案即可),一旦發現,不為其辦理續租手續。如同意轉讓給本小區朋友或鄰居,必須對所租車位辦理退租手續,再為業主辦理新租車位手續。
第七條智能車卡的開通,必須持繳費合同、《內部員工車位使用申請表》、《無償使用車位審批表》或《無償使用備案表》其中之一,否則禁止私開車卡。
第八條除公務車輛及經公司批準的無償使用車位的車輛外,嚴禁未交費的車輛停放在停車場內。
第九條停車場備案工作根據時間要求進行工作安排,不得拖延造成公司不必要的損失。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十條項目管理職責
1、負責車場正常的經營秩序。
2、負責地下車位日常管理統計及費用催繳工作。
3、日常車庫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
4、貫徹執行公司的相關規定及文件使用,規范管理。
5、車位檔案管理。
第十一條經營管理部職責
1、統籌在管項目停車場的經營情況。
2、監督在管項目停車場的經營行為。
3、指導在管項目停車場的經營工作。
第四章管理人員行為規范
第十二條行為規范
1、車輛進入停車場,管理人員負責指引機動車安全駛入、駛出停車場車位,車輛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2、公司車輛或公司各職能部門因公駕車至項目執行公務,進入車庫時必須出示工作證件。由保安確認后,通知中控室開啟道閘。
3、臨時停車管理參照公司體系文件要求執行。
4、小區車輛的安全、衛生等工作參照公司體系文件要求執行。
5、對待進入小區車輛要符合公司要求的禮儀標準。
6、嚴禁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私自將車位租予他人,并私自收取租金。
7、嚴禁私自放行車輛進入小區。
第五章停車場使用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停車場的使用應遵循以下規定,各項目可在公共區域明示此規定,以此作為對業主行為的約束。
1、本停車場管理規定適用于任何使用本停車場的車輛及人士。
2、進入地下停車場的車輛駕駛者須服從車場警衛及車場管理員的調度和指揮,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妨礙其它車輛停放與通行。
3、本車場范圍內嚴禁加油、修車、洗車等行為。嚴禁煙火,禁止裝載(攜帶)槍械、易燃、易爆、有毒、具有腐蝕性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本車場。
4、使用停車場的人員、車輛均有責任保持停車場內各種交通標志設備、設施的完好,如發生損壞應照價賠償。
5、進入本停車場的車輛駕駛者須嚴格按照本車場的交通指示牌、標志、標線行駛。
6、停放車輛須將車輛停放在車位劃線范圍內。
7、嚴禁將車輛停放在出入口、車道、預留車位或其它非停車區域。
8、使用停車場的人員、車輛應保持停車場的清潔衛生,不得在停車場內、維修車輛,不得將車內雜物傾倒在停車場內,嚴禁在停車場內進行居住、打鬧、賭博及其它影響本停車場安全和秩序的行為。
9、進入停車場的車輛應已在保險公司進行投保,無投保車險的車輛如駛入停車場停放,產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10、進入小區專用停車場的機動車輛駕駛者須將車輛停放在雙方在協議書中所確定之位置,不得占用他人車位,不得在非停車區域(含通道)停車。
11、車輛停放后,應關閉發動機、鎖好車窗,貴重物品請不要留在車內,不得在指定區域以外裝卸貨物或擺放物品;不得在本車場范圍內拍賣、兜售或進行其它停車以外的活動;不得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其他活動。
12、停車場管理人員有權采取適當的行為維護車場秩序,處理停車場發生的問題,對超過有效停車期限的車輛有權阻止進入。對隨意停放或占用他人車位的車輛有權采取相應措施。
13、停車場內如發生交通事故,應由責任雙方負責解決。若有爭議,可報請交通管理部門或管理公司協調解決。
14、對在本停車場內丟失、損壞的車輛按北京市物業小區地下車場管理相關規定處理,本公司有權在緊急情況下或停放車輛超過車位租賃期(7日)以上進行報警處理。
15、停車卡如有遺失,本公司有權依據記錄核實駕駛者之姓名、住址、駕駛執照及車牌號碼,并收取相關費用后,為其重新辦理停車卡。
16、本停車場管理人員有權拒絕及阻止一切違反本規定相關條款的車輛進入及停放。
17、本公司有權要求本車場使用者提出令本公司認可之證據,證明其為有關車輛的車主或有權領取及駕駛該車輛之人士。
18、本公司保留對上述的管理規定隨時進行修改的權利。并有最終解釋權。
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停車場內的秩序,確保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和停放車輛的安全,規范停車場收費行為,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成都華納酒店內停車場。
第三條職責:
(一)車場收費員按標準收取駛出車輛的車位有償使用費,放行。
(二)車管員負責指揮車輛整齊停放、存放、巡視、監護并做好進出場記錄。
(三)車管負責人負責車輛管理的監督、指導。
第四條引用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規定》、《成都市關于加強機動車輛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等相關法規。
第二章車場及車輛停放管理
第五條停車場內應按消防要求設置、配備手提或便攜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六條停車場和車行道路應做好停車位和行車線以及禁停、轉彎、減速、禁鳴、限高等醒目標識。
第七條停車場內應設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設置路障和防護欄。
第八條車輛進場必須服從車管員的指揮,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履行相關手續,按規定交納費用。
第九條停放好車輛后,必須上鎖,車箱、車簍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第十條駕駛員、車輛使用人必須保持車場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車場內,車輛發生漏油時,車主應即行處理。
第十一條停車場內禁止洗車、修車、試車、練習
第十二條任何人不得損壞停車場內消防、清潔、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第十三條停車場由專職保管人員24小時值班。
第十四條嚴禁酒后取車啟動機動車輛并駕駛。
第十五條車輛進出:
(一)車管人員應引導車輛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車輛,主動、禮貌上前接待。
(二)車管人員在辦妥相應手續后方可允許車輛離場,如因私自放行導致車輛失竊,車管人員承擔一切責任。
(三)夜間停放的車輛,車管員應做好記錄并辦理交接班手續。
(四)對進入停車場得所有車輛必須做好檢查,登記,當面提醒客人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并將車輛門窗鎖好。
(五)告知客人隨身保管好停車證,憑證取車。
第十六條巡視:
(一)車管員每半小時或臨時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油、未上鎖、車箱(車簍)遺留物品等情況應及時處理并通知車主,同時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做好記錄,特殊情況報告經理處理。
(二)逾夜車輛,或遇交接班時應清點、核對數量,確保安全。
(三)檢查手提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發現逾期或其它異常情況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記錄并及時上報,立即處理。
(四)車管員負責維護好停車場內清潔衛生,保持車場整潔。
第十七條意外事故的處理:
(一)當車管員發現停車場內的車輛被盜或被損壞時,就立即通知車主,同時逐級報告領班及部門主管和部門經理。
(二)屬撞車事故的,車管員不得放行肇事車輛,并保護好現場。
(三)屬酗酒或尋釁肇事而引發的砸車事故,車管員應立即制止,并通過巡邏安全員上門通知車主,對造成的事故進行確認。
(四)車管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如實寫明逾夜停放車輛的數量、區域停放情況、發生事故的時間以及發現后的報告處理情況。
(五)車輛在停車場被盜后,車管員應立即匯報公司處理,待車主確認后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車管員以及車主都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調查處理工作,涉及公司內部人員責任問題,由公司組織調查,視情況做出處理決定。
第十八條崗亭制度:
(一)崗亭應用鏡框懸掛車輛管理制度(崗位制度、操作規程和停車場管理規定)、收費標準。
(二)不許閑雜人員進入。不許存放雜物,隨時保持室內外清潔。
(三)崗亭“值班記錄”、“車輛出入登記表”及“車輛停放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應擺放整齊。
第三章收費辦法
第十九條收費標準:
(一)臨時停放:15分鐘內免收停車費。首x小時x元/次,超過x小時,每小時加收x元,連續停放在24小時內最高限額停車費50元。
(二)月卡停放:x元/月。
(三)月卡定位停放:x元/月。
第二十條優惠范圍:
(一)購買年卡用戶送一個月免停車費。
(二)x銀座會所購買年卡x元/月。
(三)承包單位:全部刷卡計費,優惠方式見下表:(表略)
第二十一條免費范圍:
(一)住房客人等免費臨時停放,在前臺登記刷卡
(二)經公司批準的免費長期停放客戶,須辦理免費id卡
第二十二條結算方式:
(一)臨時停放:停車場收款員在出口處按電腦計價器顯示金額收取,并開具票據交予車主。
(二)年卡及月卡(id卡):保安部收取費用后開具票據,制作相應id卡交與車主使用。
(三)承包單位:各承包單位每月需按刷卡機讀數與電腦核對后的金額按雙方規定時間向公司結算上繳停車費。
(四)每星期一,星期五,保安部將收到的款項上繳財務部
第二十三條押金及工本費用:
(一)辦理年卡、月卡及免費卡(即id卡)的車主須交一次性工本費x元。
(二)各承包單位須交納設備及停車費押金x元方可領取刷卡機。
第四章收費管理
第二十四條監督管理:
(一)停車場系統與財務部聯網,由公司財務部進行審核、監督。
(二)免費卡的審批、發放須經公司辦公會研究通過的程序辦理。
第二十五條停車卡的辦理
(一)停車場保管車輛分id卡和臨時停車ic卡兩種方式,id卡車輛分按月、年收費及免費兩種形式,ic卡車輛則計時收費。用戶若要辦理id卡,可到保安部辦理,并與保安部簽訂車位租用協議。
(二)車管員在收取當月應繳納的車位租金及管理費后,發放id卡給用戶,并收取工本費押金x元。
第二十六條停車卡的使用
(一)臨時車輛進入停車場時,發放臨時停車ic卡,出場時主動交回停車卡,電子出入卡隨身攜帶,以便檢查和車輛出入。用戶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出入卡更換手續。月保車輛要按月定期繳納。
(二)若用戶電子出入卡遺失,應及時告知車管員,并提供有效證明,到收費處辦理舊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補辦手續。用戶不再租用車位時,電腦將刪除所有資料。
(三)電子出入卡不得轉借給其他車輛使用。為保證車輛的停放安全,防止被盜,停車卡應隨身攜帶。
第二十七條稽核規定
(一)停車費收費人員,必須根據車輛電子收費系統電腦記錄,如實打印出當班進出各種車輛明細表。
(二)每個值日班次,根據車輛進出電腦計費明細表,分別簽寫“營業收入”交班表、現金“繳款單”一式兩聯,具體反映該班停車費收費及收卡的全面情況。
(三)車輛進出明細表、營業收入交班表及現金繳款單經收費人員簽字后報保安部稽查員審核。
(四)保安部稽核人員,負責對車輛進出明細表,“營業收入”交班表,各具體項目的全面核對工作。認真審核車輛收費類型、標準、金額,各種優惠卡免費卡的具體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五)保安部稽核人員,根據審核無誤后的“營業收入”交班表,清收現金、銀行進帳單。在“營業收入”交班表、現金“繳款單”上簽字,一聯自存,一聯交停車費收費員保存。并將現金及時繳存公司財務或銀行。
(六)保安部稽核人員每周將各班“營業收入”報表匯總,連同現金“繳款單”上交財務部審核。
(七)財務部在審核保安部停車費收入匯總表后,并將蓋章后的停車費“繳款單”一聯退回保安部留存。
(八)月末財務部編制“停車費收入繳款繳卡情況匯總表”,與保安部“營業收入”匯總表及停車費“繳款單”相核對,核對無誤后由保安部經理、財務總監簽字認可,當月停車費清算稽核工作完成。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自20__年x月x日起開始實施。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成都__酒店有限公司
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篇4)
一、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所有從事危險化學品裝載、道路運輸、運輸途中停車、運輸完成清洗回場、停車以及停車管理等活動的駕駛員、押運員和停車場管理人員都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四、進入公司專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進入專用停車場停放的車輛,必須是在公司安全科備案的危化品運輸車輛;無備案的、外來的、包括公司其它的任何車輛均不得進入危化品專用停車場。
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按照《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gb13392)的規定懸掛標志和標志燈。
3、運輸劇毒、爆炸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須在車輛或者罐體的尾部安裝告示牌,標明化學品的名稱、種類、罐體容積、最大載質量、施救方法、企業聯系電話;在車身兩側和尾部噴涂'毒、'爆字樣;在車輛或者罐體的尾部和兩側粘貼反光帶,標示車輛或者罐體的輪廓。
4、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罐車以及其他容器必須封口嚴密,能夠承受正常運輸條件下產生的內部壓力和外部壓力,保證危險化學品在運輸中不因溫度、濕度或者壓力的變化而發生任何滲(灑)漏。
5、對裝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罐車推廣使用han阻隔防爆技術。
6、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和行駛記錄儀。
五、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公司所有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到專用停車場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隨意停放。臨時停車不準靠近明火、高溫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點。
2、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應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分別設置易燃易爆區、低毒區和一般化學品停放區,做到分類停放。嚴禁將化學品性質或者撲救方法相抵觸的車輛停放在同一區域內。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檢查合格、登記后方可準予導入相應停車區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定時巡查,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匯報并按照處置預案迅速處置。
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到具備危險化學品清洗資質的單清洗,嚴禁擅自清洗或者隨地傾倒殘液。
六、公司專用停車場必須接受以下相關部門的相關監督管理:
1、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對停車場的安全監督管理;
2、公安局治安部門對停車場資質的審批和運輸安全規范的監督管理;
3、公安局消防部門對停車場安全設施配備的監督、檢查及驗收管理;
4、環保部門對停車場殘液處置及廢水、廢氣處理的監督管理。
七、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應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環保、安監、質監等部門的要求。
八、公司專用停車場工作人員負責以下日常檢查和管理工作:
1、停車場要保證專用車輛有地方停放,專用停車區域(周圍)懸掛或粘貼“危險”標志。
2、所有在停車場停放的車輛不允許裝載有危險貨物。
3、停車場有專人值守,對車輛出場、回場進行登記,對停放車輛進行統一管理,并對停車場的安保狀況負責。
4、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滅火器等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規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車輛不得阻塞消防車通道和堵擋消防栓。
6、停放的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7、停放車輛按順序停放在專用停車場所,現場應設置定置線、區域標志、警示標志、道路指示標志、限速標志、進出口標志、減速帶等。
8、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在停車場內吸煙和動用明火。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內。
9、在停車場內禁止以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公司停車場限速10公里/小時。
10、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雜物,車場內應保持清潔和道路暢通,進口不準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11、配備必要的安保設施和監控系統,確保車輛停放安全。
12、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停車場。
13、做好《停車場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停車場場記錄》等相關記錄。
九、公司建立專用停車場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規范停車場的`管理,保證小區停車場安全,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確保車位使用人的車輛安全,維護公司的經濟利益。
第二章管理基本原則
第二條各服務中心承擔直接經營管理及巡視管理責任,經營管理部承擔統籌、監督和指導管理責任。
第三條停車場包含在管項目的地上車位和地下車位,地下車位根據在政府部門備案數據的編號進行系統信息管理,地上車位根據項目管理要求自行管理。
第四條停車場計費形式:地下車位采取固定車位出租計費形式,地上車位采取臨時停車計費和年租不固定車位管理形式。
第五條收費系統、車場管理系統及《經營檔案》信息必須一致,信息變更可根據第十章要求在五個工作日之內完成修改。
第六條業主不得私自將出租車位轉租于他人(出售車位在物管中心備案即可),一旦發現,不為其辦理續租手續。如同意轉讓給本小區朋友或鄰居,必須對所租車位辦理退租手續,再為業主辦理新租車位手續。
第七條智能車卡的開通,必須持繳費合同、《內部員工車位使用申請表》、《無償使用車位審批表》或《無償使用備案表》其中之一,否則禁止私開車卡。
第八條除公務車輛及經公司批準的無償使用車位的車輛外,嚴禁未交費的車輛停放在停車場內。
第九條停車場備案工作根據時間要求進行工作安排,不得拖延造成公司不必要的損失。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十條項目管理職責
1、負責車場正常的經營秩序。
2、負責地下車位日常管理統計及費用催繳工作。
3、日常車庫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
4、貫徹執行公司的相關規定及文件使用,規范管理。
5、車位檔案管理。
第十一條經營管理部職責
1、統籌在管項目停車場的經營情況。
2、監督在管項目停車場的經營行為。
3、指導在管項目停車場的經營工作。
第四章管理人員行為規范
第十二條行為規范
1、車輛進入停車場,管理人員負責指引機動車安全駛入、駛出停車場車位,車輛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2、公司車輛或公司各職能部門因公駕車至項目執行公務,進入車庫時必須出示工作證件。由保安確認后,通知中控室開啟道閘。
3、臨時停車管理參照公司體系文件要求執行。
4、小區車輛的安全、衛生等工作參照公司體系文件要求執行。
5、對待進入小區車輛要符合公司要求的禮儀標準。
6、嚴禁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私自將車位租予他人,并私自收取租金。
7、嚴禁私自放行車輛進入小區。
第五章停車場使用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停車場的使用應遵循以下規定,各項目可在公共區域明示此規定,以此作為對業主行為的約束。
1、本停車場管理規定適用于任何使用本停車場的車輛及人士。
2、進入地下停車場的車輛駕駛者須服從車場警衛及車場管理員的調度和指揮,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妨礙其它車輛停放與通行。
3、本車場范圍內嚴禁加油、修車、洗車等行為。嚴禁煙火,禁止裝載(攜帶)槍械、易燃、易爆、有毒、具有腐蝕性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本車場。
4、使用停車場的人員、車輛均有責任保持停車場內各種交通標志設備、設施的完好,如發生損壞應照價賠償。
5、進入本停車場的車輛駕駛者須嚴格按照本車場的交通指示牌、標志、標線行駛。
6、停放車輛須將車輛停放在車位劃線范圍內。
7、嚴禁將車輛停放在出入口、車道、預留車位或其它非停車區域。
8、使用停車場的人員、車輛應保持停車場的清潔衛生,不得在停車場內、維修車輛,不得將車內雜物傾倒在停車場內,嚴禁在停車場內進行居住、打鬧、賭博及其它影響本停車場安全和秩序的行為。
9、進入停車場的車輛應已在保險公司進行投保,無投保車險的車輛如駛入停車場停放,產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10、進入小區專用停車場的機動車輛駕駛者須將車輛停放在雙方在協議書中所確定之位置,不得占用他人車位,不得在非停車區域(含通道)停車。
11、車輛停放后,應關閉發動機、鎖好車窗,貴重物品請不要留在車內,不得在指定區域以外裝卸貨物或擺放物品;不得在本車場范圍內拍賣、兜售或進行其它停車以外的活動;不得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其他活動。
12、停車場管理人員有權采取適當的行為維護車場秩序,處理停車場發生的問題,對超過有效停車期限的車輛有權阻止進入。對隨意停放或占用他人車位的車輛有權采取相應措施。
13、停車場內如發生交通事故,應由責任雙方負責解決。若有爭議,可報請交通管理部門或管理公司協調解決。
14、對在本停車場內丟失、損壞的車輛按北京市物業小區地下車場管理相關規定處理,本公司有權在緊急情況下或停放車輛超過車位租賃期(7日)以上進行報警處理。
15、停車卡如有遺失,本公司有權依據記錄核實駕駛者之姓名、住址、駕駛執照及車牌號碼,并收取相關費用后,為其重新辦理停車卡。
16、本停車場管理人員有權拒絕及阻止一切違反本規定相關條款的車輛進入及停放。
17、本公司有權要求本車場使用者提出令本公司認可之證據,證明其為有關車輛的車主或有權領取及駕駛該車輛之人士。
18、本公司保留對上述的管理規定隨時進行修改的權利。并有最終解釋權。
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停車場內的秩序,確保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和停放車輛的安全,規范停車場收費行為,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成都華納酒店內停車場
第三條職責:
(一)車場收費員按標準收取駛出車輛的車位有償使用費,放行。
(二)車管員負
責指揮車輛整齊停放、存放、巡視、監護并做好進出場記錄。
(三)車管負責人負責車輛管理的監督、指導。
第四條引用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規定》、《成都市關于加強機動車輛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等相關法規。
第二章車場及車輛停放管理
第五條停車場內應按消防要求設置、配備手提或便攜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六條停車場和車行道路應做好停車位和行車線以及禁停、轉彎、減速、禁鳴、限高等醒目標識。
第七條停車場內應設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設置路障和防護欄。
第八條車輛進場必須服從車管員的指揮,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履行相關手續,按規定交納費用。
第九條停放好車輛后,必須上鎖,車箱、車簍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第十條駕駛員、車輛使用人必須保持車場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車場內,車輛發生漏油時,車主應即行處理。
第十一條停車場內禁止洗車、修車、試車、練習
第十二條任何人不得損壞停車場內消防、清潔、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第十三條停車場由專職保管人員24小時值班。
第十四條嚴禁酒后取車啟動機動車輛并駕駛。
第十五條車輛進出:
(一)車管人員應引導車輛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車輛,主動、禮貌上前接待。
(二)車管人員在辦妥相應手續后方可允許車輛離場,如因私自放行導致車輛失竊,車管人員承擔一切責任。
(三)夜間停放的車輛,車管員應做好記錄并辦理交接班手續。
(四)對進入停車場得所有車輛必須做好檢查,登記,當面提醒客人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并將車輛門窗鎖好。
(五)告知客人隨身保管好停車證,憑證取車。
第十六條巡視:
(一)車管員每半小時或臨時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油、未上鎖、車箱(車簍)遺留物品等情況應及時處理并通知車主,同時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做好記錄,特殊情況報告經理處理。
(二)逾夜車輛,或遇交接班時應清點、核對數量,確保安全。
(三)檢查手提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發現逾期或其它異常情況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記錄并及時上報,立即處理。
(四)車管員負責維護好停車場內清潔衛生,保持車場整潔。
第十七條意外事故的處理:
(一)當車管員發現停車場內的車輛被盜或被損壞時,就立即通知車主,同時逐級報告領班及部門主管和部門經理。
(二)屬撞車事故的,車管員不得放行肇事車輛,并保護好現場。
(三)屬酗酒或尋釁肇事而引發的砸車事故,車管員應立即制止,并通過巡邏安全員上門通知車主,對造成的事故進行確認。
(四)車管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如實寫明逾夜停放車輛的數量、區域停放情況、發生事故的時間以及發現后的報告處理情況。
(五)車輛在停車場被盜后,車管員應立即匯報公司處理,待車主確認后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車管員以及車主都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調查處理工作,涉及公司內部人員責任問題,由公司組織調查,視情況做出處理決定。
第十八條崗亭制度:
(一)崗亭應用鏡框懸掛車輛管理制度(崗位制度、操作規程和停車場管理規定)、收費標準。
(二)不許閑雜人員進入。不許存放雜物,隨時保持室內外清潔。
(三)崗亭“值班記錄”、“車輛出入登記表”及“車輛停放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應擺放整齊。
第三章收費辦法
第十九條收費標準:
(一)臨時停放:15分鐘內免收停車費。首x小時x元/次,超過x小時,每小時加收x元,連續停放在24小時內最高限額停車費50元。
(二)月卡停放:x元/月。
(三)月卡定位停放:x元/月。
第二十條優惠范圍:
(一)購買年卡用戶送一個月免停車費。
(二)x銀座會所購買年卡x元/月。
(三)承包單位:全部刷卡計費,優惠方式見下表:(表略)
第二十一條免費范圍:
(一)住房客人等免費臨時停放,在前臺登記刷卡
(二)經公司批準的免費長期停放客戶,須辦理免費id卡
第二十二條結算方式:
(一)臨時停放:停車場收款員在出口處按電腦計價器顯示金額收取,并開具票據交予車主。
(二)年卡及月卡(id卡):保安部收取費用后開具票據,制作相應id卡交與車主使用。
(三)承包單位:各承包單位每月需按刷卡機讀數與電腦核對后的金額按雙方規定時間向公司結算上繳停車費。
(四)每星期一,星期五,保安部將收到的款項上繳財務部
第二十三條押金及工本費用:
(一)辦理年卡、月卡及免費卡(即id卡)的車主須交一次性工本費x元。
(二)各承包單位須交納設備及停車費押金x元方可領取刷卡機。
第四章收費管理
第二十四條監督管理:
(一)停車場系統與財務部聯網,由公司財務部進行審核、監督。
(二)免費卡的審批、發放須經公司辦公會研究通過的程序辦理。
第二十五條停車卡的辦理
(一)停車場保管車輛分id卡和臨時停車ic卡兩種方式,id卡車輛分按月、年收費及免費兩種形式,ic卡車輛則計時收費。用戶若要辦理id卡,可到保安部辦理,并與保安部簽訂車位租用協議。
(二)車管員在收取當月應繳納的車位租金及管理費后,發放id卡給用戶,并收取工本費押金x元。
第二十六條停車卡的使用
(一)臨時車輛進入停車場時,發放臨時停車ic卡,出場時主動交回停車卡,電子出入卡隨身攜帶,以便檢查和車輛出入。用戶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出入卡更換手續。月保車輛要按月定期繳納。
(二)若用戶電子出入卡遺失,應及時告知車管員,并提供有效證明,到收費處辦理舊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補辦手續。用戶不再租用車位時,電腦將刪除所有資料。
(三)電子出入卡不得轉借給其他車輛使用。為保證車輛的停放安全,防止被盜,停車卡應隨身攜帶。
第二十七條稽核規定
(一)停車費收費人員,必須根據車輛電子收費系統電腦記錄,如實打印出當班進出各種車輛明細表。
(二)每個值日班次,根據車輛進出電腦計費明細表,分別簽寫“營業收入”交班表、現金“繳款單”一式兩聯,具體反映該班停車費收費及收卡的全面情況。
(三)車輛進出明細表、營業收入交班表及現金繳款單經收費人員簽字后報保安部稽查員審核。
(四)保安部稽核人員,負責對車輛進出明細表,“營業收入”交班表,各具體項目的全面核對工作。認真審核車輛收費類型、標準、金額,各種優惠卡免費卡的具體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五)保安部稽核人員,根據審核無誤后的“營業收入”交班表,清收現金、銀行進帳單。在“營業收入”交班表、現金“繳款單”上簽字,一聯自存,一聯交停車費收費員保存。并將現金及時繳存公司財務或銀行。
(六)保安部稽核人員每周將各班“營業收入”報表匯總,連同現金“繳款單”上交財務部審核。
(七)財務部在審核保安部停車費收入匯總表后,并將蓋章后的停車費“繳款單”一聯退回保安部留存。
(八)月末財務部編制“停車費收入繳款繳卡情況匯總表”,與保安部“營業收入”匯總表及停車費“繳款單”相核對,核對無誤后由保安部經理、財務總監簽字認可,當月停車費清算稽核工作完成。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自x年x月x日起開始實施。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成都xx酒店有限公司
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篇7)
一、目的
為加強園區車輛管理,維護園區交通秩序,提高車輛收費率,杜絕收費工作上存在的漏洞。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應于精良物業林海云霄項目的車輛收費與管理。
三、職責
1、公司財務專員必須定期抽查停車場收費工作,核對停車場收費報表;
2、樓盤負責人對停車場具有監管責任;
3、保安主管制定相關車輛管理制度,并負責制度的培訓與推進落實;
4、保安中隊長負責收費員的工作監督;
5、收費員明確所在崗位的工作職責并且認真執行任務。
四、收費管理辦法
(一)、收費標準
1、收費標準是依據市物價局統一規定的基礎上,以部門審批價為準,由部門根據情況報價給公司審批,方可實行收費。
2、停車場實行24小時停車收費服務,分別實行月保收費、臨保收費兩種收費方式,收費標準如下(具體收費標準以當地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詳見附件一。